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2014.02.01 10:00

来源:《求是》期号:2014/03 作者:黄淑和

字号:【大中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国资委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至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受让宗数合计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受让金额合计1749亿元,占交易总额的66%。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总的考虑如下: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

四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要加快研究制订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管资

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

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没有变。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分类考核,国资委正在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

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我们将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

要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正在研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52215007.html,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市场观察》2015年第09期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要求,紧紧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的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重点,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推进并购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企业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大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进非主业资产的剥离重组,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开展跨国、跨区域、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特别是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的通道。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重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国有资本的有序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国有资本,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构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重组的新平台。探索科研院所与大企业集团结合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有企业内在发展活力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然要求。要继续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通过重组上市、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多种途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动企业集团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推动优势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中,提高企业资本的证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把改革进行到底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8月24日)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浅谈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浅谈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发表时间:2009-11-16T16:24:13.497Z 来源:《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5期下供稿作者:刘敏 [导读]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国企改革要实现新的突破 刘敏(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 610202) 摘要: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国企改革要实现新的突破,必须正确认识制约其向纵深发展的政府体制与产权问题、经济利益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归宿,甚至影响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走向,已经成为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国企改革;政府体制;产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0-0070-02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政府体制与产权问题 1.彻底改革政府干部任免制度和用人制度。首先要真正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和企业经营者的干部待遇,培育企业家市场,完善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制度,促进经营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动;其次要在政府部门内部实行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建立公务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其素质;再次,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 2.产权制度改革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产权明晰为前提,否则其他任何改革措施都将行之无效或收效甚微。成熟完善的产权制度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产权明晰,即明确财产所有权主体及其与法人主体间的责权利;第二,产权流动,即产权可以交易;第三,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即企业内部产权主体多元化。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动股份制的健全和完善。首先,要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彻底转变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应绝对控股的认识,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所有者有其“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其基础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关键就是所有者有其“位”,即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能够明确代表所有者有效行使其对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机构。 (2)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权的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已经纳入了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健全法规,规范产权交易机构的运作。鉴于目前在产权交易中政出多门、政府直接干预及场外交易普遍的现状,首先应尽快完善产权转让的法规,促使公有产权的合法、规范和有序地流动;其次要加强产权变动的监管和产权登记检查力度;再次要完善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能,强化产权交易机构的中介作用,积极促进产权的自由交易和国家政策性目标的实现。二是,结合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制定相应的政策调整国有资产的投资方向和结构,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调整目标。三是要壮大和完善资本市场。第一,要有步骤地逐年推进股市扩容,为有条件的企业创造向市场直接融资的机会,同时促使企业按资本机制的内在要求进行资本运营;第二,要进一步探索国有股流动方式和方法,尽快消除国有股、法人股和市场流通股之间的障碍,增强国有股的流动性,实现同股同利,规范国有股权运作,有效地保障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经济利益问题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细胞,必然关注和谋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企和国企职工的经济利益长期被漠视,“大锅饭”、平均主义盛行,严重挫伤了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这个问题应该成为国企改革中一个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国企的经济利益被漠视的问题只是国企长期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那种以解决国企的经济利益问题作为改革主线的做法很值得商榷。我们必须注意到,国企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其经济利益的诉求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概括起来讲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国企的所有权属于整个社会而不是企业自身。这就决定了国企获取的经济利益的受体应该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国有企业本身。其二,国企承担着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因此,国企经营的目标具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一致性,而不是单一对自身经济效益的诉求。其三,对国企经济利益的构成要加以界定。在国企所实现的经济利益中,有些是凭借资源的“垄断”地位获取的,这些经济利益应该完全归于社会所有。 首先,关于国企中工作人员经济利益的问题。国企中的工作人员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企中的工作人员还不能直接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谋求经济利益,他们的经济利益主要是通过报酬的形式体现出来。国企中的工作人员报酬的数量是历史的、社会的企业效益等各种因素的集合,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在这个问题上,无论从改革旧体制的角度,还是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讲,最终必须依靠市场机制。在旧体制下,我们的劳动、工资制度带有“终身制”和“供给制”的色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企中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则必须通过劳务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本市场,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框架结构。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要求是荒谬的:从保值的问题来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必然造成企业资产的“无形损耗”,同时新兴产业的出现和发展会替代原有的产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单纯以“保值”作为国企的一项经营业绩考核标准是行不通的;从增值问题来看,生产的发展必然要求与需求的增长相适应,盲目的发展并不是社会的福音,而是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发展比例的失调。那种不看社会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不看社会经济发展的取向,不看多种经济形式所蕴涵的能力,仅仅受利益的驱动而发展国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国企的发展取决于所有者的意志而不是国企本身。我们可以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管理国企,但不能给予国企“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如果我们不适当地强调国企的经济利益,势必淡化国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出现国企与国家在“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上进行博奕的现象。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1.许多国有企业经过重组改制后竞争实力明显提升,但是员工素质和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甚至出现新的人才断层现象。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认识上,一些企业没有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没有把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员工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体制上,前些年的下岗分流也使得一部分人才流失,即使引进人才也因为待遇政策等问题而存在障碍。在文化上,对企业文化的构建重视程度不够,既不继承传统文化也没有建立创新机制,更没有完善的以人为本的先进企业文化。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对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14日来源:新华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在于发展。只有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实质和内涵,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着力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才能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小康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集约增长,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一系列趋势变化说明,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除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推动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选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和方向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要高度重视、自觉维护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改革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无论怎么改革,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不可消弱、不可动摇、不可替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到位;毫不动摇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9月13日(周日)晚18时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国企改革五大问题呈现新共识 对于市场关注的国企改革问题,如今业界基本形成了以下五大共识。 一是国企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仍然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国企改革的目标还是很清楚的,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方向的前提下来推进。过去大家争论很多的国企先做大还是先做强问题将不再是问题。应该说现在的主要目标首先是做强、做优,然后是做大,然后是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及抗风险能力。这四个“力”实际上是国企改革下一步非常重要的目标。 二是国企分类问题。分类问题过去也是长期困扰国企改革的问题。我国有15万家国有企业,类型多样,既有公益性的,也有市场化程度很高的。 对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当前也逐步形成共识。第一类是借鉴OECD(即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 ,经合组织)的经验,叫商业性国企,这类企业要推进股份制改造,包括整体上市。第二类是公益性的国企,这类企业要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提高效率。第三类是自然垄断型国企,这类企业改革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三是国有资本管理体制问题。这是前一段时间争议最大的地方,最近越来越形成共识了,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2014.02.01 10:00 来源:《求是》期号:2014/03 作者:黄淑和 字号:【大中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国资委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 见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文字号】鄂发[2014]14号 【发布部门】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1 【实施日期】2014.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2014年5月21日鄂发[2014]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现就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

