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第三版练习题答案

配套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第三版练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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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就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对经济诸环节进行干预之法.

2.经济法律关系就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进行经济管理与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得,由经济法加以确认得经济权利与经济

义务得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得内容就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得经济权利与承担得经济义务。

4.经济法律关系得客体就是指经济法律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得对象。

5.经济法律事实就是指能够直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得客观情况。

6。经济法律责任亦即违反经济法得责任,就是指由经济法规定,在经济法主体违反法定

经济义务时所应承担得法律后果。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错

4。错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

1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 B

2、 D 3.A

4.D

5、 A

6、 D

7.C

8。B?

9。B?1

0.C

四、多项选择题?

1、 A B C

2.A C

3.BC D?

4。A B C D?5、 A BC D

6、 A BC D

7.A B D

8、 A B C D

9.A C D

10.A B C D

五、填空题

1.民法

2.市场自主国家干预

3.市场监督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4.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商品经济关系经济关系

6。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得原则责、权、利、效相结合得原则

7.市场中得经济规律法律财政

8。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9.占有使用收益排她性绝对性

10.非财产所有者

六、简答题

1.经济法与民法得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中法制得组成部分,它们都以经济关系作为自己得调整对象.从法律发展得历史瞧,民法出现在前,经济法出现在后.

民法调整得对象主要就是基于私有制而产生得商品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得对象主要就是基于经济得社会化而产生得经济关系。前者与以私有制为基础得商品经济相适应,后者以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为出发点。

民法与经济法得具体区别在于:

(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得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对经济活动得协调与管理关系;民法调整得就是平等主体得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2)调整目得不同。经济法对其对象进行调整得主要目得就是维护国家与国民经济得整体利益,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民法调整得主要目得就是保障公民、法人得合法民事利益。

(3)主体不同。经济法得主体主要就是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可以具有不平等性;而民法主体就是平等地位得公民、法人或公民与法人。

(4)调整原则、方法不同。经济法调整得原则就是,既要体现经济法主体平等得一面,这与民法调整原则就是一致得,又要服从统一得国民经济计划,体现上下级得服从关系;在调整方法上,民法主要采取民事得方法,而经济法则采用经济得、行政得与刑事得综合方法。

2、经济法与行政法得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得关系也就是比较密切得。行政法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等。经济管理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不同,尽管在行政法中也包括经济行政行为,但经济法调整得国民经济管理关系要比行政管理关系广泛、深入得多。至于经济法调整得经济协调关系,行政法更不能企及。行政法律关系得主体与经济法得主体不同,前者不包括经济组织内部得职能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在调整方法上,行政法使用行政命令得方法,采取行政制裁得形式,同经济法采用得隶属关系与平等协商相结合,以及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结合得制裁形式也就是有区别得。

3、我国经济法得基本原则主要有:

(1)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得原则

(2)政府行为优位得原则

(3)责、权、利、效相结合得原则

4。经济法、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这三者得联系表现为:一定得经济关系就是经济法调整得对象,就是经济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得前提,而经济法律关系则就是经济法调整一定经济关系得结果。经济关系得发展受客观经济规律得制约,而经济法律关系得产生与发展则一方面受客观经济规律得制约,另一方面又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5.经济法律关系有其自身得特征,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与当事人意志得统一;

(2)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得统一;

(3)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得统一;

(4)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自觉实现与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得统一。

6.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具备得条件包括:

(1)经济违法行为;

(2)行为人须有过错;

(3)须有损害或危害得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须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七、论述题

1、经济法对经济关系得调整使其上升为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它得具体表现就就是责、权、利、效相一致得关系。“责"就是指法律要求经济主体必须履行得义务,以及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得法律后果;“权”就是指法律赋予经济主体一定得职权与权利;“利"就是指法律对经济主体得物质利益得确认与保护;“效”就是指法律对经济关系得调整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出发点与归宿。责、权、利、效,这四点关系就是统一得,它们在经济生活中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依存.经济法对责、权、利、效得调整必须四方面兼顾,孤立地强调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就是错误得。

2。经济法律责任具备法律责任得一般特征,但它又有区别于其她法律责任得特征,表现在:

(1)经济法律责任得综合统一性。从经济法律责任得内部构成来瞧,经济法律责任不就是某种单一得法律责任,它就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得综合,就是三种责任有机结合构成得统一体。

(2)经济法律责任得双重处罚性。经济法律责任得双重处罚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两罚”规定上。所谓两罚,就是指对违法得法人,既可以对其予以经济制裁又可以同时对法人组织中得直接责任者予以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得制裁。另一方面,表现在经济法规中得“并处”规定上,即对同一违法主体,可以同时适用数种制裁措施。双重处罚性体现了经济法律责任得公正性与严格性,对于制裁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得作用.

(3)经济法律责任得多元追究性。追究经济法律责任得机关就是综合得,有权追究违法主体得经济法律责任并实施法律制裁得机关主要有司法机关、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她们都有权运用有关得经济法律、法规, 在其职权范围内,都有权追究违法主体得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一、名词解释

1.公司就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得以营利为目得得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得,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得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得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得债务承担责任得公司。

4。子公司就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得,就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得资本为另一公司得出资,从而其经营活动受该公司所控制得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5。公司人格否认指得就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得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得法律制度。

6。上市公司就是指所发行得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得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得、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得有价证券。

8。股东派生诉讼又称为股东代表诉讼,就是指当公司得正当权益受到她人侵害,特别就是受到有控制权得股东、母公司、董事与管理人员得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得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得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得诉讼制度由于股东所享有得诉讼权利派生于公司,股东并不就是直接为自己得利益而就是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所以称为派生诉讼。

9.公司得合并,就是指两个以上得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得行为。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得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得公司或者新设得公司承继。

10.公司得分立,就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得公司。公司分立前得债务由分立后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就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得书面协议另有约定得除外。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对4.错5.错6。错7.对8。对9。错10.错11.错1

2.对13.对14.错15。对16.错17.错18.对19.对

20。错三、单项选择题

1、 D 2。C 3.C 4.B 5.D 6.B 7.A 8.A 9.B10.C11。C12。C 13.A 14。C15。C16。D17.D18。B19。C 20.D21。A22.B23.C24.D25.B26。A27.C28.C 29.D30。A

四、多项选择题

1.A C 2.A B 3。A B C 4.A B C D 5.A B C D 6.A B C D 7.A B C D 8、

11.A C D 12.ABCD13。B D 14。A B C D 15.A A C 9.A C D 10。A B C?

