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外汇申请书 and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常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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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外汇申请书

中国银行分(支)行:

我公司为执行号合同项下对外支付,需向贵行购汇。现按外汇管局有关规定向贵行提供下述内容及所附文件,请审核并按实际付汇日牌价办理售汇。所需人民币资金从我公司号账户中支付。

1.购汇金额:

2.用途:●进口商品○从属费用○索退赔款○其他

3.支付方式:○信用证○代收○汇款(●货到付款○预付货款)

4.商品名称:

5.数量

6.合同号:金额:

7.发票号:金额:

8. ●一般进口商品,无须批文

○控制进口商品批文如下:

○进口证明○许可证○登记证明○其他批文

批文号码:批文有效期:

9.附件○批文○合同/协议○发票○正本运单

○报关单○运费单/收据○保险费收据

○佣金单○关税证明○仓单○其他

申请单位:(盖章)

2012 年月日

银行审核意见:银行业务编号:

上述内容与随附文件/凭证描述相符,拟按申请书要求办理售汇。

经办人:复核人:核准人:

售汇日期:经办人:

(加盖售汇专用章)

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第一部分总则 1.为便于企业和银行正确填写和核对国际收支申报单中的交易编码,特编制本《手册》。本《手册》适用范围为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八条)。 2.本《手册》在各条目的定义及范围的界定上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同时参考国内现行的国民帐户体系,特别是海关及外经贸部的相关统计原则。 3.在本《手册》中,下列类型的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被视为中国居民: a、在中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b、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一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C、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合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 d、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团体、部队。 4.交易附言必须反映交易的内容及性质。仅有不确定的说明(如“其他”)及仅反映支付方式的描述(如“代收代付”)不能构成交易附言。

第二部分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 第一章贸易 第一节正常贸易 一般贸易(0101) 定义: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货物所有权从非居民转移至中国居民。 范围:包括一般意义上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 l、下列特殊种类商品的交易计入一般贸易项下: 非货币黄金(指并非为国家货币管理机构所持有、用作储备资产的黄金)。货币黄金计入资本帐户。 银条、钻石、其他贵金属和宝石。 不流通的纸币、硬币,不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外国各级政府购买的中国商品。 2、应列在其他项目下的货物: A、下列非居民购买的中国货物: 旅游者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1320) 外交、军事使团和机构或官方人员购物应计入官方交往、政府往来(1720) 季节工人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留学生、病人购物应计入教育、医疗、保健(1930)。 B、非居民直接订阅(不是大批量的)中国的报纸、期刊及其他读物计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910); C、在货物所有权的变更不伴随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情况下,非居民从中国居民手里取得非金融资产(如土地、机器设备和存货)所有权的交易被认为是金融性交易,该类交易不计入商品贸易项下而计入资本交易项下。 补偿贸易(0104) 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专利权、商标、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等的交易形式。 注:1、本项下计入两类交易: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原料、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2、若中方企业由于无法以出口产品支付而将补偿贸易转换为债务,则应将所转换的债务计入补偿贸易下债务(4318)。

外汇考试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一、单选题: 1.国际收支申报中银行的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指导客户申报,并负责审核申 报信息并及时向()报送。 A. 总行 B.银监局 C.外管局 D.中转清算行 2.国际收支申报按照资金流向分为涉外收入申报和涉外()申报。 A.投资 B.付款 C.结汇 D.国际汇款 3.境内居民通过我行与境内()发生的外币收款属于涉外收入。 A.居民 B.非居民 C.所有个人 D.外国人 4.跨境的涉外收付款申报主体是()。 A.银行 B.外籍人士 C.境内居民 D.港澳台人士 5.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境内的涉外外币收付款申报主体是() A.境内非居民 B.银行 C.境内居民 D.所有人士 6.持以下哪种证件的客户被认定为居民?() A.中国护照 B.军人身份证件 C.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D.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 7.持中国护照的客户,必须提供()后按非居民认定。 A.在中国境内居住证明 B.境外永久居留证明 C.中国居民身份证 D.入境证明 8.国际收支申报分为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纸质申报为申报主体通过我行 ()进行申报;电子申报是指通过我行网银等电子渠道进行申报。 A.拨打网点电话 B.代理客户填申报单 C.网点柜面填报申报单 D. 国际金融操作系统 9.客户通过我行柜面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操作柜员将单据上申报信息录 入国金系统,该申报过程称为()申报。

