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机管发〔2013〕71号

省直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7月31日

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

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各单位)的软件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与硬件相互依存的一个部分,它是包括程序、数据及其相关文档的完整集合。其中,程序是按事先设计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执行的指令序列;数据是使程序能正常操纵信息的数据结构;文档是与程序开发、维护和使用有关的图文材料。

软件资产,是指以软件载体、许可、信息化成果的拷贝(含文档资料)等形式存在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授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软件。

软件资产载体,包括光盘母拷贝、软磁盘母拷贝、硬盘母拷贝、移动存储母拷贝、互联网下载文件的源文件等;许可证包括产品外包装或者载体盘面上的安装序列号、原始设备制造商产品的内置信息,以及电子文档格式的授权码等。

第四条省直各单位须将软件资产纳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软件资产管理应做到合法授权、科学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实现软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配置管理

第五条省直各单位更新、购置软件要坚持勤俭节约、经济适用、从严控制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软件资产配置应优先配备国产品牌软件,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软件资产配置方式,包括购置、自主开发、调剂、受赠等。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购置。

第七条省直各单位应在全面掌握本单位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购置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等软件以及国内品牌和国外品牌软件,整合本单位软件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资产配置计划,节约行政成本。

第八条软件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省直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软件资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同类软件资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后续服务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

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时间,编制本部门年度软件资产配置计划。

省直各单位软件资产配置所需购置经费,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第九条软件资产配置须符合正版化要求,不得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配置更新办公用计算机,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自行开发的软件应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联合或委托开发软件知识产权归属,按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开发过程中应用第三方软件产品应取得合法授权。

第十条省直各单位软件资产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省直各单位应加强软件资产的管理,按有关国家标准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健全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

软件资产管理,以资产管理部门为主导,技术管理部门配合。

第十二条加强不同类别软件资产的管理。

(一)采购的商业软件。应建立健全软件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制度,建立软件资产账卡,规范软件资产财务入账等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按采购合同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确保软件资产安全,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

(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要加强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开发或升级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加强软件资产价值核算,及时组织验收,建立或调整软件资产账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开发软件源代码、开发档案、验收文件等技术资料应予归档,确保软件资产安全保密。

(三)统一配发使用的软件。由上级或同级部门基于特定工作统一配发,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软件,应按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建立软件资产卡片,加强对软件载体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维护。

第十三条软件资产作为固定资产中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项目,按下列规定登记入账:

(一)单独购买的软件资产,根据发票据实记账。

(二)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开发、改版或升级的软件,依据研制开发部门的项目决算,确定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价值。

(三)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与硬件分别入账。对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软件资产,应参照市场价格评估后入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评估的信息化成果,可参照开发费用和市场情况进行预估,条件允许的,可委托著作权价值评估机构评估后入账。

第十四条单位或个人使用软件资产,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移安装、转借和处置。使用后按领用清单上的内容退还。

第十五条省直各单位应定期进行软件资产清查盘点,及时调整相关账卡,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并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中予以反映。

软件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应符合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防止信息外泄。

第十六条省直各单位应加强软件资产档案信息管理,保证软件资产安全。档案信息包括资产代码、软件载体、许可证、自开发软件源代码、开发档案、验收文件、安装说明、使用说明、流转记录等内容。

第十七条省直各单位应加强软件使用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软件使用操作规程。

第四章处置管理

第十八条软件资产处置权限和程序,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6〕5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府管发〔2007〕103号)执行。

第十九条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原则,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软件资产,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后,按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停止使用。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及时进行处置。

处置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资产可以处置:

(一)闲置的;

(二)达不到业务要求需淘汰、报废、删除的;

(三)版本陈旧已不再使用的;

(四)已超过授权期限,无法使用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处置的。

第二十一条软件资产可依照资产管理制度和许可协议作出转让、捐赠、调剂等处置。

闲置的软件资产,由各单位资产管理机构会同信息技术管理机构,按照有效使用的原则,优先调剂使用。包含涉密信息的软件资产,应按国家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依据资产处置批复文件和资产处置交易凭证,调整资产与财务账目。

第二十三条软件资产处置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关,负责对省直各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年度配置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三)正版化使用情况;

(四)处置管理情况;

