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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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

心房颤动(房颤, AF)的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显著增加,而由房颤所致的脑栓塞带来的致残率(高达 60%)和致死率(高达20%)也随之升高。

因此,通过抗凝治疗预防卒中越来越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

早在 2010 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颁布的房颤治疗指南中,已将房颤的抗凝治疗摆在了房颤治疗的三大方面之首,这足以显示抗凝治疗在整个房颤治疗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而刚刚在德国慕尼黑落下帷幕的 2019 年的 ESC 大会,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房颤指南更新的颁布,此次指南更新主要对房颤抗凝治疗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内容如下:

1 肯定了以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近年来,卒中风险评估系统的细化与严格化在房颤的整体治疗中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早在 2006 年, ACC/AHA/ESC 颁布的房颤指南中就已推荐使用CHADS2 评分系统,其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史,年龄75 岁,糖尿病史各为 1 分,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为 2分,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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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6 分。

而后,在对 5 项房颤卒中的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中(AFASAK, SPAF, BAATAF, CAFA 和 SPINAF)一致发现,年龄是卒中的重要危险因素,并可以成为卒中独立预测因子。

而对 3 项房颤卒中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AFI, ATRIA,APAF)以及 Framingham研究,欧洲心脏调查及哥本哈根城市心脏研究中均提示,女性性别因素也是房颤卒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

因此, 2010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把 CHADS2 评分系统改进为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

该系统增加了血管性疾病(1 分),年龄 65-74 岁(1 分)以及女性性别(1分),并将年龄75 岁的分值提升为 2 分,总分增加到 9 分。

该评分系统相比既往的 CHADS2 评分系统,在高危风险组患者中抗凝治疗指征的确立更具优势,同时也能更加准确地指导评估真正意义上的低风险患者。

2019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进一步推荐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I A 类推荐)。

对于CHA2DS2-VASc 评分为 0 分的无卒中危险因素的低危患者(如年龄65岁的孤立房颤患者),不推荐抗栓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CHA2DS2-VASc 评分≧2 分的房颤患者,除有禁忌症,推荐使用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 CHA2DS2-VASc 评分 1 分的患者,根

---------------------------------------------------------------最新资料推荐------------------------------------------------------ 据患者出血风险评估及自身选择,可考虑给予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抗凝治疗(IIa A 类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抗血小板治疗在新指南中的推荐较 2010 年指南进一步降低,仅当患者拒绝使用任何口服抗凝药物(包括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时,才考虑给予抗血小板疗法,且推荐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双联抗血小板治疗优于阿司匹林(IIa B 类推荐) 2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得到了新指南的强力推荐华法林属于维生素 K 拮抗剂,长期以来用于房颤的抗凝治疗,其能有效地降低房颤患者的脑卒中发生率及相关死亡率。

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其抗栓作用优于阿司匹林或双联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与氯吡格雷的联合使用。

然后,不能不正视的是,华法林治疗伴有较高的出血率,而且需要严密监测 INR,给服药患者和临床医生都增加了不便。

2019 年 ESC 房颤指南中,正式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给出了推荐。

除了上文中依据 CHA2DS2-VASc 评分选择抗凝策略外,新指南中还提出,当口服抗凝药物适用时,由于副作用、不耐受、难以维持治疗窗内时间或者无法监测 INR 导致无法使用经剂量调整的华法林时,推荐给予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或口服 Xa 因子抑制剂(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B 类推荐);且基于大多数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临床净获益,推荐新型口服抗凝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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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经剂量调整的华法林(IIa A 类推荐)。

对于接受任何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推荐进行肾功能基线和常规的一年一次评估(使用 CrCl),其中,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频率应增加为每年 2 3 次。

对于出血风险较高或中度肾功能不全(CrCl 30 49 mL/min) 的患者,达比加群获得了更高的证据级别推荐。

不推荐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 用于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CrCl 30 mL/min) 。

当服用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的患者发生急性缺血性卒中,临床医师可以考虑转换为达比加群 150 mg BID 治疗,因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未在其临床研究中显示可以显著地降低了缺血性卒中的发生率。