A.电子 B.系统 C.纸质 D.客户 10.涉外收付款申报凭证是使用()要求统一格式的单式。 A.银监局 B.外管局 C.人民银行 D.邮储总行 11.涉外收入申报使用的凭证为( ) A.境外汇款申请书 B.涉外收入申报单 C.收汇申请书 D.西联汇款申请书 12.国际收支申报的申报信息包括国际收支申报号码、()、交易编码和交易 附言等。 A.申报主体 B.汇款金额 C.汇款人或收汇人信息 D.收/付款人国别 13.国际收支申报中的基础信息申报是指相关涉外收、付款信息,包括汇款 币种、金额、()和收款银行信息等。 A.交易编码 B.交易附言 C.国际收支号码 D.收付款人信息 14..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共有22位,1-12位为(),13-18位为交易日期, 19-22位为交易流水号,流水号不得重号。 A.金融机构标识码 B.交易编码 C.银行业务编号 D.系统代码 15.国际收支申报号码编码规则由()制定,我行外汇业务系统在交易时自 动生成每笔收付款交易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A.银监局 B.邮储总行 C.中国银行总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16.境内个人即居民等值3000美元以上(不含)的涉外收入款项,应按照() 性质进行申报。 A.国际汇款 B.资金来源 C.项目名称 D.资金用途 17.居民等值金额在()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除贸易出口 收汇项下的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 A. 1000 B.2000 C.3000 D.4000 18.对于汇出境外的汇款,居民实行()。 A.限额申报 B.逐笔申报 C.免申报 D.随机申报 19.客户的涉外收入若为现金收款,则申报主体应该在()时申报。 A.柜面收款 B.境外汇款时 C.结汇 D.5个工作日内 20.我行客户若使用绿卡通卡自动接收境外银行汇款,则应该在入账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

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国际收支外汇业务办事指南1 【申请条件】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具体业务资格的主体均可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办理流程】申请主体根据具体业务提交所需材料,外汇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2:00-5:00(冬时)【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蔡锷中路2号B座10楼 【受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 1如遇政策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事项名称】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年第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 【办理材料】 (一)市场准入审批 1、书面申请;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等); 4、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许可文件(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银行分支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辖内的农村信用社)采取事前备案制市场准入,需提供: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二)市场退出备案 银行停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自停办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 (三)变更名称、地址,机构合并或者分立

