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济宁市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济宁市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教育系统专用,2009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

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

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55-59计8分,符合放宽条件在45-55分之间的记6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③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

④最高计10分。

9、著(译)作、论文赋分

(2)论文赋分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译)作。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最多计1部,论文最多计1篇,最高计10分

⑤评奖论文不计分。

⑥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10、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20分:

①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量化赋分时应给予照顾,最多可加10分。

②申报评审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工或技师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10分。

▲③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并现任班主任的加5分。

④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市特级教师加8分,市骨干教师加5分;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3分加分。

11、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6、7、8、9项中的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审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各级均不予受理。

各评委会评审前,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检验复核,并纠正偏差。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100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80分。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

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432869107265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丹东市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参评人:单位:

赋分说明 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卷号不要填写,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 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4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分,)最高4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弟加0.5分,最高3分。 十二、人才奖励: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入选者加20分,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入选者加10分。 十三、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十四、最后得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5分以内的,以评委赋分为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某一个差距在5-10分以内,取评委赋分与其差距的两者平均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10分以上,将提交评委会集体讨论赋分。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晋级赋分办法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晋级赋分办法 (2019年8月) 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依据《XX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赋分参考标准》、《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XX教人发〔2018〕1号)以及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赋分标准。 一、总体原则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校的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构建以教师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师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二、评价标准 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和工作贡献作为主要评审主要依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坚持把讲政治和重师德放在推荐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教行为,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

“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在严格落实教师业务对口和完成工作量基础上,把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学校反响好、学生反映好、教学实绩突出”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 (三)学校坚持教师在教学一线,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四)学校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标准,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三、赋分项目及标准 评审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评价赋分,其中学识水平项的“提升学历层次”、获奖情况的“学科领域荣誉”为教师任教以来的评价,其它项目均是对教师符合评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的的评价。每项赋分不能突破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总分值为120分。

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报名的热潮,最近陆陆续续有很多朋友都在问同创,说这个工程技术方面的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呢,我这样的行不行?别着急,今天同创就在这里和大家总结一下关于这个职称评审的事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

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职称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 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 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 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 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 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项 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

济南市职称评定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 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学历赋分 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

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 (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5篇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奖励赋分 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 (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赋分标准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33分;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45分;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52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济职改字〔1997〕32号)废止。

职称评审要求

年度职称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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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校高级职称无岗,中级评审时间12月中旬开始。请老师们按文件要求,积累相关评审用材料,以免错过评审机会。 办公室 11.1 201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空岗位申报的原则。各学校(单位)的职称岗位要严格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测算,经县人社部门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没有空余岗位的不予申报。 (二)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在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三)坚持公示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材料审核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员范围 被聘用在下列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教师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 (一)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

职称赋分标准

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4分) 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三、经历(3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四、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分类赋分)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赋30分、教学科研型教师赋20分、科研型教师赋1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标准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标准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lucrehuang )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初级量化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05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130分): 1、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40分); 2、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 高计10分);4、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0分);5、专项加分(最高计5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如按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应按前学历计分;(3)最高计40分。 2、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计5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1年以上的不记专业年限。最高计20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中记载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0分。 4、继续教育赋分 以全市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记载的为准,最近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0%计算,最高计10分。 5、专项加分 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量化赋分时可给予照顾加20分;取得业绩荣誉、获奖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成绩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参照高、中级的同类项目加分,最多可加30分。 专项加分最多可加50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使用 专业技术人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初级评委会评审时,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校验复核,纠正偏差。 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应不低于70分。 正规院校毕业生(第一学历)见习期满确定资格的,进行考核和定量评价时,可参照本标准。