低剂量利伐沙班对 ACS 患者有某些益处但是其益处未体现在用于预防房颤患者卒中的剂量 (20 mg OD) 。

阿哌沙班 5 mg BID 与 ASA/氯吡格雷合用并未减少 CV 事件,反之,增加了大出血事件的风险。

3 达比加群成为唯一被推荐用于房颤复律前后抗凝的新型抗凝药物复律是阵发性和持续性房颤患者节律控制的重要手段,然而接受复律的房颤患者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增高。

研究已经证实,充分的抗凝治疗可明显降低复律导致的血栓栓塞风险,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复律前 3 周以及复律后至少 4 周内使用华法林。

---------------------------------------------------------------最新资料推荐------------------------------------------------------ 然而华法林的局限性同样影响到了复律治疗的使用。

新指南指出,对于房颤持续时间48 小时或发作时间未明,推荐在心脏复律(电复律、药物复律)之前接受口服抗凝治疗(如:

华法林 INR 2. 0 3. 0 或达比加群) 3 周,成功的心脏复律后进行抗凝治疗4 周(I B 类推荐)。

具有卒中危险因素或房颤复发可能的患者,在心脏复律后应考虑终身进行口服抗凝治疗(经剂量调整的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以维持窦性心律(I B 类推荐)。

4 房颤消融前后抗凝的新型抗凝药物的选择目前尚无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用于消融的获益风险比数据。

但有限的试验数据仍提示,达比加群用于消融后较华法林有更低栓塞和出血的风险。

新型抗凝药物具有方便、安全和有效等优点,在新指南中充分肯定了其在房颤卒中预防的地位,因此应考虑给大部分患者推荐使用新型抗凝药物。

并且,新指南对于新型抗凝药物临床应用做了更具体的推荐。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必将会担起重任,为房颤的抗凝治疗打开一幅崭新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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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颤抗凝

近年来,卒中风险评估系统的细化与严格化在房颤的整体治疗中的重要性得以提升。早在2006年,ACC/AHA/ESC颁布的房颤指南中就已推荐使用CHADS2评分系统,其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史,年龄≥75岁,糖尿病史各为1分,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为2分,总分为6分。而后,在对5项房颤卒中的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中(AFASAK,SPAF,BAATAF,CAFA和SPINAF)一致发现,年龄是卒中的重要危险因素,并可以成为卒中独立预测因子。而对3项房颤卒中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AFI,ATRIA,APAF)以及Framingham研究,欧洲心脏调查及哥本哈根城市心脏研究中均提示,女性性别因素也是房颤卒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因此,2010年的ESC房颤指南中,把CHADS2评分系统改进为CHA2DS2-V ASC评分系统。该系统增加了血管性疾病(1分),年龄65-74岁(1分)以及女性性别(1分),并将年龄≥75岁的分值提升为2分,总分增加到9分。该评分系统相比既往的CHADS2评分系统,在高危风险组患者中抗凝治疗指征的确立更具优势,同时也能更加准确地指导评估真正意义上的低风险患者。 2012年的ESC房颤指南中,进一步推荐CHA2DS2-V 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I A类推荐)。对于CHA2DS2-VASc 评分为0分的无卒中危险因素的低危患者(如年龄<65岁的孤立房颤患者),不推荐抗栓治疗(I A类推荐);对于CHA2DS2-V ASc 评分≧2分的房颤患者,除有禁忌症,推荐使用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A类推荐);对于CHA2DS2-VASc 评分1分的患者,根据患者出血风险评估及自身选择,可考虑给予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抗凝治疗(IIa A类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抗血小板治疗在新指南中的推荐较2010年指南进一步降低,仅当患者拒绝使用任何口服抗凝药物(包括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时,才考虑给予抗血小板疗法,且推荐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双联抗血小板治疗优于阿司匹林(IIa B类推荐) 2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得到了新指南的强力推荐 华法林属于维生素K拮抗剂,长期以来用于房颤的抗凝治疗,其能有效地降低房颤患者的脑卒中发生率及相关死亡率。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其抗栓作用优于阿司匹林或双联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与氯吡格雷的联合使用。然后,不能不正视的是,华法林治疗伴有较高的出血率,而且需要严密监测INR,给服药患者和临床医生都增加了不便。 2012年ESC房颤指南中,正式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给出了推荐。除了上文中依据CHA2DS2-V ASc 评分选择抗凝策略外,新指南中还提出,当口服抗凝药物适用时,由于副作用、不耐受、难以维持治疗窗内时间或者无法监测INR导致无法使用经剂量调整的华法林时,推荐给予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或口服Xa因子抑制剂(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B类推荐);且基于大多数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临床净获益,推荐新型口服抗凝药物优于经剂量调整的华法林(IIa A类推荐)。 对于接受任何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推荐进行肾功能基线和常规的一年一次评估(使用CrCl),其中,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频率应增加为每年2–3次。对于出血风险较高或中度肾功能不全(CrCl 30–49 mL/min)的患者,达比加群获得了更高的证据级别推荐。不推荐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用于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CrCl <30 mL/min)。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中国专家共识最新版

