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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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1.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方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累计折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列为损失)、资产减值准备(转换当时已提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按转换当时的账面余额结转)、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得列为收益,而是追加资本公积)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反之

4.金融资产重分类

(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该项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资本公积包括了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非现金资产股权出资、接受捐赠资产等几个方面,对此,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也分为了资本溢价等几个方面。下面就来具体解析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过程: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当于股票的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影响资本(或股本)溢价的特殊业务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处理参见第四章第一节; (2)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其会计处理参见本章第二节;

(3)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会计处理参见第九章第二节。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减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按行权价收取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确定的金额) 贷:股本(增加的股份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贷:开发产品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应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关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产生资本公积会计处理探讨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是否存在借方金额,是否可以在后续处置相关股权投资时随之转出? 个人意见: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可以存在借方金额,理由如下: (1)交易的经济实质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站在合并方、被合并方,及其最终控制方组成的集团层面,实质是最终控制方将被合并方的净资产投入合并方,属于集团内权益的重新组合。当合并方支付对价大于所获得净资产账面价值时,是合并主体向最终控制方的资本分配;相对应的,合并方支付对价小于所获得净资产账面价值时,则是最终控制方对合并主体的资本投入。 (2)会计处理与《公司法》的关系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规定:“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现行处理规定可能主要是出于《公司法》的规定考虑,为保护债权人,《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只能用于转增资本,不能用于弥补亏损、向股东分配,而且,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超额分配。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当合并方以大于所获得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对价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将产生资本公积借方差额,此时,实质是用资本公积向股东进行了分配;当冲减资本公积超过其账面余额,则相当于以超过其资本的金额进行了分配,从而与相关法律相悖。 个人认为,《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的是法人主体,而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是在合并主体(合并方和被合并方所组成的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属于会计主体而不是法人主体范围内所进行的处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直接对其作出规定。事实上,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如权益法核算时“顺流逆流交易”的内部未实现损益抵消,以及分步收购或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区别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采用不同会计处理,已经将法人主体与会计主体清晰的区分开来。 会计处理的目标是如实反映交易实质,而不具备限制、改变交易的权力。如果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产生的借方差额,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由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合并交易本身作出限制规定,而不是由会计处理来规避法律法规。相反,若会计处理没有如实反映交易实质,反而可能掩饰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 (3)会计处理模型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并未规范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处理,实务中,一般区分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别采用收购法(Acquisition Method)或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 Method)。当具有商业实质时,合并方支付对价大于所获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有可能属于购买一项满足“核心商誉”定义的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从而将该差额确认为商誉;当不具有商业实质时,合并产生的差额,直接计入合并主体的权益。在现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一般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全部采用权益结合法,不采用收购法。 从会计处理模型看,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是在股东主导下与股东发生的交易,符合权益性交易的概念,应按此类交易的会计处理模型处理。一般,权益性交易所产生的差额,应当直接增加或减少合并主体的资本(一般对应“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相对应的,留存收益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性积累。如果以权益性交易的差额直接冲减留存收益,是以资本的变动影

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1.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方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累计折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列为损失)、资产减值准备(转换当时已提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按转换当时的账面余额结转)、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得列为收益,而是追加资本公积)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反之 4.金融资产重分类 (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该项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2)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 (3)按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公允价

2016新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规定解读

2016新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规定解读 发布时间:2016-02-25 编辑:少芬手机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从引入“权益性交易”和“其他综合收益”这两个概念之后,对原来的“资本公积”进行了大刀阔斧地重分类调整,也就是把原来的“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分解成三个部分: ①企业股东和其子公司投入的,划归为只进不出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②把企业资产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划归为可进可出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把企业与股东形成“一项业务”交易产生利得直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由特定资产计价变动而形成的,而并非在交易活动中形成的所得,所以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随之一并处置,因此具有临时归集过渡的性质,在该特定资产存在时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否则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为收入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被重新设定后。结合“资本公积”形成的原因,对两大类资本公积进行新定义: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权益性交易(与投资者投入有关资本交易所产生的权益)形成的。 主要有:①有限公司股东投入资本形成的资本溢价; ②股份公司股东投入股本形成的股本溢价; 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 ④专项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⑤接受股东或股东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则是其他综合收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所产生的权益)形成的。 主要包括: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③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⑤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⑥可转债的分拆; ⑦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处理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处理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比较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由于形成资本公积的情形很多,情况不同,涉及的税务处理也不同。结合资本公积相关会计、税收政策,笔者就常见的几种情况列举说明如下。 一、属于原资本溢价部分可以转增资本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二、不能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若转增需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可见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增值属于“未实现收益”,只是由于会计计量需要,将其增值部分暂时计入了资本公积,不确认损益,也不增加计税基础,增值部分待资产处置即收益真正实现时方能确认损益。 下面四种情形是企业各项资产在持有期间增值产生的资本公积,在资产处置前,该“资本公积”属于不能动用的所有者权益,税法和会计均不确认损益,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只能在资产处置时结转损益,不能转增资本。若企业违反规定转增资本,可以视同企业提前将资产“增值部分”进行了“处置”,需确认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产生的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会计准则资本公积新的规定

