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附件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报。

[8.单位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9.行业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报行业小类名称和代码。

[10.企业规模]: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1.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2.隶属关系]: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3.是否央企/14.央企企业名称]:指申报单位是否属于中央直管企业和其属于中央直管企业的全称,央企名称为系统选择项。

[15.重点级别/16.重点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19.总量指标(吨/年)]:指环境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20.主要产品名称]:指申报单位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1.计量单位/24.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23.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填报说明:

[2.测点名称、3.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填报说明: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需填报。

填报说明:

[2.治理设施名称]:填报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分别填报“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4.处理方法]: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填报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填报;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填报。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报。

[6.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报。

[7.对应排放口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表7:生产装置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编号]: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编号,以每台(套)或机组为单位逐一填报。

[2.名称]: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3.装置类别]: 系统选择项,指申报单位生产设施或生产线、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

[5.对应排放口编号]:指该生产装置最终排向的排放口。

[6.型号]:指生产装置或生产设施型号及规格。

表8: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附件2

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填报说明:

[1.产品名称、2.计量单位、4.原辅材料名称]: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

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3.产量]:指该产品当月实际生产量。

[6.原辅材料用耗量]: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量(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7.用水总量]: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8.其中重复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当月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9.用水来源]: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水来源,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其他水。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9项=第3项×第7项×10-3

填报说明:

[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水排口数量。

[3. 废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水排放量。

[4. 数据来源8.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6.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7.排放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采用自动监控方法的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月平均浓度填报。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13项=第3项×第9项×10-2=第5项×第11项(折算浓度或排放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2)生产线

一般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环境保护部制 附件1 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 -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填报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 、“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 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 组织机构代码] :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 单位名称] :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 法定代表人] :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 填表人] :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 行政区划代码] :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GB/T 2260 )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 )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 报出日期] :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附件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顺德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顺德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请,一式二份,企业按要求填报后送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审批后发给企业一份,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保留一份。 2、污染治理方法及工艺流程情况说明要求详细说明废水、废气和固废的治理方法和工艺流程,多套治理设施的要分别说明;申请理由及说明是企业对申请污染物排放量(特别是需要增加或减少发证量时)的理由陈述,包括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燃料结构的变化以及现时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说明。 3、表中单位为“吨/日”的保留四位小数,单位为“吨/年”的保留二位小数。 4、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排污量(多个排污口、排放筒要分别填报),按时上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评价科,逾期不办理按无证排污查处。 5、此表为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申请许可证时要详细填报,作为“排污发证”和“临时许可证”管理的企业申请时只需填报表中“一、单位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说明”中说明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固废)及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用途,不用具体填报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 6、排污单位只填写1、2、3页,第4页不用填写,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核定后填写。联系人:黄锐强,联系电话:22835869,传真:22832645 填表说明 本表是用于企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新领(换发)《排污许可证》申请的重要依据,各单位一定要落实人员认真负责填报,并按表中内容及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要求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数字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统一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单位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单位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法定代表人:按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详细地址:按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行业类别、行业代码:可要求填报大类类别名称及代码。下表列出区内总控企业的行业类别和代码表,若在下表无法查找,可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行业类别和代码表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环境保护部制 附件4 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 - □ ( □口)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口 -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表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5.登记注册类型7.单位类别12.隶属关系]:分别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单位类别代码表》、《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 )的规范填报名称。 [10.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厂类型口]:选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或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在“”内划 a V 。 [11.投运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运行的日期。如有试运行的以试运行起始日期为准。 [13.重点级别]:按照环保部门实际确定的情况选择划“V”。

表2:残渣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残渣物名称]:指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种类,分别为(1)飞灰;(2)焚烧渣;(3)筛余物;(4)污水处理污泥;(5)中间处理废物(具体废物种类);(6)综合利用副产品(具体废物种类);(7)其他(具体废物种类)。 [3.处理方法]: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进行填报。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 (□口)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段_____ 年____ 月至_____ 年_____ 月报出日期 _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 环境保护部制