新版涉外收支申报注意事项 编码附言梳理

国际收支编码与附言梳理及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编码附言梳理提示:红色的字体为错误附言,申报时不出现,蓝色为必要字及正确示例,申报到各项目可参考。附言填写原则:收入中尽量不出现费用、付、支字样,支出中尽量不出现收字样。 申报注意事项: 总局下发的三期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相关申报事宜答疑。 一、收入类型有5大项,如都不符合可以不选,符合的才选福费廷,出口保理,出口押汇,出口贴现,其他贸易融资,其他贸易融资慎勾大部分为错误数据 二、交易对方项为“JN”的严格按照文件写:收入附言示例: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支出附言示例:向境内OSA/NRA非居民支付款项。注意不要把“O”写成零,字母大写半角,该段话之间无空格不添加任何多余的字,词序不颠倒,0SA书写成osa,NRA书写成MRA全判错,另外强调:交易对方项为“JW”的,不出现OSA/NRA字样,出现为错误数据。 三、 822030项下附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写:收入附言示例: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支出附言示例:非居民向境外付款,其余均为错误,例如出现非居民帐户、外汇款项字样均错误。注意:交易对方项为“JN”的,并且编码申报为822030的,该笔业务为错误数据,不需要申报,应删除。 四、币种为CNY的,则金额应为其他金额,不能出现现汇金额;反之,币种为外币的,则不能出现其他金额。 五、822030 非居民的国别申报:非居民无论收还是付国别申报都应为非居民的常驻国别(参考下发的特殊机构代码的表或者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申报原则的注意,贸易优先,金额从大。如一笔既有贸易又有服务,则交易编码1为贸易,交易编码2为服务;如一笔均为贸易或者均为服务,则金额大的报交易编码1,金额小的报交易编码2;如一笔有两种贸易再加服务,则该笔为三种项目申报方式,则交易编码1报金额大的贸易,交易编码2则按照金额大小的顺序报送。特别注意:现221000来料加工为服务项下了,故应注意当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同时出现时,交易编码1应为一般贸易或者进料加工项目。 七、收付款性质为预收/预付的,则附言中应标注预收/预付字样,无标注为错误;注:221000来料加工现属于服务范畴,需要特别注意不要勾选预收/预付选项,且交易附言也不要出现预收/预付及贸易字样。收付款性质为退款的,则附言除了原来的交易项目应标注退款字样+原申报单号码。如附言太长,字符不够写不下,可把原申报适当缩写,如缩写为:150302N001。 八、特殊编码的退款及附言的申报。例如:支出221000 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项目,如发生当时收的来料加工的退款,则编码申报为221000,附言写:退来料加工款(退款+原申报单号码)。例如:收入322011 收到境外子公司的利润项目,如发生当时支付给母公司的退款,则编码申报为322011,附言写:退境外母公司利润款(退款+原申报单号码)。类似编码有322021、322014等如发生退款也参照此报送。注意:该项解释为特殊编码,即收入编码与支出编码为相反的附言适用,不存在特殊编码的前面无须加退字。 九、附言中不能出现关联企业、关联公司字样,关联公司要区分母公司、子公司还是联属公司(注意:联署为错别字),放入相应的编码中。母、子、联属企业之间的代垫

国际收支申报常用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参考

国际收支申报常用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参考交易编码常用的交易附言写法注意事项 101010 一般贸易货款 一般贸易出口/进口货款 一般贸易出口/进口××货物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 “一般贸易”、“货款”。 1、涉及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 与境内居民发生的交易:“收到境 内NRA/OSA非居民款项”、“向境 内NRA/OSA非居民支付款项” 的标注需要完整地出现在交易附 言中,标注的前后位置没有严格规 定;若交易对方是非居民个人,则 标注可以为“收到境内非居民款 项”、“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 2、若款项类型是预收/付货款、退 款、货到付款:需要在交易附言中 进行对应的标注,交易附言与收/ 付款类型一定要相匹配。 3、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 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 言不应写为“**支出”,支出类申 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写为“**收入”。 4、境内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 102010 来料加工工缴费 注意:1、企业来料加工收取的是工缴费,不是货款。 2、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工缴费”、“来料加工”。 102030 进料加工贸易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货款”、“进料加工”。 109000 邮寄样品货款 邮寄购物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邮寄”、“货款”。 201012 出口海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海运”。201013 进口海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海运”。

