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2019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2019福州事业单位考试: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例题:甲走失耕牛一头,该牛被领村乙发现。乙将牛牵回自家,经努力找寻,无人认领,遂告知众人该牛系自己在集市上购买,后该牛生病死亡,乙请屠夫丙屠宰该牛。产生劳务费500元,牛肉卖得5000元。屠宰时,在牛体内发现名贵中药牛黄,卖得50000元。乙用这笔钱投资股票,获利30000元。其后,甲得知一切要求乙返还所得。对本案的性质和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不当得利

B.投资股票属于高风险行为,乙自负盈亏与甲无关,获益30000元归乙所有不必返还;当然,如果亏损也自然没有理由找甲补偿

C.丙的劳务费不必返还甲

D.乙应返还甲54500元及银行同期利息

答案:ACD。解析:拾得遗失物应返还给所有人,无所有人的,应交给有关机关,乙捡到牛应归还,但其据为己有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故A项说法正确。牛属于甲所有,因此当牛死后的财产所得应归甲,既牛肉牛黄,但劳务费属于正常支出,所以丙不用返还,故CD正确,返还54500元及同期利率。乙用钱进行炒股所得的收益30000元应归于国家,故B错误。

知识点睛:

本题涉及民法当中常见考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接下来让我们回顾一下知识:

一、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的人,为本人。

1.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具体而言,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本身只是没有合法依据,但是并不违反法律)

1.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2002~2013司考真题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2002~2013司考真题 2002年 4.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点钞失误多付给甲1万元钱,构成不当得利,1万元为原物,利息为孳息,甲应返还给银行,扣除掉劳务管理费用,甲获得的3000元利润,应当予以收缴,所以C 正确。 17.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 A. 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D.并无不当 【答案】D 【解析】本题中张某不知道牛奶系送奶人误放,对于放入自己奶箱中的物品,张某有处分权,所以不知情的张某对丢弃牛奶不具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侵权行为。张某在这一事件中并未得利,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张某将牛奶喝了,会构成不当得利)。张某根本不知道牛奶系王某所订,不存在代王某扔掉的意思表示,根本不存在无权代理的问题。所以D选项正确。 18.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应赔偿乙在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乙为维护甲的利益,抢救甲的过程中导致的甲的面部受伤,应由甲自己承担这一损失,无权要求乙赔偿,所以D正确。 31.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 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 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答案】ACD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以管理人管理本人事务时判断,本题中虽然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但是根据刘某修缮房子的时间来判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刘某有权请求张家偿付自己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即垫付的650元和利息损失,所以只有B的表述正确,ACD的表述均错误。 2004年 1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

2019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解析-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真题2019

2019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解析 (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面各题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相应字母填入括号内。本大题包括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又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一判断的哲学依据是()。 A.事物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化,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变化 B.事物的基本矛盾没有变化,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C.事物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化,次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D.事物的根本矛盾没有变化,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2.于1953年底由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 A.基本立场 B.基本目标 C.基本准则 D.宗旨

3.《贞观政要》中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段富含哲理的名言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是促进认识发展的重要途径 ②避免重犯他人错误,才能使自己在生活中不犯错误 ③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 ④自觉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有利于把握社会发展规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下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仅存在两种分配方式,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按要素分配 B.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也可在全社会使用 C.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直接以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时间为尺度 D.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物价的影响 5.下列哪种情况说明了外部性的概念?()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解析 导语: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后期将会陆续展开,如何科学备考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小编将会为大家整理相关考试常识、技巧以及习题等相关资料。今天小编带来的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模拟题,助力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简答题 1.如何理解政府职能的涵义。 【答案】 第一,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构。政府职能实际上是通过各级政府中的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来实现的,但国家公务员本身不是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 第二,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须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体系。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它们所承担的职能都是政府总体职能的一部分,是政府总体职能的分解和细化,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什么是行政强制?它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实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适用的主体不同;(2)适用的目的不同;(3)所依据的法律 规范不同;(4)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 3.简述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答案】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1)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同一性和斗争 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2)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矛盾双方相互依赖, 为矛盾的存有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互 相包含,使矛盾双方能够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 方互相贯通,规定了事物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3)矛盾斗争性的作用: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对立和斗争,不但 推动事物的量变,即为事物的质变作好准备,而且推动着一种事物向 另一种事物的质变,即使旧矛盾统一体解体和新矛盾统一体产生。总 体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结合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动力。