企业环保档案清单

企业环保档案清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企业环保档案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环评报告书 3.环评批复 4.环评验收批复 5.排污许可证 6.企业环保制度(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名单、培训记录、管理制度等) 7.危废物管理制度 8.危废物管理台账 9.危废物转移联单 10.危废物申报登记表 11. 处理协议,受委托处理危废物单位的营业执照 12.水电气煤使用量台账 13.废水废气废杂产生、排放量记录清单、统计表等 14.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表 1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等资料 16.废水废气排放标准 17.生产工艺流程图 18.环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9.厂区平面图 20.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汇编

21.环保设置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22.企业污染源、风险点管理台账 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演练、物质准备情况等 24.企业主要产品及产量年度统计表,主要原料年度使用情况统计表 25.县委、政府,工业集中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环保局、县经信局下发的文件、督办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检查表、宣传资料等 26.各级部部门召开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讲话稿等 27.企业自身制定的“中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方案、“百日攻坚”方案、环保工作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等 2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9.企业在环保保护上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30.目标责任书 31.各级领导检查企业环保工作的照片 注:所有资料一定客观准确,不可造假。已丢失的资料做出详细说明。 送达企业: 签收人: 签收时间:网格员:

固废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附件4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地址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旗、区) 乡、镇及街(道、路) 号 2.中心经度oˊ" 4.联系人 6.电话8.传真 3.中心纬度oˊ" 5.登记 注册类型□ 7.单位 类别□ 9.邮政 编码 10.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厂类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 11.投运 日期 12.隶属关系□13.重点级别国控□ / 省控□ / 市控□ 填报说明 [5.登记注册类型7.单位类别12.隶属关系]:分别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单位类别代码表》、《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 [10.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厂类型]:选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或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在“□”内划“√”。 [11.投运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运行的日期。如有试运行的以试运行起始日期为准。 [13.重点级别]:按照环保部门实际确定的情况选择划“√”。 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表2:残渣物基本情况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附件1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

注: (1 )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 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尽量细 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 ),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 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 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 (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16)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除尘器、脱硫设施、脱硝设 施、VOCs治理设施等;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分散式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不含无组织排放。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 (18)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19)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 部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 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江 河、湖、库等水环境。 (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附件2

排污申报登记(系统介绍)

排污申报登记 1、地位和作用 ⑴排污申报是科学地核定排污量、严格公正地征收排污费的前提条件 排污费是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征收的。要征收排污费首先要搞清楚排污者排放什么污染物、排了多少;其次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对不对,是否科学准确和公平合理,在此基础上才能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⑵排污申报登记是环境执法的基础 环境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以及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通过排污申报登记搞清楚辖区内有排污者数量、规模、类型、排污及生产的基本状况,执法才能有的放矢。 ⑶排污申报登记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环保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掌握本辖区的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情况直接影响环境的质量状况。作为记录排放污染物状况的一个完整的数据库,排污申报登记对于政府评判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其变化情况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对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分析,认清本地区的环境形势,政府才能更科学地制定改善环境质量的对策。 ⑷排污申报登记是环保部门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 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记录了每一个排污单位全面的详细的环境信息。排污申报登记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及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管理、限期项目监督检查、环境统计、环境质量评价、现场监督检查、污染事故报告各项工作提供最基础的最全面的依据。

⑸排污申报登记是向排污者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明确其责任义务的重要手段 通过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者可以掌握自己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状况,学习了解相应的环保知识和污染治理技术,促进排污者履行环保法规法规规定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其内部管理。 ⑹排污申报登记是提高环境执法地位和权威的重要方式 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排污申报和登记,掌握污染物排放的状况,为政府和环保机关的决策和管理服务,在服务中确立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时,让排污者知道谁将对其直接执法,其排污的情况都掌握在环境监察机构手中,不守法将承担什么责任,有助于排污者自觉守法。 2、概念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申报登记,申报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原材料、产品、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 3、对象 排污申报登记的具体对象应为在辖区内所有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环境噪声超标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一切排污者。 4、特点 ⑴全面性。 首先是范围全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排污者。其次是申报登记的内容全面。排污者必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 监察机构. 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 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 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 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 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 〈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 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 〈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

