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7:

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信息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电气、软件、光电、仪器仪表等专业领域,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生物信息、量子信息等新兴方向紧密关联的专业学位。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不少于50人;应与电子信息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5。

2.人员结构。具有一支知识、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的

师资队伍,其中应有50%及以上的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并有较大比例的教师拥有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还应具有较充足的能够协助指导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专家队伍,企业导师应具有至少15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博士研究生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应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课程体系,明确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在电子信息关联的主干学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质量高,近5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同时,申请单位应具有至少8年的电子信息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科研水平。申请单位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电子信息领域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二等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及以上)至少3项。应具有电子信息领域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电子信息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申请单位在电子信息领域,每年专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委托课题(50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年均不少于2000万元。申请单位一般应在电子信息领域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

2.专业实践。与电子信息领域相关的行业骨干企业应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电子信息领域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电子信息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3.支撑条件。在电子信息领域所涉及的主干学科(至少1个)及支撑学科(至少2个)应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主干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领先水平,支撑学科在国内同

类学科中应处于先进水平,并在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优势。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机械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机械博士专业学位是与机械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对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机械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机械及相关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应与机械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相关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2.人员结构。具有一支知识、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应有50%及以上的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并有较大比例的教师拥有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还应具有较充足的能够协助指导机械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专家队伍,企业导师应具有至少15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要工程类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

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机械类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机械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明确机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保证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应建立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在申请领域涉及的主干及支撑学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质量高,近5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同时,申请单位应具有至少8年的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科研水平。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机械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二等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及以上)至少3项。应具有机械工程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申请单位每年专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3000

万元,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委托课题(50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年均不少于2000万元。申请单位一般应在机械相关领域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专业实践。与机械工程相关的行业骨干企业应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机械类相关领域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工程博士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3.支撑条件。所涉及的主干学科(至少1个)及支撑学科(至少2个)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主干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领先水平,支撑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先进水平,并在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优势。建立机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有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能够吸引与稳定教师并支持教师自身发展。

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与化工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目标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对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材料与化工及其相关专业等行业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应与本专业类别相关行业领域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3。

2.人员结构。具有一支知识、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每个研究方向具有博导资格的专任教师不少于3人,50%及以上的专任教师主持过或作为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企业导师应具有至少10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2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工学博士或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明确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在本专业学位涉及的学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质量高,近5年本专业学位涉及学科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同时,申请单位应具有至少8年的本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科研水平。在申请专业类别内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所申请专业类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二等及以上)、省部级或者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及以上)至少3项。在申请专业类别内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申请单位在申请专业类别,该专业专任教师每年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

少于3000万元,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委托课题(50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年均不少于2000万元。申请单位一般应在申请本专业学位的相关学科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专业实践。与相关行业骨干企业应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相关领域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3.支撑条件。申请本专业学位所涉及的主干学科应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并在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优势。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是与资源环境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目标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国家在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等)的工程领域对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资源与环境相关工程领域(方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资源与环境类别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应与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导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2.人员结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高级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20人;获得外单位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行(企)业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任职15年以上),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行(企)业重大、重要工程类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应有1/2及以上的骨干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重要工程类项目,骨干教师应有与行(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领域带头人还应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明确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在本类别涉及的领域或相关学科方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质量高,近5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50人,并且在本类别相关领域应具有至少8年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行(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科研水平。在申请类别内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

成单位在本类别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至少3项。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本类别教师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课题(实到经费500万元及以上)年均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申请单位一般应在本类别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实到经费500万元及以上)以及相近级别的科技项目。

2.专业实践。应与本类别相关的行业骨干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建立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相关工程领域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及行(企)业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本类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业导师。

3.支撑条件。申请本类别所涉及的主干学科及支撑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主干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领先水平,支撑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先进水平,具备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重点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能源与动力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基础产业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及国防工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适用的行业领域包括:动力、电气、核能、材料、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等。

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是与能源动力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本专业学位的主要目标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对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应与本专业学位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2.人员结构。具有一支知识、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应有50%及以上的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要工程类科技项目,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并有较大比例的教师拥有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还应具有较充足的能够协助指导工

程博士研究生的企业专家队伍,企业导师应具有至少15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要工程类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培养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培养课程体系,明确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在申请本专业学位时所涉及的主干及支撑学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质量高,近5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同时,申请单位在与申请本专业学位相关的领域应具有至少8年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科研水平。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所申请类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二等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及以上)至少3项。在申请类别内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

