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

一执业药师与药品安

(一)执业药师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执业药师制度的内涵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3.执业药师职责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二)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

服务规范

1.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具体内容

2.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我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三)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

1.药品和药品安全

(1)药品的界定、质量特性

(2)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2.药品安全管理

(1)药品安全风险的特点、分类

(2)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3.我国药品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1)总体目标

(2)规划指标

(3)主要任务

(4)保障措施

4.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基本原则

(2)总体目标

2.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完善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的体制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的基本内容

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主要要求和内容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

(1)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与主要内容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3)基本药物管理部门及职能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

(1)基本药物遴选原则和范围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依据和周期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构成

3.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1)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机构及职能(2)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求

(3)药品追溯体系的规定

4.基本药物釆购管理

(1)基本药物集中釆购总体思路

(2)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主要措施5.基本药物的报销与补偿

(1)基本药物报销规定

(2)基本药物补偿规定

6.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基本药物使用主要要求

三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

(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管理相关的职责

2.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

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宏观调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海关、公安部门等与药品管(二)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

撑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食品药品

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执业

相关的职责

(三)药品管理立法

1.法的基本知识法的特征、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责任

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1)药品管理法律体系

(2)药品管理法律关系

(四)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

律制度1.行政许可

(1)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和事项

(2)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

(3)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2.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及程序

4.行政复议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和期限

5.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和受理

四药品研制与生产管

理(一)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

1.药品研制与质量管理规范

(1)药物临床试验的分期和目的

(2)药物非临床研宄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基

2.药品注册管理

(1)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内容

(2)药品注册和药品注册申请的界定

(3)药品注册管理机构

(4)药品注册分类

(5)药品批准文件

(6)新药监测期3.药品再评价药品再评价的管理

(二)药品生产管理

1.药品生产许可

(1)药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2)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1)GMP的基本要求和实施

(2)药品批次划分原则

(3)GMP认证与检查的基本要求

3.药品委托生产管理

(1)委托生产的界定

(2)委托生产品种限制

4.药品召回管理

(1)药品召回和药品安全隐患的界定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有关药品召回的义务

(3)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4)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五药品经营与使用管(一)药品经营管理 1.药品经营许可(1)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理(2)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2)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3)GSP认证与检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药品购销管理(1)禁止无证经营、禁止销售假劣药和其他不得从事的经营活动(2)购销药品应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3)购销人员的管理

(4)购销记录、销售凭证的管理

4.互联网药品经营管理(1)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类型

(3)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主体资格、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

(二)药品使用管理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主要内容

(2)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2.药品釆购与库存管理

(1)药品釆购规定

(2)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购进(验收)记录管理

(3)药品库存管理和保管、养护规定

3.处方与调配管理(1)处方和处方管理

(2)处方开具、调剂和审核

(3)处方点评制度

(4)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规定

(5)处方保存期限及销毁程序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册登记的规定(7)违反处方管理和调剂要求的法律责任

4.医疗机构制剂管理(1)医疗机构制剂与许可证管理

(2)医疗机构自配制剂注册和品种范围(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及批准文号格式(4)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

5.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合理用药的原则

(2)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4)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及定期评估

(5)抗菌药物处方权、调剂资格授予和监督管理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细菌耐药监测和合理使用(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及处理

(三)药品分类管理

1.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1)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

(2)执业药师、监管部门在分类管理中的职责

2.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实施

(1)非处方药、处方药、“双跨”药品的界定和依据

(2)非处方药的分类和专有标识的管理

(3)非处方药的管理要求

(4)处方药的管理要求

(5)“双跨”药品的管理要求

3.非处方药目录遴选和转换评价

(1)非处方药目录及目录的遴选、审批和发布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评价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流通管理

(1)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要求

(2)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要求

(3)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种类

(4)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种类

(四)医疗保障用药管理

1.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1)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构成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统筹层次和缴费办法、统筹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筹资水平、缴费和补助、费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筹资标准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1)医保药品目录的确定原则和条件

