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点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1、在安排工作人员的进入实验室区域时,要根据其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试剂,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2、进入HIV或其他生物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带防护眼镜,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带手套的手触摸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

3、实验人员正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感染性材料之后,脱去手套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不许进食、喝水、抽烟、擦拭眼睛、化妆和储藏食物。

7、如接触物传人性危险大,可戴双层手套(两副)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8、实验室的柜厨或冰箱内不允许储藏食物。

9、严禁用嘴吸加样或取样,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10、利器处理需严格按照利器处理规范进行。

11、实验操作中,有感染性物质溅出后,对工作面必须

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12、对用于病原体消毒的消毒剂需要有标记。

13、感染性废弃物在移出实验室(或一次性处理)之前,必须高压灭菌消毒(121℃,15磅,30分钟)。

14、每次检测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0.2%次氯酸或含氯消毒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消毒后要干燥20min以上。

15、需要在实验室以外消毒的材料必须放在坚固的、不渗透的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做好实验室内部的防鼠防虫工作。

三十七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

(一)、个人防护及保健

1、防护服

(1)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2)离开实验室是,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3)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如塑料)围裙。

(4)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2、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和冲洗眼睛的装置。

3、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4、个人保健

(1)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点危险。皮肤的任何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料覆盖。

(2)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3)竟如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眼镜。

(4)离开实验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5)严禁在艾滋病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二)人员培训和管理

1、向管理人员和所有检验人员提供并完成与工作相关的充足有效的技术培训。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和“普遍性防护原则”安全意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省级以上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复训,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对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必须告知新上岗人员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进行安全教育,直至有能力后方可单独工作。

3、实验室主任应了解所有工作人员。在安排工作区域时,要根据人员的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4、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5、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HIV抗体和备案制度,工作人员血清应长期保留。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注射乙肝疫苗。每隔半年至一年进行1次HIV抗体检测,并保存血清样品。

(三)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定期检查

1、与HIV/AIDS相关的检测项目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送检单与检测记录的保管、保管单的发放和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等。

2、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可对无关人员透露检测结果。

3、保密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订保密制度。

(四)严格质量管理

1、按要求做好安全操作的管理以及检测时间的选择、检测工作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平。

2、对所有检测报告严格把关,杜绝漏报、误报现象的发生。

(五)对存放试剂和有毒区域的监控

1、冷藏柜、冰箱、培养相和存放生物试剂、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的容器应置于工作人员视线之外的地点应上锁。

2、应设有专门的储存阳性血清、质控品的低温冰柜/或血清库、毒种库,并应上锁,专人管理。

(六)建立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三十八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措施将中毒者安全脱离中毒环境至上风向或空气新鲜的场所,必须做好自救和互救的应急措施,救援者必须佩带个人防护器材进入中毒环境抢救出中毒者,并迅速堵住毒源及洗消毒物,阻断毒物散发及继续侵入人体。在自救互救中可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止毒物进入呼吸道及消化道的方法,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塑料马夹袋套住头面部等。

1、做好对中毒者保心、保肺、保脑、保眼的现场急救,如心肺复苏术、口对口人工呼吸术(救护者应注意避免吸入患者呼出毒气),眼部污染毒物的清洗术等,对重症患者应注意其意识状态、瞳孔、呼吸、脉率及血压,若发现呼吸循

环障碍时,应就地进行复苏急救,并应急使用中枢及呼吸兴奋剂等措施。

2、污染的皮肤、毛发、衣着必须及时、彻底用流动清水冲洗(冬天宜用温水),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防止毒物从皮肤吸收中毒或灼伤,切忌用油剂油膏涂敷创面。

3、根据不同毒物的接触进行预防性治疗,如镇静、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暖、氧疗、解毒、排毒、抗过敏、抗渗出等针对性的对症处理,并应注意生命体征(呼吸、心率、体温、血压)的医学监护。

4、中毒者病重需转送中心时,应随症采取相应措施,并佩戴好毒物周知卡。昏迷者应取下假牙,将舌引向前方,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在转送中心同时,应先电话通知医疗单位作接诊准备,以便到达中心后参考毒物周知卡,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防止病员频繁活动增加耗氧,使病情加重及误诊。

三十九BacT ALERT3D、VITEK32系统仪器室管理制度

1、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专人使用,其他人员末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2、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器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使用、保管人员应按照仪器的技术规范要求负责日

