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体育 艺术 + 项目”技能标准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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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

“2+1项目”实施方案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一、实施“2+1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各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 +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二、“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

(一)体操类

1、首选项目: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舞蹈、技巧和轻器械体操(跳绳)。

(1)、艺术体操(形体练习):

艺术体操是一项在音乐伴奏下,以徒手或手持轻器械进行练习的、以自然性和韵律性为基础的体育运动。艺术体操动作自然、协调,通过练习能有效地提高练习者的柔韧、协调、灵敏、力量等身体素质,提高练习者对美的理解和表现能力,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高艺术修养,并能有效促使练习者形成健美的形体、高雅的气质和端庄的仪表;艺术体操动作活泼,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练习者在锻炼中能够陶冶情操、产生愉快的情绪,使心理状态得到调节。

“2+1项目”艺术技能标准

一、美术类

1.素描

在至少写生50幅以上习作的基础上,掌握以线条、光影表现物象的技法,并能达到较为准确地描绘形象,表现出光线和立体感、结构、质感、空间感等。初步学会用速写记录所见,借助线条等造型要素表达自己的意图和情感。

2.中国画

在至少临摹名作50幅以上的基础上,能熟练运用中国画的工具与材料,基本掌握中国画的笔墨技巧与构图,能较为完整地临摹名作,初步表现用写意或工笔技巧完成习作,有一定的书法和篆刻知识和修养。

参加县(市)以上展览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在至少完成50幅以上完整临摹或习作的基础上,能熟练地运用某一种或多种版种,进行单色或套色版画作品临摹或创作(包括藏书票、贺卡、广告、主题性表现),能基本体现版画作品的语言和艺术特点。

参加县(市)以上展览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

定。

4.水彩(水粉画)

在较为完整地临摹或写生30幅以上作品的基础上,能掌握写生色彩的一般常识与理论,掌握干画湿画、特殊技法等表现技能,描绘人物、静物、风景。临摹与创作作品能达到形象较为准确、色彩基本协调、构图完整的水平,基本体现出水彩(水粉)画的艺术特点。

参加县(市)以上展览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5.漫画卡通

能独立地创作漫画及卡通作品20件。掌握卡通漫画绘制的基本技法和创作方法,达到形象较为生动,有夸张、概括的能力,主题较为明确,基本体现了卡通漫画的艺术特点。

参加县(市)以上展览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6.雕刻

有进行雕塑(圆雕、浮雕)临摹或创作20件的基础,能运用一种或多种材料,熟练地掌握塑、刻、雕等技法,塑造出较为完整的,能体现雕塑一般艺术特征的习作或创作作品。

参加县(市)以上展览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掌握工艺制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熟练地运用纸材、线材、木材、石材、陶艺、纤维等物质材料,根据明确的意图和思路,设计制作出有一定文化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的作品,并能体现出工艺设计的基本要求与特点。认定时需有20件作品的资料或原作。

8.设计

掌握设计艺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地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平面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作品能体现设计艺术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达到实用与美观的统一、功能与审美的统一。认定时需有20件以上的设计作品照片或原作。

9.楷书

研习临摹碑帖至少两年以上,在创作或习作100幅以上作品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了毛笔,运用自如地点、划、结字。临摹楷书名人作品能达到表现出楷书的笔划、间架、行气等基本要求。表现出楷书作品的艺术特点,显示出一定的书法修养。

参加县(市)以上书法作品展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10.行书

研习临摹碑帖、尺牍或原作至少两年以上,在创作或习作100幅以上作品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了行书的基本要领,点、划、结字运用自如,临摹行书名人作品能较完整地达到原作的基本面貌和艺术特点,显示出一定的书法修养。

参加县(市)以上书法作品展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11.草书

研习临摹草书碑帖、名人原作至少两年以上,在创作或习作100幅以上作品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了草书的基本要领,书写自如,字体统一,笔意流畅。临摹草书名人作品能较完整地达到原作的基本面貌和艺术特点,显示出一定的书法修养。

