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 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 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 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涉案4100亿

【曝光】涉案4100亿!地下钱庄竟变贪腐赃款“洗白”工具

300多警员参战,全国多地同步抓捕,

涉案金额4100亿元汇兑型地下钱庄庞大网络曝光

编导:刘雅馨侯珍玛景延

导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伴随着国内外经贸、人员往来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的活跃,我国部分地区的地下钱庄又开始暗流涌动。据公安部发布的最新数据,从2015年的4月到11月,全国已经破获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案件170多起,涉案的金额是数千亿元。从破获的案件来看,地下钱庄涉案金额是越来越大,交易手段则更加隐蔽,已经成为许多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重要通道。

300多警员参战,全国多地同步抓捕,打击地下钱庄行动声势浩大、收效显著。

2014年12月15号,浙江省展开了一场抓捕行动,这次抓捕行动可谓是声势浩大,调用了金华市公安局以及义乌、兰溪、婺城等下属地区的大批警员,共计340多名警员参战,

警员分成不同抓捕组,分别按时到达目标地点,统一等待抓捕的命令。

上午十点刚过,指挥员当即下达了抓捕命令。就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同时,在浙江、广东、广西、新疆等7个省份的抓捕组也同步展开了行动。在现场,警方封存了30

多台电脑,查扣了100多张用于转账的信用卡,100多枚公司印章,以及大量用于转账的银行U盾。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场所查扣了100多枚公司印章、大量用于转账的银行U盾。

涉案金额4100亿元、交易对手14000余,全国范围内涉案金额最大的汇兑型地下钱庄网络曝光。

2014年12月15号,“9.16”专案成功告破,共打掉地下钱庄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3人,捣毁犯罪窝点26个,涉案金额高达4100亿元。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9.16案件,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

4100亿元涉案金额的背后,是一张组织严密的网。

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副局长严肖军: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公司化运作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他手下有20余名员工,

分成办证组、财务组,还有转账组,分成几个部门,内部分工比较明确。

犯罪嫌疑人用于转账的账号达到了800余个。

犯罪嫌疑人赵某是“9.16”专案的主犯,是义乌宇富物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3年1月开始,赵某在境外陆续注册了38家公司,在国内注册了50家公司。他注册的这些公司,利用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余个,主要涉及北京、广东、浙江、宁夏、安徽、江西等多省市。

赵某利用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

警方发现,赵某周围还依附了5个同样的团伙,共同进行着非法买卖外汇的交易。在这个交易圈中,赵某是最核心的人物,他的妻子掌控资金,其他负责网银操作、保管和会计工作的,也都是专人。至于另外的5个团伙,组织架构与赵某的也完全相同,既独立,又相互联系。

犯罪嫌疑人赵某是最核心的人物,其团伙的组织架构既

独立,又相互联系。

犯罪嫌疑人杨某:我主要是负责在义乌里面,跟客户向外国客户收一些(NRA)美金,收取就是我们在这边给他兑现。

采访时,犯罪嫌疑人杨某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这样的交易几乎让他一夜暴富,赚钱的速度和金额,总是让他心跳不已。

杨某:最高一天是90多万,就是去年大年二十九那是最高的。去年现在审计出来的总共是2000多万,总的是毛利润是2000多万。包括资产收益表在内的大量证据显示,从2014年1月至10月,杨某团伙每个月的平均利润都在200万元左右,短短10个月内,就非法牟利2072万。从2013年1月开始,仅仅一年的时间,他们的交易数据就高达130余万条。

从2014年1月至10月,杨某团伙每个月的平均利润都在200万元左右。

犯罪集团庞大的资金数据分析,如果要用纸将数据打出来,则需要35000张A4纸才能全部打完。

张辉: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们必须对涉案的3000多个账户同步进行冻结,我们跟人民银行联手召集各家银行,共同来部署,达到同时同步冻结的目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等6个团伙,非法买卖外汇转移资金,主要用于5个方面:第一、为一些公司进行虚假外汇注册;第二、骗取出口退税及骗取政府奖励;第三、用于留学教育、投资移民;第四、为某些手中有大量人民币的人跨境转移资金;第五、用于套汇。

犯罪嫌疑人赵某等6个团伙,非法买卖外汇转移资金,主要用于5个方面。

专案组核实,自2013年1月以来,与赵某交易的对手共14000余个,其中,与团伙交易金额在10亿以上有21人,1亿以上610人,5000万以上的达到1128人。据专案组民警从一名犯罪嫌疑人电脑中提取到的电子账本显示,日常收益通常在5万以上,最多的一天竟达153万元,每个月的平均利润为200万左右。

自2013年1月以来,赵某地下钱庄的交易对手14000

余个,遍布全国。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有的地下钱庄为这个贪污腐败分子往境外转移赃款,成为他们洗钱的帮凶。有的地下钱庄能为这个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等这些直接侵害老百姓(603883,股吧)切身利益的这种犯罪,提供了赃款转移的通道,使很多老百姓的这种损失无法追回。