(五)纳入国有资产决算报告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部门软件资产管理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省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本系统软件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推进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软件资产

管理与使用的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时要将软件资产的财务核算、配置使用,以及软件正版化等情况纳入审计范围。通过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多种形式,规范单位内部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正版化工作,自觉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提高软件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

第二十八条省直各单位应当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省级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软件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2018修正)

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2018修正)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4.02 【实施日期】2018.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 (1999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8年8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蚕遗传资源保护 第三章蚕品种选育 第四章蚕种生产经营 第五章蚕种质量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蚕种质量,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维护蚕种选育者、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蚕遗传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和推广、蚕种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蚕种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蚕种管理机构实施。 财政、物价、工商、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依法做好有关蚕种管理工作。

软件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市爱喜软件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广州 市爱喜软件有限公司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节总纲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二节职能划分

第三节员工守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凡事以公司利益为重,有集体荣誉感。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 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特别在代表公司对 外业务联系时应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四、员工应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 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工作当中应多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公司出谋划策,多提合理化建议。各部门、各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协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同心协力解决问题;注重对工作的主动性及创造性的培养,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个人的自身素质,每位员工都应尽职尽责,一切工作为求做到最好的效果。五、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应按质按量地完成,对未 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六、每位员工都有义务爱护公司财产,遵守公司关于设备使用的规定。管理、保养好所使用 的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损坏或遗失公司财物要立即报告上级,并主动赔偿由本人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不得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已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其它同事或公司的物品和资料。 七、节约就是美德,节约就是利润。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 做起,反对浪费。 八、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个人的办公桌和办公用品要每天整理, 垃圾应扔到垃圾篓,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纸屑果皮等; 七、上班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气氛及环境,严禁打闹、嬉笑、高声喧哗、吃零食、看小说 及与专业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利用公司电脑打游戏、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办公室内严禁打牌、下棋,酗酒、吸烟等。 第四节岗位责任制度 一、营运总监: 1)营运总监的工作范围:

资产评估公司成立的条件

资产评估公司成立的条件资产评估结果公司成立的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批情形 办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检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评字[1999]118号,见附件二十四)。办理条件: (一)设立合伙制的资产机构具备以下条件: 1、2名以上合伙人。合伙人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8名以上专业职龄人员,且结构合理; 4、书面合伙协议; 5、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 7、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2名以上出资人。出资人须是注册资产拍卖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8名以上注册信贷资产评估师; 3、12名以上专业职龄人员,且结构合理; 4、公司章程;

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要求; 7、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8、财政部门新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1、由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登记, 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2、机构的合伙人或发起人中须有一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且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机构内设立专职的资产评估部门,配备3名以上注册资产 评估师和相应的专业人员,财务独立核算; 4、有与评估所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办公 地点; 5、财政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申报资产评估资格须资格证书提交以下文件: 1、资产评估结果资格申请书; 2、董事协议或公司章程; 3、合伙人、出资人简历; 4、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 复印件; 5、专职人员和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缔结的人事代理协议、与子 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 6、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机制;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1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起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关软件信息准确登记、备案。 第三条通辽分公司办公室是本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解释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承担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并指导、监督我街道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指定专人作为软件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信息填报、沟通联系相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自觉删除未经授权许可的盗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第五条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第六条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七条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各科室应加强软件资产登记、领用、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保存好各类软件的电子许可证书、序列号或激活码等信息。第九条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条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一条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NO:SC112511)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之间的相关问题。 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第七条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区域及设施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1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2 - 第二节适用范围......................................................................... - 2 - 第三节作业办法......................................................................... - 2 - 第四节相关管理......................................................................... - 2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

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3.3.1采购与接受赠与的软件应有合法的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的可资证明版权来源的文件或签证。 3.3.2软件的采购应依据正常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登录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只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3.4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3.4.1公司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

