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6%,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 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期末论文 论 医 疗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工商管理类 班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学号:1015224228 姓名:岳文杰 指导老师:康剑英 成绩:

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姓名:岳文杰日期:2011-6-18 摘要: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最能体现中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制度追求,法的价值实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和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的实现而言,需要国家的干预与介入。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正义;安全有序;国家干预 由于法学家认为法的价值的各种理论只不过是反映了其各自所具有的特殊偏好,因此,法的价值就具有普罗透斯似的特性。尽管如此,法学界对发的价值的基本内涵还是有较为合理的界定,即作为客体的法律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它们一般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安全和效益。卓泽然认为“发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对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价值可以分为各种层次和类别,如一般人们将法的价值分为:公平价值、正义价值、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等;有的人又将法的价值分为:目的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等,看上去十分复杂。笔者认为法的价值具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在法理学上,法的价值是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命题,是指人类社会中整个法律现象的价值;但由于各个部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自身功能的不同,使得各部门法的法律价值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说,对法律价值既有不同的解释,也有不同的侧重于取舍”。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来说,其根本价值在于正义、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和有序。虽然医疗保险法中也要体现一定的效益价值,但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来看,效益价值显然不是该法的主要追求。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因而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的基本价值。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文章试图通过对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单介绍和我国医疗社会保险的缺陷,提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试分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策略

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试分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 革的方向和策略 胡超华 一、我国目前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问题。由于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体制的弊端导致医疗服务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医疗服务缺乏需求弹性,具有垄断性和价格刚性。较高的专业性使医疗服务具有法律性垄断地位,且让医院具有卫生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 2. 我国基层医疗资源匮乏,医疗资源分布结构性不合理。目前我国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落后、人员素质较低, 服务态度差。而大医院不管是在人力、物力还是财力上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人们不管大病小病大多直接选择去大医院,导致我国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医疗费用居高不下。 3. 我国医保个人账户对需方的约束作用不足。健康的年轻职工可能会为了花掉过多的个人账户资金而增加了不必要的医疗消费。个人账户的管理混乱,医保卡变成购物卡、冒名看病等现象不时发生。医保机构却缺乏相应的监督、审核机制。 4. 药品费用的实际控制问题。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部门制定的最高限价远远比市场成交价要高。部分降价药由于利润太低,医生又不开降价药等现实情况导致企业亏损严重而被迫停产,药品被淘汰出市场,老百姓并没有得到降价的好处。这些情况使得政府的药品费用控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5. 起付线、封顶线的设定的合理性问题。限额设定不合理。我国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由于我国个人收入差距大,导致起付线对于不同的收入阶层意义不同。对于收入较高的阶层,起付线的设置太低,不足以起到控制医疗费用的作用;对于收入较低的阶层,可能超过其承受能力, 难以发挥正常医治小病的作用,导致小病变大病,最终增加了医疗费用。 二、国际经验 德国: 德国的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2大系统组成。这2的系统是这样运作的:所有的有工作的人都必须保险。 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由社会福利局给他们交保险金。工人和雇员月工资在6300马克(2005年该为3900欧元)以下的都必须在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保险。该项保险覆盖了德国90%的居民,月收入低于620马克的人员和多子女人员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仍可享受法定医疗保险待遇。法定医疗保险规定:投保人的妻子、子女如果没有职业,还有养老金额领取者、受训者和学生可以一起享受待遇。超过6300马克这个限度可以自己选择。 所有在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保险的人,根据不同州的费率向保险公司缴纳11%-14%的月收入。其中一半是自己付,另一半是老板付。个人最高付款是3450欧元的7%。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享受医疗待遇标准时一样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和治疗、修养康复及支付疾病津贴等,保险公司所付的经费有诊疗

