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实施方案

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实施方案
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实施方案

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

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政公用领域和社会资本合作,助推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尽快融资落地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情况

项目基本条件。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属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领域类型。

郓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隶属于中国牡丹之乡菏泽市,全县辖21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1041个村(居),总面积1643平方公里,总人口124万人。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2亿元,增长11.2%;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分别增长9.9%和12.2%;全社会用电量23.2亿千瓦时;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76.7亿元、新增43.2亿元,社会融资总量170亿元、新增32亿元。2014年12月被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2015年6月被列入全国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明确了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使改革取得实效。重点推动采取PPP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郓城县专门聘请专家编制了《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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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县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规划,为深化县城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明确了具体任务和目标,提供了发展战略机遇。目前,郓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已全面拉开,投融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本项目近期主要服务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城区及周边乡镇常住人口大约60万人,近期污水排放量为:6万m/d×0.8×(1+10%)=5.28万m/d,2020年可达10万m/d,郓城城区周边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远不能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

项目技术路线:针对郓城县城区及工业园区的污水量和污水水质以及经济条件、管理水平,来确定适应力强、调节灵活、低能耗、低投入、少占地和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处理工艺技术路线。根据污水处理厂进出指标的要求及郓城县实际情况,参照近年来国内外专家的论证及实际工程的运行情况,CAST工艺是公认的高效、简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是中小型污水处理厂的首选工艺。通过对比,本工程中采用CAST工艺合理可行。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取样池和测流槽全部回用于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因为它的水质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但又高于允许排放的污水的水质标准,处于二者之间,所以叫做“中水”。将浓缩及脱水两种功能组合在一个系统中进行污泥处理,污泥首先进入浓缩机,在浓缩机入口处形成泥卷,污泥中的水通过重力进入滤液池,转鼓内的螺旋输送机将浓缩后的污泥以一斜槽被送至压滤机进行脱水外运。该工程建成后,可处理污水6万m/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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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高于一级A标准。

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近年来,郓城县的工农业生产均有了较大发展,由于公用设施的落后,尤其是市政环保设施建设缓慢,目前郓城县正受到城区污水污染的严重影响。未经处理的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区沟渠和河体,导致郓城县河水质常年处于超标状态,对当地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用水都造成严重危害。同时,随着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的大幅度增加,如果不控制水污染,将严重制约郓城县的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并给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项目的实施,可使郓城县城区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排水,商业设施排水,公共设施排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将大幅度降低污水的污染程度,从而减轻对水体的污染。郓城县河流不仅承担着郓城县全县养殖、灌溉的任务,同时也是郓城县的景观河流,其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特兴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是水污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的实施对于促进郓城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前期工作。该项目的可研、环评、土地、立项、规划等各项前期手续均已办理完毕,项目当前处于施工前政府采购准备阶段。

项目基本架构。PPP合作基本结构:对于污水处理、中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等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准经营性项目,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对于雨水收集利用、水环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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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等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加快和推进项目建设,拟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完成建设并运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进行特许经营权合作,由社会投资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及管理。

合作各方基本情况:本项目实施机构为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受县政府委托参股建设运营。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筑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建管科、城建科、公共事业科等5个科室,下辖市政、园林、自来水公司等18个单位。社会资本合作方须具有雄厚了经济实力、丰富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以及先进的行业技术操作规范。

项目收益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期支付。通过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按照测算运营成本为基本价格,采用竞争性报价,以低价中标方式采购。

收费和价格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精神,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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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价格标准执行。项目运营期内受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影响成本增长超过5%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调整服务费价格,具体调价方式在项目管理合同中双方协商确定。逐步完善制定价格调整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期间主要有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回收风险、金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环境风险以及项目缺省风险等方面,由合同约定各方的责任及承担者,风险承担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本项目风险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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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互利互惠和风险及利益对称原则,通过合同约定合作各方的收益,实现风险收益共担。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精神,对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益预留足够的协商空间。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在到达一定预期值后,双方应启动谈判,就合理分配超额收益进行协商。可以通过缩短特许期或者降低支付标准实现。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亏损,经营困难,在达到预期值后,同样应启动谈判机制。可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调整。有关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具体方式条款,在签约谈判以及正式合同协议中应做详细规定。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

政府支持政策和制度环境:郓城县被国家确定为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县政府专门成立了PPP办公室,建立完善了政府及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逐步补充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自然垄断性行业的特许经营制度,制订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规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确保PPP 项目主体选择的公平性。明确合作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对PPP项目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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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行详细规定。建立政府保证制度,对PPP投资经营者给予竞争保护,在特殊情况下的依法征收给予适当的补偿。出台投融资体制改革管理办法,构建投融资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制定了部门投融资规章制度和PPP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流程。

融资结构。该项目总投资30742.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50万元,其它费用1315.03万元,基本预备费2277.2万元。政府出资6148.45万元,银行贷款17000万元,社会融资7598.48万元。

融资方案结构设计:采用PPP模式,要求社会资本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信誉度。在国内银行业融资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对融资机构的吸引力较大,具有融资可行性。融资可行性一般按照项目投资的30%自有资金和70%的信贷资金考虑一个平均利率,这个平均利息率及基准贷款利率相比较,并结合企业信用、融资渠道等综合因素进行方案分析。据测算,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收益稳定,并能抵抗一定的风险,因此项目对社会资本投资具有一定吸引力,项目具有融资可行性。

由于污水处理的较强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国债和财政预算内支出是第一投资主体,同时发挥政策性银行贷款作用,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入,合同约定运营期满后,将该项目整体移交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公司SPV股权结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股20%,社会资本方持股80%。

融资工作前期进展: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各项手续,且完成了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正处于政府采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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