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设立登

记不填写)

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投资人姓名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

类》、有关规定填

写)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

注: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

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备案(仅限设立登记或备案事项变动时填写)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变更名称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其他 投资人的出资额□投资人的出资方式 联络员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仅限设立登记、投资人变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备案时填写)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

电子邮箱

申请前职业状况居所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字:

年月日(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联络员为指定人员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为指定机构(限于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填写)指定机构名称

指定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证照类型证件号码

注:指定机构的证照复、影印件另附页提交。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隶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附表3

涉税信息表

财务负责人

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人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本表时参照使用。

1、本表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时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只填写有关的栏目。

2、监事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3、“身份证件类型”栏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其他。

4、“生产经营地”栏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5、“核算方式”栏要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分支机构)勾选“非独立核算”项。

6、设立登记后,“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栏,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时,已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的填写“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未申请名称自主申报的无须填写。“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在此栏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投资人及出资信息”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联络员信息”、附表2“承诺书”、附表3“涉税信息表”。勾选“申请人承诺”栏并由企业投资人签字,无需加盖企业公章。需要申领纸质执照的,须勾选“申领纸质执照”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副本的数量。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和“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变更事项”栏的“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事项。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勾选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或投资人姓名更改的,还需填写“投资人及出资信息”栏。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2“承诺书”。“变更事项”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死亡由继承人申请变更投资人的,由继承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分支机构增设、注销、变更名称”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投资人的出资额或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备案的,还需填写“投资人及出资信息”栏。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1“联络员信息”。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表述,如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的“委托权限”栏应当在相应的项目中勾选“同意”或“不同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签署,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由投资人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企业变更登记及备案时,由投资人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资人及出资信息”栏中,“居所”栏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填写“居所”栏时可参照“经营场所”栏的格式填写。

10、申请人在填写“投资人及出资信息”栏中的“出资方式”栏时,勾选“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出资人的家庭成员应签字。

(新)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 委托) 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 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 、《指定(委托)书》( 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委托) 书》) ; 4 、《企业秘书( 联系人) 登记表》; 5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 、《指定(委托)书》( 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委托) 书》) ; 3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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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企业住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 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8.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精选最新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 独立性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起来,具有独立性更强的特征,合伙企业一般都是2人及以上的人数担任公司股东,公司的发展与重要抉择都得由公司的所有股东来决定,而个人独资公司本身就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独立性很强,也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信息易保密。由于个人独资公司本身就是一人公司,公司的老板和员工一般都具有裙带关系,一般是亲戚关系,朋友关系,所以公司的商业秘密一般保护起来很容易,因为知晓的人少,大家也都有利益关系,所以都会乐意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税务负担轻。一般企业都要交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工作的人,薪资报酬超出一定的范畴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公司是由一个人成立的公司,公司的老板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约一定的税费。 组建较简便。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再加上只有一个人任股东,所有其成立组件的程序一般比较简单,而且成立所需的时间也很短。 解散程序少。假如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不下去了,不论是由于资金链的原因还是企业的经营问题,只要是想申请解散或者是申请破产,需要的手续比较少,而且程序也比较简易。 权力很集中。个人独资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还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就是,企业的权力全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企业的抉择和发展也取决于投资者的个人素质,权力高度集中,假如个人素质较低或者是个人抉择失误,就很容易将企业带入绝境,让企业走向破产的命运。 三、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备用名称3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经营场所 路(村/社区)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生产经营地 路(村/社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投资人姓名从业人数 投资人居所 经营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备案 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其他□投资人的出资额□投资人的出资方式□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 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 或清算人(仅限于注销登记)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注:1.此承诺书在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提交。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四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四 篇 篇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成立申请书 关于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申请 XX市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理由如下: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XXXXXX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YYYYYY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AAAAAAAAAAAAAAAAAA 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 所在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政治面貌:群众、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已经有开办资金3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企业注资,资金性质是非国有。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XX市KKKKKKK,性质是举办企业无偿借用。 五、申请登记的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教育事业,其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学历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初中级的电焊工、钳工、架子工、管工、维修电工的专业技能人才。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人社局。

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执行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内设机构有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安全科、总务科。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审查同意。 八、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批准成立的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申请单位: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法人代表签字:YYY 20XX年2月10日 1.必须具备单位性质、业务范围、法人代表基本情况、开办地址、开办资金基本情况。 2.业务范围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必须一致。 3.最后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示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 请书示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五、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有名工作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 名。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执行机构是,内设机构有(已设置的所有内设机构名称)。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审查同意。八、………九、……….十....... 十一、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名称)批准成立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随着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未踏进社会大门,就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时,创业就成为毕业生的一个就业道路,也是国家非常鼓励发展的新型就业形式。创业首先需要创办注册一个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讲解。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80万元; 3、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全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的货物销售额不到50),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综上所诉,根据我国企业法的规定,“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意味着一元钱也能注册企业,就是大家熟知的一元企业,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作出具体的限制,但是这种一元企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没有信誉度可言,破产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倾家荡产。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512545453.html,/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置、变更、注销,应当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方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施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治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治理局以及大中都市工商行政治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二章设置登记 第五条设置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治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 字样。 第七条设置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托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置登记。 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宅、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畴及方式。 第九条投资人申请设置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置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宅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变更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作为合伙企业(名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事宜。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 整理范本编辑word!二、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 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 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 织时填写) 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出资额(万元) 万元 其中:实缴万元,认缴万元 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年□长期 合伙人数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从业人数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人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其他□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修正案□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适用简易注销 情形 □未开业□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理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理完毕□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月日

