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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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1、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2、征收方式(选择题)

采取统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在同一省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跨省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一)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办法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感谢你的欣赏

建筑业常见混合销售行为

建筑业常见混合销售行为 一、企业如果为业主方提供采购设备+安装的业务,并在合同中明确采购价格和安装价格,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 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如钢结构厂房、玻璃幕墙、门窗、电梯等)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如果合同中货物与安装服务分别计价,企业取得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按其他现代服务业; 三、园林绿化公司向客户销售其种植的树木同时提供移栽和后期管护,能否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政策,移栽和管护业务如何征税?

园林绿化公司如以销售货物为主,则其销售自行种植 的树木同时提供移栽的,销售时收取的收入按销售自 产农产品免税 ;如以绿化工程业务为主, 应按建筑服务 缴纳增值税。 该公司以后每年收取的管护费用应按“其他现代服务” 缴纳增值税。 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集团下属的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和电 梯里面的广告位的出租是按什么行业核算? 中附件一所附《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明确规 定,将建筑物、构筑物 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 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 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及电梯广告租赁费均属于经 营租赁服务。 营改增”试点如何定义混合销售? 根据《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 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 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 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根据财税〔 2016〕36 号 五、

第三章增值税习题

增值税习题 一、单选题 1.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B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 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C. 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 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提供电信服务 2. 某建筑材料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建筑材料同时兼营一小吃部,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那么(A )。 A.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各自的销售额、营业额后再缴纳 B. 销售建材缴纳增值税,小吃部缴纳营业税 C. 销售建材和小吃部都缴纳营业税 D. 销售建材和小吃部都缴纳增值税 3. 下列纳税人中,按规定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 )。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C. 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D. 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D )。 A. 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 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应税货物 C. 销售不动产 D. 收到代销单位送交的代销货物清单 5.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C )。 A. 提供通信服务 B. 提供桥梁修理服务 C. 缝纫业务 D. 电信从事电信业务,并同时销售移动电话 6. 某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从某副食品工厂购进各种小食品销售。某月购进各种小食品共50 000元,该纳税人采用价税合并方式当月销售小食品45 000元,则其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D )元。 A. -150 B. 0 C. 1350 D. 1310.68 解析:[45000/(1+3%)]×3%=1310.68(万元) 7.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份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100万元,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

营改增后的混合销售行为节税的合同签订技巧(老会计人的经验).pdf

营改增后的混合销售行为节税的合同签订技巧(老会计人的经验)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基于此规定,专门从事设备、机电和钢结构生产并提供安装业务的生产企业,为了规避按照混合销售征收17%税率的增值税负担,往往通过两份合同,即一份销售合同和一份安装合同的形式,将混合销售行为变为兼营 行为,从而实现销售部分缴纳17%税率的增值税,安装部分缴纳11%的增值税的目的.这种利用两份合同将混合销售行为分解为销售和安装的行为,实现节税的目的到底存不存在税收风险呢?分析如下. (一)全面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法律界定 1、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 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根据本条规定,界定”混合销售”行为的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全面营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和房地产销售 等.在界定”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的界定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存在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法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三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 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正常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由于2月6日又下发了针对抗疫有关视同销售增值税新政,现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情况总结一下,供大家学习、工作参考。 总结一 目前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中,只有无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其他四类属于视同销售范围。 总结二 四类视同销售行为中,其他个人(自然人)不存在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服务,但其他个人可能存在视同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总结三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作视同销售。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作视同销售。 总结四 1、无偿借贷视同销售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免税) 2、扶贫货物捐赠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视同销售货物免税) 3、抗疫货物捐赠免税: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7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 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 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页更多精彩“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概念: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为混合销售。 其确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 一是其销售行为仅是一项行为; 二是该行为必须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其“货物”是指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动力、热力和气体等: 其“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营业税税法规定外的应税劳务。 如:某计算机公司向A单位销售计算机并负责安装调试,根据合同规定货款和安装调试劳务费由A单位一并支付,这项业务中又有销售货物又有非应税劳务,属混合销售,只收增值税,不收营业税。 (而营业税的界定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为纳税义务人)重点点拨: A、营业税中的应税劳务是指→建筑、安装、包括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B、增值税中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行为中、既销售货物,过程之中又涉及到营业税中的应税劳务,销售是主体,附带过程中的应税劳务只是一种配合完成销售的过程。 C、因此,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那就是: 销售继续引伸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应税劳务为非应税劳务, 非应税劳务和销售的结合——混合销售。 2、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原则: (1)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质的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这是划分混合销售的重要概

增值税练习(答案)

增值税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必须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B某公司将外购饮料用于个人消费C某企业将外购钢材用于在建工程D某企业将外购食品用于职工福利 2.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A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B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C某工业企业附属饭店对外提供饮食服务D某工业企业将一台设备对外出租 3.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A >。 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赞助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4.以下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D )。 A、个人B外商投资企业 C.会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 D.在境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

