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1、组织本店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全面责任;

3、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及过期失效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

5、检查各级质量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表彰先进,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人员。

6、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在经理领导下,带领药房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

2、全面管理药房的质量工作,对经理负责;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经理签署颁发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4、负责质量指标、质量计划的实施,对质量体系的工作质量负责;

5、主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质量奖惩工作。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2、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负责处方的审核,经审核签字后的处方才能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处方审核、销售均应签字,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3、支持药房经理工作,督促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指导药品验收、养护检查工作。

4、为顾客购买和使用药品提供咨询、指导。

5、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

6、注意收集由本药房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逐级上报。

1、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药品养护制度,对陈列药品的养护工作负具体责任。

3、做好店堂的温湿度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保证店堂的温湿度达到药品陈列和储存的要求。

4、对陈列药品的质量进行循环检查,对物理外观的变化及陈列已久的品种应抽样送检,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

5、按时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6、负责各种养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记录台帐、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资料,资料归档保存,统一管理。

1、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2、必须对拟购进药品的企业的合法性和质量信誉以及供货能力进行审查。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要索取加盖了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采购人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上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

3、与供货企业签定购货合同,除有关经济指标外,还应该增加质量条款。

4、不断收集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执行“择优选购”。对收集到的产品信息,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映,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

5、熟悉药房经营品种结构。每天到药房查看药品,如有缺货,及时制订调入计划,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6、合理安排库存,及时调整,做好滞销品种的退换工作。

7、收集产品信息,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映,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

8、负责建立供货企业档案。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及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

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

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理性分类摆放,做到清洁整齐。

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药品信息,补充货源并通知客户。

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0、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师,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采购人员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专业和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的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及购进记录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六、首营企业的审核必须按“首营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核,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一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系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要索取加盖了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的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采购人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上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审定,再交质量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安排进货试销。

四、质量负责人接到《首营企业审批表》,原则上应在2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五、质量负责人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档案保存备查。

一、质量负责人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到库药品进行验收,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保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药房验收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购进单据,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官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质量负责人。

四、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表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

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七、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应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验收记录保存至少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八、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库的,将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一、药房养护人员负责对陈列和库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从事药品养护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药品养护人员应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二、养护人员应每天检查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每天上午9:00--9:30、下午3:00—3:30各记录一次药房温湿度。发现不符合药品正确陈列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加湿等措施。对有不同温湿度保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保证其存放的药柜与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陈列和库存的药品根据药品的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下柜、暂停销售,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对六个月内到期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并有记录。

五、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和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六、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七、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损失的,将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二、店内应配备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经营需冷藏的药品,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

三、陈列药品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和易串味的药品分柜陈列或分柜存放,各柜组应标志明显、清晰。

四、各柜组内陈列的药品按用途分类摆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的药品不应陈列或陈列其空包装。

六、陈列药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立即下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人员汇报,有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作出处理。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在拆零药品专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八、处方药严禁开架自选(处方药中的维生素类除外)。

九、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架销售。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并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

三、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四、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五、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按用途和剂型分类陈列。

六、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七、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八、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和药房名称等内容。

九、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人员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十、药房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十一、销售处方药时,处方必须经执业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出售,并做好处方药品的销售登记;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十二、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三、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门口悬挂、张贴、散发。

十四、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对责任人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一、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名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替用。

五、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六、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七、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八、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九、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对负责人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拆零药品:指药房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识别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药房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上岗证》且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四、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钥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用具的清洁卫生。

五、拆零前,对拆零药品必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六、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在拆零药品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柜短缺的药品应从其他药品柜移入,采用即买既拆,并保留原包装。

七、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记录保存两年备查。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一个品种,将在质量季度考核中处罚。

一、为确保进、销、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顺畅,根据《药品

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处理。

三、质量信息的收集原则为准确、及时、适用、经济。

四、药房在销售活动中,如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买药品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应予以记录,加以分析。并上报给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五、质量负责人应从多种渠道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以便为平时在经营活动中提供指导。

六、药房在经营活动中,顾客对药房的服务不满之处,应认真对待,积极处理,找出原因,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案,并将其记录在案,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方法,尽量完善服务。

七、质量负责人对收集到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处理,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形式传递至执行人员,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负责人备份、存档。

一、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大类。

●重大质量事故:

(1)陈列药品,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

(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暴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一般质量事故

