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习题

商品检验习题
商品检验习题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习题

一、选择题:

1、下列中属于法定检验商品的是()

A列入《种类表》中的商品

B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C各地商检机构自行规定的进出口商品

D、A和B

2、原产地检验证书的作用是()

A进口方可据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待遇

B使进口方掌握其真实的生产厂家

C可使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的进口方,据以享受进口免税或低进口关税的待遇

3、委托检验是指()

A商检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出口生产厂家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B接受外国有关机构的委托进行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认证

CA和B

4、在进出口合同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最为重要。在我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

A在出口国检验B在进口国检验C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5、买方复验的期限就是()

A质量保证期限B索赔期限C退货期限

6、在国际贸易中,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损方依法解除合同后()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A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B是否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C要视损失金额大小而定

7、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田纳西州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美方未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

A视构成不可抗力,予以免责、并解除合同

B视未构成不可抗力,坚持美方应按合同规交货

C视构成不可抗力,但不要求损害赔偿,亦解除合同,而要求推迟到下年度交货8、

8.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必要依据()

A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

B仲裁协议只能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C仲裁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也可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9、在同外商商订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关于仲裁点有下列各种不同的规定,在其他各种交易条件不变的情下,其中对我最有利的一种是。()

A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B在被告国仲裁C在我国仲裁D在对方国家仲裁10、仲裁费用一般规定由()

A胜诉方负担B败诉方负担C双方各半负担

11.买方对商品的复验期限,实际上是:()

A.索赔期限

B.接受货物的期限

C.决定再次成交的依据

12.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

A.在出口国检验

B.在进口国检验

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13.某国外进口商在广交会订购我出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的一般条款中有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后由于国外市场价格下跌,该商借口部分商品品质较差,

拒绝收货,意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相讹诈,以达到降价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按下列办法之一答复:

A.因订有仲裁条款,应按条款规定仲裁解决

B.因在中国签约,故应向中国法院起诉

C.建议通过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法院处理

1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败诉方不肯自愿执行裁决,

那么仲裁员: ()

A,可以强制当事人执行

B,并无强制当事人执行裁决的权力

C,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判决

15.若使买方在目的港对所收货物无权提出异议,商品检验:()

A.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准

B.以到岸品质,到岸重量为准

C.以离岸品质,到岸数量为准

D.以到岸品质,离岸数量为准

16.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责任与义务的纠纷是:()

A.争议

B.违约

C.索赔

D.理赔

17.合同和法律的规定,是索赔时的:()

A.事实依据

B.法律依据

C.违约证据

D.违约事实

1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

A.半年内

B.1年内

C.1年半内

D.2年内

19.按一般惯例,合同的罚金数额不宜超过货物总金额的()

A.3%

B.4%

C.5%

D.5.5%

20.不可抗力免除了遭受事故的一方当事人:()

A.履行合同的责任

B.对损害赔偿的责任

C.交付货物的责任

D.支付货款的责任

21.在合同中一一列明不可抗力事故范围,这是:()

A.综合式规定

B.列举式规定

C.概括式规定

D.分类式规定

22.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对于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多采用()

A.概括式规定

B.列举式规定

C.综合式规定

D.分类式规定

23.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

A.维护卖方权益的条款

B.维护买方权益的条款

C.免责条款

D.无法免责的条款

24.在我国,出具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证明的是()

A.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B.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海关

D.商检局

25.以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必要条件是:()

A.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

B.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合同

C.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意向书

D.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交易协议

26.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

A.官方性常设机构

B.民间性常设机构

C.官方性临时机构

D.民间性临时机构

27.多数国家都认定仲裁裁决是:()

A.终局的

B.可更改的

C.无约束力的

D.不确定的

28.仲裁条款中一般规定仲裁费的承担者是()

A.败诉方

B.胜诉方

C.仲裁方

D. 提起仲裁方

三、判断题:

()1、凡是出口商品,必须通过商检构检验才能出口。

()2、任何商品的商检证书,必须由商检局出具,才能作为议付的凭证之一。

()3、目前我国对外贸易鉴定业务统一由我国商检机构或商检公司办理,不准外国商检机构在我国设立机构和办理鉴定业务,;