委托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申请单位在申请类别,每年专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委托课题(50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年均不少于2000万元。申请单位一般应在申请类别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专业实践。与本类别相关的行业骨干企业应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相关工程领域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工程博士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3.支撑条件。申请类别所涉及的主干学科及支撑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主干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领先水平,支撑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先进水平,并在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优势。建立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一、专业特色

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是与土木水利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工程类专业学位,土木水利工程是设计和建造各类工程设施及相关装备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下、地上、水中等的各类工程设施;也指其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监测、保养、维修维护等专业技术。土木水利工程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学科群,并伴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而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具有理论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双重属性;其涉及的领域包括土木工程领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程建造与管理),水利工程领域(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市政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设施农业领域,人工环境工程领域(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材料工程领域,安全工程领域等。

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建筑建材业、交通运输业、水利水电业、环保绿化业、安全防护业、农林牧渔业(设施)等相关行业的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对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

人才,为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且每个工程领域不少于15人;每个工程领域应与本领域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本领域专任教师数的1/2。

2.人员结构。具有一支知识、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40%,应有50%及以上的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并有50%及以上教师拥有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同时,应具有较充足的能够协助指导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专家队伍;企业导师应具有至少15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要工程类科技项目。

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4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每个工程领域有一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较深、工程经验丰富,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取得不少于3项高水平成果,培养过不少于5届的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不少于2届的协助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验。

三、人才培养

1.课程与教学。确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符合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构建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课程体系,明确博士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博士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在申请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的主干学科和支撑学科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近五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同时,申请单位在与申请类别相关的领域应具有至少8年工程硕士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好。申请单位应具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在相关领域的教育教学成果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支撑本专业学位的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培养效果良好,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近三年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存在问题论文。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1.科研水平。每个工程领域均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在土木水利工程的相关领域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中国专利金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及以上)至少3项。在土木水利工程的相关领域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

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专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年,科研总经费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委托课题(500万元以上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

2.专业实践。与土木水利工程相关领域的行业骨干企业应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相关工程领域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3.支撑条件。支撑土木水利工程的相关领域的主干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应处于先进水平,并在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建有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建立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申请报告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申请报告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接到省学位办下发的通知,我院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了相应材料,现将我院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23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是2000年1月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和吉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申办的新制二级学院,同年6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并于当年招生。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 学院办学思想明确,专业设置本着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自身条件、自身发展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建筑类专业为主体,对国家和地方急需的专业人才优先培养。学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实事求是,避免盲目设置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制定了基本符合学院定位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付诸实施。 学院成立时设有土木工程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5个,2001年新增交通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只招一届学生)、工商管理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个,2002年新增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至此,2002年以前共有10个专业。根据2000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与建筑装饰集团联合办学的协议规定,学士学位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授予。自2004年以来,三年中共有1210名毕业生获得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2003年又新增社会工作专业和英语专业2个。到目前为止,我院共有专业15个,初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管、文、法为支撑的较为合理的专业结构体系。2004年,土木工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被省教育厅遴选为试点专业。 学院现有的师资队伍中本院教师、院本部教师和外聘教师各占三分之一,形成了三分天下、较为合理的结构,符合学院发展和学科发展现状,适应人才培养需要。专任教师中,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16人,占教师总数的%,主讲教师岗位资格比例达到了90%以上。学院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鼓励教师读取研究生,给予一定的政策,以提高教师业务水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 ????????????代码: 名称及级别: 申请专业学位????????????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方向)填写,填写数量由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领域(方向)数量来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专业学位类别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学科门类 或职业型学位 学科专业 或专业领域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制(2014年)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二、用蓝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本表内容。 三、本表封面“学科门类”: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填写此项。 学术型学位的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 “职业型学位”: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填写此项。 四、本表封面“学科专业”: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填写。 “专业领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专业领域。 五、若副指导教师为校外专家,在封面“副指导教师”姓名后注明“校外”。 六、本表第十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栏中,按申请人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专业领域对应的职业型学位(专业学位)名称填写。例如:在学术型工学门类内的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七、挂靠学院负责将本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一并送校档案馆存档。 八、挂靠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在本院系存档。

