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托机构育

什么是托机构育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全国近年来受社会变迁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型态已转变为双薪,核心家庭为主,过去家庭对于三岁以下的婴幼儿,尤其是一岁以下的婴儿,照顾的方式主要以母亲为主,祖父母及亲属照顾次之,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家长.婴幼儿各方面的需求,这些照顾方式亦应跟着与时俱进,大有改变,一种新的科学照护婴幼儿的方式-托育应运而生。

托育是将0-3岁婴幼儿以小团体机构式的集体科学养育模式,作为给家长提供代为收托养育宝宝的服务,而此类型的机构,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谓之为婴幼儿托育中心。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后,婴幼儿托育中心已经在北上广深站住了脚跟,并逐渐深入全国二三线城市,在幼教市场占据了一定地位。婴幼儿托育中心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孩子成长方式,让孩子更早的接触到教育,更加系统、科学的成长,为今后的义务教育打下来坚实的基础。但是毕竟是一个新生的行业,在规章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还有很多方面待完善。

但是作为家长,只要选择好托育机构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些问题。最后给大家安利一个不过的托育机构。

劲葛琳克婴幼学苑是一家致力于0 -3岁婴幼儿发育与成长的全日制专业早教机构,源自台湾权威托育品牌劲宝儿整合中西方教育精华,研发并设计以脑神经科学为基础,依随婴幼儿自然成长发育的系统课程。三十余载征程,只为让每一个婴幼儿获取最优质的早期教育而努力。匠心方显精良,同心方显大爱。劲葛琳克婴幼儿学苑,用爱浇灌每个孩子成长。

托育类教育机构装修标准和要求

托育类教育机构装修标准相关准则目录 一、定位要求 二、选址标准及基本功能 三、各功能布局要点 四、安全标准 五、噪声标准 六、采光标准 七、空气质量标准 八、构造标准

一、定位要求: 1、班级设置: 2.1 全日制托班:班额配置15人/班,配置午休。 2.2培训课程:暂无 二、选址标准及基本功能: 1、选址要求: 1.1应远离垃圾收集点、油气站、医药厂、农贸市场、餐饮后场、火车道轨、城市快速道等污染源及噪声区,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1.2展示门面应≥6M,不宜有密集行道树遮挡; 1.3停车及公共交通等便利; 1.4教学楼层不得高于3层,独立疏散楼梯; 1.5使用区域内宜有独立使用并可改造的卫生间; 1.6选址宜配套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1.7场地尽可能有对外采光面; 1.8设计在可行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利用原有场地格局进行利用; 1.9如有条件配置厨房则应配置相应的排烟条件。 2、基本功能及面积使用指标:

三、各功能布局要点 1、接待门厅 门厅需设置接待台及logo背景墙,logo背景墙宽度不小于2M,配置液晶电视; 2、谈单区 靠近教师办公室布置,配置1桌3椅,开放式设计; 3、家长等候区 宜就近接待区布置,每组配置1桌3椅,设置WIFI,设置照片墙,PS:可与谈单区共同使用同一区域; 4、教师办公 教师办公兼顾家长投诉处理,宜就近接待门厅布置,配置1桌3椅,PS:有条件则配置; 5、厨房备餐 配置冰箱1台、双眼燃气灶台1只、消毒柜1台、台盆2只,加工区与碗具洗消区,如无法满足餐饮条件,则应配置相关用电类厨房家电。 6、卫生间 6.1成人卫生间应与幼儿卫生间单独设置,儿童卫生间宜邻近教室。 6.2卫生间需要定期清洗消毒,卫生间宜须有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3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龙头的间距为0.35~0.4m。台盆镜整体布置。

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 (一)分层次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探索在脱贫地区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设置活动培训场所,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

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 (三)积极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养老托育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 (四)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

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分享的主题是《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1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三张图分别是主食、辅食和甜品的配图,看了很有食欲吧?

