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就思维形式而言,可以按不同原则有多种不同分类。比如,按思维内容的抽象性可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按思维内容的智力性可划分为再现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按思维过程的目标指向可划分为发散思维(即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和聚合思维(即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按思维过程意识的深浅可划分为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等等。以上各种分类原则皆有其合理性,对于研究思维心理的不同方面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思维不是一般的范畴,它是人类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与大自然作斗争过程中经历几百万年进化的产物,是人类大脑的特有功能。因此,如果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高度来考虑思维分类,就只能有一个原则——认识论原则,要遵循人类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认识规律,也就是要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思维形式的划分问题。遗憾的是广大心理学界和哲学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抽象(逻辑)思维一种,形象思维和其它思维形式都是次要的,甚至根本否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例如,目前具有相当大影响并作为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的“思维心理学”中,对思维心理学的任务是这样规定的[2]:“它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人是怎样思维的?如果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那么思维心理学主要不是去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的内容,也不是去研究正确的概念、判断应遵循哪些规律,而是重点研究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人们是怎样掌握它们的?人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如何进行推理的?人是怎样解决问题的?是把思维作为一种过程,研究它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规律。”显然,该书作者只是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也就是仅指逻辑思维。事实上,在这本400多页专门讲授思维心理的教材中你看不到一句有关形象思维的论述。还有一些心理学专著虽然也承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但是却极力贬低形象思维的作用。例如,文献认为,“形象思维只能实现对各种具体、特殊事物此时此地情况的认识和把握……,不能脱离具体特殊的事物,不能超出对具体、特殊事物现在的认识,不能由个别特殊走向一般,不能由现在走向过去和未来,也不能由此达彼,最终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只是“概念思维的初级阶段”。这种观点虽然也承认有形象思维,但是实际上只把形象思维看成是逻辑思维的附庸,否认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形式之一,所以仍可归入到第一种。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一种,但不是抽象(逻辑)思维,而是视觉思维。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国际美学大师、艺术心理学的奠基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鲁道夫·阿恩海姆。他认为[2],思维的基本材料是表像,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概念或语言。“语言只不过是思维主要材料(表像)的辅助者,只有清晰的表像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的物体和物体之间的关系。”他还认为[2],“对事物的整体结构特征的抽象把握,乃是知觉和一切初级认知活动的基础”,而在知觉中最为重要的又是视知觉,因为视知觉的很大优点“不仅在于它是一种高度清晰的媒介,而且还在于这一媒介能提供关于外部世界中各种事物的丰富信息。”视知觉还能灵便地“为意识随意利用”。阿恩海姆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视知觉本身已具有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即已具备了思维的功能,所以视知觉并不低级,相反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最基本形式。在此认识的基础上,阿恩海姆首次提出了

著名的“视觉思维”概念,并以此作为他多年从事人类思维规律研究而写成的专著的书名。由此出发,他原则上不同意有关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划分,正象滕守尧先生所指出的,在他看来,人们看到一种形象(不管是知觉形象,还是内心表像),就有了抽象活动;而每当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按照常识,思维之所以是思维,就在于它是通过一般普遍性的概念进行的;表像之所以是表像,就在于它是个别的和具体的。假如这个别表像进入思维中,就会干扰概念的一般普遍性。如上所述,人们在思考问题时,总要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基础,因此,在阿恩海姆看来,这样的思维就既不是纯粹的形象思维,也不是纯粹的抽象思维,而是视觉思维。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都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但在3岁以前的幼儿中主要是“直观行动思维”(或称“动作思维”),这是目前心理学界和社会人群中比较流行的观点。这种观点对抽象(逻辑)思维的看法与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即都认为这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虽然抽象(逻辑)思维也要依赖动作和表像,但这种思维的主要材料是概念[5]。抽象(逻辑)思维又分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种:前者具有确定性并反对思维过程本身自相矛盾;后者则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反映事物的内在矛盾。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逻辑思维是在形式逻辑思维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属于抽象(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应当相辅相成。关于形象思维,第三种观点认为,其特征是以表像或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并可按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一般形象思维这样两个不同的阶段。

第四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除了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以外,还应包括创造思维。这种观点的代表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这里应当说明的是,钱老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所发表的文章中,曾经主张把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或基本类型)划分为形象(直感)思维、抽象(逻辑)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三种[58],后来和戴汝为院士讨论后,又经过进一步研究其思想有所发展,对原来的划分作了修正。在1995年6月28日致杨春鼎教授的信中,钱老指出[8]:“思维学是研究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不管在人脑中的过程。这样我从前提出的形象(直感)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实是一个,即形象思维,灵感、顿悟都是不同大脑状态中的形象思维。另外,人的创造需要把形象思维的结果再加逻辑论证,是两种思维的辨证统一,是更高层次的思维,应取名为创造思维,这是智慧之花!所以(应)归纳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创造思维。从前提过的‘社会思维’、‘特异思维’等皆(属)不同脑状态下的思维,仍不出以上三种基本类型。”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第一种观点是强调和突出抽象(逻辑)思维,第二种观点是强调和突出视觉思维。尽管阿恩海姆不同意有关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他本人也不太愿意使用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这两个术语,但是只要仔细阅读其代表作,就不难发现,其视觉思维实际上是指以视觉表像为主要思维材料的形象思维,所以第二种观点实质上是强调和突出形象思维(阿恩海姆还通过视觉思维概念对形象思维的内涵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都作了很大的拓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不能说哪一种思维好,哪一种思维不好。……不管是科学家、哲学家,也不管是文学家、工程师,他们都需要有抽象思维能力,又需要有形象思维能力,是缺一不可的。”[5]换句话说,第三种观点对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采取不偏不倚的并重态度。第四种观点对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看法与第三种观点基本相同(对二者并重),只是在原有两种基本思维形式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种枣创造(性)思维。关于创造性思维尽管在心理学界早就有人提出过,并作过认真的研究。例如早在1945年沃拉斯(J.Wallas)就提出了著名的创造性思维过程的“四阶段模式”;到了六十年代吉尔福特(J.P.Guilford)又对创造性

思维的特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归纳,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但是以往总是把创造性思维看作是少数杰出科学家、发明家和艺术家的“专利”,一般人没有资格问津。因此过去对创造性思维,大多是作为少度天才人物或超常儿童的特殊思维现象来进行探索。在六十——七十年代期间,美国虽然在少数学校中进行过有关“创造性思维”的教学试验(如迈尔斯和托兰斯所作的“创造力体操”教学程序试验以及菲尔德胡森所作的“创造性思维”教学试验等),但是这类试验基本上都是在吉尔福特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因而所谓的“创造性思维”教学完全等同于“发散性思维”教学(这正是吉尔福特理论的核心思想)。事实上,发散性思维只是创造性思维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远远不能反映出整个创造性思维过程的深刻内涵。关于这个问题,到了七十年代末以后,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因此,把发散性思维看成一般人皆可具有的普遍思维形式和把创造性思维看成一般人也能具有的普遍思维形式完全是两回事。真正把创造性思维看成人类思维的基本类型,认为普遍人也可以具有这种思维,让创造性思维走下高不可攀的神秘圣坛,从而有可能为更多的人所掌握,这还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新认识。钱老对于转变人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

上面简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几种主要观点。其中有些虽有明显的偏颇之处(如第一、二种观点),但总的说来,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依据,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还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第三种),有的则颇有创新见解(如第四种)。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些观点基本上都忽视了一个根本性问题枣没有能按认识论原则来考虑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划分,只是从思维心理过程或思维内容去考虑,也就是只从具体的心理科学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而未能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第四种观点本来力图从认识论角度探讨人类思维基本形式,但是从支持这种观点的众多学者所发表的文章中,迄今为止还未能看到有关这方面的具体论述)。因而所得出的结论虽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价值,但其理论概括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其普遍意义和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也就被大打折扣,甚至对某些重要的思维过程和思维现象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使理论面临尴尬的境地。

下面我们试图真正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一番新的思考与剖析。

关于思维,心理学家与哲学家都认为这是人脑经过长期进化而形成的一种特有机能,并把它定义为:“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所作出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5]。

人类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与大自然作斗争,这就需要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中万事万物的基本性质及其相互联系的基本规律,才能进一步去改造客观世界,以便在与大自然斗争中达到预期的目的。而思维就是人类为实现这一目的所不可缺少的智力机能。按照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客观世界是物质的,并且物质总是处于运动变化之中,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空间与时间则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自然和社会中的各种各样具体事物只是物质的各种不同形态。因此要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本质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只有深入去考察、分析各种事物的不同运动状态的形式及特点,即其本质属性才有可能。事物的运动状态,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有“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相对静

止状态也称“存现状态”,显著地变动的状态就是通常所说的“运动状态”。因此,我们在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时,应当注意区分这两种不同运动状态的本质属性,即存现状态(相对静止状态)的本质属性,和运动状态(显著地变动的状态)的本质属性。

既然空间和时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在宇宙中就不可能有脱离空间和时间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与空间、时间的不可分离性,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也是已被爱因斯坦的狭义及广义相对论所严格证明的科学真理。所以当我们说到存在某种事物时,首先要指明它在什么地方存在、以何种形式存在,即要涉及该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相联系时的空间位置、组合关系或排列次序等结构特征,这就是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也就是事物处于存现状态(相对静止运动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物质的运动总是作为一个过程展开的,而过程必然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所以当我们考察某种事物的运动变化和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的相互联系时,绝不能脱离时间这个因素,也就是说,不能不涉及顺序性和持续性,这就是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也就是事物处于显著地变动状态(通常所说的运动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是人脑对于客观存在的反映[1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即是反映论。思维是意识的主要内容,当然也属于第二性。上面关于思维的定义就是依据这种反映论作出的。思维既然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这种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规律也就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性质、规律)所作出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而宇宙中又不存在能脱离时、空这种存在形式的物质运动,那么,为了能真正有效地作出这种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作为第二性的思维,其反映形式本身必须能够适应作为第一性的反映对象的存在形式需要(事物运动变化在时、空两方面存在形式的需要),也就是必须能够在空间与时间两个方面满足对事物运动状态的性质、规律进行概括与间接反映的要求。这就表明,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原则,人类思维至少应当具有这样两种基本的反映形式:

一是能有效地对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即事物处于存现状态(或相对地静止的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空间思维形式;

二是能有效地对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即事物处于运动状态(或显著地变动的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时间思维形式。

下面本应接着对空间思维和时间思维的特征作具体的分析,但是为了能更深刻地认识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不妨先来讨论如何实现思维定义中所提出的,“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目前占主导地位的逻辑思维进行必要的反思。

