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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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本市城市化进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或者其继受单位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范围内的城建区域。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廊坊市人民政府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公告。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城中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五条廊坊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城中村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规划、房屋拆迁管理、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房产、民政、公安、法院、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成立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与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中村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和乡(镇)、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市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城中村整体改造计划,并进行宏观管理;

2、审定城中村改造方案及配套政策;

3、督促、检查、知道区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八条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2、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

3、组织城中村改造开发权主体的资格审定和招投标选定工作;

4、协调、指导区领导小组实施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5、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备案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区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编制所辖区城中村改造详细计划;

2、审查城中村改造方案;

3、组织城中村改造前期实施及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

4、组织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招商工作;

5、协调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相关问题;

6、督导乡(镇)、办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十条乡(镇)、办领导小组的职责:

1、进行城中村改造的前期调查、市场调研等准备工作,掌握城中村拆迁及土地现状;

2、知道存(居)民委员会起草城中村改造方案;

3、对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城中村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上报城中村改造申请,经乡(镇)、办领导小组和区领导小组、狼发给会死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逐级批准后,由城中村村(居)民委员会提请市规划部门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根据市规划部门编制的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城中村承村(居)民委员会起草城中村改造方案。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中村改造实施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3、城中村改造的项目范围、性质和投资规模;

4、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法及途径。

第十三条城中村村(居)民委员会起草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在乡(镇)、办领导小组德组织、指导下进行,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区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区领导小组对城中村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应当将方案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区领导小组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查同意后,上报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实施。

第十五条区领导小组根据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发布城中村改造招投标公告。

区领导小组应当对参加城中村改造的招投标企业资金、资质、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相应要求的可确定为城中村改造的候选招投标企业。

第十六条区领导小组将审查确定的城中村该改造候选招投标企业名单,报经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定批准后,由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会同区领导小组组织城中村改造招投标选定工作。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候选招投标企业中标后,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手续。

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出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十八条依照本规定确定的城中村改造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

第四章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已经有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安置村民回迁房占用的土地收取的全部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改造项目占用的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的80%,用于房屋拆迁补偿支出;其他改造项目占用的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的20%用于补助被改造村民的社会保障支出。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其他地方行政事业型收费,安置村民回迁住房的建设项目,免予缴纳;其他建设项目,减半收取。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急需住宅的城中村村民,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以成本价格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1套。

第五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四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人,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城中村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

第二十五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拆迁补偿的对象为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被拆迁物设置了租赁、抵押和担保法律关系的,不影响拆迁工作进行。有关补偿问题由当事人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六条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现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据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安置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二十七条城中村村民住宅房屋享有补偿权力的面积为合法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合法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的70%-75%计算;同时具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以计算面积大的为准;对于住宅房屋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仅认定为住宅房屋进行住房安置。

实行房屋调好的,住宅房屋补偿基准面积为140平方米—150平方米。住宅房屋享有补偿权力的面积小于补偿基准面积的,可以按照成本价格购买差额面积;享有补偿权力的面积超过补偿基准面积的,超出的部分以货币形式补偿。

第二十八条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者虽未规定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其已使用的年限和市场评估价格,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除补偿应当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六章安置政策

第三十条城中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当加持下列原则:

1、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保障全体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处置的决策权、监督权;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兼顾长远发展和近期利益。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中村改造中侵占、私分和破坏城中村集体资产。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的相关规定组建股份制企业,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后转为股份制企业资产,由集体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持股。达不到单独组建股份制企业条件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将集体资产以入股形式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组建股份制企业。

第三十二条转为股份制企业资产的集体股部分,由城中村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推选人员组成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行驶集体股股东权利,并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的授权负责集体股收益的管理和使用。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对集体股受益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成员会议的监督。

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负责企业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券、债务,并负责催收租金、承包金和其他应收资金。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制企业资产的个人持股部分,按照应参与分配的人口数量一次性配置股份,固化股权。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中的闲置货币资金,应当首先用于为经济组织成员办理社会保险;剩余部分可量化到个人,转为股份制资产,也可直接分配到人。

第三十四条个人股的收益归个人所有;集体股的收益除用于扩大再生产外,主要用于为未就业的村民办理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事业。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

第三十五条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城中村可以开发建设商业用地和用于出租的房屋,作为城中村集体资产按股份量化到个人,也可以出售或者分配给城中村经济组织成员。

第三十六条城中村实施改造后,城中村村民就业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并按照有关政策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介绍等待遇。