201014 海运港口装卸费/牵引费/检修费/仓储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港口”、“海运”。汇:申报主体类型选择为对私非居民,由非居民统一申报在802031项下。 5、汇发【2011】3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后,交易对方国别不会出现“中国”。该文件第二条“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涉及的概念”第三款“关于国别的确定”第二点: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国别项暂申报境外居民境外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 201022 出口空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空运”。201023 进口空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空运”。201024 空运空港装卸费/救助费/导航费/牵引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空港”、“空运”。 201032 出口陆运费(或其他运输方式)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1033 进口陆运费(或其他运输方式)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1034 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港口装卸货物/列车换轮费/导航/牵引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港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2020 公务差旅费/考察费商务差旅费/考察费因公旅游贸易货款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其与非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全部经济交易,即申报主体并非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而是通过境内银行转报。作为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主要数据来源,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是了解一国对外贸易、服务、资本及金融交易情况的基础数据,也是掌握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趋势,规避外部风险,把握发展先机的重要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指出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境内居民和非居民的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本文整理出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规范,供参考。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1.单位基本情况报的基本填写要求 (1)对机构名称合法性的填写要求 ①机构名称不能为简称 ②机构名称首字符前不能有空格,中文名称当中不应当包含空格。 ③中文名称中的括号应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 ④名称中不应含有、!等特殊字符以及*、%、#等乱码。 (2)经济类型与机构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 ①名称中包含“代表处”时且投资者国别不为空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或“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②当名称中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应为“160股份有限(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境外机构”中的一种。 ③当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20集体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规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法规文号】汇国函〔2000〕28号 【颁布日期】2000-10-19 【实施日期】2000-10-19 【是否有效】有效【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汇国函〔2000〕28号 国家外汇管理济南分局: 你局《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借自还贷款项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问题。 对于统借自还贷款项下,用款单位偿还境内转贷银行款项,属于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的范畴,因此,用款单位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而从境外借款的银行在偿还境外贷款时发生的交易,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的范畴,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申报。 二、关于“涉外收入申报单金额之间的平衡关系”的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98年2月18日下发的(98)汇国函字045号文《关于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监测计算机系统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表格单证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填报要求”(附件1.1.2)中第8条规定了涉外收入款之间的平衡关系:收入款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其它金额,与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金融版)中规定的公式相同。 三、关于押汇申报的问题。 采用押汇等方式办理涉外收入的,应在境外款项到达经办银行时,由经办银行通知原收款人办理申报。在填制“涉外收入申报单”中有关“金额”项目时,具体如下: 1、若企业取得押汇款时,获得的是外汇,则在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时,收入款明细项目应填写在“现汇金额”项下;超过押汇款部分,如果是结汇的,则应填写在“结汇金额”项下。 2、若企业取得押汇款时,获得的是人民币,则在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时,收入款明细项目应填写在“结汇金额”项下;超过押汇款部分,如果是现汇的,则应填写在“现汇金额”项下。 3、银行扣费项目均填写在“还贷款”项下。 四、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限额内申报的问题。 凡涉及贸易进出口核销项下的通过金融机构发生的国际收支交易,均不实行限额申报。 五、关于涉外收入对私申报的问题。 对于从境外汇入的私人汇款,均须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申报。 2000年10月19日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一、单选题: 1. 国际收支申报中银行的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指导客户申报,并负责审核申报信息并及时向( C )报送。 A. 总行 B.银监局 C.外管局 D.中转清算行 2. 国际收支申报按照资金流向分为涉外收入申报和涉外(B )申报。 A.投资 B.付款 C.结汇 D.国际汇款 3. 境内居民通过我行与境内( B)发生的外币收款属于涉外收入。 A.居民 B.非居民 C.所有个人 D.外国人 4. 跨境的涉外收付款申报主体是( C)。 A.银行 B.外籍人士 C.境内居民 D.港澳台人士 5. 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境内的涉外外币收付款申报主体是(C) A.境内非居民 B.银行 C.境内居民 D.所有人士 6. 持以下哪种证件的客户被认定为居民?(B ) A.中国护照 B.军人身份证件 C.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D.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 7. 持中国护照的客户,必须提供( B )后按非居民认定。 A.在中国境内居住证明 B.境外永久居留证明 C.中国居民身份证 D.入境证明 8. 国际收支申报分为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纸质申报为申报主体通过我行

(C )进行申报;电子申报是指通过我行网银等电子渠道进行申报。 A.拨打网点电话 B.代理客户填申报单 C.网点柜面填报申报单 D. 国际金融操作系统 9. 客户通过我行柜面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操作柜员将单据上申报信息录入国金系统,该申报过程称为( C )申报。 A.电子 B.系统 C.纸质 D.客户 10. 涉外收付款申报凭证是使用(B )要求统一格式的单式。 A.银监局 B.外管局 C.人民银行 D.邮储总行 11. 涉外收入申报使用的凭证为( B ) A.境外汇款申请书 B.涉外收入申报单 C.收汇申请书 D.西联汇款申请书 12. 国际收支申报的申报信息包括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D)、交易编码和交 易附言等。 A.申报主体 B.汇款金额 C.汇款人或收汇人信息 D.收/付款人国别 13. 国际收支申报中的基础信息申报是指相关涉外收、付款信息,包括汇款 币种、金额、(D )和收款银行信息等。 A.交易编码 B.交易附言 C.国际收支号码 D.收付款人信息 14.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共有22位,1-12位为( A),13-18位为交易日期, 19-22位为交易流水号,流水号不得重号。 A.金融机构标识码 B.交易编码 C.银行业务编号 D.系统代码 15.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编码规则由(D )制定,我行外汇业务系统在交易时 自动生成每笔收付款交易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A.银监局 B.邮储总行 C.中国银行总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16. 境内个人即居民等值3000美元以上(不含)的涉外收入款项,应按照 ( B )性质进行申报。 A.国际汇款 B.资金来源 C.项目名称 D.资金用途

