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4.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6.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6.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6.8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6.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7.1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环处、劳资处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环处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7.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7.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向安环处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环处,证件发放由安环处负责。

7.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环外。

8、外来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二、特种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持市劳动局签发的驾驶证方可驾驶,有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2 、驾驶员在驾车前应认真了解使用说明,熟练掌握特种作业车辆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3、操作前,应对特种作业车辆的各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若发现故障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

4、开车前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认无人员及障碍物,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并鸣笛起步。

5、为安全和有效操作,特种作业车辆应就位于坚硬的地面上,不要停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

6、进入作业平台内要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构件上,若有不符合规定者,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7、操作控制手柄应平稳,不可用力过猛,禁止两人同时操作。

8、在作业中发现特种作业车辆有异常响声或现象,应马上停止作业,查找原因,严禁带病作业。

9、工作平台严禁超重超员,并不得用平台载运重物或较重的工具、设备,不准在工作臂或工作平台上挂钩子或绳子来向上提升物品。

10、平台、臂杆等应与电线、通讯电缆等保持适当间距,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报警器线路或改动控制线路。

12、作业完毕后应将车辆停至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天津高速公路2013年维修工程特种作业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天津第一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津蓟、蓟平高速公路2013维修加固3标段

国家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国家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国家特种车辆的安全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国家特种车辆是指在特定的工作任务中使用的车辆, 包括但不限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第二条国家特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改装,确保安全和有效的运行。 2. 应经过相应部门的检验和审批,并获得合格证书。 3. 车辆上应悬挂明确的标志和标识,以便于其他车辆和行人识别和避让。 4. 应装备相应的特种装备和设施,以保障特定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国家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驾驶证类别应与所驾驶的车辆类型相符合。 2. 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书。 3. 驾驶人员应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和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驾

驶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国家特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特种车辆应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2. 特种车辆在紧急任务中,应保持警示灯、喇叭等特种装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和效果。 3. 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 特种车辆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改特种车辆,不得擅自使 用和驾驶特种车辆。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驾照、扣留车辆等。 第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特种车辆的监管和管理,建立 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加强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已投入使用的国 家特种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配备,确保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特种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工程施工、消防、警务等特定行业的车辆。为确保特种车辆的运行安全,保障特别行业的正常运转,特订立本规定。 二、车辆的基本要求 1、发动机及车辆其他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操作性能和牢靠性能。 3、特种车辆在装备特别系统时,应按规定选配配置,整车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电气系统应符合相关规定,绝缘性能好。车辆的轮胎应当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轮胎完好无损。 5、在特种车辆运行期间,必需保证车辆的显现问题的场合,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修理。 三、特种车辆的使用要求 1、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拥有相应的证书; 2、驾驶员要谙习日常维护和修理学问、车辆操作要领以及应急处理方法; 3、驾驶员必需依照车辆的设计用途使用车辆,不能私自更改车辆用途;

4、严格依照车辆的负载情况,不能超载和超员。 5、特种车辆的保养及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依照车辆的技术标准与相关规定,规定维护工作的周期和内容,确保车辆在最佳的运行状态下使用。 6、特种车辆的装载物品应符合国家运输安全规定,在装载过程中,应注意平衡性,确保坚固稳定。运行过程中应依据路况等实际情况快捷调整。 7、特种车辆在运行期间应依照要求佩戴标识装置,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8、各种特种车辆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和管理,遵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特种车辆运行安全管理 1、加强特种车辆的日常维保和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在最佳的技术情形下运营。 2、设定专门的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订立健全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措施。 3、对特种车辆要建立档案,妥当保管车辆购置文件、维护和修理记录等,定期进行检查与审查。 4、特种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需经过认真的外观检查和机械设备的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解决。 5、定期对特种车辆进行大修、检修和更换紧急零部件,并配备备用车辆,确保车辆运行在最佳的情形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1)

目录 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设备管理制度 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交接班管理制度 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特种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4.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6.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MS001-2013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叉车) XX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