主食是与生存相关的绝对刚需品;辅食是婴幼儿开始断奶到可以食用主食之间的过渡性产品;而甜品是搭配着主食的配餐品。基于这几年对早教、托育和幼儿园产品与运作的了解,我个人将 三者的比喻虽然不能全面反应三种教育产品的所有特性,但在客户需求和产品特性上,这三者的比喻相对比较形象且容易建立关联性的理解。下面具体说说比喻中的关联特性。

幼儿园的需求基本如主食一样是刚需。 在座有很多从事幼儿园多年的园长和老师,应该感受体会比我深。从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来说,3岁以上的幼儿已准备好走向社会集体生活,以便得到更好、更全面发展。 基于这点,各国政府也都有相关政策支持甚至要求3岁以上的幼儿必须进入集体生活的幼儿园。所以,市场对幼儿园是硬需求。目前各国的幼儿园体系运作和发展都是相对比较成熟的,包括中国。 托育的需求如辅食,有需求,但是是半刚需。 从婴幼儿的身心发展需求,特别是情感需求上来说,2岁之前特别是1.5岁之前,政府还是鼓励以家庭为主的照料养育,加上中国的祖辈多数是愿意而且喜欢自己带孙辈,因而现阶段托育如同辅食一样,是幼儿从家庭养育到幼儿园养育之间的短期准备过渡性需求品。 西方国家的家庭结构和养育孩子的观念相对开放,孩子入托育的时间会比较早,甚至2个月开始入托的孩子也有,但时间上不一定是工作日的5天都在,而是有选择3天的,也有选择半日托的。 目前托育独立运作且体系相对完善的地区有台湾。他们幼儿入托一般6个月-3岁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女性进入职场,同时年轻一代父母包括祖辈的育儿观念更为开放,0-3的入托绝对是一个需求趋势,等待着客群年龄的下沿扩大。 早教的需求如甜品是非刚需。

上海普惠性托育点婴幼儿托育服务调研报告

上海普惠性托育点婴幼儿托育服务调研报告 关于普惠性托育点,目前尚无明确官方文件的定义。 2018年上海市“1+2”政策文件中将托育机构界定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以下尤其是2-3岁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机构。同时把托育机构划分为三种类型:营利性托育机构、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免费福利性托育点。 2019年上海市在政府实事项目中将之前提出的“社区幼儿托管点”改为“普惠性托育点”,这是对“1+2”文件相关政策导向的落实,是基于现实需求提出的新概念。 普惠性托育点是承载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重要载体,它不仅包括“社区幼儿托管点”,还包括各种以社区为支点开办的托育机构,如依托原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福利院等开办的托育点、民办幼儿园延伸的托育点、社区家庭内的小型托儿所等,他们强调公益性、便捷性和广覆盖,突出低价格。 本次调查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普惠性托育点,尤其是政府实事项目下的普惠性托育点。 普惠性托育点的主要问题 政府与家长对托育点的定位不一致 主要体现为:托育需求规模与招生规模、托育内容需求与供给方面。 目前社会现存的托育点所能满足的婴幼儿人数在2万名,而这个数量是目前整个社会需求的十分之一。普惠性托育点的优势之一就在于其位置,街道也鼓励在百姓家门口多设点。但如前所述,在我们所实地调研的普惠性托育点中,普遍招生规模较小,部分托育点仅招收十几名孩子。一方面,一部分托育点已经饱和,许多幼儿还在“排队”入园,另一方面,部分托育点按照“1+2”文件整改,延后中断了运营时间。 从社区用地规划角度来说,“1+2”文件对托育机构的建设、规划、选址等做了详细规定,但当前除新建住宅区外,绝大多数社区用地已经饱和,在实际托育点建设中,场地的选择面临重重困难。 根据“1+2”文件要求,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只招收本单位、本社区适龄幼儿且人数不超过25人的),我们调研的托育点大多数刚刚超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线。 在已完成建设的45家社区幼儿托管点中,仅有16家能够在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到。这意味着尚有29家完成建设的托育点还没有最终完成申办流程。 在托育内容上,政府与家长之间有着明显的供需落差。如前所述,普惠性托育点的托育内容主要以生活照料为主,这与政府对他们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如两位托育点的负责人告知我们:

托育机构线下线上相结合成为必要模式

托育机构线下线上相结合成为必要模式 托育机构是一种线下婴幼儿照顾服务机构。纯线下机构在疫情期间的劣势表现得非常明显,部分企业申请破产,部分企业停业赔钱,部分企业积极寻找新的生存模式,由线下向线上拓展。线下企业发展向上模式成为趋势,托育机构发展线上模式也是必要的选择。 托育服务的本质是一种机构教养模式,需要依托线下场景进行。对C端来说,托育的线上模式,指的是以直播、APP课程、网站等线上形式开展的早期教育模式。通过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的方式指导家长如何正确、高效地育儿。 对B端来说,线上服务增点是“续命”常见手法之一,通过线上产品实现营收,同时也加强了用户对品牌的信任度。其次,B端人才培训、产品售卖等也能有效帮助企业创收。 值得注意的是,新产品布局需要“快”,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把控好服务质量,开拓精准渠道,实现产品成本收入的盈亏自负,跑通良性变现闭环。 以爱尔福婴幼中心为例,为了让孩子在家期间同样能够得到科学的教育,总部以直播的形式每日授课,和家长面对面交流,指导幼儿教育中的每个细节;同时,开发了系统的线上APP课程,作为家长的带娃工具;最后,每日微信跟进,了解孩子的成长进度和家长带娃中遇到的难题。爱尔福婴幼中心对B端用户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直播支持和移动端的支持,同时以手机微信为辅。移动端可以帮助B端用户在日常中的管理和运营;直播课是专门在特殊时期开设的,指导B端用户如何应对当前的危机;微信是一种辅助方式,也是最常用到的沟通方式,将爱尔福婴幼中心总部和B端客户紧密相连。 托育机构的最终客户是0-4岁的婴幼儿,所提供的是孩子的贴身服务,因此,线下仍是主要运作模式。线上服务不分对C端还是B端,都可以起到教学、指导、辅助的作用。托育机构线下加线上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占有一席之地,线下线上相结合是必要的模式。

幼儿托育机构运营管理的关键难点解析

幼儿托育机构运营管理的关键难点解析 托育机构管理的最大难点之一是师资的薪酬绩效管理。而薪酬体系中绩效是最让管理者头疼的环节,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做了以后能不能体现公平与管理成效呢? 托育机构员工的绩效考评包括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业绩考评是对员工承担岗位工作的成果所进行的评定和估价;能力考评是依据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考评教师在岗位工作过程中显示和发挥出来的能力;态度考评的重点是考核教师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度,工作的努力程度,是否有干劲、有热情,是否忠于职守,是否能够团队合作等。绩效管理是一种连续性的管理过程,既是对教师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的评价,也是对教师潜质的考察,是对教师未来行为表现的一种预测。教师的绩效优劣具有多因性,受教师的工作动机、技能、环境和机会等主、客观因素影响,需要沿多个纬度去分析和考评。 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工作琐碎繁忙,我们常常容易忽略的是,托育教师的绩效是具有动态性的,即绩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变化。管理者切不可凭一时印象,以僵化的观点看待教师的绩效,应该全面的、发展的、多角度的考察教师的绩效,力戒片面和僵化,保证绩效考核的准确性与公正性。每个教师都希望自己的业绩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使自己的贡献得到认可,绩效考评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直接影响到考评的效果和教师的认可度。 依据各个岗位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绩效考核可以采取考评方式需要多角

度、多渠道地收集信息资料,以保证对托育教师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地判断: 1.上级考评。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对被考评者承担着直接的领导、管理与监督责任,对下属人员比较熟悉了解,而且在思想上也没有更多的顾忌,能较客观地进行考评,所以在绩效管理中,一般以上级主管的考评为主,可占60%。 2.同事考评。同事与被考评者共同处事,密切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比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更能清楚地了解被考评者,对其潜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了如指掌,但他们在参与考评时,常受人际关系状况的影响,所以在绩效管理中,同事考评一般控制在10%左右,不宜过大。 3.家长考评。家长对被考评教师的工作作风、行为方式、工作态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有独特的观察视角,但他们对被考评教师容易心存顾虑,致使考评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所以家长的评定结果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8%左右。 4.自我考评。被考评者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自我考评,能充分调动被考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那些以“实现自我”为目标的教师更显重要。但由于自我考评容易受到个人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其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5.幼儿考评。这个考评带有一些主观性,考评前需要考评者对教师和儿童