对目前占主导地位思维形式的反思

一.逻辑思维的形式结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12],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由事物本身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这种特殊矛盾的运动不仅规定事物的根本性质,也决定事物的变化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还认为[12],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存在,又作为相互联系的事物而存在,任何事物皆是普遍联系中的一环。因此,为了认识客观事物,除了从事物本身的矛盾运动特殊性(事物的本质)去把握以外,还必须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观点(即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去把握。

上述关于事物运动变化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最根本也是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思维的定义之所以规定必须从事物的本质属性(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普遍联系)这样两个方面去反映客观事物,正是依据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这一根本特点。

为了能从事物本身的运动变化和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这样两个方面对事物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人类创造了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作为思维的物质外壳(口头语言以“语音”作为物质外壳,书面语言以“字形”作为物质外壳),并在语言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套概念、判断和推理系统,以此来实现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之所以说是“间接的”反映,是因为这种反映是通过“概念”、“判断”、“推理”间接地完成的,而不是直接对事物本身(就象照相机那样)进行反映;之所以说是“概括的”反映,是因为这种反映不是对客观事物全部属性的复制,而是对事物的运动和内在联系的本质属性进行抽象(舍弃其非本质属性)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概括性反映。下面我们对概念、判断和推理系统的作用做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概念是关于事物本质属性(即该事物矛盾运动的特殊性)的反映,是在分析、综合事物的各种属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抽象、概括而成。它是人类在长期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关于各种事物矛盾运动特殊性的认识。对事物的认识越广泛、越深入,积累的概念就越丰富、越明确。概念既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总结,也是人类思维的材料即思维的加工物件。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人类已建立起从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门具体学科到日常生活概念的不同层次的庞大概念体系,从而为人类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奠定了基础。

判断不仅可以对某个(或某类)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作出判定,更重要的是可以对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在联系作出决断。思维中的判断是由若干个概念构成的。为了说明判断的分类及结构形式,需要先了解事物之间是通过何种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众所周知,辨证唯物主义不仅强调事物的运动变化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还强调这些运动变化和相互联系是有条件的:事物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发展和衰亡;事物之间联系的性质、结构和特点也随条件的不同而改变。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时间”、“地点”(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它们与运动不可分割;而条件则是事物运动变化和相互联系的前提或外因,因而其重要性可以与时、空相提并论。总之,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联系都是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一点才是无条件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事物的普遍联系论也可称之为“条件论”[12]。条件既是事物运动变化和相互联系的前提或外因,在此前提或外因的作用下,必有相关的效应,即结果。由此可知,条件——结果关系(在绝大

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因果关系)是客观世界中的一种最普遍的关系。通常所说的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就是条件——结果关系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体现。

实际情况的具体条件是复杂多样、千变万化的,但按其抽象的类型则可划分为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等三大类;与条件有关的事物可以是单一的个体(用“单称”表示)或是某一类事物中的一部分(用“特称”表示),也可以是某一类事物的全部(用“全称”表示);与同一结果对应的条件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从若干个中选择出的一个。为了反映这几种不同情况的条件结果关系,逻辑学中建立了一套如下面所示的“判断系统”:

其中各种假言判断就是专门用于对不同的条件——结果关系作出反映,选言—假言判断则适合于两个以上可选择条件的情况。括号内给出的是实现相应判断时的语言表达形式——各种不同类型的复句。

除了上述用于反映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规律的假言和选言判断以外,还有直接用于判定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直言判断。由于判断结果有肯定、否定两种可能,判断所涉及的事物也可以是单称、特称和全称三类,因此综合起来,直言判断便有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等六种。

至于推理,则是用于对事物之间更为复杂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作出反映。推理要在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推理的前提可以是直言判断、假言判断、选言判断或选言——假设判断,因此,根据推理前提所用判断的不同,推理相应地可分为直言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和选言——假言推理等多种。

由以上分析可见,通过在语言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系统,即可满足对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这样两个方面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要求。由于概念如何定义,以及判断、推理的形式结构等问题是普通逻辑学研究的内容,所以通常也把建立在语言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而实现的思维称之为“逻辑思维”。

二.逻辑思维存在的局限性

作为逻辑思维物质外壳的语言(不管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语言),其实质都是运用线性符号序列(语音符号序列或字形符号序列)来表示思维内容(事物的本质属性或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既然是线性符号序列,就有时间上的顺序性与持续性问题。换句话说,在运用基于语言符号的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时,只能是按照不同词语符号出现的先后顺序,一步一步地进行。例如,在假言判断这种复合判断中,一般包含若干个简单判断。其中反映“条件”的部件称为“前件”,反映“结果”的部件称为“后件”,另外还有起联结前、后件作用的联结项。判断过程中总要顺序扫描完这三个部分(逐个字形读完或逐个字音听完),才有可能对前后件之间是否存在条件——结果关系作出判断。显然,这种判断过程要持续较长的时间,所以效率是比较低的。推理过程的效率就更低了——由于要涉及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等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包含一个甚至几个判断,因而按照这种按部就班、顺序扫描的思维方式,持续时间将会更长。

除了效率低以外,语言的直线性给逻辑思维带来的另一缺点是难以真实地反映动态的事件和视觉情景。即使在一个最简单的直言判断(即陈述句)中,语言的这种影响也会清

晰地显露出来。苏珊·朗格就曾用一个陈述句作例子,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问题[16]:

“一种事实,如果通过一种语言陈述呈示出来,就会遭受这样一种‘变形’:其中各种动态关系(或联系)均变成了静止物体。以‘A杀死B’为例,……这一陈述句中所描述的情景确实涉及A与B之间的某种活动顺序枣先是A出现,接着有‘杀死’的行为,然后出现B。而事实上,A与B是同时出现的,‘杀死’的行为也在同一时刻出现。然而,由于语言符号本身是直线性的、分离的,它们就象念珠上的一颗颗珠子,只能一个一个地依次出现。”

阿恩海姆针对这个例子指出,“由语言呈示出来的理性概念的先后排列,常常是对一个直觉把握到的情景的陈述,而且涉及这一情景的重新组构。‘树上结满樱桃’这一陈述句是来自说话者或写作者对一个果园的直觉表像,又用来在读者或听者的心中唤起一种同样的表像。同理,‘A杀死B’则可以唤起一种凶杀活动的表像。我们看到,在这些例子中,语言实际上是说话者的表像与接受者的表像之间的桥梁。由于起桥梁作用的媒介本身是线性的,它就不可能不对自己所描述的表像发生影响。……举例说,‘某种同时性的相互作用’就不可能用语言直接描述出来。”

莱辛在关于诗与画的专论中对这类问题也有很精辟的论述。莱辛指出[2]:“绘画主要同空间中的形状和色彩打交道,可用来描绘各种在空间中同时存在的物体,或在同一空间中同时存在的某一物体的各个部分。至于‘活动’,由于它们是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的,所以只能是诗描绘的对象。绘画可以通过人的身体间接地描绘‘活动’,诗则可以通过‘活动’间接地描述人体。如果诗(包括一切语言)不是用来描绘‘活动’,而是去描绘一种视觉景象,它就只能通过一一列举这一景象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方式来描述。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者的心灵往往不能够将这些依次出现的‘部分’综合成一个符合原视觉景象的‘表像’。”

苏珊·朗格所举的例子和莱辛的论述表明,对空间视觉景象的描述,如果直接采用将该景象的组成部分加以一一列举的方式,往往不能使读者心目中重新建构起写作者本人所具有的那种表像。换句话说,逻辑思维在这种情况下对空间视觉景象的反映是不完整、不真实的。能否改变这种状况,使得逻辑思维对于空间视觉景象的反映也能象对时间顺序过程的反映一样完整而真实呢?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采用作家们通常使用的方法枣通过一系列事件(活动)来描写视觉景象。也就是说,对某种视觉景象,不是简单地把它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静态的景象转换为一个个“活动”型事件。由于活动是按时间顺序展开的,语言在这种场合就可充分发挥作用:既可以将其中每个事件的局部关系用丰富的细节表现出来,又可以用直线性联系去贯串整个事件。这样一来,对整个视觉景象的描述,就转变为象放电影一样,一帧接一帧呈现的场景(在论述某种观点时,一个接一个的论证步骤与此类似),也就是将三维立体空间的视觉景象,转换成为一维时间轴上展开的一个个活动时间序列。

显然,这样一种转换确实是有效的,因为它确实解决了上述由苏珊·朗格和莱辛等人提出的难题。也正因为如此,使得许多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们大喜过望,以为逻辑思维已经解决了人类思维所面临的全部问题,认为“只有逻辑思维才能达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是人类的高级思维”,“形象思维只能停留在对事物的感性认识阶段,是低级思维形式”。更有甚者,干脆提出,只有基于语言概念的逻辑思维才是真正的人类思维,其它基于表像的思维都不算思维。极力鼓吹逻辑思维的“左脑优势”论者就是这种观点的突出代表。目前在我国哲

学界、心理学界乃至全社会,仍是这种观点占主导(甚至是占统治)地位。

我们不能同意这种观点,我们认为这是对逻辑思维的过高估价。因为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逻辑思维对于空间视觉景象的完整而真实的反映,并不是无条件实现的,而是通过把三维空间转换到一维时间轴上来实现的,也就是以牺牲效率作代价换来的。应该说,这样的代价是沉重的,尤其是在要求对当前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在瞬间作出整体把握(比如需要随机应变的情况),或是要求对事物之间的复杂关系尽快作出重大决策的场合(比如面临困境或险境急需摆脱),上述线性顺序的逻辑思维将显得无能为力。而这时基于表像的另一种思维枣空间结构思维,则正好能在这类场合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弥补逻辑思维的不足。下面几节我们就将较深入地讨论这种思维。

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

在“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一节中,我们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时空观推断出,人类思维至少应当具有空间思维和时间思维两种形式。前者用于对事物运动状态的“空间结构特性”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后者则对事物运动过程的“时间顺序特性”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下面我们先对这两种思维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

由于空间思维形式是要对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是指和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相联系时的空间位置、组合关系或排列次序等有关的特性),即事物处于存现状态(或相对静止状态)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这种思维的基本特点就是既要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的基本属性即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这重要通过反映事物属性的空间视觉表像去把握),又要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即空间位置及组合次序等结构关系(这主要通过反映事物之间结构关系的空间视觉关系表像去把握)。由于这两方面的特性(事物的基本属性和事物之间的结构关系)都要通过空间视觉表像去把握,而空间视觉表像具有整体性与结构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这两方面的特性就被称之为“空间结构特性”。反映“空间结构特性”就是空间思维的最主要特征。为了强调这种特征,我们也可以将这种思维形式命名为“空间结构思维”,或简称之为“结构思维”。事实上,这种“空间结构特性”不仅是某个事物通过视觉表像的具体体现,也是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性的直观透视。人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把某种事物从它所在的背景(即空间结构)中分离出来,从而使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改变,该事物就将成为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事物。例如,“腿”在整个人体结构中是具有走路机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如果把腿从人体中分离开来(把腿锯掉)就不再是能走路的腿,而是一段很快要腐烂的肌肉。对空间结构特征的把握既是对事物属性的直观形象的整体把握,也是对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作出的快速综合判断,这就是对事物处于存现状态(相对静止运动状态)本质特征把握的具体含义。我们必须明确地认清这一点。