目录 (2)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3)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三、设备管理制度 (5)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6)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7)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8)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八、交接班管理制度 (10) 九、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1)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3)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 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0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准下班,接班者必须向接班者交代当班的一切情况(包括车况),接班者认可后,交接班才能生效。 3.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4.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5.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6.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7.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9.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考核标准 1.不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罚款20元/次。 2.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3.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4.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5.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7.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1 1、司机作业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出断续铃声或警报。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启闭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专管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启闭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7、当风力过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2 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地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 8、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2、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安全位置。 十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 d、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 e、构件有缺陷和损伤影响安全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f、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 g、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h、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周围场境时不吊 i、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捆绑钢绳与重物梭角间应加衬垫); j、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特种设备吊车管理制度3 为加强吊车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及时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吊车操作证;(目前

特种作业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作业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作业车是指用于进行危险性作业的车辆,如吊车、起重机、挖土机等。为确保特种作业车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特种作业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该范文内容包括车辆检查、资质要求、驾驶员培训、作业环境控制、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特种作业车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特种作业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检查 1. 开展定期检查。对特种作业车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做好日常检查。每次作业前,驾驶员应按照车辆日常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无车身损坏、无漏油、无异常响声、制动系统正常、电器设备良好等。 3. 驾驶员自查。驾驶员在每次开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自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异常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二、资质要求 1. 驾驶员拥有合法驾驶证。驾驶特种作业车的驾驶员,必须持

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车驾驶证,且该证件有效期内。 2. 驾驶员经过专业培训。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的特种作业车驾驶培训,并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不断提升安全运行技能。 三、驾驶员培训 1. 安全操作培训。驾驶员在上岗之前,必须通过特种作业车安全操作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防范和紧急情况处理等。 2. 熟悉操作手册和规程。驾驶员应熟悉相关车辆的操作手册和规程,了解车辆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保证正确操作和安全操作。 四、作业环境控制 1. 作业现场划定。在作业现场设立指示标志,明确作业范围,确保特种作业车的作业区域清晰明了。 2. 特种作业车周围安全。特种作业车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3. 安全设备使用。驾驶员在进行特种作业车作业前,必须确保特种作业车的安全设备完好并正确使用。 五、紧急情况处理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6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 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 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 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 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 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____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____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____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全7篇)

目录 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设备管理制度 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交接班管理制度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 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 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 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0.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1.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 后的高度离地面不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 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 出具的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与维护单位签订的维护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 维修保养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护人员签订维护责任书, 5.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 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既定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 车辆停用后重新启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 况的书面证明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马上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持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状况下,方可持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同意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同意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四周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坚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同意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扩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坚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状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幻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

专用运输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运输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专用运输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

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8、监督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編号:DG-QA-102 版本/版次修改事项/摘要生效日期A/1 初版发行。2023年02月18日 编制:职位:签署:日期: 审核:职位:签署:日期: 批准:职位:签署:日期:

文件編号:DG-QA-102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文件編号:DG-QA-102 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玩手机或干私活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离岗,严 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 公里/小时),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 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完成仓管员其他的工作内容。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作业步骤 2.1.1起步前,环视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着车; 2.1.2点火,检测转向灯、刹车灯正常工作,把货叉升到一定高度,松开手刹,档把向前推, 轻点油门移动,点一脚刹车后,即可行驶; 2.1.3行驶时,货叉距地面40厘米高度,车速不宜过快,时刻注意四周动态; 2.1.4装卸时调整好货叉宽度,高度略低栈板水平面5公分左右,直推到位后,把货升起内倾斜, 转至适合场地后落下退出,拉紧手制动。 2.2注意事项 2.2.1持证驾驶,时刻环注四周状态,避开人与障碍物等; 2.2.2低速行速,转向时需给车身留有足够的空间; 2.2.3转弯或倒车时,要鸣笛。

公司特种设备叉车管理制度

科技 特种设备 叉 车 管 理

目录 一、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二、设备管理制度 三、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四、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七、交接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应具备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2、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3、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严禁酒后驾驶。 5、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①日常监测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②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③检查启动运转制动安全性能。 ④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⑤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6、起步 ①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②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定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在起步。 ③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④起步必须缓步平稳。 7、行驶 ①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②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开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③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④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⑤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⑥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看,三通过”。 ⑦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叉车管理制度9篇

叉车管理制度9篇 叉车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 订立厂内叉车操作的安全规定,确保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全部机动电瓶、柴油、手动液压叉车。 3.定义 3.1叉车的种类按输出的动力分电瓶式、柴油式、手动液压叉车。 3.2厂内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驾驶培训和考核,办理特种车上岗合格证。 4.2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工作程序 5.1驾驶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5.1.1叉车驾驶员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需通过特种作业驾驶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定、操作原理、安全学问培训和考核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员工才可操作机动叉车。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车。 5.1.3培训合格的叉车工每两年应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5.2叉车安全管理