托育品牌运营思路

托育品牌运营 一、托育市场分析 1.从2019年开始国家开始出台针对0-3岁婴幼儿照护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以更好的规范行业发展,所以2019年也被称为托育行业的元年。 2.为鼓励生育,国家除了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标准外,还对托育服务进行支持,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在城市中形成一批示范性的婴幼儿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了中国托育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具体的内容延续了幼儿园管理整体的普惠思路,原则上以补充家庭照护不足为主要切入口,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的同时,提倡发挥互联网等手段,提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1.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和服务体系;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展开0-3岁服务; 4.满足人民群主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1.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2.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完 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4. 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 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发展目标 1.初步建立。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2.健全提升。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五、主要任务 1.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

托婴中心托育管理实施原则

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 一、本原則適用對象: (一)受僱於合法立案托嬰中心,且實際照顧未滿2歲幼兒者 (以下簡稱保母 人員) 。 (二)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含托兒所兼辦)(以下簡稱托嬰中心)。 二、保母人員照顧人力配置及資格條件: (一)照顧人力配置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辦理。 (二)資格條件如下: 1.積極資格: (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關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2)健康檢查證明合格。 2.消極資格: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起訴者。 (2)曾有性騷擾行為,經各地方政府性騷擾防治(或審議)委員會審議屬 實或經起訴者。 (3)為精神衛生法第29條第3項所限定之嚴重病人者。 (4)曾吸毒、暴力犯罪、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 關查證屬實者。 3.保母人員需提供本人之相關證明文件供地方政府查核,地方政府得視需 要,進一步逕向其他機關調閱相關資料。 4.山地、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招募保母人員有困難者,得專案報請地 方主管機關審查,並經內政部兒童局同意准予放寬人員資格。 三、保母人員應遵守事項: (一)接受各地方政府或其委託單位之訪視督導: 1.接受訪視輔導員進行環境設施及照護行為輔導等事項。 2.至少2年1次定期身體健康檢查。 3.參加研習訓練,每年至少20小時。 (二)應提供受託幼兒之照顧內容: 1.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 2.提供營養、衛生保健及安全之相關服務。 3.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遊戲學習活動。

4.記錄生活及成長過程。 5.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 6.其他有利於未滿2歲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 (三)遵守下列保母人員收托守則: 1.對幼兒具有耐心、愛心及同理心且具照顧服務之熱忱。 2.擬定托育服務計畫表,按時填寫托育紀錄表或製作幼兒成長日誌。 3.不得有虐待、疏忽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行為。 四、托嬰中心: (一)設置方式: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私 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服務內容: 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辦理保母人員之意外責任險、定期健康檢查及安排研習訓練。 3.配合辦理「全國保母資訊網」之建置,協助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及定期 報表彙報等相關事宜。 (三)督導管理原則: 1.實施內容: (1)各地方政府應對轄內托嬰中心辦理聯合稽查、訪視輔導、專業人員職前 及在職研習訓練、年度評鑑、獎勵表揚及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2)各地方政府應定期公告托嬰中心訪視輔導、聯合稽查及評鑑結果,查有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6條第3項規定者,依其情節輕重及影響程度 之不同通知改善期限,至遲不得超過1個月,托嬰中心應於通知送達後依規定期限改善完成,屆期不改善者,地方政府應予公告;並於公告1個月後撤銷其托育費用補助計畫之資格,撤銷期間為1個月以上1年以下。 (3)托嬰中心應配合地方政府之督導管理,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 礙或拒絕。 (4)托嬰中心經訪視輔導發現幼兒之主要照顧者及協助照顧者有資格不符或 不適任之情事,應即更換,並修正托育契約相關約定內容。 2.辦理方式: (1)前款實施內容應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辦理;惟其訪視輔導、專業人員職前

重磅!《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发布

重磅!《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发布 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 为便于各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将文件原文及一图读懂、动画解读和宣传海报对外公布。 文件原文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托育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

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设置要求 第四条托育机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五条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满足居民需求。 第六条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第七条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 第八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第九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 第十条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托育机构(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托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举办的面向单位职工适龄幼儿的免费福利性托育点,以下统称“托育机构”)管理,促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3岁以下托育机构的设立、运营、管理、监督等,适用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指的托育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以下尤其是2-3岁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的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机构。幼儿园托班和托儿所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服务宗旨) 托育机构应当坚持托育服务的公益性,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与特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四条(管理分工) 市政府制定托育服务规划,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标准、管理办法等,共同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建立市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商议解决本市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托幼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委。 区政府是落实托育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区域内托育服务工作规划,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和用地保障,指导街镇将公益性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托育机构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建立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商议解决本区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托育服务工作的综合监管。街镇协调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育儿服务指导站、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及时掌握区域内托育服务的发展情况,包括托育机构数量、服务质量、定价收费以及服务人群等。 教育部门牵头管理本市托育服务工作,牵头研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等,制定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和工作实施计划,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执行托幼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决策,对托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托育中心开办流程