个人外汇业务试题-单选必考题50题-更新

单选题 1.境个人办理结售汇时,以下可以作为有效证件的有:中华人民国居民、武装警察证、B A、出生证 B、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 C、中华人民国护照 D、驾驶证 2.如果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购、结汇的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明材料、受托人 明材料以及D A、户口簿 B、亲属关系公证书 C、超额结售汇证明材料 D、委托人授权书。 3.在中国永驻的外籍人员凭B可享有双向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年度结售汇限额。 A、护照 B、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C、临时居留证 D、以上全对 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个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中所指的直系亲属证明关系为:户 口簿、结婚证、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和B

A、单位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B、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C、居委会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D、护照 5.银行为客户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必须先登录B 查询客户结售汇信息后,再为客户 办理结售汇业务。 A、核心系统 B、个人结售汇系统 C、个人客户身份识别与资料管理系统 D、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 6.个人从银行提取外币现钞,在没有出具《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的情况下,每人每天提 取外币现钞最高额度为 B A、5000美元或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 B、1万美元或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 C、2万美元或等值2万美元的外币 D、5万美元或等值5万美元的外币 7.境外个人在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由于名字过长,银行业务人员在“个人结售汇系统” A录入全位。 A、“个人结售汇系统”“备注”栏

B、“个人结售汇系统”“空白处” C、无需注明 D、以上全部正确 8.境个人超过年度总额办理个人结汇业务时,按照职工报酬结汇需向银行提供 D A、入学通知书及费用单据 B、保险支付凭证 C、有交易金额的消费单 D、劳务合同及收入证明(完税证明) 9.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等值500美元以兑换可凭本人有 效证件在银行办理兑回,超过规定金额需凭 B 在银行办理兑回。 A、消费单据 B、24个月的原兑换水单 C、收入证明材料 D、劳务合同 10.境外个人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经办员在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时,以下购汇种类中可 选择的是 B A、境外旅游 B、境外个人原币兑回 C、商务考察

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

国际收支平衡表 一、国际收支平衡表 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集中反映在这个国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 Statements)当中。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如1年)全部对外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和汇总的一种会计报表。 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各国政府编制方法亦有不同之处。国际联盟于1938年制定的国际收支分类项目的标准格式,奠定了今天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含义、编制原则和标准模式,是当前世界各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所共同遵循的。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国际收支平衡表按“所有权变更”原则进行记录。因此,以下经济交易应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加以记录:(1)在平衡表涵盖时期内全部结清部分;(2)在平衡表涵盖时期内已经到期必须结清部分(不管实际上是否结清);(3)在这一时期内已经发生所有权变更,但需跨期结清部分。 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记录均为统计数字,然而搜集本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每笔交易的具体数字显然不大现实。一般统计数字是根据科学的取样方法得来的,但由于信息来源不同,只能提供实际交易的近似数字。搜集和统计数据的渠道有:政府当局从海关搜集,调查旅游人数和支出情况,从银行、养老金、跨国公司方面搜集数字,同时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机构获取对外国居民的收支情况。 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对政府决策和研究人员很有价值,因为它可以提供一国的国际经济地位以及该国与世界的关系等方面的信息,可以表明一国的对外经济情况是否健康,也可以反映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 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复式记账法原理,即反映每一项业务活动时,按其内容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进行登记。每笔交易至少要记两笔账,从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需要出发,以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的对立统一(即方向相反、金额相等)为基础,以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为依据,对于任何一项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资金运动的具体环节都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来反映其运动状况。它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原则。一国国外资产的增加和国外负债的减少,记入借方(Debit),亦称负号项目,记为“-”;一国国外资产的减少和国外负债的增加,记入贷方(Credit),亦称正号项目,记为“+”(通常省略)。每笔交易的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其记账法则是:

