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1.融资方

(1)正回购方

(2)卖出回购方

(3)资金融入方

2.融券方

(1)逆回购方

(2)买入返售方

(3)资金融出方

3.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融资方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融入资金的同时,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

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

4.回购业务的交易场所包括:沪深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交易所实行“质押库”制度

(1)融资方应该在回购申报前,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交相应的债券做质押。

(2)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

(3)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2.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

(1)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可折成标准券,并可以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

(2)深圳交易所,仍然规定国债和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算,需要区分。

3.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品种(交易所都没有21天)

(1)上海交易所9个品种实行标准券制度:1、2、3、4、7、14、28、91、182

(2)深圳交易所11个品种实行标准券制度:1、2、3、4、7、14、28、63、91、182、273

4.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流程

5.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报价方式。

以债券回购交易资金的年收益率进行报价。

(2)申报要求。

在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年收益率的数值,可省略百分号。

a)《上海交易所债务交易实施细则》规定

①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一手

②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③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④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不能超过1万手

b)深圳交易所规定

①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

②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上海为0.005元)或整数倍

③申报数量为10张或整数倍

④单笔最大申报为10万张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

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1.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目前,具有结算代理人资格的主要有各全国性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和部分

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

2.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1)采用书面形式

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

合同书,信件。

(2)回购双方需要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

指令,在融券方的债券托管账户,将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

(3)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的品种和交易单位。

a)2002年颁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第6条规定,回购期限最

短为1天,最长为1年。

b)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

额1万元。

c)回购利率双方确定。

d)回购期间,双方都不得动用质押的债券。

e)合同到期,按合同约定全额返还回购项下的资金,并解除质押关系。

(4)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3个交易步骤。

a)自主报价

①公开报价。

指参与者为表明自身交易意向,而面向市场做出的,不可直接确认成交的

报价。

1.单边报价。指参与者为了表明自身对资金或债券的供给或需求,面向

市场的公开报价。

2.双边报价。指经过批准的参与者,在进行现券买卖公开报价时,在人

行核定的债券买卖差价范围内,连续报出该券种的买卖实价。

②对话报价。

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对手方作出的,对手方确认即可成交的

报价。

b)格式化询价。

指参与者必须按照交易系统规定的格式填报交易意向。

c)确认成交。

指确认成交必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

对手方确认后成交,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阶段

的双方可以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流向对手报价。

d)结算。

成交确认后,成交双方需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种打印成交通知单。

(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

《管理办法》34条规定,回购业务参与者有下列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以警告,并

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交易资格

a)擅自从事融券业务

b)擅自交易未上市债券

c)制造并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d)操纵债券交易价格,虚构债券价格

e)不遵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f)违规操作造成交易系统和债券簿记系统损坏。

第二节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持有人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债券卖方以约定的价格

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1.在买断式回购交易中,债券所有权转移

2.买断式回购对完善市场功能的意义

(1)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合理确定债券和资金价格

(2)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

(3)有利于债券交易方式的创新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

1.有关规则

(1)采用书面形式,签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信件。

(2)买断式回购期限由双方确定,最长不得超过91天。回购期间,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提前赎回。

(3)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4)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到期交易净价加上回购期间新增应计利息应该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2.风险控制

(1)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

(2)仓位限制。

a)任何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小于该债券流通量的20%

b)任何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小于该参与者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