(2)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

(3)医保药品目录的分类、制定与调整

(4)医保药品使用的费用支付原则

(5)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医保药品目录的管理要求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

监测管理1.药品不良反应的界定和分类

(1)药品不良反应及相关术语的界定和区分

(2)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范围、监督主体

(2)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置

(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4)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置

(5)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3.药品重点监测药品重点监测的范围和要求

4.药品不良反应评价与控制

(1)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六中药管理(一)中药与中药创新发展

1.中药的分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2.中医药立法

(1)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和发展方针

(2)《中医药法》对中药保护、发展和中医药传承的规定

3.中药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二)中药材管理

1.中药材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规定

(1)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

(2)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

(3)中药材自种、自釆、自用的管理要求

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基本要求和实施

3.专业市场管理

(1)进入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材者应具备的条件

(2)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的措施

4.进口药材规定

(1)进口药材的申请与审批

(2)进口药材批件

5.野生药材资源保护(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釆猎管理要求(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名录

(三)中药饮片管理

1.生产、经营管理

(1)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

(2)毒性中药饮片定点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规定2.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管理中药饮片管理要求

(四)中成药管理 1.中药品种保护(1)中药品种保护的目的和意义

(2)《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3)中药保护品种的范围和等级划分(4)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

2.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1)中药制剂配制和使用要求

(2)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生产要求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管

理(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的管理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界定和管理部门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界定和专有标志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部门、职责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我国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

(1)生产总量控制

(2)定点生产和渠道限制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

(1)定点经营企业必备条件

(2)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3)购销和零售管理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1)使用审批和印鉴卡管理

(2)处方资格及处方管理

(3)借用和配制规定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与运输

(1)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

(3)运输和邮寄管理

(4)企业间药品运输信息管理要求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

理1.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界定和品种

(1)医疗用毒性药品界定和专用标志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品种

2.生产、经营管理

(1)生产、经营资格管理

(2)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

(3)储存与运输要求

3.使用管理

(1)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供应和调配规定

(2)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毒性药品的调配规定

(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界定与分类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界定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与分类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与使用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要求

(四)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

剂管理1.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

(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品种范围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1)经营行为管理

(2)销售管理

(五)兴奋剂的管理1.兴奋剂的界定和分类

(1)兴奋剂的界定

(2)兴奋剂目录和分类

2.兴奋剂销售使用管理

(1)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

(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销售及使用管理

(六)疫苗的管理1.疫苗的流通管理

(1)界定和分类

(2)疫苗流通方式改革和采购、供应、配送要求

(3)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和全程冷链储运管理制度2.疫苗的监督管理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的处理措施

八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一)药品标准管理药品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

(1)药品标准分类和效力

(2)国家药品标准界定、类别

(3)药品标准的制定原则

(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基本要求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界定和作用

(2)药品说明书、标签印制和文字表述要求

(3)药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标注和使用要求

(4)外用药品的标识

2.药品说明书管理规定(1)说明书的编写、修改要求

(2)药品说明书的编写要点

(3)药品说明书格式和书写要求的基本内容

3.药品标签管理规定(1)药品标签的分类和标示的内容(2)同品种药品标签的规定

(3)药品标签上药品有效期的规定

(三)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药品质量公告1.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检验机构

(1)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界定与性质

(2)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2.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抽查检验、注册检验、指定检验和复验

3.药品质量公告

(1)药品质量公告界定与作用

(2)发布权限和发布内容

九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一)药品广告管理

1.药品广告的审批

(1)药品广告的界定

(2)药品广告的申请、审查与发布

2.药品广告的内容药品广告内容的要求

3.药品广告的检查药品广告检查内容和方式

4.法律责任违反药品广告的法律责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1)反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2)混淆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奖销售、诋毁商誉行为的认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1.法律适用消费者的界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2.消费者的权益