5.若某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则他为生产货物而外购的原材料所含增值税应(D )。 A.按17%抵扣进项税B按6%抵扣进项税C按10%抵扣进项税D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6.下列货物适用17%税率的是(A )。 A.生产销售啤酒B.生产销售农机C.生产销售农产品D.生产销售暖气 7.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尽快收回货款,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发生的现金折扣金额处理正确的是( D )。 A.冲减销售收入,但不减少当期销项税额r B冲减销售收入,同时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C增加销售费用,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D.全部计入财务费用,不能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8.纳税人为销售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C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逾期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1、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饭店内设商店,饭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是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内部设立的商店一般是针对到饭店吃饭的顾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商店取得的收入与饭店经营有从属关系,所以判断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次,由于其主业是饭店经营,属于营业税行为,所以判断为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如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到餐厅消费的,不一定到商场买东西;到商场买东西的,不一定要住宿。所以餐厅、客房、商场取得的收入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1.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2.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二个“两”。 ⑴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⑵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 分别征收的特殊情形 补充:特殊的混合销售: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的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2018最新增值税练习题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财经法规期中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1*30=30) 1、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 B.车船税 C.契税 D.车辆购置税 2、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税率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3、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5、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6、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特征的是()。 A.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B.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含的增值税 C.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7、以下增值税改革说法错误的是()。 年的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阶段 年的第二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规范阶段 年的第三次改革,实现了生产型向消费性的转型 年的第四次改革,实现了增值税的“营改增”阶段 8、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 B.营业额 C.增值额 D.收入额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混合销售与兼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B.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C.混合销售行为是发生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兼营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D.兼营非发生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混合销售行为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10、按照现行规定,下列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认定标准的有()。 A.年应税销售额12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C.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D.年应税销售额600万元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 11、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按照11%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B.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3% C.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 D.提供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12、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钢材一批,含增值税的价格为2 34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400978600042 13、某书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销售图书取得含税销售额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书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一批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顾客使用,甲公司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公司也无同类货物,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则甲公司本月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为()元。 000500700888 15、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月进口产品200 000元,海关征收34 000元增值税;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产品30 000元;购入原材料3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1 000元。本月销售产品1 0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 100 180135 100 16、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已知,广告设计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某零售商店2016年的销售额为60万元(含增值税),则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凭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按()计算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全解读(内附案例)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全解读(内附案例) 政策指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收入不适用享受小微 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的截止期限由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相应延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 号)中相关规定的执行期限。 填写案例 A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第三季度发生以下业务:转让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15万元,销售一批货物取得收入8万元(其中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6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上述业务分别核算,且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含税价款。 分析:根据政策规定,A企业销售货物及劳务季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季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A企业2018年10月申报期(所属期2018年7-9月),申报表主表的填报方法如下:

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业发票3万元填入第1和第2栏次“货物与劳务”中;将转让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15万元填入第4栏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中;销售一批货物取得除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业发票以外的收入5万元填入第10栏次“货物与劳务”中,系统会自动将其填入第9栏次“货物与劳务”中;将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6万元和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共计7.5万元填入第10栏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中,系统会自动将其填入第9栏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中。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大盘点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大盘点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对于特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是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其征收率统一为3%;而对于特定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征收率却存在6%、5%、4%、3%多个档次,未能较好的体现税制的统一、税负的公平。 多档征收率并存引发了一定的质疑。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两份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和《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将现行规定中凡涉及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使用 (一)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一律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包括:《**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也可应对方(一般纳税人)要求,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取得后可抵扣3%的进项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以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并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会计核算 (1)借:货币资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技巧案例

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比如,一个企业销售一台机器的同时,负责把这台机器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就是属于这样一项不可分割的交易。因为没有前面的机器买卖行为,就没有后面的机器运输行为,它们是一项有着紧密从属关系的买卖行为。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到50%。

比如,某大学在2000年12月转让一项其新研制出来的技术,取得转让收入12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费80万元,仪器设备费40万元。因为该大学不是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该校取得的120万元混合销售收入,全部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又如,某橱柜公司生产橱柜,并代顾客设计和安装橱柜。2000年12月,该公司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中,总收入为2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的自制橱柜销售收入为8万元,设计安装费为12万元。该公司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并都收到了货款。假定该公司2000年的设计、安装收入为120万元,橱柜销售收入为100万元,那该公司12月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假定该公司2000年的设计、安装收入为100万元,橱柜销售收入为120万元,那么该公司12月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税收筹划的原理与兼营中税收筹划的原理几乎一致,即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注:前提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解析[全]

一、单选题 1.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将其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并在会计上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进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2.某个体商店系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货8 000元,销货9 360元,则其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C )元。 A.54.4 B.374.4 C.360 D.540 3.以一个月为一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自期限满之日起( D )天内申报纳税。 A.3 B.5 C.10 D. 15 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B )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 B.30 C.10 D.45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 6.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货物,是指( B )。 A.不动产 B.有形动产 C.无形资产 D.有形资产 7.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应纳销项税额的发生时间为(D )。 A.发出货物的当天 B.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 C.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8.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增值税属于( A )。 A.生产型 B.收入型 C.消费型 D.分配型 9.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C.将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10.某煤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瓶装煤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0000元,同时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3510,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 D )。 A.17596.7 B.17510 C.13510 D.13000 11.某日用化妆品公司将自产的日用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产品制造成本8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为100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销售额为( D )。A.80 B.96 C.88 D.100 1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C ) A 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 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 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 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13、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起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 C )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A.30 B.60 C.90 D.10 14.下列按照4%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有( A )