资产评估专业职业规划书

职业规划书CAREER PLAN (资产评估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一.引言 现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自我的发展完善和实现,这就客观的要求我们对自己的未来做出一个全方位的统筹规划,也可以说就是职业生涯规划。它是我们职业选择乃至一生的计划,对于我们是至关重要的,职业生涯规划让我们更充分的认识自我,了解自我的优缺点、兴趣,可以结合我们的特点作出切合实际的方案,为我们的未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它成为动力的源泉,鼓励自我不断奋进,追求更高的目标,给我们提供了指导,使我们有了前进的方向,帮助我们选择一条最正确的适合自己的道路,为我们提供丰富的空间和战士自己的平台,保证我们将来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优秀人才。 二自我分析与评价 1.我的性格:我的优点是个性乐观积极,凡事都能想的开,性格随和,待人友善,为人诚恳,严谨细心,富有责任感,对工作的自觉性比较好的,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进取心和很强的好奇心,逻辑推理的能力相对比较强,而信息分析能力也不错的,比较喜欢对复杂的事务进行思考,善于钻研,总是试图找运用理论分析各种问题;对一个观点或形势能做出超乎常人的、独立准确的分析,会提出尖锐的问题,也会向自己挑战以发现新的合乎逻辑的方法。对于那些固定的工作模式十分讨厌,不喜欢做一些不变的操作性工作。缺点是性格略微内向敏感,做事没有主见,有时比较散漫自由,喜欢抱怨,做事时总有很多顾虑,不敢着手尝试,不善长与人沟通交流,与他人相处时局促不安,不知道该说什么,跟陌生人相处是总是不能很融洽,口才不好,在公共场合下发表言论时感觉很紧张,不敢大胆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写作能力不够强,耐性不够好,做事时常是三分钟热度,毅力意志不强,没有经过什么磨练考验。 2.我的兴趣:我平时喜欢看书,尤其小说一类的故事性较强的书;我还喜欢听音乐,对流行类和古典中国民乐兴趣浓厚;我也喜爱动漫,对其有较广泛的涉猎。职业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以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和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影响消防、避险、燃气、电梯以及其他具有共有功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不得分割划分。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 建设单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应当持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进行划分。 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以书面说明和图纸形式在房屋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 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确需要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征求业主、居民(村民)委员会的意见,经相应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进行划分,并在相应区域内公告。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物业配套建筑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建筑的用途。

新建住宅物业时建设单位应当设计配置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条件的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位于地面的部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二,且不低于100平方米配置;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及其附图上载明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室号。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库(位)。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计量装置应当按照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贸易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通讯、消防、电梯、安全防范、环卫、邮政等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专业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改造,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分户计量、分户控制。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改造工作提供便

重庆市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重庆市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蚕种管理,规范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许可证发放,保护蚕种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和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蚕种生产(冷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取得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许可证,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蚕种生产(冷藏)、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县蚕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外经贸委审批,通过后统一颁发《蚕种生产(冷藏)许可证》或《蚕种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许可认定基本条件: (一)符合全市蚕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经市蚕种质量监督检验站培训并颁发蚕种质量检验员上岗证的人员; (四)有与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足够的生产(冷藏)、经营活动资金; (六)一代杂交种年生产能力原则在5万张以上; (七)无违反《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生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生产基地环境要求。周围环境清洁、水源充足,无氟化物、农药、微粒子病等污染,离氟化物、农药等污染源5公里以上; (二)具自有桑园和相应设施设备。每期生产1万张原种须配备120亩以上桑园,并具备与《重庆市家蚕良种繁育技术规程》要求相适应的催青室、蚕室、贮桑室、蔟室、低温室、蚕种保护室、制种室、检验室等生产设施及检验仪器;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有蚕桑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蚕种种性保持技术的技术负责人,同时每生产1万张原种须应配备2名以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检验能力,蚕种质量稳定。过去3年,平均母蛾微粒子病淘汰率不超过5%,农业部质量抽检中质量指标未出现连续3年不合格的情况。 第六条年生产一代杂交种5万盒(张)应达到的条件:(一)有自用桑园200亩以上和相对安全稳定的原蚕基地,环境清洁、水源充足,氟化物、农药、微粒子病等污染少; (二)生产用房至少达到蚕房3200m2,附属室80m2,低温室40m2; (三)有获得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可的蚕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技术人员3名以上,其中获得质检员上岗证技术员1名; (四)质检室面积不少于30m2,显微镜4部以上,并有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