一、个人简介 注1:中国学生填写姓名拼音;留学生填写英文姓名。注2:港、澳、台地区学生填写当地居民身份证号。

二、在学期间总结

三、课程成绩单

四、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注:1.检索号栏中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只填写论文检索号。 2.若论文没有被检索,填写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出版年期],例如:在《高等教育》2006年第8期发表某文章,为“1000-4203-200608”,其中“1000-4203”为《高等教育》的ISSN 编号。 3.国际标准书号:以ISBN为开头,例如:“ISBN7-302-03778-7”。 4.专利号:已被授权的“发明专利号”。 5.只填写作者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的论文和专著,中英文期刊名均须写全称。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教[2004]5号 关于印发《中央电大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为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电大经与天津大学协商,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四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电大教务学位实施细则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按照《天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结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成绩在良以上(含良); 3. 按照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学位办《关于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通知》[2003]4号文件精神,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必须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考试安排在天津市或在毕业生所在省级电大所在地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 4. 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参加由天津大学组织的“主干课程”(一般为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考试安排在天津大学或毕业生所在省级电大所在地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 5.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按照当年“天津大学开放教育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执行。

泉信院教函〔2017〕46号 关于发布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学习材料的通知(20171213)

泉信院教函…2017?46号关于发布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学习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相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相关知识和工作内容。根据学校迎评工作安排,教务处特编制《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知识问答》。 现将学习材料以电子版和学校OA系统发布,请各部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 附件1: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知识问答 教务处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 知识问答 1.什么是学位?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2.学位和学历的区别是什么?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即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具有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如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学士学位由谁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4.学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共计25个): 1、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天津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吉林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7、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1、东南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2、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5、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领域) 16、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四川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1、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领域) 22、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3、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电子与信息”领域) 25、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类别□博士二级 □硕士一级□硕士二级 □博士特需项目 ???????????□无硕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填写数量根据本一级学科点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科方向数量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学科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自评报告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自评报告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自评报告XXX( 专业名称) ) 二○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部分学院概况 ............................................. 1 第二部分评建工作................................ ............ 1 第三部分本科办学及建设成绩................................ .. 1 一.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 .......................................... 1 (一)专业建设 ................................................... 1 (二)人才培养方案 ............................................... 1 二.师资队伍 ........................................................ 1 (一)专业负责人 ................................................. 1 (二)专业教师配置 ...............................................

1 (三)专业教师结构 ............................................... 1 (四)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含教学研究) ........................... 1 (五)实验教师队伍 ............................................... 1 三.教学条件及利用 .................................................. 1 (一)专业实验室 ................................................. 1 (二)专业图书资料 ............................................... 1 (三)实习基地 ................................................... 1 四.教学过程及管理 .................................................. 1 (一)课程建设 ................................................... 1 (二)教材建设 (1) (三)教学研究与改革 ............................................. 1 (四)质量监控 ...................................................

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附件2: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 专业简况表 申请单位:农大发展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公章) 申请专业 名称:艺术设计 代码:050407 申请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文学学士学位 本科专业设置 批准文号:吉教高字[2002]10号 批准时间:2002年 学制:本科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 2008年12月5日制

填表说明 一、封面“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科门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内容对应填写。 二、封面“专业批准文号”、“专业批准时间”、“学制”按教育部批准文件的时间。 三、Ⅱ师资队伍情况。普通高校填本单位在编人员,独立学院填专职专任教师和聘期两年以上的校外专任教师。 四、Ⅲ-2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填20项)。普通高校引进人员填写调入本单位之后的成果,独立学院的科研成果是专任教师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的成果。可另附页,作为本《简况表》的附件一。 五、Ⅲ-3目前承担的科研和教改项目。普通高校引进人员填写调入本单位之后的项目,独立学院的项目是专任教师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的项目。作为本《简况表》的附件二。 六、在复制本表时,应保持原格式不变,并用A4纸打印。 七、除另有说明外,所填内容的时间截止为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2月底,所填统计数字截止到近4年。 八、本表封面之上,不另加其他封面。 九、另加的附件要按顺序装订在《简况表》后,除已说明的栏目外,不另加附件。