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七条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机构,应当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

的城中村村民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并推荐就业。

因城中村改造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城中村村民。

第三十八条城中村改造中的城市道路、排污、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管理,统一纳入城市市政和公用设施的管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市、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督,监督建设自己及时足额到位、工程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合格、市政配套设施及时交付使用,并依法保障建设单位、业主及居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查出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协调裁决。

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必要时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协助。经协调处理仍不能解决纠纷的,有关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资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工程项目。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5年6月22日起施行。《廊坊市规划区旧区土地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廊政(1997)78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1998)80号)中关于旧城改造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补偿意见

为切实落实好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和我市城中村改造任务目标,现就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提高效率

1、城中村改造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坚持“市级主导、统一规划、区级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市政府统一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则和相关政策,广阳、安次两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按计划加快推进。

2、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称市城改办)负责市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包括下达改造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督导检查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3、在城中村改造实施过程中,市城改办干年度改造计划总体调度督导,安次、广阳两区政府和市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劳动保障、房管等部门要派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4、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时限监督办制度。对每一项工作的安排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进度,由市城改办每月进行书面通报。

5、对于具体改造项目,要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及项目分包领导,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城改办下达改造项目工作任务。安次、广阳区政府制定改造项目管理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改造项目管理方案报市城改办。

6、简化审批环节,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城中村不再申报改造申请,市规划部门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完成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

7、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实行会议集中审批,经区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市城改办审核,报市领导小组审批。报送的改造方案除按原政策要求外,同时报改造项目利益测算分析报告、介入企业基本资料。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安置村民的回迁用地及发展保障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开发用地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回迁安置村民和发展保障用房可按规定登记,核发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市交

易时,免予补缴土地出让金。

2、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开发用地收取的80%出让金用于房屋拆迁安置支出,市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上述资金。

3、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中提取的土地收益基金的50%返还区政府用于补充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资金的不足等。

4、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建设免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小学教育基金。

具体免缴荐项目如下:

1、旧城改造费;

2、城市配套费;

3、墙体革新节能费;

4、节水节能费;

5、临时占道费;

6、土地使用金(指开发企业缴纳的部分);

7、土地登记费;

8、房屋总体确权费;

9、商品房屋交易手续费(指开发商完工后首次缴纳的部分)’

10、中小学教育基金(城中村改造时应同时建设学校,由开发商与村庄改造同步建设)。

5、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可采取土地整体规划,按功能分割出让,分期拆迁,分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市政府按年度计划预留一定量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1、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责任主体为区政府,拆迁实施主体为村(居)委会,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开发企业。

2、安次、广阳两区政府是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并在项目现场组成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指挥部。

3、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区政府要与市政府签订改造项目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市政府对区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内容。

本补充意见仅适用于当前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府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廊坊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切实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旧城,是指廊坊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建设年代较早、结构陈旧,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居民住房条件较差成片住宅区域,不包括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居)民住宅区域。

旧城改造区域范围由市政府以公告方式公布。对改造范围内单位、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城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市场运作、市区联动的原则进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配套建设与成片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采用净地出让、捆绑出让方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取得。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旧城改造项目。

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旧城改造项目实施成片开发,单个项目的用地面积一般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

第五条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应当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旧城改造计划应当纳入年度政府土地储备计划。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负责制定旧城改造政策、协调解决旧城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市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称市旧改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旧城改造总体计划及年度计划,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纳入政府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第八条广阳区、安次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的旧城改造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旧城改造项目的前期拆迁补偿和则安置工作。

第九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旧城改造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近期拟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并切实加强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辖的分支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地基土和土地权属信息,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土地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市发展和改则、建设、环保等部门负责办理改造项目的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以及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

市拆迁、旧改部门负责核准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回迁面积,审核拆迁安置补偿发难,指导改造项目拆迁工作。

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改造区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旧城改造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建成区旧城改造区域规划和具体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第十一条市旧改部门会同广阳区、安次区人民政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区域规划,对成片旧城区调查摸底,界定改造项目用地范围,组织勘测改造项目面积,并依据拆迁补偿政策标准,综合测算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拟定改造计划。

第十二条市拆迁部门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回迁面积进行核准,并审核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第十三条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旧城改造项目,由市土地储备机构拟定改造项目储备方案,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改造项目土地储备方案经批准后,按照土地招拍挂规定,确定竞得改造项目用地的开发企业。市旧改部门应当全程监督、指导改造项目补偿和建设工作。

