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事业单位交权

部级事业单位交权
部级事业单位交权

部级事业单位交权

■事业单位改革大幕拉开,而其中最为特殊的,是如何改革国务院直属和部委下属的诸多手握行政重权的事业单位———它们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也包括中国地震局,甚至像住建部稽查办这样的执法部门,都属事业单位。

■这些相当行政化的事业单位,不仅有行政许可职能,还拥有准司法权。这显然不符合事业单位的属性,已成“怪胎”。

■根据中央指导文件,手握行政权的事业单位,要么其行政职能被剥离划归到行政部门,要么它干脆就变成一个行政机构,而事业单位的撤销与合并已然在所难免。但因为几十年积重之故,改革前进行分类就需5年。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钱竞发自北京

庞大权力,尴尬属性

中国证监会并不是中国权力最大的部门,但却是中国“权力最大的事业单位”。

作为一个肩负证券行业的发行审查、业务审批、上市监管的实权

机构,尽管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但它不是一个行政机关,而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由此被外界送了上述称呼。“这不合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因为从职能上说,事业单位就是公益性的,不该具有行政职能。”但中国却有大量像证监会这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的还涉足经营,成了“中国特色”。

现在,局面就要改变,虽然改革时间将会长一些。

此前的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涉及到126万事业单位的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而完成时间预期是2020年。类似中国证监会这样的事业单位手握行政重权的问题,亦将被期待解决。

不过改革显然将颇为复杂。

实际上,就在2011年2月,中国证监会再次放权,将五大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派出机构审核。“初衷虽好,但法理难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说。

虽然中国证监会的身份一直备受诟病,但行政许可法还是赋予其行政职能。该法规定:行使行政许可的应该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身为事业单位的中国证监会属于后者,但依据法律,这类组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无权再行委托、授权,行政机关则无此限制。“因此,它是不能授权给派出机构的。”李会清说。

实际上中国证监会自2004年7月向派出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下放派出机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后,已多次向下委托、授权。

这个“怪胎”的机构不仅有行政许可职能,还拥有准司法权,可以查封、冻结当事人的账户。此权限是2005年修改证券法时赋予的,当时就引来了一批学者的反对。最终结果是仍旧通过了这一条款,但限定了更严格的执行程序。

在汪玉凯看来,“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的身份是尴尬的,但有“部级”尴尬的并非仅此一家。

同样突出的还有两个副部级单位: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它们的名称看似是政府机构,但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事业单位,但具有行政职能。

比如这几年广受关注的中国地震局,是“经国务院授权承担《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其组成部门也都是诸如“政策法规司”这样的称谓,并拥有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力。

上述事业单位都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国务院直属的有14个正部级或副部级事业单位,除了上述三个机构,还有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电监会、新华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

其中诸如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电监会也具有行政职能,它们连同中国地震局等机构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变化,备受关注。

事实上,类似尴尬,各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中还有更多。

比如中国地质调查局,是属于国土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而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行使全国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最终复核裁定职能”,它也是个事业单位;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但却依法承担全国草原保护的执法工作,而且负责查处破坏草原的“重大案件”。

类似的还有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和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这两个部门在外界眼中也是权力巨大———都是事业单位。

甚至住建部稽查办这样一个负担整个部门执法核心职能的部门,也是事业单位———此前的2007年,为了强化执法工作,原建设部还设立了城乡规划督察员,但这却是另一个尴尬的开始,这些督察员甚至连事业编制都没有,而只是“外聘人员”。

“部级”难题的由来

南方周末采访的从事中国机构编制研究的权威专家说,现在事业单位成了“怪胎”,各类职能不分,局面越来越复杂。而归根结底,是政府一方面要不断精简机构,一方面又无法彻底精简分流,所以只能用事业单位来代替。几十年下来,积重难返。

虽然“事业单位”的称谓是中国特色,但其从事的功能与国外公共服务机构一样,国外也需要从事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的诸如教育、卫生等机构。

