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现代社会安全问题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千家万户,贯穿于每个人生命的全过程。社会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在不断地改变和改善我们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在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安全风险。电在现代社会生产、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但同时用电所引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是惊人的。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极大的方便人们出行,改变人们传统的空间概念,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也快速上升。

正是由于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各类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促使人们去思考如何控制事故,减轻事故损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之一,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随之产生了重大危害,重大危害设施(我国称重大危险源)的概念。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对重大危害设施(即我国所称的重大危险源)定义为:不论长期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评价,并初步在生产实践中加以应用,2000年颁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作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随后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受生产力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制约,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式严峻,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繁重。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预防性措施,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而重大危险源辨识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一项最基础的、首要的工作。

为便于大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理解和辨识。下面先介绍一下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要点,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相关问题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要点介绍。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和组织;

(二)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质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四)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标准中所说的危险物质共分为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四类。每种物质都给出了数量标准,即临界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危险物质都标明物质名称,并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规定明确的数量标准,即临界量。

可以看出,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界定是非常严格而具体的。不是我们在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样。

二、系统安全理论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

系统安全理论是随着现代大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安全管理理论,它是用系统工程的思想、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现代大工业、大工程、大项目(复杂系统)的安全管理,最早开始于美国研制洲际导弹的工作实践。以下是系统安全理论对重大危险源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危险: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系统安全理论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管理中,危险度用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表示:R=f (F,C)

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上式反映出危险度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发生事故的严重性正相关。

危险源:危险源就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它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为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从安全管理的需要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即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这就是广义上的重大危险源概念,也是在通常意义上大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理解。

三、《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管理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个法律文件。文件中涉及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只有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验、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文件附则中对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一致。

四、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与重大危险源。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本身固有的特点,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成为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法》把建筑施工企业和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一同列为重点规范的三类危险性较大的高危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三类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其中条件之一就有“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这一要求。条例中没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解释,但显然条例中所说的重大危险源已不仅仅是《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所说的重大危险源的函义和范围。

目前,在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上大量使用重大危险源这一概念。不同的施工企业对相似的建设施工项目所编制的重大危险险源辨识与监控方案中。所列重大危险源内容不尽相同,对建设工程施工领域重大危险源辨识暂未看到统一的权威的定义和标准。

2008年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安全生产技术》中,直接把建筑施工企业最易发生的五种事故类别: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重大危险)源,因为根据多年统计资料,这五种伤害类别事故总和占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总量的95%以上。

2004年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没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提法。但其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虽然条例中没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提法,但上面所列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就应当理解为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条例只简单给出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于“达到一定规模”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数量界限。

2009年5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同样没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提法,但通知对什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解释。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为便于大家阅读和对比,将通知中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抄录如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通知第五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现将通知中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抄录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通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在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项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进行了具体划分,充实了具体内容,在有些子项上给出了具体数量界限,更便于在具体工作中辨识。而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不但对子项划分具体,而且大部分都给出了数量控制界限,实践中更便于辨识。可以认为《通知》是对《条例》的进一步细化,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确定的工程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它施工活动。办法所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者深度虽不足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含4.5m),或者跨度超过18m(含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大型超重吊装工程;

(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

办法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就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并且种类多,数量大。一个大型的建设施工项目可能同时存在多种重大危险源。同时由于建设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产品单件性,施工流动性,人工操作比重大,人员高度集中,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高空作业、露天作业,受各种不利自然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引发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种类多,频率高,使建设工程(建设施工项目)重大危险管理工作更为艰巨。

五、对重大危险源及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一)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及事故的区别和联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比较容易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则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不易排除的隐患。

(1)重大危险源不同于事故隐患。

重大危险源具有物质属性,重大危险源必然是以某种形态存在的物质实体或与某种物质实体直接关联的生产作业活动,并且其自身所具有的能量或危险性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发生事故

的可能性,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则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一台简单的电动打夯机,尽管可能存在各种事故隐患,也算不上是重大危险源。但一台大型塔吊尽管设计制造先进,保险装置齐全,维护保养及时,管理规范,运转正常,但它仍然是一个重大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不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属性,不是重大危险源。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表现在物的整体上,也可以表现在物的某个部位上。可能发生在重大危险源上,也可能不发生在重大危险源上,作为重大危险源的物可能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可能不存在(或没被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可能同时存在多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如一台塔吊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整体可能同时存在钢丝绳断股,限位器失灵,电气线路破损等多种物的不安全状况,所以说重大危险源不同于事故隐患。

(2)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关系。

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在某一时刻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或没发现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上存在的事故隐患不一定都是重大事故隐患,但一个简单的装置或一项简单的生产作业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事故隐患。