企业软件管理办法

软件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3、名词定义:非法软件指未取得合法授权之软件。即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 授权数量之软件。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是指可以自由使用、下载、修改、散布的不需付费的软件。 4、作业办法 4.1权责单位: 4.1.1信息室负责间接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及安装。 4.1.2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单位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4.1.3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预算编列及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信息室协助移除。 4.2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A.自行开发。 B.购置。 C.委托开发。 D授权使用。 E.随硬设备附赠。 F.赠与。 4.3计算机软件之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4.3.1采购与接受赠与之软件应有合法之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之可资证明版权来源之文件或签证。 4.3.2软件之采购应依据正常之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信息室管理人员登录「软件变动登录表」(附件二)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始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4.4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4.4.1公司之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室负责安装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薪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 员工薪酬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本单位薪酬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薪酬制度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原则,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务)、专业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学历学位、技术职称),以及工作业绩、表现等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标准, 第二条本单位每年对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据以确定薪酬标准的职级和晋升。 第三条根据行业的特点,本单位按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支持人员和股东(合伙人)三类实行相应的薪酬管理政策。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本单位从事审计会计、资产评估、工程审价、税务及咨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支持等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 行政支持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的,从事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的从业人员。 股东(合伙人)是指在本单位持有股份或出资的股东(合伙人)。 第五条本单位的员工薪酬制度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和工资全额约定法(即年薪制)。 第六条本单位根据员工在人事管理方面的不同性质和类别(如股东〈合伙人〉、其他正式在册员工、临聘人员、返聘人员、试用人员、实习生等)确定薪酬体制及薪酬构成项目。

第七条本单位对行政支持人员采用工资全额约定法,即可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级、学历学位、资格职称、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其年薪,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给予一定的津补贴,年终发给一定的奖金。 第八条本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其薪酬构成主要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工资和奖励工资等。 (一)基本工资由职务职级工资、学历学位工资、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工资等组成。 1、职务职级工资:按主任会计师、所长、项目经理、审计员、试用人员和实习生等不同职务和职级确定。 主任会计师、所长每月元;项目经理每月元,审计员每月元,实习生每月元。。 2、执业资格工资:按照与本单位专业服务范围和内部管理有关的各种专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技术职称工资:按照与本与本执业机构专业服务范围和内部管理有关的各种专业技术职称,分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确定。 执业资格工资与技术职称工资可采取分别重复计算方法,也可采取就高选择一项的计算方法方法。 从业人人员取得以上相关执业资格,按每月元计算执业资格工资,取得两项(含)以上相关执业资格的,按每增加一项资格每月增加元。 (二)绩效工资:是指本单位根据业务项目的收益情况发放给员工的报酬,此部分工资按员工的工作量、贡献率等情况发给,并可按员工职务职级系数计算。 1、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人员及计提方法

软件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软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科技发展部软件介质的使用,加强软件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软件管理采取统一规划、分布管理、集中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软件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及工具软件等;软件介质包括光盘、磁带、软盘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由科技发展部负责采购的或被总行授权管理的软件介质和软件许可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软件介质和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软件管理员负责编制和维护本部门《软件清单》,负责软件介质及软件许可证的验收、日常领用和归还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软件配置项所有人负责审核软件许可证采购申请。 第三章软件清单管理

第八条科技发展部只允许安装经过审批授权的软件,详见各部门《软件清单》。各部门《软件清单》存放在科技发展部的文档管理系统,由各部门分别维护其管理的软件的信息。 第九条《软件清单》应记录软件的名称、管理部门、来源(总行统一推广下发或者科技发展部自行采购)、软件使用状态(可用、暂停使用、终止使用)等信息。对于科技发展部采购的软件,软件清单中还应包括软件开发商、产品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条《软件清单》中的软件版本变更或者升级时、软件许可证到期或者终止使用时,软件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软件清单》。 第十一条软件管理员应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数量、使用状态等,检查后软件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软件清单》。 第四章软件介质管理 第十二条申请领用非科技发展部管理的软件介质或软件许可证,由相关软件管理员审核申请后,作为科技发展部统一接口,联系相关方提出领用要求,协助申请人完成领用与归还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领用由科技发展部管理的软件介质或软件许可证,在相关软件管理员审核申请后,对于软件许可证数量充足的,可实施软件介质发放,并在《软件介质领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对于软件许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档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perty mana gement regulations of Sichuan Province 编订:JinTai College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物业管理法可以说是社会和谐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下面 小泰整理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 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 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 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 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 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 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 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 管理与社区管理之间的相关问题。 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 处(乡、镇政府)负责召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参加。

