供水项目PPP项目成功案例分析

供水项目PPP项目成功案例分析
供水项目PPP项目成功案例分析

PPP项目成功案例择抄

供水项目PPP项目案例

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选定的6个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典型案例中三个水务项目之一。基于这个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模式、操作亮点、借鉴价值等等方面,许多公众号上都发布了精准的分析。本文拟从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与青岛市北区基础设施存量资产PPP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发,对比两类存量项目的处理方式,一类是有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一类是准经营性项目(有运营内容但现金流较少),在不同存量资产转PPP的模式选择对比的同时,引发对92号之后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的运作模式选择以及194号文之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战略转型的路径选择的思考。

一、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服务范围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等地域,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区域内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相关

水厂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及与供水相关的设施。项目由

中外合资公司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公司自2002年

成立以来,供水能力逐步提升,用户由最初的33万户增加到94万户,服务面积104平方公里,管网总长度1355公里,供水人口约170万。供水水质提前达到国家106项新标准,出厂水合格率超过99.9%。

(二)项目运作模式

1.交易结构。本项目采取“TOT+BOT”交易模式。重庆市政府授权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在重庆市主城区北部

片区提供供水服务及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等事宜,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无条件地将特许经营权交还市政府,其资产按合作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市政府同意在特许经营权

期限内不再批准任何个人和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区域从事供水服务,

确保项目公司实现排他性经营。

2.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

2.1政府方权力义务及责任。提供取水权,为保证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用户提供符合标准的充足供水,政府为项目公司提供使用重庆

市辖区内自然水资源的权利;提供用地权,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政府方无偿或有偿合理提供使用公共土地的权利,满足项目公司出于公共服务的目的,合理投资、经营、维护、设施更新的需要。由于有偿使用土地而产生的费用可合理计入成本。

2.2社会资本的权力义务及责任。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和期限内,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独家负责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自来水供水厂所有直径300毫米及以上输水管网及相关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管养资金由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筹集投入,并计入项目公司运营成本。

3.社会资本的选择。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由重庆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股东)和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外方股东)共同投资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总投资6.98亿元,中方股东投资占51%,外方股东投资占49%。其中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由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和香港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成。

4.水价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现行法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水费的收取额应足以覆盖项目公司的合理成本+税费+合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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