由于时间思维形式是要对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与事物运动的先后顺序及持续时间长短有关的特性),即事物处于运动状态(或显著地变动的状态)的本质属性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这种思维的基本特点就是要从一维线性的时间轴去把握事物运动过程的本质属性,而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逻辑思维正好最适合这种需求。这是因为,如前所述,逻辑思维可以通过运用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很方便地对事物的各种属性进行思

维加工,从中提炼出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运用概念可对更复杂事物的性质作出“判断”;通过判断还可确定事物之间比较简单的相互联系规律;对于事物之间比较复杂的相互联系规律,则可以通过在判断基础上进行的“推理”来解决。可见,逻辑思维既可解决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又可解决对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逻辑思维使用的材料(思维加工的对象)是用语词表达的概念,加工的方法(手段)则包括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等多种。前已指出,建立在语言符号序列直线性基础上的逻辑思维,尽管其优势只是对一维时间轴上展开的活动事件作出反映,但由于三维空间中的视觉景象也可转化成一维时间轴上的一系列活动事件,所以,只要时间不受限制(不要求瞬间作出决断),逻辑思维原则上可以满足人类对思维提出的全部需求。也就是说,它既可适用于时间思维的场合,也可适用于空间思维的场合。但就逻辑思维的实质来说,由于它是建立在语言符号序列基础上,具有一维、线性的特点,最适合反映具有顺序性、持续性的运动变化过程,所以,显然它更适合于时间思维的场合。不过,我们并不同意象目前学术界绝大多数人的看法那样,把它称之为“抽象(逻辑)思维”或“抽象逻辑思维”,更不能简称之为“抽象思维”。而是应当把它称之为“时间逻辑思维”或“线性逻辑思维”,其简称则为“逻辑思维”。这是因为:

第一,抽象性、概括性是所有思维的特征,并非只是逻辑思维才具有。在逻辑思维之前冠以“抽象”,或干脆称之为“抽象思维”,容易使人误认为只有这种思维才具有抽象性,从而不适当地抬高了逻辑思维而贬低了其它形式的思维。而这点恰恰是当前学术界(尤其是哲学界和心理学界)的一大弊病。

第二,由于逻辑思维是建立在语言符号序列的基础之上,如前所述,其本质特征是直线性、顺序性,最适合于反映事物在一维线性时间轴上顺序展开的运动变化过程。因此,将这种思维命名为“线性逻辑思维”或“时间逻辑思维”是最合乎情理、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最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思维定义所要求的“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是通过空间结构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这样两种基本形式实现的。

空间结构思维主要是对事物在空间存现的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相联系时的空间位置、组合关系或排列次序等空间结构特性作出反映,并主要通过空间视觉表像来实现对这种“空间结构特性”的把握,也就是实现对相对静止状态(存现状态)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性的把握。

时间逻辑思维(线性逻辑思维)主要是对处于运动状态(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事物的本质属性作出反映,并通过用词语表达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这种本质属性。在时间不受限制的条件下,时间逻辑思维也可以对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反映,这时主要通过由概念组成的“判断”和“推理”来把握事物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规律性。

可见,两种思维形式各有其特定的功能,各自从事物的两种不同状态(显著地变动的“运动状态”和相对静止的“存现状态”)对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反映。两种思维形式缺一不可,不能互相取代,彼此也不分高低,只能相辅相成,才能相得益彰。由于对时间逻辑思维人们已有较充分的了解,下面我们只对空间结构思维作进一步的分析。

空间结构思维的加工对象与加工方法

一.空间结构思维的加工对象——表像

思维加工的对象,即思维的材料对思维的过程、方法有重要影响。空间结构思维的材料主要是“表像”(imagery),关于imagery(或image)我国心理学界通常有两种译法:表像和意象。绝大部分心理学家认为这二者只是翻译的不同,其含义并无区别,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不同意见[8]。本文采用流行的译法,即使用表像这一术语。

所谓“表像”是对以前感知过(但当前并未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反映,是过去感知所留下痕迹的再现。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后,人们所体验到的感官活动称之为“感觉”,“知觉”则是对感觉信息的组织与解释,它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既离不开感觉,又不同于感觉。这是因为知觉的形成不仅有赖于当前的感觉信息,还有赖于感知主体过去的知识与经验。感觉只反映事物的个别属性,知觉则能反映事物的多种属性,即事物的整体。感觉、知觉和未经加工的表像三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有直观性,都是大脑对事物的直观的反映,都属于感性认识范畴,是感性认识中由低到高的三种不同发展形式。

表像和感知觉除了具有上述共性以外,彼此之间又有下列不同:

1.表像可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

表像是过去感知觉所留下的痕迹,也就是在人们头脑中保存的关于事物的具体形象。所以未经加工的表像尽管仍属于感性认识,但却比感知觉前进了一大步,即可以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而脱离具体事物对感官的刺激就无所谓感知觉),因而就有可能在头脑中脱离具体事物直接对表像进行加工,使表像愈来愈精确、愈来愈稳定。

2.表像具有概括性

表像不仅具有直观性,而且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概括性。正是由于表像能对客观事物作出直观而概括的反映,因而通过对表像的逐步加工(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联想和想象等)就有可能达到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从而使我们对事物由局部的表面认识上升到整体的本质认识;或是在词和语言的调节、控制下,使我们对事物从以感知为主的感性认识发展为以概念为主的理性认识。

表像有视觉表像、听觉表像、触觉表像、味觉表像……等多种。在空间结构思维过程中所涉及的往往不是一种表像,而是多种表像的综合,但是其中有一种是起主要作用的表像枣空间视觉表像。换句话说,空间视觉表像是空间结构思维的主要材料。这是因为:

第一,大脑从外界获取信息主要是通过视觉。美国实验心理学家赤瑞特拉所作的实验表明:人类大脑从外界获取的信息有83%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来自所有其它感觉通道(包括触觉、动觉、嗅觉、味觉等信道)的信息不超过6%。

第二,视觉表像的整体性、直观性有利于空间结构思维。视觉表像给人呈现整体、直观的空间情景,便于人们通过直观透视、综合判断在瞬间对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作出整体把握,这正是空间结构思维所需要的,也是其它任何表像(不管是听觉表像、触觉表像……等)所无法比拟的。

第三,视觉表像的结构性、完整性有利于存储、调用和思维加工。尽管有时视觉表像显得模糊,不太清晰,但总是保持完整,并有一定的结构,即使是片段的表像也反映出事物的局部结构。这就便于编码记忆,因而有利于存储、调用和思维加工。

由于上述三方面的原因,视觉表像显然最有利于实现空间结构思维所要达到的目标,因而它就当之无愧地成为这种思维形式的主要材料。

如上一节所述,在空间结构思维中所使用的空间视觉表像有两种:一种是反映事物属性的视觉表像(可简称之为“属性表像”);另一种是反映事物之间结构关系的表像(简称之为“关系表像”)。根据这两种表像的不同,空间结构思维可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属性表像”作为思维材料(即思维加工对象),称之为“形象思维”;另一类使以“关系表像”作为思维材料,称之为“直觉思维”。换言之,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或基本类型)也可划分为三大类,即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

二.空间结构思维的加工方法

空间结构思维的加工方法包括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比较、分类和想象等心理操作,其中每一种心理操作的对象都是表像。

分析:是将一个事物的完整表像分解为若干个组成部件的心理操作过程(每个组成部件也是一个独立的表像)。例如,可将兔子的表像分解为兔子的眼睛、耳朵、嘴巴、皮毛、脚爪、尾巴……等多个组成部件,这就是表像分析。

综合:是将同一类事物的表像加以合并,使之更完整、更精确的心理操作过程。例如,将处于静态、动态等多种不同情况的兔子表像加以综合,就可以产生出更形象、更逼真、更完整的兔子表像。

抽象:是指抽出同类事物的本质属性,而舍弃非本质属性的心理操作过程。传统观念认为,只有逻辑思维通过词语表述的概念才有可能实现抽象。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心理学界普遍把逻辑思维也称之为“抽象(逻辑)思维”(言下之意是,以属性表像作为思维材料的形象思维不能进行抽象,只有逻辑思维才能抽象),就是这种误解的典型体现。阿恩海姆曾深刻地批判过这种观点,并指出[2],运用表像不仅同样可以进行各种不同层次的抽象,甚至有时还能达到用一般概念所无法达到的抽象程度及效果。他列举了下面几个例子[2]:

* 当婴儿从繁纷复杂的外部世界中区分出某物体(例如辨认出奶瓶)时,便已进行了初步的抽象,这是因为他已通过视觉表像抓住了该事物的本质特征,否则无法区分。

* 当能够从外部刺激物中,抽取出能代表该物体本质特征的简化形式时,表明这种抽象

(运用表像进行的抽象)已达到较高的层次。例如,撇开身材、脸型、衣着等所有其它具体特征,把一个必恭必敬的侍从抽象为一把弓那样的弯腰曲背形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 一个难以用言语概念来达到的、具有高度抽象意义的事例是日本长崎博物馆展出的钟表。一只普通的钟表不可能成为体现钟表主人性格或表征某种特殊意义的抽象物。但是长崎博物馆展出的全部停止在11点零2分的被损坏钟表,却具有震撼人心的抽象意义。因为时间停止在这一刻,使人们立刻回想起原子弹爆炸的恐怖瞬间和当时的惨烈场面,从而激起人们维护和平反对战争的强烈意识。这正是问题的本质,也正是博物馆想要向参观群众展示的关于原子弹爆炸这一事件的重大意义,而被损坏钟表的表像就成为代表这一重大抽象意义的“抽象物”。显然,在此特定场合下,由这样的钟表表像所产生的抽象意义及其社会效果是用长篇大论的言语概念所无法比拟的。

概括:是把个别事物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同类其它事物的心理操作过程。目前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一本心理学教科书认为,概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根据事物的外部特征,对不同的事物进行比较,舍弃它们互不相同的特征,对它们共同的特征加以概括,它是知觉和表像阶段的概括,是概括的初级形式;另一种是根据某一对象和现象或某一系列对象和现象的本质方面加以概括,它是思维水平的概括,是概括的高级形式。”

按照这种观点,以表像作为心理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只能实现初级形式的概括,只有逻辑思维才能实现高级形式的概括。这实在是一种误解。试问: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在敌我双方极为错综复杂的形势下,高明的指挥员能在瞬间作出果断决策,凭的是什么?决不可能是一步一步的逻辑推理,只有愚蠢的指挥员才会主要靠逻辑思维去指挥打仗,尽管在局部问题上可能采用这种思维形式,而对战争全局就必定要运用空间结构思维,才能从大处着眼,高屋建瓴,从总体上去把握敌我双方态势,做到全局在胸。不致于为局部的、具体的事实所左右;或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这里的“全局在胸”就是指把握战争全局的空间结构特性,即战争双方各有关要素之间的相互对立、相互作用状况(如双方的兵力布署、友邻协同、弹药供应、后方支持、战斗士气……等多种要素相互对峙的状况)。象这种通过空间表像(属性表像和关系表像)来把握的空间结构特性难道不是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吗?怎么能认为根据表像所进行的概括都是初级或低级的呢?