(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10000以上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报告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其他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48小时内由企业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管

理部门报告,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报告,一般不得超过5天。

(3)一般质量事故应5天内报质量负责人,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企业负责人。

三、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或个人要抓紧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四、质量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既: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六、质量事故处理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考核中处理;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除责任人以外,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4)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一定的质量责任。

一、为保证药品的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同意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微笑服务。

三、营业员上岗时不浓妆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四、营业员上岗时尽量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五、应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

六、店堂内设置“顾客意见簿”、“缺药登记簿”,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营业期间应备好顾客用药开水和清洁卫生水杯。

八、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九、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药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十、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以貌取人,假公济私。

十一、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中予以处罚。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2、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3、负责人岗位职责 14、质量负责人职责 15、营业员岗位职责 16、质量验收职责 17、养护检查职责 18、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制度

新员工培训的心得 我认为企业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给新员工讲述企业的中长期的远景规划(这部分不宜讲的太详细)要详细地讲述企业使命及价值文化、团队建设等,有条件的应当将企业的硬件环境用录象给新员工看,这样让员工在进入工作状态前对企业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使命、企业中远期目标及企业精神的精华部分有一个比较详细理解,要不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无法找到要将自己的事业交给企业的理由,自然新员工的流失率也就无法降下来。 二、要在新员工培训中详细地将企业工作流程进行比较详细地了解,特别是涉及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需要知道的流程,如请假程序、报销程序、离职程序等,当然企业所涉及的流程很多,涉及到的岗位流程应由部门主管进行在岗培训(最好是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防止员工在接触工作后不清楚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流程而办事处处碰壁,工作效率提不上去,使员工产生厌烦的心理,作好这方面的培训是为员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 三、福利作为企业薪酬(工资、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奖励)中主要项目,也是员工特别关心的部分,因此应在培训过程中讲清楚企业的福利情况(包括种类、享受条件及享受的程度),虽然这方面应该在复试结束时给应聘者讲清楚,但通过入职前的培训进行更详细的讲解有利于员工对企业产生依赖,特别是对重要职位的员工很重要,这是安定员工的又一关键。 四、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制造企业在这方面相当重要,当然安全教育的内容比较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培训重点,但不论是那种企业对消防安全及电力安全的培训都很重要,制造企业还应该加入器械安全等,重点强调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安全防范和发生事故后如何应急处理(包括逃生、报警、呼救等)以减少事故损失等,我相信经常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企业是没办法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的。 五、在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及培训讲师的安排上应当讲究,因为我在组织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的过程中不论人数的多少,结果给我的答案总是录音的效果最差,视频其次,培训参加者接受效果最好的是面授(即讲师与培训参加者面对面进行讲授),在培训的技巧方面一定要作到案例引用恰当,讲堂绝对不能死板,要不断通过提问和案例将培训参加者的思维带入到讲师的思维中来,这样他们的思维才会活跃起来(其实我也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培训时就感觉到自己接受的多少跟讲授者调动自己思维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培训课时的安排方面,我们原先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的课时安排其实是很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段一般不会超出60分钟,对单个的系统思维的注意程度应该不会超出90-120分钟,当然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培训参与者在两个小时内接受的比较好,但超出两个小时的培训就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不断降低(我最长连续进行过三小时的SA8000的面授培训,第二天培训参与者告诉我对后面的部分的理解远不如前半部分透彻)。在培训讲师的安排上一定是对所培训的项目具有相当的理解,否则是没办法组织培训的。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药店员工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一、采购与验收 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 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4验收的场所: 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5验收的时间: 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 二、员工管理制度: a、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售药店GSP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保管管理规定 一、药品采购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 条例》的规定,严禁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二、采购药品时必须向经营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 可证、GSP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注明有效期)、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存被查。 三、购进药品必须是从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四、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药品的价格标准。 五、药品的保养养护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养护、降 低损耗。 六、做好陈列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账、票、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规定 一、所购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逐批进行验收。 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和药监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药品质量验收,应按规定检查药品的外包装、标签、说明书 及标识等内容。检查药品的外包装标签应有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药品验收记录应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四、药品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发现不合格药品不予验收(注:发 现假劣药品不得退还给销售企业,同时上报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一、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审核、销毁等过程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并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二、对不合格药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销毁,同时将销毁药品 清单上交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一、药品发生质量事故,应详细记录,立即报告区卫生和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4小时内查清原因并从速处理。 二、发生质量事故,应在三日内向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作出书面报告,载明基本事实情况、发生的后果、处理 办法等。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业引起的副作 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

