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

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导语: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收集的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 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 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 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 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 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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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界定、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管理、固定资产计价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以及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转移、转让、清查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

(三)审批分公司、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审定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 (四)审批分公司、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审定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 第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并报公司审批(定)。 (三)审批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审批;审定所属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审定。 (四)审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公司审批;审核所属(管理)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公司审定。 第八条企业财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和使用管理职能。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固定资产的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另外,对未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即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家具用具类、图书类等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一、土地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等用地; 土地如果是通过征地等方式购买过来的记入相应的价值,如果不是买入的,只记面积,不记价值。 二、房屋建筑物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用房和建筑物等;大型修缮的计入价值。 三、通用设备 相对于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如:锅炉、水泵、电梯、电锤、搅拌机等; 四、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较高(起点为1500元),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复印机、保险柜、碎纸机、实验室设备、医疗设备、抽湿机、印刷设备、消防设备、食堂米饭生产线、和面机、切割机、割草机等设备; 五、交通运输设备 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 六、电气设备 如: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稳压电源、洗衣机、干洗设备、电淋浴器、吸尘器、微波炉、冷柜、冰箱、空调机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如:广播台成套播音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网络设备(如交换机、光纤收发器)、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如:各种打印机)、一体机、卫星接收设备、各种教学及办公软件(正版)、移动电话,对讲机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校图书馆馆藏的各种纸质、电子图书资料,各学院科研机构资料室室藏的教学科研用图书资料。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食堂餐桌椅,教工宿舍家具、实验室工作台、椅等。以及不能归入上述十大类之中的都归入此类中。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托管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整体托管协议》,为使托管资产在托管期内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因管理不善、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缺失、贬值、损坏,经双方协商,就托管的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托管资产范围 1、煤矿地面生活、生产区托管范围以内的厂区、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2、井下(包括井口、井筒、井架)全部设备、设施、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3、乙方为甲方垫资购买的综采设备、高档普采设备各一套按照购买合同设备详单整体移交给乙方,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联合试运转期间甲方投入的设备、材料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出库单作为移交资产的依据交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4、根据以上界定,将托管资产以资产清单进行标示、核查、交接,依此为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托管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托管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享有对乙方使用托管资产的监督权、考核权。

2、组建托管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对托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权。 3、负责托管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 4、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负责托管固定资产的报废认定和处置。 5、根据双方合作进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享有提议对本协议修改完善的权利。 6、负责托管协议界定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甲方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在移交时能正常使用,是完好的。 8、《托管协议》约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承托范围内的资产享有使用、维修权,不享有处置或转让权。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标准要求负责托管资产的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维修等管理,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负责承托范围内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换等相关费用。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5、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设备管理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行业标准。 6、设备运行必须达到使用年限要求,设备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提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xx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同,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疏于监管流失严重。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某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面就随着我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河南技师学院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第三条专用图书、资料等不受金额限制,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凡属自制、捐赠或调拨的固定资产,或是比较稀缺的物品,学院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的也要计价列入。 第四条单价在1500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后勤、行政办公仪器设备,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非大