增值税练习题

第2章增值税练习题(一)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仍以原出租或发包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增值税应纳税款一律由购买者代扣代缴。 一、单项选择 1.下列业务中,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房屋装修业务 B、汽车修理业务 C、装卸搬运业务 D、饮食服务业务 2.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3.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4.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财务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B、歌厅销售饮料、糖果 C、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 D、电视台播放广告 5.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 B、某厂家委托商店代销家具 C、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职工福利 D、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销售6.现行增值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货物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7.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是指() A、由过去的生产型转入收入型 B、由过去的收入型转为消费型 C、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D、由过去的消费型转为生产型

3 增值税

3 增值税 一、判断题 1.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2.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当月已认证的外购原材料的50%加工制造成产品实现销售,则计算其销售产品的应纳增值税时只允许其抵扣外购原材料50%的进项税额,而不能全部抵扣。(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进项税额抵扣时间规定的,按偷税论处,税务机关一经查出,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在该进项发票上注明,待以后货物到达或验收入库,或支付款项后,再计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 ) 5.增值税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销售多种产品或者提供多种劳务的行为。()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其兼营行为中用于非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7.实物折扣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 ) 8.一般纳税人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 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3%。() 10.增值税纳税人单位,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2.运费进项抵扣并非只在购买方,应该分析确定。() 13.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14.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收抵扣权,其采购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无论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所支付的税款均需直接计入所采购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成本。() 15.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征补税款后,不再处罚。对纳税人取得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 B.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C.某工业企业附属饭店对外提供饮食服务

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 A、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自用的机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收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人民币920万元,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75.4 B、100.9 C、119.6 D、137.7 3、下列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B、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出口的古旧图书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大客车,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200万元,含境外负担的税金13500美元,当月的外汇中间价为1美元=6.8元人民币,我国关税税额为700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进口增值税为()。 A、323万元

B、350万元 C、395.79万元 D、340万元 5、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的是()。 A、建材商店在向甲销售建材,同时为乙提供装饰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并负责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6、下列属于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是()。 A、某农机制造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同时也承担农机修理业务 B、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 C、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香烟、酒水 7、某企业2012年1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30.6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有税控货运发票并认证相符)。本月售出80%,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该企业本月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8.49 B、8.62 C、8.69 D、8.23 8、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9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税法”中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为混合销售行为。所谓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形成混合销售行为的必要条件是,所涉及到的货物与非应税劳务都是针对同一购买方取得。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之间是一种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例如,某计算机销售公司向A单位销售计算机并负责安装调试,根据合同规定,销售计算机的货款与安装调试的劳务款由A单位一并支付。在这项业务中既存在销售货物又有提供非应税劳务,即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又如,某酒楼为顾客提供饮食劳务,某月取得饮食收入50万元,同月向顾客销售烟、酒及饮料等,收入为12万元。由于该酒楼取得的饮食收入和销售烟酒的收入是因同一项业务而发生,则该店的行为也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 对于混合销售行为从理论上讲应当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这将给征纳双方在管理上带来很大困难。为了便于征管,“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所说的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具体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及非增值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对于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例如,某商场销售空调机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又由于该商场是以销售货物为主的,因而这一混合销售行为应视同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又如,某房屋装修公司主要提供装修劳务,但在提供装修服务过程中有时会有偿提供少量的材料,也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由于该装修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并不是以销售材料为主的,所以对这种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而是一并征收营业税。 三、关于混合销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对于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4.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其销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的同时又负责安装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取得的应税收入照章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为用户安装自产产品的,应按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安装费的合计数作为计税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 6.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随处方销售的自办药厂(非独立核算)对外销售的药品,应当征收增值税。 7.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宾馆等单位发生营业税中“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何为兼营业务?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比如说商场) 1.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使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为何从高呢?国家不吃亏原则 案例分享:一个公司业务包括:销售商品,酒店服务,餐饮服务,运输服务,如何筹划? 酒店、餐饮、运输业务可以剥离出来,单独成立公司,享受疫情期间的免税政策。单独成立公司,生活服务还可以享受加计递减的政策。 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87号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注意区分:邮政/电信/现代服务递减10% 何为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只能是同一业务,涉及货物和劳务;兼营看主业。 例外情况: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思考: 1.KTV 提供服务并销售饮料,按照什么合适?KTV 提供服务并销售饮料,按照混合销售来算合适,按照主业的服务业6%来核算,否则,销售货物可是13%的税率哦 2.公司销售钢结构,按照什么核算?既不是兼营也不是混合销售,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3. 国美商场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可以考虑单独成立运输公司,把业务剥离出来,单独核算是不是更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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