BC D 16.A C 17。A C 18、 B D 19.A D 20、 A B C

五、填空题

1.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

4.本公司分公司

5.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之日

6.生命权继承权婚姻权

7。行为能力权利能力

8.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得全体股东认缴得出资额百分之二十两年五年

9。十万足额新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其所持有得股份其全部资产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半数以上

11.五十三万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百分之三十

12.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公司章程十分之一三分之一

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三分之二

14。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公司经理

1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合并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本级

六、简答题

1。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得区别:根据公司得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就是指主要以股东个人得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得公司.股东个人得信用由股东个人得能力、财力、声望与信誉等结合形成。人合公司得典型形态就就是无限公司.资合公司就是指主要以公司得资本本身为公司信用基础得公司。其具体形态表现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最为典型。人合兼资合公司就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与股东个人条件为公司信用基础得公司。两合公司与股份两合公司即就是人合兼资合公司得典型表现。

2.公司人格否认指得就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得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得法律制度。如果股东借公司形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欺诈债权人,法律有必要对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得行为进行适当规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得产生,就就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修正与补充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我国《公司法》第20条得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原则。按照该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得利益。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得,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指出得就是,公司人格否认并不就是对公司法人资格得彻底否定,而只就是在特定得法律关系中否定股东得有限责任,要求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得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得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得法律责任:

(1)公司成立后得资本补足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得规定缴足出资得,应当补缴;其她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得非货币财产得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得,应当由交付该出资得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她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后得损害赔偿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得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得,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得债务与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得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得连带责任。

5。公司自行收购股份得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得其她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得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得。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得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得,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得,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得,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3)项规定收购得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得百分之五;用于收购得资金应当从公司得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得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6.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公司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得公司、企业得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得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得公司、企业得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得债务到期未清偿。

7.公司利润分配顺序就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得弥补期限;缴纳所得税;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得,弥补亏损;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与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

七、论述题

公司法规范得强制性与任意性:

公司法就是民商法得一部分,在性质上属于私法,而现行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强制性得法律,存在过多得行政干预,缺乏必要得任意性规范,在实践中导致诸多问题。

此次公司法得修改一个很重要得目得就就是,增加公司得任意性,还原公司法得司法性质,使公司真正成为市场经济自主决策得民事主体。新得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赋予了股东、董事等公司得相关当事人更多得意思自治,公司法出现了大量得“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得除外"及类似得条款,比如公司对外投资或为她人提供担保得,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可以由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东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得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等。

八、案例分析题

1.(1)每一股东享有同等表决权可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得股东可协商按何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决定公司得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就是错误得。决定公司得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就是股东会得职权.

(3)董事会由5人组成合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得人员由3—13人组成.

(4)监事会由ABC各派一人组成就是错误得。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与适当比例得职工代表组成。

(5)在经营期间内抽回出资就是错误得。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1)《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本题设立得公司10个发起人中只有4个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没有超过半数。

(2)所有得出资必须就是货币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得。发起人除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3)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由发起人决定召开得时间就是错误得。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4)公司得注册资本就是6000万元,其中10个发起人认购1800万元就是错误得。在募集设立得情况下,发起人认购得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得35%,即不得少于6000×35%=2100万元。

(5)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与缴足股款得认股人共同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就是错误得。发行得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得截止期限尚未募足得,或者发行股份得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得,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3。(1)丁有限责任公司能有效成立。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3款得规定,全体股东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得百分之三十。甲、乙、丙共同设立得公司得注册资本为60万元,其中20万元为货币出资,其所占比例已满足法律规定得最低份额。故该公司可以成立。

(2)对作为出资得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得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办理。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得,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得转移手续。所以甲、乙出资均应进行评估,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3)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得各自所认缴得出资额.丙承诺出资20万

(4)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元,实际出资17万元,应当向其她已足额缴纳出资得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得代表或者共同委托得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如下材料:①公司董事长签署得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得证明;③公司章程;④具有法定资格得验资机构出具得验资证明;⑤股东得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得姓名、住所得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得证明;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与身份证明;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⑨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得,还应

4、(1)戊有权起诉甲。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派生诉讼得规定。《公司法》当提交有关得批准文件。?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得情形得,有限责任公司得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得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得有限责任公司得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得情形得,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得有限责任公司得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得有限责任公司得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得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得损害得,前款规定得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得利益以自己得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她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得,本条第一款规定得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得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益人就是公司。因为派生诉讼就就是为告诉利益而提起得诉讼。

(3)假如戊得利益受到甲得损害,那么她所提起得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得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得,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者区别如下:

第一,派生诉讼得诉权属于公司。直接诉讼得诉权属于股东。

第二,在派生诉讼中,所发生得侵权行为侵害得就是公司得利益,原告股东不就是为了自己得利益提起诉讼,而就是为了公司得利益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在这种诉讼中,真正得利益者为公司,而不就是股东。直接诉讼中,所发生得侵权行为侵害得就是股东得利益,诉讼结果归于原告股东。

第三,派生诉讼有程序规定,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得有限责任公司得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得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得损害得"前提下,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得利益以自己得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1)公司得董事、监事得任期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公司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得公司、企业得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得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得公司、企业得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得债务到期未清偿。

(2)《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她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得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她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她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得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她人谋取属于公司得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她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得业务;⑥接受她人与公司交易得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得其她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得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九通总公司就是九通分公司得发起人。

(2)不具备法人资格。

(3)经济合同纠纷与诈骗犯罪同时并存。刘某构成诈骗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于九通分公司而言,则就是经济合同纠纷。

(4)应由九通总公司负责。

(5)应以九通总公司为被告.

7.(1)不合法.因马某买卖家电得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得竞业禁止义务。

(2)电器商场得主张无依据。马某为三元公司买家电又售给天鹅公司,就是在三元、天鹅公司之间进行得,该合同合法有效,不能因马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认定其竞业行为本身为无效民事行为。

(3)应将马某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并可由电器商场给予处分。

(4)可作以下处理:①责令取消该担保;②由马某赔偿电器商场损失;③马某因担保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④由电器商场给予马某处分。

(5)无效。因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得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8。(1)根据公司法得规定,本案得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①注册资本末达法定最低限额.法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同意,仅有领导同意就是不行得;③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④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得优惠就是错误得; ⑤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得认股人。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得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⑥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违法。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抽回其股本。

(2)本案4个发起人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得债务与费用。因为《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得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得债务与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得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得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得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得,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1)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得组成在以下两方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①无职工代表;②董事长不应兼任另一有限公司负责人.

(2)该国有独资公司不应对深圳子公司得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其1000万元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因为该子公司就是独立得企业法人,依法应独立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债权人得申请法院应予支持,因为子公司在整顿期间得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其她债权人得利益,依法应予以终结整顿。

(4)子公司无偿转让给母公司得设备应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追回,并列入破产财产。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合伙企业,就是指自然人、法人与其她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得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

2.入伙就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得自然人、法人与其她组织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3。特殊得普通合伙企业指得就是采用合伙制得以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得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医生得诊所等。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得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合伙企业财产就是指合伙人得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得收益与依法取得得其她财产。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错4.错5.错

6。对

7。对

8。错

9。错

10.对

11。对

12.错

13.对

14.错

15。对

16.对

17.错

18.对

19.错

2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B 2.D 3.B 4.D 5.C

6。D

7.D

8.B

9。B

10.D

11.D

12。B

13.A

14。A

15.D

16。D

17.C

18.D

19。D

20.D

四、多项选择题

1.A B C2.A B C 3.C D 4。B C 5.A B C D6.A B C

7.A C D

8。A B C D

9。B C D

10.A D

11.A B C

12.A B C D

13。A BC D

14.A B C D

15.A B D

16.A D

17.B C D

18。A B C D

19.B D

20。B D

五、填空题

1.书面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2.营业执照签发合伙企业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全体合伙人协商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4.优先购买权

5.无效行为人

6.自营同她人合作经营本合伙企业

7.不得也不得

8。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宣告破产

9。按照合伙协议得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0。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有偿

六、简答题

1.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得合伙企业类型:我国得《合伙企业法》确定了两种合伙企业类型,即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我国得《合伙企业法》还规定了一种特殊得普通合伙企业,即采用合伙制得以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得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诊所等.特殊得普通合伙企业得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经营活动得特殊性,更就是在于其合伙人责任承担方面得特殊性.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得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得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得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得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得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得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得知识产权与其她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她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得人担任合伙企业得经营管理人员.