彭万林《民法学》(第七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圣才出品】

第二十七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 27.1复习笔记 一、不当得利之债 1.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 (1)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法律上没有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 (2)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 ①当事人获利不同 在不当得利之债中,它表现为一方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利益;而在侵权之债中,致害人在致人损害的同时,可能从对方获得利益,也可能没有得到任何利益。 ②行为性质不同 侵权之债是违法行为的结果,因而,致害者主观上往往是有过错的;而不当得利,则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误解,或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换言之,不当得利的发生,并非获利者预谋的结果。 ③法律后果不同 债的履行仅仅是返还不当得利而已,不会因此而带来经济损失;而侵权之债,债的履行就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受益是指一方因一定事实的结果而增加其财产的总额。根据增加的情况不同,法理上又将其分为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两种形式。

(2)必须是使他方受损 受损是指一方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使其财产总额的减少。根据减少的情况,法理上也分为积极减少和消极减少两种形式。 (3)必须是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两个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是受害一方的损害事实与受益一方所获利益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4)受益必须是没有合法根据 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指一方受益缺乏合法的原因。 其表现形式有两种: ①自始欠缺原因,即不当得利的发生,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根据。 ②嗣后丧失原因,即一方受益时有法律根据,过后,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而丧失了法律根据。 3.不当得利之债的履行 (1)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义务主体 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之“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之债的义务主体,可能是“取得不当利益”之本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 (2)不当得利应返还的客体 ①返还原物 不当利益获取人在履行返还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然而,获得者所得,往往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义务的免除,费用的节省等。因此,这里所说的“原物”,只能从广义而不能从狭义角度去理解。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历年司考真题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历年司考真题 2002年 4.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点钞失误多付给甲1万元钱,构成不当得利,1万元为原物,利息为孳息,甲应返还给银行,扣除掉劳务管理费用,甲获得的3000元利润,应当予以收缴,所以C正确。 17.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 A. 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D.并无不当 【答案】D 【解析】本题中张某不知道牛奶系送奶人误放,对于放入自己奶箱中的物品,张某有处分权,所以不知情的张某对丢弃牛奶不具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侵权行为。张某在这一事件中并未得利,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张某将牛奶喝了,会构成不当得利)。张某根本不知道牛奶系王某所订,不存在代王某扔掉的意思表示,根本不存在无权代理的问题。所以D选项正确。 18.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应赔偿乙在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乙为维护甲的利益,抢救甲的过程中导致的甲的面部受伤,应由甲自己承担这一损失,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管理知识试卷及答案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专业知识试卷及答案 一、判断题(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题号后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计为0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在管理实践中,管理的四种职能一般是按顺序履行的,即计划、领导、组织、控制。() 2.管理的本质是领导。() 3.直线职能制最直接体现了管理劳动专业化分工的思想。() 4.目标设置是目标管理的核心。() 5.一般说来,目标制定要略低于执行者能力水平。() 6.法约尔被称为“管理过程理论之父”。() 7.泰勒被称之为“组织理论之父”。() 8.员工保险属于奖酬激励。() 9.管理产生的萌芽阶段是指自人类有集体劳动到18,世纪。() 10.经济学是“管理科学”理论的基础。() 11.在分工明确的企业中,任何对组织关系的调整都只能发生在企业的某个局部部分。() 12.人力资源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是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关键。() 13.员工招聘是指企业到外部寻找、吸引那些有能力、又有兴趣到本单位任职的人,并从中选出适宜人员予以录用的过程。() 14.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逐渐上升的,但可能会产生跳跃。() 15.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其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应着重在使用。() 16.控制的过程一般都包括三个基本环节的工作:一是确定标准;二是衡量绩效,三是考核奖惩。() 17.究竟采取扁平型或是高层型组织结构,主要取决于组织规模的大小和组织领导者的有效管理幅度等因素。因为在管理幅度不变时,组织规模与管理层次成正比。规模大,层次多,则呈高层型结构;反之亦然。() 18.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19.大批量生产的企业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产品品种少,主要进行标准化生产,对职工技术要求相对较低,适于采用分权式组织形式。() 20.企业要顺利运转,必须根据经营目标,对各生产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和全面调度,使各要素间能够均衡配置,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这里的统筹安排和全面调度就是组织,它需要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来执行。() 21.管理与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相伴而生的特性就是管理的特殊性。() 22.管理具有目标性,成为现代管理中目标管理方式的重要依据。() 23.环境是组织生存的土壤,它既为组织活动提供条件,同时也对其起制约作用。() 24.政治环境包括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执政党的性质,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等。()