债券总额的200%

3.监管与处罚。

(1)同业中心负责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

(2)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

三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1.参与主体。

仅限于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

2.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

(1)交易品种。9个品种

1、2、3、4、7、14、28、91、182天。

a)截止2008年底,有12只国债用于买断式回购。04国债(10),05国债(1),

05国债(3),05国债(4),06国债(4),期限为7、28、91天(2)报价方式

a)价格:按每百元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申报

b)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

c)最小报价变动:0.01元

d)交易单位:手

e)申报单位:1000手整数倍

f)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最大5万手。单笔在1万手以上可

用大宗交易系统

(3)履约金制度,仓位控制

a)履约金制度

①双方均缴纳履约金

②履约金比例由交易所确定

③履约金到期归属按规则判定

④双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履约金为限,实际履约义务可以免除

b)仓位控制。

单一机构持有单一券种,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20%,达到仓位者,在相应仓

位减少前,不得继续进行该券种的买断式回购业务。

(4)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结算国债,按“一次成交,两次结算”原则结算。

第九章 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交易 第九章 债券回购 知识点: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 定义: 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办理。 ● 详细描述: (一) 初始清算与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于当日收市后根据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相关规定,按成交金额将结算参与人当日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 (二) 到期清算与交收 1. 到期购回金额=购回价格×成交金额÷100 2. 购回价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购天数÷360 (三) 质押券管理 在回购交易存续期间,融资方需在质押库中存放足额的债券作为质押。 (四) 违约处理 质押券欠库的,中国结算公司在该日日终暂不交付或从其资金交收账户中扣划与质押券欠库量等额的资金,如次一交易日未补充申报提交,或补充申报提交质押券后相关证券账户仍然发生质押券欠库的,从该交易日其(含节假日)向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收取违约金。 (五) 标准券折算率和融资额度计算 1. 标准券折算率是指一单位债券可以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其面值的比 率; 2. 理论上标准券折算率需要考虑违约风险防范问题,需要达到以下效 果:当融资方违约后,融券方变卖质押券款项可以弥补融资方融入款项、利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3. 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计算下周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 4.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适用 的标准券折算率;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结算公司和沪、深交易所在计算当日日终联合发布。 例题: 1.关于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的确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倒挂”是指由于标准券折算率设计不合理或债券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导 致债券市值小于其标准券金额的现象 B.在计算标准券折算率过程中,相关参数取值越谨慎越好 C.当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融入款项后,融券方变卖质押券所得款项可以弥补 融资方融入的款项、利息、违约金和相关交易费用 D.标准券折算率要防止出现债券市值小于其标准券金额的情况发生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考察标准券折算率的计算 2.关于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包括初始清算交收和到期清算交 收 B.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实行标准券制度 C.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计算和发布 D.证券交易所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发布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正确答案:A,B 解析:CD都错在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结算公司定期计算和发布而非人民银行或交易所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收方式包括( )。 A.见券付款 B.券款对付 C.纯券对付 D.见款付券 正确答案:A,B,D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9证券交易习题第九章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 一、单项选择题 1. 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开办时间分别是()。 A.1993年l2月和l994年11月 B.1993年10月和l994年12月 C.1994年10月和l993年12月 D.1993年l2月和l994年10月 2.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 A.抵押库制度 B.质押库制度 C.扣押制度 D.第三方看管 3.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之一是以债券回购交易资金的()进行报价。 A.月收益率 B.季度收益率 C.年收益率 D.加权平均收益率 4.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计价单位为()。 A.每百元资金到期收益 B.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C.每千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D.每万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5.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申报数量为(),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应当不超过()。 A.100手或其整数倍,1万手 B.10手或其整数倍,1万手 C.10张及其整数倍,10万张 D.10张及其整数倍,1万张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 A.0.005元或其整数倍

B.0.0l元或其整数倍 C.0.05元或其整数倍 D.0.1元或其整数倍 7.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数量为l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应当不超过()。 A.1万张 B.10万张 C.50万张 D.100万张 8.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指 经()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证券业协会 D.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9. 2002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第6条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回购期限最短为(),最长为()。 A.1天,l年 B.2天,l年 C.10天,l年 D.50天,l年 10.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 A.1万元,1万元 B.10万元,l0万元 C.10万元,1万元 D.10元,l元 11. ()是指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对手方作出的、对手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A.公开报价 B.对话报价 C.格式化询价 D.双边报价 12. ()是指经批准的参与者在进行现券买卖公开报价时,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债券买卖