就在“9.16”案件告破还不到半年的时间,2015年的4月,另一个地下钱庄的大案,又一次被公安机关破获。

人头账户暗藏玄机,办案过程一波三折,近3万账户的地下钱庄网络如何铺就?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小勇:我们是在2015年4月份的时候,接到的公安部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给我们提供的一个关于余某的个人账户交易可疑的线索,涉及的账户有28678个,资金是达到162亿。

2015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对巨额往来资金进行调查。

张小勇:我们从实际的调查情况来看,余某年纪已经达到77岁,然后又从事的是农民,还是一个残疾人。我们从办案的经验来推断,余某这可能是一个人头账户。

所谓人头账户是指某人用他人的身份开立银行账户,账户本身并不受开户人所控制,而是由操控者所掌握。

人头账户是指某人用他人的身份开立银行账户,账户本身由操控者所掌握。

张小勇:对余某的账户,达到千万级以上的20几个重点账户,我们进行了筛选比对,我们从中发现了一个林某某,基本上我们可以推定,他是这个余某账户的实际操作人。

警方调取了林某的资金账户,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他们发现林某在2015年2月份已经死亡,大量的线索就此消失。

张小勇:地下钱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非法金融机构,查办这类案件最大的问题就是取证的问题。地下钱庄具有一些隐蔽性、快捷性的特点,这么大的交易账户,这么大的资金量,要寻找从哪里突破,是我们办案里面碰到的最大问题。

摸排、调查、收集信息的工作几乎是第三次重新再来,在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之后,第三个嫌疑人周某出现了。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俞建理:我们调取了大概有1000多个账户,我们发现就是周某他是跟两伙不同性质的地下钱庄犯罪分子有联系,很明显,两伙不同的犯罪分子一起向周某打款,这就引起了我们极大的怀疑。

张小勇:发现了他的资金有三笔从其它地方汇到周某本人的户头,总共是1812万,又分成七笔总共是1800万汇给了省外龙某的账户,从中周某截取了12万。在七笔汇款中,有三笔汇款金额分别为1596710元、978711元、970710元。

周某的这三笔汇款引起了专案组人员的极大警觉。

采访时,办案警员特别说明了978711元这笔汇款,如果说是借贷的话,不可能会出现一块钱。显然,这不是正常的借贷或者经济往来。正是这个看似普通的汇款,让狡猾的周某露出了马脚。

周某的汇款引起专案组人员的极大警觉,金额数字显示这并不是正常的借贷。

张小勇:从中我们并结合当天的银行的外币汇率,我们从中发现了端倪,周某有炒卖非法经营外币的嫌疑。

锁定周某后,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详春果断决定,分批次开展收网行动。

张小勇:2015年8月份对嫌疑人周某、谢某进行抓捕,通过对周某谢某的预审,还有根据资金分析的情况,10月份我们又对剩下的,其他五个人进行抓捕,这个案件总共抓捕了七个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周某,39岁,他告诉记者,他最初接触地下钱庄是在日本打工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周某:因为那个时候在日本打工的时候,通过地下钱庄,把自己的打工收入汇回国内。

离开日本后,周某又去了沙特阿拉伯工作,一个叫王某

的人让他把一笔300万美元的工程款汇到国内。

周某: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沙特(阿拉伯)王某,跟他说把这三百万工程款汇入香港帐号之后通知我,然后国内这边就会打人民币给他。

这次牵线搭桥,周某也拿到了一笔12万的好处费,这让周某与谢某走得越来越近,他们分工明确,相互利用,周某和谢某负责招揽业务,然后再找到上家,层层转手,每一手他们都会得到自己的那份好处费。

谢某说,事实上,他也知道做地下钱庄,倒卖外汇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他却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调查时警方向记者透露,这起案件是很典型的跨境汇兑型的地下钱庄案件。

李明照:福清的这起地下钱庄案件,主要涉及到为贪污腐败分子,往境外转移这个赃款。

目前地下钱庄越演越烈,2015年1-10月,全国破获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总数,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的4倍以上,其中20多起重大案件与贪污腐败资金的转移和洗钱有关联。李明照: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重大的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17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多人,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00多个。

公安机关破获重大的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170多起,专

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告诉记者,近年来,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涉众等经济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还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一些地下钱庄被利用跨境转移资金,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地下钱庄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

李明照: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这个打击这个地下钱庄的这种犯罪活动,那么银行的监管部门,应该在这个账户的开立、现金的使用等等方面出台一些更好的一些监管政策。那么工商管理部门呢,可能应该在公司的注册方面,加强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种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来开展这个地下钱庄活动。那海关部门呢,要加强对出入境旅客的这种检查,防止有的地下钱庄通过这种携带大额现金出入境的方式进行这个洗钱和转移赃款。

半小时观察:切断地下钱庄上下游犯罪的中间链条。

地下钱庄犯罪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它还严重的

威胁着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经济安全。不过,再隐蔽的钱庄,也一样逃不出我们保障金融安全的天网,公安机关将对地下钱庄等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捍卫国家的经济安全。