汇发【2011】3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汇发〔2011〕3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以及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业务人员更好地了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求,现对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以及其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同时,对29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的调整及具体要求 (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二)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其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对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OSA账户),应区别由居民开立还是非居民开立,居民开立的OSA账户不应视为非居民。 2.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的申报。为便于境内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及时办理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非居民向境内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报文的付款附言中注明“OSAPAYMENT”或“NRAPAYMENT”字样。境内收款银行收到上述来自境内非居民的款项时,应当通知、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字样。 3.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的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非居民,则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 OSA/NRA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三)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经办银行应按照22号文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经办银行应当为其非居民机构客户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 2.经办银行应将《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无需打印相关凭证。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一、货物贸易 1、货物贸易:包括一般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修理所需的货物、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和非货币黄金等。 101 一般货物:是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口或从非居民进口的大多数可移动货物。 编码:101010 一般贸易收入:出口一般货物所获得的收入。 一般贸易支出:进口一般货物支出的款项。 包括:一般货物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权实际变更或推算变更的所有可移动货物,即进出我国国境的普通货物以及一些特殊种类的货物。 特殊种类的货物包括: 非流通中的纸币、硬币,未在外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各级政府出口的进口的货物。 驱赶过境的牲畜; 走私货物; 货物不过境,但资金跨境的货物出口或进口; 在居民拥有的离岩设施上消费的货物(如:在国际水或空域进行操作且从非居民手中购买的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船舶后或飞机); 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进口商但在过境前遗失或破坏的货物。 不包括: 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天然气石油井架和工作台和其他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的买卖记录在“一般货物----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01090”。 作为金融项目的货物: 当企业所有者不是企业经营所在地经济体的居民时,企业所有的非金融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被认为是企业所有者的金融资产,因购买该类资产而导致的所有权变更应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不应记录在货物项下,除

非该所有权的变更在实际上伴随着货物的实际运动; 货币黄金记录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金融债权凭证(如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发行在外的有价证券)虽然具有实物形式并且可以移动,但应当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 列在服务项下的货物: 旅游者购买的供自己使用的货物以及非居民个人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下; 使馆、领馆、军事代表团和官方机构以及其官方工作人员从东道国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项下; 直接订阅而寄送的报纸和期刊(非大批量的)记录在“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7020; 同一记录期内收买又放弃的不过境货物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项下。 转口贸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相应项目下; 在经营性租赁而非金融租赁协议下的货物交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20”; 出口或进口不用于销售的暂时性货物(如:贸易交易会和展览会陈列的设备、艺术展口,用来繁殖、展览和参加比赛的动物,舞台、马戏团的设备)时,应根据交易情况记录在服务的相应项下。 编码:101020 补偿贸易是指由一经济体内厂商利用另一经济体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进口经济体厂商进行生产,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形式。 补偿贸易收入: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技术、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补偿贸易支出: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引进的技术和进口设备等支出的款项;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进口返销产品支付的款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 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发文字号】汇发[2011]34号 【失效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8.16 【实施日期】2011.08.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汇发〔2011〕3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以及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业务人员更好地了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求,现对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以及其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同时,对29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内

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的调整及具体要求 (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二)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其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 对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OSA账户),应区别由居民开立还是非居民开立,居民开立的OSA账户不应视为非居民。 2.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的申报。为便于境内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及时办理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非居民向境内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报文的付款附言中注明“OSA PAYMENT”或“NRA PAYMENT”字样。境内收款银行收到上述来自境内非居民的款项时,应当通知、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字样。 3.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的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非居民,则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