()4、在进出口业务中,进口人收货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供货方索赔。

()7、申请国际仲裁双方当事人应事先订有仲裁伺议,而向法院诉讼,无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8、仲裁是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最有效、最好的解决方式。

()9、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败诉方不肯自愿执行裁决,则仲裁员可以强制其执行。

()10、我与外商签订一笔进口合同,不久该商品价格猛涨,外商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电传要求解除合同,我方只好同意。

()11、我从西欧某商进当地通常可以买到的某化产品,在约定的交货期前,该商所属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之一因爆炸被毁,该商要求援引不可抗力免责条款解除

交货责任任。对此,我方应予同意。

()12、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遭遇事故方只有征得对方同意才能不执行合

同。()13、有关当事人一旦接到不可抗力事故的通知后无论同意与否,应及时给对方答复。

三、案例分析

1、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但货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请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书?为什么?

2、某年我从英国进口一批货物,价格条件为FOB伦敦,后回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不能通航,我所派船只只好绕道好望角,以致不能如期到港接货,当时又值英镑贬值,于是英商以我船误期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对此问题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3、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

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4、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 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

销合同,买方不同意。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

5、某公司以CFR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定货到达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述小五金工具有70%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6、国内某研究所与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九月份交货,但到了九月一十五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一十五天生效。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7、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0000吨,交货期为8月份,然而4月份阿根廷原定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应如何对待?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监管有效、诚信有序的检验鉴定行业秩序,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一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授权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五条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检验鉴定业务。未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不得从事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知悉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接受检验鉴定机构的服务对象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检验鉴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属实的,依法处理。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对外公布许可检验鉴定机构名录、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违法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信箱。 第二章日常检查 第九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查工作,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授权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条日常检查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验 鉴定业务及与检验鉴定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其形式主要包括例行检查和现场跟踪检查。 检验鉴定机构注册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例行检查,检验鉴定业务活动发生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现场跟踪检查。 例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现场跟踪检查可根据检验检疫机构以往对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的情况和检验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对举报、投诉或者其它途径发现检验鉴定机构有涉嫌违法违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基础知识50要点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1988年,我国原商检部门最早将这一编码制度应用于原产地证的签发管理中。我国海关 已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制》 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的责 任 4.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 输,同样适用陆运空运等多联方式 5.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1991年起采用现代米制。 6.条形码是快速、准确的进行商品信息交流和物流控制的现代化手段。目前,条形码被世 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 7.商品的品质是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官形态的综合,是反映商品满足使用者明确和隐含需 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8.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的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9.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行为,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10.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 实现。《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项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1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 的安全,有意地、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的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13.代为求偿权,又称“利益转让”活简称“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立法共同承担的一项 债权转移制度。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14.《检验证书》,适用于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入境货物和报检人要求或交接。结汇。结算 需要的入境货物。 15.销售服务过程包括进货验收、入库存放、提货搬运、商品陈列、装配调试、包装服务、 维修退货等内容。这一过程中工作质量最终影响商品非自身质量的优略。因此,商品良好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质量已被视为商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16.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签署的运输契约,

产品检验

第3 章产品检验 第1 节一般规定 3.1.1 一般要求 产品检验是船舶检验的一部分,包括入级产品检验、受权法定产品检验,以及受托的其他产品检验。通过产品检验,以确认其产品分别符合入级规范或法定或委托方的要求。 拟用于入级船舶的产品,其检验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篇章与CCS 《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 对于规范规定的产品,可以接受相应标准作为替代。但在任何情况下,设备、部件和系统应经过设计评估、制造中检验、测试和功能试验,以确认其不低于规范规定的有效性。 本规范涉及的产品,如未规定具体技术要求时,可接受按制造厂确定的适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对此类产品的检验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产品图纸资料; (2)船上使用条件; (3)材料与焊接要求; (4)检验与试验项目。 3.1.2 定义 本规范有关产品检验所涉及的名词术语如下:

