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在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预售商品房等行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处(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城关、

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和红古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工商、物价等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房地产开发应当坚持旧城区改造与新城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章开发企业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住所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书和聘用合同;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事项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分级管理和年检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经营业绩等,核定或者审核其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确定和资质的管理,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资质证书确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得越级承揽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二)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

(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

(四)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承担层数在六层以下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三章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应当按照“先确定项目、后开发建设”的原则进行。计划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但对全市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跨行政区域的以及其他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还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经计划部门核准的,还应当报经计划部门核准,并纳入全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符合本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

已确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开发企业。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前,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下列事项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要求;

(五)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六)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之后,应当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期限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按规定期限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之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应当遵守《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房管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容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以及拆迁补偿安置、物业管理等综合容进行验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投标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开发项目建设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方签订合同之日

自营项目管理规程

自营项目管理规程 版本号:A作业指导书发放号:自有经营项目管理规程生效日期: 经审核,同意发放执行。会审签署:拟制审核批准作业指导书修改状态: 0 自有经营项目管理规程编号: ZY4003 页码:第1页/共2页自有经营项目管理规程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自营管理,保证经营为公司带来利润,为业主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 1、0 适应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自有经营项目的管理。 2、 0 职责 3、1经营部主管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3、2经营部经理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3、 0 工作内容 4、1 检查内容 4、1、1在岗情况:员工礼节、礼仪、精神面貌、思想状态 4、1、1、1每月二次不定期对各岗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并如实填写《康体项目检查表》,具体检查标准按康体部各岗位作业指导书执行;

4、1、1、2每月多次不定期召集员工非正式会议,反映情况、沟通信息、协调关系,及时掌握员工的心理活动思想状态,将员工在言行中表露出来的各种消极情绪及时指导纠正,将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到干扰和阻碍,并及时向经营部经理汇报 。 4、1、2各岗位作业指导书的执行 4、1、2、1抽查各岗位对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新入职员工。 4、1、2、2抽查各营业场地的清洁卫生情况及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内部管理情况:领班例会、班前会、员工培训、每周工作计划的执行 4、1、3、1每月不定期抽查《例会会议记录》、根据会议记录内容抽查工作的落实及推进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4、1、3、2抽查班前、班后的会议质量。作业指导书修改状态: 0 自有经营项目管理规程编号: ZY4003 页码:第2页/共2页 4、1、3、3督导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不定期检查其培训记录。 4、1、3、4每周一次对本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 4、1、4、经营物品(设备)的管理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 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

检查 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 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4.3.3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与确定的委托经营方确定合同内容报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 4.3.4合同到期后,管理中心(处)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合同的继续签订及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否报公司评审,管理处按照评审结果处置 4.4合同(方案)实施

建筑行业自营项目管理办法(文库)

建筑有限公司 自营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一、招标的原则 1、公开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及时、真实、准确、充分、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公平原则 在招投标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有公平均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公正原则 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所有投标人要求的条件和获取的机会是相同的。禁止任何投标人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公平的优待,使其他投标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害。 4、诚实信用原则 招投标全过程,招标人、投标人都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二、招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是公司采用的招标方式。根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向有能力执行的3个以上的特定的供方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的范围 本招标管理办法用于自营项目中造价大于1万元的分包和采购(小于等于1万元的由项目经理部完成)。 1、工程专业/劳务工程分包 (1)大于1万小于等于5万元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分包,填写分包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2)大于5万小于等于10万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上报相关分包内容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同意后,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招标并填写分包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3)大于10万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2、建筑主要材料、设备、办公机具的采购 (1)大于1万小于等于5万元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填写采购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2)大于5万小于等于10万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上报相关采购内容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同意后,由项目经理部进行采购并填写采购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3)大于10万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3、禁止将分包、采购内容进行分割,逃避招标采购,一经发现,视情况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 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年"%月&’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行为)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和清算机构的业务规则*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对作为其会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自营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证券经营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 本办法所称证券专营机构)指前款所称证券公司,证券兼"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营机构指前款所称信托投资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买卖上市证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 前款所称上市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下列证券# $一%人民币普通股& $二%基金券& $三%认股权证& $四%国债& $五%公司或企业债券& 前款所称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认股权证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统称为权益类证券! 第二章自营资格 第六条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取得证监会认定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并领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未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五条所称证券自营业务以外的证券自营业务! 第七条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净资