(完整版)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招牌,店外标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 2.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门店雨天需在入口处放置塑料桶,方便顾客放雨伞,确保地面干爽,地面湿滑时应摆放防滑标识牌。 4.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5.门店要灯光柔和,亮度适中。 6.门店促销海报和告示牌等如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到期促销海报和告示牌及时拆除,拆除后应彻底清理干净。 7.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9.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卖场没有明显垃圾。 11.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12.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13.门店天花板、地面、墙壁、货架、空调、排气扇、灭蚊灯等必须保持清洁明亮,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14.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二、服务规范管理: (一)着装仪容 1.门店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规范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需全店统一。制服要求:干净、平整、扣齐所有纽扣、衣领无汗迹,衣袖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戴在胸部左侧适当位置。 3.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 4.女员工须化淡妆,忌浓妆艳抹。男员工不能留胡须,面部清洁无油腻。 (二)行为举止 1.站立姿势: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驼背、耸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不得盘腿。书写时,应在指定的地方或办公室进行。 2.不能在营业场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顾客避让时应讲“麻烦您!请让一下。 3.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6.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药店的规章制度范本(含注意事项)

药店的规章制度范本(含注意事项)为了营造良好的药店经营氛围,确保全体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特制度本制度,供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本店工作人员生病要自购药品的,应按正常收银程序,但是可以给予______%的优惠。 13、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注意事项: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6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范围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总责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药店各管理制度模板

药店各管理制度

药店各管理制度 ( 1) 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购进。 ( 2) 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 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 3)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 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 4) 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 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但不得少于二年。 ( 5)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 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 6)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 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 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 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 7) 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 8) 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加以分析改进。 ( 9) 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 1) 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 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 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 数量准确。 ( 2) 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 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 由地市级( 含) 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且不得在其它企业兼职。 ( 3) 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 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总

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编号:G01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

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9)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文件名称: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G02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数量准确。(2)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主管经理处理。 (4)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7)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

药店管理制度.doc

药店管理制度 篇一: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 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 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制度 1 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电缆线禁止与泥浆管、清水管交叉。 2 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传动部位全封闭防护。工程结束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3 机电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停机,防止转动伤人。 4 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5 电缆线路应按照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要求敷设,主电缆应架空或沿工地围墙用绝缘子挂设,移动电缆过车道时应穿管埋设,严防碾压,电缆接头架空并设警示牌、经常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漏电。动力电缆采用五芯线,照明电缆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线。有破损电缆及时修复,禁止电缆放在水或泥浆中以免发生漏电。 6 每台桩机设置一只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漏电保护器),箱内无杂物保持整洁,贴有电工定时检查维修记录表。配电箱要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禁止使用民用插板。严禁动力、照明电混用。禁止使用简易的碘钨灯(太阳灯)。 7 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多股熔丝或其他金属丝代用。 8 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含配电箱);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相连,现场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且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页脚内容1

9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部位,必须使用电缆,并保证绝缘良好。低压电器设备如Ⅲ类电动工具、安全行灯等应在国家标准《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10 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禁令牌。如需带电工作,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11 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或施工现场发生其他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 大风大雨后,及时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应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二:生活照明用电 1.生活区电缆必须使用带有PE接地的橡胶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缆。 2.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3.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符合要求。 5.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三:钻机成孔安全注意事项 1 桩机转盘上不准站人、卷扬机有良好的安全防护、钢丝绳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页脚内容2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1 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各定点零售药店。 2 引用文件 2.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 (宝市人社发〔2012〕32号) 3 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专员、收银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 管理概要 4.1 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主治功能”分类摆放。 4.1.3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 4.1.4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指示灯箱。 4.1.5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 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2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2.2 必须任命医保专员,负责指导、督促收银员,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收银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 管理规范 4.3.2门店制定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4 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9 医保专专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 处罚 质量部、运营管理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药店员工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一、采购与验收 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 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4验收的场所: 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 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须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 二、员工管理制度: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77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