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浅谈医保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医保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实施2年了,启动以来,医院非常重视,及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措施,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保制度和政策,积极定出新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主动自觉规范自我医疗行为,并在就医环境、服务、技术、收费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革,使就医条件得到改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环节上,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陈旧由于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公费医疗,使一部分人产生了依赖思想和“大锅饭”心理,形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沾光”,“小病大养,无病也开药”的不良风气。进入医保后,所有这些“铁饭碗”均被打破[1]。因此,群众不理解的矛盾集中到了医院。 1.2 卫生配套改革滞后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医保改革、医药收支的运行、医疗费用价格的调整均全面推开,而政府补偿机制却不到位,在国家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医院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在收费上,即靠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服务人次等方法来增加医院收入,根据需求法则,要提高诊疗人次,医院必须降低人均医疗费用,但这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 1.3 超定额比例医保启动后,参保患者要承担的费用增加,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痛不轻易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就诊的往往是大病和疑难杂症(特别是在三级医院)由于病情较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例如:我院呼吸内科往年流感期间收治的病人为全院最多科室,自2001年医保启动以来,住院病人中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几乎没有,住院患者多为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肺癌等严重疾病。2002年我院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占全院收治病人的51.7%,这一事实说明,收治急危重病人越多的医院,医疗费用超定额标准就越高。一年被扣除超定额比例的资金近2百万元,严重影响基层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1.4 病人自费比例增高改革的目的是使广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我市医保启动后,患者自付比例高达37%左右,就其原因:(1)医保中心将矛盾转嫁给医院,《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由医院自己操作,审核时医保中心认为不符的就拒付医院。为了医院的利益及发展,医院只有采取该谁付谁付的办法;(2)由于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故特殊用药比例增高;(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先进医疗设备和治疗手段的引入,住院费用也随之增加,但是新开展手术治疗、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等等情况,增加了病人的自付比例,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产生抵触情绪。 1.5 增加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患在医疗保险体系的供、需、保三方中,医院(供方)是联结保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其代表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需方(参保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阶段是职工)的桥梁,对于保方来说,供方―医院是医疗费用的水龙头,水龙头开关的大小,对于维持其运行事关重要,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险的筹资是一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保险的保方希望医院把水龙头关得越紧越好,对需方来讲,医院是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投保价值的场所,因参保后,医疗服务费用大部分由供方支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需方希望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好,越高档越好。对医院自身来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除需面对需方和保方有限支持能力的矛盾外,还要面对社会化、道德化、医疗技术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矛盾。由于工作量增大、检查阳性率的考核、费用限制、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等种种原因,这样,矛盾集中在医院就增加了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隐患。 1.6 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局限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受客观因素制约,尚有不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文档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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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题目: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学院(系):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___劳动与社会保障____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______— 1 —选题名称: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后,结合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和我国具体国情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机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在操作方法上与前苏联在1935 年建立的的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很相似,但覆盖面比较窄,面向部分公民实施,这也是由我国当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首先面临模式的选择问题。在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全民健康服务型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镇,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在该制度下,人们普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该制度难以维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进行了改革,主要是转入社会保险型。应当说,中国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具体环节的操作、制度的平稳过渡等方面,却存在不少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最为艰难的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组正式公布的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煮成了“夹生饭”,即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富裕阶层不满意,中等收入阶层不满意,低收入阶层更不满意,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如今,越来越多的国民却感受到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其中几个很重要的例如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窄、个人账户资金问题、医药费用分担机制的缺失、信息不对称、医药费用膨胀与医药不分离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医疗保障体系日渐“疲态渐露”的表象,而且更是体现了我国医疗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以及不如人意之处。其实,纵观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在提高修复原本医疗保障制度缺陷的同时,仍旧没有完全解决这些众人所关心的棘手问题。当然,这并不是一夕之间可以解决的简单问题,其中还与我国的国情、政策等现实情形息息相关。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其中可分为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五大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毫无疑问,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俨然称为了我国最艰难的一项改革之一。因为医疗服务有特殊性,这个特殊新就是医疗服务是必须的需求。再就是医疗改革路径的特殊性。所以如果要解决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我们需要在矛盾中寻求平衡点,为什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有这么大的争论,就是因为怎样寻求平衡很难。其实我认为,现今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这次的论文写作,简要地阐述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能过运用四年的学习所积累的知识,结合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通过自身的理解与分析,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 2 —选题的研究现状关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已经有不少学者以及专家做出过分析和总结。经过阅读和分析之后,我总结出一下几个要点:1、关于个人账户。中国目前的改革方案中建立个人账户,将会使国家承担兑现责任,不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还要冒不能兑现时可能出现的政治社会风险。根据目前的规定,中国的个人账户的起付线为年平均工资的10%,封顶线为年平均工资的四倍,这一幅度远远小于国际标准。此外,中国目前的个人账户资金与社会统筹资金不能互相调剂使用,年轻人每年所需费用低于其工资的10%,动用不了个人帐户只能完全由自己付费,等于无保险可言,个人账户的积累只是造成资金的闲置;对于老年人而言,由于体弱多病,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往往又不够支付医疗保险外的药品和医疗保险内的自付部分,付费责任同样很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职工个人的医疗付费比例已经超过医疗总费用的30%,而工资收入中没有相应的补充来源,个人负担增加过大,已经引起部分职工的抵触改革的情绪。2、关于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内容是什么.doc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1.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2.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3.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4.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的衔接与整合。 当前许多公民都会选择购买,通过医疗保险如果身体出现问题的话,我们能够很大程度上的保证经济上的来源,让我们能够对身体进行救治的同时不用花费太多的财力,不过当前医疗保险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正接近医疗保险改革,那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方向会是什么呢?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方向 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建立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的覆盖范围不能仅仅包括非从业居民,也要向难以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开放。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及其子女