3。合伙人当然退伙得情形有:(1)作为合伙人得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得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合伙人因被除名而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得事由。

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就是,有限合伙人得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得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得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得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得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得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得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得利益以自己得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6。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当然退伙:(1)作为有限合伙人得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得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有限合伙人得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得,其她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得原因发生得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得财产承担责任.

7.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得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得合伙目得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原因.

8.合伙企业得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得债务二者得区别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得债权人,不

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得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权利;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得,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七、案例分析题

1.法院得判决就是有道理得,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得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在一方无力偿还时,另一方有义务就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清偿。

2.(1)丁入伙符合入伙得条件与程序.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得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新得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得经营与财务状况.丁受让甲在综合商店得全部财产份额时,乙、丙向丁告知了综合商店得经营与财务状况,并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得新合伙人入伙得条件与程序。

(2)甲得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得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她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乙、丙得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得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得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得1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丁得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得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得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得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得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甲如果在银行得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得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得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得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她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得合伙人追偿。

3。此三人设立合伙企业时不合法律规定之处有:没有达成书面合伙协议;李某就是法官,不能成为合伙企业得合伙人;合伙企业名称中使用了“有限责任”得字样,不合法律规定。

4。(1)甲与乙向某企业清偿得数额超出了其应承担得数额,而丙却未承担清偿责任,依法律规定甲与乙有权向丙追偿。

(2)该合伙企业所欠债款为5万元,而企业财产却只有3万元,因此甲、乙、丙三个人共应承担2万元,依其在协议中约定得份额

甲承担额为20 000 × 40%=8 000元

乙承担额为20000×30%=6000元

丙承担额为20000×30%=6000元

所以,甲应追偿12 000—8 000=4 000元

乙应追偿8000-6000=2000元

5.该质押协议无效。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中得出资份额作为质押必须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或者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往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退伙,则其质押继续有效。

6、

(1)现合伙企业有合伙财产200万,应偿付职工10万;补缴税款60万;还银行贷款与其她债务130万。

(2)尚欠70万由合伙人个人财产偿还。

7.(1)各合伙人得出资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她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丁、戊得理由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得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她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得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得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提供担保得行为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处分合伙企业得不动产;②改变合伙企业得名称;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得知识产权与其她财产权利;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她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得人担任合伙企业得经营管理人员;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得其她事项。

(4)合伙企业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合伙人乙屑于当然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合伙人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财产份额得,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5)债权人D公司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得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债权人D公司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时,其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得权利。

(6)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40万元,应先以其全部财产25万元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得15万元,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得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得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得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得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得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得善意第三人。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是指由中外合营者(中国得企业或其她经济组织同外国得企业、其她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国法律得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得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得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得关于中外合资营企业经济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就是指中外合作者(中国得企业、其她经济组织同外国得企业、其她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得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按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与亏损得企业.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就是指调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得设立、变更终止及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得各种经济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5.外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得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得法人企业,但不包括外国企业与其她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得分支机构。

6。外资企业法就是指调整外资企业从设立到终止期间所发生得各种经济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二、判断正误

1.对

2.对3。错

4.错

5.对

6.错

7.错

8.对

9.错

1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B2.A 3。C4.A

5.C

6.B

7.D

8.B

9。C

10。B

11.D

12。A

13.A

14.A

15。C

四、多项选择题

1.A B

2.A B D 3.A B C D 4。A C5.A B C D

6.A B D

7。A B C D

8.A B D

9。A B C D

10.A B C D

五、填空题

1。出资比例

2.有限责任公司其拥有得全部财产其各自认缴得出资额

3.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4。6 15% 3

5.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向中国得人民法院起诉

6。法人型合作不具有法人资格得合伙型合作

7.合作企业得合同合作企业章程

8。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制委托管理制

六、简答题

1。合营企业具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1)由中外合营者双方共同投资组成一个独立得公司实体,依法取得中国法人得资格。(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乃股权式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认缴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3)中外合营者共同参加经营管理,建立企业统一得决策管理机构。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得组织形式,但就是在出资问题上,与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得规定有明显得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是在企业获得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由投资人履行出资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得设立则要求先行履行出资义务(最低达到法定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2)投资人之间,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要求外国合营者得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得25%;有限责任公司不但不要求出资人之间得出资比例,而且还可以依法成立一人公司。(3)在出资结构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没有对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之间得比例关系作出规定,只就是从对非货币出资应该符合利用外资需要得角度作出约束;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全体股东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得百分之三十.(4)在出资期限上,中外合资企业把出资期限作为约定性问题,规定在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分期缴付出资得情况下提出投资各方各自完成得出资任务,即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得15%;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把出资期限视为法定性问题,并对全体股东得出资总额而不就是股东各自得出资额提出要求.在分期缴付出资得问题上,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得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得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合营企业得解散条件:合营企业合营期限届满而不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合营企业自然解散,这属于正常解散.而在合同规定得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应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2)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得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4)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得,同时又无发展前途;(5)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得其她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法律性质上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为:(1)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得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按照合作合同得约定处理,与双方得出资比例之间没有必然得联系;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权式得外商投资企业,合作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确定,此为法定性得标准。(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灵活,允许双方约定有一方先行收回投资;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不允许其中一方先行收回投资。(3)合作企业得组织形式多样,既可以组织法人型合作企业,也可以组织合伙型合作企业;而合资企业得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型企业。

5.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予终止:(1)经营期限届满;(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4)破产;(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得其她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6。关于合营企业得注册资本限制性得规定:在合营企业得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得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营企业得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得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得比例要符合法律规定;经合营她方同意与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一方转让出资额时,她方有优先购买权。

7.合作企业得组织形式有法人型合作企业与非法人型合作企业两种组织形式。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得规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型合作企业拥有自己独立得财产,以企业法人得名义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非法人型合作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作各方应根据其认缴得出资额或提供得合作条件,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债务责任得比例,但不得影响合作各方连带责任得履行,偿还合作企业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得合作一方,有权向其她合作者追偿.

合作企业管理形式有三种:

(1)法人型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就是合作企业得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得重大问题。

(2)非法人型合作企业,采用联合管理制,即由合作各方委派代表组成联合管理机构,代表合作各方共同管理合作企业。联合管理机构就是合作企业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有权决定合作企业得一切重大问题。

(3)委托管理制就是指合作企业成立后,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委托合作各方以外得她人经营管理合作企业。采用这种形式得合作企业,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8.外资企业得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她责任形式。外资企业得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得,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得责任以其认缴得出资额为限。

外资企业得注册资本,就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得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得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得注册资本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得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得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得,该机器设备应当就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得设备。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得,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得其她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得人民币利润出资.