(完整版)贵金属结算管理办法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四章托管银行 第五章结算业务 第六章违规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贵金属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市场 风险,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会员和客户交易涉及的保证金、交易盈亏、交易手续费、延期费等款项进行 核算的行为。 第三条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方式进行。会员和客户须将足额的保证金预先存入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 户,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会员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 账户中存入的,用以控制会员的结算风险的资金为风险 保证金;客户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的,用以 确保交易履约的资金为交易保证金。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统一、即时的结算原则。 “统一”是指交易所统一对会员和客户进行结算; “即时”是指交易所对会员和客户每笔交易所产生的实

际盈亏、手续费及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进行核算。 第六条交易所采用实时结算与日终结算并行的方式。 日终结算在每日的凌晨4:00am—6:00am休市时间进 行。 交易所在日终结算后将交易系统的结算数据发送给托管 银行。 第七条交易所负责向会员和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明细数据。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八条交易所的结算部作为具体的结算承办部门,负责交易资金的统一结算、管理并防范结算风险。 第九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客户的保证金和会员的风险保证金; (二)办理结算业务; (三)控制结算风险; (四)为会员和客户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核实的服 务; (五)跟踪问题数据的处理过程,直至处理完毕; (六)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结算数据; (七)保管结算资料及相关凭证、表单,保证其真实与 完整,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十条会员必须有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结算工作,专职部门(或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规程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管理,防范和降低业务操作风险,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业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营业部应当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认真核实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资料,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职责,遵守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投资者,营业部应当提醒其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参与债券市场交易。 第四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投资者为“融资方”,该交易行为称融资交易(也称正回购);“融资方”的对手方称为“融券方”,该对手的交易行为称融券交易(也称逆回购)。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质押券,指申报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债券回购交易质押物的债券。 第二章基本交易规则

第五条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方向进行申报,融券方按“卖出”方向进行申报。 第六条沪、深两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基本交易规则如下: 一、申报规定。 二、回购期限。 债券回购品种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天期、2天期、3天期、4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91天期和182天期, 三、申报代码。 沪市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质押券的申报代

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2006年9月20日深证会〔2006〕92号)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 理办法 (2019年10月16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90号文件发布,修订部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境外经纪机构应当辅助其委托交易结算的期货公司会员做好境外客户的强行平仓、大户报告、风险提示等工作。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将涉及境外经纪机构客户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强行平仓结果、风险提示函等及时通知境外经纪机构。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品种1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1各品种中,普通小麦简称“普麦”,优质强筋小麦简称“强麦”,一号棉花简称“一号棉”,精对苯二甲 酸统称“PTA”,菜籽油简称“菜油”,油菜籽简称“菜籽”,菜籽粕简称“菜粕”,鲜苹果简称“苹果”, 干制红枣简称“红枣”。

第五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时间分期间依次管理,除苹果、红枣外,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苹果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红枣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交易过程中,当日开仓按照该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 第七条某期货合约所处期间符合调整交易保证金要求的,自该期间首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起,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财务案例分析习题及参考

财务案例分析习题及参考答案2 单项选择题 1.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起始日为()。 A、债券转换日 B、债券回购日 C、债券上市交易日 D、债券发行首日 答案:D 2.比较而言,()股利政策能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A、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B、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C、剩余股利政策 D、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答案:D 3.下列哪种股利政策是基于股利无关论确立的?() A、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B、剩余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答案:B 4.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券的发行费用较()。 A、高 B、一样 C、低 D、无法比较 答案:C 5.()指负债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它分析负债筹资程度和财务风险的大小。 A、负债比率 B、流动比率