#gzhBtn{ display:block; width:360px; height:40px;

line-height:40px; color:#fff; font-size:14px;

background:#a40000;text-align:center;border-radius:5px;

text-decoration:none; margin: 30px auto; overflow:hidden; transition:1s }#gzhBtn:hover{ background-color:#ce0000}

想了解更多精彩文章,点击中国著名财经公众号

期末汇兑损益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期末汇兑损益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汇兑损益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在外币兑换中由于所采用的外币买入价和卖出价与入账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其中入账价值往往采用当日的市场汇率;二是在持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 在会计期间终了时,应当对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以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折算金额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对于汇兑损益,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发生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当期损益。例: 某企业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并按月计算汇兑损益。2001年11月30日,市场汇率为1:8.4, 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不考虑相关税费): (1)12月5日,对外赊销商品1000件,每件2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1:8.3; (2)12月10日,从银行借入短期外币借款1800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1:8.3; (3)12月12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一批,价款共计220000美元,款项以外币存款支付,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8.3;(4)12月18日,赊购材料一批,价款总计1600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1:8.35; (5)12月20日,收到12、5赊销货款1000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1:8.35; (6)12月31日,偿还借入的外币借款1800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1:8.35。 第一:日常账务处理如下 (1)应收账款----美元户1660000(20万美元) 主营业务收入1660000 (2)银行存款----美元户1494000(18万美元) 短期借款1494000 (3)原材料1826000 银行存款---美元户1826000(22万美元) (4)原材料1336000 应付账款1336000(16万美元) (5)银行存款---美元户835000(10万美元) 应收账款835000(10万美元) (6)短期借款1503000(18万美元) 银行存款----美元户1503000 (18万美元) 应收账款 人民币金额:840000+1660000-835000 =171000 美元金额:100000+200000-100000=200000 人民币金额171000为实有数按200000美元和期汇率计算出来的金额167000为应有数实有数和应有数之间的差额4000元即为汇兑损益。 (1)应收账款汇兑损益:4000 (2)应付账款—2500

地下钱庄收费标准

地下钱庄收费标准 继中行7月9日两度修改回应口径,澄清“优汇通”业务并未涉及洗钱,而是“先行先试”,事先已向监管报备后。央行行长周小川、央行官方也相继作出回应。 人民银行7月10日回应称,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本着积极稳妥、合法合规、市场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原则,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办理机构要坚持依法合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防范法律和操作风险。已经注意到媒体有关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报道,正在对相关情况了解核实。 无论优汇通业务如何定性,民间“洗钱”的生意链条一直存在。那么,到底是谁在洗钱?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多位知情人士和银行人士,试图还原洗钱产业链。 广东等沿海地区尤其是毗邻香港的深圳地区,地下钱庄由来已久,异常活跃且屡禁不止。 广东潮汕地区华侨众多,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通过换侨汇积累外汇储备,早年间便形成了换卖侨汇的生意。潮汕人掌握侨汇资源,深圳处于开放的前沿地,以侨汇生意为基础的潮汕人在深圳形成了外汇兑换的产业链,俗称“地下钱庄”,并一直延续至今。

“表面上看起来都没有问题,一般以外贸公司、投资公司的形式运行,近些年投资移民的需求多了,很多都会以移民中介、跨境旅游中介的形式接触客户。”一位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地下钱庄”洗钱路径 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个人境内人民币资金划到国外,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额度,这是国家外汇政策规定的;企业境内资金的话要经过外管局审批,一种是贸易项下或者叫经常项目,通过进出口的方式,外管局都需要根据贸易清单审批,然后再去银行结算;另外一种是资本项下,通过境外移民投资项目、或者是境外投资基金QDII等。”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资本项下监管部门都有额度,一般是大额的热钱套利,‘地下钱庄’只是牵线。” 真正由“地下钱庄”主导的是“换汇”业务,在监管体系之外或利用制度漏洞,帮助个人或企业实现资金跨境输送。

地下钱庄洗钱典型案例分析

地下钱庄洗钱典型案例分析 公安部日前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据悉此次行动将从月底持续到月底,通过该行动,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进行地金融证券、贪污受贿、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活动. 近年来,国际资本波动剧烈,我国面临地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逐步加大.地下钱庄不仅涉及金融、证券、贪污腐败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地洗钱工具,同时也成为了国际跨境资金进入国内,严重干扰我国金融秩序地帮凶. 案情介绍: 年月,市警方破获一起代号为“”地特大地下钱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名,缴获涉案银行卡余张,冻结涉及家商业银行地个账户,涉案金额高达多亿元.该地下钱庄进入警方视线,源自一起诈骗案.银行支行行长沈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捕,在清查该案件时,根据沈地资金流向脉络,一条涉及地下钱庄地重大案件线索慢慢浮出水面.专案组发现涉案地大量银行账户呈现出“金字塔”式地结构:沈指定地银行账户在收到款项后,短时间内即向个账户转移资金,该个账户随后又各自向多个账号转移资金. 而犯罪嫌疑人叶就是上述个账户其中之一地实际控制者.叶自年起就跟随家人在市从事地下钱庄活动,在深圳市寻找有外币兑换需求地人,然后在香港联系下家,自己则从中收