心房颤动(房颤)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根据2004年所发表的数据,我国30岁至85岁居民中房颤患病率为0.77%,其中80岁以上人群中患病率达30%以上[1,2]。血栓栓塞性并发症是房颤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而脑卒中则是最为常见的表现类型。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缺血性卒中的每年发生率(约5%)是非房颤患者的2~7倍[3-6]。预防卒中的新发与复发应成为房颤患者综合管理策略中的主要内容。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对于发生卒中风险增高的患者,合理应用抗凝药物有助于显著降低缺血性卒中的发生率,然而在我国大多数房颤患者未得到抗凝治疗[1,2]。进一步增强对房颤及其并发症危害性的认识、加强血栓栓塞并发症(特别是卒中)的预防对于改善患者预后进而减轻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和家庭负担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有多种口服抗凝药物应用于临床,如华法林、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为促进与规范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降低缺血性卒中等血栓栓塞性并发症的发生率,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心律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与心律失常联盟(中国)组织国内专家制定了此专家共识。 1 .房颤患者卒中和血栓栓塞的危险分层与抗凝治疗原则 合理的抗凝治疗是预防房颤患者血栓栓塞事件的有效措施,但与此同时亦将增加出血性并发症的风险。因此,在确定患者是否适于进行抗凝治疗前应评估其获益风险比,只有预防血栓栓塞事件的获益明显超过出血性并发症的风险时方可启动抗凝治疗。房颤患者发生缺血性卒中的风险水平与其基线特征密切相关,根据基线特征对患者进行危险分层是制定正确的抗凝治疗策略的基础[7]。目前CHADS2评分系统是临床应用最为广泛的评估工具,其计分方法如表1所示[8]。随着CHADS2评分的增高,房颤患者未来发生缺血性卒中的风险逐渐增高。若无禁忌证,所有CHADS2评分≥2分的房颤患者均应进行长期口服抗凝药治疗。若房颤患者CHADS2评分为1分,可应用阿司匹林(100mg—300mg, qd)治疗,部分患者也可考虑应用口服抗凝药治疗。CHADS2评分为0分时一般无需抗凝治疗。 虽然已有确凿研究证据表明,为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增高的房颤患者进行规范化抗凝治疗可以显著改善患者预后,但我国大多数房颤患者并未应用抗凝药物。而在应用华法林的患者中,多数未系统监测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INR保持在无效的低水平(1.3-1.5)。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临床医生对于血栓栓塞性并发症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以及对传统抗凝药物华法林治疗所伴随的出血风险增加的过度担忧可能是其主要原因。实际上,只要遵照相关指南原则正确掌握适应证并按要求监测凝血功能,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获益远超过其抗凝治疗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2 .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 2.1 华法林在房颤患者抗凝治疗中的应用 60余年以来,华法林一直广泛应用于临床,在房颤患者缺血性卒中的预防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该药通过减少凝血因子II、VII、IX与X的合成等环节发挥抗凝作用。只有所有依赖于维生素K的凝血因子全部被抑制后才能发挥充分的抗凝作用,因此华法林的最大疗效多于连续服药4-5天后达到,停药5-7天后其抗凝作用才完全消失。 2.1.1 研究证据