1949年以后,政府将旧中国私营的和教会举办的医院、学校等公益机构接管,学习苏联模式让其国有化。

1952年政务院文件《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最早提出“事业

单位”的概念。

1955年,中央决定精简机构,当年12月将各部门的附属机构划出行政编制,如幼儿园、出版社、疗养院等,实行企业化或由事业费开支。1963年有关部门正式成立事业编制处,意味事业单位开始当成独立编制被看待。“到后来事业单位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上述权威专家说,1980年代以后强调小政府,精简机构时,事业单位成了行政改革的分流渠道,在国家层面一些直属局就被改成了直属事业单位,这实际是让事业单位承担了改革成本。

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国家气象局更名为中国气象局,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变为直属事业单位。1998年,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直属局改为直属事业单位。

1998年,新的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成立,鉴于“政府要精简机构”,它们被定为事业单位,证监会为正部级,保监会为副部级。2003年,银监会成立,为正部级事业单位,保监会一并升格为正部级。事实上,其它一些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新华社———原来也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1988年4月才转为事业单位。

早在事业单位形成规模后不久,相关改革就已开始,中国至少在1978年以后就着手进行事业单位改革。但走走停停,到今天局面依然

混乱。“原因就在于未定性,就先分类。”上述权威专家说,往往先将一些单位先划成事业单位再说,不管它是什么性质的。目前的事业单位分类不是按照行政、公益、经营来归类划分,而是按照拨款方式划分,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

而“不定性”的后果就是造成很多事业单位属性不清,有的同时具有两种或三种属性。所以,最新启动的本次事业单位改革要先分类,而分类的核心就是定性。

既定方案明确,但分类就需5年

根据相关中央文件,现有的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三类,其中具有行政职能的回归行政机关,具有经营职能的转为企业,最终只保留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职能肯定要回到行政机关。”汪玉凯说,但具体如何回,还是5年以后再说的事情。根据文件,2015年之前首先要按照规定的三大类,完成对事业单位的分类,然后进入具体的操作,到2020年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南方周末记者获知,本次改革首先将会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中国人事科学院科研处相关人员在2009年曾从学术角度对三大类统计显示,中国现有事业单位中,行政执法类的占6%-7%。

南方周末记者从相关途径获悉的权威消息说,本次改革中,“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能会变成某个行政机关的内设部门。权威消息说,如果某个重要的事业单位,“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也就是说,该事业单位变成了一个独立的行政部门———那么也要按照精简机构的原则设置。

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主要通过此前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出来,划归有关行政机构,然后重新明确该事业单位的职责———如果重新明确后工作任务不足的要予以撤并。

事实上,撤销与合并是难免的,不仅仅是本身有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一些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而诸如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部门将予以整合。

虽然“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的方向已经明确,但怎么回归需进一步细化,而各被涉及到的“权力事业单位”也都在等待中。

农业部一供职于具有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副司级官员对南方周

末记者说,他本人已经传阅了中央文件,农业部目前正组织四个调研组在部内四十多个事业单位调研,“但现在还没有消息”。中国地震局和中国气象局相关人士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具体怎么改正在等待上面通知。

南方周末记者从中编办相关部门获悉,根据上述中央文件精神,中编办正在做一些细化的配套工作,但目前尚无信息可发布。“行政、经营、公益三大类的划分将会面临很大的挑战。”汪玉凯说,主要是大多单位跟行政、经营、公益都沾上了其中的两项或三项,难以明确划分。比如中国气象局,本身有行政职能,其发布天气预告是公益的,但某些场合的发布又是收费的,交融在一起,成了模糊地带。

而中科院、中国社科院是一般事业单位,但下属的科研机构、期刊出版社有的涉足经营。

至于像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党校,内部教学人员属于事业编制,而行政管理人员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像这样一个单位两种体制,如何统一,都将会是很复杂的问题。“不能正确分类,就不能实现下一步的有效剥离。”汪玉凯说,中央要花5年时间分类,原因可能就考虑到其难处。

不涉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

南方周末记者获知,相关的改革指导文件没有提到各类团体性的学会、协会。汪玉凯的判断是虽然没有提及,但改革肯定要涉及,因为它们有事业单位属性,大多挂靠在部委下面。“我们应该会涉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臧春林5月6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已就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到他们单位调研,该协会秘书处是挂靠在国家林业局的一个正司局级单位,财政部分拨款,他们自己倾向是划成公益性事业单位,但目前还没有定论。

不过在各类社团中,还有20个左右是政治地位比较特殊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其中最著名的是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其他还有诸如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等。

