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一:学习税法心得体会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从本专业的角度来看,税收主要表现在所得税会计的调整方向上。如果很好的了解和运用税法,对企业的成本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

经过一年的税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了税法的本质。在税法的变动和对专业的影响方面有些许心得体会。税法的发展是多重兼顾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民意愿,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规范。税收是工具,不可随意附加职责,所以税法的变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现出社会经济状况的。虽然税法有政治趋向性,服从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但总体上看,市场经济的影响是主要的因素。自从入世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吸引

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税法在宏观调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复杂性,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而且针对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市场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变更已经刻不容缓。从会计方面看来,会计是税法影响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由于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费用划定范围等和会计上相比有所不同,对企业成本控制、利润核算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内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从会计的反映上面看,企业核算不能统一,在市场的竞争上也有失公平。国际经济市场的税法准则给中国市场带来范本,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也有启示作用。所以,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今年3月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此法将于08年1月1日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统一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制建设发展的自然结果。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润最大化,而是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税后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而“两税合一”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完善,这体现了税法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的职能。而且“两税合一”的规定使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通过适当降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有利于增加企业和居民的收入,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近阶段的“两税合一”仅仅是税法变动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代表性例子。它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适当降低了税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从此次税法变革出发,会计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也将有相应变动,了解税法动向对会计专业的学习有辅助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

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二:学习税法心得>>(1350字)这学期我学习了税收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生活与税收息息相关,不论我们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需要税法的相关知识,然后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及百姓会关心税法的改革,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我们的税法有哪些缺陷及怎样去改革这些法律上的缺陷。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我所做的第一篇文章企业纳税,我所调查的企业是我的家乡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向相关工作人员调查

了企业纳税情况,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镇使用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过调查可以更加了解企业具体纳税情况,而不只是看到的是书本上的东西。可以让我们学到的知识更加具体。同时我的感受是中国的税种十分繁杂,会给一些企业带来一些负担。第二篇文章是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的调查,这次我所调查的是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修理厂,调查后我得到了中国税收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心理因素,其二是税收征管乏力,这包括税收执法不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缺乏科学的定额依据,掺杂人为因素使大部分定额偏低,业务考核标准的导向错误,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三是现行征段手段与高科技支撑下的商品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其四是由欠税引发的税收流失。其五是个别征税主体人生观、价值扭曲。了解了这些原因我们又查询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以让中国的税法更加合理,更能让中国的企业接受。

第三篇文章是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我所选择的税法是物业税。选择物业税是因为房产一直是我国的一个热门话题,特别是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变化。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

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在了解了什么是物业税之后,我查阅了相关书籍,了解了国家对于房产税的相关税改方向以及改革建议等相关内容。了解物业税可以更多的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国家对房产的关注。

这门课程是实践的内容,可以更多的让我们去接触企业内的工作人员,虽然在接触中我们会碰到很多困难,例如调查时他们不愿意告诉我们比较真实的数据,但是我觉得还是学习了很多关于税法的知识。

这些调查可以让我们不拘泥于课本现有知识的学习,了解到更多的知识和内容。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三:学习税法心得>>(3408字)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

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

税法学习体会收获

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2、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法律技能、思维、思想等的提高) 3、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 1、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 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 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 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要求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