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突破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 1.基本目标。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在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运营好国有资本,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三是围绕主要管资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四是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特别是与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资本混合、融合的文章,真正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取长补短,增强我省经济的整体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市场化程度。 3.企业分类。因地因企制宜,对国有企业实行科学分类,在此基础上,分类推进改革,分类实施监管,分类进行考核。省内地方国有企业大体按照公共服务类企业、功能类企业、竞争类企业划分。国有企业分类不要求上下一致,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地区甚至可以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实施监管。企业分类可以动态调整。 二、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企业构建股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产权基础。 4.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

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日前出台,提出了湖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意见》始终贯彻了市场化改革这一主线,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湖南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3月18日,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主要任务: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达80%左右 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归纳起来就是“结旧、立新”。 “结旧”,即2014年全面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2015年基本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立新”,即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 体现在具体指标上:目前省属监管企业层面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了50%左右,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达到80%左右;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行业领先、品牌知名、

国内一流的优势企业,2至3家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和遗留问题处理。 张美诚表示,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重组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突破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归纳起来就是“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 “上市为主”,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三个引进”,即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 “三个允许”,即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在于发展。只有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实质和内涵,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着力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才能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小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集约增长,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一系列趋势变化说明,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除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选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和方向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要高度重视、自觉维护国有 企业的地位作用。改革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更好发挥国 有企业的作用。无论怎么改革,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不可消 弱、不可动摇、不可替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 须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 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到位;毫不动摇支持、引导非公有 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 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 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 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 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 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 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 <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doc-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doc|国有企业 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在于发展。只有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实质和内涵,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着力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才能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小康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集约增长,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一系列趋势变化说明,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除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选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和方向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要高度重视、自觉维护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改革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无论怎么改革,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不可消弱、不可动摇、不可替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到位; 毫不动摇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 < 20XX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 2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 行)》的通知 豫经贸企改〔2003〕372号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经贸委、计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我们制定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范围 (一)全省地方国有(含国有控股,下同)企业,原则上均应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可按照主辅分离的原则,首先对其子公司、分公司及辅助资产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二、改革形式