经营部管理制度3篇

经营部管理制度3篇 经营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处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工程效益,有效控制项目经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工程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和管理、预结算、民工结算、营业执照使用、项目经理的管理等事宜。 三、经营部组织机构及成员 1、建立以主管经营总工为组长,以经营部长、经营副部长为投 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单位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 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确定组织并编制投标标书,负责编制中标工 程的合同内容,编制工程预结算和民工结算,负责协调资质的使用 和管理。 3、小组成员由预算员、资料管理员、综合资料员。主办部门是 技术部。 四、经营经理职责 2、负责投标工作。分析信息的实用性,并且将正确的信息上报 经理进行决策。 3、负责全处的预(决)算管理工作,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 4、负责核准合同内容和工程项目造价,并掌握合同履行和结算 审核情况。 5、负责处的各类证件的审验,委托审核等管理工作

6、管理资质和项目经理的使用,并掌握使用情况。 7、协助经理完成其它工作。 五、经营部部长职责 2、主持投标工作。负责招投标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投标工作。 5、主持全处的经营工作,主持每周一的经营例会。 6、配合技术质量部和生产安全部完成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等管理工作。 7、配合主管经营总工完成其它工作。 六、经营部副部长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保秘密。 2、协助部长收集招投标信息,进行投标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根据合同工期确定的目标,加强对现场的监督。 4、配合领导完成其它工作。 七、预算员工作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保守公司秘密。 2、负责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分析。 3、负责编制投标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编制工程项目 竣工后的结算书和结算书的审核。 4、负责收集基层各单位各类隐蔽记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 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5、配合领导完成其它工作。 八、综合资料员

自营项目管理

一、项目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及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全面管理、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成本计划的实现。对外协调好各级关系。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编制各项技术措施及关健、特殊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甲方和协商处理各项技术核定。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工程的成本、质量、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本工程测量放线以及沉降观测,负责施工现场各分项施工的质量、安全、成本及现场控制,及分顶工程的技术安全交底。 质量员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项目质量计划、质量方针和质量体系,提高工程质量,主持召开重大质量专题会议,指导、参与重大质量风险与事故处理。跟踪检查过程质量,进行动态分析,参加检验批的验收工作。 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施工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理,危险因素辨识监控,负责特种设备监检工作,制定安全隐患的解决方案,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督促处理。 核算员编制预结算,分析预测工程总成本及阶段成本,并提出措施,对工程各项费用控制、审核、支付,经济类台帐报表的记载、上报和阶段性成本分析,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各项成本及预结算工作。 材料员按采购计划通知单完成采购任务(相关地材及零星材料),对于大型的主材、周转材料等项目部部审核后,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由各相关负责人发相关审批;交库验收的所有材料要保证数量足,质量合格,深入市场了解信息。负责验收入库材料数量、质量、保管及发放工作(必须有出库单

及领用人员签字)。 资料员负责工程、材料资料的报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管理的原则: (a)、工程质量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制约。 (b)、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公正合理”的原则。 (c)、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工程质量目标:按合同要施,各项目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2工期目标 (1)、工期目标管理原则: (a)、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b)、承包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实施计划。 3、工期管理 根据工期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施工进度,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按不同施工阶段,不同专业工种分解工期目标,以各项技术、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工期管理体系图

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 对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所属子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加强对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实现公司整体资产效能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子公司《公司章程》和《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子公司是指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各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工作条例和各子公司章程是子公司治理的主体和主要依据,本办法也依据这些议事平台和规则及其协调运作来实现,特别要充分发挥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是指公司直接委派到各子公司,或经公司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选举而被子公司聘任,并且同时与公司建立了派出契约关系的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契约化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第二章利用子公司股东会和股东身份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对各子公司履行了出资人的职责,是各子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各项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收益权、优先认股权、股东会的表决权等)。 第七条当公司认为有必要时,提议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行使如下职权: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包括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审议批准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子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子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子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子公司章程。 第三章利用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派出董事、派出监事进行管理 第八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子公司推荐董事或监事,并与被推荐人员建立派出契约关系。子公司股东会选举后,被推荐人员被子公司聘任为该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即成为公司的派出董事或派出监事。对全资子公司,公司可直接委派董事或监事,由该子公司聘用。 第九条公司通过派出董事或派出监事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等事项的管理、决策和监督。子公司董事会或监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初稿) 一、总则 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与各项工程承包、发包合同审核,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 (八)做好新项目开发前的投资分析工作。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熟习招标文件内容。