参加县(市)以上书法作品展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12.篆刻

在研习一种或多种书体的同时,在临摹刻制50件印章的基础上,基本掌握了篆刻(包括阴文、阳文等)的基本要领,能独立地习作与创作篆刻作品20件,较为完整地表现出篆刻作品的艺术要求与特点,显示出一定的书法与篆刻的修养。

参加县(市)以上书法篆刻作品展多次,入选或获奖可自动获得认定。

13.摄影

掌握基本的摄影知识与摄影技能,如焦距、光圈、快门、构图、色彩等。在拍摄大量摄影作品的基础上,创作20幅以上具有摄影艺术风格与气质的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色彩真实,层次丰富,影调细腻,质感强烈。同时要求有一定的思想内容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

参加县(市)以上摄影作品展和报刊发表多次,可自动获得认定。

14.民间美术

刺绣

创作或复制10件刺绣小品(如枕顶、荷包、手绢、鞋垫、袜底等),掌握三种以上的常用针法(如平针、缉针、打子针、十字挑花等),运用这些针法表现特定的形象,作品能体现出刺绣艺术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编结

掌握一种材料的加工与编结方法(如竹、柳、藤、草等),运用这些方法制作造型;利用一种以上材料编结10种小型造型,可以是艺术形象,也可以是器物造型(如筐、篮、盒、篓、笼等)。作品能体现出编结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塑型

掌握泥土、石膏、软陶等塑型材料的性能,发挥材料的特性表现艺术形象。捏塑10件或制模翻印5件立体的艺术形象。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塑型艺术的艺术特点。

彩扎

掌握彩扎的基本构成,扎制骨架的材料可以是竹、木、金属丝,也可以是新型材料,用这些材料合理构成基本型,再裱糊彩绘。扎制三种造型(如风筝、灯笼、建筑模型等)中的某一种10件以上,作品能体现出民间扎制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印染

掌握染料和颜料的基本性能,调动材料的特性,完成印染创作。用扎染、蜡染或其他防染技术完成10件单色面料的装饰纹样,或者制作纸版或丝网版完成两件三色以上的纺织品印花。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印染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剪纸

掌握剪或刻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剪纸的语汇来表现形象。自行设计并剪刻20件剪纸作品。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剪纸艺术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针织

掌握直针或钩针的使用方法和一种针具三种以上的针法。用直针或钩针织造10件以上带有装饰纹样的小品(钩针如茶杯垫、枕巾、沙发巾、窗帘等,直针如手套、袜子、帽子、衣物等),针织作品有一定的工艺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音乐表演类

1.钢琴

较为系统地练习了三个升降号(含)以内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并能看谱较完整地演奏《车尔尼流畅练习曲849》中至少3首作品;能够较正确地掌握钢琴弹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手型、放松、下键、连奏和断奏、踏板运用等;能够弹奏复调和奏鸣曲作品,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2.手风琴

较为系统地练习了三个升降号(含)以内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并能看谱较完整地演奏《车尔尼手风琴练习曲第二册》中至少3首作品;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手风琴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坐姿与持琴、放松、风箱运用、连奏和断奏、伴奏与旋律的配合、变音器使用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经典手风琴独奏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3.电子琴

较为系统地练习了三个升降号(含)以内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并能看谱较完整地演奏至少3首练习曲作品;能够较正确地掌握电子琴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手型、放松、下键、连奏和断奏、不同音色和伴奏音型的使用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经典电子琴独奏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4.课堂教学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音阶;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乐器音色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注:小学、初中随课堂教学学习的乐器,称为课堂教学乐器,一般指较易于初步掌握、随身携带方便的小型乐器,如竖笛、口琴、口风琴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乐器,如葫芦丝、巴乌及小型弹拨乐器等可用于课堂教学的乐器,均在此列。)