(三)整体出让。对经评估后资产大于负债的企业,可由受让方买断净资产,承担原企业全部债务。对负债大于资产或资债相抵为零的企业,经主要债权人认可,可由受让方以承担企业债务的方式获得企业产权。 (四)分拆出让。对企业规模相对较大,难以整体出让的企业,可将企业资产进行分拆出让。 (五)股份制改造。对适宜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可由经营者和企业职工共同入股全部购买或部分购买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或部分退出。 (六)股权出让。对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份,可采取向社会法人或其他自然人出让、变卖等办法予以减持。 (七)破产。对长期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资源枯竭的矿山及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破产;其他企业按照《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破产。 (八)其他改制形式。 三、资产处置 (九)改制企业资产或股权出让前,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让时,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场确定价格;经批准确需以协议价出让的,应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价格。购买方一次性付清价款的,可给予一定的优惠;一次性付清价款确有困难的,可按产权隶属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后在l—3年内付清,未付清价款部分的股权须在原国有资产持有单位办理抵押或担保。购买方未付清价款以前,无权处置企业资产,确需处置的,须经原产权持有人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X和X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参与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结合小企业关闭相关政策,实现停产歇业企业国有产权全部退出;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组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整合相关改制国有资产及解决部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全县国有资本80%集中在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优势特色产业等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完成全县停产歇业企业关闭清算工作,锁定国企改制成本,为彻底解决所有改制遗留问题打下良好基础;在正常运行的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三、深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1.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投资者、股权置换、股权转让、项目合作等形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部分竞争类国有企业可实现国有产权全部退出。对正常运行的未进行

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全面实行股份制改造。力争完成2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破产、改制、关闭、合作等)方案一律由X县国有企业改制办公室审批,重大项目报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后,由改制办按程序批复;国企改革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一律由县人社部门审批;制定改革方案,责任主体是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改制办负责指导把关。 责任单位:县国资委、县改制办、各企业主管部门。 2.推进停产歇业企业清算。对已停产歇业的国有企业采取依法破产、关闭清算注销等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责任单位:县国资委、县改制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3.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对已破产、改制(关闭)结束国有企业存在的遗留问题及所需资金,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安置留守人员、处置资产、清结债务、了结信访安全事项、终结审计、注销企业等步骤开展扫尾工作及资金调度。力争X年底前,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全面结束。 责任单位:县国资委、县改制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 4.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及经理层的市场化进程和职业化建设,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人才备选库,由县国资委确立任职条件和遴选标准,面向全县关停国有集体企业原中层以上职工、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非领导干部及社会公民,遴选一批优秀人才,进入备选库。通过培训,择优委派到相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调研报告 国有企业改革是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提高企 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改革。 ## 市自 1998 年就拉开了国有企业改革 的序幕,目前已处于攻坚阶段,如何审时度势,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近期我们深入有关县(市、区)和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座谈,并搜集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研究,最后完成了本篇报告,供领导参考。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 出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的问题,以此为指导,我市开始着手大规模的企业改革,到目前为止,经历了公司制改造、优化重组调整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三个阶段。 ( 一 ) 公司制改造阶段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 1998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 了《关于深化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 发〔 1998 〕 13 号),从 指导思想、改革形式、配套政策、工作程序、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拉开了我市国有企业大规模改革的序幕,推进了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热潮。据统计,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全市有 80% 的企业参与了这一轮企业改革,东阿阿胶、鲁西 化工、中通客车三户企业先后上市,一大批中小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转换了企业机制,涌现了茌平金号、东阿水泥等先进改制企业。 ( 二 ) 优化重组调整阶段 2000 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先是对东胶、昌润、鲁化三个国有 独资公司相继实施了授权经营,规范为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采取划转、重组等方式将部分国有资产充实三个营运机构,建立了“三个层次”的监管运营体系。随后,对规模稍小、辐射力较强的供水、物资、医药、旅游等四类资产,再度进行功能分析和布局定位,并按照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优化重组的原则,采取人、财、物大 力度改革的措施,组建了水务集团、新开集团、医药集团和水城集团,使市直企业户数的 60% ,市直近 70% 的国有资产纳入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将 分散的国有资产攥成了几个拳头,增强了国有资产的吸纳力和控制力。 ( 三 ) 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 十六大以后,随着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实现重点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将东胶集团的资产与香港华润合作,成功引进外资 3.1 亿元。鲁化股份公司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已进行了两次融资,引 入资金 11 亿元,促进了鲁化工业园的发展。将市城市信用社整体转让给华夏银行,同时华夏银行投资 5000 万元设立了华夏银行聊城支行,为我市成功引入了第一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聊城城市水务集团与实力较强的海南润达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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