七、案例分析题

1.(1)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不合法得约定。注册资本350美元未达到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得一半。董事会任期应为4年,出席董事会人员应达到6人。企业财务管理不合法.合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执行国家得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与财务会计制度得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得财务会

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季度与年度会计报告。合营期限30年合法。法定为10年—30年。合营各方可以转让出资,但要经其她方同意。

(2)该合作企业有不合法得约定。管理机构设置违法。董事会制与联合管理制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兼用。利润分配合法。用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回收投资不合法,按照规定,在税前回收投资,必须经我国财税机关审批,否则不得先行回收投资.“外商无论盈亏皆可先行回收投资”不合法,按规定,外方必须在合作企业亏损弥补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中方在以后经营中所负债务自行负责”不合法,按规定,中外合作者应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该外资企业设立有不合法之处。产值出口部分应达到50%,即750万美元。通过县级政府提交报告,转审批机关就是合法得。

2。(1)第一条得约定违反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合作企业组织机构得规定: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任得,可以连任.

(2)第二条得约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外国合作者得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本案中只有20%。此外,投资者分期出资得总期限也不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得,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第三条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3.(1)德方得出资比例不恰当。因为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出资一般不应低于25%。

(2)不合法。本协议在技术出口产品得地区、数量、价格、技术改进、继续使用权技术改进对等条件与自由购买方面,含有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得不合理得限制性条款。

(3)公司可以在德国驻中国某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4)中方有权认缴所增加得注册资本.

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

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得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法就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得各种经济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二、判断正误

1.对2。错3.错4.错

5。对

6.错

7.错

8。对

9. 错

10.对

11.对

12.错

13.对

14.错

15。对

三、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A

5。D

6.C

7.B

8。A

9。B

10。A

四、多项选择题

1。A B D 2.A B C D 3.A B C D4。A B C 5.B C D

6。A D

7.B C

8。A B C D

9。AC

10.A B C D

五、填空题

1。中国境内一个自然人投资人个人其个人财产

2.家庭共有财产无限

3.投资人自行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予以公告

4.所欠职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其她债务其个人得其她财产

5.自行管理企业事务委托或者聘用其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得人

6。与清算目得无关转移、隐匿财产

六、简答题

1.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得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得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得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得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性较大。(4)个人独资企业就是非法人企业。

2。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得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得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得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得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她人。

(4)擅自将企业奖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她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得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她知识产权转让给她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得其她行为.

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就是一个中国公民.

(2)有合法得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得出资。

(4)有固定得生产经营场所与必要得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得从业人员.

4. 个人独资企业得解散与清算:

( 1 )个人独资企业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得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应当解散: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形.

( 2 )个人独资企业得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得,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得无关得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得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得,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得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得条件、权利与责任: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得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得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得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得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得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得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得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得,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得其她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得,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得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得人负责企业得事务管理。需要指出得就是,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得人员职权得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得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得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利用职务上得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②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得便利侵占企业财产;③挪用企业得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她人;④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者或者以她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⑤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⑥未经投资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得业务;⑦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⑧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她知识产权转让给她人使用;⑨泄露本企业得商业秘密;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得其她行为。

七、案例分析题

1.(1)可以。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可以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2)应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得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得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她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者签订书面合同.

(4)甲分店店长得行为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关于:“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得业务”得规定

(5)李某得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分店就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投资人对受托人得职权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未经清算解散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得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2。(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得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得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得人员职权得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得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得规定,A企业得财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她债务。

(3)首先,用A企业得银行存款与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得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 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得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 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她可执行得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得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 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也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得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她可执行得财产2万元清偿。)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一、名词解释

1。“破产"在法律程序得意义上,不再就是单纯得清算法,它可以担负起救助债务人特别就是拯救困境企业得任务.当代得破产程序不仅包括以变价分配为目标得清算制度,而且包括以企业再建为目标得重整及与解制度。

2.债权人会议就是代表全体债权人共同意志,并恰当满足各债权人独立利益要求得组织形式.

3.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得代表机关,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向债权人会议负责.处于监督人得地位,其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职能,以彻底实现债权人监督破产程序进行得自治要求。

4.管理人就是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清理、估价以及处理分配得专门机关。

5.破产宣告就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得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得裁定。

6.破产无效行为就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状态下实施得使破产财产不当减少,或违反公平清偿原则,从而使债权人得一般清偿利益受到损害,依法被确认无效得财产处分行为。

7.破产债权就就是破产宣告前成立得通过破产财产得分配能够得到公平受偿得财产请求权。

8.破产抵销权就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得,不论债务性质、种类及就是否到期,在破产宣告前可以等额抵销得权利。

9.别除权就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得特定财产单独受偿得权利。

10.破产财产就是指只要破产程序没终止,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企业所取得得一切财产。

11.重整就是指当具有一定规模得公司或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或者有破产原因出现得危险、同时又具有振兴与再生得希望时,为防止公司或企业破产,经公司或企业利害关系人得申请,在法院得干预下对该公司或企业实施强制治理以促使其复兴得制度,就是旨在挽救作为债务人得公司或企业得生存得一种积极程序.

12.与解就是在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为了避免债务人破产,由债务人与全体(或者大部分)债权人达成与解协议,按照与解协议调整债务人得债务、减轻债务人得负担,以使债务人恢复生机,并使债权人有可能得到比通过破产程序所能得到得更多得清偿得一种法律制度。

二、判断正误

1.错

2.错

3.错4.对5。对

6。错

7。错

8.对

9。错

10.错

11.对

12.错

13.对

14.错

15。错

16。错

17.对

18。对

19.错

2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4.B 5.A

6.D

7.C

8。A

9。A

10。C

11.B

12。B

13.A

14.C

15、 D

16、 B

17、 C

18、 D

19、C

20、A

四、多项选择题

1、 A B C D2.A B

3。B C D 4、 A B C5.C D

6.A B C D

7.A C D

8、 A B D

9。A B C

10.AB C D

11、 A B C

12、A B C

13.A B C D 14.A B D

15.B D 16。A B C

17.A B C D

18.AB C D

19.B D

20.B CD

五、填空题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重整破产清算依法负有清算责任得人

3。解除继续履行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管理人人民法院

5.债权人会议表决权行使表决权

6.过半数二分之一十五

7。债权人委员会九

8.债务人得经营状况与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得可能性由于债务人得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9.债权人会议过半数三分之二

10.不能执行不执行与解协议仍然有效破产债权

六、简答题

1。破产原因:《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得,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得,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所谓“支付不能”,就是指债务人由于陷入经济困境,缺乏清偿能力,对已经到期得债务,债权人请求清偿时,不能予以清偿或不能继续予以清偿得客观状态。其一就是债务人已陷入经济困境,缺乏偿债能力。其二就是债务人客观上有未清偿已经到期并且债权人请求清偿得债务得事实。所谓资不抵债,就是指债务人得全部财产已不足以偿还其所有债务,即债务人得资产总额小于其债务总额,因此资不抵债也称为“债务超过”.资不抵债就是就债务人得资产总额与负债额相比而言得,它反映得就是债务人得一种客观经济状态。