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学习税法后的感想

学习税法后的感想 大三的下学期,我接触到了税法,在汪老师的教导下,税法这门课程也将要接近尾声。在来到大学以前,作为理科生的我,一直都是在和X,Y打交道,对法律的了解甚少,所以总是觉得税收离自己还是很遥远的,但是通过这三个多月的学习,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税法的重要性以及税收的无处不在。 在这学期的学习中,我对税法这门课的学习还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如果一定要给自己打个分数的话,我觉得至少是85分吧。也许是因为这学期要考初级职称的缘故,作为一名财务管理的学生,我还是很看重这次考试的,而税法又在考试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所以对税法的学习也就很认真,在大学已经很少做笔记的我,为了加强记忆,还为税法写下了一本笔记,现在看来还是觉得很有成就感的。 还有就是,我很喜欢汪老师的教学方式,上她的课会让人觉得很放松,在汪老师的讲授下,税法可不再拘泥于书本上的固有内容,而是增加了许多新的知识,使税法的学习与职称考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许多考证的同学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也从中获益非浅。汪老师在讲课的同时会补充许多的例题,寓教于形,将枯燥难记的知识以例题的形式表现,使我们在动脑思考中加深了对知识点的记忆与理解。 通过这学期对税法知识的学习,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税收,税收有哪些形式与种类,各个税种的征税对象是什么等,也了解了税收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现在的我知道了一件商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流转环节中,那些需要征税,需要征收什么税。税法的发展是多重兼顾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民意愿,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规范。税收是工具,不可随意附加职责,所以税法的变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现出社会经济状况的。 自从入世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税法在宏观调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复杂性,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而且针对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市场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变更已经刻不容缓。 从会计方面看来,会计是税法影响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由于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费用划定范围等和会计上相比有所不同,对企业成本控制、利润核算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内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从会计的反映上面看,企业核算不能统一,在市场的竞争上也有失公平。国际经济市场的税法准则给中国市场带来范本,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也有启示作用。所以,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更新变革,因此,对税法的学习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固步自封,而是应该时刻关注税收的动态,不断更新完善自己的知识,在以后的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丰富自己。

心得体会 关于纳税实训学习总结4篇

关于纳税实训学习总结4篇 实训是一次不一样的经历,能学到很多知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纳税实训学习总结,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一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二 一周的企业纳税实务实训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我一定会更认真地学习知识。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在此,我想真诚地对尊敬的黄老师说一声:黄老师,您辛苦了!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三 作为会计人员,在填制各种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和各种审批表时,要注意填写的位置,不可写错,马虎不得。因为一个小小的数字,就有可能会导致账目的错误。在实训当中,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

对我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这次的实训对我很有用处,它为我以后踏入工二、基本内容认知会计科目与账户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掌握会计科目和账户,能够区分会计科目和账户,掌握借贷记账方法。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掌握复式记账的基本方法。填制原始凭证为了熟悉经济业务,掌握填制原始凭证的程序、方法和便于审核原始凭证,需要开设填制原始凭证的单项实训。由于原始凭证非常重要,所以填制原始凭证时要特别小心,在实训中我总结了一些小的要点:1、按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是填列,不得遗漏。2、填制在凭证上经济业务要与实际相符,数字要真实可靠。3、凡填有大写小写金额的凭证,大写小写金额必须相符。4、填制在凭证中的摘要应简明扼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5、发生销货退回的,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以办理业务手续的书面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外来的和自制的原始凭证,一般都符合有关规定,既能证明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又能做到填制手续完备,用以办理有关业务手续。 在记帐过程中,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会使帐薄记录发生错误,而作为会计人员应运用正确的更正方法,采用错帐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三种,而不是填补、挖改。我想这是我们在作帐时注意的一点。在实训中我们必须做的是原始凭证与证帐凭证、各明细帐与总帐核对等。这一部是非常繁琐,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会功亏一篑,徒劳无功。作为一名学生,最终能够很好的掌握书本上的知识并且灵活运用,不仅仅只有自己的功劳,还应该感谢

税法笔记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 不动产:建筑、构筑 (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 人 (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 (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三、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 万 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三)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13% 销售或进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农产品 2.9% 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 3.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 出口货物 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 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二)征收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涉农金融机构 2.5%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预征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 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 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二)即征即退 (三)起征点 (四)减征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 (五)不征收 (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 (七)其他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 2.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方式 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 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价外费用含税 2)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 3)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价格偏低或偏高;视同销售行为却无销售额 只征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成本*利润/ 成本=收入 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从价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 率) 从量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税率) 4)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

关于纳税实训学习总结4篇

关于纳税实训学习总结4篇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一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二 一周的企业纳税实务实训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一周里,我们主要对①税务登记、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②增值税纳税申报;③消费税纳税申报;④营业税纳税申报;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⑦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务;⑧印花税实务;⑨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⑩房产税实务和车船税实务进行深入地学习,使我们既能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又能熟练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等实践操作技能。我觉得企业纳税实务中的各项任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主要是税法+财务会计。我想,只要这两门专业课程学好了,扎好基础了,做这个实训必定得心应手。本以为,这两门专业学得还不错,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比