职称评审记分细则简版

零陵区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计分标准及要求 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 150分,其中含特殊贡献附加分15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综合表现(34分) 1、师德师风表现(8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勤于学习提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良好,表现突出的记8分;表现较好的记6分;表现一般的记4分;其它情况酌情记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各种考试中违纪情节较轻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材料,在师德师风方面获县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即可记8分。考试违纪的查记载,以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派出所等受理的为依据。 2、工作表现(10分) ①、工作量(5分)工作热情高,教学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近4年内每年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记5分;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要求的工作量的记4分;专业不对口,不满工作量的在3分及以下记分;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②、出勤(5分)按规定出满勤的记5分;近2年请病假10-30天记3分;超过一个月的记0分;每请一天事假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2分;近2年内无故旷工一天的此项只记2分,无故旷工2天此项记1分,无故旷工3天的记0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参评者应提供一期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勤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此处“专业对口”是指初级职称参评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或合格学历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专业不对口”但取得市级以上“专业不对口(适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视为专业对口。查学校记录和学校推荐打分记录。 3、综合业绩(16分) ⑴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记4分;每获一个优秀加记2分。 ⑵近四年内获学校、乡镇、区、市、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记1、2、3、4、5分(多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档次记分,各层次不叠加记分,但其相应最高级别若多次获奖,每多一次可加记0.5分。同级其它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降等记分;不相关不记分)。 以上两项累记不超过16分。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此处所述“表彰奖励”专指对个人工作全面肯定式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教育功臣”等,不含某项工作或工作的某方面的表彰。表彰奖励原则上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获奖证书应出示原件。没有找到文件依据的要说明表彰奖励出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有关情况,并做出结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20分) 1、教育工作(12分) ⑴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公民道德意识培养,教育理念新,教育方法科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能,全面发展学生,教育研究与实践有成效,得到乡镇(校)肯定的记2分,得到县区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肯定的记3分,得到市以上肯定的记4分;教育方法陈旧的在1分以下记分;教育方法不当的记零分。此项最高记4分。 评分要求:审定申报材料中所述教育创新情况,着重从述职报告、教案、听课(评课)记录本、教育教学反思材料、总结材料和经验材料中寻找记分点,查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依据。 ⑵近四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学校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3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普通学科教师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2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加记1分(在外县区担任版出任的必须提供学校证明和班主任手册原始材料);担任校长每年加记1分;副校长、中层正职每担任一年加记0.6分,中层副职教研组长每担任一年加记0.4分;此项最该分为8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教育方面材料,特别是转化学困生情况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育人效果以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基本依据,“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则应以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则应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普通学科教师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需顶格加记3分的,则应以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依据。 以上两项可重叠记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分。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一、量化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1

2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 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级 别 分 值 奖励级 励

职称评审细则

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测试及计算机使用能力测试成绩; (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

说这个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报名的热潮,最近陆陆续续有很多朋友都在问同创,今天同创就在这里和大我这样的行不行?别着急,工程技术方面的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呢,家总结一下关于这个职称评审的事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2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1习. 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

职称考核赋分表

附件 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评审考核 量化赋分参考标准 评价对象:单位: 项目A级 指标 B级指 标评价标准 评价 手段 形式 赋 分 申报硬指标25分职业 道德 10分 政治 思想 3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 法和法律。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 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认真, 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认真执行上级的政令指示,服从组织安排,工 作有热情。 学校 自评 行为规 范4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生活情趣高雅。作 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2.以身作则,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 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 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严慈相济,无体罚或变相 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现象。 3.团结协作、互帮互学,顾全大局,人际关系和 谐。尊重家长,坚持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 和建议,形成教育合力。 4.敬业爱岗,责任心强;顾全大局,不参与聚 众滋事。 学校 自评 出勤 3 分 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假程序,学校根 据考勤制度赋分。 学校 自评 基本 资历 4分 任职年 限2分 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文 件核定。符合最低任职规定,每加一年增加0.2 分,最高可加至2分。 查阅 资料学历1 分 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文 件核定。符合最低学历,每高一级学历加0.5分, 最高可加1分。 查看 证书 资格1 分 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取得教师继续教育证 书,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 校和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查证 书资 料 工作 量5 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赋分。根据 周课 时量

四川评审办法和标准(评分法)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由比选人决定,但比选文件备案时,备案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得分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通过川报网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1.4 比选人进行评审时,应当通知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到场监督。 1.5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监督,但省直接监督管理的项目除外。 1.6 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和交通费用,由比选人按《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支付。

2. 强制性评审标准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微偏差每1处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备案部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准中申请人所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职称论文快速发表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05222826.html,)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报送工程师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1432869107265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丹东市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 参评人:单位: 赋分Array说明 一 、本评 委会 报评 专业 分 为: …… 等,报 评人 自己 选择 填报 专业, 卷号 不要 填写, 自评 分由 报评 人完 成自

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 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4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分,)最高4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弟加0.5分,最高3分。 十二、人才奖励: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入选者加20分,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入选者加10分。 十三、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十四、最后得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5分以内的,以评委赋分为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某一个差距在5-10分以内,取评委赋分与其差距的两者平均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10分以上,将提交评委会集体讨论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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