Ⅰ专业简况 Ⅰ-1 本专业基本情况:批准年份、首次招生年份、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本年度毕业生数、学校内归属院(系)、本专业开设方向、已有的相近专业、教研室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于2002年批准,现在校生已发展到627名学生,2005级毕业生为192人,本专业归属与传媒艺术学院;学院设有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下设《环境艺术设计》、《园林设计》和《展示设计》三个专业方向,《环境艺术设计》于2005年开始招生;《园林设计》和《展示设计》方向于2007年开始招生。通过几年的建设,教学条件不断完善,教师队伍不断成长壮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艺术设计设有一个专业教研室,专门研究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展示空间设计方向、园林景观设计的重要教学、教研、科研单位,抓好教研室建设就抓好了教学质量、对人才培养方案就有了基本保障。 Ⅰ-2 本科专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特别是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师资队伍: 现有教师36人(专职2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5人,讲师4人,助教22人。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教授主讲制,同时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年轻教师配合做好教学工作结成了新老结合的对子。我们切身感到这种主讲教师的授课制度,有助于保证授课质量,有助于带动青年教师的业务培养。 二、教学条件: 1、实验室建设:为了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掌握电脑语言进行创意艺术设计的能力,我们建了三个微机室,一个非线性编辑实验室,两个静态,动态摄影室,十八个专业画室,十二个设计室,一个静物收藏室,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室,学生作品展厅,图书阅览室,电脑设计工作室,模型制作工作室。 2、实习基地建设:根据公司规模小,难以集中接待实习生的特点,我们采取学校与学生“两条腿走路”、分散实习与小组集中实习的办法。先后与吉林电视台青苹果栏目、吉林省明光装饰设计公司、吉林省赛博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这些单位成为我们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科学研究:专兼职教师发表论文4篇,发表作品1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8部,参加全国民办教育艺术大赛,师生获一等奖30人。市广告展获优秀奖多人,这些奖项极大鼓舞了师生科研热情。 四、教学管理:几年来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研究制定了《教学质量标准》、《教学管理规程》、《教师教学规范》、《新教师试讲制度》、《听课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制度》、《实验室与备品管理制度》、《基础课专业课授课制度》等并以认真实施。 五、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引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双师型教师。 2、进一步加大投入,计划于2年内投入200万增加高档次设计试验室的数量,完善专业图书资料室建设,购置新的教学设备。 3、深化教学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改革,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训练。 4、提高对教研、科研工作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5、进一步转换人才培养模式,走开放办学之路,加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 Ⅰ-3 专业规划、专业特色、存在问题 一、专业规划 1.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以提高专业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增强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和全面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在内专业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保证,坚持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同步发展,努力把艺术设计专业办成省级特色或示范专业。 二、专业特色 构建具了有前瞻性、开放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艺术设计课程机构,用专业基础课解决学生如何利用基础知识进行创意性思维及设计表现;利用专业课扩大学生掌握专业知识面;利用实践课解决学生从思维到产品具体设计与动手能力的表现,更重要的是结构提高学生对设计方案通过手绘技法和电脑设计语言迅速表达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1、师资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青年教师比例大而且学历层次有待提高。 2、教学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高档次的设计实验室数量不足,某些教学设备需要增加。 3、教师队伍的整体教研、科研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基础知识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基础知识问答 1.什么是学位?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2.学位和学历的区别是什么?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即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如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学士学位由谁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4.学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第三条中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5.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开设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两个层次。如果学校通过授权评审,就表明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资格;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审,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相应要求。 评审的全称是: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专业评审。 6.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评估全称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评估。 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 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1年4月或5月。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时间在2013年前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院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学位点: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学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学科水平、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提高人才培养层次的重要途径。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点数量大幅度增加。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学科实力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新增博士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我校2003年以前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申报学科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其整体学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学术队伍中有若干名60岁以下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学科、专业点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学术带头人中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有1位具备了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 (二)科学研究 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3个以上相对

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术水平较高,贡献较大,在国内同一学科中居于先进行列,并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近5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有较多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较多的重要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专业,其科研工作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直接贡献。 目前承担有较多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比较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培养质量比较好。能够开设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能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最新成果。 (四)工作条件 有培养研究生的实验室和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及时获取开展研究工作所需信息的技术和设备,有必要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五)相关学科条件 学科、专业点所在一级学科或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力量,已有硕士学位授权覆盖的学科面较宽。具备按宽口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条件。 (六)管理工作 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三、申报及校内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科自愿申报,鼓励基本符合条件的优势和特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学科、专业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大体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10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六、第11~13页:分别填写3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应是申请点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14~17页:Ⅱ-2~Ⅱ-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八、第19页:限填由申请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九、第20页:Ⅲ-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第22页:Ⅲ-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一、第23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申请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二、第25~26页:Ⅴ-1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有关统计数据。Ⅴ-2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其他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基本情况。 十三、第27页:Ⅵ栏目,填写与申请点紧密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的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十五、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