C、速动比率 D、销售净利率 答案:A 6.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不包括()。 A、发行股票 B、发行债券 C、向金融机构贷款 D、员工集资 答案:D 7.下列各项中,属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可以选择的财务战略是()。 A、采用高股利政策以吸引投资者 B、通过债务筹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C、采用权益融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D、通过不断进行债务重组增加资金安排的灵活性 答案:C 8.甲公司是牛肉生产、加工及零售企业。近期甲公司开始考虑将其业务扩展到国际市场,在劳工成本较低的越南设立统一的牛肉加工厂,并在多个国家从事牛肉加工食品零售业务。甲公司管理层采用集权式管理方式,为确保牛肉加工食品的质量,甲公司计划将所有原料牛在日本农场饲养。根据以上内容,适合甲公司选择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是()。 A、多元化成长战略 B、全球化战略 C、多国化战略 D、跨国化战略 答案:B 9.下列选项中不是企业通过股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可以体现和实现的目的的是()。 A、增加利润 B、保障股东权益 C、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2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交易资金、交易参与者相关其它资金的结算顺利进行,特制定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简称“本规则”。 二、凡是本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易经纪代理费或服务费等,以及交易参与者应向本交易所缴纳的其它各类资费的结算等,均应当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规则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的与资金结算相关的事项,凡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有相关规定的,应当适用相关规定;本办法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且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亦无相关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处理。 四、严格按照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执行资金收付的结算。 五、办理交易所的结算事项的期日与时间等,均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则及相关交易细则中的规定,不得延误。结算中所发生的任何延误均应当记录引起延误的主要原因。 六、有关交易业务资金的结算,应当符合相关交易细则所规定的该宗交易业务及其结算的流程。 七、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由交易所规定格式及统一印制,不得使用其它形式的单据。 八、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使用电脑机打出具,并应当有交易所或交易所结算部门的印章。

九、为保证本交易所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办理结算事项并为保证所办结算单据正确无误,应当经常检查办理结算单据有关的电脑、网络、线路、打印设备等的状态,严防交易所结算环节出现差错。 十、交易所的资金账户实行分类开立、分类使用、分类管理。即对本交易所在所选定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交易所自有资金账户、交易保证金账户等,分别予以使用和管理。 十一、要严格按照资金归属、性质与通途等对资金进行结算管理。严禁将交易所自有资金和应归属交易所的资金、交易保证金、交易相关的业务资金等混同。办理不同类别、归属、性质与通途的资金的收付结算,均应当使用专门的单据凭证。 十二、处于不同种类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的利息归属与清分结算,应当遵循交易所规则和相关交易细则的规定。 十三、由交易所进行的所内结算及单据制单和出具等项工作均应当及时、准确进行。 十四、交易所办理结算单据等事宜,应当由制单人、分管负责人等签章,并对所办单据事项等负责。 十五、交易所结算单据均应分类制表、作帐并存档管理。 第二章非标准产品结算规则 非标准产品的定义,参照本交易所规则。 十六、一般规定 (一)结算应符合规范性、有效性、资金分户专管专用等原则。

深交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会〔2006〕92号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自2006年10月9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四)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五)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六)对会员进行监管; (七)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回购业务交易管理及风控(90分)

C18024S 债券回购业务交易管理及风控(90分) 单选题(每题10分) 1 . 某客户持有国债X 200张,折算率0.95,按照托管量计算可融资金额为()。 A.20000元 B.19000元 C.16000元 D.18000元 2 . 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 A.0.7 B.0.75 C.0.8 D.0.85 3 . 证券公司经纪客户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回购标准券使用率不得超过( )。 A.0.9 B.0.85 C.0.8 D.0.75 4 . 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其持有的债券主体评级为()级的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不得超过10%。 A.AAA级、AA+级 B.AA+级、AA级 C.AA级、AA-级 D.AA-级、A+级 5 . T日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一般适用于()日。 A.T+1 B.T+2 C.T+3 D.T+4 6 . 某客户持有国债X 200张,折算率0.95,按照标准券使用率计算可融资金额为()。 A.20000元 B.19000元 C.18000元 D.17000元 7.利率类债券按面值计算托管量,信用类债券按面值乘以()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 A.0.85 B.0.7 C.0.8 D.0.9 多选题(每题10分) 1 . 以下属于信用债的有()。 A.国债