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做好仪器维护和记录,操作人员应按规范操作,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4、仪器使用过程中严密注意有无异常,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科长和中心领导,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各种维修均应有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案。

5、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和规范进行,尚无国家标准的按有关要求进行,随时保持有菌观念,无菌操作的概念,按检验方法所规定的程序严格进行无菌操作。

6、不得使用过期鉴定试剂进行检验,防止检验结果产生错误,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及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书。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批样吕检验前应严格作好无菌间(隔离间)的消毒及其他准备工作,标本的废物,废液必须进行即时消毒后方可废弃。

8、禁止在仪器室吸烟、饮食,存放与实验无关的光盘、软盘。

四十精密仪器使用·保管·维护制度

1、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共同使用,非专管人员使用应在专管人员指导下进行,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2、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

悉仪器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保管人员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做好仪器维护和保养记录。操作人员应按规范操作,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严密注意有无异常,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科长和中心领导,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各种维修经应有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案。

5、建立专项管理档案。计量仪器应按国家计量监督的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定期校验。

四十一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1、理化检验室应设有符合要求的毒品、易燃、易爆物品专用储存室。

2、剧毒品应有明细购入、使用、报废帐目登记,及两名管理人员互相核签。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有专门保管使用制度。专用房应设双锁双人保管。帐目清楚,帐册分领帐和总帐,两人互核,帐物应相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领用剧毒品应填写领用单,领导审批。

4、实验室配成的剧毒和有毒试剂,应在特定场所进行配制,并界定品种和浓度,专柜存放,制定使用保管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

5、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爆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符合公安消防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十二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1、剧毒药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二人保管制。

2、剧毒药品管理必须建立账目,帐册分领帐和总帐,帐目清楚,两人互核,帐物应相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3、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取申请审批手续,保证出入柜的数量准确,领取单保存三年备查。

4、剧毒药品必须有完整清晰的标签,严防误用。

5、剧毒药品的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清接交手续,如有差错,须及时认真查明,妥善处理。

6、麻醉药剂按有关规定完善审批手续,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专人批办、专用处方领用,严格管用,严防滥用。

四十三理化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试剂柜内试剂应分类存放。

2、各项目的检验必须按国家颁布的相应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应熟悉所测项目检验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及时填发

检验报告单。

3、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应了解其化学性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剧毒试剂的废液,过期、变质、报废的有毒品或样品,必须经转化处理后方能排入下水道。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迅速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和会客。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实验完毕应立即整理好化玻试剂,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离开实验室前要细心检查门、窗、水、电、气等,排除不安全隐患,避免造成损失。

四十四卫生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1、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和规范进行,尚无国家标准的按有关要求进行。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批样品检验前应严格做好无菌间(隔离间)的消毒及其他准备工作。

3、随时保持有菌观念,无菌操作的概念,按检验方法所规定的程序严格进行无菌操作。

4、不得使用过期或效价低的诊断试剂进行检验,防止

检验结果产生错误。

5、对已消毒待用的物品、培养基等,其保存期一般不得超过10天,特殊要求不超过一周,并做好每批有关检验项目的空白对照。

6、检验微生物、血清的废液、废物必须进行即时消毒后方可废弃。

7、检验每批样品所用的物品,应进行先消毒,后清洗,无菌间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保持清洁。

8、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及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书。

9、不得在实验室内吃零食,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四十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制度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离开时要将工作服放在固定位置,对被污染的工作服,应按规定处理。

2、做好检品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检品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3、所有检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检验。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核对检验结果。

5、阳性剩余样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并妥善保存。阴性剩余样品按规定消毒处理。

6、检验报告必须书写工整,按规定程序做好审核、签

字并及时报告。

7、实验室内的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应有明晰的标签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仪器应定期保养与调试,减少与避免检验结果的技术误差与人为误差,使用贵重仪器要登记,破损遗失应有报告。

8、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会客。

9、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以前要细心检查水、电,煤气和门窗,防止事故发生。

四十六无菌室(区)工作规则

1、无菌室(区)应保持整洁,不得在无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2、进入无菌室(区)前,必须用紫外灯照射30-60分钟。