第四章项目用地和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旧城改造用地实行收购储备,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印发改造项目用地收回通知,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改造项目用地出让方式有两种:、

1、净地出让方式即重大旧城改造项目完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形成净地出让条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2、捆绑出让方式即依据改造项目土地储备方案将拆迁安置补偿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捆绑在一起,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由竞得企业负责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竞得企业享受旧城改造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扣除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后,市区两级政府按照7:3的比例分配。

市旧改部门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从城建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十七条建立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政府组织城市规划、建设、旧改、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房管、环保、综合执法、公安消防、人防、区政府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章拆迁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旧城改造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

行。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九条依法取得该校项目用地并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作为拆迁人,旧城改造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为被拆迁人。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按评估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被拆迁人要求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其合法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拆一补一”的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其合法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的85%进行补偿;同时具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以补偿面积大的为准。对于住宅房屋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仅认定为住宅房屋进行住房安置。

第二十一条旧城改造项目中涉及到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住宅用地的收购补偿方式按照《廊坊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其已使用的年限和市场评估价格,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天经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土地储备方案中确定的回迁安置用地收取的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建设用地收取土地出让金的70%,用于房屋拆迁补偿支出;开发建设用地收取土地出让金的30%为政府收益。

第二十四条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旧城改造费、城市配套费、墙体革新节能费、节水节能费、临时占道费、土地使用金(指开发企业缴纳的部分)、土地登记费、房屋总体确权费、教育基金、商品房屋交易手续费等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回迁安置部分,免于缴纳;开发建设部分,减半收取。

第二十五条政府负责拆迁安置的改造项目,其运作资金可由市土地储备机构通过融资、财政拨款和将改造项目土地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阻挠、干扰旧城改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旧城改造工作中,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市有关旧城改造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4日起施行。

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的,试用本细则。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细则所称拆迁人,是指缺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细则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细则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是本市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全是城市房屋拆迁共组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对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

2、负责审查城市内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3、负责对房屋拆迁争议进行调查、调解和裁决;

4、负责对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

5、对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房地产评估活动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房屋拆迁档案资料;

7、负责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8、对各县(市)、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物价、工商行政、综合执法、公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电信、供电、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细则,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拆迁人必须取得市或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房屋拆迁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核位图和新建项目平面规划图;

6、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回迁时限、新建房屋开、竣工时间等。

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性质、产权归属、满级,被拆迁人的户数及住房情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及发放时限、安置房屋标准和地址、过渡方式及其他内容。

7、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实施委托拆迁的委托合同书;

8、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及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疏导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办法《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单位在拆迁之前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拆迁方案、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许可证》确定的范围以及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变更拆迁范围的,须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并报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整手续后,方可变更拆迁范围。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全世界范围内的各个企业斗殴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尤其是在企业怎样与客户和潜在客户交流这一点上体现的特别明显。从管理的角度,企业关注的焦点逐渐由改进内部运作转移到更多地关注客户上来。本系统旨在使企业在客户服务、市场竞争、销售及支持方面形成彼此协调的全新关系实体,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生产率。还包括对客户资源的有效管理,以及丰富的查询和统计功能,能帮助中小企业管理好自己的客户资源。 1.系统设计 1.1 系统功能描述 系统开发的总体任务是实现各种信息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系统功能分析是在系统开发的总体任务的基础上完成。本系统需要完成功能主要如下: ●进入系统前需要身份验证、用户名、密码,输入正确后方可进入。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定义客户类型信息。 ●对客户类型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 ●用户可以定义客户的详细信息。 ●对用户的详细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 ●在系统中对客户资源进行查询和编辑。 1.2功能模块划分 通过对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分析,可以定义出系统的功能模块图,如图1-1所示。其中定义的功能模块包括以下方面。

图1-1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功能模块示意图 ●身份验证:提供了系统的访问控制功能。 ●类型管理:即系统的配置信息管理,包括的功能是添加、修改和删除客户类型信息。 客户类型信息包括客户的地区、职位、行业等。 ●客户信息管理:提供的功能为添加、删除、修改、客户的基本信息。 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行业、职位、联系方式、爱好等。 ●查询管理:包括按姓名查询、详细信息查询和统计信息查询3种。通过这些查询接口可 以更加方便地利用SQL Server数据库的强大功能为客户资源提供服务。 1.3 系统流程分析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49)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5)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