B.地方政府债 C.政策性金融债 D.企业债 2 . 可计入债券托管量的资产包括()。 A.回购融资主体证券账户内的全部债券类资产 B.符合中国结算质押券入库标准的债券型基金产品 C.债券型衍生品 D.国债期货 判断题(每题10分) 1 . 回购标准券使用率的计算公式为回购标准券使用率=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总量,按照证券账户核算。 对错 2 . 标准券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标准券数量=债券市值*标准券折算率。 对错 3. 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的计算公式为: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单只信用债券单市场入库量/该只债券全市场托管量, 按回购融资证券账户核算。 对错

2020:债券回购交易:精选历年真题(第二节)

2020<债券回购交易>精选历年真题(第二节) 一、单选题(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可以使回购债券不被冻结,从而提高债券的利用效率。[2015年5月真题] A.封闭式回购 B.抵押式回购 C.开放式回购 D.开放式回购和封闭式回购 【答案】C 【解析】买断式回购(亦称“开放式回购”)可以使大量回购债券不被冻结,突破了质押式回购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桎梏,提高了债券的利用效率,可以满足金融市场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2.在竞价撮合系统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每笔申报限量为最小__________手、最大__________手。()[2015年5 月真题] A.100;5000 B.100;1000 C.1000;10000 D.1000;50000 【答案】D 【解析】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进行 申报;②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③最小报价变动:0.01元;④交易单位:手(1手=1000元面值);⑤申报单位: 1000手或其整数倍;⑥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 最大50000手。 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年3月真题] A.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仅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B字头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B.不是所有交易所会员均可参与买断式回购 C.所有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 D.会员公司代理客户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不承担债券和资金结算交收责任 【答案】B 【解析】A项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C项上 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了交易权限管理制度,即并不 是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买断式回购,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经过核准的 会员公司才可以自营或代理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D项会员公司代理 客户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需承担其客户在债券和资金结算方面的 交收责任。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交易对手的()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2015年3月真题] A.注册资本金状况 B.信用状况 C.债券账户内的债券量 D.结算保证金状况 【答案】B 【解析】买断式交易双方都面临承担对手方不履约的风险。为此,全国银行间市场规定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 证金或保证券。保证金或保证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交易对手违 约所带来的损失。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时,()。[2009年9月真题] A.融资方无需缴纳履约金 B.融券方无需缴纳履约金 C.融资方和融券方均需缴纳履约金 D.是否引入履约金由交易双 方协商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范文 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 第一条为细化XX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资金清算管理工作,维护清算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清算工作准确、安全、高效的运行,现根据《XX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条款适用于交易所、会员、清算银行有关黄金交易的一切资金清算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直接"的`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交易所与会员在清算日统一通过清算银行办理资金划付; "净额"是指会员就其在交易所买卖的成交净额与交易所进行清算; "直接"是指交易所直接和会员实行净额清算。 第四条会员自营和代理交易分别清算。 第五条会员须在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分别开立自营和代理专用账户。 第六条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即在交易日将资金从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保证金账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的保证金账户,下一个营业日,再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在清算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第七条会员自营保证金账户每日余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按每一客户存入一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手续费、仓储费、运保费等费用。 第八条会员净卖出黄金,应收资金为交易款扣除交易手续费和有关费用的差额数;会员净买入黄金,应付资金为交易款加交易费用。 第九条会员在清算银行开立的自营和代理专用账户只能用于黄金交易及与其相关的事物。 第十条交易所对会员分别开立的自营保证金账户和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按日、序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交易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利率,为会员和代理客户的保证金计算利息。 第十二条会员开立专用账户(自营或代理)时,按规定提交交易所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债券回购交易小结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小结 一、基本概念 1.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P265)(含义、交易主要场所、国债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的启动时间) 含义:融资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时间,由融资方按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主要交易场所:沪、深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各类债券均可进行) 启动时间:(1)国债质押式回购:沪市:1993.12;深市:1994.10; (2)企业债券质押式回购:沪市:;深市:2003.1.3; 2.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P271)(含义、与上交易的差异) 债券持有人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卖出债券的同时,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约定的是买回来的时间和价格) 质押式回购:债券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得到债券方拿到的仅仅是质权(约定的是回购利率,赎回时序言约定的利率计算资金额)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行为)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的债券(交易品种:政府债券、央行债券和金融债券)(P268) 4.质押登记(P269) 5.公开报价与对话报价(P269-270)(含义、具体分类) 6.格式化询价(P270) 7.标准券折算率(P277)(含义、发布机构及安排) 8.见券付款、券款对付、见款付券(P279-280) 二、基本问题 #1.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质押库和标准券制度)的内容与回购品种规定(P266-267) 2.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流程(P267) 签订协议(提示风险)---审查---按投资者申请内容办理---将结果通知 注意:(1)申报方向:融资方为“买入”,融券方为“卖出”; (2)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在回购期内保持质押券对应标准券足额; (3)债券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也可以申报继续用于债券回购交易; (4)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暂行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暂行管理办法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资金清算工作,维护交易所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算系统安全、可靠、顺利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现货交易的资金清算活动。 本办法所称资金清算是指交易所与会员、清算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 交易所设立清算部负责交易资金清算及与资金清算相关的事务。 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直接"的资金清算原则。 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0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 会员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分别开立自营和代理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代理客户资金应存入代理专用账户。 交易所负责会员自营资金的清算,会员负责代理客户的资金清算,交易所负责向会员提供其代理客户资金清算明细数据。 会员自营和代理交易分别清算。 交易所对会员和代理客户交付的保证金实行保证金账户专项管理,保证金只能用于会员交易的资金清算。 交易所对会员和代理客户交付的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利率计 1 付利息。 会员因自营交易发生的费用,交易所从其自营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会员代理交易发生的费用从其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中扣除。 会员自营保证金账户每日余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按

