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企业资质最新标准

2016建筑企业资质最新标准
2016建筑企业资质最新标准

目录

目录 (1)

则 (1)

一、总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8.4承包工程范围 (50)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2001]82号 (1)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

材料标准化管理制度文档

材料标准化管理制度 主要有以下七大部分组成: 一、仓库管理制度 二、材料计划管理规定 三、材料采购员“三要、三不准、四勤、三深入”守则 四、现场材料管理细则 五、材料计量管理规定 六、物资统计、料帐工作制度 七、材料管理标准更改履历表 一、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工作是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它对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合理使用,包装品回收,废旧材料利用起着重要作用,它直接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了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仓库设置实行分公司(或项目部)、现场分级设库。 2.库容要求 2.1 布局合理、整齐有序、定量放码、标签齐全,实现标准化图表化。 2.2 划区分类、新旧分开、做到物资、货架、库房、库区干净整洁。 3.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 3.1 验收 3.1.1 验收工作要严格。凡进库物资,仓库管理员必须按入库单、验收单等凭证上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严格认真地按照新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复验规定逐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经办人联系。做到“三不收”,即凭证、手续不齐不收,规格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 3.1.2 验收工作要及时。对量小、体轻或贵重物资必须当场验收,对量大、体重物资要在2~3 天内办完验收工作。 3.1.3 验收程序要规范。物资入库单、验收单等凭证应由经办人填写,经仓库保管员验收无误签名或盖章后,作为财务报销和仓库入帐凭证。 3.2 保管

3.2.1 物资进库后,应根据物资不同性能要求,采取相应保管方法,进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仓库储存能力,提高仓库利用率,库存物资要分门别类,按规格顺序排列。上轻下重,五、十成行,五、五成方(堆),标签齐全,做到库存、架、层、位“四定位”。 3.2.2 库存物资必须在标签上明码物资出厂日期和进库日期。严格控制物资“时效”。精密或贵重物资应设专库或专柜加锁保管。剧毒品要双人收发保管加双锁,危险品(包括汽、柴油库)应按规定贮存、保管。室外堆放物资必须做到上遮下垫,通风排水,定期翻仓,以防霉烂、锈蚀、变质。 3.2.3 要经常定期检查,盘点库存物资,对贵重物资要经常查点,一般物资做到月抽检、季盘点,发现盈亏要查明原因,办好手续,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3 发放 3.3.1 物资发放必须凭公司统一规定的有效凭证上所列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发料。对无效或非正式凭证,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料,发放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出、专料专用”的原则。 3.3.2 公司内部调拨或对外销售均凭调拨单发料,五金材料由木工班组长开出计划单,经分公司或项目部预算员复核后,仓库点数发给木工班组。超计划用料须说明理由,经单位领导批准追领。遗失或主观原因造成损坏要照价赔偿。其他工程用料凭施工员签发的领料单发料,严禁无单发料。 3.3.3 劳保用品要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擅自增发或提前发放. 4.仓库消防保卫 4.1 严禁火种入库。凡进入库房或堆场,不准吸烟,凡库内及堆场旁,不准明火,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更换。 4.2 做好物资的防潮、防尘、防锈、防盗工作,做到无变质、无丢失、无帐外物、无安全事故。 4.3 非仓库保管员不得擅自进入库内。 4.4 物资出库凭出门证放行。 5 物资帐、卡、报表 5.1 仓库要按材料类别建立台帐和明细帐。凭材料入库单、验收单、移转单、退料单等有效凭证,登记收入帐。凭材料调拨单、销售单、领料小票等有效凭证登记出帐。凡属退库余料,凭内部材料移转单在调出栏用红字冲回。做到帐册整洁、书写规范、内容完

2015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3)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7)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4)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3)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9)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3)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2019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9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一、总则 (1)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 1.1 一级资质标准 (3) 1.2 二级资质标准 (4) 1.3 三级资质标准 (5) 1.4 承包工程范围 (5)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2.1 一级资质标准 (6) 2.2 二级资质标准 (7) 2.3 三级资质标准 (8) 2.4 承包工程范围 (9)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 3.1 一级资质标准 (9) 3.2 二级资质标准 (10) 3.3 三级资质标准 (11) 3.4 承包工程范围 (11)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1 一级资质标准 (12) 4.2 二级资质标准 (13) 4.3 三级资质标准 (14) 4.4 承包工程范围 (15)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1 一级资质标准 (16) 5.2 二级资质标准 (16) 5.3 三级资质标准 (17) 5.4 承包工程范围 (18)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1 一级资质标准 (19) 6.2 二级资质标准 (19) 6.3 三级资质标准 (20) 6.4 承包工程范围 (20)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 7.1 一级资质标准 (21) 7.2 二级资质标准 (22) 7.3 三级资质标准 (22) 7.4 承包工程范围 (23)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 8.1 一级资质标准 (24) 8.2 二级资质标准 (25)