10 金融1017415054 徐艳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 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关于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了。土地问题一直是关系我们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土地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城市化不是简单地等于农民进城。即,城市化工农民进城。城市化是要让一部分农民进城,但又不仅是让农民进城,更重要的是通过进城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结构的改变,使他们能有尊严地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城镇中的现代生活。国际上通常以居住在城镇内的人口总数占该国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城市化水平,这在操作上比较简便,也利于横向比较,但这种城市化的内涵缺乏全面性,容易产生重城市化数量,轻城市化质量。城市化过程最重要的应通过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吸收他们进城市定居,改变生活方式。城市化的实质是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不是单纯的人口城市化。进城的农民,不仅当做外来的劳动力,而且要当做城市居民、城市的主人,并逐步达到减缓城乡收入差距的长远目标。同时城市化还包括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现象。大量的农民进城打工,不能在城镇定居,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解决,还可能出现新的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这正是城市化质量不高的表现。 在城市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土地征收的补偿与安臵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处在逐步摸索的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1、尘世存量土地供应失控。多年来都强调政府土地供应,但在实际操作中,政 府职能通过农地专用,征用等手段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而对城市存量土地,政府

公司内部资源管理系统

《公司内部资源管理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

文档修改说明

1引言 该文档为了尽量全面详实的描述公司内部资源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满足后期的项目开发和实施而编写。 1.1目的 尽量全面详实的阐述资源管理需求,确保项目开发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2概述 2.1项目背景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客户群体的不断增多,客户资源信息的不统一给公司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使公司管理层能够实时准确的掌握公司资源情况,公司领导提出了公司资源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公司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并为公司内部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2.2系统目标 通过构建本系统为公司管理层实时的了解公司现有资源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 2.3系统整体要求 1>所有卡片、单据、查询、报表的打印预览及打印功能; 2>所有查询、报表的导出Excel功能; 3>所有查询、报表具有时间切片功能; 4>所有查询、报表都可以按不同的获取方式进行汇总或查询; 5>所有查询明细表,均可以按每个字段排序;

6>所有业务操作必须具备数据批量操作功能; 7>所有查询条件中的下拉列表必须具备输入拼音和内容的快速定位功能; 8>所有维护的代码表定义,均可以由用户自定义编码及自定义排序; 9>系统登录后自动出现提醒信息; 10>提醒具有穿透功能。 2.4系统用户 公司各部门相关操作员。 3系统总体结构 3.1体系结构 1>系统采用WEB三层体系结构设计。 2>中间层使用Tomcat 5.0。 3>开发模式:采用Struts2+Spring+Hibernate的方式,所有事务的处理都在Biz(业务层)中进行,jsp页面只是显示数据。 4>系统采用ASA 11.01数据库。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集OA、MIS、GIS技术于一体,整合空间数据库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等功能,实现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发放等全部土地权属管理业务的办公自动化,构架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办公、业务流程审批的规范化、图文传递电子化、管理科学化的综合管理全网络办公系统。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由两大部分构成:满足国土资源业务办公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审批系统》;满足日常办公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 一、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模块框图如下: 二、技术路线 1、先进的数据结构 (1)、采用先进的B/S数据结构模式,可以实现网上远程报建、审批办公机制。 (2)、系统基于Oracle 9i或SQL Server2000大型数据库平台,运行快速、安全、稳定,具有完善的数据运行、管理、备份、恢复机制。 2、工具化集成 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系结构,操作简捷,易于掌握。系统提供的维护管理可以完成用户系统自定义的功能,包括增加业务机构、业务人员角色的定义、权限分配、系统使用界面的设计、各种表单及打印表格报表的设计、工作流程的设置定义和修改等。全面实现自制作、自维护、自拓展,使管理工作职能和流程能随着

业务的变化而进行即时调整。 3、OA、MIS、GIS一体化 已建立的OA 、MIS具模块有开放式的程序接口,模块间即相互独立又相互融合。为未来地籍管理等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接口。图形在MIS业务办公系统中直接调用GIS系统数据库。 GIS系统采用最适用的AutoCAD Map软件平台,不需数据转换就可以直接调用CAD图形,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土资源业务管理与地籍图形管理一体化,MIS、GIS、CAD一体化,图、文、表、管一体化。 三、功能简述 (一)、OA办公自动化系统 1、公文管理 收文管理:完成单位外来公文的登记、拟办、批阅、主办、阅办、归档、查询等处理。发文管理:完成单位内部或对外公文的起草、审批、核稿、签发、发布、存档、查询等管理。 公文管理操作界面: 2、事务管理 包括待办事宜、日程安排、电子邮件、通讯录管理、规范查询等模块。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出发,盘活和显化企业土地资产,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与企业改革的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度与要求,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8号令)的基础上,遵循“明晰产权、显化资产、区分类型、合理处置、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土地资产管理力度。 二、区分类型,合理处置,完善土地资产配置体系,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二)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三)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购买方或兼并方有优先受让权和承租权。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6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 正根据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租赁、转让、承包、抵押和继承。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者承包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也可以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继承。 第三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对生态公益林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条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农垦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管理工作,其派出机构的职责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市辖区或者乡镇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市辖区或者乡镇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登记 第五条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概论复习资料考试ABC卷