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 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 〈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 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 〈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 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 〈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 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 〈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 〈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 最早投产日期. 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 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 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 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放污染物行为的管理,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 和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必须 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广东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 (以下简称《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排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机动车尾气和机动车、船、航空器噪声、海洋工程 排污、海洋倾废、船舶污染物排放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实施监督管理。 《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由省环保部门统一制作。 第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填报《广东省排放污 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 第五条环保部门在接到排污单位的申请审批表45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不同 情况颁发《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一)排污单位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均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颁发《许可证》; (二)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主要污染 物和总量指标的,颁发《临时许可证》; (三)建设项目在试行期间,颁发《临时许可证》; 对使用国家和省规定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在禁止排放污染物的区域内排污的单位, 不发给《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第六条省环保部门负责下列《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一)造成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环境影响的; (二)由国家或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中央部属和省属的排污单位; (四)辐射污染物排放单位。 第七条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负责下列《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一)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环境影响的; (二)由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未设环境保护机构的县、区管辖的排污单位; (四)地级以上市属的排污单位。 第八条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以外的《许可证》 和《临时许可证》的审批。 第九条上级环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负责审批的《许可证》和《临时许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1)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培根 申报年度:口□□口 行政区划代码 □□口□□口 -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口□□口□口 -□(□□) 填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扌报出 日期: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 行)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一一培根 审核意见 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 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 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 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 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1) (2) (3)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1单位基本信息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一一培根 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一污水(吨/日)、废气(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年处理量----污水(万吨)、废气(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吨)。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 ”项指标不用填写。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一一培根 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 学冋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排污申报表

附件2 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叶仙德填表人朱大伟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申报年度:□□□□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 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的重点工业企业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8.表中黑体粗字为必填项。 *本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代码的填写及物料衡算相关系数选用可参照南京市环保局二OO二年度《环境统计年报与排污申报登记填报指南》。 填表说明 【表封】 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第三产业)(20 年度)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盖章) 2.邮政编码 3.单位法人代码/工商执照号 4.业主或负责人 5.身份证号 6.联系人 7.地址区(县) 乡、镇及街(道、路) 街(村)、门牌号8.联系电话 9.中心经度10.中心纬度11.是否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是□否 12.环路位置□二环内□三环内 □四环内□五环内 □五环外 13.供暖面积(M2) [有供暖设备的企 业填写] 14.是否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是□否 15.行业类别/代码 行业□餐饮业 菜系类型营业面积平方米总餐位数个上座率 % 年营业时间天 灶头总数个其中蒸煮灶头总数个食用油种类食用油总用量公斤/年 油烟处理方式:静电□活性炭吸附□水幕□无处理措施□其他□ _________ □住宿业 床位数张入住率 % 总餐位数个上座率 % 灶头总数个其中蒸煮灶头数个食用油种类 食用油总用量公斤/年油烟处理方式:静电□活性炭吸附□水幕□无处理措施□其他□ ______ □洗染服务业 1.洗染设备容量___________公斤 2.干洗机类型:□开启式,数量________台;□密闭式,数量________台 3.干洗衣物件数_________ 件/年 4.干洗剂类型:□四氯乙烯□石油溶剂□其它溶剂 5.干洗剂用量________公斤/年□理发及美容保健服 务业 1.理发座位个 2.美容和保健床位个 3.客流量人次/年 □摄影扩印服务业 1.扩印机台 2.扩印设备总能力张/小时 3.日平均扩印照片数张/天