(二)根据招标文件存在有异议的部分及时汇总发函至业主或咨询机构答疑。 (三)根据招标文件、答疑复函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好该项目成本分析、项目投资分析等数据报公司领导审定。概、预算人员根据公司领导拟定的最低合理利润编制合理投标报价。(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盲目投标,不轻易被废标,将报价和误差率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投标报价不低于公司领导拟定的合理利润下限值,不高于控制价,否则弃标。 (五)投标文件应由专业投标人员封标并按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送达。如已明确某项目必须投标且正常工作日不能完成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外加班完成。 (六)项目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草拟或审阅工程承包范围等内容(业主约定的条款合同为审阅),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传阅至各相关部门并提出意见,呈至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副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并由工程技术副总与经营管理副总共同组织公司范围内部招标,明确项目成本、完成项目所需总金额、明确奖惩情况等,项目经理竞争上岗签订责任状。 (八)项目工程如需外包的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经营经营副总对外签订合同(合同需按合同报批流程完善手续),明确权责,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自营项目管理办法

泷澄集团自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制订的,公司自营项目在实施中必须对照《细则》严格执行。 第二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自营项目、集团公司直管工程单价切块承包项目或利润分成项目的管理;对于直管工程劳务承包项目的管理,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集团公司采用企业法人、项目部、作业层的管理体制,根据集团公司实际,采用公司、项目部、工程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今后,公司将逐步组建劳务作业层,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层的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作为市场竞争、合同履约的主体和工程项目的利润中心,对所有自营工程项目和直管单价切块承包项目设立项目部。 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管理全公司人力资源的中心,对全公司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和优化配置;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项目需要要优先使用公司劳务,并按月向公司支付劳务管理费。 第六条项目部是一次性组织和一次性授权管理主体,必须随工程承包合同签订而组建,随工程项目的完工而解体;项目部对资源的使用必须根据需要,严禁无偿占有公司资源。 第三章项目经理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备基本执业条件。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产生实行竞争上岗制或公司考核聘任制。在招投标过程中,公司根据工程特点预选满足资质条件的项目经理及其后备人选随标书报与业主,工程中标后,公司下发招聘通知,提出工程项目需要达到的经济技术指标,由个人提交可行性报告,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聘任项目经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项目经理: (1)已在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没有完工;

(2)已在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工程已经完工,但工程竣工及决算没有完成,内外债务没有完结,特别是工程亏损,有可能引起债务官司的项目经理; (3)已担任过项目经理,但所管工程项目亏损严重或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带来严重危害的人员; (4)曾经恶意经营,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撤换。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撤换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不放弃使用不可撤消的权力,不执行公司的指令,不遵循公司的规定,严重违犯《办法》规定; (2)业主建议撤换的项目经理; (3)管理素质差,不能按要求正常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 (4)因管理原因连续二个月出现不正常亏损,第三个月仍不能扭亏,有可能造成工程严重亏损的; (5)不按程序报批而乱用外包队伍和外部劳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不按采购程序选择合格分供方,而乱采购物资造成质量问题或增加成本,致工程出现亏损的; (7)与某些外部劳务组织或其经营者有不正常关系,更改分包合同,或超前、超价、超量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8)不按时向公司返回上缴费用的; (9)在任职期间,有严重经济违纪或触范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 第十一条一个工程只设一个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机构设置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定,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部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技术负责人的聘任,由项目经理提名,报公司审批、聘任。财务主管会计由公司考评、聘任。 第十三条项目部职能部门正职,由项目经理提名和人力资源部推荐,征求公司对口主管部门同意后,由项目经理聘任。 第十四条项目部组成人员,符合规定。 第五章资源配置 第十四条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优先从公司内部选聘。在使用期内,项目部支付选聘人员的进出场费用、工资和“五金”(包括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与聘用人员签定内部劳务合同。

自营工程管理办法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营工程 管理办法 1目的 理顺自营工程管理程序,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受控,满足建设竣工验收要求,自营项目中各单位工程的各项费用做到过程受控,成本归口合理。按照“体系为纲、闭环管理、计划控制、市场运作”的管理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能发公司系统各子公司(矿)自营工程的管理。 3职责 3.1计划工程部是该管理办法的牵头部门,负责该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3.2财务资产部、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审计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自营工程进行归口管理。 3.3各子公司(矿)是该办法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按该管理办法对自营工程进行实施与管理。