每一客户存入一万元保证金。 交易所指定若干银行作为交易所的资金清算银行。 交易所对清算银行实行年审制,根据其配合协调能力、业务胜任能力、会员服务满意度等标准决定是否留用或撤换。 清算银行对会员资金实行分户管理、专款专用。 清算银行根据交易所和会员的指令划转资金。 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即在交易日将资金从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保证金账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的保 证金账户,下一个营业日,再划入卖出会员在清算行开立的(自营或代理)专用账户。 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在入市交易前必须将资金全额划入在交易所开立的相应保证金账户内;交易所在交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将资金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 在清算银行开立的相应专用账户内。 交易成交后交易所按比例扣除交易手续费等费用。 会员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交易资金清算事宜。 会员必须妥善保管清算资料、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检查。 2 交易所与会员办理资金划付过程中发生资金逾期的,由收款方通知付款方 查询,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处罚。 逾期资金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人交易所有权做出暂停会员交易、取消会员资格直 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决定。

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转贴】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独家: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作者:债券研究部债券研究部来源:鼎级理财网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也参考了很多网友给我们提供的信息,我们也用实际账户做了大量的测试。尽管如此,本文还在逐步完善中,如果广大网友发现什么错误或有什么意见,请务必指出来,我们深表感谢,当再次编辑此文时,我们会注上提议网友的名字。 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详细操作指南 提示:本文与任何教科书或媒体文章的不同之处在于,本文以极其通俗的语言(必要时配合图片)非常简洁的告诉你究竟怎么做正逆回购,文章涉及的定义可能不够严谨,但我们注重的是实际操作性而不是什么教科书中“高深”的理论知识。 一、债券回购的含义 债券质押式回购简单地说就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而获得资金使用权,到约定的时间还本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从而“赎回”债券。而资金持有人(逆回购方)就是正回购方的交易对手。在实际交易中债券是质押给了第三方即中国结算公司,这样交易双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二、可回购的债券 所有的国债、绝大部分企业债、公司债和分离债的纯债都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沪深交易所每周都会公布可回购债券的折算率,上面没有但可交易的品种就是不可回购的债券。折算率简单说,就是把债券质押时,交易所按债券面值给出的可质押的比率。