(1)产品检验: 系指通过设计评估、对最终产品和/ 或其制造过程中检查和试验,对产品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过程。 (2)设计认可:系指CCS 准予设计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于规定用途的认定过程,一般包括图纸审查和原形/ 型式试验(如适用时)。 (3)型式认可:系指CCS 通过产品的设计认可和制造管理体系审核,以确认申请认可的制造厂具备持续生产符合CCS 规范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根据产品制造管理体系的证实程度,为型式认可A 和B 两级,其中申请型式认可B 的制造厂应具有申请认可产品的生产和测试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申请型式认可A的制造厂除具备型式认可B 的条件外,还应建立并保持一个至少符合ISO9000 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其产品的质量保持持续稳定。 (4)工厂认可:系指CCS 通过制造厂的资料审查、认可试验和产品制造过程的审核,对产品制造厂的产品生产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 (5)型式试验:系指按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样品(9),包括其材料和部件所进行的试验,以确认其符合指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型式试验可以采用破坏性试验。(6)原型试验;系指为评价产品的设计,对本条(7)产品原型包括其材料和部件所进行的试验和测试。原型试验可以采用破坏性试验。 (7)原型:系指为评价设计的符合性而按设计制造的模型产品。 (8)样品:系指用于试验/ 检验的代表性的产品。样品的选取能在特性、特征、制造质量上代表

最新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试题汇总

2010年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试题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CFR和FOB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由卖方负责租船并支付运费 B CIF和FOB CFR一样,都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这种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C FOB和CFR CIF都仅适用于海运 D FCA和CPT CIP适用于多种方式,包括多联运输. 2下列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既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B 国际惯例也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遵守的规范,但它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当事人承认或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交易,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才对当时人有约束力.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互为有偿的 D 我国规定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必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通常出现在轻工业产品、仪表仪器、成套设备等交易中的品质表示方式是 A凭说明书买卖 B 凭规格买卖 C 凭产地名称买卖 D 凭等级买卖 4 海关征税通常是按照商品的----------来征收 A毛重 B净重 C理论重量 D法定重量 5盎司和蒲式耳分别属于------单位 A 重量长度 B 重量容积 C 长度容积 D 容积长度 6商品外包装上印刷的小心轻放、防止潮湿等标志属于-----

A 运输标志 B 指示性标志 C 警告性标志 D口麦头 7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佣金是卖方或者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 B佣金分为暗佣、明佣、双头佣等形式 C折扣是在远接个基础上给予买方的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一般用文字说明 D许多国家对用尽和折扣都要征税 8下列运输单据属于物权凭证的是 A海运提单 B航空提单 C海运单 D 邮包收据 9下列关于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两者造成损失的原因相同 B两者都属于全部损失 C共同海损是为接触或者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人为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 D单独海损既包括货物的损失,也包括费用损失 10 下列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是在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 B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 C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的 D 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尤其是买方,因为国际贸易实务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大都是买方

商品检验的检测方法

商品检验的检测方法 抽样检验的类型 抽样方法大体上可分百分比递减法和计数抽样法两类。百分比递减法是历来各国较普遍采用的抽样方法,它是按统一规定的一定百分比例进行开件,平均普遍地抽取样品,批量大的按规则减低百分比例。 60年代,国际上逐步推广采用数理统计学和概率论为理论基础的计数抽样法,我国 从1992年开始,对部分商品采用计数抽样法,并且不断地扩大其应用范围。出口商品的 抽样方法,外贸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 抽样检验的方法 目前广泛采用随机抽样,即整批商品中的每一件商品都有同等被抽取的机会,抽样者按照随机的原则、完全偶然的方法去抽取样品,比较客观,适用于各种商品的抽样,常用的拣样方法有以下几种:简单随机拣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多段随机拣样法、系统随机拣样法 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 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很多,通常分为感官检验、理化检验、生物学检验法等几个方面: (一)感官检验法 它是借助人的感觉器官的功能和实践经验来检测评价商品质量的一种方法。也就是利用人的眼、鼻、舌、耳、手等感觉器官作为检验器具,结合平时积累的实践经验对商品外形结构、外观疵点、色泽、声音、气味、滋味、弹性、硬度、光滑度、包装和装潢等的质量情况,并对商品的种类品种、规格、性能等进行识别。主要有:视觉检验、听觉检验、味觉检验、嗅觉检验、触觉检验。 感官检验法在商品检验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并且任何商品对消费者来说总是先用感觉器官来进行评价质量的,所以感官检验十分重要。感官检验法的特点: (1)方法简单,快速易行。 (2)不需复杂、特殊的仪器设备和试剂或特定场所,不受条件限制。 (3)一般不易损坏商品。 (4)成本较低。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基础知识部分) (2010-05-14 23:07:43) 第一部分:判断题,每题0.5分(请用“T”表示正确,“F”表示错误) 1)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 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 3) 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4) 在国际贸易术语当中,FOB,CI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和CIF 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5) 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作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米制。 6) 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合资性质。 8) 《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 9) 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 10) 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11) 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统一编号。 12) 一船玉米,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13) 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 14)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 15) 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16) 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17)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 18)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 19) 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 20) 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是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的基本法,它源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同时又服务于进出口商品检验。 22) 《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23)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其性质是商业性委托检验。 24) 进口商品装运前经检验可以替代按照规定对商品进口后进行的最终检验和验收。 25)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产地与出境口岸不一致时,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 26)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和仲裁三种。 28) 所谓共同海损就是共同遭受的财产损失。 29)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30) 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3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进出口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产品检验规程