3、进入无菌室(区)工作时必须洗净双手、穿隔离服、更换专用拖鞋、戴口罩、帽子,操作前戴上一次性无菌手套。。

4、严禁同时进行两种不同型别或不同亚型毒株的传种,以防交叉污染和分子水平污染。

5、所有的检验标本、培养物及用过的具有污染性的材料、器械应高压、煮沸或用消毒液浸泡后进行清洗或弃之,严防污染下水道。

6、每次实验后,实验桌面应用消毒液擦洗干净,并用紫外灯照射30-60分钟。

7、除注意无菌操作外,还应注意安全操作,以免发生事故。如发生意外应采取有效措施,所有实验人员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工作环境不被污染。

四十七天平室工作制度

1、使用天平称量时,必须熟悉天平使用、维护、保管原则,检查天平无异常时,方可使用。

2、天平要按照检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使用超周期未检定天平。

3、进行称量操作时要轻缓均匀,避免过剧晃动损坏刀刃及造成称量误差。

4、天平室随时保持清洁、干净,称量时不得将称物落在称盘或底板上,不得将湿式或脏的称物放在称盘上直接称量。

5、称量时不得超过允许的称样重量,称量完毕,关好天平门,放回桂码或变位到零,断电源,进行称量登记。

6、发现天平有损坏或不正常,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计量部门检查校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天平室内不得随便开窗通风,避免室温气流变化,影响称量精度。

四十八试剂配制和标准品使用、保管制度

1、配制试剂使用的仪器应按期进行校正,并取得使用合格证。

2、供理化分析的试剂就按检验方法所规定的级别要求配备,不得用低一级试剂预替。

3、测定标准曲线的标准试剂,应为有证的标准试剂。

4、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测定项目检验方法中所规定的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5、配制试剂时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并按试剂标签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于试剂瓶统一的位置上。

6、所配制的试剂应按其不同保存条件分类保存。

7、用低温保存的标准液、试剂或临时配制的温度过高、过低的试剂,使用前必须自然留放至室温后方可使用。

8、吸取标准液必须用校准的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准确吸取。

四十九样品采集制度

(一)所有的血液、血清、未固定的组织和组织液样品,均应视为有潜在传染性,都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

1、应像操作未知传染风险样品一样,小心存放、拿取和使用所有可能有传染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用后包裹应进行消毒。

2、采血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采血用一次性注射器,谨慎操作,防止发生刺伤皮肤和造成外界污染。

3、如用滤纸采样,则用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

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4、离心机要使用密闭的罐和密闭封头,以防液体溢出或在超/高速离心机时形成气溶胶。

(二)带入或带出实验室的物品

1、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都应进行检查。含有测试样品的包裹应在安全柜或送到合适的实验室方可打开,不能再收发地点或仓库等地点打开,应有合适的包装并有醒目的标记。包裹必须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打开:人员在处理感染源方面受过训练;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穿戴防护衣的工作人员;用后可消毒的容器中。

2、打开标本容器时要小心,以防内容物泼溅。核对样品与送检单,检查样品有无破损和溢漏。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对样品管和盛器消毒,同时要报告有关领导和专家。

3、检查样品的状况,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及黄疸等情况。如果污染过重或者认为样品不能接受,则应将样品安全废弃。要将情况立即通知送养人。

4、对血液和体液常规操作要在工作台上进行。样品处理时若内容物有可能溅出,则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戴手套进行。同时应戴口罩、防护眼镜,以防皮肤或粘膜污染。

5、再将HIV/AIDS样本转到其它实验室时,运送样本时应防止对工作人员、患者或环境造成污染。护送样品的人应

明确接收地点和接收人,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及时确认样品已送达指定的实验室,被转入安全位置并得到妥善处理。

6、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材料在带出实验室前应进行消毒。

7、用于空运的样品要按照国际空运协会(IATA)的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记,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五十样品接收及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数量、性状及贮运

1、委托检验样品必须有足够的量,一般为正常检验所需量的两倍,以保证正常检验工作和留样的需要;

2、接收样品时,接样人员应根据委托书的内容与委托方共同对样品的基本性状进行检查,共同确定样品的性状、包装及基本属性,如发现包装破损、样品渗漏、明显腐败变质、以及其他可能对测定项目有影响的因素出现时,应与委托方共同确定后方可接收;

3、接收样品时,应听取委托方对其送检样品在检验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并详细记录;如有委托书,应要求其在委托书上详细注明;

4、接收样品时,应根据样品情况、要求检验项目等,询问样品的采样及运输的基本情况,并作记录;