资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 我公司为安徽国祯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评估服务工作方案。 应当履行的评估程序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所需资料的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2、签订业务约定书。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4、现场调查。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资产、审核财务资料及实物资产运行情况。必

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5、收集评估资料。主要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权属、资产存在状况、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根据收集的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由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报告。 8、工作底稿归档。按照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底稿归档。 以上程序中,如需删减或增加,应该报内部审核。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步骤 整个评估工作一般分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前期洽谈与准备。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当决定承接后,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考虑本公司内部评估师专业情况进行安排。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还需考虑安排相应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

企业IT资产管理方案实用制度.docx

目录 1.目的3 2.范围3 3. IT 资产相关定义与分类3 3.1 IT资产相关定义3 3.2 IT资产的分类 4 4. IT 资产硬件类管理4 4.1 IT资产硬件类管理中涉及的相关操作类型4 4.2硬件类入库验收规定5 4.3硬件类资产库存管理规定5 4.4硬件类资产使用申请规定6 4.5硬件类资产的借用规定6 4.6闲置硬件类资产的回收与发放规定7 4.7硬件类资产的转移8 4.8硬件类资产转交管理8 4.9硬件类资产报废规范9 4.10硬件类资产的改造升级规范10 5.耗材类资产管理11 5.1.耗材资 产范围11 5.2.耗材资产管理流程11 6.软件资产管理 14 6.1.软件资产范围14 6.2.软件分类 14 6.3.软件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规定14 6.4.相关责任界定15 7.IT 资产盘点与对帐 16 7.1.盘点的方式 16 7.2.盘点人的指派与职责 16 7.3.资产对帐规定 17 8.罚则17 9.附则17

1.目的 为加强公司 IT 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长效管理,使 IT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划分为办公IT 资产的管理。 3. IT资产相关定义与分类 3.1 IT资产相关定义 ( 1)本制度所称IT 资产主要包括为保证员工正常办公而配备的个人PC 机与笔记本及配套软件、为构建办公网络环境而购置的网络设备、以及为保证办公网络系统持续管理而购置的相关软件、配件、耗材与工具等,包括资产性支出固定资产部分和费用支出非固定资产部分。 ( 2)本制度所称受益人主要是指IT 资产的实际使用者,通常为员工个人,也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2016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 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四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的范围由各市、州确定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政府指导价由市、州(或者授权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各地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计费形式 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度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物业服务资金中除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计收。除另有约定外,不得提前累积预收。 第四章物业服务收费形成 第十一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细则规定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某局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X局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我国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1、单位财务部门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帐卡。 2、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3、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

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6、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受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帐(卡)。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9、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单位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1、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依据《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内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简称省农委)对申请蚕种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省政务中心网站和省农业信息网予以公示。 第二章蚕种生产许可 第四条蚕种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条申请领取一代杂交种生产许可证应具备《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有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二)有稳定、安全的原蚕生产基地,有与蚕种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桑园20ha以上; (三)有与蚕种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蚕种生产设施,其中:蚕室面积1500㎡和贮桑室、簇室、附属室等2000㎡以上;

(四)有与蚕种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 (五)有配套的蚕种生产质检设施,并有专职质检员1-2人; (六)有有效防控微粒子病的能力。申请时须提供近两年蚕种母蛾检验报告单。新申请的须提供蚕种生产防微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申请领取桑蚕原种生产许可证应具备《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全省桑蚕原种生产布局; (二)实有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三)有与原种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桑园6.67ha以上; (四)有与原种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设施,包括标准蚕室、贮桑室、簇室、附属室等,总面积1000㎡以上; (五)有与蚕种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 (六)有蚕种生产质检机构及配套设施,并有专职质检员1-2人; (七)有有效防控微粒子病的能力。申请时须提供近两年桑蚕原种母蛾检验报告单。新申请的须提供蚕种生产防微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申请领取蚕种冷藏浸酸生产许可证应具备《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 2 - 第二节适用范围 ......................................................................... - 2 - 第三节作业办法 ......................................................................... - 2 - 第四节相关管理 ......................................................................... - 2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