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是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但是关于这两者的具体定义,区别和具体的法律适用条件都有很多误解甚至争议。这篇论文我将分别阐述两者的法律本意和具体的法律适用。本文分为三部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两者的区别和法律适用条件。 -----引言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得力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知识》模拟卷及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模拟题及答案 (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面各题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相应字母填入括号内。本大题包括30小题,每小题0.8分,共24分) 1.“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又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一判断的哲学依据是()。 A.事物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化,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变化 B.事物的基本矛盾没有变化,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C.事物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化,次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D.事物的根本矛盾没有变化,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2.于1953年底由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 A.基本立场 B.基本目标 C.基本准则 D.宗旨 3.《贞观政要》中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段富含哲理的名言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是促进认识发展的重要途径 ②避免重犯他人错误,才能使自己在生活中不犯错误 ③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 ④自觉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有利于把握社会发展规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下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仅存在两种分配方式,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按要素分配 B.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也可在全社会使用 C.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直接以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时间为尺度 D.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物价的影响 5.下列哪种情况说明了外部性的概念?() A.坏天气引起小麦减产 B.小麦减产引起农民收入减少

第四节 涉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自己做的在用的)

第四节涉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因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和无因管理(negotiorum gestio voluntary agency)而发生的债,又称为准合同之债(quasi—contractual agency),它包括那些既不是由于合同也不是由于侵仅行为产生的具有债的特征的法律关系。 一、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法律上没有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不当得利由于没有合法的根据,因而虽属既成事实也不受法律保护,并随这一既成事实的出现而在当事人之间形成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当得利大多发生于非债清偿的情况下,如对巳清偿的债务再为给付;或基于原合同关系而结付,后来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及如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而在此前已受领了对方的给付等等。各国对不当得利法律适用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持该理论的国家认为不当得利涉及不当得利发生地国的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法律观念,因而应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法。如《日本法例》规定:“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或不法行为而产生的债权成立及效力,依其原因事实发生地法。”《匈牙利国际私法法令》第35条规定:“不当得利及其法律上的后果,适用利益发生地法。”《秘鲁民法典》第2098条规定:“因法律的实施、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不当交付某物所生之债,依原因事实发生地法或应发生地的法律。” (2)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许多不当得利行为源于一定的法律关系。此时,应考虑原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适用。如《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规》第16条规定,如果不当得利是在履行法律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应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前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第27条也规定,不当得利适用产生或预料会产生或假设会产生该项得利的法律关系的推据法。 (3)适用当事人本国法。1965年《波兰国际私法》第3l条规定,在当事人有同一国籍且在该国有住所时,应适用他们的共同本国法。《布斯塔曼持法典》第221条规定:“不当得利依各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如无共同属人法,则依给付地的法律。” (4)选择适用多种法律。《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218条规定:“因不当得利提出的请求,由支配不当得利所由发生的实际的或假定的那种法律关系的法律支配。在没有这种关系时,这种请求由不当得利发生地国家的法律支配。当事人可协商决定适用法院地法。” 不当得利的准据法适用范围包括:何为不当得利?他方是否必须因此种得利而受损害?什么叫损害?损害与得利之间是否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违反公共秩序的合同而履行的给付,是否可以该合同不具效力为理由要求对方作为不当得利而返还?得利者应承担哪些债务?得利者的善意或恶意是否影响返还的范围?等等。 我国法律没有对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发生在我国的不当得利之债,法院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 二、无因管理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般而言,无因管理的效力,就管理人来说,应完成管理的事务继续到本人接受为止,在管理中并负有普通的注意,否则应对其故意或过失而致本人的损失承担责任,管理结束时应将因管理事务所得的—切权利转给本人并向本人作出结算。而就本人而言,应偿还管理事务支出的合理费用并负责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发生的债务。例如《民法通则》第93条就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的制度尽管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但英国却不承认它。在采用这一制度的各国中,对于无因管理的成立与效力,其法律规定也可能不尽相同.因而也有选择其准据法的必

浅析无因管理制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浅析无因管理制度 样文

内容摘要 在通常情况下,管理他人事务必须要有合法的根据,或者受人委托或有法定义务,否则就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然而无因管理则是一种例外情形。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止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管理他人事物是无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条件;管理人主观上须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即具有为他人谋利益的主观动机,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无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物,它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首要条件。 【关键词】无因管理性质起源要件效力现状

目录 内容摘要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的法律渊源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分析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二)、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四、无因管理的法律实践 参考文献