2006年AHA.ACC.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已阅)

2006年心房颤动治疗指南 2006年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和欧洲心脏协会(ESC)共同修订了心房颤动的治疗指南,以下是该指南关于心房颤动治疗的主要建议。 一、药物控制心房颤动(简称房颤,AF)心室率 I类建议 1.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患者,测量静息状态和服药后的心室率(?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B) 2.如果患者没有预激,紧急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以减慢心室率,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低血压或心力衰竭。(B) 3.没有旁道的房颤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建议静脉应用地高辛或胺碘酮以控制心室率。(B) 4.活动时有房颤症状的患者,应评估运动时心室率是否合适,调整药物剂量以使心室率保持在生理范围。(C) 5.口服地高辛能够有效控制房颤患者的静息心率,可用于心力衰竭、左室功能不全和惯于久坐的患者。(C) IIa类建议 1.地高辛与?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联合使用控制房颤患者的运动和静息心率是合理的。药物选择应个体化,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出现心动过缓。(B)

2.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副作用严重时,可以考虑房室结或旁道射频消融治疗以控制心室率。(B) 3.当其他方法治疗效果不佳或有禁忌证时,可静脉应用胺碘酮控制心室率。(C) 4.对于有旁道的房颤患者电复律不是必须的,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或伊布利特是合理的替代选择。(C) IIb类建议 1. ?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或地高辛,单用或联合应用,均不能充分控制患者的静息和运动心室率时,建议口服胺碘酮。(C) 2. 血流动力学稳定经旁道传导的房颤患者,可以考虑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丙吡胺、伊布利特或胺碘酮。(B) 3.当药物不能控制心室率或怀疑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时,可以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C) III类建议 1.不应单独使用洋地黄控制阵发性房颤的心室率。(B) 2.未经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C) 3.失代偿性心力衰竭伴房颤患者,静脉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重血流动力学障碍,不建议使用。(C) 4.房颤合并预激综合征的患者静脉应用洋地黄类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速房室传导,不建议使用。(C) 二、预防血栓栓塞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指南解读(最全版)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指南解读(最全版) 心房颤动(以下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根据2012年欧洲心脏病协会(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发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2012 ESC指南)的统计数据[1],估计发达国家房颤患病率为1.5%~2.0%,患者平均年龄75~85岁,且患病率有持续升高的趋势。在我国,根据2004年的发布数据,30~85岁居民中房颤患病率为0.77%,其中8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达30%。作为脑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房颤患者每年的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率是非房颤患者的2~7倍。 抗凝治疗是房颤患者脑卒中预防的核心策略,但我国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严重不足。为此,本文将详细分析各国新版房颤抗凝指南,了解全球各国房颤抗凝治疗现状。各国指南包括:2012 ESC指南,2014年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美国心脏病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CC)、美国心律学会(Heart Rhythm Society,HRS)和美国胸外科医师学会(Society of Thoracic Surgeons,STS)联合发布的房颤患者管理指南(以下简称2014 AHA/ACC指南)[2],2014年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NICE)发布的房颤诊疗指南(以下简称2014 NICE指南)[3],2014年加拿大心脏病学会(Canadian Cardiovascular Society,CCS)发布的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2014 CCS 指南)[4],以及2012年美国胸科医师协会(American College of Chest Physicians,ACCP)发布的第9版抗栓治疗及预防血栓形成指南(以下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最新资料推荐------------------------------------------------------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 心房颤动(房颤, AF)的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显著增加,而由房颤所致的脑栓塞带来的致残率(高达 60%)和致死率(高达20%)也随之升高。 因此,通过抗凝治疗预防卒中越来越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 早在 2010 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颁布的房颤治疗指南中,已将房颤的抗凝治疗摆在了房颤治疗的三大方面之首,这足以显示抗凝治疗在整个房颤治疗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而刚刚在德国慕尼黑落下帷幕的 2019 年的 ESC 大会,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房颤指南更新的颁布,此次指南更新主要对房颤抗凝治疗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内容如下: 1 肯定了以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近年来,卒中风险评估系统的细化与严格化在房颤的整体治疗中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早在 2006 年, ACC/AHA/ESC 颁布的房颤指南中就已推荐使用CHADS2 评分系统,其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史,年龄75 岁,糖尿病史各为 1 分,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为 2分,总分 1 / 5