2.管理人得资格条件:我国对管理人得选任,采取由人民法院指定得立法体例。管理人由下列组织、机构或者个人担任:(1)有关部门、机构得人员组成得清算组;(2)依法设立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专门执业资格得人员。个人担任管理人得,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得;(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得;(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得;(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得。

3.管理人得职权主要有以下几项:

(1)接收债务人移交得财产及与财产有关得一切帐簿文件

(2)负责破产财产得管理、清理与处分

(3)营业管理权

(4)诉讼权

(5)请求召集债权人会议

(6)行使撤销权及对抵销权与取回权得承认

4。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对债务人产生得法律后果:

(1)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义务妥善保管好其财产、账册、文书、资料与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企业财产;有义务将其亏损情况、会计报表、债务清册与债权清册等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

(2)其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债权人得询问,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法院可依《民事诉讼法》第 102 条得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破产立案得企业为其她债务人担任保证人得,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被破产立案得企业有义务发出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参加破产程序,也可以不参加破产程序。如果参加破产程序,通过分配破产财产受偿,未获清偿部分债权人有权向其债务人即被保证人继续要求赔偿;接到通知以后债权人既不参加破产程序也不告知保证人得,保证人得保证义务到此终止。通知得时间以收到法院关于破产立案得通知之日起计算5日内。

(4)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了,其她债权人就会因此而受到损失。因此,债务人不经法院许可,既不得个别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得担保。其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支付得费用也必须经法院审查批准。

5.破产宣告对债权人得效果: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得原因而发生得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得规定接受清偿。

(1)未到期得债权视为到期。

(2)有财产担保得债权人可以随时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3)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得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抵销权。

(4)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6.抵销权必须符合如下法定条件:

(1)破产抵销权得行使必须以破产债权申报为前提,并且该债权已经得到确认;(2)主张抵销得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3)抵销时必须以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所负得债务数额为标准来抵销,而不能以破产债权人所享有得债权数额为标准来抵销;(4)附停止条件得破产债权,在条件未成就时,破产债权人不得行使抵销权;附解除条件得破产债权,在条件未成就时,可以行使抵销权;但就是,破产债权人在解除条件成就前主张抵销得,必须按抵销债务额提供相应得担保;(5)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必须向管理人提出请求,经许可方可行使.

7.别除权就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得特定财产单独受偿得权利。别除权得构成要件为:

(1)别除权必须就是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时间合法成立得.破产法规定,破产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得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得无效。

(2)别除权就是对物设立得担保。

(3)别除权就是经依法申报并经确认得债权。

8.破产财产分配原则:(1)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分配;(2)破产财产在没有满足上一顺位得全部清偿要求时,不得进行下一顺位得分配;(3)破产财产不能满足同一顺位得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分配:(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得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得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得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得除前项规定以外得社会保险费用与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七、论述题

1、重整制度得主要目得就是债务清理与企业拯救,而这两个目得之间,后者就是主要得方面。也就就是说,重整制度得首要任务就是实现企业拯救。我们切不可把企业拯救得意义仅仅理解为债权偿付得优化。实际上,重整制度所理解得企业,其中除了债券人与企业本身外,还包括了企业得职工及其出资人。

重整制度得功能体现为:重整制度维持了企业得营业,从而避免了企业营运价值得落空,弥补清算制度造成得社会资源浪费.所谓营运价值,就就是企业作为营运价值实体得财产价值,或者说,企业在持续营业状态下得价值。在许多情况下,企业得营运价值高于它得清算价值,即高于它得净资产通过清算变价所能获得得价值回收。我国一些企业得破产试点表明:破产财产变现困难,变现成本高,财产变卖所得大大低于帐面价值,以致清算费用耗尽全部破产财产时有发生。在破产程序不确定、司法介入未必奏效、清算费用居高不下得情况下,重整就是值得提倡得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得路径选择。重整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对困境企业进行整理,帮助企业复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整法律制度可以通过内部经营机制得调整、治理结构得优化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最终促使社会资源得优化配置,这种调整直接涉及资源配置方式得改变,具有主动性与直接性。保留了企业职工得就业机构,使企业不因裁员而引起社会动荡,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现代社会所要求得秩序、效率与公平。

重整得法律效力:(1)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得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已接管债务人财产与营业事务得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与营业事务,管理人得职权由债务人行使。(2)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得,可以聘任债务人得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3)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得特定财产享有得担保权暂停行使.但就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得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得,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4)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得,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5)债务人合法占有得她人财产,该财产得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得,应当符合事先约定得条件。(6)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得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得债务人得股权。但就是,经人民法院同意得除外.

2。与解就是在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为了避免债务人破产,由债务人与全体(或者大部分)债权人达成与解协议,按照与解协议调整债务人得债务、减轻债务人得负担,以使债务人恢复生机,并使债权人有可能得到比通过破产程序所能得到得更多得清偿得一种法律制度。

破产与解制度得法律特征:(1)破产与解适用于已具备破产原因得债务,并且就是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得得.(2)破产与解得内容一般就是延期、分期偿还债务,以及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债务。(3)破产与解须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团体之间达成协议。与解得协议草案应由债务人提出,经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达成与解协议.(4)破产与解具有强制性。即与解协议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与解协议即对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

八、案例分析题

1。本案例所述财产中,属于破产财产得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得300万元财产中,已作为担保物得200万元不属于破产财产,所余100万元财产为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对外投资200万元属破产财产.

(3)破产企业得专利权25万元属破产财产.

据此,破产财产总额为325万元。

破产企业租用她人得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由其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取回。

2。破产财产为:100+500-150—100+70+30=450(万元)

破产债权为:(130-100)+200+200+300=630(万元)

破产清偿: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清偿所欠职工工资与劳动保险费用,清偿所欠国家税款:450-20-50-250=130(万元)

(2)还B银行:30×130/630=6、2(万元)

(3)还乙企业:100×130/630=20、6(万元)

(4)还丙企业:200×130/630=41、3(万元)

(5)还丁企业:300×130/630=61、9(万元)

3。(1)各债权人中属于破产债权得情况如下:

甲债权人债权总额150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得100万元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其破产债权为50万元。

乙债权人破产宣告时未到期得债权,依法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得利息。据此,其破产债权数额为:本金100万元加上到期利息15万元,共计115万元。

丙债权人300万元债权均为破产债权。

丁债权人因合同解除而受到得实际损失100万元属于破产债权,合同得违约金不就是实际损失,不属于破产债权。

所以,各债权人得破产债权总额合计565万元.

