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的概念和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的概念和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的概念和特点!

按照设计提出的工程结构、数量、质量、进度及造价等要求修建水利工程的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技术与施工管理等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利工

程施工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施工特点水利工程施工与一般土木工程如道路、铁路、桥梁和房屋建筑等的施工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主要施工对象多为土方、石方、混凝土、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等项目;某些施工方法相同;某些施工机械可以通用;某些

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也可互为借鉴。

水利工程的施工也有其独自的特点:

①水利工程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采取专门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②水利工程对地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程又常处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和部位,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事后难以补救,需要采取专门的地基

处理措施。

③水利工程多在河道、湖泊、沿海及其他水域施工,需根据水流的自然条

件及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施工导流、截流及水下作业。

④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必要的施工强度,有的工程因受气候影响还需采取温度控制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水利工程施工,与社会和自然环境关系密切,因而实施工程的影响也较大,须要把握时机,合理安排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防洪、渡汛等问题,以策安全。

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

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 1、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行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与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诉讼主体、诉讼价值、诉讼构造、诉讼职能 4、刑事诉讼发展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诉讼模式及特点 5、刑事诉讼制度:回避制度、当事人制度、辩护制度、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立案管辖 6、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法定分类与学理分类 7、刑事程序:立案程序、立案监督;侦查的概念、各种侦查行为、五种强制措施(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概念、适用条件; 8、审查起诉、起诉的含义与条件、不起诉的种类,不起诉的救济方式,补充侦查; 9、审判程序——庭前审查起诉内容,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审理、简易程序、延期审理、反诉、撤诉; 10、法定期限:侦查、强制措施、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简易与普通程序的审限;审判公开、合议庭组成; 11、各种裁决; 12、上诉、抗诉、上诉不加刑;死刑复核程序概念、具体的复核程序; 13、二审程序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再审程序。 14、还需要掌握刑诉法典、高法和高检相应的司法解释、六部委解释。除了课堂上过的法条, 15、这几个条文大家也要注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七条等法律条文。 注意:特别程序不纳入的考试范围! 考试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概述——历史——基本原则——基础理论——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这四个阶段,其中审判涉及到简易与普通;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一审到二审到死刑复核到再审。