为 6 分。 而后,在对 5 项房颤卒中的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中(AFASAK, SPAF, BAATAF, CAFA 和 SPINAF)一致发现,年龄是卒中的重要危险因素,并可以成为卒中独立预测因子。 而对 3 项房颤卒中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AFI, ATRIA,APAF)以及 Framingham研究,欧洲心脏调查及哥本哈根城市心脏研究中均提示,女性性别因素也是房颤卒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 因此, 2010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把 CHADS2 评分系统改进为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 该系统增加了血管性疾病(1 分),年龄 65-74 岁(1 分)以及女性性别(1分),并将年龄75 岁的分值提升为 2 分,总分增加到 9 分。 该评分系统相比既往的 CHADS2 评分系统,在高危风险组患者中抗凝治疗指征的确立更具优势,同时也能更加准确地指导评估真正意义上的低风险患者。 2019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进一步推荐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I A 类推荐)。 对于CHA2DS2-VASc 评分为 0 分的无卒中危险因素的低危患者(如年龄65岁的孤立房颤患者),不推荐抗栓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CHA2DS2-VASc 评分≧2 分的房颤患者,除有禁忌症,推荐使用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 CHA2DS2-VASc 评分 1 分的患者,根

2019美国最新房颤指南解读

2019年1月28日,基于新临床证据的发布,AHA/ACC/HRS对2014年发布的房颤管理指南进行了重点更新。更新主要涉及抗凝(因为批准了新的药物和血栓栓塞封堵装置)、节律控制、以及特殊人群中的房颤管理三方面。本文对指南更新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房颤血栓栓塞的预防 在2014年版房颤指南的基础上,本次指南更新在瓣膜性房颤的定义、新型口服抗凝药的应用、左心耳封堵用于血栓栓塞事件的预防等方面进行了更新。 区分瓣膜和非瓣膜性房颤 指南首先对使临床医生感到困惑的非瓣膜性房颤和瓣膜性房颤的区别给予定义,瓣膜性房颤一般指在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可能需要手术干预)或人工(机械)心脏瓣膜存在情况下发生的房颤,瓣膜性房颤认为是华法林长期抗凝的指征。

非瓣膜性房颤是指在无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性心脏瓣膜情况下发生的房颤,如二尖瓣反流、三尖瓣反流,主动脉瓣狭窄或反流等,因其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预防血栓栓塞事件已有较多的临床证据,均归属为非瓣膜性房颤的范畴。 指南强调,进行瓣膜性房颤定义主要目的是区分哪些患者只能用华法林抗凝,而不是评估患者是否合并有瓣膜性心脏病。 抗凝剂的选择:平衡风险和利益 NOAC队列加入新成员:更新指南增加了新的批准的Xa因子抑制剂依多沙班(edoxaban),与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统称为非维生素K口服抗凝药(NOAC)。 NOAC取代华法林房颤抗凝统治地位:除了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植入心脏机械瓣的患者,相比于华法林,本版新指南更推荐新NOAC(I,A)。更新指南指出,与华法林相比,大多数NOAC在预防房颤患者血栓栓塞方面取得了进展。NOAC房颤试验表明预防卒中或血栓栓塞NOAC是非劣效或优于华法林,NOAC与华法林相比可减少颅内出血。 选择房颤抗凝治疗策略取决于卒中风险:是否需要抗凝与房颤类型(阵发或持续)无关,而应根据卒中风险评估(目前推荐使用CHA2DS2-VASc评分)的结果决定。 新型口服抗凝药大出血了怎么办?