新华网的介绍说,以上社会团体也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相关改革文件中没有提及这些重要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如何改革,汪玉凯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涉及。

土地互换协议书

土地互换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土地总面积为㎡。合计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其四址为: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土地总面积为㎡。合计亩与甲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其四址为: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方式和权益 1.履行期限:永久互换。 2.履行方式:签订土地互换协议,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互换。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各自负责明确需要互换土地的权属和四至界限,若有矛盾纠纷由原有土地的一方负责处理。如因土地边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产生所有损失由原有土地的一方承担。 2.甲乙双方自愿将相同面积的土地进行互换(即:经营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均发生转移)。互换后其土地经营承包管理权自行相互划转,并产生法律效力。若因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征用土地时,其土地权益由互换后的一方享有,另一方(指互换前或原土地经营承包管理权所有者)不得进行干涉,并不在享受原有土地产生的一切权益。 四、违约责任 1.土地进行互换后,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未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一切责任。 2.若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违约的一方应按造成经济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 3.土地互换后,另一方提出不愿意调换土地的要求,视为违约。 五、其他 1.在土地互换过程中,甲乙两方各自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使用土地过程中,若需要对方提供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一方应无条件配合、支持,并提供相关证件。若因对方绝决提供证件或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绝决提供证件或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视其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一、单位取得收入核算 1、财政预算内拨款(也就就是国库拨款),根据拨款单作账.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2、单位收到财政局综合股核拨得各种收费与其她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3、单位取得得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有价证券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贷:其她收入

4、事业单位上级单位拨非财政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5、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她单位拨入得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得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与项目设明细账 6、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附属单位缴款 二、单位取得得往来款项核算 1、单位发生得临时性暂存款、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她应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2、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得有偿使用得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得应缴款项 1、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交款单位直接将款项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得 交入国库: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交入财政专户: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单位取得得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应缴预算与财政专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年终余额为零 四、单位发生支出核算 1、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各项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目”、“节”级

劳务派遣工是否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是否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可以同工同酬 新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 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 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 工进行派遣。 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 工不同酬、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大,劳务派遣已经“变味”,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而二元用工体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现象也被炮轰了多年,却至 今未见改变。 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 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 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21年达到约3700万人,占到 国内职工总数的13.1%。其中,国企和政府机构中雇有大量劳务派遣人员。越是公众眼中 的“好单位”,越是要讲编制的“铁饭碗”,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差别越大。 至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是否拯救了“临时工”,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修订 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 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跟大众习惯称的临时工不完全一样,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 动关系,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工同酬既是前提也是必须。公众对同工同酬满 怀期待的同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究竟能否确保同工同酬的实现,很多人心里都没 有底。 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同工”这一概念,这可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在一个单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劳务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临时性岗位,缺乏可比性。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实现同工 同酬必将任重而道远。 虽然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派遣工可以同工同酬,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同的情况。 同工同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农村土地兑换协议书(仅供参考)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 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三、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农村土地互换合同 农村土地互换合同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需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资源、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亩,坐落于(四至)。 乙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互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在互换土地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方式 互换土地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一方鉴证,甲乙双方应分别向对方出具自己签名的互换土地交付收据。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土地调换协议书(精选3篇)

土地调换协议书(精选3篇) 土地调换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调换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调换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其一片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调整给乙方长期使用,现双方就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调整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调整给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电白县沙琅镇的土地,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面积共_____亩。 二、补偿办法及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实际丈量面积每亩支付现金元给甲方作为补偿,共款元;该款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三、双方商定,甲方在20___年__月__日前自行清理该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并将土地交给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清理地上附着物,则由乙方无偿处置和清理,甲方不得要求赔偿。该土地在交给乙方管理使用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风险由甲方承担,在

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将该土地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之后,该土地使用权归乙方长期拥有,一切土地收益也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但乙方在使用该土地的过程必须依法使用,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应保证该土地权属清楚,如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乙方在使用该土地的过程中有权将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在使用该土地的过程中如需要甲方提供签名盖章手续,甲方应无偿协助办理。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不得反悔;如甲方违约,甲方要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所收到乙方的补偿款不退还。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土地调换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西北工业学校赵望菊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关键词: 会计核算问题危害对策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事业单位是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同为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均以款项的实际收到或者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均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 1、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申

