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美句摘抄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美句摘抄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美句摘抄读后感

从土里长出过先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

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乡土社会的中国是富于地方性的。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乡土本色》读后感

我们常以1840年的鸦片战争作为中国古代与近代的分界线,这是极有道理的。我们纵观1840年以前的中国社会,极容易感受到的两个字便是“土”和“静”。但1840年的战争,迫使我们离开了土,放下了静。以至于现在的我们,面对不合潮流的人与事,常常给出的评价便是“土”。细细回想,“土”和“静”才是中国基层真实的样子。

现在的生活中,“土”常常含有不屑的意味,但却难以与人分割。广袤的中国大地上有大片的农业区,依旧还是有人直接向土地讨要生活。中国人是极会种地的民族,无论到了哪里,我们总会尝试撒下一些种子,希望能够得到什么,有时尽管知道这不太现实,单总不免一试。这也就难怪费孝通先生说“从土里长出过先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但是真正的接触才能明白泥土的珍贵,不仅养育了世代的人民,又使得远在他乡的游子们安心。离家出门时,母亲常常会将一瓶泥土放在行李上,总是嘱咐我们,水土不服,伤心思亲的时候可以倒一杯热水,洒上泥土,让自己回到那个安宁的地方,这样的土方,虽似无聊,但实有用。是对那看不到,摸不着故乡的一种亲切碰触,尽管短暂而又虚幻,以至于我们不得不仰仗回忆与猜测才能与他见面。土即是家,是他们生活的后盾,亦是他们死后的归宿。

图的特性,直接催生了“静”。“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人口很少流动,迫不得已的出门也总是会想家,哪怕

遇到不测,也想着再回故里,因为根是连在一起的。

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不是个人。因为抚育一个孩子至少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土地的分工是极其模糊的,一个人即可以学会和完成所有的土地劳动。所以,我们常常见到美国的乡下总是以家庭为单位居住,彼此之间相距较远。我们中国社会却与之不同,社会的隔膜,是以村为单位的,按理来说,我们也可以一家为单位居住,但现实中却着实少见。费孝通先生在文中给出了一些原因,“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于是。我们可以在一个村落里完成自己的一生,我们的生活常常是地方性的。生活的地方是熟悉的社会。所谓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性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悉,便要“习”。学是与陌生事物的初次见面,习是陶练,不亦说乎便是那种熟悉后难以表述的亲密的感觉。真正的习,应该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现代社会是一种陌生的社会,我们更加重视契约精神,但乡土的中国是不需要的,人们之间相互了解,甚至“能以足音辨人”。对物也是极其熟悉的,见到蚂蚁搬家,便知道天要下雨,这其中的奥妙,不需言语,了然于心。熟悉,使得我们不必追求普遍的抽象的真理去适用万物,只要找到事物之间的关系,满足自己的需求即可。

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土地上的人们变得无所适从,“土”也便成了贬义。

费孝通《乡土中国》--家族美句摘抄及读后感

这两种格局本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实上常常是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过是各有偏胜罢了。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定。 《家族》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所谓的“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通过与他人的亲属或社会关系相联系而进行社会活动的。但绝不代表中国人没有团体,只是因为我们的团体与西方的有所不同。在我们团体的人眼中,每一个团体内的人都不是平等的,都有着亲疏远近之别,故而将我们的团体在这里称为社群,是一种以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圈子。 那么,我们现在看看中国乡土社会中最基本的社群——”家“。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家,确切的应当说成是”家族“,因为我们口中的家族比之于人类学上的定义更加复杂。家的概念在人类学上的定义是: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自是结构,生育是功能。但生育总是一个短暂的过程,难道生育任务完成之后家就不存在了吗?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十分可笑的。 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个社群总是负有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的。生育之外夫妇的结合,必然有着经济上,情感上,两性上的合作,但一些事物常常受到规模的限制,尤其是经济上的事物。 西方文化中,家庭是团体格局,规模决定了在生育之外能经营的事物很少,所以他们的家主演是生儿育女,两性求欢,地位是平等的。中国文化中,差序格局决定家没有严格的界限。既是生儿育女的家庭,又是经济上互帮互助经营的家族。根