ESC房颤指南解读

2016 ESC最新房颤指南解读聚焦卒中预防和抗凝治疗

2016年指南由多个协会共同制定 ?本次指南由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选择欧洲心胸外 科协会(EACTS)、欧洲心脏节律协会(EHRA)和欧洲 卒中组织(ESO)成员共同制定 ?指南不仅涵盖最新研究数据,并制定具体的推荐内 容,提供了教育工具和参考实施策略

目录 1 2 3 4 房颤的综合管理 房颤的筛查 房颤的卒中预防 心室率和节律控制 ?卒中和出血风险评估 ?房颤患者卒中预防抗凝药物?卒中患者/ACS/PCI的二级预防?高出血风险、活动性出血管理

新指南推荐对房颤(AF)患者进行综合管理 ?综合、结构化管理AF患者,将促进对所有AF患者进行规范化 管理,可能潜在地改变患者预后,这种方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提 出的创新型慢性病管理框架一致 ?综合管理新诊断的AF患者,可能克服目前AF管理存在的不足, 如未充分抗凝,心室率率和节律控制治疗方法和降低心血管疾 病风险的方法不一致 ?AF的综合管理要求包括生活方式干预,潜在的心血管疾病的 治疗,AF的治疗方案,应由初级保健医生、心脏病和心脏外 科医生、AF和卒中专家、专业医疗人员和患者共同制定 ?AF的综合管理的组成部分包括: 患者参与 多学科房颤团队 技术工具 进入所有房颤治疗流程

AF 患者应从5大领域进行评估 从5个领域评估新诊断的AF 患者: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受限,症状严重; ?存在诱发因素(如甲状腺毒症,脓毒症或术后AF)和潜在的心血管疾病; ?卒中风险和需要抗凝治疗; ?心率和需要心率控制; ?症状评估和节律控制的决策 治 疗 理想结果 患者获益 提高预期寿命 提高生活质量, 生理和社会功能 血流动力学稳定 降低心血管风险 预防卒中 症状改善 改变生活方式,治疗潜在的心血管疾病 有卒中风险的患者口服抗凝药治疗 心率控制治疗 抗心律失常药物,复律,导管消融,AF 手术 急性心率和节律控制 管理诱发因素 评估卒中风险 评估心率 评估症状 症状改善,保留左室功能

2012ESC心房颤动诊疗指南中文版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主要内容 介绍 诊断和初始治疗 抗血栓治疗 急性期心率和节律控制 长期治疗 心率控制 节律控制_抗心律失常药物 节律控制一左心房导管消融 节律控制一外科消融… 上游治疗 心力衰竭 运动员 心脏瓣膜病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Acs) 糖尿病 老年人 妊娠 外科术后AF 甲状腺功能亢进 WPW 综合征 肥厚型心肌病 肺部疾病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心房颤动(AF)为最常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一般人群的患病率为1%~2%超过600万欧洲人患有这种心律失常,随着社会的老龄化,估计其患病率在未来50年至少增长2.5倍。 AF 患者会出现频繁和严重的临床结局。预防这些事件是AF 的主要治疗目标。表1列出AF 患者的主要临床事件(预后)。 下列伴随疾病可能引起或促进AF 的进展。在AF 患者中应对其进行记 录和充分治疗。 ● 高血压 ● 症状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lI -JV 级)包括心动过速型心肌病 ● 瓣膜性心脏病 ● 心肌病包括原发性心电疾病 ● 房间隔缺损和其它先天性心脏缺损 ● 冠状动脉疾病 ● 明显的甲状腺功能失调和可能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失调 ● 肥胖症 ● 糖尿病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和睡眠呼吸暂停 ● 慢性肾脏疾病 2.诊断和初始治疗 需要记录到AF(ECG 或器械记录到的)以确诊。将AF 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心律失常: 1)体表心电图表现为“绝对”不规则的R-R 间期(因此有时AF 被认为是“心律绝对不齐”),即R-R 间期不遵循重复模式。 2)在体表ECG 上没有明显的P 波。在一些心电图导联中,有比较明显的规则的心房电活动,常出现在V1导联。 3)心房周期(可见时),即两次心房激动之间的间期,通常是变化的,且< 200 ms(>300次每分钟[bpm])。 在疑似但未确诊的AF 患者中,可能需要加强心律监测。应归AF 分类进行细化。即使有症状的AF 患者中,无症状性(“隐匿”)AF 发作很频繁。有数据表明对于无症状、未知的AF 患者中风风险会增加,因此建议所有65岁以上的患者进行机会性筛查。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心房颤动诊疗的中国专家共识