如:将自产产品(固定资产)作为公司自用应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到岸价=关税完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只是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税基数,个人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让渡给公司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该注意:年终奖/12(找税率),再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90日内向税务局进行认证,只有认证后的填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纳税款,于次月1日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我一定会更认真地学习知识。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在此,我想真诚地对尊敬的黄老师说一声:黄老师,您辛苦了! 纳税实训学习总结三 作为会计人员,在填制各种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和各种审批表时,要注意填写的位置,不可写错,马虎不得。因为一个小小的数字,就有可能会导致账目的错误。在实训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

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 这门课程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在具体介绍我国的各税收种类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每项税种,着重介绍了企业和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如何通过合理的筹划,在国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减少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相关知识与技巧。以下具体展开本课程所授内容。 第一章税法概论。 主要学习内容:掌握税收的含义,以及由含义延伸出来的四个注释中所揭示的税收的目的、主体、征收形式和外部特征;掌握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法主要构成要素,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特别是按税法征收对象不同和按税法职能作用不同进行的分类;掌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1、税收的含义:税收是国家(征税主体为了实现其职能(目的,向单位或个人(纳税 主体强制、无偿、固定(外部特征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征收形式:实物和货币以及力役。 2、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征收税款的各种法令和办法的总 称。 3、按税法征收对象分类:流转税法、收益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根据税负是否转嫁,税负承担者与纳税人是否同一,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4、我国税制结构:基本上是以间接税(50%和直接税(25%,个税占6.7%为主体的结 构。 5、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具体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司法 权的划分。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法 主要学习内容:本章主要学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概念和相应纳税义务;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允许扣除范围,适用税率的选择应用,其中重点掌握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相应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概念: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税务实训总结范文

税务实训总结范文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税务实训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税务实训的报告 税务实训的意义在于通过对税务会计账务处理之类的学习及实践使更系统地掌握了所学专业知识加强了对会计岗位的认知和认同培养了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激发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要求我们以小组为单位建立一个,说明其营业范围,根据营业范围设计30个左右的业务题,每个业务必须设计税种,最后将各税种进行明细账的分类和主要税种的申报。 实训分为五天,根据小组工作进程自己分配任务的进度。首先,小组一起明确我们税务实训的企业的性质,主要的营业范围,在营业范围所可能涉及的各种税种,可能由于一些特殊业务会涉及的一些特殊税种。我们的企业是以生产化妆品为主,兼营其他许多的业务的大型企业。其中,涉及的税种主要的有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然后,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设计的业务分析题根据税种进行设置,每个小组成员分配到的任务就是根据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设计出5-6个业务分析题,其中每个业务分析题都要设计税种的计算,将计算的过程和结果写在草稿纸上。