托育中心开办流程 各地区对托育中心开办的流程要求不同。 例如上海 申办流程: 1、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实际条件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机构。 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区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符合运营要求的,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将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2、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 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制法人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教育行政部门。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获得信息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检查。 对符合要求的,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告知,要求举办者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3、举办免费福利性托育点的,举办者情况、卫生评价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场所情况等信息需在所在地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并在区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达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方可正式运营。 例如广州 申请筹设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章程、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管理人员与师资队伍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还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2019的幼教行业如何选择

盘点| 震荡之后,2019的幼教行业如何选择? 2018年底“1115”政策出台,幼儿园资产禁止上市,终结了幼儿园20年市场化的黄金时代。学前教育“普惠化”的发展方向明确,民办园转型成为必然。经历一年的摸索和调整,转为普惠园还是发展高端园、亦或转型为幼教服务商,早幼教机构逐渐找到自己的答案。 2019年也是托育元年。托育相关政策陆续出台,0-3岁托育被视为早幼教市场的下一个机遇。 托育伴随着“普惠”“规范”出生,一定不会是一门“挣快钱”的生意。重视并借力于政策,奠定规范化的发展基础,是早幼教机构应着重修炼的内功。 优质高端园供不应求,早教上下游业务受重视 201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规定截止2020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数据,2018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402.23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比重为73.07%。截止2019年末,已有1.7万所配套幼儿园完成阶段性整改,预计到2020年底,全国将新增普惠性学位400万个。 被普惠后,民办园盈利空间缩小,但加上政府补贴之后,一些园所的收益并不一定比原来差。 意见发布以后,各省市陆续出台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补贴政策。以北京市补贴政策为例:普惠幼儿园不分级,全部按每个学生每月1000元补助,每新增一个学位,幼儿园将收到1万元的一次性扩学位补助;此外,民办转普惠可获得生均3000元的转设奖励。 根据调研,普惠政策反而给这些园所带来了一次生源扩张的机遇,原本30人满班标准,在普惠之后可容纳40个孩子,30%的生源增加为园所带来增收,加上新增学位补贴,学费免税、教育用地租金优惠,以及取消外教、减少教师人力成本等,原来收费5000以上的幼儿园,像汇佳(集团化办学)在转为普惠之后,也能在过去一年中存活下来。 不过,这是因为北京民转普的补贴力度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在其他补贴标准较低的地区,普惠幼儿园的生存空间仍然比较受限。

中国托育机构备案企业超过5000家

中国托育机构备案企业超过5000家 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1月8号上线以来,截至10月26日,备案的企业已有5167家。这些企业都是明确有提供托育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托育服务发展论坛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在论坛上演讲时作出如上表示。 “2019年是托育服务的元年。”杨文庄说,2019年之前登记的企业数量增长平缓,但是2019年到2020年,企业的登记数、注册数明显增加,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采用补助的方式,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 据杨文庄介绍,2020年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覆盖27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带动了290多个城市参与其中,直接拉动新增托位预计10万个左右。但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落地时间估计会比较晚。 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将近5000万,目前能够提供为婴幼儿服务的社会照护机构很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杨文庄说,“十四五”时期,要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普惠服务为主,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在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城乡发展、普惠服务、税费支持、财税支持、人才供给等方面,要出台一系列政策。要增强家庭育儿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托育服务,要在社区建设更多适合0-3岁的幼儿园活动的场所,拓宽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据介绍,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已经批准了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我们特别希望适当延长产假,特别希望地方政府为爸爸提供一些参与育儿的机会,让夫妻共同休产假,这些方面也要作为考核目标。”他说。 此外,还要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杨文庄表示,一方面要推动学历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培训,还要建立完善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使在托育行业服务的人才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发展前景、提升空间。 杨文庄强调,还要加强综合监管,重点加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素质、运营制度等方面的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守住托育服务安全健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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