据事业的大小,家是可以向外扩大的。但是这里的扩大是单向的,只是沿着父系一支的亲属差序进行扩大的。这样主要由单系亲属构成的家族,更为确切的名字是氏族。 家族是一个大的家庭,包括了许多小的家庭,最小的家族是由一个家庭所构成的。家族是因为生育之外的其他要求而形成的,是一个事业组织,不限于生育功能。为了经营事业的高效运转,积累扩大,要求我们的家族也要是绵续扩大的,要求我们的家是顺着父系的主线向下延申的。与之不同的西方家庭中,夫妇是主线,夫妇死亡后,家便也随之消失了,从来没有过祖先的概念,所以,这样临时性的组合更看重的是感情,要求双方能相互给予安慰。中国的家族更讲究效率与稳定,更大的执念是要光耀门楣,而感情正是稳定效率的大敌,他会降低效率,破坏记律,所以中国家族中常常是有家法家训家风的,能够维持纪律,相较于感情,他们更要求夫妻之间能够相敬如宾,要求妻子的三从四德,要求权威是绝对的。 在中国社会中,夫妻的感情不是组建家庭的唯一条件,又是可能都不是主要条件,门当户对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这样的结合是有利于双方家族事业的成长扩大的。所以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淡漠的,只要求两性之间能有足够的了解,动作行为彼此之间能够心领神会。在乡下,我们更能见到同龄同性的人们集中在一起说话玩耍的,性别和年龄之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权威和淡化情感。对效率的追求牺牲了两性直间的相互欣赏,所以国人的感情是含蓄和保留的,这恐怕是在这种社会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一】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

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XX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1.从土里长出过光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耕种活动既不向分工专业方向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4.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6.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 《文字下乡》 1.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2.文字本身比较易于走样,所以需要文法和艺术来否定和限制词,字之间的意思 3.因此在每个特殊团体的中,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4.人的学习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学习,唯有学会了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也就是文化 5.无论如何记忆并非无所为的,而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 6.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7.乡土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差序格局》 1.这里所谓的“私”的问题却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2.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3.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4.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的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6.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额,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7.西洋社会,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天父”,就是团体 8.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9.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10.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1.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12.家必须是延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男女有别》 1.感情通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2.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愚非愚非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 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作者:陈珂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 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 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

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合集(最新)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一)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后感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

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15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

《费孝通 乡土中国》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倚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的在山林里求生。在他们,“团体”是生活的前提。可是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生活时,只在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下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在他们,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而且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下需要着不同程度的结合,并不显著的需要一个经常的和广被的团体。因之他们的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的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耶稣称神是父亲,是个和每一个人共同的父亲,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否认了生育他的父母。为了要贯彻这“平等”,基督教的神话中,耶稣是童贞女所生的。亲子间个别的和私人的联系在这里被否定了。其实这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有力的象征,象征着“公有”的团体,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每个“人子”,耶稣所象征的“团体构成分子”,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是“天父,就是团体。——这样每个个人人格上的平等才能确立,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在这基础上才发生美国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夺的权利。”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这上帝和牧师、国家和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的。在基督教历史里,人们一度再度的要求直接和上帝交通,反抗“代理者”不能真正代理上帝的意旨。同样的,实际上是相通的,也可以说是一贯的,美国独立宣言可以接下去说:“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需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种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读《乡土中国》关于中国人情的感想2010级社会学李聪聪学号:12010082137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 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偶得闲暇,手捧一本《乡土中国》随意翻阅,本以为冗长的文字不会吸引住我,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思考的共鸣,作者独特犀利的观点和文字所散发出的原始自然的气息,感染了我,让我领略到了社会学的魅力,从作者身上和书中我获益匪浅。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是一位学术大家,在全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望。他怀着对学术的无限热爱,历经十多年到农村实地考察并深入思考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中国当代城乡群众的特点,潜心治学,伏案而作,著以《乡土中国》传世。曾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我不知道我们当代学生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缅怀如此伟大无私的学者,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自己对社会学的使命,没有选择享乐,而是奉献自己所有的力量,为社会学的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乡土中国》是他的杰作,更是社会学学科的宝贵财富。 从费孝通教授的身上,我看到了谦逊、朴实的学风,是的,一代大师尚能如此,我们作为学生就更应该要踏实学习,潜心研究学术。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深入人心。书中深入而贴切地描述了中国城乡传统形象,费孝通教授用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对许多问题作了深入剖析,通俗易懂,耐人寻味。 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带“土性”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国人带有原始的乡土气息,中国光荣的历史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乡下人代代种地为生,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对土地有着原始的亲切感、敬重感。他们靠种地谋生存,更加明白土地的珍贵,也倍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在他们心中,土是一种神圣的东西,地位相当高,甚至可以与他们的生命相提并论,而非低贱下等的。我认为,虽然乡下人在科技文化、文明等方面远不及城里人发达,但他们是人类起源和发展的依附体,没有乡下人,何来城里人呢,没有土地的孕育,人类社会又怎么会进步,没有种植业,人类的物质食粮何来。书中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正是勤劳朴实的乡下人,为中国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业是社会发展最坚实的基础行业,因为其本身不同于游牧业或工业的特点,不易迁移,乡下人亦喜欢稳定的生活,世世代代守着自己宝贵的土地财富,与之为伴,挥洒汗水。我想这不应该是一种安于守旧的状态,而更加体现出乡下人对于土地深沉的爱。他们离开不了泥土。 而正是由于这种乡土性,乡下人往往被视为是愚蠢或者笨拙的。虽说文字下乡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它能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下人的学历素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文字下乡了,乡下人的文化水平真的会提高吗?他们终日与土为伴,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中,目光所到之外无不与土有关,他们接受着上一代人乡土思想的熏陶,接受着传统乡土文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极具乡土特色的方式,乡村社群与城镇社群拥有同样的智力,同等的学习能力,只能说不同的专业研究的领域不同。即使文字下乡,亦不能改变乡土性的本质。他们依旧会沿袭传统,文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文字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用之处较城里人来说相对较少,自然也就很难形成一种文字气氛。 书中说道:“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谈到人际关系问题时,费孝通教授用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个体为中心的同心圆,以及庞大的宗亲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复杂的关系网络。“私”是中国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的最大毛病,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