(二)样品承接

1、对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承接,登记样品的基本属性、送检单位、送检人、送检日期、接样时间等基本项目,对盲样登记委托号、送检人、送检单位、送检日期、接样时间等项目;

2、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要求和需要检测的项目,填写《样品检测委托书(合同)》,并根据要求进行留样送留样室,将检样根据所检项目分送实验室进行检验;并填写“样品流转卡”。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不能承接,并给委托方作明确解释,重新送样;

4、样品的接收,应不混淆、不丢失,并在24小时内将样品送实验室,特殊样品可先送实验室,再完备送检手续;

(三)样品的留样和处理

1、留样或剩余试样保留期原则上定为从报告签发之日起保存一个月,以备检验质量申诉复检用。但易腐败变质样品、挥发性样品、易氧化还原分解的样品、生物组织样品、半衰期短的放射性样品等不能复测的样品不作留样保存;

2、对于水样、有机溶剂样品等稳定性较差的样品原则上从报告签发之日起保存7天,对于其中部分检测结果随时间不断变化的项目则不予复测。对于稳定性好的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样品应视情况适当延长保留期至3-6个月,特殊情况请示上级领导确定保留时间;

3、留样和剩余试样的保留,应严格按样品的保留条件进行统一保管,个人不得存留,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样品应按规定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4、处理留样或剩余试样必须符合三废排放标准,不得污染环境,对个别含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质的样品,处理时必须注意安全。

五十一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制度

标准样品是用于分析测试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可用于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比对和分析技术仲裁。是实验验质量控制和日常监测实验室内分析质量控制必需品,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标准品管理。

1、根据日常检验工作需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省CDC、省地方病防治所)所下达的标准品供应计划由质量管理室征求各科室后,拟出所需品种、数量,报领导审批,按时上报,并按要求定购合格有证标准样品。

2、各种标准品购回后,各科室试剂管理人员认真检查登记验收,由质量管理科建立台账统一保管,并实行使用登记领发制度,在建立台账后,应同时录入计算机管理。

3、标准品由使用人员负责按不同的保存条件分类保存。并注意有效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标准样品证书的说明操作配制。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标准品的使用按有关

规定管理。

5、标准品(对照品)每年12月10日前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十二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实验室按规定严格划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2、工作人员由清洁区进入半污染区、污染区时应更换专用拖鞋和工作服。各个实验室的专用拖鞋和工作服不得交叉使用。

3、工作人员由污染区、半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应更换专用拖鞋和工作服,在半污染区消毒、清洁双手。

4、污染区、半污染区内各种物品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入清洁区。

5、各种物品必须经专用通道进出实验室。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一、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检测技术及程序应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需要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发给培训证书,持证上岗。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三、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国家规定需要强检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同级或上级计量认证部门定期检定,非国家强检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要求厂家或供应部门维护和校准。四、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检测试剂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试剂。五、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必须及时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不得擅自处理。六、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收到送检样品后应尽快进行确证试验,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检测大量样品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八、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九、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需按《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实验室要求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专用实验室,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及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备有消毒药品、器材;备有冲眼器、一次性防护服、手套和口罩。 二、实验室安全操作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1 / 13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样本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要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采集、保存制度;样品运送解决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 验成果报告解决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要参加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成果呈阳性反映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成果均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映,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明。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成果鉴定和解决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征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状况,为排除窗口期也许,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持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对象要做好征询和随访工作。5、、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映标本,应尽快(城区普通规定在48小时内,农村规定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涉及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要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映成果; (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状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艾滋病检测点各项管理制度

1、实验室检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有效。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4、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实验室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等工作。 5、实验室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及任何外来因素影响。 6、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管理办法》、《艾滋病管理条例》。 二、对按规定和要求检测的对象进行登记和HIV抗体初筛检测。 三、做好初筛标本的收集和检测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检测出的阳性标本送上级有关实验室复检。 四、检测出的阴性标本血清存留1年,不得擅自处理。 五、实验室实行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及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

1、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非实验室工作员工不得进入实验室。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各项安全防护知识。 4、检测人员皮肤受损、患病,不得进行操作。 5、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佩戴首饰。 6、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 7、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8、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9、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1 0、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带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 1 1、H I V测试样品转送其它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和环境的污染。 1 2、实验室的空气、物表、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1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

预防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三篇精选(最新)