产品检验规程一、目的和范围1、为了验证各部分构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构件转入下一制作工序,确保不合格构件不转序、不出厂,以维护本厂质量信誉; 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最终检验活动。二、职责1、归口管理部门:质检部 2、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各构件各工序检验所需的标准、图样、工艺文件及检验技术文件等; 3、供销科参与不合格构件的处置及与设计图纸有变更的工程的处置; 4、车间负责产品自检;质检部作自检记录并存档,妥善保管。三、内容1、检验由经过培训、考核并授权的质检人员进行; 2、质检科负责策划本厂各工序的检验活动,指定检验计划和检验规程,并按此验证质量,确保不合格构件不转序、不入库、不出厂; 3、对分承包方所制作的铁塔,按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证; 4、根据本厂实际情况确定验证方式; 5、各工序检验由质检部专人负责,做到每一工序检验无遗漏,经检不合格的构件通报技术部,能够重新

整改的,整改后进行复检,对不能整改的构件做废料处理,具体处理办法按《质量文件》的不合格品的控制规定进行处理; 6、对本厂各工序的验证不允许实施紧急放行,验证各工序构件质量时须保证验证后的质量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7、质检人员根据检验规程要求,认真进行过程检验、巡回抽检和完工检验; 8、质检员对各生产工序所制作的首件实施检验,检验合格后允许进入下一工序,以此类推; 9、工艺文件规定自检的项目由操作人员实施自检,并在《构件加工流动卡片》上签字,质检人员进行巡回抽检; 10、我厂在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不允许意外放行; 11、每个铁塔制作完成后,需有相应的最终检验合格单、质量保证文件齐备后方可入库 A:制作完工的铁塔依具检验规程和标准规定,由质检人员填写检验记录和签发产品合格证,并加盖检验印章予以确认。 B:对检验不合格的构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的规定,施实不合格品的措施。C:按标准规定要求,定期委托有质检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性能试验审定

17商品检验的方法与质量分级 (1)

第六章商品检验与质量监督 第二节商品检验方法与质量分级学前思考 1、你平时买衣服时,用什么方法判断质量好坏? 2、你知道鉴别猪肉是否新鲜的办法吗? 一、抽样 抽样检验是商品检验的普遍形式,而抽样检验与全数检验相比必然存在以下两种风险。 由于用样本的质量水平代表不了商品整批的质量情况,如果样品没有代表性检验的结果不仅不能准确推断整批商品质量水平,甚至还可能产生误导效果。 因此抽样要解决三个问题:如何抽取、抽取多少、怎样抽取、怎样判断。 (一)抽样的概念 抽样是根据合同或标准所确定的方案,从被检批商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用于检验的单位商品的过程,又称取样或拣样。 (二)抽样的原则 1、代表性 2、典型性 3、适时性 (三)抽样的方法 1、简单随机抽样 2、分层随机抽样 3、系统随机抽样