试题(A)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土地管理:土地管理又称地政管理。它是指一个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 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施的各种管理措施的总称。 地籍:是区域内反映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也称土地广籍。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 土地用途管制: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 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土地的资源特性,是土地能成为资产的主要原因。 2、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是土地的土地空间承载功能。 3、产生土地报酬递减原理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容量。 4、在土地管理系统中,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市场管理是核心,土地利用 管理是目的。 5、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县。 6、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租的主要区别是所有权是否转移。 7、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土地管理应着重于土地利用再生产和再开发及防治土地污染。 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结合土地资源的特点,及与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阐明土地资源管理的 重要性。 答:土地资源特性包括:客观性、生产性、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地域分异性、 可持续发展性、多功能性; (1)土地与人口 土地以其养育功能为人类提供食物和生存、发展、繁衍的环境。土地生产能力决定着其能养活的人口数量,土地与人口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土地的人口承载力。 (2)土地与环境 土地作为人类环境的一个组成要素,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的好坏。 (3)土地与可持续发展 土地的功能和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强调土地为人类服务,但是,人类如果只强调向土地索取,而不重视保护和改善土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土 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土地的功能、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将与人们的期望越来越远。 2、简述我国农用地管制的内容和意义。 答:农用地用途管制就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农业用地区,根据规定的使用 条件和方式,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水产养殖区等进行用 途管制。对农用地利用进行管理,要针对农用地的资源和利用特性,采用适当的措 施,对农用地的开发、利用、治理、跋扈进行有效管理,具有以下意义: (1)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管地方式、用地方式的一个大变革;是深入贯彻中国土地基本国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 理,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使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得以全面提高的根本举 措;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综合技能训练 报告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专业 学生姓名 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李萍 完成日期 2015年 1月 9日 信息学院

目录 第1章绪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课题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历史..........................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需求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系统设计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需求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设计目标?3 2.1.2用户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需求描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 信息管理系统的总需求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 数据需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2.2.3 功能性需求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4 约束(Constraints).........................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5 用户的需求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DBMS的选择?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开发工具的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2.4.1 Visual Basic6.0开发工具的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2 SQL Server 2000的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3 ADO控件的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2.4.4 ADO控件的绑定控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2.4.5 连接数据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系统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系统功能模块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系统功能模块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设计和创建数据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 数据库概念结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 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3 创建数据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详细设计及实现?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程序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公共模块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主界面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登录模块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系统管理模块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5.1 用户管理的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5.2口令修改的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信息管理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1 客户信息维护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6.2 客户反馈信息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3 工作日程安排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4客户信息添加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7 信息服务模块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土地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土管一班董浩20105836 【摘要】土地资源管理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本文从我国土地利用的现在出发,阐述现阶段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概况,土地的特点以及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论述土地资源管理的客观必要性,探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学发展观。实现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 【关键词】土地利用,现状,问题,土地管理必要性,可持续发展。 【正文】 引言:土地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为适应工矿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副渔业、城镇村庄等的迅速发展,就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土地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作保证。然而,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土地具有不可再生性,地理位置固定性,数量有限性,不可替代性,利用长久性等自然属性。国民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都是与土地的合理利用、保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人口的剧增,各项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耕地的锐减,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人口、土地、建设、粮食、环境成为举世瞩目的问题。如何协调好五者的关系,使之朝着预定的目标,顺利地发展,是社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这就要求将土地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展开系统的、卓有成效的研究,促进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我国土地利用的现状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截至2006年底全国耕地面积为12186万hm^2(18.27亿亩),人均耕地只有927m^2(1.39亩)。全国31个省(区、市)的土地调查面积中,农用地面积98.58亿亩,占69.1%。建设用地4.85亿亩,占3.4%。未利用地39.17亿亩,占27.5%。2006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387.8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耕地251.0万亩,比“十五”年均建设占用耕地减少24%,往年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136.8万亩;灾毁耕地53.8万亩;生态退耕509.1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0.3万亩。上述四项加起来,2006年全国共减少耕地1011.0万亩。 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0.8万亩。补充耕地与减少耕地相抵,全国耕地面积比上年度末净减少460.2万亩,现为18.27亿亩,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39亩。 我国土地资源的有如下特点: 山地多,平原少。山地约占33%,高原占26%,丘陵占10%,盆地和平原分别占19%和12%。土地总量大,但人均小。我国土地总面积占世界1/15,人均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29%。为此,我国专家建议将我国地大物博的说法从中小学课本中去掉,以突出我国(土地)资源不均衡的特点。 人均耕地少。我国人均低于1亩耕地的省份有9个,人均低于0.8亩的县有700个,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水土资源不协调。如长江流域以南水资源有80%,耕地却只有38%。 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耕地面积减少过快。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透露,目前,中国耕地面积约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鉴于耕地保护的严峻形