请和使用资金,轻会计资料的收集与账务处理,导致资金虽已使用,但相对应的会计核算工作长期得不到处理。有的单位账务处理集中在年底进行,记账凭证日期集中在11月或12月,所附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发生及签报日期与记账日期不匹配,未做到日清月结,违背了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2、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原始资料不齐全,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貌。 3、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未按照经济业务发生进行序时登记,而是在年终采取分类登记的方法,表现为一本凭证一个支出类型,多笔同类经济业务,只做一张记账凭证,未做到经济业务按照序时、逐笔登记的原则。 4、账、表不一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上年度已在决算中列支的资金,有的记入上年度账、有的记入下年度账(集中表现在上下年度衔接的月份),造成账、表不一致。 5、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个别单位同类记账凭证连续装订,相对应的原始凭证也连续装订。 6、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划分不清。部分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只做费用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直接导致单位资产“家底不清”。

劳务派遣与学校签订的同工同酬合同

实习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甲方用工需求,为乙方的实习生提供实习机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操作方法: 根据甲方用工条件,乙方负责协调,组织实习生,男女比例 _: _ ,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按要求挑选合适人员,输送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到职实际人数计算。 二、甲方企业用工条件与要求: 1、招聘要求:学历,初中以上文化,年龄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身份证?无传染疾病,需体检,会 听、会说普通话,能吃苦耐劳,勤奋好学,能按期服务于甲方。 2、岗位及费用: 本次所招募员工为现场作业人员,按劳动法计算薪资。 3、薪资待遇:乙方实习生工资劳动法计算,并包吃住,底薪 ________ 元,加班周一到周五 _______ 元,周 六日____ 元,月收入不低于____ 元。甲方为乙方补助车资______ 元一人,入职七天支付 _____ 元,满—天再支付______ 元。入职实习生工作未满7天离职不予结算工资;合同期结束所有实习生工资在 —个工作日内结清。 4、薪资结算:实习生按甲方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以转账的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乙方账户: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职责: 1、确保以上用工条件与要求真实有效,并提供无毒,无害,安全的工作环境? 2、负责乙方实习生在工作期间的管理,包括食宿安排,确保工作安全(不服从管理与安排的除外)及人 身安全。甲方为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学生承当,而保额不低于10万元。 3、甲方确保乙方实习生到职后有事可做,确保实习生正常出勤。 4、请假或旷工按实际甲方规定及当月实际工时计算工资。 5、甲方在管理实习生的过程中,对实习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的管理人员,并监督其给予处理 好。 6、实习生的劳资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保实习生的利益。 7、甲方与乙方协商保证每一百名学生一名老师驻厂管理学生,确保驻厂老师在厂期间食宿免费。 8、甲方为乙方驻厂老师每月发放工资____ ___ __ 元。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大全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大全 一、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财政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上级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三、拨入专款 拨入专款(总帐)帐户是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专款的累计数,年终未完项目暂不结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帐核算。 ①收到拨入专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②余额缴回时,借:拨入专款, 贷:银行存款 ③余额留归本单位时借:拨入专款,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④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项目,将“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 借:拨入专款, 贷:拨出专款(专款支出) ⑤余额转入“事业结余”,借:拨出专款, 贷:事业结余 四、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累计数。根据事业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范本一(2020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范本 一(2020年)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59693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范本一(2020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内容 乙方将其拥有的位于的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与甲方拥有的位于的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进行臵换。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行为已经取得市国土资源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待补充县级以上土地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待补充文

号】”)批准。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标的 1.臵出地块: 乙方拥有的位于的地块,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2.臵入地块: 甲方拥有的位于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地块(宗地号:),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现状: 是否达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臵出地块的价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的臵出地块为乙方所拥有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双方约定以【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待补充土地评估报告文号】

