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提出。

“对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12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

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提出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并确定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湖北省鄂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兰州市等11个试点城市。这是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的有关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6年10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又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提出了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等实施意见。

2.山东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简介。

在《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之前,2016年3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力争到2018年,在全

省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省、市、县、乡镇无缝隙对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求企业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并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于2016年9月底前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考核问责。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要改进考核方式,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一票否决”。对懒政怠政行为,要严肃处理。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没有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北京市建设系统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简介。

2018年12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控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京建发〔2018〕579号)确

定2019年1月1日全市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双控平台”)及双重预控APP上线运行,要求各施工单位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在“双控平台”上完善本企业的施工安全风险库和事故隐患清单库,负责指导所属工程项目部及时填报识别的施工安全风险数据和排查发现的隐患治理数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通过“双控平台”进行上报,隐患整改情况应录入“双控平台”并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监理单位应通过“双控平台”审核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定级及管控措施制定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应用“双控平台”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三位一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简介。

某地区安监部门提出依托云平台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风险分布图和警示标识相关图片、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发布文件和张贴情况相关图片以及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情况、公示情况上传至企业“云平台”,由市、镇两级安监机构进行审核,“云平台”将依据企业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自身风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综合分析,通过系统实时判定安全风险等级,将企业分为A类、B类、C类、D类,分别用红、

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人们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企业风险等级情况。

目前各地在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和“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所谓的“双重预防机制”是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合称;所谓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指安全质量达标(80%)、全风险分级管控(10%)和隐患排查治理(10%)合称。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5.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简介。

90年代,由上海创建的文明施工很快在全国兴起。进入21世纪,伴随着文明施工的开展衍生出一个新的概念,这就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发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2005年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2008 年底,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部达到‘基本合格’,特、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 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50%以上。2010 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达标的主要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

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安委〔2011〕4号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实施方法、工作要求4部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要严格达标等级考评,明确企业的专业达标最低等级为企业达标等级,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则该企业不达标。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管理,即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

授牌等有关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要严格达标等级考评,明确企业的专业达标最低等级为企业达标等级,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则该企业不达标。

2013年1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2014年7月31日,城乡建设部发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2016年12月3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实施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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