5.中国民族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音阶;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弦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乐器音色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6.中国少数民族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音阶;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弦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乐器独特的音色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7.西洋管弦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音阶,能看谱较熟练、完整地演奏所选乐器的经典练习曲至少3首;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弦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所选乐器如果是变调乐器,应熟悉该乐器变调理论;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8.声乐

能够准确地演唱大小调音阶、琶音;能够较正确地掌握嗓音保护知识和歌唱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支持(呼吸)、共鸣、歌唱位置、咬字和吐字;知道自己的音域和可以展现自己良好音色的音区;能够演唱不少于5首的经典声乐独唱曲或教材上歌唱曲(儿歌除外),要求:声音饱满、气息充沛、演唱完整、音高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所选歌曲和调性适合自己的音区、有表情地演唱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9.戏曲

能够准确地演唱大小调音阶、琶音;能够较正确地掌握嗓音保护知识和歌唱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支持(呼吸)、共鸣、歌唱位置等;知道自己的音域和可以展现自己良好音色的音区;较好地掌握所选剧(曲)种特殊的发音和咬字、吐字方法,并能够在演唱中较好地加以表现;能够演唱不少于5段的所选剧(曲)种经典唱段,要求:声音饱满、气息充沛、演唱完整、音高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唱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所选剧(曲)种独特的韵味。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10.曲艺

较系统地参加所选曲艺项目的基本功训练,能够较好地完成至少3段绕口令;能够较正确地掌握嗓音保护知识和曲艺表演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口齿清晰、声音圆润、气息饱满等;较好地掌握所选曲艺项目特殊的发音和咬字、吐字方法,并能够在表演中较好地加以表现;能够表演不少于5段的所选曲艺项目经典小段,要求:声音饱满、气息充沛、表演完整、节奏感强;能够做到声情并茂,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所选曲艺项目独特的韵味。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11.舞蹈

较系统地进行过包括中国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国标舞、现代舞等任何一种舞种的的基本功训练,能用舞蹈的基本要素参与舞蹈过程,有较规范的肢体动作;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舞蹈的肢体语言和舞蹈表演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5种脚的位置、7种手的位置、把杆训练8种动作要领、把下训练(手臂练习、基本舞姿、各种跳跃)要领;能够表演所选舞种不少于3段的经典作品,要求:肢体语言准确且规范、动作协调且灵活、能够体现较好的柔韧性;有意识地用舞姿体现舞者的内心情感、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所选舞种独特的韵味。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2+1项目”实施办法

一、“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作为全国性的实验标准,首先在15个课外文体示范区实验,也欢迎实验区之外的地区或学校参与实验,今后全国推广实施还需要在实验中不断调整修订。

二、本标准采取学校认定的办法,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三、本标准的认定,应由校长、班主任负责,充分发挥体育与艺术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四、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应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五、本标准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六、本标准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每个项目。

七、认定应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还应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可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加以评定。

八、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国家社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等各省部级课题标准英文翻译

凡是获得有关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项目结束后所填报的《总结报告》及所附有效论著(标注过的),将作为申请新项目时的评审依据。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致谢部分。不完全统计表明,国内期刊多习惯于将基金资助项目的信息作为论文首页的脚注,国外期刊则多将其作为“致谢”的一部分标注。 通常情况下只需列出项目的资助号即可,不必标注具体的项目名称。如: 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Grant No. 1234567), the Major State Basic Research Development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G2000077405) and the Key Projec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hanghai (Grant No. 02DZ/5002).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通常只需要统一标注“Natio 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和项目的资助号即可,不必再分别标“注面上项目”(General Program), “重点项目”(Key Program), “重大项目”(Major Program)等进一步信息。以下是部分基金资助项目的英文翻译,供各位科研人员参考。 科技部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National High-tech R&D Program of China (863 Program);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 National Program on Key Basic Research Project (973 Program) 国家985重点建设项目: Key Construction Program of the National “985” Project “九五”攻关项目: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国家基础研究计划: National Basic Research Priorities Program of China;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国家攀登计划—B课题资助: Supported by National Climb—B Plan 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二期工程基金资助: National Important Project on Science-Phase Ⅱof NSRL 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科学基金资助: Science Foundation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资助: Key (Key grant) Project of Chinese Ministry of Education 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 Ph.D. Programs Foundation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Research Fund for the Doctoral Program of Higher Education of China (缩写: RFDP) 国家教育部博士点专项基金资助: Doctoral Fund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Support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国家教育部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Returned Scholars,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体艺[2006] 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切实改变这一状况。