浅析无因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义务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当事人称为管理人,受事物管理或者服务的当事人称为本人或者受益人。早在罗马时代,无因管理便被列入了准契约,《法国民法典》沿袭了罗马法的做法,将无因管理作为一种准契约。自《德国民法典》才放弃了将无因管理作为准契约的做法,而将无因管理列为产生债的一种独立原因。此后,无因管理才在各国民法中作为一种独立的债的形式出现。我国《民法通则》仿效德日,将无因管理与合同、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并列,作为产生债的四种原因之一,从而确立了无因管理在我国债法中的地位。 (二)无因管理的性质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无因管理在性质上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且为合法的事实行为[1]。其性质有三: (1)、无因管理与人的意志有关,不属于事件,而属于行为。 (2)、因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并不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而实施管理行为,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无因管理不属于意思行为或表意行为,而属于事实行为。 (3)、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行为。事实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无因管理属于合法的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无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都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无因管理与合同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单方事实的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合同为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须有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并且当事人应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合法的事实行为,而侵权行为属于不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阻却违法性,而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尽

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试题汇编

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试题汇编 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健康教育促进、卫生法学等 卫生法学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6题) 1、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国家实行的制度是【D】 A、有计划的卫生防疫 B、爱国卫生运动 C、预防保健 D、有计划的预防接种 E、以上都不是 2、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传染病是指【B】 A、鼠疫、艾滋病 B、鼠疫、霍乱 C、鼠疫、霍乱、艾滋病 D、鼠疫、霍乱、伤寒、副伤寒 E、鼠疫、霍乱、艾滋病、伤寒或副伤寒 3、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关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没有这项法定义务的是【B】 A、从事传染病医疗保健的 B、从事传染病科研的 C、从事传染病监督管理的 D、从事卫生防疫的 E、各级政府有关主管人员 4、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以下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除了【B】 A、在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 B、在工作中可能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 C、从事传染病医疗的 D、从事传染病教学的 E、现场处理疫情的 5、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等。这些单位是【E】 A、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B、医疗机构、保健机构 C、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D、卫生防疫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

E、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 6、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A】 A、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B、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C、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D、由卫生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后处理 E、由卫生防疫机构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7、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发现以下情况,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D】 A、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 B、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C、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 D、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 E、以上都不是 8、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控制措施中不包括【D】 A、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 B、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C、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D、对疑似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E、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

最新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最新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 案(一)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四个全面”的四个子系统中属于动力系统的是全面依法治国。错误 2.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管理方法应该是一样的。 错误 3.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是指在2050年将中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正确 4.“小康”概念的提出在我国实际上是很早的,但迄今为止,尚无哪个时代实现了全面小康。 正确 5.从一些数据来年,到2000年,我们国家总体上已经步入了小康,达到总体小康水平。 正确 6.资本主义2.0指的就是马克思讲的资本主义。 正确 7.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民。 错误 8.夺取政权的时代与执政的时代环境不一样,作风建设的任务和方法也应该不一样。

正确 9.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制度是从严治党的一项要求。 正确 10.中国改革的基本特色是:先易后难,由浅入深。今天,先易已经过去,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困难,进入了深水区。 正确 1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坚持”和“四个方面”实现的命题,其中,第一个坚持是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第二个坚持是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正确 12.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是四中全会决定的第一大新概念。 正确 13.在四中全会决定里,立法的重点领域是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 正确 14.四中全会提出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正确 15.宪法的思维方式跟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 错误 16.2014年11月19日至20日,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在成都召开。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不当得利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不当得利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不当得利。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不当得利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无因管理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债的分类 司考侵权责任法笔记:高度危险责任 司考侵权责任法笔记:网络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通意见》 131.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不当得利要件及类型图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的财货变动,使无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负返还所受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制度的规范目的重在去除不当得利,而非损害赔偿,故:得利少于损失时,返还的数额以得利为准;得利大于损失时,返还的数额以损失为准。此外,不当得利之债不以当事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仅在确定返还范围时须考虑受益人主观上究为善意或恶意。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四:①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②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③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以给付关系替代因果关系); ④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采用非统一说:(a)给付型不当得利,指自始或嗣后欠缺给付目的;(b)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指欠缺保有利益的法律权利或法律原因)。 二、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虽符合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但法律特别规定受害人不得请求返还,因而排除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对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对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报酬;民间的礼尚往来)。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③因清偿债务而给付,于给付时明知无给付义务的。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包费)。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索贿)。 (2005-3-10)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答案】D (二)其他排除情形 1.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油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维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衡诸于受益人的经济计划,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2002-3-17)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考试财务与会计模拟试卷及答案(一)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考试财务与会计模拟试卷及答 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事业单位盘盈的存货,应()。 A.增加营业外收入 B.增加当期收入 C.冲减营业外支出 D.冲减当期支出 【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存货的清查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盘盈的存货冲减“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有()。 A.行政性收费收入 B.罚没收入 C.预算外资金 D.无主财物变价收入 【答案】C 【解析】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主要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以及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3.事业单位的下列科目中,年终结账后可能有余额的是()。 A.事业结余 B.经营结余 C.结余分配 D.拨出经费 【答案】B 【解析】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将“拨出经费”科目的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则不结转;结余在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中,因此“结余分配”也不会有余额。 4.某事业单位2007年年初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为450万元。2007年该事业单位收入为5 300万元,事业支出为4 800万元;拨入专款为800万元,专款支出为700万元,该项目年末尚未最后完成;对外投资为600万元。假定不考虑计算交纳所得税和计提专用基金,则该单位2007年年末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为()万元。 A.350 B.550 C.450 D.300 【答案】A 【解析】该事业单位2007年年末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结余=450+(5 300-4 800)-600=350(万元)。 5.事业单位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其会计处理是()。