安全保障权、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结

督批评权

3.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

4.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5.争议的解决

(1)争议解决的途径

(2)争议解决的特别规则

十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

特征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界定和种类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界定

(2)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二)生产、销售假药、劣

药的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1)假药的认定

(2)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3)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2.生产、销售劣药的法律责任(1)劣药的认定

(2)生产、销售劣药的行政责任(3)生产、销售劣药的刑事责任

(三)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无证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责任

(1)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

(2)从无证生产、经营企业购入药品的法律责任

2.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相关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2)骗取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

4.药品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1)药品购销活动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2)药品购销活动中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5.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规定的

法律责任

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规定的法律责

6.违反药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不履行与召回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7.其他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法

律责任

(1)违反进口药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向市场销售制剂的法律责任

(3)药品经营违反购销记录要求、药品销售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

(4)违反药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违反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1.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

法律责任

(1)定点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2)经营企业的法律责任

(3)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4)执业医师的法律责任

(5)处方调配人、核对人的法律责任

(6)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2.违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

法律责任

(1)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2)违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3.违反毒性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法律责任

(五)违反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1.违反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

托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规定的法律责

(1)应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2)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规定备案或未按照备案材料载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法律责任

十一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一)医疗器械管理 1.医疗器械管理的基本要求

(1)医疗器械的界定

(2)医疗器械的分类

(3)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4)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与备案凭证格式(5)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管理(1)医疗器械经营分类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3)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4)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与问题产品

召回(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2)医疗器械再评价和结果处理(3)医疗器械召回管理

(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

方食品的管理

1.保健食品管理

(1)保健食品的界定

(2)保健食品的特征

(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

食品的管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化妆品管理化妆品管理的基本要求(1)化妆品的界定和分类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管理

202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题50题

202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题50题 单选题 1、区域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须经批准的部门是 A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C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单选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 A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D广告经营者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单选题 3、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 A绿色标牌 B蓝色标牌 C红色标牌 D黄色标牌 答案:D 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单选题 4、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调整周期原则上为几年,最短不得少于几年 A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B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C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D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E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答案:C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

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安全法律责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概述(1分)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4分) 违反药品监管规定的法律责任(1-2分) 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法律责任(1-2分) 违反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0-1分) 十、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特征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界定和种类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药品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四大构成要件: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有法律明文规定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由专门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 民事责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U821129 5289 劉d2e (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1)假药的认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给予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1.单位承担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相关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重处罚的情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的; 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的; ④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⑤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28685 700D 瀍38424 9618 阘31364 7A84 窄€40656 9ED0 黐` 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査,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3)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

【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A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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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 某市药监部门突查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这些无文号药丸是该门诊部肝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 的药丸是所谓的“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生产的。本案属于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 的行为认定,医疗机构配置制剂需经以下哪个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县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审批部门,总结一下,开办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申请药品广告、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均由省 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零售企业由县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单选题-2 注册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制度的医疗器械产品是 A第二类医疗器械 B第一类医疗器械 C第三类医疗器械 D特殊用途医疗器械 【答案】B 【解析】 产品上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单选题-3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属于 A非限制使用级管理 B限制使用级管理 C特殊使用级管理 D特殊药品管理 【答案】B 【解析】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按照限制使用级管理。 单选题-4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是 A羚羊角 B细辛 C厚朴 D党参 【答案】A 【解析】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一级保护药材名称虎骨(已被禁止贸易)、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单选题-5 经过招标后,A省B医院从C医药公司采购D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注射液。在临床应用过程中,注射液发生了死亡病例。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的频率为 A每日 B每2日