浅谈我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劳务派遣,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成立的,具有经营资质的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从而拥有劳动力使用权并承担雇主责任,将签约人员外派至使用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从事相关工作,并向被外派的单位收取相关费用的赢利性经营行为。 劳务派遣最早起源于上世纪初的美国,随后流传到欧洲,在欧洲大陆国家得到了发展。日本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发展劳务派遣,并逐渐在市场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也已经有了劳务派遣的雏形。90年代初用工单位只局限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外新闻机构等单位。随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劳务派遣又被用来解决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派遣对象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主。而现阶段劳务派遣已过渡到满足劳动力市场一般需求,派遣机构的地位和业务都已社会化,服务对象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雇主和本地、外地劳动者。目前,就业压力在我国是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进入我国的社会生活后,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勃勃生机,并一步步发展壮大,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分析,我国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未来都会有很大的市场存在空间。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对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进行了明确,再次确定了“同工同酬”的劳动报酬分配原则,随后又印发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劳务派遣业务的开展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如果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想把之前无序发展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扶上法律的轨道,那么,这次修改则向劳务派遣发出了强烈的规范和限制的信号,劳务派遣的冬天已经来临。劳务派遣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发展非常迅速,已经引起政府、社会和广大劳动者的关注。当今,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不断健全,制度日趋完善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业务工作,近期我们组织了一次调研,现就我劳务派遣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如何开展派遣业务工作,作一简要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我公司劳务派遣基本情况 (一)劳务派遣员工分布情况。我人力资源公司从2002年底起开始启动这项劳务派遣业务。截止2013年9月底,我公司现共与38家单位建立劳务派遣业务合作关系,派遣员工2333人,分别在当地移动、电信、银行、邮政、石油石化、汽车运输,以及宾馆(饭店)、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占32.7%、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占18.8%、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6.7%、金融业占16.4%、住宿餐饮业占10%、其他占5.4%。 (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情况。据初步统计,根据不同行业使用劳务派遣

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1)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 (2)根据有关现金出纳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账;或者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账; (4)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5)现金日记账、明细账、总账核对,再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总账科目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是按照核算需要来设置的。 总账科目是设置总账账户的依据,明细科目是设置明细账户的依据。总账科目是明细科目的综合,它对明细科目起控制作用;明细科目是总账科目的详细分类,是总账科目的具体说明,它对总账科目起补充作用。 2.记账方法——复式记账(借贷记账法) 所谓记账方法就是运用一定的记账符号、记账规则来编制会计分录和登记账簿的方法。 复式记账法是对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用来反映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一种记账法。 (1)记账符号:借贷

(2)账户结构:丁字账户 (3)记账规则:根据其记账符号和账户结构,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借贷相反的方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登记。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土地互换协议书范本.doc

土地互换协议书范本 土地互换协议书范本【1】 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土地总面积为*合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2、乙方愿意将位于土地面积为*合计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农村土地互换协议书农村土地互换协议书。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其他 1、在土地互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互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农村土地互换协议书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20xx年4月日 土地互换协议书范本【2】 X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模板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1甲方: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村民小组村民 因自建房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互换标的: 甲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甲方永久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乙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甲方永久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三、对于交换前土地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交换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交换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纠纷,乙方应全权负责;交换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交换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纠纷,甲方应全权

负责。 四、双方互换土地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所换土地到西面路边的土地使用权,各自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所换土地到西面路边的土地使用权。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 五、甲乙双方保证交换土地后所建建筑物地面及空中部分在各自交换后的区域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含补充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八、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应将各自原土地上属于自己的所有物品(房屋、树木等)清除,超过规定截止日期15天未清除的物品视为主动放弃物品的所有权,对方有全权处理,原物品所有方不得干涉。 甲方: 乙方:

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提要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基础以及固定资产核算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就公益性事业单位上述三个方面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会计核算的基础;固定资产核算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个名词,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是在计划经济的特殊背景下形成的,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走过了近30年的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之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提出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后,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环境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环境也将发生新的变化,本文拟就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基础及固定资产核算等相关问题做一分析。 一、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分析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事业单位的会计环境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逐步建立起单独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现行会计准则及制度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基础及固定资产核算均有明确的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按原价反映。上述规定在一定时期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政府采购的不断深入、国库集中支付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逐步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予以调整,以便适应新情况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更加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现状

劳动法新规:劳务派遣新规和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新规:劳务派遣新规和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工同酬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表示,调查发现派遣机构存在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异地派遣难以管理等问题,而派遣人员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劳务派遣人员总规模可能达到4200万人,十分庞大,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出“重拳”整顿劳务派遣乱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新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并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并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新《劳动合同法》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提高,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并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最为重要的是,新政明确:“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大全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大 全