如按2、12、22的顺序抽取样品。这种抽样方法抽样分布均匀,比简单随机抽样更为精确,适用于较小批量商品的抽样,但当被检批商品质量问题呈周期性变化时,易产生较大偏差。 思考:在大规模连续的现在,主要运用抽样检验。美国一位研究人员发现,进行全数检验时,第一次能发现68%的不合格商品,第二次能发现18%,第三次发现8%,第四次发现4%,四次之后还要2%没有发现。理论上全数检验更好,实际上,抽样检验比全数检验更科学,抽样检验运用科学的方法。 二、商品检验的方法 (一)感官检验法 定义:指利用人体的感觉器官结合平时积累的实践经验对商品质量进行判断和鉴定的方法。 优点:感官检验法快速、经济、简便易行,不需要专用仪器、设备和场所,不损坏商品,成本较低,因而使用较广泛。 缺点:感官检验法一般不能检验商品的内在质量;检验的结果常受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工作经验以及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带有主观性和片面性,且只能用专业术语或记分法表示商品质量的高低,而得不出准确的数值。 为提高感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通常是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检验。 1、感觉的几种现象 (1)适应现象 适应现象指的是在同一刺激持续作用于同一感受器而产生的感受性提高或降低的变化。通常在微弱的刺激物的持续作用下,可以使感受性提高。在强烈刺激物的持续作用下,可以使感受性降低。因此,在感官检验时,避免已开始就接受强刺激。

产品检验技术人员培训一

产品检验处技术人员培训备课笔记 (之一) 一、质量管理发展概述 质量管理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时间不算长,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 第一阶段:从二十世纪初到四十年代是质量检查阶段,也叫事后检查阶段;: 第二阶段:从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是统计质量管理阶段,也叫SQC阶段; 第三阶段:从六十年代至今为全面质量管理阶段,一般称为TQC。 1、质量检查阶段 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泰勒(美国米德瓦钢铁公司总工程师)致力于企业管理改革的研究,创造了一套科学管理方法。首先提出以“计划、标准化、统一管理”作为三条基本原则来管理生产,代替以往的经验法则,奠定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基础,“泰勒制”成为当时工业生产的管理思想。由于“泰勒制”的推行,使美国当时劳动生产率提高了2~3倍,因此他被资产阶级奉为“科学管理之父”。 根据泰勒的科学管理学说,主要把企业职能分为两类:一类是计划职能或称管理职能,是上层经营管理的职责;另一类是执行职能或称作业职能,是基层劳动者的职责。从而把计划与执行分开并在执行过程中管理者要对执行者进行检查、监督,这是科学管理的最大特点,也是对手工业方式的根本改革。 产品质量检验作为一种独立的专业,从制造过程中分离出来,成为企业生产的重要职能,并出现了一批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质量检查人员,美国各企业都普遍地设置了集中管理的质量检查机构,与此同时质量检查在世界各国逐渐推广,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向前发展。 在这阶段中,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是: ①、强调检查人员的质量监督职能,半成品、零件、部件和成品的合格验收,决定权属于检查人员及其职能机构; ②、对产品进行全数检查和筛选,及时剔出不合格品; ③、对产品的整个加工过程实行层层把关,这样即防止了不合格的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也避免不合格的制品出厂。 2、统计质量管理阶段 人们从长期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的事后检查虽然可以有效地完成及剔出不合格品的任务,这对于工业生产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出了废品已无法挽回经济损失。而且,由于过分强调检查人员和检查职能部门的作用,容易引起操作人员的对立情绪,其次有的产品还要做破坏性检查,这种事后检查的方式是被动的、消极的。 随着工业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生产批量不断增加,对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寻求经济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并能预测和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的因素。二十世纪初,现代应用数学的兴起,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逐渐被引用到企业管理中来,不仅解决了生产过程中大量的难题,而且为企业管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美国数理统计专家休哈特在1942年创造出第一张控制图,建立了一套统计卡片。休哈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Document of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perso nnel 编订:JinTai College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 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本文档根据自我鉴定内容要求展 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 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针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行业的新情况,根据培养 检验鉴定新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行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组织编写了这套进出口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分上、下两册,上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基 础知识》是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密切相关的经济基础知识,共3篇18章。下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实务》是进出 口 天堂ii初章战乱魅影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理论和实务基础知识,共两篇8章。 该书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中各方面的知识,是 迄今为止比较系统和全面介绍该业务领域相关经济和理论基础

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实务知识的一套业务培训教材。由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对象广泛,检验专业技术差异很大,难以在一本书中全部介绍,因此本书内容仅限各专业共同要求掌握的知识,使得本书具备了很强的通用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该书可作为检验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材和自学教材。 该书定价(上、下册):70.00元 邮购价:80.00元 咨询电话:(010)xxxxxxx 关于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举行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20xx年度第一次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通过计算机操作进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闭卷考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秩序,保护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是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第四条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和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不得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五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公正地从事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受理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许可申请。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对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开。 第二章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或者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三)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