建筑公司资质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16)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16)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区医院感染的管理要求、布局与设施、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职业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病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医院其他部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2004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病区ward area 由一个护士站统一管理的多个病室(房)组成的住院临床医疗区域,与佳院部公用区域或公用通道由门分隔。一般包括病室(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医务人员值班室、治疗室、污物间等。 3.2 病室(房)inpatient room 病区内住院患者接受医学观察、诊疗、睡眠、休息和就餐的房间,一般配备床单元、隔离帘、座椅、呼叫系统、氧源、负压吸引系统、手卫生设施、卫生间、非医疗废物桶等。 3.3 床单元bed unit 病室(房)内为每位住院患者配备的基本服务设施,一般包括病床及其床上用品、床头柜、床边治疗带等。 4 管理要求 4.1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4.1.1 要求 应建立职责明确的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小组人员职责明确,并落实。 4.1.2 人员构成 4.1.2.1 病区负责人为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 4.1.2.2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 4.1.2.3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宜为病区内相对固定人员,医师宜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4.1.3 职责 4.1.3.1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3.2 根据本病区主要医院感染特点,如医院感染的主要部位、主要病原体、主要侵袭性操作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流程,并组织落实。 4.1.3.3 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本病区的医院感染监测,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并应定期对医院感染监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原材料管理制度

QB 中铁十一局株桥南山口制梁场企业标准 QG/QZ02.01-2002 原材料管理制度 编制:程海波 审核:罗勇 批准:文智勇 受控标识: 发放编号:

2002-08-08发布2002-08-10实施中铁十一局株桥南山口制梁场发布 原材料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桥梁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入库登记、库内保管、出库发放等主要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梁场生产所需的水泥、砂、石、外加剂、钢绞线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2、原材料的采购 2.1 原材料的采购质量要求 桥梁生产用原材料包括钢绞线、水泥、河砂、碎石、外加剂等,它们的材料、规格型号、等级采用标准,适用范围等由技术部门提供,物资部门应密切配合,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时妥善控制货源,正确选择物资品种,保证进厂的各种原材料符合产品设计规定要求。 2.2 供货单位的选择 对于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物资部门和技术部门必须对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按照择优、选点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物资部门按技术部门提出的原材料标准,向供货单位说明对

其产品材质、规格、等级、检查规程等方面的要求,并组织技术和物资部门对供方进行考察,从企业现状、技术水平、质量方针和目标、现场控制、质量检查、质量管理、质量历史几方面做出全方位调查、对比、认定,从而筛选出原材料供货单位。物资部门不得随意进料。 2.3.签订供货合同 为准确划清采购过程中履约双方各自的责任,保证原材料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投入生产使用,在供货单位全面理解采购物资质量要求之后,双方需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明确注明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等主要内容,同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质量争端的处理依据等作出规定。 2.4 进货 2.4.1 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验证和控制采购质量的重要措施。物资部门应会同技术部门,参照《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对各项原材料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数量复核、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投入生产使用。 2.4.2 供货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包括产品批号、采用标准等内容的材质报告单或合格证,物资仓库应妥为保存,便于对照验收和查阅。 2.4.3 检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及质量认定,及时提报试验报告单,以便仓库对原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老资质区别)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再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号)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一级资质标准.................................................. 1.2二级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4承包工程范围..................................................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一级资质标准................................................ 2.2二级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4承包工程范围................................................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一级资质标准................................................ 3.2二级资质标准................................................ 3.3三级资质标准................................................ 3.4承包工程范围................................................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一级资质标准................................................ 4.2二级资质标准................................................ 4.3三级资质标准................................................ 4.4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一级资质标准................................................ 5.2二级资质标准................................................ 5.3三级资质标准................................................ 5.4承包工程范围................................................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一级资质标准................................................

4、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gment systems 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ISO9001:2015的特别要求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ISO9001:2015 for automotive production And relevant service part organizations 国际汽车工业组发布

1、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与适用的 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及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本技术规范与ISO9001:2015相结合,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的 设计和开发、生产;相关时,也适用于安装和服务。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组织进行顾客规定的生产件和/或维修件的制造现场。  支持职能,无论其在现场或在外部(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和配送中心),由于它们对现场起支持性作用而构成现场审核的一部分,但不能单独获得本标准的认证。  本技术规范可适用于整个汽车供应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ISO9000:2015中的术语和定义。  3.1汽车行业的属于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ISO9000:2015和以下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3.1.1控制计划control plan 对控制产品所要求的系统和过程的形成文件的描述  3.1.2有设计责任的组织design responsible organization 有权建立新的产品规范,或对现有的产品规范进行更改的组织。

2020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目录 目录 (1) 则 (1) 一、总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8.4承包工程范围 (50)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总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13个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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