阿恩海姆为了对上述观点进行批驳,曾举过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运用表像进行高层次概括的例子。这个例子介绍了表像概括对数学上圆锥切割理论所起的关键作用。阿恩海姆指出[2]:在开普勒(Kepler)等人建立“圆锥切割理论”的过程中,肯定在圆、椭圆和双曲线三者的表像中找到了某种共同性质。这三种基本几何图形自古以来便独立存在,但彼此互不相关。但是通过对圆锥体切割所形成的新表像,使开普勒等人发现在园、椭圆和双曲线三者之间存在共同的本质特征枣都是由圆锥体切割而成,区别只在于切割方式的不同。这样,原来互不相关的三种几何图形,现在被圆锥体切割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有一定空间结构关系的几何体系。而这种更高层次理论概括的实现,并非依靠以言语概念为基础的逻辑推理,而是完全依靠对表像进行的概括枣将三种基本几何图形的原有表像与对圆锥体进行各种切割所形成的新表像进行比较,才发现其中存在可推广至三种几何图形的共同本质属性。怎么能说,这种导致重要理论发现的表像概括是初级的或低级的呢?

当然,不可否认,任何理论上的创新都离不开逻辑思维,但同样重要的是,任何理论上的创新也离不开空间结构思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创造性思维模型”部分作出详

细的论证。

如上所述,在抽象和概括过程中都要涉及事物的本质属性。空间结构思维只反映事物在存现状态(即相对静止状态)的本质特征,而这种本质属性虽然也可单独通过时间逻辑思维来反映,但更有效的是通过“空间结构特性”来把握,或是通过空间结构思维与时间逻辑思维二者相结合来把握。这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

想象:是对原有多种表像进行整合、重构的心理操作过程。在想象过程中所有参与整合的表像都或多或少改变原有的成分(而在综合和分析的过程中,原有表像的成分是不改变的),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表像枣“想象表像”。月亮上的嫦娥,小说中的典型人物都是整合而成的新表像,即想象表像。由于想象表像是由原有多种表像改造、整合而成,所以都有一定的新颖性甚至创造性。根据其新颖程度的不同,想象又可分为“再造想象”与“创造想象”两种。再造想象是对别人描述过而自己未曾感知过的事物加以想象而生成的形象(如古代的恐龙);创造想象是没有依据现成的描述而独立创造出来的某种事物的形象。显然,再造想象和创造想象对于写作构思、艺术创造、理论建构及其它的创造性活动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要进行想象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要有丰富的表像储备

表像是进行想象的基本材料,表像愈多、愈完整,想象的内容就愈丰富、愈深入。由于表像是通过感知获得的,这就要求平时要多观察、多积累。

第二,要善于联想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联想定律,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联想:

相似联想枣对性质、外形有某种相似性的事物表像进行联想;

相反联想(对比联想)枣对性质相反或外形有鲜明对比的事物表像进行联想;

相关联想枣对并不相似但在逻辑上有某种关联的事物表像进行联想。

可见便于联想的事物都是在性质上、外形上或逻辑上具有某种联系,按上述三方面联想出的表像愈多,愈有利于对表像的整合与重构(因为整合与重构总是要按事物之间的一定联系和结构才能进行),即愈有利于想象。

第三,要有第二信号系统的调节与控制作用

根据巴甫洛夫的学说,想象(尤其是创造想象)是两种信号系统协同活动的结果。通常把感觉器官直接从外部刺激接收信号,称为第一信号系统,语言文字则被称为第二信号系统。想象这种心理加工活动既然是以表像作为加工材料,因此应该是第一信号系统起主要作用。但是要想使想象的内容朝着一定的目标扩展、深化就离不开第二信号系统的概念和语言的调

节与控制作用。甚至联想也与概念、语言分不开,例如,要实现相似和相反联想,往往要先知道事物之间有哪些属性相似或对立;要实现相关联想,要先知道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逻辑联系,这些都离不开概念和语言的指引和控制。至于创造想象的形成,由于其内容对新颖性、创新性有较高要求,两种信号系统之间的协同就显得更为必要。关于这个问题,在“创造性思维模型”部分,我们还将作进一步的论述。

上面我们介绍了空间结构思维所用的五种主要心理操作方法(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想象),除此以外,还有比较、分类等方法,由于这些方法比较简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空间结构思维与动物思维的比较

由于空间结构思维的材料(思维加工对象)主要是表像,而表像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因此人们往往容易把它和使用客体形象作为加工对象的动物思维方式混为一谈,我们认为,对这种混淆必须加以澄清。

如前所述,思维是人类在与大自然斗争过程中,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经历几百万年进化而获得的一种特殊机能。思维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换句话说,思维总是和“问题求解”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甚至不少心理学家认为,思维就是“问题求解”。而解决问题的前提是要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枣对各种不同事物进行辨别、对事物的某种性质进行判定、对所处境遇作出决策、对面临问题确定处理或解决的方案……等等,都是不同情况下要求作出“判断”的不同表现形式。因此,能否作出正确判断,也就成为是具有问题解决能力、即思维能力的主要标志。由此观点出发,许多心理学家认为,动物也有类似人类的思维,并列举了大量的例证。

例如,动物一般都具有趋利避害的能力,能很快找到自己所需的食物,能判断自己是否处于危险之中从而能及时逃避(如老鼠遇见猫)。愈是和人类相近的动物,这方面的能力就愈强。威廉·卡尔文指出[13],一般的狗不能解开将其系于某根柱子上的皮带,但是黑猩猩则有可能。在铁笼的门上安一个象系狗皮带一样的揿扣足以将猴子们锁在里面,即使它们够得着去拨弄揿扣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黑猩猩在这种情况下则会设法弄开它。所以对于黑猩猩,你必须用铁锁而且不能把钥匙留在里面。

上述各种事例有力地证明许多动物(尤其是和人类同属灵长目的动物)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即具有思维。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动物的思维和人类所具有的空间结构思维还是两码事,因为这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本质上的区别:动物思维是完全建立在直接感知的基础上,所使用的思维材料(思维加工对象)只能是当前感知事物的具体形象。当前的事物一旦消失,感知的形象即不复存在,思维也就中断。而人类的空间结构思维,不仅可以使用当前感知事物的具体形象作为思维材料,还可以使用表像(而且主要是用表像)作为思维材料。如上所述,表像虽然也由感知觉产生,但它可以脱离当前的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因而可以对它作进一步的思维加工(例如分析、综合、抽象、感慨和想象等),仅仅利用当前感知事物的具体形象来思维,就不可能进行这一类的加工。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灵长目动物中和人类最相近、且具有最高级动物思维的黑猩猩来进行论证。

著名的心理学家科勒(W. Kohler)曾在特纳里夫岛上用4年时间对黑猩猩作过有

关动物思维能力的大量实验。他的实验设计是这样的:在一个铁笼子的顶上悬吊着香蕉或其它食物,然后给黑猩猩提供一定的条件,让它利用这些条件把食物弄到手。这类条件可以是一根长竹杆,或几段能连接起来的短竹杆,也可以是一些能够堆起来和爬上去的箱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试探、失败、思考后,黑猩猩最终学会通过用长竹杆(或是把几段短竹杆连接起来,或是把几只箱子垒在一起再爬上去)等方式来获取吊在笼子顶上的食物。

上述实验证明,黑猩猩的确具有运用简单工具来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有的人因为这不属于逻辑思维,就楞是否认或不承认这种思维能力,我们认为这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但是在实验过程中出现一个使科勒感到很困惑的问题是,他始终无法让黑猩猩学会把树上正在生长着的一根树枝折下来,用于勾取它够不着的食物[2]。原因在哪里呢?科勒没有找到答案。半个世纪过去了,很多心理学家仍无法对此现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黑猩猩运用的思维材料是对事物直接感知的具体形象,而不是表像。在黑猩猩当前的感知觉中,树枝和树干是连成一体的,若不运用表像来思维,就决不可能在它的大脑中对“树”的形象进行分解(把树枝的形象从一棵树的整体中分解出来);而对于人来说,由于他可以使用不受当前具体感知对象限制的表像作为思维加工对象,因而能够很容易地作到这一点(只需进行“表像分析”这类简单的心理操作就可以完成)。这正是人类的空间结构思维与动物思维的根本不同之处。长期以来,国内外心理学界在关于动物有没有思维,以及动物思维与人类思维有何区别的问题上产生过多次激烈的争论,有关论著汗牛充栋;各种似是而非甚至很荒谬的观点(例如曾经有人认为,松鼠为过冬而储存硬壳果,是动物具有超前计划性这类高级思维能力的例证),也不胜枚举。究其根源概出于此枣各种争论大都围绕一些事实、现象和行为表现来进行,而未能紧紧抓住问题的实质枣思维材料,因而就总也弄不明白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所在。

营销案例国内外八大著名经典创意营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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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八大经典创意营销案例 给我壹个支点,我能够撬起地球。——十九世纪,阿基米德曾这样说。 给我点阳光,我们就灿烂。——二十壹世纪,策划如此演绎。 壹滴露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壹个别具壹格的卖点,能够使产品异军突起。非常规的运营思维,开拓了非常规的市场渠道。成功原来就是这么简单!——张壹讲师语录 成功的关键,于于观念创新。创新已成为企业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惟创新才能生存。创新就要打破传统运营思维的局限,从产品、组织、机制等多方面进行,从而培植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高速发展。商战中以弱胜强的关键是,找准对手的缺陷,以己之长攻其短。这是不服输的表现,也是思维创新的结果。 壹、打1折 商家打折大拍卖是常有的事,人们决不会大惊小怪。但有人能从中创意出“打1折”的营销策略。实于是高明的枯木抽新芽的创意。日本东京有个银座绅士西装店。这里就是首创“打1折”销售的商店,曾经轰动了东京。当时销售的商品是“日本GOOD”。 具体的操作是这样的:先定出打折销售的时间,第壹天打9折,第二天打8折,第三天第四天打7折,第五天第六天打6折,第七天第八天打5折,第九天第十天打4折,第十壹天第十二天打3折,第十三天第十四天打2折,最后俩天打1折。 商家的预测是:由于是让人吃惊的销售策略,所以,前期的舆论宣传效果会很好。抱着猎奇的心态,顾客们将蜂拥而至。当然,顾客