会计准则资本公积新的规定 问:近来发现相关会计文件和税收文件中对资本公积有全新的规定,感觉是对原来资本公积概念的颠覆,难道是会计准则上有资本公积有了新的规定?? 答:是的,这个变化不是渐进式,而是直接突然死亡形式,这个变化也是让所有会计觉到措手不及,现在几乎有80%的企业会计仍然按照原来规定在核算资本公积,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这虽然不防碍相关税收政策的执行,但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对资本公积税收事项的判断和误解。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从引入权益性交易和其他综合收益这两个概念之后,对原来的资本公积进行了大刀阔斧地重分类调整,也就是把原来的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分解成三个部分: ①把企业股东和其子公司投入的,划归为只进不出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②把企业资产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划归为可进可出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把企业与股东形成一项业务交易产生利得直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由特定资产计价变动而形成的,而并非在交易活动中形成的所得,所以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随之一并处置,因此具有临时归集过渡的性质,在该特定资产存在时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否则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为收入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被重新设定后。结合资本公积形成的原因,对两大类资本公积进行新定义: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权益性交易(与投资者投入有关资本交易所产生的权益)形成的。主要有:①有限公司股东投入资本形成的资本溢价;②股份公司股东投入股本形成的股本溢价;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④专项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⑤接受股东或股东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则是其他综合收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所产生的权益)形成的。主要包括: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③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⑤金融资产的重分类;⑥可转债的分拆;⑦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的变迁

解读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 资本公积科目来源于我国公司设立时采用的注册资本制度。我国从会计制度改革首次提出资本公积概念以来,对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多次改革,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资本公积从形成来源看,它是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的部分,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其具有“准资本的性质”。 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虽然都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但实收资本一般是投资者为谋求价值增值的原始投资,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无论从来源上还是资金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资本公积主要来源于资本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投入资本超过法定资本的部分,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无法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 一、原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 我国从会计制度改革首次提出资本公积概念以来,对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进行了5次改革。 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3项内容。 1998年1月开始实施的《股份制公司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包括5项内容: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和投资准备等。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以后的补充规定,对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作了较大调整,具体有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关联交易差价、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7项内容。其中其他资本公积包括资本公积现金捐赠、准备转入、债务重组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1年12月出台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2001]64号),明确关联方之间的资产交易所产生的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

资本公积的和盈余公积在账务处理上的区别

资本公积的和盈余公积在账务处理上的区别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容易产生混淆,两者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及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三个方面。 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过程: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当于股票的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影响资本(或股本)溢价的特殊业务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处理参见第四章第一节; (2)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其会计处理参见本章第二节;

(3)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会计处理参见第九章第二节。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减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按行权价收取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确定的金额) 贷:股本(增加的股份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贷:开发产品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应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分析报告

资本公积分析报告 我国现行的会计规范没有对资本公积作出明确定义,一般认为: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与投入资本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但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却存在本质的区别。资本公积是资本的_种准备,具有准资本的特性,所有者对其具有独享性。我们将财政部为了阻止上市公司等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操纵利润,而根据我国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将那些按照一般会计原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精神,本应记入损益,而规定记入“资本公积”的明细项目,称为“超编”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交易差价”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项目。本文拟对“资本公积”科目“超编”所及的相关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资本公积”科目的“超编”是一定历史条件下,财政部所采取的应急措施,而且从实际发挥的作用来看,确实也起到了某些遏止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始料未及的情况,如关联交易差价“权益化”的规定刚刚出台,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现象就随之产生等。如果我们还是简单地将净利润作为考核上市公司的决定性标准,那么,仅仅依靠会计或其他手段也许永远也控制不住企业的“利润操纵”。由此,笔者认为,修改和完善上市公司财务评价体系,削弱净利润的决定性地位,已经成为了一个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资本公积”科目“超编”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制度层面和实务层面两个方面: 1、制度层面不符合会计法规对“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和性质的基本规定。“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交易差价”明细项目,从内容上理解,不尽符合“资本公积”的基本含义;从性质上看,也不尽符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对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的界定。 不符合会计如实反映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会计的基本任务是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也就是企业发生了什么经济活动,会计如实记录这些经济活动,而不管这些活动是否违反除会计法规外的其他法规。会计虽然也有监督的职能,但监督并不等于可以干预经济业务活动。因此,利用会计手段干预企业操纵利润的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但其行为本身却值得商榷。 不符合性质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会计事项核算应当对称的原则。一般而言,性质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会计事项,其核算应当保持对称。例如,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分别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核算。再如,除增值税外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缴纳、退回分别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科目中核算。而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借差和贷差,现行制度则规定分别按年摊销计入损益和一次性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与上述原则不尽一致。另外,