《药事管理与法规》113条历年高频考点重点记忆口诀

1(生命关联性)质量(高质量性)在于多(多样性)赚(专业性)福利(福利性) 药品质量特性:安(安全性)稳(稳定性)均(均一性)效(有效性) 药学职业道德-激励、促进、调节、约束、督促和启迪。 药学工作对服务对象-仁爱救人、文明服务;严谨治学、理明术精;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工作对社会-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 药学工作对同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创新、献身医药事业。 药品生产中-用户至上、以患者为中心;质量第一、自觉遵守规范;保护环境、保护药品生产者的健康;规范包装、如实宣传。 药品经营中-诚实守信、确保药品质量;依法促销、诚信推广;指导用药、做好药学服务。医院药学-精心调剂、耐心解释;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合法采购;规范进药;维护患者利益、提高生命质量。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救死扶伤,不辱使命;尊重患者,平等对待;依法执业,质量第一;讲德修业,珍视声誉;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执业药师管3年,教育登记前3注。职责-守法护法报告,质量监管处理。 现行药品管理法,十章一百零八条, 人民用药要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 立法宗旨-管(加强监管)制(保证质量)安(保障安全)康(维护健康)权(维护权益) 2 五种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药品法。 3 现代药和传统药,预防医疗和保健, 国家药品编码:前2国别86,第3类别为9,本体4到13,4到8为企标,9到13产标,最后1位校验。 野生资源保护好,鼓励培育中药材。 (1)一级稀有灭绝,二级重要衰竭,三级常用减少,资源由少到多,级别一二三降。(2)一级珍:虎(虎骨)豹(豹骨)羚羊(羚羊角)梅花鹿(梅花鹿茸) 二级衰竭:一马(马鹿茸)牧草(甘草)射(麝香)蟾(蟾酥)涂;二黄(黄连、黄柏)双蛤(蛤蚧、哈士膜油)穿(穿山甲)厚(厚朴)杜(杜仲);三蛇(蕲蛇、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狂饮人(人参)熊(熊胆)血(血竭) 三级减少主常用-紫(紫草)薇(阿魏)丰(防风)萸(山茱萸)赠猪(猪苓)肉(肉苁蓉);川(川<伊>贝母)味(五味子)黄(胡黄连、黄芩)连(连翘)送石斛;荆(蔓荆子)诃(诃子)刺(刺五加)秦(秦艽)赴远(远志)东(天冬);胆大(龙胆草)细心(细辛)也难活(羌活) (3)中药一级特殊疾病疗效相当于一级野生药材,中药二级天然药物显著疗效等同中药一级。 4 研究创制新药品,合法权益受保护。 5 国家药品监督局,全国药监工作管。 各省药品监督局,本省药监工作抓。 有关部门配合好,职责范围来负责。 行业发展有规划,产业政策执行好。 省以下归地方政府,业务上主管同卫生。①SFDA-境内药品全过程、监管部门本身;②卫生部-规章标准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医院药械相关、药械临床试验;③中医药管理部门-中药; 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登记、无照查处、广告监罚;⑦工业和信息化部-生物制药产业、管理医药行业、国家药品储备、整治互联网广告;⑧商务部-管理流通行业;⑨海关-进出口;⑩新闻宣传部门-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2015年4月 以典型案例分析来说明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摘要:如今制药行业飞速发展,药品事故却频繁发生,体现了部分人不重视药事法规的现象。我们则更应当认真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来体会其重要性。本文就从“欣弗事件”入手,着重分析该事件所违反的药品生产法规,以及对于此事件的对策和感悟。 关键词:药事管理;法规;GMP;欣弗事件 1.药事管理学课程及其特点 药事管理的定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宏观上国家依照宪法通过立法,政府依法通过施行相关法律、制定并施行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在微观上组织药事依法通过施行相关的管理措施,对药事活动施行必要的管理,其中也包括职业道德范畴的自律性管理。药事管理不论对公众、对药事组织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药事管理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和生命健康必要的和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为药事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以药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药学类边缘学科,是运用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现代药学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药品是特殊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的大事。质量好的药品,可以治病救人;劣质的药品,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致人于死地,所以对药品的质量要求,非同小可,

