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在创造创新中彰显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在创造创新中彰显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只有通过自身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适应并体现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诉求,从而显示出它的当代价值。毛泽东同志当年为我们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确立了“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的恰当态度。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这种态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主张的辩证地扬弃。

文化的价值之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它能够满足时代需要的程度。马克思说得好:“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

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理论是这样,文化也是这样。在今天,我

们只能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此在”性,去甄别并择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摒弃那些不能与时俱进的消极成分,从而建构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这应该成为衡量一切文化遗产和资源的基本坐标。偏离了它,我们就不能找到恰当的标准,从而有可能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要么“食古不化”,要么“喝祖骂宗”。对传统文化采取原教旨主义态度,是不符合历史辩证法的。复古读经的主张,抹杀了当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新质特点,难以适应新的文化需要。

今天的中国无疑是历史的中国发展的结果。对于历史上的中国,我们不能采取虚无主义态度。但也应看到,今天的中国毕竟是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经历了社会主义历史实践的重构,经历了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激荡,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中

国传统文化不可能在本来意义上被复制和再现,而是要在更高的历史基点上弘扬其优秀成分和正能量。这一使命,只有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完成。反过来说,也只有经过这种创造和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价值才能在当今时代真正地彰显出来。

传统文化如何才能“活”起来,活在当代人的观念中,活在当代人的生活实践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典籍中,存在于文物古董中,存在于博物馆中?传统文化只能在发展中“是其所是”,只有在不断回应时代的挑战、质询和诉求中才能彰显其潜在的可能性,才能真正得以弘扬光大。所以,它只能“活”在不断的损益中,这恰恰是一种文化的常态。不然的话,传统文化就有可能沦为现代新儒家所焦虑的“木乃伊”或死古董。传统文化只有通过创造和创新,才能实现有活力的传承。正因此,它才是“活”的,才能成为中国人行为方式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活性因子。中国人的文化血脉,恰恰是在传统文化的这种扬弃和损益中得以延续并光大的。

对于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我们应该采取“神似”而非“形似”的态度。譬如中国传统社会提倡的“二十四孝”,今天的人们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拘泥于模仿它所描述的具体情形去那样做,但是这“二十四孝”所体现出来的孝道精神,却是值得当代人借鉴和继承的。不然的话,完全拘泥于具体形式上的模仿,就难免走向“愚忠愚孝”之类的愚昧。冯友兰先生当年所提出的“抽象继承法”,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包含着这层用心的。宋儒所谓的“月映万川”和“理一分殊”,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道德规范的具体表征,当然会随着不同民族、不

同时代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来;但道德之为道德的那个“理”,却是具有纵贯古今中外、超越时空限囿的穿透力的。

按照这个原则或方法,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从而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将显示出怎样的当代价值呢?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其当代价值主要表现在人的自我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不同维度之中。具体地说,就在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为当代中国人重新发现文化上的自我提

供内在依据。在现代化的狂飙突进中,我们很容易在文化上陷入自我迷失,从而找不到“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又到何处去”的答案。不先行地解决这个前提性问题,就无法真正回应“谁的现代化”、又

是“为谁的现代化”之类的根本性问题。重新找回现代人的自己,重建现代人的自我,就不能不进行一番文化上的“寻根”,重新接续我

们同传统文化之间脐带般的关系。民族首先是一个文化学概念。民族自我归根到底是由文化塑造和建构起来的,这也正是文化自信之所以构成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前提之原因所在。而只有揭橥出为我们中华民族所分享的文化传统,才能够为文化上的自我发现提供必要的前提。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能够提供深刻的启迪。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正面临着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性转变,这意味着人类必须调整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在工业文明模式中,人类对自然的占有,乃是引发生态失衡和环境危机、导致发展不可持续性、使人类生存陷入困境的深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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