普合乡卫生院2018年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防艾文件指示精神,全面有效开展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我乡艾滋病疫情的蔓延。特制定我院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控制和转介治疗措施,有效遏制我乡艾滋病疫情蔓延,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2、加强艾滋病防控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满足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需求。 3、宣传“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为主的策略防治艾滋病。 4、深入开展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 (二)总体目标 减少我乡居民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机会,减缓传播速度,有效遏制我乡艾滋病疫情的蔓延,使我乡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2018年防艾工作目标、任务 1、全乡15-49岁人口中,各村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村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5%以上。各村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各村公共场所90%以上有一条艾滋病宣传标语。 2、各村领导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各村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 3、本院职工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本院卫生技术人员100%、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10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100%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实验室艾滋病初筛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特指定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HiV初筛实验室。 3.人员组成:本实验室由三名参加过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人员均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人员承担负责人为一名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并获得了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4.HiV初筛实验室为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省批的二级生物实验室。 5.管理制度 5.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卫生人员服务守则与工作原则; 5.2,坚持不歧视原则,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关系,关心他人; 5.3,做好合格和规范的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工作; 5.4,严格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遵照本实验室的相关SoP文件工作;

5.5,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5.6,不得在实验室内喝饮料,抽烟,吃食物和化装等,不得在实验室会客; 5.7,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可将私人用品和无关用品带入实验室; 5.8,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5.9,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5.10,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品; 5.11,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控制程序规则;做好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工作;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无误,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5.12,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洁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操作时要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 5.13,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5.14,遇到以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妥善即使处。 6.相关文件 6.1,样本的采集,接收登记和处理

艾滋病档案管理制度

艾滋病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对艾滋病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适用于县内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的管理。 1-3 项目档案是指从项目批准、实施、评价到项目总结的全过程中,应当归档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1-4.项目档案管理实行分类负责集中管理的原则,纳入项目工作考核。2.归档范围及要求 2-1 归档范围: 2-1-1各级领导及项目单位在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及声像等载体材料; 2-1-2经审核确立的项目活动计划、会议材料、文件; 2-1-3经批准实施的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2-1-4项目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报表、图片、照片及声像等载体材料; 2-1-5其他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2-2归档要求 2-2-1档案是项目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2-2-2凡应归档的档案材料,由形成部门负责进行整理、编辑,并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2-2-3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在有关的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图象清晰、声音清楚,内容完整准确后,方可归档。 3.分类与整理 3-1.分类原则:依据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完整齐全、便于利用的原则,档案材料一般按项目活动目标进行分类。 声像材料分类时必须遵循声像载体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注意其成套性的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3-2.整理方法: 3-2-1文字档案材料在项目活动结束后,及时装订成册,封存。 3-2-2声像档案应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并与档案载体一同放在声像档案保管单位内。 (1)、照片档案应简要说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2)、录象、录音材料以自然盒(盘)为单位注明录制部门、地点、时间、内容、密级、带长(时间)、编号等。 (3)、光盘、软盘等应注明存储文件的内容、运行的软件、硬件环境、版本号等。 3-2-3应严格按照文字、声像档案载体的分类、整理顺序编制案卷目录。4.保管 项目科室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按项目目标,搜集、整理项目资料,由项目科室主任指定实行集中保存的管理方式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参考Word)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1、在安排工作人员的进入实验室区域时,要根据其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试剂,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2、进入HIV或其他生物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带防护眼镜,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带手套的手触摸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 3、实验人员正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感染性材料之后,脱去手套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不许进食、喝水、抽烟、擦拭眼睛、化妆和储藏食物。 7、如接触物传人性危险大,可戴双层手套(两副)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8、实验室的柜厨或冰箱内不允许储藏食物。 9、严禁用嘴吸加样或取样,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10、利器处理需严格按照利器处理规范进行。

11、实验操作中,有感染性物质溅出后,对工作面必须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12、对用于病原体消毒的消毒剂需要有标记。 13、感染性废弃物在移出实验室(或一次性处理)之前,必须高压灭菌消毒(121℃,15磅,30分钟)。 14、每次检测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0.2%次氯酸或含氯消毒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消毒后要干燥20min以上。 15、需要在实验室以外消毒的材料必须放在坚固的、不渗透的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做好实验室内部的防鼠防虫工作。 三十七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 (一)、个人防护及保健 1、防护服 (1)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2)离开实验室是,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3)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如塑料)围裙。