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

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 工作的指示 【法规类别】院校体育 【发布部门】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变更)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55.08.09 【实施日期】1955.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 (1955年8月9日) 根据本年5月教育部召开的十三个省、市中小学体育工作汇报会所汇报的情况,各省、市在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及1954年5月4日教育部等六个单位「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方面,已逐渐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很多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已设置了领导学校体育的机构或专职干部;一般都已组织体育教师学习了苏联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大多数学校已在推行劳卫制预备级,部分学校在重点推行劳卫制一级;体育课的教学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学生对体育的认识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课外体育活动在逐步的普及。但是目前中、小学的体育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小学体育工作,今后应首先从下列各点逐步改进: (一)关于以劳卫制为中心改进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问题

中等学校体育的目的和劳卫制的目的是一致的,推行劳卫制及劳卫制预备级的学校,体育课除要完成中学体育的一般任务外,同时根据学生年龄实际情况和体育基础,通过各年级体育课的系统教材及定期考查的项目标准循序渐进地训练后,应当使初中学生到三年级时争取能达到劳卫制预备级或劳卫制一级一组的标准,高中学生到三年级时争取能达到劳卫制预备级或劳卫制一级一组或二组的标准。 使学生准备达到劳卫制的标准,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体育课的教学过程中来完成的,但井不是完全依靠体育课来完成,必须广泛运用课外的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应依自愿原则教育和鼓励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基层组织可采取锻炼小组和运动队两种基本形式。锻炼小组的任务是吸引学生经常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和健康,准备达到劳卫制标准,养成爱好体育运动的习惯。锻炼小组的主要活动,包括体育课内所学习的各种技能和未包括在体育课教材内的一些劳卫制项目。运动队(包括学校代表队)是根据学生的爱好和特点组成的,它的活动除了要完成锻炼小粗的任务外,并使学生可以从事于他们所爱好的某项运动技术的学习和提高。值由于运动队需要较好的组织和指导,目前一般学校应暂以锻炼小组为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在

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内容充实)

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 (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2+1”体育、艺术项目标准说明 (1) 第二部分“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 (3) —、体操类项目 (3) (一)首选项目:包括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舞蹈、技巧和轻器械体操(跳绳) (3) 1、艺术体操(形体练习) (3) 2、健美操 (7) 3、舞蹈 (13) 4、技巧 (16) 5、跳绳 (18) (二)任选项目:双杠、单杠、跳跃 (19) 1、双杠 (19) 2、单杠 (19) 3.跳跃 (20) (三)开放性项目: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 (20) 1、健美操 (20) 2、艺术体操 (21) 二、田径类项目 (22) (一)首选项目:耐久跑 (22) (二)任选项目100米、跳高、跳远、铅球 (23) (三)开放性项目: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三级跳远、撑杆跳、标枪、铁饼、链球 (24)

(一)首选项目:定向越野竞赛 (26) (二)任选项目:定向小组、团体接力赛 (27) (三)开放性项目:定向自行车、定向划船,定向滑雪,水下定向赛和摩托车定向赛 (28) 四、球类项目 (30) 1、篮球 (31) 2、足球 (32) 3、排球 (33) 4、乒乓球 (35) 5、羽毛球 (36) 6、板羽球 (36) 7、毽球 (38) 8、网球 (39) 9、手球 (39) 10、垒球 (40) 五、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42) (一)首选项目:武术 (42) 水平二、三(3—6)年级武术项目 (42) 水平四(7—9)年级首选武术项目 (45) 1、青年拳单练 2、健身拳 3、剑术 4、对练 5、短棍 (45) (二)开放性项目 (47) (形意、八卦、太极、南拳,八极、通臂、劈挂、翻子、象形、查、花、炮、红、华,少林拳等各式传统拳术及刀、枪、剑、棍等传统器械) 六、游泳 (48) 第三部分“2+1项目”艺术技能标准 (49) 一、美术类 (49)