能够于这打折销售期间随意选定购物的的日子,如果你想要以最便宜的价钱购习,那么你于最后的那二天去买就行了,可是,你想买的东西不壹定会留到最后那俩天。 实际情况是:第壹天前来的客人且不多,如果前来也只是见见,壹会儿就走了。从第三天就开始壹群壹群的光临,第五天打6折时客人就像洪水般涌来开始抢购,以后就连日客人爆满,当然等不到打1折,商品就全部买完了。 那么,商家究竟赔本了没有?你想,顾客纷纷急于购买到自己喜受的商品,就会引起抢购的连锁反应。商家运用独特的创意,把自己的商品于于打5、6折时就已经全部推销出去。“打1折”的只是壹种心理战术而已,商家怎能亏本呢? 二、壹件货 对买新产品的商家来说,最吸引顾客的无非是“新”,如何再于“新”上继续作文章呢?意大利有个莱尔市场,就是专售新产品的。有些新产品很畅销,许多顾客抢着购卖,没抢到手的,要求市场再次进货,可得到的回答竟是:很抱歉,本市场只售首批,买完为止,不再进货。 对此,有些顾客很不理解,仍向旁人诉说。但从此以后,来这里的顾客中意就买,决不犹疑。不难见出,莱尔市场的“割爱”是个绝妙的创意,它能给顾客留下强烈的印象——这里出售的商品均是最新的;要买最新的商品,就得光顾莱尔市场。这真是“新”上创新的创意!

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系统化等。 一、分析与综合 分析与综合是思维过程的基本环节,一切思维活动,从简单到复杂,从概念形成到创造性思维,都离不开头脑的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或个别特征的思维过程。例如,我们把植物分解为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把动物分解为头、尾、足、躯体;把几何图形分解成点、线、面、角、体;分析一个句子由哪些语言成分构成等,都属于分析过程。 综合是在头脑里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各种特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的思维过程。例如,把单词组成句子;把文学作品的各个情节联成完整的场面;把一个学生的思想品德、智力水平、学业成绩、健康状况等方面联系起来,加以评价,作出结论等都属于综合过程。 分析与综合在人的认识过程中有不同作用。通过分析,人可以进一步认识事物的基本结构、属性和特征;可以分出事物的表面特性和本质特性,使认识深化;可以分出问题的情境、条件、任务,便于解决思维问题。通过综合,人可以完整、全面地认识事物,认识事物间的联系和规律;整体地把握问题的情境、条件与任务的关系,提高解题的技巧。 分析与综合是同一思维过程中彼此相反而有紧密联系的过程,是相互依赖、互为条件的。分析是以事物综合体为前提的,没有事物综合体,就无从分析。综合是以对事物的分析为基础的,分析越细致,综合越全面;分析越准确,综合越完善。例如,学生读一篇课文,既要分析,也要综合。经过分析,理解了词义和段落大意;经过综合,掌握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便获得了对文章的整体认识。对事物只有分析而没有综合,只能形成片面的、支离破碎的认识;只有综合没有分析,只能形成表面的认识。分析与综合是辩证统一的,只有把分析与综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发现事物的联系和关系,才能更好地认识事物。 分析与综合可以在不同的水平上进行。人可以在直接摆弄物体的情况下进行分析与综合,例如,小学生用散装的零件自己组装成舰模或航模的过程;也可以在直观形象的水平上进行分析与综合,例如指挥员在军事图上分析敌情,服装师设计服装,建筑师设计建筑物等;还可以在思想上对抽象的事物进行分析与综合,例如,公安人员分析案情,学生解题等,这是分析与综合的最高水平。 二、比较与分类 比较是在头脑中把各种事物或现象加以对比,确定它们之间的异同点的思维过程。人们认识事物,把握事物的属性、特征和相互关系,都是通过比较来进行的。只有经过比较,区分事物间的异同点,才能更好地识别事物。例如,教师要讲清“思维”这个概念,必须与相近的“思想”这个概念相比较,找出它们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它们的共同点是,二者都是理性认识;它们的差异点在于,思想是理性认识的内容,思维是理性认识的形式。通过比较,对思维这一概念的认识就更加准确了。 比较与分析、综合是紧密联系的。比较总是对事物的各部分、各种属性或特性的鉴别与区分,因此没有分析就谈不上比较,分析是比较的前提。然而,比较的目的是确定事物间的异同,因此比较也离不开综合。要比较事物,既要对事物进行分析,又要对事物进行综合,离开分析与综合,比较难以进行。 比较既可以是同中求异,也可以是异中求同。例如,在教学中,教师为了帮助学生

八大思维的经典案例

一、创新思维 1、在一个专门收集世界名画的美术馆,每幅画都投了一份巨额保险。可是美术馆新购进一副非常有名的画家的代表作,却没给这幅画投保险。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解答:那是一幅壁画 有六个小朋友要平均吃五块蛋糕,但不能切碎,而且任何一块蛋糕切成三块以上,你知道怎么分切这5块蛋糕吗? 解答:先把三块蛋糕各切成平均的两半,然后分给6个小朋友。然后把另外两块蛋糕分别切成三等份,再分给6个小朋友,这样每个人就得到了一个半块和1/3块。 二、发散思维 1、尽可能想象“△”和什么东西相似或相近? 解答:和“△”相似或相近的东西有:馒头、涵洞、峭石、山峰、堡垒、城门、隧道口、喷水池、橱窗、问讯窗口、尼龙秧棚、坟墓、萌芽、彩虹、乌篷船、抛物红、仙鹤戏水、镜片、电视机屏幕、枪洞、子弹头、树荫、海上日出、跳水、弯腰、插秧、拱桥、盾牌、活页木铁夹、天边浮云、英文字母“D”等等。回答得越多,发散思维的流畅程度越高。 2、古时候,有兄弟三人。大哥、二哥好吃懒做,三弟勤劳聪明。三人长大后都成了家。有一天,三兄弟在一起喝酒,大哥、二哥提议:“从现在起,我们三人说话,互相不准怀疑,否则罚米一斗。”酒后,大哥说:“你们总说我好吃懒做,现在家里那只母鸡一报晓,我就起床了……”三弟直摇头说:“哪有母鸡报晓之理?”大哥嘿嘿一笑说:“好!你不信我的话,罚米一斗。”二哥接下去说:“我没有大哥这么勤快,因此家里穷得老鼠撵得猫吱吱叫……”三弟又连连摇头,二哥得意地说:“你不信,也罚米一斗。”后来…… 三、收敛思维

1、高尔基童年在食品店干杂活,曾碰到过一位刁钻的顾客,“订九块蛋糕,但要装在四个盒子里,而且每个盒子里至少要装三块蛋糕”。 解答:高尔基的办法是:先将九个蛋糕分装在三个盒子里,每盒三块;然后再把这三个盒子一起装在一个大盒子里,用包装袋扎好。 2、你的面前摆着四种物品: 一本平装书; 一瓶百事可乐; 一根纯金项链; 一台彩色电视机。 请从上述四种物品中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物品;然后,再找出两两物品之间的共同之处。 解答: 平装书是唯一用纸做成的、供人阅读的物品; 可乐是唯一由液体构成、供人饮用的物品; 项链是唯一用纯金制作的、戴在身上的装饰品; 电视是唯一能把无线电波转换成声音和图像的物品。 平装书与可乐属于“价格低廉品”;平装书与电视属于“信息用品”;可乐与电视属于“诞生于现代的物品”;项链与电视属于“贵重物品”······ 四、类比思维 1、棒球:投手 篮球:得分手 B.拳击:对手 C.足球:射手 D.橄榄球:四分卫

科学思维方法

科学思维方法概述 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与形象思维和创新思维不同,是用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认识现实的结果。 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等。 要遵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则,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错误。 逻辑思维把感性认识阶段获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 逻辑思维分经验型和理论型,经验型是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理论型是以理论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 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一般区别: 创新思维是值得肯定的,对于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是必要的,但高考很难考察到创新思维。1)思维形式的区别。逻辑思维的表现形式,是从概念出发,通过分析、比较、判断、推理等形式而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创新思维则不同,它一般没有固定的程序,其思维方式大多都是直观、联想和灵感等。 2)思维方法的区别。逻辑思维的方法,主要是逻辑中的比较和分类、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归纳和演绎,而创新思维的方法,主要是一种猜测、想象和顿悟。 3)思维方向的区别。逻辑思维一般是单向的思维,总是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最后得出结论。创新思维的思维方向则是很多的,结果也是多样性的。 4)思维基础的区别。逻辑思维是建立在现成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离开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逻辑思维便无法进行。创新思维则是从猜测、想象出发,没有固定的思维方式,虽然也需要知识和经验作为基础,但不完全依赖知识和经验。 5)思维结果的区别。逻辑思维严格按照逻辑进行,思维的结果是合理的,但可能没有创新性。创新思维活动既然不是按照常规的逻辑进行,其结果往往不合常理,但其中却有新颖性的结果。 逻辑思维的一般作用 1、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 2、可以使我们通过揭露逻辑错误来发现和纠正谬误。 3、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学习知识。 4、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思想。 (一)逻辑思维须遵循的规律 (1)同一律:任何一个思想与其自身是等同的。在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确定、同一、前后一致。 (2)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换句话说,如果一命题为真,那么与之矛盾或反对的命题则必为假。 (3)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不是真的,又不是假的。