第三部分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一、资产类科目分录举例 (一)1001 库存现金 1、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将现金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3、职工出差等借去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4、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 (1)X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出差归来实际报销差旅费12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支出 12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 库存现金 200 (2)X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出差归来实际报销差旅费8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支出 800 库存现金 2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 5、开展业务等收到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事业收入 6、购买服务或商品 借:事业支出 贷:库存现金 7、账款核对,现金溢余 (1)属于应支付个单位或者个人的,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收入

8、账款核对,现金短缺 (1)应由责任人赔偿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2)无法查明原因的 借:其他支出 贷:库存现金 (二)1002 银行存款 1、将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经营收入/事业收入 2、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3、以银行存款购买物资、劳务等 借:固定资产/存货 贷:银行存款 4、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经营收入/事业收入 (三)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1)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 (2)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事业支出/存货等 5、年度终了,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模板

编号: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 模板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协议模板为Word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模板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1 甲方: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村民小组村民 因自建房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互换标的: 甲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甲方永久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乙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甲方永久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三、对于交换前土地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交换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交换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纠纷,乙方应全权负责;交换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交换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纠纷,甲方应全权负责。

四、双方互换土地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所换土地到西面路边的土地使用权,各自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所换土地到西面路边的土地使用权。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 五、甲乙双方保证交换土地后所建建筑物地面及空中部分在各自交换后的区域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含补充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八、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应将各自原土地上属于自己的所有物品(房屋、树木等)清除,超过规定截止日期15天未清除的物品视为主动放弃物品的所有权,对方有全权处理,原物品所有方不得干涉。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本协议于订立。 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在场人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 一、行政单位资产核算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 资产计价和核算特点: 货币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入账。 应收和预付账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 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存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照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在取得对外投资之后,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价值入账。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实物形态。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成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外购额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自行开发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在取得资产后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在收益期内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三)行政单位资产核算要点 1、行政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即暂付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2、行政单位购入的材料应以购买价入账。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能计入材料成本,而是要直接列入“经费支出”科目。 3、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溢出或损耗,应减少或增加“经费支出”科目。如属于非正常的毁损,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4、行政单位的对外投资应通过“有价证券”科目核算,收到的利息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5、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相等。 (五)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要点 *关于事业单位存货的核算 1.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不作为存货处理,而是在购进时直接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2.事业单位领用的材料,应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3.事业单位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的收入,应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4.事业单位盘盈、盘亏与毁损的存货,应冲减或增加当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 1.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应当相互对应。 2.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材料、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取得对外投资时,应同时编制两笔分录(但以固定资产投资有些特殊):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材料等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注意:如果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取得对外投资时,也应同时编制两笔分录,但与上述分录不同: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同工同酬问题研究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同工同酬问题研究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律中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劳动法律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正式员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而目前的劳务派遣活动中,存在许多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既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也阻碍了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继续发展。因此,必须釆取妥善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标签: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举证责任 1 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概念及意义 1.1 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概念 同工同酬是有关劳动者工资分配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每个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人权,即劳动者在工作时,只要提供相同的工作量,并且取得同等的劳动成绩,就有获取相同报酬的权利。同工同酬问题,其内涵十分丰富,有男女同工同酬问题,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同工同酬问题,正式工与合同工同工同酬问题等,此处仅指用工单位正职员工与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问题,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时,付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劳动,同时做出了同等的工作成绩,就有得到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相同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各项与劳动关系有关的薪金和待遇。同工同酬权即是劳动者获取报酬的基本权利,也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劳动原则,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从立法上确认了被派遣劳动者所享有的同工同酬权利。 1.2 同工同酬在劳务派遣中的意义 劳务派遣工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工有着许多不同之处,劳务派遣工一般运用于替代性、辅助性、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但目前存在的状况是,不少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在许多岗位上劳务派遣工已完全取代正式员工。这主要还是因为被派遣劳动者相对于劳动合同制劳动者工资待遇不高,用工单位往往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更愿意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在许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中,被派遣者与劳动合同制劳动者待遇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严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大量存在也给现有的劳动合同制度造成了不小的干扰和冲击。这种状况若不加以控制,就会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对勞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展开深入探讨,研究同工同酬权的保障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