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地手续费.犯罪嫌疑人、叶地姐姐叶莲证实,她平时在深圳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接下生意后即联系香港方面经常合作地下家谈妥手续费,随后客户将人民币转入叶氏姐弟控制地境内账户,叶氏姐弟再转账给香港下家控制地境内账户,同时下家将客户需要兑换地外币转到客户指定地境外账户,自此,一单地下钱庄交易即告完成. 案例分析: 该地下钱庄案是一桩典型地跨境汇兑外币洗钱案,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内外勾结、主动招揽,从而完成有需求地客户与地下钱庄地对接.地下钱庄通过经济利益拉拢腐蚀金融机构高管、普通员工地手法堂而皇之地在银行招揽业务,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 二是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地下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境内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即通过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地外币转入客户指定地境外银行账户;如果客户要将境外账户地钱转入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 三是家族性、老乡圈地特点明显.很多地下钱庄地犯罪嫌疑人都有亲属关系、老乡关系,从而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地庞大网络,非法经营涉及金额巨大,对金融秩序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汇兑损益项目核算

汇兑损益 一、账套资料 请根据以下资料为C公司建立账套(未要求内同,保持系统默认值)1.账套信息 账套号:300 账套名称:C公司账套启用会计分期:2012年1月 2.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C公司简称:C公司 3.核算类型 企业类型:商业行业性质:2007年新会计准则 1.基础信息 无存货分类;无客户分类;无供应商分类;有外币核算 2.分类编码方案 科目编码:422 其他默认 3.数据精度 保持默认值 4.系统启用 只启用总账模块,启用日期为2012年1月1日 二、操作员及权限 请根据以下操作员和权限资料,为C公司增加操作员,并为操作员分配指定的权限 请根据以下总账子模块初始化资料,对C公司总账模块进行初始化设置 1.系统选项 要求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其他选项保持默认 2.基础档案

主营业务成本”三个科目设置为项目核算。 项目核算信息如下:项目大类“商品项目”,其他信息保持系统默认值。

请根据以下经济业务资料,用“王会计”填制和生成各记账凭证;用“李出纳”对各现金、银行记账凭证进行出纳签字;用“张主管”对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记账,并对该账套2012年1月1日进行结账本题不考虑增值税。2012年1月份,C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月10日,销售手机一批,货款共计200000元,尚未收取,不 考虑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 2.1月12日,销售冰箱一批,货款共计100000元,已经通过工行 收取,支票号ZP101 借:工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冰箱) 3、1月15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同意退回部分手机,价款10000元,直接冲减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 4、1月18日,市场部晏明出差借款3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5、1月26日,接受中环集团投资150000美元,收到转账支票, 票号为ZP102,已通过中行收取。(假定交易日即汇率等于期初汇率) 借:银行存款—中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6、1月31日,分配本月工资费用,共计50000元,其中管理部门 工资30000,销售部门工资20000元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打击地下钱庄实施方案

打击地下钱庄实施方案 更多0 分享本页将有机会获得最新IPAD2及其它奖品. 近年来,全省、全市赌博问题日益突出,我县赌博活动也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赌博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治安的热点、焦点问题,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日趋严重,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做出了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于20xx年x月至x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力争通过专项行动扭转当前我县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局面,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打掉一批赌博团伙、窝点,铲除、封堵一批赌博网站,查破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惩处严重的赌博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网络赌博、六合彩等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蔓延的势头;坚决取缔境外赌博(博彩)公司、赌博网站在境内设立的代理机构、赌博网点;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赌的问题;切实堵住我县公民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参赌的渠道。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赌博活动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l、赌博网站的开办者、经营者、维护者; 2、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的组织者; 3、赌场开设者、聚众赌博的组织者; 4、参与赌博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娱乐服务场所内利用游戏机等各种方式赌博的组织者或业主。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聚众赌博问题突出的乡、镇;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 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汇兑损益计算方法

汇兑损益计算方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转> 我国境内的企业一般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可以外币计量,但在会计期间终了时需要按照人民币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以反映企业的真正经济利益流动情况。汇兑损益是指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在向记账本位币折算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化而产生的一种折算差额。按照折算差额产生的正差和负差,分为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新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汇兑收益要计入收入总额,而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资产成本和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的部分外,可以税前扣除。 汇兑损益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进行货币交易(即外汇兑换业务)时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另一种是在持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或负债价值发生变动所产生的损益。第一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是进行外汇兑换业务的交易发生时与确认实现时汇率的变化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这种汇兑损益的计算比较简单。第二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计算较复杂,本文介绍此情形下会计上计算汇兑损益的两种方法。 1.剔除分算法。即逐笔核算货币性外币账户上汇率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的价值变动额,而对汇率没有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则不予考虑。其计算公式是:某个货币性外币账户发生的汇兑损益=该账户期初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期初汇率)+该账户本期增加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该账户本期减少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上述结果若为正值,表示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收益,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损失;反之,则相反。 2.综合差额法。这种方法须先计算出货币性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并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将其与该外币账户上的每笔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