思维的基本过程与解决问题资料讲解

思维的基本过程与解决问题 一、思维的基本过程 1、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思维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个别属性或个别方面;综合是在思维中把事物的各个部分、个别属性或个别方面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分析可以使人了解事物的组成部分、属性和方面;综合可以使人了解事物的整体和构成事物整体的各个部分,个别属性和个别方面之间的关系。 分析与综合是彼此相反而又紧密联系的过程,是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分析为了综合,分析才有意义;分析基础上的综合,综合者更加完备。 人与人之间存有分析与综合的能力的差异,同一个人存有不同年龄的分析与综合的差异。例如,有的人善于分析;有的人善于综合;小学生的分析综合能力偏于对具体事物的分析综合的感性水平,中学生则提高到对事物的本质因素和内在联系的分析综合的理性水平。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根据不同学生的这些特点,加以积极地引导,以促进他们一般思维能力的提高。 2、比较 比较是指在思考中确定各种事物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的过程。 比较是在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比较某些事物,首先就要对这些事物进行分析,分解出它们的各个部分、个别属性和各个方面。其次,再把它们相应的部分相应的属性和相应的方面联系起来加以对比,这其实就是综合。最后,找出确定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所以比较离不开分析综合,分析综合又是比较的组成部分。 教学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比较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同类事物间的比较,又我为纵向比较,或称顺序比较,通过这种比较可以将事物的本质特征和非本质特征区分开来。另一种是不同类事物间的比较,又称为横向比较,或称交错比较,通过这种比较可以将事物的本质特征更加清楚地呈现出来,还可以使事物间的区别与联系更加明确,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知识的混淆与分裂。 比较的原则是比较对象的相应部分或特点,根据同一个标准进行比较。否则,凤马牛不相及的事物或根据不同的标准,是无法比较的。 3、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指在思考中抽出各种事物的共同属性,并舍弃其它属性。概括是指地思考中把抽象出来的各种事物的共同属性联系起来。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科学人才的培养,历来是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的。然而有科学知识并非就是科学人才。对于科学人才来说,也许更重要的是方法——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即要有创新意识,能够科学地思维和科学地工作,才能为祖国担起创业的大任,而不致于只抱着前人伟大的粗腿而不能前进一步。当前有关科学研究的著作很多,但相应的思维与方法学论述却较少。笔者在教学与科研的实践中,深感钱学森院士所倡导的思维科学的重要性。 (一)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1. 形象思维 人类的思维,有时是通过生动形象的描述,通过联想和想象来进行的。这种思维,翱翔于客观现象的全部生动和丰富之中,常常带有感情的色彩并有很大的震撼力量。而对事物的认识,多寓于感性的形象之中,不带或较少带有条理性,一般称之为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是丰富的客观现象直接作用于人脑而激发出的的一种思维活动,其发展是不可逆的。常常听到这样一种议论,即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为什么像意大利复兴时期的绘画、古希腊的雕塑以及我国敦煌的壁画、西安的兵马俑等伟大的艺术在人类社会中不曾再重现过呢?从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来讲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人类和一个人一样,其认识也是由感性到理性的。人类早期的认识比较集中于感官对外界刺激的捕捉,这时候的人类似乎还看不清人体的骨骼。而当“他”以后成了一名解剖学教授,当“他”面对一个血肉之躯,思考的确是索然无味的骨架,又怎能为蒙娜丽莎的微笑所震撼呢?形象思维的基础是形象,是感官捕捉到的全部生动形象的总和——客观现象越丰富、越生动、越复杂,对人脑的刺激就越大,形象思维过程就越可能导致重要的成果。强调作家深入生活、强调医生临床实践、强调地质、生物学家注意野外观察等是因为“感多才能震撼”、“见多才能识广”,甚至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也可从中受益(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过程可视为一例)。形象思维全部生命力的源泉就在于丰富的客观形象之中。 形象思维并非是形象全部总和的缩影。最重要、最感人形象的选择,应该是形象思维的另一重要特征。然而,这种选择带有感性的性质,理性仅占有次要地位。如蒙娜丽莎的微笑,尽管这微笑到底代表什么人们一直在争论,但它确是这幅画中最感人的形象之一,是一个人、一代妇女、一代新生阶层特殊性格的反映。 联想是形象思维的第三个重要特征。中医给人看病,由摸脉而联想到气的运移;星相学家观天,由星移斗转而联想到社会的变迁;地质学家跑山,由褶皱而联想到造山运动;等等。联想是由形象到认识的中间环节。对形象思维来说,在联想与形象之间的联系是很薄弱的。同样的形象,经不同人产生不同的联想,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 想象是形象思维的第四个重要特征。简言之,想象就是形象思维对现象的观察、形象的选择和联想而激发出的对事物的形象认识。想象是一种创造,它所创造出的新形象,是对基础形象内容和本质的揭露。

经典的10个逆向思维故事

经典的10个逆向思维故事 它是思维中较高级别的一种方法。 你听过哪些跟逆向思维有关的故事?接下来,跟你分享逆向思维的经典故事和案例。 经典逆向思维的小故事1、如何得到美女的电话号码傍晚陪爷爷在公园散步,不远处有一个气质美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爷爷问我:喜欢吗?我不好意思的笑笑点点头。 爷爷又问:想要她的电话号码吗?。 我瞬间脸红了。 爷爷说看我的,然后转身向美女走去。 几分钟后我的电话响了,里面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你好,你是***吗?你爷爷迷路了,赶紧过来吧,我们在公园***处。 我对爷爷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然后默默的把这个电话存了下了。 经典逆向思维的小故事2、如何让孩子做作业孩子不愿意做爸爸留的课外作业,于是爸爸灵机一动说:儿子,我来做作业,你来检查如何?孩子高兴的答应了,并且把爸爸的“作业认真的检查了一遍,还列出算式给爸爸讲解了一遍。 只是他可能不明白为什么爸爸所有作业都做错了。 经典逆向思维的小故事3、惹不起的大爷大爷买西红柿挑了3个到秤盘,摊主秤了下:“一斤半3块7。 大爷:“做汤不用那么多。

去掉了最大的西红柿。 摊主,“一斤二两,3块。 正当我想提醒大爷注意秤子时,大爷从容的掏出了七毛钱,拿起刚刚去掉的那个大的西红柿,扭头就走。 摊主当场无风凌乱。 。 至午夜十分,打电话到美女房间问:需服务否?答然。 男奋而前往,并得一千而返。 经典逆向思维的小故事5、换个角度看问题海阔天空小伙子站在天台上要自杀,众人围观。 不一会警察来了,问其原因,小伙回答:谈了八年的女朋友跟土豪跑了,明天要结婚了,感觉活着没意思!旁边一老者答:睡了别人的老婆八年,你还有脸在这里自杀?小伙想了想,也对啊,笑了笑,就走下来了。 经典逆向思维的小故事6、大爷损失了多少钱王老板花30元进了一双鞋,零售价40元。 一个小伙子来买鞋,拿一张100元人民币,王老板找不开,只能去找邻居换了这100,然后找给了小伙子60元。 后来邻居发现这个100是假币,没办法王老板又还了邻居50。 问这场交易里,王大爷一共损失了多少钱?在数据化管理的培训中经常用这个题测试学员的数据思维,结果是只有约20%的人能算出准

科学思维方法

科学思维方法 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等。 要遵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对立统 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则,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错误。 逻辑思维把感性认识阶段获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逻辑思维分经验型和理论型,经验型是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理论型是以理论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 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一般区别: 创新思维是值得肯定的,对于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是必要的,但高考很难考察到创新思维。1)思维形式的区别。逻辑思维的表现形式,是从概念出发,通过分析、比较、判断、推理等形式而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创新思维则不同,它一般没有固定的程序,其思维方式大多都是直观、联想和灵感等。2)思维方法的区别。逻辑思维的方法,主要是逻辑中的比较和分类、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归纳和演绎,而创新思维的方法,主要是一种猜测、想象和顿悟。3)思维方向的区别。逻辑思维一般是单向的思维,总是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最后得出结论。创新思维的

思维方向则是很多的,结果也是多样性的。4)思维基础的区别。逻辑思维是建立在现成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离开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逻辑思维便无法进行。创新思维则是从猜测、想象出发,没有固定的思维方式,虽然也需要知识和经验作为基础,但不完全依赖知识和经验。5)思维结果的区别。逻辑思维严格按照逻辑进行,思维的结果是合理的,但可能没有创新性。创新思维活动既然不是按照常规的逻辑进行,其结果往往不合常理,但其中却有新颖性的结果。 逻辑思维的一般作用 1、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 2、可以使我们通过揭露逻辑错误来发现和纠正谬误。 3、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学习知识。 4、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思想。 (一)逻辑思维须遵循的规律(1)同一律:任何一个思想与其自身是等同的。在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确定、同 一、前后一致。(2)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换句话说,如果一命题为真,那么与之矛盾或反对的命题则必为假。(3)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不是真的,又不是假的。 (二)逻辑思维的主要思路I 归纳与演绎1、归纳:从多个个别的事物中获得普遍的规则。例如:黑马、白马,可以归纳为马。2、演绎:与归纳相反,演绎是从普遍性规则推导出个别性

灵感_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_刘奎林

灵感 ——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 □刘奎林 【内容摘要】“思维的科学”即思维科学。思维科学概念和体系是恩格斯在19世纪下半叶正式提出的。可是恩格斯对那个时代的思维科学仅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内容并不满意。到了20世纪下半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家钱学森院士充实并发展了恩格斯的思维科学体系,认为思维科学除抽象思维形式外还有形象思维形式、灵感思维形式和社会思维形式。同时,也明确提出,对现有的思维科学体系也“不要封口”。其中,灵感思维形式属于非逻辑思维范畴。这种非逻辑的思维形式是一种独特的基本的思维形式。它虽然与其它几种思维形式相关联,但并非意味着它隶属于哪一种思维形式。为此,作者从客观原型律基础、非线性科学基础、大脑生理学基础等方面来印证了灵感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 【关键词】逻辑 非逻辑 灵感 一、恩格斯首提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科学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的序言中说,“1845年我们俩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布鲁塞尔着手‘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从前的哲学信仰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 [1] 清算”过程中,提出了如下一些研究与发展哲学和思维科学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原则之一:“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础问题,是思维和存在。这是哲学的重大问题,同样也是思维科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 的关系问题” [2] 研究思维一旦离开了这项原则,就会像钱学森院士所说的那样:“你就容易掉进 ; 两个坑里,一个是机械唯物论,另一个是唯心论” [3] 原则之二:“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依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它一切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这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述的一条重要原则。这条原则非常明确 了” [4] 地指出,以往的全部哲学唯独没有包括其内的,只有思维科学,更不用说用哲学 [1][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页、223页、第364页, [3]钱学森:《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

思维过程及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

思维包括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等基本过程。分析是将事物的组成部分和个别特征通过神经活动区分开来;而综合则是将事物的各个成份和个别特征联系起来,结合成为一个整体;比较是将几种有关事物加以对照,确定他们之间相同和不同的地方。抽象是抽出同类事物的一部分共同主要特征,摈弃该类事物的其他特征。 概括是事物的某类共同特征在脑中的结合。对客观事物的观察,通过分布、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借助于词的作用,就可以形成概念;反映事物关系的、概念之间的联系称为判断。把两个判断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一个新判断的过程,称为推理。通过推理,获得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之间内在联系的过程称为理解。 由上述可见,思维是一个复杂的、高级的认识过程,反映了事物的相互联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并且具有间接认识和概括认识的特性。 第四节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 一、解决问题的四个阶段 一般说来,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认识问题和明确地提出问题。 思维是从解决问题开始的。问题就是矛盾,矛盾到处都有,时时都有。 找出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发现矛盾的过程。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找出问题的本质,抓住问题的核心。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后者仅仅是方法和实验的过程,而提出问题则要找到问题的关键、要害。”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起点,而且也是解决问题过程的一种动力。 发现问题和明确地提出问题依赖于以下三个条件: 1.依赖于主体的活动积极性。一般而言,主体活动量越大,接触面越广,越能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发掘平常人所不注意的问题总是属于从事研究、经常向未知世界探索的研究者。 2·依赖于主体的求知欲。求知欲在发现问题和明确的提出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人追求某种现象或弄清某个问题的内部原因。求知欲高的人能在别人不发现问题的地方,在已有公认解释的事实中提出问题,他们不满足于对事实的通常解释。他们对待一切总是打破沙锅问到底,非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3.依赖于主体的知识水平。发现问题和明确的提出问题也和人的知识经验联系着。一个人知识不足,对于事物都感到新奇,都要问个究竟,会促使他提出许多问题。幼儿期(4~5岁左右)有人称之为“发问期”,处在这个时期的儿童特别好问。他们有时候向大人提出“天上有人吗?”