4自营工程实施原则 4.1按基本建设要求,做好工程合同,技术、质量资料的整理、工程量及工程质量签证、月度工程验收与结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 4.2自营工程费用列入工程投资,独立核算,为项目竣工验收作好基础工作。 4.3自营工程项目部应按《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修订)》规定,作好自营工程预(结)算相关工作,相应各子公司(矿)的工程(生产)技术部、技经室必须按合同对自营工程预(结)算进行详细审核,并按预算、结算对自营工程进行管理和核算。 4.4自营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项目相对应列项。费用计取,统一按“中煤建协字[2007〕90号”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算规则》、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按此规定计取费用后,根据相应矿井施工条件,由能发公司确定浮动费率。 4.5自营工程核算管理 4.5.1严格按照经审核的工程预算或能发公司批准的工程结算,做好账务设置和财务管理;对自营工程施工中的所有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工程物资清查、

自营项目项目经理绩效考核方案1

自营项目项目经理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项目运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方式分类 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绩效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一)、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是指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由公司高管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绩效考核组对项目部工作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信息汇总,确定其当月业绩,当月绩效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1、考核方法 项目经理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和关键事件考核两种方式结合进行。项目经理的关键绩效指标主要有: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材料使用、成本控制、资金回收;关键事件包括两类事件:积极事件和消极事件。对积极事件的发生采取额外加分的形式,对消极事件的发生采取减分的形式。加减分的标准按事件发生的轻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加分和减分。 2、考核量表 月度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部:姓名:最后得分:考核人:

(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项目周期考核是指在项目结束时对项目部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项目周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周期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具体考核目标说明见项目周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经理周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部:姓名:最后得分:考核人:

三、考核结果应用 (一)、月度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项目经理绩效工资=项目经理绩效工资基数×(项目经理月度绩效分%)±其他奖罚; 项目经理绩效工资基数按公司工资相关制度确定。 (二)、项目经理周期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式: 项目经理绩效分=(平均每月绩效考核分*50%)+(项目周期绩效考核分*50%),项目经理周期绩效奖金=公司项目竣工奖金额×(项目经理绩效分%)。

建工集团经营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经营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章投标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五章区域、专业经营管理 第六章经营统计管理 第七章经营费用及奖励 第八章其他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规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经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协调”的原则。集团各单位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全面服从集团各单位本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管理。 2、“归口管理”的原则。集团各单位经营工作要全面实行归口管理,对管理成熟的区域、专业可以实行授权。 3、“效益优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规模大、影响大、效益高的工程项目,规模小、影响不大、效益不高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承接。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统一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开具、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业务介绍信严格实行预登记制度,各单位市场经营部和相应授权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业务介绍信开具管理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统筹协调、自营优先、资源优先、专业优先、区域优先、时效性原则,且按以上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介绍信的优先开具原则。 第六条根据介绍信开具管理“六大原则”确定业务主要联系单位或个人,待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持有正式招标邀请函,按《集团项目负责人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具介绍信。 第七条各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项目承接风险评价机制,成立“项目承

接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在介绍信、投标和合同洽谈阶段特殊项目的评估。 第八条介绍信开具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审批。原则上一般项目由市场经营部审批开具;BT、BOT和代建项目,民用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一定资金要求和总价包干、低价中标的项目,省、省外有一定规模(各单位可依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的项目将通过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评估后开具(在介绍信开具阶段无法进行评估的,可在投标阶段进行评估);特殊项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开具。 第九条一介绍信仅限于联系一个工程。各单位介绍信中被介绍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必须委派一名本单位经营人员全程跟踪。 第十条原则上省500万元以下、省外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公路、桥梁等工程不予承接。特殊情况下承接低于以上标准的项目,必须经各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承接,且项目上交管理费不得低于3%。 第十一条介绍信和单位宣传资料按500元/套收取费用。同时,可根据项目具体联系情况收取一定的投标押金,项目不中标不予退还,项目中标后可抵项目上交管理费。 第十二条在项目跟踪、联系过程中,集团需要整体协调、整合资源是,各单位要全面服从集团整体协调。 第十三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担保,具体按《集团项目负责人担保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联系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信息、报名、资审、投标、合同阶段)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由各单位市场经营部统一开具和管理,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员工。

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湖南建工集团 经 营 管 理 办 法

集团经营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章投标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五章区域、专业经营管理 第六章经营统计管理 第七章经营费用及奖励 第八章其它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经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协调”的原则。集团各单位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全面服从集团及各单位本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管理。 2、“归口管理”的原则。集团各单位经营工作要全面实行归口管理,对管理成熟的区域、专业可以实行授权。 3、“效益优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规模大、影响大、效益高的工程项目,规模小、影响不大、效益不高的