“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王伟标李兴锋 公安研究2006年第期 摘要“地下钱庄”作为一种非法的、游离于现有金融体系之外的市场化金融平台,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为洗钱犯罪、特别是涉及跨国(境)资金转移等提供流动性、隐蔽性服务的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对国内经济安全、社会风气和政治稳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结合当前我国“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严峻形势,笔者对“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特点、洗钱通道、洗钱的危害性等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制度、政策、刑事侦查等几个方面,对“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提出一些预防和控制对策。 关键词地下钱庄洗钱犯罪预防控制 在我国,最初主要从事单纯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地下钱庄”,目前已发展成为为洗钱犯罪提供流动性服务的市场化金融平台,是国内庞大地下财富流失的主渠道。有关部门的官员估计,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CDP的2%,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约为。700亿元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是一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将收入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经查明,从1996年至1998年,厦门“远华”走私集团就有120亿元走私收入是通过“地下钱庄”流往境外的。“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正逐渐从经济领域向政治、社会领域侵蚀,防范和打击“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是当前反洗钱工作的重点。 一、对“地下钱庄”概念的理解“地下钱庄”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形态。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地下钱庄”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地下钱庄”是否属于《刑法》第]74条规定的“擅自设立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罪”中的“其它金融机构”?我们认为,“擅自”一词系指没有依法提出设立金融机构的申请,包括没有获得正式批准时便自行设立金融机构,该条规定的“其它金融机构”本身是合法的,由于行为人未经法定设立程序才导致了非法的结果,如非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但“地下钱庄” 却完全不同,它本身就是国家所不允许存在的非法的地下金融体系,因此不宜认定为“其它金融机构”,那么,“地下钱庄”是否属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的“非法金融机构”。从有关案件来看,我国的“地下钱庄”多为“家族型”、“空壳公司型”、“网络经营型”,没有形成固定的组织或机构模式。因此,“地下钱庄”既不是“单位”,也不是“团体”,更不易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机构”。 二、“地下钱庄”的功能类型及其洗钱渠道 (一)“地下钱庄”的功能类型。 在我国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内陆边境城市,由于地理环境和市场需求的不同,“地下钱庄”主要具备两种功能类型:一是通过非法外汇交易、非法典押、非法集资或非法放贷赚取高额汇价差或利润。。二是“地下钱庄”作为非法的市场化金融平台,为洗钱犯罪资金流动提供服务,这将是公安部等有关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在这种类型的“地下钱庄”中,洗钱犯罪是犯罪分子非法经营中的必然环节,是服务性犯罪。 (二)“地下钱庄”的洗钱渠道。 “地下钱庄”主要是通过融资并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来实现汇兑的转换和跨境资金的转移。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渠道: 一是利用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的方式洗钱。“地下钱庄”通过将非法所得在境内投资,或者先汇出境外后再以外商的名义来境内投资,最终使非法所得合法化;或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并以进出口货款名义进行结汇,甚至还以此偷税、漏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或利

国内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境外投资等渠道流出

国内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境外投资等渠道流出 2013年05月14日00:06来源: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作者:谈佳隆 国内资金外流的N种暗道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们接触到的高净值客户中,不少都有海外移民的倾向,有些考虑的是生活环境,有些则考虑的是教育环境,有些则认为签证便利很重要。国内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确是很核心的问题,实际操作办法也很多,但我们只能按照合规的办法来建议。 不过,刘金川认为,如果是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采用亲属额度凑份子蚂蚁搬家的方式是合适的,但移民显然不适用这一方法。地下钱庄、贸易项下和投资项下的资产转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境外赌场洗钱和境外银行卡套现也很好地实现了绕开外管局向海外挪移外汇的行为。

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的概念 亦称汇兑差额。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汇兑损益的分类 企业经营期间正常发生的汇兑损益,根据产生的业务,一般,可划分为四种: 1、在发生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业务时,因收回或偿付债权、债务而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交易外币汇兑损益”; 2、在发生外币与记账本位币,或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进行兑换时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兑换外币汇兑损益”; 3、在现行汇率制下,会计期末将所有外币性债权、债务和外币性货币资金账户,按期末社会公认的汇率进行调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调整外币汇兑损益”; 4、会计期末为了合并会计报表或为了重新修正会计记录和重编会计报表,而把外币计量单位的金额转化为记账本位币计量单位的金额,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换算外币汇兑损益”。 企业除了上述四种正常经营期间内发生的一般外币业务汇兑损益以外,还有非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和经营期间特殊外币业务发生的汇兑益。包括企业开办期间收到外币性投资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的汇兑损益;企业筹建期间由于外币收付业务产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清算期间由于企业各项资产及外币性长短期债权、债务的调整和结算处理而产生的汇兑损益;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特殊外币业务,如外币性长期投资、外币性长期负债、外币性的风险规避措施等经济业务也都会产生汇兑损益。 一般认为,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在期末确认其汇兑损益实现,而不管其实实际的业务是否已经发生。也有人认为,本期汇兑损益的确认,应以实现为准,即以实际的外币买入卖出已经发生,外币性的债权、债务在本期已经结算,以此作为确认汇兑损益的依据,未实现的汇兑损益要递延到以后会计期间,即当实际业务发生或已经结算完成后,才能作为已实现汇兑损益,计入该期的损益表。 汇兑损益的影响因素 1、汇率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