思维的种类(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的种类(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心理学中,根据思维的不同形态,将思维划分为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三种类型;根据思维探索答案的方向来划分,将思维分为集中思维与发散思维两种类型;根据思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划分,将思维分为复制式思维与创造思维两种类型。从认识论的角度根据哲学界关于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的不可分离性划分,人类思维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时间逻辑思维与空间结构思维。空间结构思维可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以表征事物基本属性的作为思维材料,称为形象思维;另一类以表征客体位置关系或结构关系作为思维材料,称为直觉思维。创造性思维是在时间逻辑思维与空间结构思维两者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更高层次的思维形式。 动作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动作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是心理学中所普遍认同的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后面要谈到的集中思维与发散思维、复制思维与创造思维都离不开这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动作思维又叫直觉行动思维,是以实际操作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它的特点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直观的、具体的,解决问题依赖实际动作。例如,“修理电视机”这个问题十分具体:电视机的毛病出现在什么地方,如何排除故障等等。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几乎都不在实际拆开电视机之前,而在拆开电视机之后进行的实际操作之中,即在动作中思考、发现与解决问题。还有,运动员进行体操表演,也主要靠动作思维。

形象思维又叫直观形象思维。它以表象或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表象是记忆中所保持的客观事物的形象。事物的表象包括视觉表象、听觉表象、触觉表象、嗅觉表象、味觉表象和动觉表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视觉表象和听觉表象,尤其是视觉表象。例如,幼儿计算应用题:“小明有5个苹果,吃掉3个,还剩几个?”他们在头脑中往往是利用苹果的直观形象数来数去解答问题。艺术工作者、文学家、建筑工程师也经常用头脑中的形象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现在所进行的“竹脑心算”、下盲棋,都主要是利用大脑中的“影象”来进行形象思维。 抽象思维是依赖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解决问题的思维。这种思维是借助于语词、符号来思考问题,故又称之为语词逻辑思维。例如,高中生学习数学、物理等课程,常常是以抽象思维为主来解决问题。政治工作者、哲学工作者常常是运用抽象思维解决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抽象思维又分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种:前者具有确定性,并反对思维过程本身自相矛盾;后者则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反映事物的内在矛盾的统一。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逻辑思维是在形式逻辑思维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属于抽象思维的高级阶段。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应当相辅相成。 “曹冲称象”是一个辨证思维的典型例子。有人向曹操敬献一头大象,曹操想称一下这个庞然大物到底有多重,问大臣有什么办法。一位大臣说,可以砍倒一棵大树来制作一杆大秤。曹操摇摇头——即使能造出可以承受大象重量的大秤,谁能把他提起来呢?另一位大臣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就思维形式而言,可以按不同原则有多种不同分类。比如,按思维容的抽象性可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按思维容的智力性可划分为再现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按思维过程的目标指向可划分为发散思维(即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和聚合思维(即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按思维过程意识的深浅可划分为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等等。以上各种分类原则皆有其合理性,对于研究思维心理的不同方面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思维不是一般的畴,它是人类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与大自然作斗争过程中经历几百万年进化的产物,是人类大脑的特有功能。因此,如果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高度来考虑思维分类,就只能有一个原则——认识论原则,要遵循人类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认识规律,也就是要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思维形式的划分问题。遗憾的是广大心理学界和哲学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目前国外学术界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抽象(逻辑)思维一种,形象思维和其它思维形式都是次要的,甚至根本否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例如,目前具有相当大影响并作为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的“思维心理学”中,对思维心理学的任务是这样规定的[2]:“它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人是怎样思维的?如果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那么思维心理学主要不是去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的容,也不是去研究正确的概念、判断应遵循哪些规律,而是重点研究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人们是怎样掌握它们的?人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如何进行推理的?人是怎样解决问题的?是把思维作为一种过程,研究它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规律。”显然,该书作者只是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也就是仅指逻辑思维。事实上,在这本400多页专门讲授思维心理的教材中你看不到一句有关形象思维的论述。还有一些心理学专著虽然也承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但是却极力贬低形象思维的作用。例如,文献认为,“形象思维只能实现对各种具体、特殊事物此时此地情况的认识和把握……,不能脱离具体特殊的事物,不能超出对具体、特殊事物现在的认识,不能由个别特殊走向一般,不能由现在走向过去和未来,也不能由此达彼,最终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只是“概念思维的初级阶段”。这种观点虽然也承认有形象思维,但是实际上只把形象思维看成是逻辑思维的附庸,否认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形式之一,所以仍可归入到第一种。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一种,但不是抽象(逻辑)思维,而是视觉思维。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国际美学大师、艺术心理学的奠基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鲁道夫·阿恩海姆。他认为[2],思维的基本材料是表像,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概念或语言。“语言只不过是思维主要材料(表像)的辅助者,只有清晰的表像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的物体和物体之间的关系。”他还认为[2],“对事物的整体结构特征的抽象把握,乃是知觉和一切初级认知活动的基础”,而在知觉中最为重要的又是视知觉,因为视知觉的很大优点“不仅在于它是一种高度清晰的媒介,而且还在于这一媒介能提供关于外部世界中各种事物的丰富信息。”视知觉还能灵便地“为意识随意利用”。阿恩海姆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视知觉本身已具有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即已具备了思维的功能,所以视知觉并不低级,相反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最基本形式。在此认识的基础上,阿恩海姆首次提出了著名的“视觉思维”概念,并以此作为他多年从事人类思维规律研究而写成的专著的书名。

思维的过程和形式

第二节思维的过程和形式 一、思维的过程 思维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高级形式,它是通过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系统化等一系列心理活动过程来实现的。 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系统化等则是由分析、综合过程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是通过分析与综合来实现的。 (一) 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头脑中把事物或现象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方面或个别属性、特征的思维过程。如我们把植物分为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把一整套广播体操分解为若干节;把花的色、香、味分出来,等等,均属于分析。通过分析使人了解事物的组成部分、属性和方面。 综合是在头脑中把事物或现象的各个组成部分、方面或个别属性、特征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思维过程。如我们把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组合成整个的植物;把若干节体操动作结合为一整套广播体操;把色、香、味综合起来成为一种具体的花等等,均属于综合。通过综合,使人们了解事物的整体和构成事物的各个部分、个别属性和个别方面之间的关系。 分析与综合是彼此相反而又相互联系、辨证统一的过程,是统一思维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分析总是把部分、属性或方面作为整体的部分、属性或方面分出来,是从它们的相互联系上进行分析的;综合则是对分析出的部分、属性或方面的综合,是通过分析而实现的综合。分析为了综合,分析才有意义;分析基础上的综合,综合才更加完备。因此,在实际思维过程中,很难截然地划分纯粹的分析和综合。但是,这即不排除在学习活动中有时以分析为主或者有时以综合为主,也不排除人与人之间在分析与综合能力方面的差异,以及统一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分析与综合能力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有的人善于分析,看问题似乎带着显微镜;有的人善于综合,看问题好象带着望远镜。 为了全面地认识事物或现象,必须进行多阶段、多层次的分析与综合。一般思维过程都包括一个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循环往复、渐次提高的过程。分析和综合可以在不同的水平上进行;或者直接进行实际分析和综合;或者在思想上分出其主要部分和成分,确定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而后形成整体等。 (二) 比较与分类 比较是在头脑中把事物或现象加以比较,确定它们之间的异同点的思维过程。当事物或现象之间存在着性质上的异同、数量上的多少、形式上的美丑、质量上的好坏时,我们就常常运用比较的方法来认识这些事物和现象。比较可以在同一类事物和现象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不同类但具有某种关系或联系的事物和现象之间进行。 比较是在分析与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比较某些事物,首先要对这些事物进行分析,分解出它们的各个部分、个别属性和各个方面。其次,再把它们相应的部分、相应的属性和相应的方面联系起来加以比较(这实际上就是综合)。最后找出和确定事物的相同点和差异点。所以说,比较离不开分析综合,分析综合又是比较的组成部分。 比较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途径,人类认识客观事物都是通过比较来实现的。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借助于比较的方法,引导学生“同中求异”、“异中求同”,使学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和把握不同材料中的共同点和相同材料中的区别点。教学中常用的比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纵向比较,即遇到难于理解的材料时,把它与以前学习过的材料进行比较。另一种是横向比较,即同时交错地把两种材料进行比较。比较除有助于理解外,对识记和保持也大有益处。 分类是依据事物或现象的本质特征,把它们归入适当的类别中去的思维过程。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将有共同点的事物划为一类,再根据更小的差异将它们划分为同一类中不同

思维的种类(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的种类(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心理学中,根据思维的不同形态,将思维划分为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三种类型;根据思维探索答案的方向来划分,将思维分为集中思维与发散思维两种类型;根据思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划分,将思维分为复制式思维与创造思维两种类型。从认识论的角度根据哲学界关于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的不可分离性划分,人类思维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时间逻辑思维与空间结构思维。空间结构思维可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以表征事物基本属性的作为思维材料,称为形象思维;另一类以表征客体位置关系或结构关系作为思维材料,称为直觉思维。创造性思维是在时间逻辑思维与空间结构思维两者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更高层次的思维形式。动作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动作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是心理学中所普遍认同的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后面要谈到的集中思维与发散思维、复制思维与创造思维都离不开这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动作思维又叫直觉行动思维,是以实际操作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它的特点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直观的、具体的,解决问题依赖实际动作。例如,“修理电视机”这个问题十分具体:电视机的毛病出现在什么地方,如何排除故障等等。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几乎都不在实际拆开电视机之前,而在拆开电视机之后进行的实际操作之中,即在动作中思考、发现与解决问题。还有,运动员进行体操表演,也主要靠动作思维