(工作规范)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我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明确资质认定的范围和形式;保证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及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提高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可供全省各级验收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和评审员使用。也可供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准备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参考。 3引用文件及技术资料 1)《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2)《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 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 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2006/ISO 15189:2007)》 7)《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相关操 作规程及检测工作记录(试行)>的通知》 4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型:分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两类,后者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三种。

5 组织管理 5.1湖北省卫生厅是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发证工作。 5.2各级验收工作组 5.2.1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省验收工作组”)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筛查中心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初筛实验室安排现场评审。 5.2.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市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本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艾滋病检测点安排现场评审。 5.2.3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 5.3 评审组 5.3.1 评审员管理 5.3.1 评审员的基本条件:从事艾滋病相关管理人员;从事与艾滋病检测相关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热爱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者。 5.3.2 评审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5.3.2.1 熟悉《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实验室生物安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006版)[1]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加强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部对1997年颁布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制订了《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和验收,确保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艾滋病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并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 第五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统筹规划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六条国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实验室的职能、开展检测工作的性质及范围共分三类实验室,分别是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 (一)艾滋病参比实验室。 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职能包括: 1、承担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 2、建立全国艾滋病检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国家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和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门诊工作规章制度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门诊工作容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流程图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流程图 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管理规

通过对艾滋病病人进行规的抗病毒的治疗可以控制艾滋病的进一步流行和传播,降低死亡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了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为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提供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药物治疗,以延长患者生命,减低对家庭和对社会带来的负担,保障治疗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 一、工作原则 (一)为所有的符合治疗条件的病人提供服务。 (二)严格监督管理,杜绝药品浪费与流失。 (三)安全、科学、有效和。 二、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对象和服务容 (一)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对象 具有本辖区户口或暂住证的、符合抗病毒治疗临床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持有效证件均可以获得免费抗病毒治疗。 (二)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容 对于符合免费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须为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并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定期的CD4细胞计数检测(2-4次/年)和必要的艾滋病病毒载量(1次/年)检测。超出免费服务容的治疗以及检测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按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三、目标及工作指标 免费抗病毒治疗的总目标是降低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具体的工作指标包括 (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的比例达到85%。 (二)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达到85%。 (三)开始治疗的病人按照要求完成所有7次随访的病人比例达到100%。 (四)符合治疗条件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开始治疗的病人按照《国家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的要求完成所有4次CD4细胞检测的病人比例达到100%,病毒载量检测90%。 (六)为所有符合治疗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规的抗病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关制度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 关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提供保密性咨询,有关资料要用保密文件柜保存。 二、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室内张贴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注意事项等,并备有宣传资料、安全套和有关咨询登记表。 三、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四、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 五、HIV筛查实验室必须是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定认可的。 六、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

一、咨询环境安静、无打扰、能够做到保护隐私。 二、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三、咨询资料(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能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需录入的信息资料由咨询员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并做好计算机信息资料的管理与上报工作。 四、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接受对有关求询者感染情况的调查。 五、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将其姓名、检测结果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等情况透漏给他人。 六、在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咨询过程、检测报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计算机信息等各个管理与服务环节中未做好保密,泄露隐私,对求询者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注意事项 一、所有检测结果必须认真核对、妥善保管,由接诊医生或咨询员向求询者告知。 二、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无论结果如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 三、阳性检测结果必须经确认检测后,方可当面告知本人。四、如果求询者曾经做过检测前谈话,应认真复习谈话的资料。如果求询者没有进行检测前谈话,在通知检测结果前应先对求询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五、向求询者传播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并鼓励其改变高危行为,降低感染风险。 六、通知阳性检测结果时,应有两名咨询员在现场,对求询者的心理反应要积极应对,必要时可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转介服务。 七、对不确定结果的咨询,要向求询者解释造成的可能原因,建议一定时间后再次复查,同时提供在等待复检期间预防艾滋病的基本技能。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江西省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中心和辖区内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中心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凡手术病人术前或者需要进行侵入性检查的病人检查前必须开展HIV初筛检测,经实验室HIV初筛试验阳性者,实验室和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院感科,院感科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 3、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院感科,院感科及时准确向区疾控中心上报。 4、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管理按照“HIV病人管理规定”执行。重点要求:(1)各种表格、病历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项。(2)住址要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或“某小区(某单位)某楼号某单元门牌号”。(3)联系方式等。 5、疑似AIDS住院患者必须做HIV初筛试验,初筛试验阳性者由检验科专人登记,然后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证。采送标本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护,避免污染环境及交叉感染。“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须复印附病历后,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单独记录一次“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 6、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个环节均应按要求防护、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资料的各个环节均应做好保密工作。 8、对辖区内HIV感染者、AIDS患者定期做好随访工作,了解其病情及社会心理压力,最大程度消除其社会影响和社会歧视,提高治疗信心和生活质量。。 9、在AIDS诊疗、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作为等情况,造成医疗纠纷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50~100元;造成医疗事故者罚款200~500元、停职检查3~6个月;造成疫情扩散者做下岗处理,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信息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管理目的 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 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 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副班人员负责协助正班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所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的复核、发放,结果的解释,实验室室内消毒以及每日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验资料的归档保管(计算机)工作。 三、标本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 2h,待血液 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2)、如用滤纸片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消毒,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片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2、抗凝血样品采集和处理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1.目的:为HIV实验室各技术人员规范实验安全操作程序, 保证检测技术人员人身生物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实验室技术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4 实验室安全防护 4.1 个人防护及保健 艾滋病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 防护服 4.1.1.1 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4.1.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