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基本知识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2、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贸易惯例(名称、基本内容、作用、适用范围) 3、传统的三大贸易术语:卖方共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哪些、买方的义务是 什么、风险的划分点是什么、术语的变化情况(装船费和卸货费的负担) 4、新贸易术语:卖方的共同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什么、风险的划分点 5、传统的贸易术语与新贸易术语有哪些区别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4个) 7、国内法、国际条例、国际惯例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3个) 9、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标的、商品价格、买卖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1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 11、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三种形式(口头、书面、行为表示) 第三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 12、商品品质的定义 13、品质公差的含义、主要适用对象 14、品质机动幅度的含义、只要适用对象、实践中规定这种幅度的方法有哪三种 15、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实物表示和文字说明表示,这两种表示方法还可细分为什么)、 16、商品的度量衡制度有哪四种,其主要的单位是什么、适用的国家有哪些 17、商品的质量表示方法(2种):以个数表示和以度量衡单位表示,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单位换算 18、计算重量的方法(5种)、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9、要重量掌握公式的计算、去年考试已出现 20、商品包装的分类:按包装方式分(3种)、按包装的作用分(2种) 21、包装包装运输标志的分类和作用 22、佣金和折扣的区别 23、含佣价的计算公式 24、折实价的计算公式 25、出口商品成本核算的两个主要指标(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出口盈亏率) 26、出口商品换汇成本的计算公式 27、出口盈亏率的计算公式 第四章国际贸易的运输和保险 28、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的种类 29、海洋运输的分类(班运运输和租船运输)、班轮运输的特点:(四定一负责) 30、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运输单据种类 31、海运提单的作用(除具有运输契约和货物收据的作用外,它还代表了一种物权,除多式联运单据的抬头是不定抬头货指示性抬头时也具有这么一种物权作用外,其他单据都不具有这种作用) 32、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地、能否分装和转运、滞期和速遣条款) 33、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和保障范围) 34、保障的风险分类: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 基础知道个人总结

检验鉴定考试-基础知识个人总结 1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1.FOB、CFR、 CIF、 FCA、CPT和CIP六个主要贸易术语概念;买卖双方基本义务;不同术语对买卖双方在风险、责任和费用等方面的具体义务;术语变形情况。 答案: FOB是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要指明装运港的名称,如FOB NINGBO CHINA.它是指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CFR是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就算完成交货。 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指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此外,卖方还必须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FCA是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只要将已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在指定地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 CPT是Carrier Paid to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CIP 是 Carrier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总结:1.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P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 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同样适合陆运空运等多式联运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前三种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后三种因不同运输方式和约定而定,其风险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前三种,如果租船方式,买卖双方应明确装卸费用由哪方负担,而后三种的装卸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4.运输单据不同。前三种,卖方一般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后三者,卖方提供的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有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等多式联运单据。 2.国内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答案:国内法。我国按照国际通行的法律与惯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于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一般而言,我国的国际贸易买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应符合双方所在国家政府间所缔结的有关条约和规定。。其中与我国最密切的是199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某一惯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是,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交易双方未对某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常会引用国际惯例来进行判决或裁决。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基础模拟题

(上册试卷) 第一部分:判断题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T (解析: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的定义是: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F (解析:1988年,我国原商检部门最早将这一编码制度应用于原产地证的签发管理中。我国海关已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制》 3)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F (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的责任) 4)在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F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和CIF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F (解析: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同样适用陆运空运等多联方式) 5)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米制。F (解析: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1991年起采用现代米制。) 6) 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F 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合资性质。T 8)《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F (解析:《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 9) 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T 10)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F (解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T”)11)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统一编号。T (解析:条形码是快速、准确的进行商品信息交流和物流控制的现代化手段。目前,条形码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 12)一船玉米,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内。T 13)在FCA、CPT 和CIP 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T (解析:FCA、CPT、CIP的交货地点因不同运输和约定而定,其风险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14)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F (解析:商品的品质是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官形态的综合,是反映商品满足使用者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15)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F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的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16)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T 17)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T 18)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F 19)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T 20)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