刑事诉讼法学重点概念

刑事诉讼法学重点概念 1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3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4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依其职权办案的人员以外,享受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而参加诉讼的人。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种。 5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参与人。6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据此,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不具法人资格的其他单位。 7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8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 9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刑事当事人。 10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 11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12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反驳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1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和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基本准则。 14立案管辖: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或案件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15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16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17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18专门管辖:全称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就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分工,所要解决的是哪些案件应由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 19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20证据力:又称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解决的是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的资格问题。 21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称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22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3自行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理由之一的有关人员自行主动地提出回避。 24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25指令回避:是指在应当回避理由的法定人员没有自行回避或被申请回避,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发现后,有权作出决定,指令相关人员回避。 26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 27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8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9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 朱玉鑫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朱玉鑫 发表时间:2017-12-18T10:56:39.5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作者:朱玉鑫[导读]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防洪防涝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净化水质,灌溉农田,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这样看来水利工程的建设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如今随着水利工程广泛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为施工管理不佳导致水利水利工程设施出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这严重影响到了水利工程的施工水平以及施 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合理的控制。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管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其施工管理水平对工程质量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也是影响人们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的关键性因素。因此需要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意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施工管理工作,以及质量管理与控制,施工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实际过程中结合自身丰富的专业经验及知识技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1水利工程的概括 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了更好的实现水资源的利用、水源的控制以及水资源的调配,这样的建设能起到防洪防涝的作用,在本质上可以减少灾情的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施工相关人员的基本素质不高,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以及没有对水利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等等问题,所以说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规划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水利工程进行统筹,尽量兼顾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在本质上实现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2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 2.1涉及范围大 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大范围广,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在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地对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区域进行考察,对区域涉及的水环境、气候变化、地形地貌以及工程所在地的企业、交通状况进行详细了解。根据对区域主体的调研数据,从区域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宏观要求合理化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使水利工程成为利国利民的伟大工程。 2.2涉及领域广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如物理学、工程力学、水文学、管理学等,因此施工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及综合性。在施工管理中需要对各个领域及各个学科等进行综合性的考虑,施工人员需要了解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例如生态环境、园林经济、气象条件等,才能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及管理质量。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地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才能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性与标准性。 2.3水利工程涉及的法律多 由于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性质比较特殊,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方面我国也颁布了许多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例如《水利法》,在这种法律的约束下能够保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合理性,保障工程建设的权益。所以说,水利工程的管理者要在管理过程中明确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按照法律法规中的各种要求及进行落实,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在施工中容易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环境因素、地质因素、人为因素等,且水利工程施工的周期长、施工量大,因此需要在水利工程施工前对地质环境及其他环境因素进行预测与勘探,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此外,施工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可抗因素,如泥石流、地震、滑坡、火山等自然灾害,也包括当地经济、工程资金及施工周期等人为因素的影响。 3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措施 3.1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首要的是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目前我国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或质量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因此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意识,从而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并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下去。其次,需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行为及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中都进行严格管理,避免有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从而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最后,还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使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从而使水利工程施工水平得到提高,施工单位还需要加强对专业技术性人才及管理型人才的培养,根据对工程的实际贡献率为依据,对专业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从而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更加专业化,才能对专业人才进行合理的分配,使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根本的保障。 3.2严格记录质量情况对水利工程进行控制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为了管理人员更好的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控制,需要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严谨的记录。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施工环节到下一个施工环节都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说为了保障施工从头至尾顺利的进行,就必须要对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记录,形成良好的质量控制。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相应的工程质量报告大会,并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情况分别进行汇报,便于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另外,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也要进行及时的记录,以便于及时的解决相关的问题。 3.3建立健全质量监理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监理水平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各个方面都产生影响,高水平的监理工作可以对工程质量、施工周期及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的现象。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有切实的质量监管制度作为根本保障,还要注意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使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除此之外,还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制度,对监理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群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进行融合,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 3.4严格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的质量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正确执行的法律。详细地说,刑事诉讼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本阶级的意志,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因此,刑事诉讼法是一种程序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它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权利,是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的有力武器。 纵观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各种模式的“混合体”。我国的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并于1980年实施,因而我国的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经过较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探索,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针,因而当时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体现了我国的根本社会制度——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基于当时的国家发展政策以及外交方针等原因,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苏联的影响,在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苏联模式”的存在,比如:我国当前检察机关的定位,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内容,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均是苏联检察制度影响下的产物。同时,在对案件的审理模式上,尽管我国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吸收了大陆法系的“审问式”模式,但是对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也进行了一定的借鉴。 第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上,以控制和惩罚犯罪及追求真实为目的。在我过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刑事诉讼法中明确里