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表

附件2: 2014年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申请表 学科门类 门类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设置时间 学位授予单位 单位代码 贵州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一、专业简况与自评报告 专业设置以来专业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及培养方式、质量保障条件、教学质量、科学研究以及形成的专业优势与特色等等。 【填写说明】:(1)按照《贵州省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评审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参照《历史系管 理学学士学位评估总表》书写语法格式进行填报相应的 内容。 (2)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内容搜集不全,请用“【***资料不全】”形式进行标注。 (一)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 1.1 建设规划 1.2培养方案 (二)师资队伍 2.1 专业负责人 2.2 教师配置和结构 2.3师资队伍建设

(三) 教学资源及利用 3.1实验室 3.2仪器设备 3.3图书资料 3.4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四)教学过程及管理 4.1教学计划 4.2理论教学 4.3实验(践)教学 4.4教学质量监控 4.5教风、学风 4.6教学研究(自评等级:A) 综合测评: 有教研活动计划,围绕专业人才培养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近三年来,承担一定数量的校级及以上 的教改项目,发表教改论文以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教师计人均公开发表1篇,有省市级及以上的奖励。 近4年本学科每年所获得的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各级企事业单位资助经费和学校投入的科研经费),呈逐年上升趋势,达到15345元/年·人。 1.2009-2010年获得科研经费3.25万元。(17人),1912元/年·人。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表一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一级学科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2页:重点学科按批准时的名称填写。 四、第3页:Ⅱ-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五、第4页:Ⅱ-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不宜划分过细。 六、第5~12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七、第13~16页:分别填写4个研究方向的简况。 八、第17~22页:Ⅲ-2~Ⅲ-4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九、第24~25页:限填由申请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并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十、第26页:Ⅳ-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一、第28页:Ⅳ-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二、第29页:Ⅴ-1栏目,只需填写与申请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05年3月31日。 十四、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申请硕士点授权点简况表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广州大学 ????????????代码:11078 名称及级别:旅游管理硕士 申请专业学位???????????? 代码:125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2017年5月31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方向)填写,填写数量由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领域(方向)数量来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专业学位类别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知识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评估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评估全称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评估。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 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校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6年5月。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校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暂行办法》。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 支撑(佐证)材料工作指南 目录 1、分院(系)评估材料收集、归档须知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权评估二级指标综述材料基本格 式和要求 4、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支撑(佐证) 材料一览表 5、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统计报表参考格式文件包(电子稿)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评估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

分院(系)评估材料收集、归档须知 一、材料时段: 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评估的资料时限一般为四年(本科正常学制时限)。我院本次共有15个专业参加评估,上报材料的时限为2007-2008、2008-2009、2009-2010、2010-2011四个学年度。举办不足四年的专业上报材料的时限从招生当年起算。由于2010-2011学年度尚未结束,已形成的资料可先装盒,但暂不装订立卷,到本学期结束材料全部汇总后再立卷装订,编目存档。 二、工作文件: 依据《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六项一级指标作为基本框架,评估办已制作《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支撑(佐证)材料一览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权评估二级指标综述材料基本格式和要求》,以及《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统计报表参考格式文件包》。各分院可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结合本分院各专业情况自行制定分解任务表,完成21个二级指标综述的撰写,支撑(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精选,编目和归档。 在整理支撑(佐证)材料的同时,应同时统计汇总各种相关数据,填写数据报表。数据报表的格式在《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统计报表参考格式文件包》中选择性填报,共有200余种报表可供选择。 三、材料归档: 1、评估装盒材料基本规范为: (1)横向框架:按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横向展开装盒。各职能部门按照“分解任务表”的分工,合作完成29个二级指标的资料收集、编目装盒。每个专业均需完成21个二级指标的资料收集、编目装盒。 (2)纵向框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 (3)装盒顺序:封面——目录——综述材料——(各类)汇总表——分项目录——支撑材料。 (4)支撑(佐证)材料十分丰富时,可按2007-2008、2008-2009、2009-2010、2010-2011四个学年度分卷制作目录并存档。 2、凡上报的统计汇总表、目录等评估材料,须由制表人、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各部门、专业应按照“坚实支撑,按题作答”的基本原则,对评估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上报。 四、材料保存: 1、各类汇总表、目录一式二份,评估办、填报单位各存一份; 2、所有的汇总表、目录和支撑材料在本次检查后统一装盒暂存在填报单位,待学校正式评估摆台时择况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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