阳光体育运动是由国家教育部

“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总结 阳光体育运动是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为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而启动的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的大型活动。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吸引同学们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内体育锻炼热潮,我校结合实际情况举办了阳光体育系列活动。现就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认识 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成立了以刘永君书记、图尔逊·沙吾提校长为正、副组长的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活动项目。学校要求要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要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要与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营造舆论氛围,传播健康理念 学校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一阳光运动,正式拉开了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帷幕,"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等口号深入每一个同学的心中,以锻炼身体迎接奥运的到来,以阳光体育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目

的,走向操场、走取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内体育锻炼热潮。 三、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健康水平 教导处、体育组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在全体班主任的会上,布置了阳光体育活动的具体的内容,即以体育锻炼为主线,以体育比赛及运动会为辅,将课外体育活动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定期上报结果。 四、积极组织,关注过程 活动开始前5分钟,全体师生和着音乐的节奏,迈着矫健的步伐,开心地来到活动场地。 1、宣读倡议书。在“阳光体育”活动启动仪式上,副校长阿力木江·肉孜作了发言,要求全体师生人人参与、个个争先,营造生龙活虎、生气勃勃的校园体育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终身发展,让“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深入到我们每个人心中,用实际行动踊跃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在运动中领略体育的魅力,感受体育的美,体会运动的快乐。 2、同做广播操和民族舞(萨马)。在优美的旋律中,全体学生共同做了一遍广播体操《雏鹰起飞》,民族特色的舞蹈来展现本民族的特色,他们用整齐利索的动作向人们诠释了体育锻炼的纪律性、规范性。 3、分年级活动。按照事前划分好的区域,各年级学生在阶段主任、

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图片)

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 “2+1项目”实施方案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一、实施“2+1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各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二、“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 (一)体操类 1、首选项目: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舞蹈、技巧和轻器械体操(跳绳)。 (1)、艺术体操(形体练习): 艺术体操是一项在音乐伴奏下,以徒手或手持轻器械进行练习的、以自然性和韵律性为基础的体育运动。艺术体操动作自然、协调,通过练习能有效地提高练习者的柔韧、协调、灵敏、力量等身体素质,提高练习者对美的理解和表现能力,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高艺术修养,并能有效促使练习者形成健美的形体、高雅的气质和端庄的仪表;艺术体操动作活泼,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练习者在锻炼中能够陶冶情操、产生愉快的情绪,使心理状态得到调节。

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 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和《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9年级)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新课程标准的实验工作。各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体育教师,按照《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积极开展体育课程的改革和实践,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打破了传统的按运动项目划分课程内容和教学时数的框架,“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逐步得到落实,新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不断涌现,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普遍提高,体育课的健身育人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课程标准》实验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全面实施《课程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保证《课程标准》的贯彻实施和体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课程标准》要求,保证体育课课时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10-11%的比例,1-2年级体育课相当于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相当于每周3课时。各地在制订体育课程实施计划时,应明确小学体育和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的周课时要求,确保开足体育课。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有关学校体育教师配备的要求,结合《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课程设置方案和小学体育、初中体育与健康课时比例提高的实际,科学核定体育教师的工作量,相应增加中小学体育教师编制数额,避免因缺少体育教师而削减体育课课时的现象。 要建立健全贯彻《课程标准》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通过职前培养、岗前培训,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的质量;要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立足学校开展经常性培训和研究;要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体育教研员、体育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体育工作者投身到体育课程改革中去,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切实领会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三、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体育课程改革顺利进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课程改革的领导和管理,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实施《课程标准》具体措施;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实施《课程标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的交流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要加强对新课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督促学校做好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的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推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高校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 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财政厅、文化厅、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团委,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 1.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

