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目的:确保符合标准规定的物料投入使用
范围: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1.物料在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员对物料的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员须严格按“放行审核单”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3.审核工作内容
3.1物料供应方须是公司批准的定点采购单位。
3.2 订货合同单要求与收料相符。
3.3 物料初验合格,记录完整无误。
3.4 物料入库验收记录填写完整无误。
3.5 取样执行批准的规程,取样单填写完整,无误。
3.6 执行批准的检验规程。
3.7 检验记录完整、准确无误,复核人复核无误。
3.8 物料的检验结果合格
3.9 以上各项如与规定有偏离,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和批准手续。
4.以上内容经审核全部符合规定,在“物料放行审核单”上签名并出具审核意见,填写“物料放行许可证”,并将两者交质量部经理。
5.质量部经理对“放行审核单”与“物料放行许可证”进一步确认无误,签名批准,将物料放行许可证发放销售部,准许该批物料的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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