心房颤动诊疗的中国专家共识 心房颤动(房颤)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特点是心房丧失规则有序的电活动,代之以快速无序的颤动波。心房因失去了有效的收缩与舒张,泵血功能恶化或丧失,并导致心室极不规则的反应。房颤的发病机制包括多种,如快速的局灶异位活动、单环路折返机制、多环路折返机制;也包括炎症介质以及自主神经系统活动参与等。不同人群房颤发病机制并不相同,不同发病机制的房颤对不同治疗方法的反应也不相同 一、房颤的分类 根据房颤的发作特点,房颤可分为三类:阵发性房颤(paroxysmal AF)、持续性房颤(persistent AF)及永久性房颤(permanent AF)。 阵发性房颤:指持续时间< 7d 的房颤,一般< 24 h,多为自限性。 持续性房颤:指持续时间>7d的房颤,一般不能自行复律,药物复律的成功率较低,常需电复律。 永久性房颤:指复律失败不能维持窦性心律或没有复律适应证的房颤。 有些患者房颤病史不详,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可采用新近发生的(recent onset)或新近发现(recent discovered)房颤来命名,

对于这种房颤,我们很难判定其持续时间,也不能确定以前是否有房颤发作。有些房颤很难界定发生时间。一个患者有可能存在多种房颤的类型,如多次阵发性房颤和偶尔发作的持续性房颤。 二、房颤的流行病学和危害 在普通人群中房颤的患病率约为0.4%~1.0%。房颤的患病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小于60岁的人群患病率较低,而80岁以上的人群可高达8%。40岁以下者房颤的发病率为0.1%/年,80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房颤的发病率分别为2%/年和1.5%/年。 房颤患者远期脑卒中、心力衰竭和全因死亡率风险增加,特别是女性患者。与窦性心律者相比,房颤患者的死亡率增加一倍。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缺血性卒中的发生率为5%/年,是无房颤者的2~7倍。若考虑短暂脑缺血发作(TIA)和无症状的脑卒中,伴随房颤的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为7%/年。与年龄匹配的对照者相比,房颤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发生脑卒中的风险增加17倍;与非风湿性房颤患者相比,风险增加5倍。房颤患者栓塞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50~59岁患者因房颤所致的脑卒中每年发生率为1.5%,而80~89岁者则升高到23.5%。男性患者栓塞发病率在各年龄段均高于女性。 心力衰竭患者中房颤发生率增加,房颤使心功能恶化。心功能Ⅰ级的患者(NYHA分级),房颤的发生率≤5%,随着心功能恶化,房颤的发生率增加,在心功能Ⅳ级的患者中,有近一半患者发生房颤。