地下钱庄在资金非法跨境转移中的作用及刑事法制对策

地下钱庄在资金非法跨境转移中的作用及刑事法制对策 一、地下钱庄在资金非法跨境转移中的作用 概言之,地下钱庄在资金非法跨境转移中的作用,就是为走私、毒品、腐败等犯罪分子提供洗钱、非法汇兑和为一些人提供非法的资金转移通道。通常,这些地下钱庄在经营上具有3个特点: 第一,从地下钱庄的组织模式看,有家族型、空壳公司型和网络型3种。其中,家族型以个体户为多,经营点大都设在家中或商业区,以小型店铺为掩护,家庭成员全职或兼职从事非法汇兑活动;空壳公司型常以咨询公司、五金交电公司等名义为掩护,靠非常简单的设备从事交易;网络型则以一、两个资金雄厚的地下钱庄为主体,组织若干个小型的地下钱庄作为卫星钱庄,形成经营网络。而一些地下钱庄还具有明显的黑社会背景,甚至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操纵和控制着。 第二,从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看,大多数都利用合法金融机构的结算网络进行非法交易,甚至有的地还为客户先垫款后收账。 第三,在清算方式上,地下钱庄在境外、境内各设银行账号,拥有相对独立的融资清算系统。一方面,为境外需要

人民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在境内提供人民币,而在境外收取外币。另一方面,为境内需要外币的企业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外币,同时在境内收取人民币。从目前看,地下钱庄在资金非法跨境转移中作用巨大,涉案资金规模大。例如,2002年破获的山东威海“11?14”特大跨国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美元。 另外,地下钱庄利用资金跨境转移进行洗钱方式主要有三:一是利用地下机构的隐蔽性为外汇犯罪资金流通提供服务,吸纳资金并将无收入来源的资金通过一定的方式变得“合理”,将无正常手续的收入变成合法收益,即将黑钱变白的非法经营过程。二是频繁更换账户来掩饰巨大的不明资金往来。三是利用反复对敲业务进行外汇交易,获取人民币和外汇的汇价差。 此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方面,一般采取明、暗线的方式操作,即其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和汇付以间接的方式进行,而不以直接汇兑的运作手法完成,人民币不必流出境外,外汇也不必流入境内 二、地下钱庄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刑事法制对策 (一)刑事立法方面 从我国现行刑法看,对于这类行为已经具有一定的刑法

汇兑损益计算方法word精品

我国境内的企业一般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可以外币计量,但在会计期间终了时需要按照人民币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以反映企业的真正经济利益流动情况。汇兑损益是指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在向记账本位币折算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化而产生的一种折算差额。按照折算差额产生的正差和负差,分为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新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汇兑收益要计入收入总额,而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资产成本和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的部分外,可以税前扣除。 汇兑损益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进行货币交 易(即外汇兑换业务)时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另一种是在持 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的外币 货币性资产或负债价值发生变动所产生的损益。第一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是进行外汇兑换业务的交易发生时与确认实现时汇率的变化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这种汇兑损益的计算比较简单。第二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计算较复杂,本文介绍此情形下会计上计算汇兑损益的两种方法。 1 .剔除分算法。即逐笔核算货币性外币账户上汇率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的价值变动额,而对汇率没有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则不予考虑。其计算公式是:某个货币性外币账户 发生的汇兑损益=该账户期初的外币金额X (期末汇率—期 初汇率)+该账户本期增加的外币金额X (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

的市场汇率)一该账户本期减少的外币金额X (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上述结果若为正值,表示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收益,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损失;反之,则相反。 2 .综合差额法。这种方法须先计算出货币性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并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将其与该外币账户上的每笔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得出的差额就是该账户本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其计算公式是:某个货币性外币账户发生的汇兑损益=该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X期末汇率一(该外币账户期初的外币金额X期初汇率+该账户本期增加 的每笔外币金额X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一该账户本期减少的每笔外币金额X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其结果若为正值,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收益,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损失;反之,则相反。 例如:某企业对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并按月计算汇兑损益。2007年5月31日的市场 汇率为1美元=7.25元人民币,该日有关外币账户期末余额如下:银行存款10000 美元,应收账款50000 美元,应付账款20000美元。该企业6月份发生以下外币业务(不考虑有关税费):(1 )6月10日,收到某外商投入的外币 资本50000 美元,并已存入银行,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 美元=7.24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 外贸等渠道流出 【--记者节】 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 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

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们接触到的高净值客户中,不少都有海外移民的倾向,有些考虑的是生活环境,有些则考虑的是教育环境,有些则认为签证便利很重要。国内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确是很核心的问题,实际操作办法也很多,但我们只能按照合规的办法来建议。 不过,刘金川认为,如果是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采用亲属额度凑份子蚂蚁搬家的方式是合适的,但移民显然不适