必须达到GMP 要求。我认为本门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药品规范知识,使我们具备一定的GMP 认证方面的知识,对产品的申报,注册以及监督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了解,具备相应的能力,在以后的工作实习中,得以充分运用。 2. 典型案例及分析 2.1典型案例 2006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欣弗”后[1],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省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分别报告在本地发现相同品种出现类似的临床症状的病例。2006年8月3日,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停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按照批准的工艺,该药品应当经过105℃、30分钟的灭菌过程,但该公司却擅自将灭菌温度降低到100-104℃不等,将灭菌时间缩短到1-4分钟不等,此外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2006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引发的药品不良事件调查结果:现已查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生产,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不良事件发生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果断的控制措施,开展了全国范围拉网式检查,尽全力查控和收回所涉药品。经查,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自2006年6月份以来共生产欣弗产品3701120瓶,售出3186192瓶,流向全国26个省份。除未售出的484700瓶已被封存外,截止8月14日13点,企业已收回1247574瓶,收回途中173007瓶,异地查封403170瓶。 欣弗事件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仅黑龙江省就有6人死亡[2],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06年8月13日,安徽华源药业公开对“欣弗”不良反应的患者及家属深表歉意,并作出四点承诺:全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调查;在调查结论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公司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完成规定批次“欣弗”的召回工作;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公司将依据有关部门的医学鉴定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善后处理工作。此举受到社会舆论的积极反应。2006年10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在“欣弗”不良事件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决定:收回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 证书》;撤销该企业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 2.2案例分析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 进出口药品管理 【国家局《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局《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凭单放行】 (1)审批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 (2)不须申请《注册证》进口的药品是: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3)进口药品的程序: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通知药品检验机构对进口药品逐批进行抽查检验,并收取检验费。 允许进口的口岸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4)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5)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6)进口、出口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注意:进口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药品既要《注册证》,又要《准许证》。

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的`组织及处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1.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条件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批专)或者人员(零专);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同时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2007/2005)△ (1)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省局工商局】 (2)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县以上】 3.GS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SP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GSP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

(精)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 考点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界定和品种(2015,A)(2017,B)共2分 1、现已公布的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分为:中药品种和西药品种。 2、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标志样式:(颜色:黑白相间,黑底白字): 考点二、生产、经营管理 (2016,B) (2017,A)共2分 (一)生产、经营要求

1、毒性药品的收购和经营,由“药监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承担,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业务。 2、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级药监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并下达。 3、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 (2)每次配料,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 (3)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4)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5)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4、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级药监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 提示: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二)A型肉毒毒素的管理 1. 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A型肉毒毒素制剂年度生产计划,严格按照年度生产计划和药品 GMP要求进行生产。

2.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指定具有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资质和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本企业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经营企业,并且经指定的经营企业直接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销售至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3. 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4.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生产(进口)企业和指定经营企业必须严格审核购买单位资质,建立客户档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购、销、存管理,保证来源清楚,流向可核查、可追溯。要建立注射用A 型肉毒毒素购进、销售台账,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备查。 考点三、使用管理 (一)使用和调配要求 1、凭处方供应和调配 (1)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2)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 2、剂量限制: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3、调配处方要求