(3)事故是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危险源存在才会发生事故,有重大危险源存在才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所以叫危险源是因为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但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不是一定会发生事故,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发生事故的客观物质基础,而事故隐患是导致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触发条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隐患出现的频率决定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事故是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共同作用的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重大危险源是不能消除的,要消除的是事故隐患。

除自然现象给人类带来的灾害外,重大危险源都是人类有目的生产制造出来的。重大危险的大量出现是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人类追求物质文明的客观要求。人们要提高火力发电厂发电能力和能源利用率就要使用大型高压锅炉,为减少电能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就要采用超高压输电技术。要建高层建筑就要使用大型塔吊,就要搭设高层脚手架,就会有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炸药和汽油都是危险物质,但矿山开采和基本建设施工离不开炸药。汽车业的飞速发展对汽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人们不会因为炸药和汽油存在危险性就不去使用它,人类社会不会重新回到农业和手工业时代去,所以重大危险源是不可能消除的,要消除的是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即消除可能引发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

(三)重大危险源与安全。

安全就是不发生各类事故,在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上能否作到安全无事故,取决于重大危险源本身和可能引发事故的事故隐患两个方面。

首先作为重大危险源其自身所具有的潜在的危险性是不可能消除的,这种潜在的危险性正是

人们要利用的作为重大危险源存在的本质属性。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安全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可能降低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度,但不能改变其潜在的危险性(本质属性)。

再从引发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触发条件事故隐患看:

(1)人的不安全行为。

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对人类有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的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安全使用,人们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制造、使用维修等的各项活动形成一个人机系统。

人在人机系统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不安全行为,人的这种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低所做的有意的或错误行为。二是由于人的大脑对信息处理不当(或受外界干扰)而做的无意行为或错误行为,如误操作,误动作,上述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引发事故。

(2)管理上的缺陷。

人是管理的主体,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一方面主要取决于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及与本单位生产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安全技术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也受到各种资源状况的限制。而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有效运行,这反映一个单位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管理问题,说到底是作为管理主体的人的问题。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安全管理工作上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某种缺陷。这种缺陷又会引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如由于管理不严工人发生违章作业,由于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不落实,没有及时检查,没有及时发现隐患,没有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应该发现的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已经发现的隐患,没有按要求认真彻底的整改隐患。

(3)物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上的缺陷往往是引发事故的间接原因,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却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剔除由于管理上的缺陷所间接造成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能及时被发现的主要原因有: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征不明显,通常的例行检查中不易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无特征表现,是突发性的;由于人的感觉或判断失误(或受经验所限)没能及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由于用于检查的仪器、仪表的偶然失灵或精度不够没有及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

可以看出决定物的不安全状态能否被及时发现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人,按人机工程学理论,人的操作的可靠性,和机(物质系统)的安全可靠性都不可能达到100%的可靠度。在这种意义上讲,事故隐患是不可能完成消除的,事故也就不可能完全避免,人们不可能完全消除事故隐患。但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隐患,努力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319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科学技术渐渐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例如汽车的发明,用计算机监控的生产装置等。这些无疑给企业的生产带来了方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实惠。但另一方面现代化的生产又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例如:(1)20xx年2月23日,广州增城市福和镇一私人化工厂发生氯气泄露事故,导致上百名村民出现轻重不同的中毒症状。附近8个村约二三千名村民连夜紧急撤离。(2)20xx年9月21日,法国南部城市图卢兹一家化工厂储藏在库房的约300t硝酸铵爆炸,死亡29人,受伤2442人。从这些重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体现出重大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化工厂对重大危险源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性,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事故的主要类型一是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泄露,引起大范围内的人员死亡、中毒和环境污染;二是可燃物质大量泄露,遇火源引起火灾和爆炸。重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使我们痛苦地认识到现代化工生产,特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发布时间:2012-01-31 字体大小:大中小保护视力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 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

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种类繁多,其辨识和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煤矿特点,明确危险源辨识依据,并用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法评价煤矿生产系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有重要作用。煤矿井下生产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环境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对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有重大作用。 1、危险源辨识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它具有客观实在性,潜在性,复杂多变性,可知可预防性。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储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煤矿井下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等: 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煤矿井下生产系统中,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可能性的危险物质、设备、装置、设备或场所。 第二类重大危险源(限制、约束):因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或破坏而有可能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发生事故的内因。而任何系统的运行都离不开能量,如果能量失控发生意外释放,就会转化为破坏性力量,可能会导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破坏性后果。因此,能量失控是系统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辨识依据如表1