城市土地管理

第一章绪论 一土地概念 (1)指地球表面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同时,土地还是一个空间的概念,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了人类活动的成果,即土地是自然与社会经济的综合体。 在土地这个综合体中,土地质量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要素的综合影响,离开了整体,各个单独的组成要素都不能理解为土地。 (2)土地与国土 国土是指一国主权管辖内的版图,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不单指土地,而是国家管辖的地理空间,包括资源与环境两部分。 (3)土地问题 农村农用地问题,核心是土地的质量和产出。 城市建设用地问题,核心是土地的区位。 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协调 二、土地的二重性 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前者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后者是指土地作为财产,有经济(价值)和法律(独占性)意义。 土地资源 土地资产,其重要属性是有限性、有用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 三土地的功能 负载功能土地能将生物与非生物负载其上,成为地球一切生物与非生物的安身之所。 养育功能土地具有肥力,具备适宜生命生存的氧气、温度、湿度和各种营养物质,使各种生物得以生存、繁衍。 仓储功能土地蕴藏着丰富的金、银、铜、铁等矿产资源,石油、煤、天然气、水力等能源资源,沙、石、土等建材资源。为人类生产、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提供景观的功能土地自然形成的各种景观,如群山、大海、瀑布、清泉等,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风景资源。 储蓄和增殖的功能土地作为资产,随着对土地需求的不断扩大,其价格呈上升趋势,因此,投资于土地,能获得储蓄和增殖的功效。 四、土地的基本特性 (一)自然特性 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它的产生与存在不以人类意 志为转移;而其他生产资料几乎都是人类劳动创造的。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人力不可能创造土地、消灭土地, 或用其他生产资料代替。 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的绝对位置是固定不变的,地块之间也不能互相

客户资源管理方案

NBKK外贸有限公司客户资源管理方案 摘要 随着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和发展,客户资源管理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企业的客户资源管理工作,可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本文以NBKK外贸有限公司为例,通过对该公司的客户资源管理工作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探讨,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方案设计。 关键词:企业;客户资源;管理;方案

目录 一、公司概况 (3) 二、客户资源管理现状 (3) (一)企业尚未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 (3) (二)客户资源信息分散 (3) (三)人员频繁变动,客户资料流失严重 (3) (四)客户资源管理方法落后 (3) 三、客户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3) (一)品牌的迷失 (3) (二)客户数据采集环节薄弱 (4)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4) (四)缺乏科学的客户资源管理方法 (4) 四、客户资源管理方案设计 (4) (一)客户资料分析 (4) (二)优化流程 (4) (三)部门结合 (4) (四)客户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5) 总结 (5)