形象思维又叫直观形象思维。它以表象或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表象是记忆中所保持的客观事物的形象。事物的表象包括视觉表象、听觉表象、触觉表象、嗅觉表象、味觉表象和动觉表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视觉表象和听觉表象,尤其是视觉表象。例如,幼儿计算应用题:“小明有5个苹果,吃掉3个,还剩几个?”他们在头脑中往往是利用苹果的直观形象数来数去解答问题。艺术工作者、文学家、建筑工程师也经常用头脑中的形象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现在所进行的“竹脑心算”、下盲棋,都主要是利用大脑中的“影象”来进行形象思维。 抽象思维是依赖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解决问题的思维。这种思维是借助于语词、符号来思考问题,故又称之为语词逻辑思维。例如,高中生学习数学、物理等课程,常常是以抽象思维为主来解决问题。政治工作者、哲学工作者常常是运用抽象思维解决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抽象思维又分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种:前者具有确定性,并反对思维过程本身自相矛盾;后者则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反映事物的内在矛盾的统一。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逻辑思维是在形式逻辑思维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属于抽象思维的高级阶段。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应当相辅相成。“曹冲称象”是一个辨证思维的典型例子。有人向曹操敬献一头大象,曹操想称一下这个庞然大物到底有多重,问大臣有什么办法。一位大臣说,可以砍倒一棵大树来制作一杆大秤。曹操摇摇头——即使能造出可以承受大象重量的大秤,谁能把他提起来呢?另一位大臣说,把大象宰了,切成块,就很容易称出来了。曹操更不同意了——他希望看到的是活着的大象。这时候年仅七岁的小曹冲出了个好主意:把大象牵到船上,记下船边的吃水线,再把象牵下船,换成石块装上去,等石块装船达到同一吃水线时再把石块卸下来,分别称出石块的重量再加起

科学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其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1、科学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其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1、科学思维的基本形式就是创立科学理论的基本思维形态。主要有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顿悟和创新思维四种形式。 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1)抽象思维以概念为基本要素,形象思维以意象为基本要素;人们在头脑里所储存的信息有两种:形象信息,抽象信息,二者之间可以通过隐性的形象源互相转化。(2)抽象思维是逻辑思维,形象思维是直感思维;(3)二者的主要不同之处,抽象思维是由一个概念判断推及另一个概念判断,而形象思维是由一个意象推想到另一个意象。(4)二者的密切联系。一方面表现在生理上分工合作,某些功能是互补的,另一方面他们共存于统一的思维过程中,互相渗透、互相转化、互相交替、互相促进。 收敛思维和发散思维:(1)二者的不同特点;收敛思维的特点是根据已有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发散思维的特点是开阔思路、从不同的方面思考,从不同的途径探索,甚至标新立异,不受传统思想观点和已有理论方法的束缚。(2)他们在科学创造过程中不可或缺,在科学理论形成中有不同作用;在创立新理论的过程中,常常是先运用已有的理论去研究,经过长期集中的收敛思维,找到问题的症结和困难所在,然后通过发散思维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新观点。(3)他们也是渐进方式和非渐进方式的关系。 顿悟——直觉与灵感:顿悟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直觉与灵感。前者在探索过程中径情直髓的顿悟,后者是思路受阻后的顿悟。一个是未经渐进的精细的演绎推理而对规律性的快速洞察,一个是在百思不得其解是顿悟现象间的规律性的奇效。

创新思维:创新思维没有固定的程式和方程,它是一般思维形式和方法的综合性、创造性的运营。 科学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可以帮助人们自觉地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尤其可以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思考习惯,学会和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 第二,研究科学思维方法论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提高科学素养,不断增长才干,提高科学的鉴别能力,从而认识当今科学发展的主流和趋势;而且可以指导我们怎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第三,可以帮助青少年较快地健康成长,促使他们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第四,对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教师来讲,学习和研究科学思维方法论,可以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前推行的素质教育的要求,及时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研究科学思维方法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促进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这一个知识点,主要考察方式为客观题。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思维过程包括哪些,其中思维的基本过程和基本环节是哪一个,其次做定义反选题,最后例子反选属于哪一个思维过程。做题时抓住关键词,理解思维过程。 思维过程就是人们在头脑中,运用存储的知识经验,对外界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系统化与具体化的过程,也可以称为思维操作。其中,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也是思维过程的基本环节,其他过程都是在分析与综合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1.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或个别特征的思维过程。即从整体→部分(方面)。比如我们把一株树分解为根、茎、叶、花、果等。 综合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各种特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形成为一个整体的思维过程。即部分(方面)→整体。例如,把文章的各个段落综合起来,就能把握全文的中心思想。 分析和综合之间既相互对立又不可分割。分析是把部分作为整体的部分进行分析,只有这样分析才有意义。综合是对各部分、各特征的分析来实现的。所以,任何一个思维活动既需要分析,又需要综合。 2. 比较与分类 比较是指把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对比确定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及相互关系的思维过程。比较是建立在我们对事物分析的基础上的。 分类是指在头脑中根据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 例如:西瓜、乒乓球、网球、橘子,通过比较它们的相同点都是圆形物体,可以滚动。不同点是西瓜和橘子可以吃,乒乓球和网球不可以吃,可以用作运动器材。我们根据事物的不同和差异将他们分为水果类和运动器材球类。

人类思维的分类

人类思维的分类 就思维形式而言,可以按不同原则有多种不同分类。比如,按思维内容的抽象性可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按思维内容的智力性可划分为再现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按思维过程的目标指向可划分为发散思维(即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和聚合思维(即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按思维过程意识的深浅可划分为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等等。以上各种分类原则皆有其合理性,对于研究思维心理的不同方面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思维不是一般的范畴,它是人类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与大自然作斗争过程中经历几百万年进化的产物,是人类大脑的特有功能。因此,如果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高度来考虑思维分类,就只能有一个原则──认识论原则,要遵循人类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认识规律,也就是要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思维形式的划分问题。遗憾的是广大心理学界和哲学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抽象(逻辑)思维一种,形象思维和其他思维形式都是次要的,甚至根本否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例如,目前具有相当大影响并作为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的“思维心理学”中,对思维心理学的任务是这样规定的:“它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人是怎样思维的?如果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那么思维心理学主要不是去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的内容,也不是去研究正确的概念、判断应遵循哪些规律,而是重点研究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人们是怎样掌握它们的?人是如何做出判断的?如何进行推理的?人是怎样解决问题的?是把思维作为一种过程,研究它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规律。”显然,该书作者只是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也就是仅指逻辑思维。事实上,在这本400多页专门讲授思维心理的教材中你看不到一句有关形象思维的论述。还有一些心理学专著虽然也承认形象思维的存在,但是却极力贬低形象思维的作用。例如,“形象思维只能实现对各种具体、特殊事物此时此地情况的认识和把握……,不能脱离具体特殊的事物,不能超出对具体、特殊事物现在的认识,不能由个别特殊走向一般,不能由现在走向过去和未来,也不能由此达彼,最终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只是“概念思维的初级阶段”。这种观点虽然也承认有形象思维,但是实际上只把形象思维看成是逻辑思维的附庸,否认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形式之一,所以仍可归入到第一种。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一种,但不是抽象(逻辑)思维,而是视觉思维。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国际美学大师、艺术心理学的奠基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鲁道夫?阿恩海姆。他认为:思维的基本材料是表象,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概念或语言。“语言只不过是思维主要材料(表象)的辅助者,只有清晰的表象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的物体和物体之间的关系。”他还认为[,“对事物的整体结构特征的抽象把握,乃是知觉和一切初级认知活动的基础”,而在知觉中最为重要的又是视知觉,因为视知觉的很大优点“不仅在于它是一种高度清晰的媒介,而且还在于这一媒介能提供关于外部世界中各种事物的丰富信息。”视知觉还能灵便地“为意识随意利用”。阿恩海姆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视知觉本身已具有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即已具备了思维的功能,所以视知觉并不低级,相反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最基本形式。在此认识的基础上,阿恩海姆首次提出了著名的“视觉思维”概念,并以此作为他多年从事人类思维规律研究而写成的专著的书名。由此出发,他原则上不同意有关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划分,正像滕守尧先生所指出的,在他看来,人们看到一种形象(不管是知觉形象,还是内心表象),就有了抽象活动;而每当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按照常识,思维之所以是思维,就在于它是通过一般普遍性的概念进行的;表象之所以是表象,就在于它是个别的和具体的。假如这个别表象进入思维中,就会干扰概念的一般普遍性。如上所述,人们在思考问题时,总要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基础,因此,在阿恩海姆看来,这样的思维就既不是纯粹的形象思维,也不是纯粹的抽象思维,而是视觉思维。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都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但在3岁以前的幼儿中主要是“直观行动思维”(或称“动作思维”),这是目前心理学界和社会人群中比较流行的观点。这种观点对抽象(逻辑)思维的看法与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即都认为这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虽然抽象(逻辑)思维也要依赖动作和表象,但这种思维的主要材料是概念[5]。抽象(逻辑)思维又分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种:前者具有确定性并反对思维过程本身自相矛盾;后者则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反映事物的内在矛盾。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逻辑思维是在形式逻辑思维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属于抽象(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应当相辅相成。关于形象思维,第三种观点认为,其特征是以表象或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并可按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一般形象思维这样两个不同的阶段。 第四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除了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以外,还应包括创造思维。这种观点的代表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这里应当说明的是,钱老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所发表的文章中,曾经主张把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或基本类型)划分为形象(直感)思维、抽象(逻辑)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三种,后来和戴汝为院士讨论后,又经过进一步研究其思想有所发展,对原来的划分作了修正。在1995 年6月28日致杨春鼎教授的信中,钱老指出:“思维学是研究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不管在人脑中的过程。这样我从前提出的形象(直感)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实是一个,即形象思维,灵感、顿悟都是不同大脑状态中的形象思维。另外,人的创造需要把形象思维的结果再加逻辑论证,是两种思维的辨证统一,是更高层次的思维,应取名为创造思维,这是智慧之花!所以(应)归纳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创造思维。从前提过的…社会思维?、…特异思维?等皆(属)不同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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