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主要从人的因素角度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失误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的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不安全的装载、堆放、组合物体;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再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作业;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依据如表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1.爆炸性物质 2.易燃物质 3.活性化学物质 4.有毒物质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

九、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玮翔精密电子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台帐之九 重大危险源监控 文件编号:WH-AB09 版本:A 制定人:王祥田 批准人: 生效日期: 修订履历表

危险源(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分类和危险源(风险评估)、分级,确定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提出最优控制方案,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2、适用围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AQ/T9006-2010)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评分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危险源(风险评估)围如下:(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危险源(风险评估)领导工作,组织制定危险源(风险评估)和指导书,明确危险源(风险评估)的目的、围。制定企业危险源(风险评估)计划并承担审核批准的责任。 主持年终公司风险评审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负责厂级风险控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检查和验收。 3.2安全员是危险源(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人员,负责公司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开展全员风险培训,培训率≥95%,每年不少于1次。 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参与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危险源(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直接负责本部门或相关项目的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并承担部门相应的责任。负责本部门或相关项目风险控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检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标准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56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标准版) 1、企业基本概况 玮翔精密电子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是由台湾玮翔精机有限公司与日本加藤集团技朮合作,2001年9月在江苏省昆山市石浦镇设厂。公司位于石浦镇机场路丰收东路15号。 本公司分有两个生产部门车床部和组装部对外进行商业合作。车床部采用台湾及日本进口超精度、高效能的走刀机、CNC自动车床对外加工,主要生产各种高精度精密机加工产品,如各类套筒、连接座、连接头、中心针、金具、轴心、铆钉、天线固定座及HINGE 主轴等,可根据客户之设计进行各种切削加工;组装部主要采用日本加藤集团技朮进行组装笔记本计算机、桌上型液晶显示嚣、手机、复印机等各类转轴(HINGE)。本公司目前有200多名员工,今后将

延续以往兢兢业业的精神、创造革新、继续将最完美的产品呈现给客户。 公司面积:共20000平方米(约30亩),主厂房面积6300平方米共2栋各2层,办公楼408平方米。 机台设备:车床部目前引进单轴五刀自动车床80台、CNC自动车床37台、专用加工机40台;组装部目前有3条15M及3条30M 生产流水线、15台铆接机。 检测仪器:目前使用高精度游标卡尺、分厘卡、投影仪、表面粗度仪、2.5D量测系统、工程显微镜、三次元等检测仪器、EDX-GPX 射线荧光光普仪等 本公司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于2002年7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5年4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营业执照编号:56S;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年产值约4000万元。副总经理:陈培峰分管安全负责人:赵峰安全管理员。 1.1生产产品:

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电子教案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列出施工重大危险源,并将编制的《施工重大危险源记录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4.1.2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经审核的《施工重大危险源记录清单》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4.1.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施工重大危险源记录清单》,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核查,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4.2 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 4.2.1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下列工程进行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并逐项登记: 1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邻近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线,需爆破、降水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5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堤岸工程; 6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7立交桥、高架桥等桥梁工程; 8跨度大于24m的钢结构、建筑构配件吊装、拼装工程; 9建筑物(构筑物)爆破与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爆炸性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0建筑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 11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12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13建筑施工防火; 14封闭、半封闭场所施工; 15装饰装修工程中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6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修订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修订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军事设施;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最终版)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申报表 (明珠[2019]报告001号) 合同名称: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 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 1 份、监理机构 1

份、发包人 1 份、监督站 1 份 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第I标段 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目录 一、编制说明 (1) 1、评价目的 (1) 2、评价依据 (1) 3、评价范围 (1) 二、工程概况 (2) 三、评价方法与标准 (2) 1、评价方法选用 (2) 2、评价方法简介 (2) 3、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 (3) 四、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4) 1、危险源辨识对象及范围 (4) 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5) 五、安全对策措施 (16)

一、编制说明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与基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以安全风险管控为出发点,因此,开展危险源辨识并评价其风险大小,针对评价确定的较大、重大风险,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与持续运行的基础工作,也是核心工作。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在体系建立和持续运行过程中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与运行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1、评价目的 为有效识别、管控,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风险,杜绝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各科室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组成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辨识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建设施工过程的危险源,逐项评价其风险值,确定一般危险源、较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形成《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为工程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修订)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安监[2013]189号) 5)《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6)《危险化品目录(2015版)》及使用指南 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 10)《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3、评价范围 本次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范围: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的落地槽、明渠段、交通桥及进场道路工程、及配套的弃渣场、采石场、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施工道路、施工营地等生产生活设施,辨识、评价工程施工作业、物料材料运输、现场设备设施、人员活动及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