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进入本世纪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二、统筹推进实践育人各项工作 3.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总体规划。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各高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全面开展。要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深入推动实践育人工作。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

教育部“体育 艺术 项目”技能标准

“2+1项目”实施方案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一、实施“2+1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各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 +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二、“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 知 教基〔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3月24日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总体上取得了较大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普及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高中阶段教育仍然存在许多明显短板,一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教育资源短缺,普及程度较低;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部分地区中职教育发展明显滞后;许多学校办学条件薄弱,难以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尚不健全,普通高中债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教师总量不足,普通高中一些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短缺;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普及目标的实现,严重制约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 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体育 【发文字号】教体艺[2002]1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2.08.06 【实施日期】2002.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2002年8月6日教体艺[2002]13号) 现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转发所属高校。 《纲要》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1992〕11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第一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基本目标 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1.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3.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6年11月11日 13:25A-A+ 我要分享 央视网消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意见》全文: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

于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吉船教发[2007]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 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运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学校积极组织,抓好“三结合一个营造”,保证学生每天的锻炼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同时将本学校开展的“阳光体育运动”的方案和实施过程于2007年6月13日前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转发学生体育运动通知 船营区教育局综合科 2007年6月5日印发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07]54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 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抓好“三结合一个营造”,保证学生每天的锻炼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同时将本单位和地区开展的“阳光体育运动”的方案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于2007年6月15日前通过邮箱twyc4@https://www.360docs.net/doc/7211067832.html,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附件: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学生体育运动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

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 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吉教体字[2007]7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科教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 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抓好“三结合一个营造”,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同时将本单位或地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方案和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等相关情况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附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教育部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 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校园通知加入时间:2009-3-9 10:30:43 点击:561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适当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

在提高质量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要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倡导选聘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 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高等职业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的通知 (教体艺[2003]7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体育教育人才,我部专门组织课题组,对国内外普通高校体育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分析论证,根据体育教育专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起草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现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经我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修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课程方案》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决定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师范院校、体育院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中施行。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加强对施行工作的领导,对《课程方案》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地区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点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三)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四级等级和计算机二级等级的要求。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专业课程及课时分配 各类课程课内总学时为2600~2800学时,除公共课约720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外,按1900~2100学时、100~110学分安排专业课程(以下按110学分安排)。 (一)必修课程(1126学时、60学分) 1.主干课程 必修课程中主干课程总学时约846学时,总学分约45学分。各校可根据下列6类课程领域自主开设和组合各学科领域的课程。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1067832.html,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体育教学》2007年第03期 编者按:经过5年试行并修改完善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于2007年4月4日正式颁布,并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为了理解《标准》的精神实质,使下一步工作顺利地深入开展,本刊特邀请教育部体卫艺司杨贵仁司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中心季克异主任从《标准》的指导思想及新旧标准的异同上进行了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2002年试行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推广试行,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确有困难不能在2007年实施《标准》的学校,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准》的学校名单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 艺术教育司)备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9月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三、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二○○七年四月四日

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体艺〔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在调查研究、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国家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举措,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各地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教育部。 附件: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二○○八年六月九日

附件: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少数因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困难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部分要求的地区,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办法,确保学校体育场地的需要。 各地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高于本《标准》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标准。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基[2017]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7.03.24 【实施日期】2017.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教基〔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3月24日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总体上取得了较大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普及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高中阶段教育仍然存在许多明显短板,一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教育资源短缺,普及程度较低;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部分地区中职教育发展明显滞后;许多学校办学条件薄弱,难以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尚不健全,普通高中债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教师总量不足,普通高中一些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短缺;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普及目标的实现,严重制约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在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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