(完整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及判断 1.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药学有关的事务,是由药学若干部门(行业)构成的一个体系。药学事业简称药事。 2.药事管理的特点:管理的特点表现为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 3.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同的。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 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劣药:药品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 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和用量的物质。 6.处方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7.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8.新药:是指未曾在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9.仿制药品:指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10.基本药物:就是那些能够满足大部分人们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 11.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出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12.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效应、继发反应、特异质反应、首剂效应、停药综合症、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13.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师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14.药品有效期:药品有效期指在一定贮藏条件下,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合格的期限 15.中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止疾病的药物。 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它物质。依据精神药品对人体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 药品。 17.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 死亡的药品。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高等医药教育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药事管理就是指国家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它包括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广告、价格和使用、监管教育等环节的系统管理。药事管理的性质应是药学事业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研究现代药学管理活动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是一门正在发展的新学科,与药学科学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它运用管理科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原理来研究药学事业中的人、机构、制度、法律、经济和信息,研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对药学事业的影响,探索药学事业科学管理的客观规律,以促进药学事业的发展。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任务是以《药品管理法》为主线,为药学专业、制药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学生介绍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研究内容和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我国药事管理组织体制及其职能和主要的药事法规内容,培养学生运用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药学人员工作实践技能与知识的需要。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分工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特点表现为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和综合性,培养药学专业人员在药学实践中的综合分析能力。因此与药学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如:药剂、药理学、药品质量管理等相联系。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科学基本理论的知识,才能深入了解药事管理学的基本内涵,提高学习水平,扩大学生知识面。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本课程将以讲授基本内容和药品管理的法律为主,联系介绍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结合现实案例分析和国家对药学事业监管的新发展、新动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药事管理的相关问题,使学生充分认识药事管理学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对发展药学事业所具有的重要性,以调整人与药品的经济、社会关系,依法正确引导药学人员的药学实践,促进药学事业健康发展,为人类健康服务作出贡献。 根据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内容和特点,对教学的要求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并提出自学参考的相关要求内容,以鼓励学生扩大知识层面,提高学习的自主能动性。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 一、多媒体教材的总体说明 本课程使用的教学媒体有: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制度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制度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 药品经营管理 1.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1)《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 的原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遵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 的原则。此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②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③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④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⑤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药品管理立法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药品管理立法考点一、法的基本知识(2016,X)共1分 1、法的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性;(5)程序性。 2、法律效力的概念 (1)空间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2)时间效力:指法律在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提示:时间三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废止前法原则;法律条文到达时间的原则。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 提示: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3、法律效力的层次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 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②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法的效力的裁决(家长裁决制) 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在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③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考点二、我国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2017,A)共1分 1、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按照法律效力等级依次具体分为:

(1)药品管理法律关系主体:①国家机关;②机构和组织;③公民个人(自然人)。 (2)药品管理法律关系客体:①药品;②人身;③精神产品。 (3)药品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权利和义务。 (4)药品管理法的法律事实:①事件;②行为。 【例题-配伍选择题】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政府规章 D、部门规章 1、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B)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A) 3、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是(D) 4、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C)

2019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考点总结1

2019 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考点总结1 2019 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 页码以2019 版教材为准。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基本原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 该原则强调:①坚持以人为本②坚持立足国情③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④坚持统筹兼顾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涉及的药品质量特性及其他性质的有关知识总结 (1)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药管理法实施条例,P64,15 条) (2)医疗机构遵循的合理用药的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P193,15 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遵循的原则(处方管理办法,P123,4 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的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5 条)均为安全、有效、经济。 (3)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处方管理办法,P126,34 条) (4)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处方管理办法,P126,35 条) (5)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处方管理办法,P126,35 条) (6)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处方管理办法,P126,35 条) (7)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处方管理办法,P126,35 条)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 素,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6 条) (9)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7 条) (10)药品批发企业的采购活动应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61 条) (11)药品批发企业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62 条)

药事管理与法规形考任务三

一、选择题(每题 4 分, 15 小题,共60 分) 题目 1 ()负责建立和不断改进企业内质量管理体系,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要求从原辅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试行全面质量管理。 选择一项: A.质量管理部门 B.物料控制部门 C.工程维护部门 D.生产管理部 门题目 2 ()是药品生产和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首要条件,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最关键.最根本的因素之一。 选择一项: A. 人员 B. 设备 C. 机构 D. 厂房 题目 3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选择一项: A. 批发零售商 B. 药品生产企业 C. 购药者 D. 质量管理部门 题目 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基本程序分为()。 选择一项: A.提出申请 -形式 审查 B.提出申请 -进行初审 C.提出申请 -进行初审 D.提出申请 -形式审查题目 5 -现场检 查-现场 检查-形 式审查- 进行初 审 -进行初 审-形式 审查-技 术审查- 技术审 查 -技术审 查-技术 审查-现 场检查- 现场检 查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审批与发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监督检查包括()。 选择一项: A. 以上都是 B. 跟踪检查 C. 常规检查 D. 专题检查 题目 6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的变更。选择一项: A.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企业类型 B.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