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了清晰的界定,参保者及其家属都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样在各地就不会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而将部分群体排除在外。 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想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参保,而且终身参保,显然自愿参保原则无法实现,如果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和退保问题。此外,贫困群体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减少或免除缴费的形式参保,避免其陷入因病(尤其是大病)致更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实际上固有的强制性特征就应该强制所有制度覆盖对象参保。 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中,政府财政补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了提高参保率可以通过降低参保人的缴费标准,尤其是成年人,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同时提高医保待遇如增加门诊报销额度、提高报销上限额度等。在非从业居民中实际上大多数是收入较低者,通过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对其进行经济刺激无疑可以提高参保的积极性。此外,要优化政府财政补助标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编号(学号):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的医疗权和生命权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建立之后,我国参保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然而,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从而极大地限制了该项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改革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发挥该项制度优越性的迫切需求。笔者就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该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疗保险, 不足, 完善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t is safeguard citizens the right to life and the right of important medical system;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and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ety. Insurance of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in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edical treatment charge of China ginseng protect citizens burd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However, our country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there are also many shortage, thus greatly limits the system in wider range play a role. Reform of China's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become the system play the advantages of urgent need. The author of the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insufficien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hopes of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of the help.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Insufficient,perfect .

浅谈补充医疗保险需求及发展走势

浅谈补充医疗保险需求及发展走势 浅谈补充医疗保险需求及发展走势 补充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产物,无论是理论上的研究还是实践中的探索,都还只是刚刚起步。补充医疗保险将如何发展,这里我们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从个案地区的情况看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 为了展望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有必要先了解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这里我们以四川的情况为例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该个案地区的情况原出自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于1998年10月至12月对省内部分地区用人单位和职工进行的医疗保险情况抽样调查。此次调查的单位样本共189家(机关、事业单位108家,企业81家),共有职工 92630入,男女职工比例为 8: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3:l,企业为5:2),离退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4%,企业为26%)。81家企业单位中经济效益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较差的占55.4%。所调查的单位1997年职工人均年度工资为6056.50元(机关和事业单位7337.80元,企业5633.21元)。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关于补充医疗保险,我们得出如下几点印象和结论(不排除这些印象因调查地点和时间段的有限性而不能完全反映全国的普遍情况)。

(一)大多数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3.l%,企业占85.2%)指出他们能够接受的“基本医疗”部分的筹资比例在8%以下,能够接受的封顶线为当地社会年平均工资的.3至5倍。超过半数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为67%,企业为54.3%)不愿为单位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不起;愿意投保的单位能接受的缴费比例约为职工工资的2%左右。这反映出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因此,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只能采取非强制性的自愿参保方式,保险费亦不能定得过高。 (二)愿意自办或为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大多希望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并愿意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3%来自办或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这说明由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开办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外,也符合广大职工和单位的愿望。 (三)大多数职工(占68.7%)认为所在单位不会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超过60.9%的职工个人不愿意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上负担不起和对商业保险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个人大多(占56.1%)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业保险公司虽然具有灵活、高效和服务周到等优点,但由于目前我国整个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价段,广大职工和单位对

我的论文-医疗保险法律制度2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 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

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一、医疗保险法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究竟医疗保险法的概念是什么?狭义的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英文为“medical insurance”,仅指对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或仅限于支出补偿。从宏观上看,国民健康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决定人力资源总体存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国民健康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福利水平。因此,现代国家无不关注国民健康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一方面,人们对生命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供给的能力越来越强。于是,医疗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论文

一、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概述 (一)农村医疗保险的定义 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当农村居民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它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最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农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二)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涵义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2]。即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资金,集体与政府也可投入一部分,共同形成专项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实践证明,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方法,也是促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如今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农村开展的还不够好。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有三个基本词组成: 1、农村居民:泛指居住在农村的社会公民,这里的“农村居民”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农村人口,包括农村务农人员、务工务商人员等农村劳动力,农村老人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伤残人员等。“农村居民”构成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2、基本医疗: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是根据农村居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的扶持能力所构成的综合可供能力可以承受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3、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它是由政府负责举办的,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为劳动者在患病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费用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几种形式。 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主要类型,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解析

社会保障概论论文—— 浅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浅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短短几年的发展,在保障困难企业群体就医、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等方面初见成效,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但在现实的运行中又遇到难题和弊端,亟待改革、完善,以适应更多人的需求。此文中结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分析了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状运行与完善 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社会医疗保险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以及维护社会安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让群众认识到参保的受益并激起参保的积极性,我国现阶段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险模式,1998年,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简称为城镇医保,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1.1参保对象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1]。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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