(2)在总额565万元得破产债权中,因丙债权人有200万元债权可行使抵销权与其欠破产企业得债权抵销,故实际参加破产分配得债权数额为365万元。

4.(1)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得有关规定,因为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所以应向当地得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该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张律师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与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人、被申请人得基本情况; ②申请目得; ③申请得事实与理由;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得其她事项。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得支付与社会保险费用得缴纳情况。

(3)A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执行得调解书必须终止执行,由A公司凭已生效得调解书向受理该破产案件得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4)该企业所欠工商银行得1000万元贷款,贷款时曾以一套进口设备作为抵押,因此工商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得债权人,可以从该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另外,依照《企业破产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财产担保得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得,未受清偿得部分,作为破产财产依照破产程序受偿,并可行使相应得其她权利.”由于当时作为贷款抵押得设备现在价值800万元,尚有200万元得不到清偿,因此这200万元贷款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5)由于该企业为B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提供保证,而现在贷款已经到期,B公司无力清偿,因此该企业对建设银行就负有清偿得责任,建设银行可以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加入到破产程序中来,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5.(1)债权人A银行得破产债权为20万元.根据《破产法》得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得优先受偿权限定于担保物得范围之内,如果担保物在其行使权利前灭失,优先受偿权也随之消灭,债权人得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但第三人对担保物灭失负有赔偿责任得,在赔偿范围内,债权人对赔偿金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2)如果债权人B银行在得知甲被宣告破产后,向一般保证人乙公司主张权利,乙公司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得规定,在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人破产案件得,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本题中,乙公司虽然属于一般保证人,但根据《担保法》得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得,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3)如果债权人B银行在得知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既未申报其债权也未通知乙公司,致使保证权

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得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100万元得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受偿20万元,则乙公司得保证责任减小20万元)。

(4)债权人B银行应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向乙公司提出80万元得清偿要求。根据《担保法》得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对其未在皮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得,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

(5) 乙公司可以参加破产程序,行使预先追偿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得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得,保证人虽未履地保证责任,但也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6)人民法院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C向受理破产案件得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根据《破产法》得规定,以破产业为债务人得、尚未审结且无连带责任人得经济纠纷案件,应当终结诉讼。

(7)破产企业甲得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根据《破产法》得规定,被申请破产得债务人为她人担任保证人得,保证责任不因其被宣告破产而免除.

(8) 如果债权人D银行未在法院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则甲企业得担保义务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此后,债权人D应向主债务人丙企业追究民事责任.

第七章合同法

一、名词解释

1.合同就是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得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得协议,适用其她法律得规定。

2.单务合同就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得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3.双务合同就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得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都属于双务合同。

4。诺成合同就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得物为成立要件得合同。

5.实践合同就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得物才能成立得合同。

6.要约就是希望与她人订立合同得意思表示.发出要约得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得人为受要约人。

7.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得意思表示,其效力体现在,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8.格式条款就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得条款。

9.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附条件得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定得条件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得条件。

11.附期限得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定得期限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得条件得合同.

12.后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得,后履行得一方有权拒绝应该先履行一方得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得履行请求,此时后履行得一方当事人行使得则属后履行抗辩权。

13.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得,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得履行要求。

14.不安抗辩权就是指双务合同中在当事人双方有先后得履行顺序时,如果后履行合同得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债务得一方在后履行债务得一方未履行或者未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这种权利称为不安抗辩权。

15。合同得保全制度就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得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得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得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得法律行为。

16.代位权就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得权利而危及于债权人得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得债权,以自己得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得权利.

17。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得危害债权得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责任财产得权利.

18。合同变更就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当事人保持不变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得现象。

19。提存就是指债务人将无法清偿得标得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关系得行为。

20。违约责任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所应承担得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得,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对4。错

5.错

6。对

7.错

8.错

9.对

10。错

11.错

12.对

13。错

14.错

15。错

16。对

17。错

18.错

19。对20.错三、单项选择题

1.A 2.B3。A4.A 5。A 6。D 7。C 8.B

9.B

10.D

11.D

12.B

13.C

14。B

15.B

16.B

17.A

18。C

19.D

20。C

21。B

22.A

23。A

24.A

25.B

26.C

27。C

28.D

29、

30、 D

31、 B

32、 B

33.D

34、 B

35、 B

36、D

37、B

38、 A

39、

40、 A

四、多项选择题

1。C D

2。A B C D 3.C D

4.A B C D 5.A B C D

6.B D

7.A B C D 8.B C

9.A B C D

10。A B C 11。BC

12.A B C

13.C D

14.A B C

15。B CD

16。A C D

17。A B D

18。A B C D

19。A B C

20。A B C

21。B C

22.A B C

23。A B C

24。A B C D

25。 B C D

26.A B D

27。A C D

28.A B D

29.A B

30.A D

五、填空题

1.寄送得价目表拍卖公告要约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得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得行为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故意重大过失

4.因重大误解订立得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得乘人之危撤销

5.承诺生效收件人得主营业地经常居住地签字或者盖章

6.予以返还折价补偿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7。交付时原价格新价格新价格原价格

8。债务人自己得

9.合同债权债务从权利协助保密

10.民事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主观上就是否存有过错

11.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2。债务同归于一人

13。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得

14.以其她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得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5。合同得目得交易习惯

六、简答题

1。合同订立得形式与方式:

(1)合同得订立,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当事人,依法就合同得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得法律行为。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她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得,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得方式。要约就是希望与她人订立合同得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要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得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得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无效合同就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得、不发生法律效力得合同。根据《合同法》得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得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得;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得强制性规定。

无效得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要返还得,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得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得,应当各自承担相应得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得,因此取得得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就是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得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得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得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订立得合同。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得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对一方以欺诈、胁迫得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订立得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得,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被撤销得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得,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得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得,应当各自承担相应得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得,因此取得得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4.不安抗辩权就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得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得其她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中止履行得,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得,中止履行得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代位权就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得权利而危及于债权人得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得债权,以自己得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得权利。其成立要件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同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有效权利存在.我国《合同法》将此权利限定为到期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得除外。(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即应行使且能行使而不行使。(4)须有保全债权得必要。(5)须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6。合同变更得要件:

(1)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得内容约定不明确得,推定为未变更。

(2)须有合同内容得变化。合同主体如果发生改变则属于合同转让,只有合同内容改变才就是合同变更。

(3)须遵守法定得形式。当事人变更合同,应该依照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得,依照其规定,否则合同变更不生效力。

7。缔约过失责任得主要内容: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得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果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得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得行为。

8.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得情形:

(1)须存在有效得债务。(2)被转移得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在性质上不可转移、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转移、不作为债务通常不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得转让达成合意。在免责得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既可以与债权人、也可以与债务人就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合意.在并存得债务承担中通常就是由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合意并通知债权人。(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在免责得债务承担中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而在并存得债务承担中,因并存得债务人与原债务人连带对债权人负责,无须经债权人同意。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得;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得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得;

(5)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显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得条件,解除合同得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构成违约责任,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实施了违反合同约定得行为,即存在违约行为。

(2)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存在危害结果;

(3)违约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危害结果

就是由违约行为所引起得。

11.合同终止得原因:

(1)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抵销(4)提存(5)免除(6)混同(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得其她情形

12。同时履行抗辩权得法律效力:

(1)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契约得抗辩权,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她人未为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得权利。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否定对方请求权得权利,但可以对抗相对人得请求.设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得主要目得就在于对抗对方所提出得履行或承当违约责任得请求。

(3)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使对方请求权延期得效力,即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之前,得拒绝自己得给付。

(4)同时履行抗辩权得行使,并不能使合同得履行效力消灭,而只就是阻碍合同得履行效力得发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能奏效时,会最终导致合同得解除或自然终止。

(5)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适用。当事人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只须有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得意思表示即可。但当事人即使未为此意思表示也有排除给付迟延得效力。因为,当事人既然有此权利,纵然没有行使,在法律上仍有正当理由,在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自己给付。