批购买的同类有形资产,纳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具体管理采用三级管理体制,即国有资产管理处为一级管理部门,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二级管理部门,资产具体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固定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全学院固定资产总账,对固定资产的购进、调出、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进行账务处理,指导、监督办理学院资产购置、报废、捐赠的审批手续,编制学院资产采购预算及学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固定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登记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全学院固定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后勤处负责学院土地、房屋、建筑物、家具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2013年可谓预算会计改革年。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均自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关于“固定资产”要素的变动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二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到1 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 500元;三是把“固定基金”修订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四是引入“折旧”因素;五是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六是每月末把“基建账”数据纳入大账核算;七是明确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的方式方法,即依次计价的标准为: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及名义金额等。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户的核算内容更能体现财政改革和业务处理的需要。正是由于“固定资产”变化较大,就需要我们及时把握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就在于适应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而形式上却采取了“虚提”的方式,即计提的折旧额不直接计入“支出或费用”,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本文拟就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的衔接方法 年初,适用新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进行重分类,并做账项调整。新制度规定:凡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均列入“存货”管理,并要求各单位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目录。据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标准转为存货。转账时,应当根据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及其明细账进行分析调整。 (一)账项调整 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对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转为“存货”,账务处理为:借“存货——种类(或规格、报告地点)”、贷“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使用部门)”,同时,借“固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新)”、贷“固定资产(旧)”。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课程背景: 制造型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特别是设备固定资产的增加,对设备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设备固定资产有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制造型企业管理水平。从财务经营及设备本身专业管理的角度对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对企业资产优化及设备资源的有效使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帮助广大制造型企业掌握设备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思路、方法与工具,特开发此课程。 ●课程目的: 为制造型企业设备、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提供设备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思路、方法和工具,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素质 ●课程效果 如切实运用,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设备收益率明显提高 ●课程大纲: 第一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及作用 1、主要内容 1.1 设备固定资产价值评估 1.2 设备固定资产运行效率评估 1.3 设备固定资产投入产出分析 1.4 设备固定资产生命周期的的日常管理 2、作用 2.1 设备投资回报效益提升 2.2 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2.3 为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打基础 第二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成效考核指标及说明 1、设备投资回报率 2、设备综合运行效率 3、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流程及控制要点 1、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2、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控制要点 2.1 设备规划控制要点 2.2 设备申购控制要点 2.3 设备选型的控制要点 2.4 设备供应商选择、评估的控制要点 2.5 设备采购的控制要点 2.6 设备自制的控制要点 2.7 设备安装、验收的控制要点 2.8 设备付款的控制要点 2.9 设备前期培训的控制要点 2.10 设备固定资产编号的控制要点 2.11 设备台帐、档案建立、维护的控制要点 2.12 新设备投入财务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个控制要点 2.13 设备操作规程、保养作业指导书制订、确认及培训的控制要点 2.14 设备保养控制要点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为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1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生产设备、农业生产设备、劳务加工设备、建材生产设备、运输汽车、煤矿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共八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 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科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 维修部门: 3-2-1 生产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 办公室:负责非生产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3-2-3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4-1 固定资产编号以8位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 固定资产编号第1、2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01,02...09分别表示之。第3、4位代表小分类,由01 (99) 表示 代号内容 01 房屋及建筑物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则 1、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 2、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家具、办公用品及各类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二、固定资产的资产编号 1、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编号后交行政部。 2、编号方式:资产分类编号+购买年份(两位数字)+流水号码 3、资产编号中资产名称代码: DY-打印机BJB-笔记本电脑XSQ-显示器TS-台式电脑DY-打印机 TY-投影仪BX-冰箱TV-电视机KT-空调HYZ-会议桌 BGZ-办公桌CJ-茶几YZ-椅子GZ-柜子TE-电话机 CA-车 SJ-手机EL-其他 注:新进设备按照设备名称前两位第一个字母标注代码,重复的可用设备名称的三个首字母标注 例:2016年11月购入笔记本电脑,编号:BJB16001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 1、固定资产的办采购由采购部执行,按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2、固定资产入库 购置的资产到达公司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产编号,然后办理入库手续。 3、固定资产领用及登记 1)所有固定资产的领用,领用人在“钉钉”上进行审批。 2)所有资产经行政部入资产库后,需进行登记工作。 4、固定资产的维修 1)资产的维修、更换、升级、添加等均需由行政部执行;

2)对于资产进行维修申请,由资产使用部门通知行政部后交予采购部,在获得相关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联系维修。 5、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而磨损,最后丧失其使用价值或由于自然侵蚀、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无法修复的毁损或由于其他原因需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需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列明固定资产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等,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程序。 2)在清理过程中,注意节约费用,实事求是对残料进行作价。 6、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定于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实物的清点,清点工作由行政部组织,各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 2)清点完成后,行政部及财务部需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怎么做?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和一般的企业不同,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的性质,但又不属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那么接下来整理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为其成本,一般应采取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年限平均法: (1)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 (2)每月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月份=每年应计提折旧额÷12(月) 2、工作量法:

(1)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总工作量 (2)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业务的账务处理 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一般应在月末对折旧业务进行处理:首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汇总表”,计算出本月应计提的折旧额,然后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方法为:本月应计提折旧额=上月折旧额+上月增加折旧额-上月减少折旧额。根据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编制转账凭证入账: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事业单位的性质是什么? 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对比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2]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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