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承接。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统一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开具、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业务介绍信严格实行预登记制度,各单位市场经营部和相应授权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业务介绍信开具管理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统筹协调、自营优先、资源优先、专业优先、区域优先、时效性原则,且按以上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介绍信的优先开具原则。 第六条根据介绍信开具管理“六大原则”确定业务主要联系单位或个人,待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持有正式招标邀请函,按《集团项目责任人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具介绍信。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项目承接风险评价机制,成立“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在介绍信、投标和合同洽谈阶段特殊项目的评估。 第八条介绍信开具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审批。原则上一般项目由市场经营部审批开具;BT、BOT和代建项目,民用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一定资金要求和总价包干、低价中标的项目,省内、省外有一定规模(各单位可依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的项目将通过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评估后开具(在介绍信开具

自营工程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自营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编制目的 为完善和规范各子公司(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营工程的施工、结算与成本归口管理,充分利用各子公司(矿)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为矿井生产培养专业技术人员、锻炼员工施工方,特制定本规定。 2.编制依据 2.1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 2.2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3建设项目自营工程管理、结算办法。 3.适用范围 贵州能发公司所属各新建、改建、扩建矿建工程、地面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各级管理职责 4.1贵州能发公司计划工程部是本规定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该细则的解释和修订。 4.2贵州能发公司财资部负责对子公司(矿)自营工程投资核算进行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4.3各子公司(矿)是该实施细则的总体组织与管理主体,各子公司(矿)技经、工程(或生产)技术、物资、机电、人资、安全、通防、财资等职能部门,对自营施工工程实行归口负责。自营工程项目部是该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主体。 4.4各子公司(矿)技经部门职责 4.4.1负责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与自营工程实体进行对应,对自营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的划分,并以书面形式分发物资、财务、工程(生产)技术、自营工程项目等部门,以及监理单位;保证划分的单位工程与概算对应,利于施工中的各项费用准确归口。 4.4.2依据能发公司对自营工程取费的管理规定,结合不同矿井的施工条件,牵头组织与自营工程项目部签订协议,同时与有资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4.4.3按照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依据不同单位工程每月经签证认可完成的工程实体资料,进行不同单位工程的月度结算,并扣减如下费用后上报财务部: A、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不同单位工程实际发生的材料费,周转材料摊销费; B、不同单位工程按照定额计取的机械费(含辅助费中的机械费);

某某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某某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某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某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 某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

自营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自营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经营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资质使用规范化、合理化,提高总体经营水平,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特拟定该管理办法。 一、定义 根据公司现状,自营项目的经营方式分为三种: 1、独立经营方式:公司结合自身施工团队及社会公共关系等资源,用公司具有的相关资质对拟经营项目实行独立开拓、独立实施,公司自行控制成本的方式。 2、合作经营方式:公司结合自身施工团队资源及合作方社会公共关系等资源,由公司和合作方共同开拓、共同组建项目部、共同出资实施、共同进行成本控制和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 3、居间经营方式:居间方利用社会公共关系等资源向公司介绍项目,开拓成功后,居间方按项目造价的1%-8%提取佣金,公司自行对项目实施并承担风险的方式。 二、资质使用 经营拓展部负责资质管理及资信文件的编制。为保证资信文件能及时使用,经营拓展部每次印刷30份一级资信文件和30份二级资信文件,由行政人事部加盖对应公章后返回。经营拓展部对加盖公章的资信文件妥善保管,并加盖“此件复印无效”。

任何单位、个人及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公司资质,或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相关经营工作,一级资质的使用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二级资质的使用须征得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同意。对领导同意使用资质的项目,由经营拓展部填写《资质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办理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关资信文件并参与项目开拓。经营拓展部将登记表作为资信文件使用依据之一。 三、经营方式管理细则 1、独立经营方式 (1)经总经理确定为拟独立经营的项目,根据其具体需要,由经营拓展部负责对该项目的前期开拓工作进行总体把控,组织成控质检部、财务审核部、工程技术部、材料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启动投标工作。 (2)拟独立经营项目启动投标工作后,由经营拓展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标前会议,会议上确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填写《项目标前专题会记录表》(详见附件二),各部门按照会议确定的时间准时完成相关工作。具体部门完成工作如下: 经营拓展部:负责完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和资格审查的编制,在成控质检部的指导下可自行编制简单的经济标(具体与成控质检部沟通),同时负责将签字齐全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出申请单》(详见附件三)递交于财务审核部; 财务审核部:在收到保证金汇出申请单后负责将保证金按要求汇至指定账户,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由经营拓展部业务专员借出,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营工程经营管理办法