欧洲ESC(201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欧洲ESC(201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2010年9月在瑞典召开的欧洲心脏病学大会公布了最新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1] ,该指南是欧洲心脏病学会单独发布的指南,之前他们均与AHA/ACC联合发布指南,可能今后世界上只有一个指南的格局将发生改变。新版指南较2006年AHA/ACC/ESC 联合公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2006版指南)[2]相比,流行病学、抗凝、室率控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下面笔者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流行病学 1.1 降低再住院率-房颤管理的新目标 指南将降低死亡率、再住院率、卒中、提高生活质量和活动耐量及改善左室功能作为房颤管理的主要目标。与2006版指南相比,首次把降低再住院率作为房颤管理的目标。指南提出:房颤占所有再住院原因的1/3,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加重、血栓栓塞并发症是其主要原因。对房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抗凝和控制室率。 1.2 遗传因素-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 指南首次将遗传因素作为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文中指出:房颤,尤其是特发性房颤具有一定的遗传背景,ANP、PITX2、SCN5A等[3-5]基因均与房颤的发生发展相关,但是具体机制尚待进一步阐明。 第二部分房颤的分类及分级 2.1房颤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房颤的分类很多,新版指南根据房颤持续时间将房颤分为5类:首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可以自行终止)、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7天)、持久性房颤(持续超过1年)、慢性房颤(患者已处于适应状态)。除此之外,因脑血栓或其他原因住院而发现房颤,患者无明显症状的房颤定义为沉默性房颤。与2006版指南相比,增加了持久性房颤和慢性房颤,分类更加细致,便于临床管理。 2.2 EHRA score-房颤危险度分级,房颤中的“NYAH分级” 指南中指出:房颤的急性期管理应该包括缓解症状,评价相关危险因素。因此指南提出了房颤危险度分层的概念,主要依据患者症状以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分为四个等级,即: EHRA Ⅰ:无症状 EHRA Ⅱ: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限制 EHRA Ⅲ:症状严重,日常活动明显受限 EHRA Ⅳ:不能从事任何活动 该分级为临床评价房颤发作期患者的症状甚至评估房颤管理后的效果提供一个简单方便的工具,可能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是该分级方法中提到的“症状”仅仅指由于房颤引起的症状以及通过节律或室率控制获得改善的症状。 第三部分抗凝管理 3.1 血栓危险度评分CHA2DS2VASc评分,能否取代CHADS2评分?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欧洲 ESC(201 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201 0 年 9 月在瑞典召开的欧洲心脏病学大会公布了最新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 [1 ] ,该指南是欧洲心脏病学会单独发布的指南,之前他们均与 AHA/ACC联合发布指南,可能今后世界上只有一个指南的格局将发生改变。 新版指南较 2006 年 AHA/ACC/ESC联合公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 2006 版指南) [2]相比,流行病学、抗凝、室率控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下面笔者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流行病学 1 .1 降低再住院率-房颤管理的新目标指南将降低死亡率、再住院率、卒中、提高生活质量和活动耐量及改善左室功能作为房颤管理的主要目标。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首次把降低再住院率作为房颤管理的目标。 指南提出: 房颤占所有再住院原因的 1 /3,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加重、血栓栓塞并发症是其主要原因。 对房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抗凝和控制室率。 1 . 2 遗传因素-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指南首次将遗传因素作为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 文中指出:

房颤,尤其是特发性房颤具有一定的遗传背景, ANP、 PITX2、SCN5A等[3-5]基因均与房颤的发生发展相关,但是具体机制尚待进一步阐明。 第二部分房颤的分类及分级 2.1 房颤的分类目前国际上房颤的分类很多,新版指南根据房颤持续时间将房颤分为 5 类: 首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 48 小时,可以自行终止)、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 7 天)、持久性房颤(持续超过 1 年)、慢性房颤(患者已处于适应状态)。 除此之外,因脑血栓或其他原因住院而发现房颤,患者无明显症状的房颤定义为沉默性房颤。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增加了持久性房颤和慢性房颤,分类更加细致,便于临床管理。 2.2 EHRA score-房颤危险度分级,房颤中的NYAH 分级指南中指出: 房颤的急性期管理应该包括缓解症状,评价相关危险因素。 因此指南提出了房颤危险度分层的概念,主要依据患者症状以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分为四个等级,即: EHRA Ⅰ : 无症状EHRA Ⅱ : 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限制EHRA Ⅲ: 症状严重,日常活动明显受限EHRA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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