关于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核算的几点内容浅析

关于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核算的几点内容浅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业务活动也日趋复杂并呈现出多样化,对会计业务处理提出了确认明确和计量精确,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充分翔实的表达与披露的要求。对一般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不仅关注企业总资产的多少及其结构,更关注公司的净资产,其中资本公积属意外获得部分,由于来源特殊,且有时发生金额较大,造成净资产的较大波动,也容易产生非法交易事项,内容随着经济交易或事项的日趋复杂多样及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对滞后,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尚需规范细化。 一、资本公积的概念、来源以及与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笔者认为,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资本公积从形成来源看,有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超过法定注册资本的部分,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它不是企业经营实现净利润转化而来,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为企业所有者所享有。 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虽然都属于投入资本范畴,但两者又有区别。首先,实收资本一般是由投资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企业投资者之间的协议、合同、公司章程等法律性文件的规定投入企业,属于法定资本,它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在来源、金额、投入方式、期限等方面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资本公积有其特定来源,主要来源于资本(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投资者实缴资本超过股票面值或注册资本的部分,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没有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其中某些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并不需要原投资者投入,例如企业接受捐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次,实收资本是投资者为谋求价值增值、追求财富最大化目标前提下投入的,要求以最大的投资回报为目的;虽然资本公积也是企业投资者为了企业回报而投入的,但其回报利益并不由其单独享有,而且有些资本资本公积如“企业接受捐赠”并不需要谋求投资回报。第三,实收资本属于原始资本投入,在会计上一般保持不变;资本公积中除投资者投入形成的部分外,则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形成的不需要直接支出而形成的增值,并且这种增值究其最终原因也是企业经济利益目的造成的,比如关联方股东对企业的捐赠,也不外乎是建立在企业有良好价值增值基础上或出于其他的经济目的。 二、现行会计制度中关于的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及分类 现行会计制度对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设置了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等八个明细科目。

注会会计-第69讲_资本公积确认与计量,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

第三节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确认与计量 ◇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 ◇留存收益 一、资本公积确认与计量 资本公积的来源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在采用与股票面值相同的价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记入“股本”科目;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提示】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或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真题·单选题】20×8年5月,甲公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为对价,自独立第三方购买了丙公司80%股权。由于作为支付对价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增值,甲公司产生大额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义务。考虑到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承诺为甲公司承担税费,甲公司没有计提因上述企业合并产生的相关税费。20×8年12月,乙公司按照事先承诺为甲公司支付了因企业合并产生的相关税费。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于上述乙公司为甲公司承担相关税费的事项,甲公司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是()。(2019年) A.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B.确认费用,同时确认收入 C.确认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 D.不作账务处理,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答案】C 【解析】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按其承诺替甲公司支付相关税费,相当于增加对甲公司的净投资,因甲公司与乙公司是母子公司,所以甲公司应确认费用的同时相应的确认所有者权益。 【真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17年,甲公司发生的导致其净资产变动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接受其大股东捐赠500万元;(2)当年将作为存货的商品房改为出租,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转换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800万元;(3)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联营企业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份额350万元;(4)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中属于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120万元。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在以后期间不能转入损益的是()。(2017年改编) A.接受大股东捐赠 B.商品房改为出租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C.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D.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份额 【答案】A 【解析】选项A,接受大股东捐赠,在取得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以后期间不能转入损益。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资本公积的所得税调整账务处理

资本公积的所得税调整账务处理 资本公积科目的所得税检查 “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感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国家专门按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税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检查中,往往会误认为谈科目与应税收入和损益的关联不大,而忽略了对其的审查。实际上,资本公积科目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对此作一归纳。 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而税法规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纳入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在检查时,若其对应科目有“应付账款”等科目,就应着重审查。 二、债务重组所得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以低于账面价值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清偿债务的,应将其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以债务辕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 因此,在检查时,应认真审查“资产公积”中“其他资本公积”和“股本溢价”科目,并认真对照其对应科目有无“应付账款”等应付款项科目,联系“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股本”的贷方发生额,检查有无发生债务重组业务不按规定确认重组所得和相关资产转让所得而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另外,还应审核债务人转出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降低公允价值少记所得、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三、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应按确定的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