解释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并举例说明其特征

解释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并举例说明其特征 债的发生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在我国,债的发生根据有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两类,其中后者包括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所生之债和侵权损害之债等。这里重点解释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及其特征。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从该规定来看,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自己得到某种利益,并同时又使他人受到损害。不当得利的事实一经发生,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受损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债的关系。在这一债的关系中,受损害人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不当得利人有向受损害人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 作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不当得利必须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2)不当得利必须是一方受益,并同时使他方受到损害;(3)一方得到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害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比如:刘女士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抢包,并被摔倒在地使手和脸被划伤。路上的行人甲记下了摩托车的车牌号,当场报警。摩托车男子把车骑到了一个角落,翻开包搜到了若干现金、银行卡和一个手机。他把包和里面的证件通通扔到路边,把现金、卡和手机占为己有。

那么,在这个案例中,摩托车男子和刘女士之间即产生了一种不当得利之债。摩托车男子取得的现金、卡和手机是通过不合法的途径,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刘女士受到了伤害,只有摩托车男子受益。而且一方的受益和一方的受损害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刘女士有权要求摩托车男子对返还其不当得利,而摩托车男子也有义务返还刘女士的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从该规定来看,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使他人受益。在这种债的关系中,管理人有请求受益人支付未来管理事务所指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而受益人有向管理人支付该项费用的义务。 作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根据,其构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2)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即管理他人事务,既无法律规定的义务,也为受到他人的委托;(3)管理人是未来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的目的。 比如,杨先生一家外出旅游,忘了安排养在院子里的名贵鹦鹉。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潜入想要打鹦鹉的主意。孙婆婆被惊醒后起床,出门与小偷发生争执并被小偷打伤,但保护了鹦鹉没被偷走。孙婆婆因此住院三天。 在这个案件中,孙婆婆保住了杨先生的名贵鹦鹉还使自己受伤。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申论试题及答案

,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申论模拟卷 (后附参考答案) 一、给定资料 资料1 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设立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 2012年9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承担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时,在课题任务合同书中没有出国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出国费32.96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员在其承担的专项课题经费中,报销火车票费用20.7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报告特别注明,这些火车票是“自行搜集的”,与课题无关。 2008年至2010年,贵州两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 2011年,中科院城科会从“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等课题经费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2012年,国家旅游局下属的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山东省2013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该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 某网站记者梳理了近几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涉及“问题科研经费”的至少有39份。这些报告显示,科研经费“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已成普遍现象。 据中国科协调查: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依据目前我国每年投入科研经费1万亿元左右来估算,流失掉的是一笔让人惊悚的巨额资金。审计署2011年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发现,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做法,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崔向群表示,很多项目负责人忘了科研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人竟然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科研经费。 资料2 原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

《合同法——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练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练习题及答案 2010-05-18 【盘古网:中国知识产权第一门户】【超大中型标准】点击600次 专利代理人考试《合同法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服装厂和乙百货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出售5万件服装给乙百货公司,由乙百货公司于11月5日之前到甲服装厂提货。11月4日,乙百货公司派员工前往甲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在装货时,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因雾气太重致与一辆运油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双方就5包货物的损失承担发生纠纷。甲、乙之间的纠纷正确的表述是:()考点:不当得利 A.甲、乙公司之间不存在不当得利之债,因为多装的5包已灭失,乙公司并没有实际得利 B.乙公司对多装的5包承担不当得利之债,因为乙已提货,货的风险已发生转移 C.甲、乙公司对5包货均不承担责任,而应由运油车承担责任 D.甲对货物的灭失承担责任,因为货物并没有交付 2.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无因管理:() 考点:无因管理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3、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此后母山羊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本案应如何处理? 考点:不当得利 A.失主无权要回山羊 B.母山羊归还失主,小山羊归甲 C.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配种费但不付饲养费 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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