浅谈水利工程技术的特点及主要施工方法 罗万才

浅谈水利工程技术的特点及主要施工方法罗万才 发表时间:2017-12-28T15:12:24.010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作者:罗万才[导读] 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楚雄州南华县五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云南省南华县 675203 (一)摘要: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水利工程技术具有诸多特点,需要充分考虑地质特征、气候变化、质量要求高、技术要求高等因素,在施工上多采用土方工程、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工程,混凝土坝工程和灌浆工程等方法。关键词:水利工程技术特点施工方法 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性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国家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对水利工程技术的特点进行研究,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将能够大幅度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效率和施工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一、水利工程技术的特点 不同于其他类别的建筑施工,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坝、堤、水闸、溢洪道、进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鱼道等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水利工程的技术具有自己的显著特点。根据这些特点,采用适宜的技术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将能够大大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一)工作条件复杂水利工程开展的工作条件与其他地面建筑相比较为复杂,尤其是人为无法把握的自然环境条件,不同自然条件下,施工的难度大不相同,需要采用的技术也各有千秋,需要考虑到工程将要承受的各种自然力量的作用。如地质特征对水利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施工具有重大的影响,如果工程所在地存在泥石流、滑坡等严重自然灾害隐患,土质问题容易造成地面沉陷、砂土液化等地表性质变化,都将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及质量。其次,工程所在地本身的水文特征也对施工提出了不同要求。水利工程地点一般都集中在江河湖泊地带,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区域的自然水文环境具有大相径庭的特点。但是对水利工程都存在水流影响,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因此,在施工开始之前,应首先考察当地水文资源特征,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的水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降低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再次,由于水利工程都是在露天条件下进行,气候变化也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一些强对流天气造成的暴风雨、冰雹、台风等恶劣天气,更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工程的损害,也应该在前期规划中加强抗风抗雨抗浸泡的施工技术设计。 (二)对环境影响大水利工程集供水、防洪、灌溉、发电等功能为一身,对经济发展作用巨大,但是同时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极大影响,如对工程所在水域以及周边地区的地质地貌、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形成了改变,还包括由于以上改变而造成的区域气候的变化。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两个方面,有利影响如可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洪涝灾害发生、优化当地水文环境等,不利影响如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由于水面积的变化导致的区域平均气温和降水规律的变化、水域改变造成的水质变化以及地貌改变等土地的变化。在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最大限度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三)工程质量要求高水利工程由于涉及水文地质多方面因素,并承担了蓄水、泄水、灌溉、发电等一系列任务,因此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尤其在工程建筑的稳定性、压力承受能力、抗冲击能力、防渗透能力等方面都有专门的规范要求,工程施工也有专业的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包括对工程质量、投资、工程进度、合同、勘察设计、组织协调、安全防控等多方面的质量要求。为保障项目质量,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工程各环节设计规范,并加强过程监控措施,严格规范工程验收,避免和杜绝出现工程安全隐患。 (四)工程影响较大水利工程规模普遍较大,因此工期长,施工范围大,施工技术复杂,综合性强,涉及国民经济多个其他部门,如电力、农林、环保等。在进行水利工程规划时,应系统进行分析,从全局出发,与相关部门协同商议,联合设计,综合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得到科学、合理、可行、经济的最优方案。其次,由于水利工程多在江河、湖泊和沿海等水域进行施工,需要根据工程要求进行截流、导流等作业,影响面较广[1]。 二、水利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二)土方工程土方工程是水利工程的基础,其质量严重影响着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对土方工程质量制定有严格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由于土方工程具有工序复杂、作业面窄、应用机械设备多、工种多等特点,因此,要求在进行水利建设的土方工程阶段,提前设计出施工规范和顺序,严格按照工序进行施工。进行施工设计时,应及时对地质地貌和水文特点进行勘察和密切关注,尤其应考虑到堤坝的沉降量,根据勘察结果决定土方工程采用的设施技术,以满足水利建设中土方工程的防渗透和稳定性要求。土方工程施工方法依据施工所在地的地质水文特点决定,主要包括干填碾压、水中填埋泥土以及定向爆破等。 (三)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工程粘土心墙坝是以具有较高透水性的砂砾建筑坝壳,在坝的剖面中心位置填充有防渗透性的粘性土,如粘土、沥青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以这些粘性土作为防渗设备。这种坝体与其他形式的坝体施工不同,剖面较小,因此工程量小,心墙体积占比不大,这样施工周期短,使整个工程受季节影响小。风化料是指填充心墙的筑坝材料,按照成分可以分为风化砾石、风化砂石、风化土等类别。使用风化料筑坝能够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当工程所在地也就是坝址周边存在大量的透水砂砾料和粘性土料时,且对地基勘测评估时沉陷量较大,则采用粘土心墙风化料坝比较适宜。风化料进行填筑时,可以前期进行崩解破碎措施,填筑于坝体浸润线以上,但是要注意崩解破碎过程中材料的损失;也可以通过压实风化料进行填筑,但是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风化料的颗粒大小,防止颗粒过大造成架空的现象出现。