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隔离衣。 4.1.1.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1.2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4.1.3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4.1.4 个人保健 4.1.4.1 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皮肤的任何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1.4.2 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4.1.4.3 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4.1.4.4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4.1.4.5 严禁在艾滋病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2 实验室管理要求 4.2.1 建立安全制度 4.2.1.1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 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副班人员负责协助正班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所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的复核、发放,结果的解释,实验室室内消毒以及每日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验资料的归档保管(计算机)工作。 三、标本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 2h,待血液 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3.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4.省妇幼保健中心每年汇总上报我省本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分析报告,并上报国家妇幼保健中心。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数据 的收集和上报制度 1.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 2.所有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在相关门诊、住院部、检验科建立检测、咨询登记本和阳性孕产妇专用登记本。 2.按照《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

并于每月定期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和“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并逐级上报,于每月定期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 4.对全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确诊孕产妇/婚检妇女和梅毒感染、乙肝阳性确诊孕产妇后,须于24小时内电话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并于5日内填写并上报个案登记卡。 5.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6.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纸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艾滋病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制度 一、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机构 一、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应加强孕产期保健及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CD4+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及其他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3、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SOP文件 适用部门:检验科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1 - 实验室工作制度- 1 -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 -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2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常规消毒清理工作制度- 2 - 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3 - 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 3 - 设备管理制度- 4 - 试剂管理制度- 4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5 -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 6 - 第二部分标准操作规程- 8 - 第二章样品采集与处理- 8 - 第二章标准操作程序- 9 - 一、北京金豪- 9 - 二、上海科华生物- 10 - 三、英科新创- 11 - 第三章结果报告与注意事项- 12 - 第三部分设备SOP文件- 14 - 一、多功能自动酶标仪RT-2100C- 14 - 二、KHB ST-36W洗板机- 16 - 三、电热恒温水箱- 18 - 第四部分流程图- 20 - 一、HIV抗体筛查流程图- 20 - 二、暴露级别的评估- 21 - 附件:血清加样表- 22 -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安装适当,器皿试剂摆放整齐,标志 清晰,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2.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制服,保持衣帽整洁,试验过程中应专心致志、 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闲谈,保持实验室安静,下班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并关好水、电、门、窗等,注意实验室安全。 3.认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有温度记录,检测标 本的保存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4.实验室不得放置与测试无关的物品,水、温、湿度、光照、防震、防尘、防 噪声等,环境必须符合实验室的工作要求。 5.实验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措施,并定期检查保养。 6.对不同属性、品种和含量水平的试样,应有足够的试验区域,予以分离检验, 尤其是已知具有生物危害的试样必须分离检验。防止损害工作人员健康和污染环境。 7.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在办公室接待。 8.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用品,对染菌带毒的器具废弃物应严格 进行消毒无菌处理。 9.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用餐和进食。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采样前和接收标本时应核对病人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采血时应戴好手套、帽子、口罩。 3、HIV标本采集应建立详细的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送检单位、病人姓名、 门诊号、数量、种类(血清)、送样者、接收者或采集者。 4、采集后,应将HIV样本单独分装,勿与其它项目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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