一、公司概况 NBKK外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中国银行大厦24楼,公司主要经营风扇、热水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出口业务,欧洲、南美和中东等国家是其主要销售市场。公司具有专业的销售团队和一流的技术水平,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的同时,还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二、客户资源管理现状 (一)企业尚未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 NBKK外贸有限公司目前在对待客户资源管理工作方面不够重视,还是以传统的观念来对待客户资源管理,并未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认为公司最重要的是将产品销售出去,获得企业利润,并未将客户资源管理放在重要地位。(二)客户资源信息分散 在管理客户资源方面,NBKK外贸有限公司内部的客户信息比较分散,多数都掌握在业务员的手中,公司并没有完全的掌握全部的客户资源信息,其他部门更是对客户信息不了解,缺乏统一系统的信息管理。 (三)人员频繁变动,客户资料流失严重 业务员频繁变动,一部分客户资料被离职业务员带走,一部分在与下任工作人员交接工作时交接的不到位,很多客户资料流失严重,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不利影响,严重影响公司的二次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 (四)客户资源管理方法落后 NBKK外贸有限公司目前仍在使用传统的客户资源管理方法,由于客户资料都是有业务人员来管理,所以通常都是业务员用笔记本记录或是使用电脑office办公软件中的EXCEL表格来记录老客户和开发的新客户信息情况,一旦笔记本丢失或是电脑系统出现问题,那么就会造成客户资源的流失。 三、客户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品牌的迷失 品牌迷失是NBKK外贸有限公司目前客户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公司一味地依靠客户对产品品牌的信任度来支撑企业的发展,并未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使得很多潜在客户流失,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 1、土地的所有制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有以下特点:(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下一级的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一级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确定的控制指标。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划分

土地管理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析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农业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之症结所在。为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既是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现有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土地改革模式土地制度缺陷 一、土地制度国内外相关理论综述 土地制度的概述: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而至于什么是土地制度,学者们存在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简单来说,存在以下五种代表观点: 1、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下一个国家与社会因人们利用土地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以及其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结合形式,即由国家社会定制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制规范与政策。 2、土地制度是一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3、土地制度是由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制度。 4、土地制度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侠

义的土地制度主要指土地所有、使用与政府管理三大制度。 5、土地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制度,一是土地的所有制度,而是地权制度即土地产权制度。 上述的五种专家学者的观点反映出其不同的视角和思维,前四种属于广义的土地制度,后一种是侠义的土地制度。从发展的观点来讲,土地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其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人地关系的演进,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综合以上的学者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是农村流转与配置制度;四是农村土地收益制度等。 二、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 我国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 是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的。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看,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承包期不稳定、宅基地产权不清等。同时 由于土地要素配置时间长、效率低、交易成本过高, 造成土地闲置、浪费和稀缺并存。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 中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是哪一级,在法律规定中则较为含糊。例如,在《宪法》中被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则指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此,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所有权的虚设造成产权模糊,“责、权、利”不清,法律赋予农民的权益,由于实现形式的模糊不清而得不到落实和保证,但农民却要承

《城市土地管理》复习题

《城市土地管理》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土地权利的四种基本权能: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城市土地金融市场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资金供求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__________和__________。 4、按照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土地分等定级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5、土地租赁分短期和长期。短期租赁一般不超过__________年。 6、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地价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管理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__________和__________。 9影响城市土地需求的因素有经济发展、___________、人口数量、基础设施和__________。 10、地籍管理的核心是_____________。 11、地籍管理的方法有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____________和技术方法。 二、多选题 1、下列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A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 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C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D 蔬菜生产基地 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A 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 不按照批准的原因使用土地的 C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 D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禁止使用土地的 3、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某县A公司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某县土地管理局却不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案例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案例 公司概况 北京金泰格散热器有限公司是由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中心等单位共同投资兴建的钢制柱型散热器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200万片柱型系列和各种浴型散热器, 为建设部采暖散热器委员会理事单位。北京金泰格散热器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散热器产业政策和散热器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国散热器发展的“轻型高效、节能节材、美观环保、钢制为主、计热收费”的指导方针,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满意位宗旨,研制出最适合国内使用条件的,自主设计,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一条大规模生产钢制柱型系列散热器的自动流水生产线及工艺装备。迅速完成了科研成果到产品的转化。 北京金泰格散热器有限公司努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 项。产品采用大规模生产线的方式生产,在散热器行业率先采用工业机器人生产散热器,保证了焊接质量的稳定性和内防腐的质量。采用机械化自动罐装工艺完成散热器内防腐。为满足顾客对散热器外观的高标准要求,公司采用了世界最先进的喷塑工艺及设备,并将采用计算机监控和局域网来组织、调度生产。北京金泰格散热器有限公司不仅视消费者为上帝,更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企业内推行“人人抓质量、人人管质量”;坚持“有缺陷就是废品”的方针。企业争取在产品上市前已完成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提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回报消费者的信任。 现行系统分析以及当前业务流程分析 北京金泰格公司属于信息化比较早的企业。公司已用ERP系统来生产制造流程,而且信息化建设进行的非常成功,公司已经一举成为业内知名企业。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客户群的积累越来越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外界沟通越来越频繁。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因为公司以工程项目比较多,所以需要设计接触的客户包括零售经销商,工程经销商,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最终的用户,运输公司还有政府机关企业等诸多客户。所以企业的销售、营销和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程度越来越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看看下面的情况 ――来自销售人员的声音。从市场部提供的客户线索中很难找到真正的顾客,我常在这些线索上花费大量时间。我是不是该自己来找线索?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EXCEL表格,我这次面对的是一个老客户,应该给他报价才能留住它呢?我怎么才能知道其他部门的同事和客户的联系情况,以防止重复地给客户发放相同的资料?有越来越多的人访问过我们的站点了。但我怎么才能知道这些人是谁?我们的产品系列很多,他们究竟想买什么? --来自服务人员的声音。这次的产品维修技术要求很高,我是一个新经理,该派哪一个维修人员呢?;怎么其它部门的同事都认为我们的售后服务部门只是花钱而挣不来钱? ――来自顾客的声音。我从企业的两个销售人员那里得到了同一产品的不同报价,哪个才是可靠的?我以前买的东西现在出了问题。这些问题还没有解决,怎么又来上门推销?一个月前,我通过企业的网站发了一封EMAIL,要求销售人员和我联系一下。怎么到现在还是没人理我?我已经提出不希望再给我发放大量的宣传邮件了,怎么情况并没有改变?我报名参加企业网站上登出的一场研讨会,但一直没有收到确认信息。研讨会这几天就要开了,我是去还是不去?为什么我的维修请求提出一个月了,还是没有等到上门服务?