水利工程施工课习题答案第一章教学提纲

课后习题1 1. 施工导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周密地分析研究水文、地形、地质、水文地质、枢纽布置及施工条件等基本资料,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选定导流标准,划分导流时段,确定导流设计流量;选择导流方案及导流建筑物的型式;确定导流建筑物的布置、构造及尺寸;拟定导流建筑物修建、拆除、堵塞的施工方法以及截断河床水流、拦洪度汛和基坑排水等措施。 2. 试述常用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使用条件? 答:A、分段围堰法导流:亦称分期围堰法,即用围堰将水工建筑物分段、分期维护起来进行施工的方法。 一般适用于:河床宽、流量大、工期较长的工程,尤其适用于通航河段和冰棱严重的河流。 (河床狭窄,基坑工作面不大,水深,流急,和由于覆盖层较深难于候筑纵向围堰实现分期导流的地方) B、全段围堰法导流:即在河床主体工程的上下游各建一道断流围堰,使水流经河床以外的临时或永久泄水道下泄。适用于导流流量小的情况。(流量很大的平原河道或沙谷较宽的山区河流上修建混凝土坝枢纽) (大湖泊出口修建闸坝,坡降很陡的山区河道) 3. 分段围堰法导流的分段和分期是何意义?其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段:即在空间上用围堰将永久建筑物分为若干段进行施工; 分期:即在时间上将导流分为若干时期。 主要依据: 4. 在分段围堰法导流中,确定纵向围堰的位置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1.充分利用河心洲、小岛等有利地地形;2.尽可能与导墙、隔墙等永久建筑物相结合;3.需要考虑施工通航、阀运、围堰和河床防冲等要求时,不能超过允许流速;4.各段主体工程的工程量、施工强度要比较均衡;5.便于布置后期导流泄水建筑物,不至于使后期围堰过高或截流落差过大。 5. 什么是导流标准?如何确定导流标准?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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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名词 1、刑事诉讼: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 2、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3、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模式,又称刑事诉讼结构或刑事诉讼构造, 是指控辩审三方主体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或者说,在刑事诉讼进行中,控辩审三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包括:1是职权主义模式2当事人主义3混合主义 4、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5、诉讼效率: ,6、审判组织,7、诉讼参与人,8、当事人,9、被告人,10、被害人,11、自诉人,12、管辖,13、立案管辖,14、审判管辖,15、级别管辖,16、地区管辖,17、回避,18、辩护,19、委托辩护,20、自行辩护,21、指定辩护,22、代理,23、证据,24、证明责任,25、拘传,26、取保候审,27、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8、拘留, 29、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羁押并予以审查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30、立案,31、侦查,32、搜查,33、鉴定,34、通缉,35、起诉,36、公诉,37、自诉,38、判决,39、裁定,40、执行。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2、弹劾式诉讼的特征 3、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 4、国民党政府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 5、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6、人民法院的职权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8.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9.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义务: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公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一、犯罪的属性: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1.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A.犯罪从根本上威胁着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统治。 B.刑法上的犯罪是随着阶级和法的出现而出现的。 作为刑罚规定的犯罪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它和法一样,产生于阶级,因而也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原始社会就没有与阶级社会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矛盾。例如,原始社会也有杀人、伤人现象,也有“同态复仇”的习俗来解决这些矛盾。但把杀人、伤人等行为用法律形式规定为犯罪,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当国家和法消亡以后,尽管与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现象仍然存在,但性质也与阶级社会的犯罪就不同了。 2.犯罪的社会性,表现为犯罪行为对社会各阶层利益以及人类共同利益的破坏或威胁。 二、犯罪概念的类型 如何给犯罪下一个科学的一般的定义,历来为刑法学者所关住。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一个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受着国家类型、犯罪文化传统、立法当时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刑法理论的影响。在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犯罪和刑罚,但从来没有规定犯罪的一般概念。他们假借神意宣传天罚,对某种行为的处罚是“替天行道”、“执行天罚”。 资产阶级刑法学家开始考虑犯罪的法律和伦理基础。在刑法理论上,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之分。 1.形式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是指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⑴认为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⑵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⑶是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的行为 ⑷是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这是刑事古典学派提出来的,他们认为,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形式意义定义的典型是法国1810年的刑法典。该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罪所处罚之犯罪,称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处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处罚之犯罪,称重罪”。形式意义的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两个外部特征: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 2.实质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是指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要揭示犯罪的本质所在,即说明犯罪行为之所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根据和理由。 它是由刑事实证学派提出来的,他们从犯罪的社会属性和伦理属性分析犯罪,认为“犯

刑事诉讼法重点知识(期末复习)陈光中第六版

第一编 第一章 一、刑事诉讼的特征: 1.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活动,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具有特定的任务,即通过刑事诉讼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惩罚犯罪人,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利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尤其是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诉讼主体. 4.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进行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p8~9) 三、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简答题】法条(3)+主要内容 第4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290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原则 第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贯彻实行本原则的意义: 1.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等于抓住了刑事诉讼的关键问题,为 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创造了最根本的条件. 2.坚持这个原则,就可以杜绝”枉”、”纵”现象的发生,提高司法机关办理形 式案件的质量. 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协调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原则 六、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二)对法院的审判实行监督. (三)对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称谓:

水利工程施工:多项选择题

五、多项选择题 1. 与导流时段划分有关的主要因素是(ABCD )。A、河道水文特性;B.枢纽类型;C、导流方式;D、施工总进度与工期。 2. 浆砌石坝胶结材料有:( ABCD ) A、小石子砂浆B、混合砂浆C、细石混凝土D、水泥砂浆 3. 锚杆的支护作用有(ABC ) A、悬吊作用B、组合岩梁C、承载岩拱 4. 混凝土垂直运输设备有:(ACD)A、缆机C、门、塔机 D、履带式起重机 5. 地基处理的方法主要有(ABCD ) A开挖回填B桩基C预应力锚固D灌浆 6. 工程施工总工期是由下述几个施工阶段之和组成:(BCD)。B、工程准备C、主体工程施工D、工程完建期 7. 全面质量管理包括的基本观点是:(ABCD)。A、全面对待质量 B、为用户服务 C、以预防为主 D、全面管理 E、重点管理 8. 制定渡槽吊装方案时应(ABCD ) A、渡槽型式、尺寸和重量等 B、吊装设备能力 C、施工现场自然条件 D、施工人员的施工水平 9. 导流方式分类是依据(AB)。A. 围堰拦断主河床的方式;B. 泄水建筑物类型; 10. 选择压实机械的主要原则:(ABD) A、尽量采用现有的压实设备;B、根据压实材料的性质选择;D、施工场面小时,应选用小型夯实机具。 11. 混凝土生产的主要程序有:(ABC )A 储料B 供料C 配料和拌和 12 管道沟槽断面尺寸主要取决于:( ABC ) A、管道直径B、土壤性质C、沟槽深度 13. 地基锚固按结构型式分:ACD) 。A预应力锚索锚固C锚洞锚固D锚桩锚固 14. 施工企业的计划管理,按计划管理期限不同分为:(BCE)B、长期计划C、中期计划E、短期计划 15. 按照规范(SDJ-207-82)规定凡工程所在地区,气温处于下述规定范围,即进入低温季节施工时间:(AC)A 寒冷地区的日平均气温,稳定在5℃以下或最低气温稳定在-3℃以下时,C 温和地区的日平均气温稳定在3℃以下时 16. 施工管理是综合性管理,其特点是:(ABD)A、和各项工作都发生直接的关系B、渗透到各项工作的全部过程之中D、需要全体人员参加 1.全段围堰法导流又称为(A、C)。A.河床外导流 C.一次拦断法 2.土方开挖机械有(BCD)。B.单斗式、多斗式C.推土机、产运机、装载机 D.水枪、吸泥船 3.工程中采用的基本爆破方法有(ABC )。A.浅孔爆破 B.深孔爆破C.峒石爆破 4. 混凝土生产的主要程序有(ACD )。A.储料C.配料和拌和 D.运输 5.岩基灌浆按目的分类可分为(BCD)。B.固结 灌浆C.帷幕灌浆 D.接触灌浆 1.关于土石坝料场时间规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E) 。A.上坝强度高时用近料场,低时用较远的料场B.近料和上游易淹的料场应先用E.含水量低的料场雨季用 2.挖掘停机地面以下深处和进行水下开挖的单斗式挖掘机有(AD)。 A.索铲D.抓铲 3.反向铲挖掘机的特点是( AC )。A.土斗向内C.向下挖掘 D.向上挖掘E.直上直下 4.压实机械分为(ACD )几种。A.静压碾压B.羊脚碾C.振动碾压D.夯击E.气胎碾 5.下列适用于粘性土的压实机械有(ABD)。A.羊脚碾B.气胎碾C.振动碾D.夯板E 压路机 6.碾压土石坝的施工作业包括(ABCD)。A.准备作业B. 基本作业C 辅助作业D.附加作业 E. 验收作业 7.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及土石料性质的不同,坝面作业可分为(BCE )几个主要工序。 A. 覆盖层清除 B. 铺料 C. 整平 D. 质检 E. 压实 8.土石坝施工中,铺料与整平时应注意( ABE)。A.铺料宜平行坝轴线进行,铺土厚度要匀 B.进入防渗体内铺料,自卸汽车卸料宜用进占法倒退铺土 C.粘性土料含水量偏低,主要应在坝面加水 D.非粘性土料含水量偏低,主要应在料场加水 E.铺填中不应使坝面起伏不平,避免降雨积水。 9.选择压实机械的原则是(BCDE)。A.施工队伍有足够数量的设备B. 能够满足设计压实标准 C.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D.与压实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相适应 E.设备类型、规格与工作面的大小、压实部位相适应 10.碾压机械的开行方式通常有(BC)。A.环行路线B. 进退错距法C. 圈转套压法D. 8字形路线法E. 大环行路线法 11.圈转套压法的特点是(BCDE)。B. 适合于多碾滚组合碾压C. 生产效率较高D. 转弯套压交接处重压过多,易于超压 E. 当转弯半径小时,质量难以保证 12.土石坝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CD )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C. 料场 D. 坝面 13.料场规划中的基本内容是(ACDE )。A.空间规划C.时间规划D.时间限制E.料场质与量的规划 14.料场规划的基本要求是(ABC)。A.料场规划应考虑充分利用永久和临时建筑物基础开挖的碴料B.料场规划应对主要料场和备用料场分别加以考虑C.在规划料场实际可开采总量时,应考虑料场查勘的精度、料场天然重度与坝体压实重度的差异,以及开挖运输、坝面清理、返工削坡等损失 15.根据挖掘机械按构造和工作特点可分为(AB )。A.循环单斗式B.连续多斗式 16.在挖运组合机械中,铲运机的优点有(ABDE)。A.自行式结构轻便B.行驶速度高D.可带较大的铲斗E.多用低压轮胎,越野性好 17.根据施工方法的不同,土石坝可分为(ACDE )类型。A.干填碾压式C.水中填土D.水力冲填E.定向爆破修筑 18.不同的压实机械设备产生的压实作用外力不同。因此,进行碾压施工要对压实机械进行选择,选择压实机械的原则是(ABCD)。A.可能取得的设备类型B.能够满足设计压实标准C.与压实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相适应D.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完整版)《水利工程施工》试题及答案