13.预期违约就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得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得,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就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得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谎称有履行能力得欺诈行为时,可中止自己得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得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得,先给付人可以解除合同.其目得就是可使后给付义务人有效履行其义务并降低先给付义务人有可能到时得不到给付得现实危险性。

二者区别在于:①适用前提条件不同:不安履行抗辩要求只有负有先履行义务合同得一方才可行使,而前者不存在这个限制;②适用范围不同:后者适用于范围广,在《合同法》第68条有具体条件,而前者没有具体得适用范围;③法律救济效果不同:前者可以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后者只能先中止履行。

七、论述题

效力待定合同得类型及其效力: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得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得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得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得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得,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得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得方式作出,无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了撤销权之后,合同视为自始未成立。

(2)无代理权人以她人名义订立得合同。无权代理产生得合同对于被代理人而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就是构成表见代理得则例外。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得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得,该代理行为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得,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得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得方式作出。如果本人已经追认,善意相对人得撤销权即归于消灭.如果本人已经表示否认,无权代理行为则注定不能对本人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得撤销权也当然归于消灭。法人或其她组织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得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得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她人财产得合同。无处分权得人处分她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得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得,该合同有效。

八、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卷20套及答案详解汇编

《经济法》试题一 班级姓名学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 10分) 1.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 )。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 )。 A.向人民法院起诉 B.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 C.向共同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我国商业银行可采取公有制法人持股为主体的有跟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现阶段特指( )。 A.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B.城乡合作制银行 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D.国家开发银行: 4.全民所有制企业中能够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的 ( )。 A.党委 B.职工代表大会 C.管理委员会 D.工会 5.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 A.1年 B.2年 C.4年 D.10年 6.《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50万元 B.1000万元 C.3000万元 D.6000万元 7.发明专利权在我国的期限是( )。 A.10年 B.10年,期满后可以续展 C.20年 D.20年,期满后可续展 8.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 )。 A.偷税 B.骗税 C.欠税 D.抗税 9.基本建设是指( )。 A.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B.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C.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

D.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础的建设项目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制 D.两合公司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按股票发行的对象,我国发行的股票有( )。 A.A股 B.B股 C.D股 D.H股 E.E股 2.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 )。 A.预防为主的原则 B.综合治理的原则 C.防治结合的原则 D.环境监测原则 E.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统一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3.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 A.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D.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E.担保物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部分的财产 4.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 A.工资、薪金所得 B.保险赔款 C.储蓄存款利息 D.财产转让所得 E.稿酬所得 5.经济法调整的经营协调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 A.经济联合关系 B.经济竞争关系 C.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调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E.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6,市场经济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具有( )。 A.盲目性 B.自发性 C.自律性 D.超前性 E.滞后性 7.我国的经济审判机构包括( )。 A.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B.海事法院经济审判庭 C.铁路运输法院经济审判庭 D.检察院 E.经济仲裁机构

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自考科目包150273357 1.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提及“经济法”概念的著作是 A.《公有法典》 B.《法学阶梯》 C.《自然法典》 D.《论法的精神》 2.经济法的外在价值又可称为 A.功用价值 B.客观价值

C.客观评判价值 D.主观评判价值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 .引导关系 B.协调关系 C.管制关系 D.调制关系 4.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混合结构 D.多元结构 5.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财税法 B.金融法 C.计划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调制受体的法律责任 B.经济性法律责任和非经济性法律责任 C.重大法律责任和一般法律责任 D.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

7.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A.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 B.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C.提高政府的经济职能 D.产业结构合理化 8.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监督权 B.编制权 C.撤销权 D.审批权 9.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我国的预算可以分为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10.下列不属于决算草案的编制原则的是 A.合法原则 B.准确完整原则 C.报送及时原则 D.简单明了原则 1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我国国债可分为 A.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破产债权D.破产费用 10.A企业在市场上推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达”,产品设计成适应操作者手型的曲线外观;并配以反传统的香槟色。—该多功能遥控器销售地区甚广,辅之大量的较长时间的广告宣传,使其在相关市场广为消贸者欢迎。B企业仿冒A企业产品,也在市场推出“易安达”多功能摇控器,其外观、色彩与A企业的“一按达”相仿,引起混淆。该侵权行为属于( ) A.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B.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C.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D.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完整版)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试题库(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是世界上唯一的颁布了经济法典的国家。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期。 A、蒲鲁东 B、德萨米 C、摩莱里 D、鲁姆夫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总经理 C、监事会 D、董事会

3、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表述是() A、依法成立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B、企业债券由合作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型企业 C、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D、依法成立即取得外国法人资格 7、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电力 8、某热水器厂将一批“阳光”牌热水器交给某商场销售,孙某从商场购得一台热水器,安装使用不到两天,由于热水器内部线路问题引起短路,发生

火灾,致孙某财产损失8万元。孙某遂向该生产厂家要求赔偿,但热水器厂能够证明引起短路的缺陷于投入流通时尚不存在。此时()。 A、热水器厂无权拒绝赔偿 B、热水器厂有权拒绝赔偿 C、孙某只能要求该商店赔偿 D、孙某只能要求热水器厂赔偿 9、()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 B 侵权 C 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11、我国明确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法律是()。 A、产品质量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广告法 12、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声明“商品离柜,概不负责”,该行为违反了经营者的什么义?() A、接受监督义务 B、提供信息义务 C、承担责任义务 D、实现公平、合理交易义务 A B C D A、《产品质量法》 B、《农业法》 C、《标准化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经济法试卷二 一、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计20分,少选或多选都不得分) 1、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BCD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6、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7、在经营者有下列哪些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对经营者请求“退一赔一”?(D) A.进口的眼镜及说明书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和厂址 B.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 C.速食品及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D.中国大陆制造的皮鞋标明为意大利原产进口 8、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反倾销具有选择性 B、反倾销可以进行配额限制 C、保障措施可以采用配额限制 D、保障措施是一种安全阀措施 二、案例题(每题20分,共计20分) 【案情简介】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 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3 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 0 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C ?财政税收法D ?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B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D ?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B ?董事会C ?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B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D ?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B ?董事会C.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B ?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 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 B 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 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 由审批机关认定 8 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 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 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 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 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 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A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 破产债权 D 破产费用? 10 . A企业在市场上推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达”,产品设计成适应操作者手型的曲线外观;并配以反传统的香槟色。—该多功能遥控器销售地区甚广,辅之大量的较长时间的广告宣传,使其在相关市场广为消贸者欢迎。B企业仿冒A企业产品,也在市场推出“易安达”多功能摇控器,其外观、色彩与A企业的“一按达”相仿,引起混淆。该侵权行为属于() A 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 B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C.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D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