5.2.1驾驶叉车必需是经培训合格上岗的驾驶员。 5.3叉车的检查及维护 5.3.1日常检查 a)各班使用叉车前,驾驶员必需进行日常检查,做好记录,填写《叉车日常点检表》。 b)若发觉叉车的安全装置失灵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时应停止使用叉车,填写《设备维护和修理单》,通知主管人员,待叉车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时,需在主管处填写《叉车钥匙管理记录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电瓶叉车,更换电瓶时需填写《叉车电瓶更换记录表》。 5.3.2日常维护 a)操作过程中的撞、擦均应报告,以找出原因,避开再次发生。 b)叉车外观应保持完好,有损伤应立刻修复,包含油漆,为保证叉车的乾净,应避开在叉车上存放杂物,叉车司机负责对叉车外表的日常清洁。 5.3.3定期维护 a)叉车的'维护和修理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b)实心轮胎橡胶厚度小于2.5厘米时,应更换轮胎。 c)运行时间超过200小时的叉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包含安全装置、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和发动机油路等。叉车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护和修理单,由专业厂家进行保养。对于检查中发觉的隐患应适时提出计划,便于公司职能部门适时作出大、中、小维护方案。 5.4叉车安全审核

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叉车司机日常作业标准,叉车司机岗位行为规范及叉车作业安全操作流程和日常维护保养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叉车司机。 2 职责 2.1 叉车使用部门是叉车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2.2 叉车驾驶人员是叉车驾驶、保养、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2.3 各部门负责各部叉车司机岗位作业的培训工作; 2.4 安环部负责对作业标准编制、更新,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5 后勤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的叉车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记录需存档备查; 3 内容 3.1叉车司机行为规范总体要求 3.1.1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发放内部上岗证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3.1.2 叉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对叉车司机负领导监督管理责任; 3.1.3 叉车司机必须熟悉驾驶车辆的构造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和接打手机; 3.1.4 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3.1.5 作业中不准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对违章作业指令要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 3.1.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提前进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3.1.7 工作中不做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事情,不得乱动与自己无关的其它车辆; 3.1.8 岗前检查作业环境及叉车相关设备的安全状态,保证运行、备用、检修设备的安全,设备发生异常和缺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3.1.9 定期参加班组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参与解决不安全问题; 3.1.10 发现未遂事件或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主动积极参加抢险救援;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安环部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2承包商技术组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承包商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三、规范和标准 (一)特种作业辨识

1.公司安环部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 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2.承包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 机械设备台账,并按照规定公司安环部部报备。 (二)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承包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 审批后实施。 (三)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承包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四)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 历等。 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专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 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 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最新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优秀14篇

最新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优秀14篇 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机动叉车驾驶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型号规格的机动叉车。 1、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驶。 2、操作者必须熟悉叉车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使用规定,非叉车驾驶员严禁驾驶。 3、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叉车的转弯灯、喇叭以及刹车制动必须有效。 4、作业时货物装卸要平稳、牢固,货物重量须均匀分配在两叉车之间。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不能同时操作两个手柄移动。 5、当驾驶员前面视线被挡或搬运大体积的货物时,应将叉车倒车低速行驶。叉车装载货物下坡时,必须低档,低速行驶。 6、行驶中应做到:货叉距离地面300~400mm,起重叉架要后倾。 7、在厂区内行驶时,速度应小于10km/h,装载货物及进车间时限速5km/h。 8、停车时应拉紧手制,档位位于空档。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行驶; 2、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3、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4、不准利用惯性卸货; 5、不准用空档或分离离合器滑行; 6、不准超负荷作业。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8、不准用货叉拔起埋入地下的物件; 9、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危险品、易燃易爆货物; 10、不准在货盘货叉上站人作业,起升货物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检查发动机油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及散热器内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2、检查电池内电解液液面的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是添加并保持盖子孔畅通,检查电极与导线接头是否接合紧密牢固。 3、经常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轮胎纹路中的杂物。 4、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5、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内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6、查仪表、灯光喇叭的工作情况。进行完上述各项检查之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统、制动系统以及液压升降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 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2 1、每年年初,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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