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正常来说应该每个季度处理一次,但是现在的汇率变动比较快,所以如果外币业务较多的企业,通常是一个月处理一次。 每个月的月初第一天的汇率为当月做帐时用的汇率,在下个月的第一天会有一个新的汇率,这时需要把帐面的外币折算人民币的金额按照新的汇率进行计算,并调整帐面数字,调整数字时产生的差异就是汇兑损益。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将外币与人民币相互兑换时,由于银行采用的价格和帐面上的汇率不一致,产生的差价就是汇兑损益。 具体的帐务处理方式如下 结汇时(外币兑换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实得数字) 借财务费用(借贷方得差额,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 贷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购汇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借财务费用(借贷方差额,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实际支付数字) 每月月末调整汇率时,若月初汇率低于上期汇率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外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应收帐款(外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预付帐款(外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贷应付帐款(外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由于外币长期借款业务时间跨度长,在外币长期借款最终归还前产生的汇兑损益只是一种未实现的损益,并且企业无法干预和控制汇率的变动,也就是说,该部分损益并不是企业当期真正实现的损益。同时,它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将该部分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违背客观性原则,歪曲企业的经营成果。其次,在外币长期借款持有期间计算汇兑损益,调整外币长期借款的记账本位币账户余额虽然可以反映该时点企业外币长期借款的实际负债水平,但由于汇率的变动从长期来看呈波浪状曲线,因而,现行的汇兑损益处理方法无法直观地反映企业外币长期借款汇率变动风险的历史情况,也不易预测未来汇率变动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内地香港间的地下钱庄运作

内地香港间的地下钱庄运作 发布日期:2012-10-23 香港天际线一景,北面正对中国内地。 严穗陵一案以及价值200万美元的人民币最终如何流入香港让我们得以近观一个现象,即香港如何成为资金流出中国内地的合法避风港。 严穗陵2009年在香港被判洗钱罪名成立,并在香港一家监狱服刑。今年早些时候她被免除了这一罪名,因为她提出,其行为虽然根据内地法律属于违法,但在香港是合法的。 严穗陵通过一家地下钱庄将资金从内地转移出境。在中国内地,运营地下钱庄属非法行为,但香港高等法院认为这些地下钱庄(有时也被称作汇款代理人)是香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自由市场体系的合法组成。在香港,资本流动几乎不受约束。 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根据政府有关贸易、外汇和投资的统计数据计算发现,近来内地个人向境外汇款的规模越来越大,去年达到2250亿美元。但中国内地的资本管制条例规定,个人一年向境外汇出的资金数量不得超过5万美元。 据香港大学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at Hong Kong University)总监杨艾文(Simon Young)介绍,由于香港法律和金融体系与内地不同,香港因此成为绕开上述限制的一个重要地点。严穗陵一案正是体现了这一点。严穗陵通过其律师拒绝置评。有关此案的具体细节是记者通过香港法院文件搜集到的(其中包括初等法院2009年对此案的裁决)。 上诉法院法官陈述的事实摘要显示,科班会计出身的严穗陵在华南地区通过卖保险、安利(Amway)产品并与母亲在广州经营三家餐馆发了点小财。这些摘要是基于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庭审时提供的证据汇集而成。严穗陵的律师提交的证据显示,她想将部分资金汇出境,尤其是想投资香港的股票市场。 严穗陵的律师在庭审时提交的证据显示,她就如何将资金汇出境一事咨询了她在内地的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银行客户经理Ting Chi Ming帮她转移了数次资金。后来Ting Chi Ming 将严穗陵介绍给自己的妻子Chu Kwan Kwan。香港法院文件将Chu Kwan Kwan称作Madam Chu。 记者无法联系Ting Chi Ming或Chu Kwan Kwan置评。2007年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的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的代表没有回复记者的置评请求。Ting Chi Ming、Chu Kwan Kwan和深圳市商业银行三方在庭审时均未露面或出庭作证,在香港法院均未遭到犯罪指控。 据香港法官援引的辩方提交的证据显示,Chu Kwan Kwan经营一家地下钱庄。法官说,这家钱庄会将希望把资金非法汇入中国的客户和那些希望把资金非法汇出中国的客户进行匹配。每一方都会在彼此账户存入资金,其中一个户头在内地,一个在香港。由于资金没有实际跨境,因此监管机构难以追踪资金走向。

银行反洗钱可疑案例分析(地下钱庄篇)