□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1.提升机/地沟台/条 2.洗枪只 3.洗车车位数个 4.喷漆车位数个 5.修理汽车数量辆次/年 6.其中有喷漆作业的辆次/年 7.汽车修补漆用量千克/年 8.稀释剂用量千克/年 9.固化剂用量千克/年 10.喷漆作业场地情况:□露天喷漆□室内喷漆11.废机油年产生量吨/年 12.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是□否 13.废铅酸蓄电池年产生量个/年 14.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是□否 □洗浴服务业(洗澡、 洗脚) 1.衣柜数个 2.沐足座位数个 □教育1.是否有实验室:□有□无 2.若有实验室,则其类别为:□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其他类型(请注明)3.食堂总餐位数个 4.食堂用总油量千克/年 5.食堂总灶头数个 6.校医院床位数张7.是否有单独的实验室废液收集装置:□有□无 8.危险废物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有□无 □研究与试验发展1.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2.实验室类别:□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其他类型(请注明)3.是否有单独的实验室废液收集装置:□有□无 4.危险废物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无 □医疗机构1.医院类型: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疗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院 2.床位数张 3.就诊人数人次/年 4.有无污水消毒设施:□有□无 5.医用消毒剂:消毒剂名称1 用量1 ;消毒剂名称2 用量2 6.二甲苯用量千克/年 7.甲醛用量千克/年 8.乙醇用量千克/年 9.其他防腐剂千克/年 □其它(请注明)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附件 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环保局令第10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以下简称“排污申报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的申报登记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申报登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单位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 第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 第五条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排放污染物的个体工商户的排污申报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排污单位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后一周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第六条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固体废物的储藏、利用或处置场所等需作重大改变的,应在变更前十五天,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三天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重大改变而未履行变更手续的,视为拒报。 第七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时,应当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 第八条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说明理由。环境保护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同意。 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未申报的,视为拒报。 第九条法律、法规对排污申报登记的时间和内容已有规定的,按已有规定执行。 第十条建筑施工噪声的申报登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对所排放的污染物,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监测、统计。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 物申报表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附件 6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填报本表,如同一施工场地内有多家施工单位的,应分别填报。 2.本表由建筑项目的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表1于建筑施工项目动工15日前报环保主管部门,表2、表3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度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4.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及时告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表1:工程基本信息

表2:扬尘控制措施 表3:不同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污染情况

图1:施工场地平面示意图

表4:审核意见

【表1】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3.施工场地面积、4.建筑面积、18.施工许可证号码]:按施工许可证填报。[2.施工场所地址]:填报建筑施工场所具体地址,明确到辖区、街道及门牌号。 [5.工地类型]:选择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公路施工工地、市政开挖工地填报。[6.开工时间、7.计划竣工时间]:按施工许可证上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填报。 【表2】扬尘控制措施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表人 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表1:残渣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填报说明: [1.残渣物名称]:指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种类,分别为(1)飞灰;(2)焚烧渣;(3)筛余物;(4)污水处理污泥;(5)中间处理废物(具体废物种类);(6)综合利用副产品(具体废物种类);(7)其他(具体废物种类)。 [2.产生量]:按排污单位当月实际产生的残渣量填报。 [3.本单位填埋量]:指利用本单位填埋设施处置的残渣数量。 [4.本单位焚烧量]:指利用本单位焚烧设施处理的残渣数量。 [5.本单位综合利用方式]:指利用本单位设施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固体废物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方式。 [6.本单位综合利用量]:指利用本单位设施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数量。 [7.外单位填埋量]:指委托外单位进行填埋处置的残渣的数量。 [8.外单位焚烧量]:指委托外单位进行焚烧处理的残渣的数量。 [9.外单位综合利用方式]:指委托外单位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方式。 [10.外单位综合利用量]:指委托外单位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数量。 [11.贮存量]:将残渣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数量。 [12.不符合环保要求堆放量]:指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

(精选)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和三产)新

附件1: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 申报年度:□□□□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报要求 1.小型企业、医疗机构、机关、事业、畜禽养殖等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简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 以排放系数为申报依据时,应按环保部门制订的排污系数及《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等技术资料提供的数据填报。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 【表封】 [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以下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下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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