零售药店各项管理制度

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 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 二、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5) 三、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8) 五、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2) 六、储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6) 七、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8) 八、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20) 九、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21) 十、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 (24) 十一、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26) 十二、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27)

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 3. 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禾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完整版)呼叫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呼叫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1、由于本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和维护***、***及用户三方的利益,信雅达公司特制订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为让信息安全制度能在实际操作中起到有效约束和监督的作用,公司在《行政管理制度》中还专门列出与该安全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考核制度配合落实。 第一章设备安全 第一条呼叫中心机房安全工作由呼叫中心运营经理牵头,落实到呼叫中心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管理,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监督,要明确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个人。 第二条机房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机房电源、电线、插座、插头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条机房须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须有专人专管,并负责培训其他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第四条外呼人员应在下班后对自己使用过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存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第五条为保证机房内环境整洁、防止电源短路,任何人不得携带食品及饮品进入机房;严禁在单位吸烟,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带进机

房,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五条机房每天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切断,确保机房内各用电设备不带电,并进行例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机房内须定期检查所有门窗安全性及其防盗耐久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 第七条每天将上下班交接表填写清楚。 第二章信息安全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料信息不被外来人员盗取及损坏,公司聘请有专业安全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入内,必须填写详细来访登记表及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条机房外张贴“外来人员请勿入内”的标语,给外来到访人员以警示; 第三条公司要求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机房时,如遇陌生人到机房,需立即礼貌的将陌生人带出机房再询问陌生人到访原因; 第四条除由公司安排的管理人员可带公司客人到机房内参观外,公司员工不得将非工作人员带入机房; 第六条公司设有休息室,可以供外来人员如应聘人员面试等,以保证呼叫中心的正常生产运作。 第七条机房所有电脑禁用主板USB设备和互联网,设置BIOS 密码。如因工作需要使用,需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电脑维护人员一人操作,解除禁用后方可使用。杜绝外来磁盘、光盘、U盘、MP3、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益阳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数据中心中的设备及数据的安全,中心办公室设立以下管理规定,所有授权进出数据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 一、硬件安全 1. 数据中心机房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进入,其他公司技术和管理人员获得邀请并登记后也可以进入数据中心。 2. 离开数据中心前应确保关闭机柜门、整理好有关设备、离开时必须关闭数据中心大门。 3. 进入数据中心操作时应穿防静电鞋套,保持服装整洁,以防带入灰尘。 4. 进入数据中心后应关闭大门,以免灰尘飘入数据中心。 5. 数据中心内禁止饮食、吸烟,禁止带入不相关的东西。 6. 数据中心专用工具及软件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注册、并统一保管,外借工具应登记(借出、借入方均需签名)并应在两工作天内归还,借出者负责跟进收回工具。 7. 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包括检查网络是否畅通、散热设备是否运转、设备是否过热及服务器状态是否良好等等,一般可定一星期检查一次。 二、软件安全 1. 所有数据中心设备(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及精密空调等等)均需设置密码进行保护。 2. 密码最少八位长度,必须由数据中心管理人员一人或多人完全掌握。 核心数据密码不宜写在纸上或文件中,并要求至少三个月更新一次。 3. 控制系统操作人员权限,数据库及应用系统超级管理员权限只能赋予数据中心内部人员,开发运维商只能赋予普通用户权限,开发运维商如需登录数据库或应用系统时须在数据中心内部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4. 更新/维护设备或软件时,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受影响用户,紧急情况

时应尽量将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5. 按需求安装软件时,必须在其它机器中测试并验证可用后,才可以在服务器中安装。 6. 服务器中软件均为正版软件,禁止在服务器中安装没有授权证(License)的软件,不应在服务器中安装测试版软件。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制度、职责、程序、规程

目录 一、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2、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3、处药销售的管理; 4、药品拆零的管理; 5、特殊管理的药品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6、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7、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8、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9、中药饮片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10、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1、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12、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13、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14、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6、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17、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18、其他应当规定的容。 二、药店各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 2、质量管理员 3、处审核、调配 4、采购 5、验收

6、储存、 7、养护 8、营业员 三、程序: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程序 3、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4、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5、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6、药品养护程序 7、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 8、药品拆零销售程序 9、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 四、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 (二)处审核、调配、核对; (三)中药饮片处审核、调配、核对; (四)药品拆零销售;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六)营业场所药品列及检查; (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 (八)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九)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一、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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