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UML及其建模工具)课程实验(设计)记录与总结 实验设计名称: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指导教师:刘刚 专业班级:计算机092 日期:2012年04月22日 学号姓名 09109201 孔杰 09109202 任奕霖 一、实验(设计)目的和内容 实验目的: 通过分析设计《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并使用VISIO绘制《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设计建模图,熟悉《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理解利用UML进行信息系统建模的一般原理,掌握运用UML进行信息系统建模的一般方法。 实验内容: 运用UML进行系统建模,分析、设计“土地资源管理系统”,掌握运用UML建模方法进行信息系统分析、设计的一般方法 ①需求分析:对《土地资源管理系统》采用用例驱动的分析方法进行需求分析; ②静态结构模型和动态行为模型:进一步分析需求,确定类之间的静态结构和动态行为; ③物理模型:《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物理环境分析。 (7) 实验步骤与方法 ①分析《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性需求; ②采用用例驱动分析方法进行需求分析: 第一步,识别参与者; 第二步,识别用例,绘制系统用例图; 第三步,用例的事件流描述; ③类之间的静态结构: 第一步,定义系统对象; 第二步,定义用户界面类; 第三步,建立类图,在VISIO中绘制; ④类之间的动态行为模型: 第一步,确定动态行为的建模图类型,分别为交互作用图、状态图和活动图; 第二步,建立交互作用图,在VISIO中绘制; 第三步,建立状态图,在VISIO中绘制;

⑤物理模型: 第一步,确定《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物理环境; 第二步,根据应用物理环境在VISIO中绘制系统的配置图; ⑥总结《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建模的过程,体会使用UML进行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建模 的一般方法。 (8) 编写实验报告 二、实验(设计)过程情况 1、识别参与者 系统有四个参与者:投资者、规划者、督办者、系统管理员 参与者描述 投资者有查询、申报、取件等权限 规划者对投资者的申报受理、审批,最后根据可行性进行规划、发证 督办者对规划以及规划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催办,对以往的工程具有查询的权限系统管理员对系统进行管理,对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对系统的数据进行更新 2、功能需求 系统的功能主要是为满足土地利用规划业务需求中的规划、设计、实施、项目验收、监控、管理等多个方面。系统要实现以下6方面的功能。 (1)、基本功能 建设一套完整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各项专题规划数据库,以及基础地图数据库。 (2)、查询统计功能 系统能以多种形式进行快速查询检索(图形查属性、属性查图形等),提高工作效率。 (3)、土地规划业务审批、审查 系统能按流程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审查、规划调整审查等功能。 (4)、规划成果的管理 实现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在规划实施中形成的相关图件、文档、指标等成果的管理,提供查询、统计、分析、调整修改以及输出等功能 (5)、辅助设计与决策支持 系统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的辅助设计能力,有利于土地规划的合理布局与科学调整。提供缓冲区分析与叠置分析,以便快速理解土地规划的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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