《乡土本色》阅读答案及考点分析

《乡土本色》阅读答案及考点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乡土本色 费孝通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土气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一位外国学者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纵观《乡土中国》共有十五个小标题,其一为后记,其余均为费孝通先生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的材料加以整理而作。先排除后记不言,我在浏览从《乡土本 色》到《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篇文章时,总有个以前的读书习惯在控制着我,即找到这十四篇文章之间的联系,抓住费孝通先生的著书思路。(虽然该书是由零散的讲课材料编成的,可能并无联系,但我想既然编成了一本书,其每个部分的内容也 应该有一定的关联吧!)可无奈我资历尚浅,且很少接触社会学类的大家著作,对于 《乡土中国》这种我认为偏重于理论的著作理解能力实在不足。因而若我以下的解 读有何不妥之处,诚望读者多多指教。 我认为《乡土中国》是以中国1948年以前(由后记中的落款日期为: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可知)的乡村社会为论述核心,分别以六个方面展开。以下我将 分条解读。 一、乡村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的概说 此方面包括《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两篇文章,主要分析了乡村人与土的关系、乡村中的村民关系及血缘关系、地缘关系。 我十分喜欢《乡土本色》中的一句话,觉得写得很形象,即“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句话中的“插”字用得极妙,也让我想起了我在老家务农的奶奶。奶奶已年近七旬,但她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我去田里看看!”,仿佛田里有干不完的事,不去 干完心里就不踏实似的。奶奶在我眼里就是个插在土地里有对土地百般呵护的人。 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因而老家村口小小的土地庙总是香火不断。 在我看来,在一个稳定的乡村里村民关系和血缘关系是可以视为一类的。因为一个村庄里时常是全村一个姓,一根脉延续下来,有共同的祖先。或是全村有一两 个占主导地位的大姓,村里的大事由大姓的领头人决定。村民就像是自家亲戚,不 见外。亲戚又由于居于一村,成了村民。因为我小时候曾在乡下老家住过几年,对 乡村里的人人事事还是有所体会的。乡村的凝聚力是极强的,为了本村的利益,全 村人会一致对外,就像抗日时期的中国人联合抗日一样。而一旦村子外部的威胁解 除了,本村人间的矛盾便显现出来了。谁家与谁家不和,谁家与谁家闹矛盾,那是 一目了然的。这也颇像抗日战争之前和之后的国共之争。所以,村民间的关系很微 妙,既是“敌人”又是战友。 但是如果村里的人移居到了远离本村的地方,和村民分开了,如在城里定居的农村年轻人,他们和村民仍是关系密切,他们有自小对每个村民的印象,自己的村 就是自己永远的家,他们割舍不断的不仅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对每一个自己从 小熟悉的村民的思恋。但是这一代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却对自己父母的村庄没有什 么亲切感。首先,他们见惯了城市夜晚的霓虹灯,无法忍受乡村的夜晚——没有路 灯,没有购物。村里的老老少少也不为他们所熟知,一切都陌生而尴尬。所以我想 孩子跟着父母回乡下老家,绝不是他们想回去探亲或是思恋村里人,他们可能仅是 把这当作“乡村几日游”了。那么,若干年后,当他们的父母失去行动能力时,他 们回老家的机率就极小了。可能也会偶尔回去,但其间的联系就仅是一种血缘关系 了。现在,很多的村庄已“人去楼空”,成了空村。只有过年时才会有几个人回到老屋门前,换副对联,放一串鞭炮,然后匆匆离去,一切归于寂静。我想这种情况以 后会更严重,应该予以关注。 而地缘关系则是一种更现代的社会关系,其中所包含的思想也更理性化。这是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引言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费孝通与“乡土中国”情结 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 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

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 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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