之后,再由组长进行复核,检查计算的正确与否,便于后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在进行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制的时候只要将所涉及的会计分录列入凭证中,直接可以将设计业务题时的计算结果填入金额栏。这样就可以很快将账务处理程序完成,也可以保证账务处理的正确性。之后,将记账凭证编制出来,再由会计主管复核,正确无误后对各个税种进行建立明细账,将凭证中的金额数据逐笔列入明细账中,明细账汇总,将合计的金额汇总出来。最后,就是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其中主要就是增值税的纳税报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报表、消费税的纳税报表。这三张纳税报表的填制,需要结合前面明细账的金额数据来填制,其中对有出口退税、免税、不征税的特殊项目在填列纳税报表的时候应当注意,确保纳税金额的正确性,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纳税环节是必不可少的,那是纳税人的义务,所以,要保证纳税金额的正确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纳税人应有的义务。 通过这次税务会计实训,使我对税务会计的工作更加了解了,加上本学期学习的税法知识为基础,对税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处理有了更多的了解,熟悉税务会计的工作流程。其中,也对税法知识进行了灵活的运用和巩固,也体现了学以致用的学习宗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会和同学一起讨论,携手解决难题,有时候,困难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难以克服,重要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凭证、纳税申报表基本都完成了,看着这些小组共同完成的成果,我们都觉得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CA税法总结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知识点1】税法基本点 1.税法核心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件法定+税务合法性)。 2.基本原则:法定、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原则 3.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高于行政法、规章等 (2)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之前行为,用旧法不用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行为,二法不同,用新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同一事项,有特别和普通法时,用特别法,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特殊法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释义:实体法指各税种税法;程序法指征管法、行政法等。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知识点2】税收范围 1.全归国家:消费税(含海关代征)、车购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与国家共享: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 央,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个人所得、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 3.全归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增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增值税。 【知识点3】国际税收关系 1.税收管辖权划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注意:属人原则分为: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2.国际重复课税:产生于管辖权的重叠,签署税收协定可减少重复课税 3.国际避税、反避税和国际税收合作。 第二章增值税法 (详见后面说明)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1】消费税特点及征税环节 1.特点:范围选择性、环节单一性(卷烟除外)、税负较高且差额大、征收方法灵活 2.征税环节 (1)生产(自产自用特定情况需缴消费税,见后面章节)、委托加工、进口 (2)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扣代缴。组成价格不含利润率,从价含从量税,(成本+消费税从量)/(1-T) (3)进口:(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从价)或(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1-T)(4)零售:金银、钻石、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消费税5%,其他环节不征。 注意:①既销售金银等,又销售其他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征收,在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5%征收;与金银等组套销售,全额征5%;②包装物无论会计如何处理,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价格,5%征收;③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差价价税分离计税,但包金包银、镀金渡银产品在生产环节纳税。 (5)批发(卷烟):卷烟批发环节多征一道税(雪茄、烟丝批发环节只征增值税) 注意:邮寄入境的消费品纳税人——收件人,跟进口的是进口人纳税一个道理 【知识点2】税率:①定额+②比例+③复合: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 注意:从高征税两情况:①兼营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量与额的;②成套出售的。 【知识点3】税目: 1.烟类——卷烟、雪茄、烟丝: (1)卷烟: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卷烟批发环节5%。甲乙的划分为不含增值税≥70为甲类,56%+元/支、乙类36%+元/支。 注意:卷烟定额甲乙类相同:元/支,200支=1条,250条=1箱。 注意:2015年5月10日起,批发环节为11%,从量为元/支(考试怎么办:看日期) (2)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仅有卷烟5%,无雪茄烟丝 (3)批发商之间不缴纳消费税,卖给零售企业或消费者,才缴纳消费税,不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2.酒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酒精不再征消费税): (1)白酒税率——20%+定额,注意换算 (2)啤酒税率——只有定额:分类标准——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算完分类按照定额计算消费税。 (3)黄酒:240元/吨 (4)其他酒10% (5)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注意:区分以下几个地方: ①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②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默认按照甲类250元/T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啤酒黄酒定额税率,啤酒两档、黄酒一档。 ③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④带有“健”的且≤38°的、或发酵酒为酒基且≤20°的属于“其他酒”10%税率

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范文3篇

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3篇 纳税会计是纳税筹划的主体,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会计的基本职能,下面是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 大学三年,时光匆匆,临近毕业,我们都即将走上自己的实习岗位,因此,为了让我们能够更加熟悉自己的专业,学校给我们安排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这能够大大的增加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虽然只有短短一天的时间,但是却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非常多的知识,但是在实训的过程中还是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刚开始老师给我们讲了各种税,但是由于书的版本问题,所以有些部分并没有按照书上的讲。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和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要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能稳定发展。 税法有三个特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在学习过程中,体会最深的就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等,面对种种形形色色的税种和要征税的企业,这对税务工作和会计工作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但是这是个磨练,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岗位奠定了基础。并且时序是每个学生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实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 实训开始老师就带我们过了一遍书本上的知识,而我觉得比较麻烦的就是纳税的日期,像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和其他各种税的纳税期限的日期都让我大为头痛,每个税种都有它的税率,并且都有纳税计算,而关于税法,想要学好,不仅要理清其中的关系和思路,还要学好纳税计算,毕竟纳税多少是非常重要的,基本上是错一个后面就错完,这一块的要非常严谨的。 实训的目的就是要我们结合书中的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积累经验,在课堂上学到