水利五13级《水利工程施工》期末考试试题 姓名--------------学号-----------成绩---------——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经常性排水排水量估算中可以忽略的因素有( )。 A.基坑积水 B.围堰与基坑渗水 C.降水 D.岩基冲洗及混凝土养护用废水 2.土石坝综合机械化施工龙头机械一般指( )。 A.坝面作业机械 B.削坡机械 C.运输机械 D.挖掘机械 3.岩基灌浆钻孔冲洗的目的是( )。 A.浸润孔壁 B.冲洗孔壁测定灌浆参数 C.将残存在孔内、孔壁的岩粉碎屑冲到孔内 D.将残存在孔内、孔壁的岩粉碎屑冲到孔外并将岩层裂缝中冲填物冲洗干净4.以下机械属于多斗式挖掘机的是( )。. A.反向铲 B.铲运机 C.推土机 D.斗轮式挖掘机 5.以下地基锚固与结构型式无关的是( )。 A.预应力锚索锚固 B.集中系统锚固 C.锚洞锚固 D.锚桩锚固 6.岸边开挖顺序一般是( )。 A.自上而下 B.自下而上 C.上、下同时 D.任意 7.以下原则中哪一个属于土石坝料场规划中的时间规划( )。 A.易淹没料场先用 B.高料低用 C.充分利用两岸供料 D.低料高用 8.不属于砂砾石地基钻孔灌浆方法有( )。 A.固结灌浆 B.打管法 C.循环钻灌法 D.预埋花管法 9.网络计划图中与基本要素无关的因素是( )。 A.项目 B.主要矛盾线 C.事件 D.路线 10.骨料筛分中的超径是指( )。 A.筛子网眼直径超过原有直径 B.骨料长宽比过大 C.上一级粒径大的骨料进入下一级粒径小骨料之中 D.低一级骨料进入高一级骨料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关键线路法网络图具有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工作、事件和线路。( ) 2.水利水电工程概算一般采用工程量乘单价。( ) 3.工程概算文件,均由规定的表格与文字组成。( ) 4.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 5.在非关键线路上的时差等于零。( ) 6.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依据仅包含概算单价和概算指标。( ) 7.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2、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3、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4、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5、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6、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7、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8、逮捕: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重的一种。 9、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10、审查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11、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12、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特殊原则。 1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1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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