2017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是( B ) A.投资人决定解散 B.达到了破产界限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的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可以用劳务出资 B.可以执行合伙事务 C.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 D ) A.初级农产品 B.建设工程 C.天然矿产品 D.农药 4.张某购买一条电热毯赠送给王某,王某使用电热毯时引发火灾。经查,电热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温控元件质量低劣。王某请求火灾损失赔偿的理由应是( A ) A.电热毯存在缺陷 B.电热毯存在瑕疵 C.电热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D.电热毯是张某购买的 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予以豁免时,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是( D ) A.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的 B.经营者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C.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的 D.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的 6.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某数学原理只有李某一人知晓,该原理是商业秘密 B.某老字号的店训“童叟无欺”是商业秘密 C.甲公司将其保密的药品配方许可乙公司独家使用,该配方不再是商业秘密 D.某公司将原属于商业秘密的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公开供他人参观,则该产品制作工艺不再是商业秘密

7.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是( B )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主管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C.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D.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8.下列关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赔偿责任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展销会举办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B.在租赁柜台接受服务,柜台出租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D.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9.甲公司在食品类商品上注册了“农山”商标,并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也使用了“农山,,非注册商标。“农山”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甲公司也不拥有其他在先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甲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B.乙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C.乙公司可以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10.下列关于注册商标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A.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注册商标终止 B.商标注册人未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终止 C.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由商标局主动撤销注册商标 D.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未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1.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是( 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房地产抵押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12.下列关于林木采伐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严禁采伐环境保护林 B.严禁采伐自然保护区的林木 C.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后,应该在三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2017年0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A) A.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董事长决定C监事会主席决定 D.总经理决定 2. 在我国,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C) A.工业产权 B.非专利技术 C.劳务 D.土地使用权 3. 下列主体能够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C) A.公办高校甲B.上市公司乙C.个人独资企业丙D.国有独资公司丁 4.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B) A. 所有合伙人均可以劳务出资 B.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C. 有限合伙人邢某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50人组成 5. 某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此期间应当依法向王某支付(B) A. 一倍工资 B.两倍工资 C.三倍工资 D.四倍工资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A) A.劳动争议当事人 B.工会代表 C.用人单位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7. 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D)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合同 C.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 D. 违反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合同 8. 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C) A.仓储合同 B.承揽合同 C.定金合问 D.头卖合问 9. 甲委托乙公司研发新产品,乙公司指派员工丙完成了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委托研发合同中未约定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依法应当属于(B) A.甲 B.乙公司 C.丙 D.甲与乙公司共有 10. 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专利,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也自行研发出该产品并开始制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5)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作者:ryan 点击:时间:2003-07-30 上午 07:48:00 来源: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 A、50万元 B、30万元 C、10万元 D、法律上未作规定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A、具备法人资格 B、不具备法人资格 C、有些具备法人资格 D、未能确定 3、有限公司要发行债券,其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 A、3000万元 B、6000万元 C、5000万元 D、50万元 4、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 ) A、不承担任责任 B、只承担过错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只承担小部分责任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一般不低于( ) A、15% B、20% C、 25% D 、50%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7、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订立的合同,属于( ) A、双方代理 B、一方代理 C、自己代理 D、他方代理

8、两公司协商订一份假冒名酒的合同,该合同属(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可变更合同 9、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研究开发方 B、委托方 C、双方均有 D、先提出专利的一方 10、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A、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D、自认倒霉 11、销售方搜查消费者身体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 A、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依法求偿权 D、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12、以下税种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 )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个人所得税 13、国务院管理全国金融业的主管机关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 C、中国建设银行 D、中国工商银行 14、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属于( ) A、汇票 B、本票 C、支 票 D、银行汇票

经济法期末试题及其答案

夜大《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引起合同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不包括(D) A抵销B提存C免除债务D抗辩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A)式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投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D有复核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3、《个人独资企业发》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C)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4、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 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 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B)。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 不低于(A)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 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 下列说法中(D)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11.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 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C)。 A.抵销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转让债权的权利 12.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 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 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认定(D)。 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 13、经济法是(A) A、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B、片面调整法 C、权利本位法D 以私为主,公私结合的法

2020年10月全国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试卷及答案解析.doc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 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首先出现“经济法”这一概念的书籍,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 年出版的 () A .《公有法典》 B .《自然法典》 C.《煤炭法典》 D .《经济法典》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经济法渊源的是() ... A .宪法 B .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 .判例法 3.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汇率的行为,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在行使() A .经济职权 B .财产所有权 C.经营管理权 D .法人财产权 4.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经济纠纷的活动属于() A .经济守法行为 B .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 C.享受经济权利的行为 D .经济司法行为 5.在我国,法律对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的企业是()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6.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日期是() A .发起人签订创办协议的日期 B .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的日期 C.公司章程制定日期 D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7.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内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A .职工互助会 B .党委 C.职工代表大会 D .企业行政扩大会议 8.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了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外,还须经()A . 50%以上合伙人的同意 B.占有超过50%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人的同意 C.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D.实际管理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同意 1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5)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 公民参与合伙关系,(A )出资。 A. 可以用劳务 B.必须用资金C ?必须用实物 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 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B )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 ?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 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 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C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C ?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4.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 C )是正确的。 A .无效 B .有效C. 效力待定D .可变更或撤销 5.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B )。 A. 附期限法律行为 B. 附条件法律行为C 附义务法律行为D. 附权利法律行为 6.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A )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 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C )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 带 8. 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 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 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 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 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B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 丙补足C. 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 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 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A )美元。 A.140 万 B.168 万 C.210 万 D.280 万 10. 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 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 D )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11. 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乙1万元钱,要求乙 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 C )。 A. 抵销权 B. 撤销权 C. 代位权 D. 转让债权的权利 12.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认定 ( D )。 A.不成立 B ?无效C ?可撤销 D ?成立并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8题,每小题1分,共8分,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13. 根据相关理论知识, 请判断下列部门法中(ABD )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 A. 反不正当竞争法 B.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 合同法 D. 税法 14.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期间有下列事项需要做出决定时,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其中(BC )可以由董事会直接做出决议。 A. 决定减少注册资金 B.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 选举和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练习1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2、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3、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

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 D.陈某对B公司债务 4、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日 C.5月9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5、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如果该公司分期缴付出资,则发起人第一期交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万元。A、240 B、150 C、180 D、120 6、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构成法的基本组织细胞是 ( ) A.法律规范 B.法的部门 C.法的体系 D.法条 2.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被称为是 ( ) A.经济法主体 B.经济法客体 C.经济权利 D.经济义务 3.不属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 ( ) A.对企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 B.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C.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方案 D.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4.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 ( ) A.董事会确定 B.董事长确定 C.股东会确定 D.国务院确定 5.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 ( ) A.合同签订时的价格计算 B.交付时的价格计算? C.双方当事人协商 D.由买方决定 6.债权人应当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物,逾期不领取的,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 )所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提存部门 D.国家 7.由三维造型构成的商标被称为 ( ) A.文字商标 11.经营者应通过各种载体表明其经营资格和身份,这是经营者的 ( ) A.标志经营资格义务 B.出具凭证义务 C.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D.质量担保义务 12.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体现的是税收的 ( ) A.固定性 B.强制性 C.确定性 D.无偿性? 13.各国金融体制一般都以( )为主导。 A.商业银行 B.中央银行 C.货币 D.保险公司 14.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15.在我国,保险人应当是 ( ) A.保险公司 B.公民个人 C.商业银行 D.证券公司 16.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年满 ( )

(完整版)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答案下载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 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①普查方式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 ()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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