增值税介绍及学习税法后的心得体会

增值税介绍及学习税法后的心得体会 班级专业:会计102班 学号:姓名:杨跃婷 通过对《税法》的学习,了解了我国五大税种的有关内容,初步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税率、计算及有关税的法律知识等主要内容,加深了对税法重要意义的知识,增强纳税意识。其中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是增值税,所以就此税叙述其有关的知识。 第一部分:介绍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二、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简介 1、1979年,我国开始对开征增值税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继而在1980年 选择在州、长沙、襄樊和上市等城市,对重复征税矛盾较为突出的机器机 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试点开征增值税;198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行车、

电风扇和缝纫机三种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到全国范围,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这一阶段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征税范围并不包括全部产品和所有环节,只是引进了增值税计税方法,并非真正意上的增值税。 2、1993年底,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面改革。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因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故称"生产型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主要是基于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需要。 3、1994年后征收的增值税,与此前试行开征的增值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实行价外税,即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2) 扩大了征收范围,即征收范围除了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外,还扩展到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3) 简化了税率,即重新调整了税率档次,采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4) 采用凭发票计算扣税的办法,即采用以票控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款确定进项税额,将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后计算出应纳税额;(5) 对纳税人进行了区分,即按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2004年,我国开始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试点;自2007年7月1日起,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由东北三省一市扩大到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自2008年7月1日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与此同时,增值税转型试点扩大到汶川地震中受灾严重地区,包括极重灾区10个县市和重灾区41个县区。2008年11月5

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税法实训报告版.docx

谢谢欣赏 1实验目的 本课程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实验课程,是在学生学习了税法专业课程之后的一门实验。通过本实验的学习,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法及征收申报知识,加强学生对税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税法基本知识的运用和对申报技能的训练,将税法专业知识和税法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掌握各税种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1)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3)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4)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 实验内容及结果 2.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境内以及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在填写报表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相关资料填写税款所属时间、填表日期、纳税人登记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营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相关资料和票据填写表中相关数据,其中有一些数据是根据所给的资料计算出来的,计算时要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计算,要细心,避免出错。 2.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课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而言,一般都是采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法,也对少数应税消费品既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又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我国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而不是对所有消费品都征收消费税。我国消费税目前共设置14个税目,征收的具体品目采用正列举,征税界限清晰,征税范围是有限的。只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才征收消费税,没有列举的则不应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的最终负担人是消费者,但是,为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确定在产制环节或进口环节。也就是说,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 谢谢欣赏

税法学习感想

税法学习感想 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方向)2011级1班邓玉铃 20115425 一学期的课程接近尾声,这学期我接触并学习掌握了税法这门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通过这学期对税法知识的学习,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税收,税收有哪些形式与种类,各个税种的征税对象是什么,也了解了税收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整理并回顾所学知识,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首先税法知识点多且细,学习起来较为费力,但是只要平时上完课后多回顾学习的知识,因此记忆这些琐碎的知识点也较为容易。 其次税法算是一门法律性质很强的学科,因此学习起来要更加严谨细心,这样做题和以后工作时才不易出错。 最后,我个人认为我们对税法的学习还较为肤浅,多集中于书本的理论知识。我建议学校在给CPA这几门课程排课时多加一些课时,这样学生即有更多时间去掌握知识,又有精力去了解更多实例,可以培养出更加优秀和技能更高的人才。 还有就是,我比较欣赏贺老师的教学方式,她的课重难点和易混点清晰明了,而且税法教学不再拘泥于书本上的固有内容,而是增加了许多新的知识,我也从中获益非浅。汪老师在讲课的同时会为我们介绍一些电影和书籍,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而且这些书籍和电影大多是富有深意和现实意义的,可以激化我们的思维,扩宽我们的眼界。 比如《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部电影,看完这部电影感触颇多,电影里女主人公凯瑟琳沃森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53年,坐落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被誉为“没有男子的常青藤”的卫斯理女子学院,新来了位艺术史老师,她就是凯瑟琳。她是一个成熟美丽的女人,一位有思想的老师,她是一个接受了自由改革思想的新时代女性,她怀着成为一名接触的教授的梦想踏入这所著名的女子大学,然而现实却让她感到种种压抑。 人们常常会追问自己什么是自己需要的?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或是自己应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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