山东xxxx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 山东xxxx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1.辨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发布,2014年第13号修订)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2015年修订)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4.《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5.《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30000.2-2013) 6.《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4-2013)2.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说明 公司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硫酸和天然气,检维修用到氧气丙炔。 公司电池化成包装车间北侧设有1个30t的硫酸(98%)储罐,极板化成车间罐酸工艺使用经过稀释的硫酸(36%、40%)。公司有个锅炉房,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公司维修车间使用氧气丙炔,氧气、丙炔的最大存量为各15瓶。 3.重大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物质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公司危险物品中硫酸、天然气、丙烷属于需要辨识的重大危险源物质。 (1)硫酸: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比及其临界量,氧化性固体和液体;《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4-2013)表B.1氧化性液体标签要素的分配,核实硫酸为类别1,对应GB18218-2018表2中的W9.1,故其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为50t。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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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种类繁多,其辨识和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煤矿特点,明确危险源辨识依据,并用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法评价煤矿生产系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有重要作用。煤矿井下生产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环境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对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有重大作用。 1、危险源辨识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它具有客观实在性,潜在性,复杂多变性,可知可预防性。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储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煤矿井下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等: 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煤矿井下生产系统中,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可能性的危险物质、设备、装置、设备或场所。 第二类重大危险源(限制、约束):因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或破坏而有可能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发生事故的内因。而任何系统的运行都离不开能量,如果能量失控发生意外释放,就会转化为破坏性力量,可能会导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破坏性后果。因此,能量失控是系统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辨识依据如表1

危险性类 别 辨识依据内容可能发生事故 化学危险性可燃性物质、爆炸性物质、 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等 化学危害性 瓦斯、煤 (尘)、矿尘、 一氧化碳等 火灾、爆炸、窒息、中 毒等 机械危险性提升运输机械、采掘机械、 通风、排水设施、起吊设备 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固 有操作危险性 各种机械设 备、装置及 存在场所 挤压、拖拽、打击、物 体坠落、机车脱轨、翻 车及水灾、通风事故等 电气危险性电气备份、电缆配线等有关 技术规程及固有操作危险性 电气设备、装 置及存在场 所 意外停电,着火、电击、 电弧伤人等 地质危险性特殊地质构造如断层、岩溶、 冲击地压、含水陷落柱、采 空区、老空区等的地质资料 及安全技术要求等 各种危险地 质构造 突水、煤与瓦斯突出、 片帮、冒顶等 备注1、如果某危险源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危险性,按主要危险性进行辨识分类; 2、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为辨识主要依据; 3、往事故记录可以作为辨识依据之一 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主要从人的因素角度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失误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的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不安全的装载、堆放、组合物体;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再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作业;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依据如表2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 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通用资料整理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

第一季度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审表

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为高质量地搞好安全风险分级和辨识评估工作,我露天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评估专家组,对地面生产系统和采区作业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辨识和分级评估,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分级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提升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对风险的管控能力,从而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 一、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组织机构 组长:**** 技术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 成员:余****** 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和管控工作的日常开展。 二、职责分工 (一)组长 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露天矿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

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二)技术负责人 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对评估结果和相关内容进行技术审核。 (三)工作负责人 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日常开展和具体承办,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安排各部门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内容进行管控措施的落实。 (四)成员 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具体开展,各业务部室,定期对露天矿所有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完善安全风险相关内容,对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三、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一)危害因素辨识方法、过程、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根据东明露天矿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生产及辅助系统的特点和煤矿生产的现状,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安全生产法》等规定,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原则,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对东明露天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等级

编号:SY-AQ-0554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等级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level of major hazard sources in coal mine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等级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矿井水重大危险源等级 矿井水灾是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灾害之一,它不仅严重破坏矿井的正常建设和生产,而且还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 1、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划分 我矿井水害主要来源于矿井及周边采空或老空区积水,采空或老空区积水的突水事故在矿井水灾事故中一直占据较大的比例,并且其后果也相对较为严重,是矿井水灾事故防范的重点,一旦发生采空或老空区积水突水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的损坏。 我矿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生产能力增加至900kt/a。 我矿现批采3#煤,正在进行3#煤开采的基建工程,其主要安全隐患为上覆3号煤采空区的积水。我矿为开采3号煤时间较长的老矿,现井田范围内采空区面积较大,采空区如同“水库”一样存蓄着地下水,随着时间的推移采空区积水会不断增加,另据调查,我