三、现在交易的回购品种 我们仅列出个人投资者经常参与的公司债(包括企业债等)回购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交易的质押式回购(括弧中为交易代码)分为1日(204001)、2日(204002)、3日(204003)、4日(204004)、7日(204007)、14日(204014)、28日(204028)、91日(204091)、182日(204182)共9个品种。深圳交易所按回购期限分为分为1日(131910)、2日(131911)、3日(131900)、7日(131907)共4个品种。其中经常交易的只有沪深1日和7日四个品种,并且沪市的日均交易量又远远大于深市的交易量。 特别提示:做正回购时,沪市债券只能在沪市质押获得资金,深市债券只能在深市质押获得资金,所以深市的债券即使能质押也要考虑能不能借到资金的问题。而逆回购方可以在两个市场上选择。 四、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手(1手=1000元标准券)。 (2)计价单位: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报价时省略百分号(%)。 (3)价格变动单位:0.005或其整数倍。 (4)每笔申报限制:最低申报限额为100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5)申报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五、质押式回购交易操作流程 以下回购流程来源于我们接洽的券商,其他券商的交易流程可能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您的券商。 投资者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到证券营业部签订回购协议,很多券商允许逆回购而不用单独签协议,而正回购都要单独签协议,并且很多券商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正回购交易。 逆回购详细操作流程: 在交易界面(如下图),选择“卖出”,输入代码(比如204001),融资价格就是年化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交易试点的风险管理,保障期权交易的正常进行,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期权交易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期权结算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权交易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取消交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期权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投资者及其他主体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市场期权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应当以现金或者经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交纳。 第五条保证金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级收取: (一)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 (二)中国结算向结算参与人收取。 结算参与人应当向委托其结算的期权经营机构收取保证金。 第六条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结算参与人向委托其结算的期权经营机构收取保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中国结算向结算参与人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委托结算参与人结算的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结算参与人向其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第七条保证金包括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分为开仓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 开仓保证金是指深交所对每笔卖出开仓申报实时计算并对有效卖出开仓申报实时扣减的保证金日间额度。 中国结算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结算准备金和维持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参与人存入期权保证金账户(以下简称保证金账户),用于期权交易结算且未被占用的保证金;维持保证金是指结算参与人存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担保合约履行且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第八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与客户、结算参与人应当与委托其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答案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信用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持续跟踪,并且至少每 ()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 A.半 ? B.一 ? C.两 ? D.三 我的答案:不会 2 . 以下哪种债券不属于利率债? ? A.公司债 ? B.国债 ? C.地方政府债 ? D.政策性金融债 我的答案: A 3 . 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 A.80% ? B.85% ? C.90% ? D.100% 我的答案: A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回购规模以及信用债入库规模持续上升,给债券回购业务风险管理带来挑战, 体现在()。 ? A.回购规模增长过快 ? B.信用债入库占比过高 ? C.个别产品回购杠杆过高 ? D.市场主体结构过于集中 我的答案: ABCD 2 . 对回购融资主体的管理还较为薄弱,体现在()。 ? A.风控指标体系不健全

? B.对回购融资主体的管理薄弱 ? C.参与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 ? D.相关法规不完善 我的答案: ABC 3 . 债券合格投资者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A.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B.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 C.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D.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我的答案:不会 4 . 融资回购交易按照其交易结算的模式,可以为()。 ? A.资管业务模式 ? B.自营业务模式 ? C.经纪业务模式 ? D.托管人结算业务模式 我的答案: BCD 判断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标准券折算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单只信用债券单市场入库量/该账户债券托管量。 对错 我的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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