附表1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姓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4 附表2 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 合伙人名称 或姓名 住所 证件 类型及号码 承担责任方式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缴付期限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设立登 记不填写) 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投资人姓名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 类》、有关规定填 写)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 注: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 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备案(仅限设立登记或备案事项变动时填写)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变更名称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其他 投资人的出资额□投资人的出资方式 联络员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仅限设立登记、投资人变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备案时填写)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 码 电子邮箱 申请前职业状况居所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字: 年月日(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的注意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的注意事项 一个人创业时选择合适的企业是非常好的,这有助于他此时的发展。因此,企业家选择独资企业非常有利,独资企业操作简单,带来很多好处。然而,我们必须正确登记,否则我们无法取得好的结果。那么,如何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呢? 这类企业通常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种企业的注册非常简单,不会有更多的麻烦。但是,注册时,必须了解基本的注册过程,并按照正确的过程注册。那么,基本的注册过程是什么? 步骤一是确定企业的基本信息:不同的企业在注册时都有一定的信息,在各种信息完成后可以轻松注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如此,所以注册的第一步是了解注册这类企业所需的信息。当你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你必须去当地的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是合理和正确的。因此,了解这些地方的企业信息非常重要。

步骤2:准备必要的信息:当基本信息明确时,需要准备相关信息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和相关营业执照。因此,在设立独资企业时,必须准备好所有这些材料,然后送有关工商部门审查。 步骤3:将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注册时,基本信息已经准备好,需要审核后才能成立。企业名称、地址和营业执照确认后,可以将这些材料送有关工商部门审批。 步骤四: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批准基本信息后,可以打电话给每个人领取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经营的前提。任何企业都必须有此许可证,然后才能积极经营自己的企业。但是,只有经过材料审查和批准,才能获得营业执照。 学完这些基本流程后,你就可以知道如何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了。注册企业时,您必须积极了解这些流程。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很容易地建立个人独资企业。 税点点提醒大家:依法缴纳税费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必须执行;税务筹划节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可放弃。

个人独资企业表格-空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字号1.2.3. 企业住所地 注册资本 (金) 万元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 投资人 名称或姓名证件号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 □已核准名称延期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住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出资额万元从业人数人 出资方式□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 经营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其他□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变更(备案)、注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企业盖章 2018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

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两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两 篇 篇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成立登记申请书 吉林省民政厅: 为了***(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拟举办***,现已完成筹备工作。 一、***(举办单位情况简介)。 二、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职务),曾任***。 三、***业务范围是:*** 四、***的注册资金***元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五、***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是:***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为***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请予以审查并批准。 (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盖章) 年月日

篇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 五、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增设经营场所、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5.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 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第6项材料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投资人信息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设立范本)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设立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备注:1、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移动电话必填。 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3 财务负责人信息 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生产经营地”等同“经营场所”。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成立申请书 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为了促进云南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致力于大众心理素质的教 育和提高,促进优势和美德的培养及发挥,提升民众幸福指数,我们 发起设立云南东慧应用心理学研究所。该组织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 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是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 织。 我们已筹备七个多月,发起人包括常年从事应用心理学研究的高校老师,从事应用心理学领域的相关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已经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开展了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成立后我们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应用心理学研究,通过心理科学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帮助大众突破精神、心灵的限制,发现自我,释放潜能,提高生命品质,提升幸福指数,让家庭、组织、社会更健康、和谐幸福。 成立后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一、应用心理学的研究和推广;二、心理科学 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三、整合、构筑心灵成长服务体系;四、为个人,家庭,组织提供科学有效,高品质的心灵成长课程与服务;----------------------- ' 我们的前期工作是:研究整合推广积极心理学,其应用的领域和 内容包括:帮助个人发现和培养积极优势与积极品质;帮助组织建立

1 积极幸福的团体:包括营造能够最大限度促进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创造能够发挥学生潜质并能快乐成长的学校氛围,建立高效率和高幸福指数的企业组织,构建全民积极参与的和谐社区;普及积极心理学教育,包括学前、小学、中学、大学;推动积极心理学社会传播,包括政府、企业、学校、医院及媒体;研究整合推广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训练课程以及学生素质拓展训练课程;以及将在云南引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指导技术中心的青少年抗挫力培训课程,企业沟通训练师培训课程,以及EAP实务技能培训等心理学应用课程,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定会成为值得社会信赖、对社会和谐产生深远影响的研究机构。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注册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企业住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 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8.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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