联营工程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形势,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区域经营,规范项目管理,明晰责权利关系,降低联营项目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联营项目是指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利用资质优势,整合当地资源,而采取的一种扩大经营市场模式,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合作方在市级行政区(以下简称属地市场)共同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联营项目管理的原则,是以属地市场为指导,以维护企业信誉为保证,以避免企业风险为核心,以拓展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效益为目的,信守合同,依法经营。 第四条联营项目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监督管理和统一协调,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选择原则 第五条在属地市场具备广泛社会关系、优质经营资源、有开拓市场能力、较好施工经验、履约能力和真诚合作诚意,并愿意接受本管理办法约束的法人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 第六条选择联营方时,应对其的信誉、社会资源、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及业绩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符合条件的合作方进行合作。 第七条对于有意向与公司合作的联营方,应向公司上报联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作1),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公司对其进行资信方面的评审(见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联营方条件。 第三章经营模式 第八条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参与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联营方在属地市场有优先使用公司资质权利。

第九条联营方使用公司资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的,应向公司缴纳万元经营风险保证金;不论是否有工程项目中标或实施,每年上交公司管理费不得低于万元,在年初预先缴纳。 第十条经营范围 (一)公司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营业范围内: (二)对公司资质有显著业绩贡献的项目,经公司审定后,可予以合作方一定额度的经济奖励。 第十一条管理费收取和信息费提取标准: (一)联营方承揽并负责实施的项目,公司管理费收取标准分别为: (二)联营方承揽交由公司实施的项目,联营方信息费提取标准分别为: (三)特殊项目和对公司资质有显著业绩贡献的项目,另行协商约定取费比例。 (四)超过上述限制性比例,由合作方提出申请,经经营部核准,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确定管理费收取和信息费提取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模式 (一)自营实施模式:若联营方不具备项目施工能力或不负责项目施工,则投标前签订协议,约定信息费的收取比例,项目中标且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组建项目部负责实施,根据合作协议向联营方支付信息费。 (二)合作实施模式:若联营方只承担部分工程施工,投标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联营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及管理费的收取比例,项目中标且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直接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联营方承担的部分工程施工,由项目部根据合作协议,签订分包合同,公司收取相应管理费。 (三)委托实施模式:若由联营方负责项目施工,则公司委派项

2014自营体系建设及运营企划书

2014年自营设计与施工体系建设运营企划书 第一章总则 危: 我们是具有外债的一个团队,我们是随时可能被取代的一个团队,我们处在一个四面群狼的世界中,我们现在是羊,现在我们的生存面临挑战。 机: 我们有一个价值超亿的平台,我们将组建一个坚强、坚定、执行力强的团队,我们将为效益而战,我们将成为狼,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发展。 目标: 施工项目平均净利润率超15%,设计项目平均利润率超40%,施工项目管理成本不超3%,自营体系年运营成本不超200万,自营体系年净盈利额超1000万。 将团队从敢接业务带到到能接业务 生存法则关键词: 末位淘汰狼性文化目标分解重赏严罚态度坚定能力为先 内部口号: 向市场要出路向管理要效益向项目要利润向利润要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 自营设计与施工事业部 行政人事后勤财务体系 技术商 务 业 务 设 计 室内装饰幕墙门窗机电安装结构 技术成果计划预算 合约管理 库存管理 量价核算 签证结算 业务接洽 投标组织 合同洽谈 客户回访 深入设计 竣工绘图各设计与施工项目部 材料与劳务体系

第三章工作计划 内容责任人 体系建设第一周: 编制体系建设与运营企划书、搭建一级核心团队编制体系业务范围、体系业务流程 汇总人力资源、薪酬待遇、岗位安排情况 编制业务相关的人员管控制度、业务管控制度 编制体系运营成本预算、探讨体系运作情况 第二周: 编制项目管控模式、方法、流程、制度 体系内部交流培训统一思想 公司其他部门交流沟通、对接 第三周及以后: 逐步完善充实并实施各种流程、制度 与公司其他事业部沟通交流、业务往来、实际操作 体系运营宏观管控、业务指导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入职、上岗、培训 业务后台支持、过程监督控制 业务开展 日常工作交流与普通事务决策 设计 业务 商务 技术 劳务 材料

X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X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 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 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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