检验鉴定考试法律法规

需报检未报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进出口掺杂掺假等责令停止进口或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伪造买卖单证,印章: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 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出口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或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检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 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处违法销售、使用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 代理报检,出入境快件:2万以上20万以下 擅自调换样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并处商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 进口或出口国家实行卫生注册登记的食品、化妆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未取得注册登记或未进行装运前检验的:责令退货,情节严重的,并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装运前检验的: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1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使用鉴定不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20万元以下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的:并处违法收入50%3以上3倍以下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并被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 提供使用未经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10万元以下提供使用经检验不合格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20万元以下 擅自调换,损毁加施的商检标志、封识的:5万元以下罚款 从事出口检验鉴定业务的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暂停6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检验鉴定资格证书 未经注册登记擅自从事报检: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 代理报检,出入境快件运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的:10万元以下,停6个月,撤证 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贸易管理的货物:5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 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技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1)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35万美元的人民币 (3)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 一、项目名称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8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39条;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8号。 三、申请条件 (一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35万美元的人民币; 3、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与相应规模; 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在其本国独立注册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合法机构;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3、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美元; 4、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或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跨国经营能力; 5、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单位 受理机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审查机构:国家质检总局 五、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资检验鉴定机 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考试复习题《基础知识》.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考试复习题1《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判断题,每题0.5分(请用“T”表示正确,“F”表示错误) 1) 规范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 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 3) 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4) 在国际贸易术语当中,FOB,CI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和CIF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5) 我国自1959年起以M制作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M制。 6) 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合资性质。 8) 《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 9) 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 10) 国家规范是强制性规范。 11) 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统一编号。 12) 一船玉M,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13) 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 14)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 15) 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16) 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17)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 18)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 19) 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 20) 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是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的基本法,它源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同时又服务于进出口商品检验。 22) 《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23)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其性质是商业性委托检验。 24) 进口商品装运前经检验可以替代按照规定对商品进口后进行的最终检验和验收。 25)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产地与出境口岸不一致时,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 26)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和仲裁三种。 28) 所谓共同海损就是共同遭受的财产损失。

商品学概论第五章 商品检验

第五章商品检验 ?原料、生产厂商之间 ?生产厂商、销售商之间 ?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 ?商品质量优劣判定 一、商品检验概述 ?(一)商品检验的概念 ?1.商品检验的概念 ?商品检验是指商品的供货方、购货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对商品的品质、规格、质量(重量)、数量以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出合格与否或通过验收与否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利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2.商品检验的目的和任务 ?(1)商品检验的目的:维护用户或消费者利益,把好商品质量关,杜绝劣质原材料、半成品或制成品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确保商品质量合格,最终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商品检验的根本目的。 ?(2)商品检验的任务: ??¤全面地研究商品的成分、结构、性质和外观,准确地确定商品的质量??¤拟定商品的质量指标 ??¤科学地规定商品检验方法 ??¤确定商品包装、保管、运输的条件 3.商品检验的种类 (1)依据检验目的不同,可分为三种: ?生产检验是商品生产者为维护企业信誉,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而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商品进行的检验活动,检验合格的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标识。

?验收检验是商品的买方(如批发业、零售业和工业用户)为了维护自身及其顾客的利益,保证其所购商品满足合同或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检验活动。 ?第三方检验是指处于买卖方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合同或标准所进行的商品检验,其目的在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国家权益,协调矛盾,促使商品交换活动的正常进行。第三方检验由于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其检验结果被国内外所公认,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商品检验对象的流向,分为: ?(1)内销商品检验。它是指国内的商品经营者、用户及其商品质量管理机构与委托的检验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及其所属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其认可的检验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合同对内销商品所进行的检验活动。 ?(2)进出口商品检验。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技术标准、国际贸易惯例与公约等,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的法定检验、公证鉴定和监督管理检验。 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商品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必须实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检验。按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出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者,不准销售、使用。 ?《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经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公证鉴定 ?公证鉴定是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公证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榆验鉴定业务,出具证明,作为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 ?比如,品质(质量)、数量证明;残损鉴定和海损鉴定;车、船、飞机和集装箱的运载鉴定等。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许可的商品检验鉴定机构通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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