【案例1】上海罗某特大地下钱庄案 2007年8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一审宣判,认定罗某等4名被告人通过中国境内数家银行的23个私人储蓄账户,跨国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高达53亿余元人民币。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罗某、莫某、李某和陈某4人有期徒刑14年至9年不等,其中新加坡籍被告人罗某、莫某、李某被并处驱逐出境。 自2005年11月起,央行上海总部陆续收到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称罗某等4人在其分支行将大量款项汇往全国各地,与此同时叉从全国各地汇入大量款项,资金流动呈现出集中分散、分散集中的特点,极为可疑。罗某于2005年5月31日在该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开立个人账户,之后频繁发生异常交易。其经常以现金本票、电话银行以及交通银行通存通兑等方式将一笔或多笔较大资金转入其账户,当天又通过全国通、电汇等方式将资金分散转往全国各地交通银行开户的多名收款人账户下,每次提取5万到3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罗某还有意将交易分散在交通银行多个网点、多名柜员处进行,以躲避银行的关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上述交易很可疑,柜面人员就向罗某询问其资金用途,罗某声称是在做外贸生意。之后罗某生怕事情败露,便于2005年10月20日通过电话将其账户内的余额全部转出至另一客户陈某账户下,到2005年11月16日,罗某的账户余额一直为零。陈某的账户交易情况与罗某相同,经柜面人员了解,陈某为罗某所雇佣,陈某操作资金时,两人经常同时到场,有时会有另一外籍人Daniel随行。柜面人员曾经建议陈某办理一张VIP卡,陈某欣然应允,而当时在一旁的罗某立即进行阻止。据该银行介绍,该银行对交易量大的大客户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于是柜员就想给他们办一张VIP卡,可以比较方便地办业务,但要留下比较详细的个人资料。一听到要留下详细资料,他们就拒绝办VIP卡,宁愿排队。罗某曾先后介绍另两名新加坡籍男子Daniel、Lee Kee Yong来该银行上海分行开立

关于汇兑损益的会计核算

关于汇兑损益的会计核算 【说明】 1、以美元业务为例,其他外币业务参照. 2、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 4月30日(月末):6.8250 5月4日(当月第一日):6.822; 5月27日(当月最后一日):6.8324 3、举例不考虑可能发生的金融业务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一、外币业务发生时,按照当月第一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本币 【业务举例】 例1:5月6日销售给A客户产品一批,总金额2,000USD,尚未收款. 分录: 借:应收账款—A客户13,644.00(USD2,000.00*6.822)贷:主营业务收入13,644.00 例2:5月8日收到甲供应商发来原材料一批,总金额1,000USD,货款尚未支付. 分录: 借:原材料6,822.00 贷:应付账款—甲供应商6,822.00(USD1,000.00*6.822) 例3:5月11日支付给乙供应商原材料款3,000USD,原材料上月已入库. 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供应商20,466.00(USD3,000.00*6.822)贷:银行存款—美元户20,466.00(USD3,000.00*6.822) 例4:5月20日,购外汇10,000USD,实际支付CNY68,285.00,按当月第一日汇率折算的本币金额为68,220.00 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68,220.00(USD10,000.00*6.822)财务费用—汇兑净损失 65.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68,285.00 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5.00 例5:5月25日,收到5月6日发给A客户的货款2,000USD 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3,644.00(USD2,000.00*6.822)贷:应收账款—A客户13,644.00 例6:4月份收到的货款5,000USD于5月26日通过核查并结汇,实际入账CNY34,142.50(当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6.8285),按当月第一日汇率折算的本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 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涉案4100亿 9.16地下钱庄专案告破:抓捕303人涉案4100亿 【曝光】涉案4100亿!地下钱庄竟变贪腐赃款“洗白”工具 300多警员参战,全国多地同步抓捕, 涉案金额4100亿元汇兑型地下钱庄庞大网络曝光 编导:刘雅馨侯珍玛景延 导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伴随着国内外经贸、人员往来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的活跃,我国部分地区的地下钱庄又开始暗流涌动。据公安部发布的最新数据,从2015年的4月到11月,全国已经破获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案件170多起,涉案的金额是数千亿元。从破获的案件来看,地下钱庄涉案金额是越来越大,交易手段则更加隐蔽,已经成为许多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重要通道。 300多警员参战,全国多地同步抓捕,打击地下钱庄行动声势浩大、收效显著。 2014年12月15号,浙江省展开了一场抓捕行动,这次抓捕行动可谓是声势浩大,调用了金华市公安局以及义乌、兰溪、婺城等下属地区的大批警员,共计340多名警员参战,

警员分成不同抓捕组,分别按时到达目标地点,统一等待抓捕的命令。 上午十点刚过,指挥员当即下达了抓捕命令。就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同时,在浙江、广东、广西、新疆等7个省份的抓捕组也同步展开了行动。在现场,警方封存了30 多台电脑,查扣了100多张用于转账的信用卡,100多枚公司印章,以及大量用于转账的银行U盾。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场所查扣了100多枚公司印章、大量用于转账的银行U盾。 涉案金额4100亿元、交易对手14000余,全国范围内涉案金额最大的汇兑型地下钱庄网络曝光。 2014年12月15号,“9.16”专案成功告破,共打掉地下钱庄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3人,捣毁犯罪窝点26个,涉案金额高达4100亿元。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9.16案件,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 4100亿元涉案金额的背后,是一张组织严密的网。 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副局长严肖军: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公司化运作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他手下有20余名员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