(精选)2019初级会计实务第一轮所有者权益第二讲:资本公积

第二节资本公积 关键考点: 1.发行股票中股本溢价的账务处理 2.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 一、资本公积概述 (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资本公积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二)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区别 1.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区别 (1)从来源和性质看。实收资本体现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资本公积不直接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2)从用途看。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构成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资本公积的用途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不体现各所有者权益的占有比例,也不作为所有者参与企业经营和利润分配的依据。 2.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的区别 资本公积的来源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而主要来自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 3.资本公积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区别【2018新增】【了解】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都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资本公积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而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则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时,可以重分类进损益,从而成为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二、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 (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资本溢价 除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一致,一般不会产生资本溢价。投资者多缴的部分形成了资本溢价。 典型例题 【例4-12】A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位投资者投资200 000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0 000元。一年后,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00 000元,并引入第三位投资者加入。按照投资协议,新投资者需缴入现金110 000元,同时享有该公司1/3的股份。A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该现金投资。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有限责任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10 000 贷:实收资本1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0 000 2.股本溢价

关于资本公积转为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转资本公积问题的相关解析

关于资本公积转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转资本公积等问题的相关解析作者:Jarin Yimaneili(TAX)时间:2013.8.13 针对公司股东初始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否可以转为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是否可以转为资本公积的事项,经研究和查阅相关规定以及资料后,对该事项形成看法如下: 一、概念认定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然而随着企业经营事项和资本运作行为的日益复杂化,利用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越来越多。 其他应付款: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拥有份额的数额。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二、相关问题 (一)股东的其他应付款转增资本公积 股东的其它应付款转增资本属于债务重组。该事项属于迂回形式的债转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

我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和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捐赠资本是不作为企业资本的资产投入。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按照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发股票的实例。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因此,资本公积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十分重要。为了避免虚增净资产,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按其用途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企业财务资料资本公积的形成及核算

第十一讲 1Zl02043 熟悉资本公积的形成及用途 资本公积是指由企业投资人、捐赠人投入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的出所有者享有但不属于企业注册资金范围内的资本。从本质上讲应属于投入资本范畴。 具体包括资本 ( 或股本 ) 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一、资本 ( 或股本 ) 溢价 是指企业投资者投人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 的部分。 ( 一 ) 资本溢价 所有制单一的企业 , 当企业创立时 , 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不存在资本溢价问题。 只有在由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合资经营的企业 ( 非股份有限公司 ) , 才会有资本溢价发生。 原因主要有 : 1. 补偿原投资者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2. 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3. 新投资者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

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 ( 二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溢价 是股份有限公司按溢价发行股票时,公司所取得的股票发行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数额。企业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扣除股票发行的手续费、佣金等后 , 记人资本公积。 二、接受捐赠资产 企业拥有接受捐赠资产并非是由企业盈利活动所获, 不能作为收益,只能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来处理。 三、股权投资准备 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 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 , 企业按其持股比例计算而增加的、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前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准备。 四、拨款转入 拨款转人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人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 , 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五、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

资本公积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应按“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借记“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三)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详解(一)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详解(一) 原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下,“资本公积”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庞杂,被戏称为“聚宝盆”科目。其核算内容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七项内容,其中其他资本公积包括现金捐赠、债务重组、资本公积准备转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改为在“营业外收入”核算为了防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和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将一些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例如捐赠收益、重组收益、政府专项拨款、关联交易差价、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该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违背了会计处理的对称性原则,导致了微观会计信息的失真,宏观经济信息失实。近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市场监管更加健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大大提高,投资者的鉴别分析能力也在逐步提升。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适时地修改了相应的准则。1.捐赠会计处理的变化原会计准则体系和制度规定,现金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捐赠按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记入“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在捐赠资产处置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新准则体系对于捐赠的会计处理,没有具体准则对其进行规范,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三十八条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因此,捐赠收益应在“营业外收入”核算。2.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处理的变化原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债务重组收益应当作为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3.政府专项拨款会计处理的变化原会计准则体系未对政府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项目的专项拨款,企业应在收到时,暂作长期负债处理;待项目完成后,属于费用而按规定予以核算的部分,直接冲减长期负债,属于形成资产价值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根据这个定义,政府专项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政府专项拨款,应在“递延收益”核算,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各期的“营业外收入”。4.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差价核算的变化据财政部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差价,视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在“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核算。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未明确该类事项的会计处理,但笔者认为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差价可视同关联方之间的捐赠,应参照捐赠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所以关联交易差价收益应记入“营业外收入”。5.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核算的变化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下,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作为当期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不再存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存在合同汇率的情况下,外币资本应按合同汇率确定,合同汇率和外币资产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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