矿3号煤属四个矿兼并重组整合矿井,采空区聚积有一定量的积水,推测该区域积水量426098m3;我矿地质报告水文地质部分没有对周边矿井3号煤采空区及可能存在的老空区积水情况(积水范围、位置、积水量)进行预测,也没有对周边矿井采掘情况进行分析,针对这些情况应进行补充。 综上所述,根据我矿3#煤层防治水情况及煤矿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划分表认定我矿矿井水为Ⅳ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控制效果评价 我中心对我矿矿井水重大危险源综合控制效果评估,结合对我矿的实际检查。矿井建有防治水机构,安装有满足要求的排水设施,编制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有水灾避灾路线指示牌,对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了防治水安全知识的培训,有探放水设计和满足要求的探水钻机,地面和井下的防水物资和设施到位。因为我矿矿井水害主要是井田内3号煤层采空区及周边矿井采空区积水,所以我中心在检查中主要对我矿防止以上区域突水的对策和措施进行了重点的检查。通过检查,我矿的防治水综合控制效果较好,在防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等级确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1 环境风险评价 1.1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对照附录A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物质,拟建项目涉及的浓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是浓硫酸储罐长2.6m、直径2m,储存量为10t,浓硫酸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表1-1 重大危险源及评价等级判定 考虑到项目原料浓硫酸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本次环评以浓硫酸作为环境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该 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危险装置为中心半径3km圆形范围内。风险评价范围内 村庄分布情况见表1-2,风险评价范围及敏感目标分布见图1-1。 表1-2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1.2 物质危险性识别 硫酸为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能与水以任何比例混合放出大量热。浓硫酸具有极强的脱水性。硫酸的腐蚀性极强,其酸雾刺激和灼烧上呼吸道粘膜,损害肺脏,溅到皮肤、眼内引起严重的灼伤。其理化性质见下表。 表1-3 硫酸的理化性质 1.2.4 风险单元识别 生产过程中设备管道、弯曲连接、阀门、泵、储罐等均有可能导致物质的释放与泄漏,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根据对环境风险物质的筛选和工艺流程确定风险单元主要为:

(1)原料运输过程; (2)液体输送过程; (3)原料储存过程; 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不考虑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事故。 1.3 源项分析 1.3.1 事故风险源分析 本项目碳化硅刃料生产过程中使用少量的硫酸,原料和产品除了浓硫酸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外,其他原材料均为无毒物质。碳化硅切割刃料为新兴行业,全国类似的企业不多,建厂时间均较短,根据类似生产企业的调查,如平顶山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和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厂之后均未发生过硫酸泄漏事故。 硫酸泄漏事故发生在贮存区及生产区设备、管道等,主要造成厂区局部污染。一般来说液态污染物易于控制,可采取地面防渗处理,使污染物经封闭的管道进入事故风险水池,可使污染事故得到控制。 1.3.2 风险事故举例 2008年2月11日,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辆专门运输硫酸的罐车,在大理州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浓硫酸后运往镇康县鸿俊矿业公司,行至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乡康家坝村(羊勐线66KM+800M处)时发生事故,翻入路边康家坝河中,导致车内二人(含驾驶员)轻伤,并造成30吨浓硫酸泄漏流入河中。 2010年3月27日,位于承德县一辆满载30吨的浓硫酸罐车与另一货车发生追尾导致硫酸严重泄漏。 1.4 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 1.4.1 风险管理基本原则 本项目依据鲁环发[2009]80号文《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的规定,对新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硫酸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最终版)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段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申报表 (明珠[2019]报告001号) 合同名称: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 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 1 份、监理机构 1 份、

发包人 1 份、监督站 1 份 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第I标段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段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 目录 一、编制说明 (1) 1、评价目的 (1) 2、评价依据 (1) 3、评价范围 (1) 二、工程概况 (2) 三、评价方法与标准 (2) 1、评价方法选用 (2) 2、评价方法简介 (2) 3、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 (3) 四、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4) 1、危险源辨识对象及范围 (4) 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5) 五、安全对策措施 (16)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段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一、编制说明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与基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以安全风险管控为出发点,因此,开展危险源辨识并评价其风险大小,针对评价确定的较大、重大风险,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与持续运行的基础工作,也是核心工作。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在体系建立和持续运行过程中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与运行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1、评价目的 为有效识别、管控,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风险,杜绝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各科室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组成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辨识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建设施工过程的危险源,逐项评价其风险值,确定一般危险源、较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形成《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报告》,为工程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修订)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安监[2013]189号) 5)《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6)《危险化品目录(2015版)》及使用指南 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 10)《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3、评价范围 本次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范围: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宾阳县境内)Ⅱ标的落地槽、明渠段、交通桥及进场道路工程、及配套的弃渣场、采石场、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施工道路、施工营地等生产生活设施,辨识、评价工程施工作业、物料材料运输、现场设备设施、 人员活动及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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