国际收支平衡表

第二节国际收支平衡表 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 Statement),也称国际收支差额表,它是系统记录一国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国际经济活动收入与支出的统计报表。一国与别国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不论是否涉及外汇收支都必须记入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各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全面了解本国的涉外经济关系,并以此进行经济分析、制订合理的对外经济政策。 一、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 国际收支平衡表所包含的内容十分繁杂,各国又大都根据各自不同需要和具体情况来编制,因此,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内容、详简也有很大差异,但其主要项目还是基本一致的。大体上可分为三大类,即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以及平衡项目。 (一)、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 约国际收支的其他项目。它包括货物项目、服务项目、收入项目和经常性转移项目四个子项目。 1、货物项目(Goods Account) 货物包括一般商品、用于加工的货物、货物修理、各种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及非货币黄金。一般商品是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口或从非居民那里进口的可移动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包括跨越边境运到国外加工的货物的出口以及随之而来的再进口;货物修理包括向非居民提供的或从非居民那里得到的船舶和飞机等上面的修理活动;各种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包括非居民在岸上采购的所有货物,如燃料、给养、储备、物资;非货币黄金包括不作为一国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的进出口。 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收支统计数据的来源及商品价格计算的方式在各国不尽相同。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货物进出口统计一律以海关统计为准,商品价格一律按离岸价格(F.O.B or Free On Board)计算。但实际上有许多国家对出口商品按离岸价格计算,而对进口商品则按到岸价格(C.I.F or Cost Insurance And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 编码:102040 出口加工贸易:指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中方要求进行加 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中方支付工缴费的交易形式。 出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入:在出料加工贸易中,中方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出 口给境外厂商时所获得的收入。 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在出料加工贸易中,境外厂商加工装配的成品复运进口时中方支付的 款项;中方加工费支出记入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项下。 编码:103010 修理所需的货物是指居民对非居民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时所需要的货物(相反亦成 立)。这类移动货物包括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在本项目中记录下来的价值仅反映修理的 价值(所支付或得到的费用),而不是修理前或修理后移动货物的总价值。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国外非居民对其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 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 对移动货物(如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钻井平台等)的更换零部件的修理。 不包括: 对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修理服务 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4010”。 计算机的修理和软件的维护记录在“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 “207010”。 在港口和机场对交通设施的维修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对其他货物的修理记录在“技术服务——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54”。 编码:104010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非居民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 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运输工具在港口消费货物支出:中国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 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包括: 居民/非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境内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不包括: 在港口、机场或其他终点站提供/接受的有关服务,如牵引、栈桥和维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汇发【2010】2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 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 汇发【2010】2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完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并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境内银行按照有关涉外收付相关凭证规定的要求备案后自行印制。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应作为付款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付款业务的必要凭证和境内银行涉外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 第三条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交易 编码 项目名称交易附言填报实例与说明 1 货物贸易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 必须有:(出口(或进口)+XX(货物名称)+货 款)关键字,货物商品名称表述如:布料、鞋、铁 矿石等。 退汇或退款的申报。以同科目冲减为原则,同时在 附言中注明原申报单号码,并在退款项进行勾选。 贸易项下时,要注明贸易方式。如一笔一般贸易的 预付款退回,交易编码是101010,附言为:一般贸 易预付款退回+原申报单号码,并进行退款勾选。 101010 一般贸易收入 一般贸易支出(一般贸易)收入+出口+×××,要注明出口什么货物!!(一般贸易)支出+进口+×××,要注明进口什么货物!!

(一般贸易方式可省略不填) 必须有:(出口(或进口)+XX(货物名称)+货 款)关键字; 应遵循“预收(付)+XX(货物名称)+货款”的原 则,同时核实申报单的“预收(付)货款”栏目是否 勾选。出口/进口+商品名+的预收/预付货款; 收回境外一般贸易项下不良欠款的申报:欠款的收 回应申报在101010,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一般贸易 项下不良资产收回” 101020 补偿贸易收支补偿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 寄售代销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101030 寄售代销贸易收 支 101040 边境贸易收支边境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

101050 对外承包工程货 物出口收入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名称”+货款 101070 免税商品进口支 出 免税商品进口+×××+支出 101080 水、电、煤气、天 然气等进出口收 支特殊商品交易: 出口(进口)+天然气(或水、电等)+收入(支出) 101090 出售购买运输工 具、天然气石油井 架、工作台和其他 活动设备收支包括: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和其他不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无论是否过境,只要所有权发生变更计入本项 101100 易货贸易收支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差价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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