C.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

D.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和注 册地址题目 7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后 30 日内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选择一项: A. 国家 B. 市级 C. 省级 D. 县级题目 8 从药品经营企业的性质上分类,社会药房属于( 选择一项:)。 A.独立的销售系统,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是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先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药品,取得药品的所有权,然后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和消费者 B.药品生产企业自己的销售体系,虽然受企业某些约束,在法律上是独立的 C.药品生产企业自己的销售体系,只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其他药品,这些销售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不独立,相当于企业的一个工作部门 D.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医院药房,销售药品时,消费者必须出示医院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药品 题目 9 被污染的药品按()论处。 选择一项: A. 劣药 B. 正常药 C. 特价药 D. 假药 题目 10 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各类型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选择一项:)之间。 A. 45%~ 75% B. 45%~ 95% C. 65%~ 75% D. 25%~ 45% 题目 11 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选择一项: A.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待验的为黄色 B. 以上都不对 C.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黑色、待验的为黄色 D. 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待验的为白色题目 12 药品广告必须具 有( 选择一项: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易混点总结

2021年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易混点总结

一、涉及的药品质量特性及其他性质的有关知识总结 (1)基本药物的遴选: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最优化结合。 (2)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上市的最基本条件。 (3)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6)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7)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8)处方用药适宜性应该审核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11)GSP实施细则规定,进化质量管理程序中需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12)GSP规定:企业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1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有制剂质量稳定性的考察记录。 (14)执业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应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5)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 (16)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严格审核生产、经营、医疗机构从事药品交易的资格、其交易药品的合法性。 (17)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省级FDA)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依法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规律:一般在研发上市环节(包括药品说明书)侧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GLP、GCP),药物遴选环节有时还要考虑经济性(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而在药品生产(制剂)环节,更重稳定性,药品使用(药店、医院)环节,更注重认清药品来源的合法性、质量可靠性,以及使用的适宜性(相符性、正确性、合理性)。 二、和药品有关的各种记录上必须标明的内容总结 (一)购销记录 1、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从格、购(销)货日期及SFDA规定其他内容。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购进记录: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和医疗机构相比缺少批号、购进价格)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验收记录: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 4、药品批发企业出库复核记录: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出库复核记录: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药品送至门店的名称和复核人员等。 6、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送货凭证的重点核对事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

药事管理与法规 (1)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执业药师(P289) 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职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药品注册(P55) 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3.中药材(P131) 指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的药用部分经采收和简单加工后供临床合理使用;或指供中药成分处方剂或制药工业提取有效成分的原料药。 4.GMP(P156)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GMP已成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它也是国际贸易药品质量签证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进入世界药品市场的“准入证”。 5.药品不良反应(P91) 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6.民族药(p132) 我国某些地区少数民族经长期医疗实践的积累并用少数民族文

字记载的药仧品,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地域性。 二.简答题 1.药事管理学的定义要点是什么?(P9) 药事管理学定义要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1)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的法定组成部分,它与物理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临床化学同样重要。 (2)药事管理学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其理论基础来自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这和扎根于化学、物理学、生物学与工程学的药学其他分支学科不同。 (3)构成药事管理学基本原理的应用性取决于:①实践自身的要素和性质;②与药学实践相关的各种变化形式。 (4)药师在社会药房、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公司、药物研究所等部门中的职能不同,但药事管理学研究是药师工作的所有领域中有关药品和药事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而不受工作性质的限制。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办理的手续是什么?(P291)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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