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集中整治我乡学校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努力为我乡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任文忠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任文忠、中心校陈昭泽负责具体办公。

二、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稳定,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学生学习,生活,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石场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协工作制度:(一)、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必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整治和集中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进行,每半年一次,各相关单位联合出动。

(二)、建立学校与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卫生院等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协工作机制,定期磋商、通报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定。

(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派出所所长或指导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全体师生进行及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五)、乡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好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入交通安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六)、工商所要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七)、文化站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八)、卫生院、工商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严查在校园周边进行外卖的行为,防范不卫生的食品伤害学生

(九)、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

长学校、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远离网吧,远离毒品以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十)、学校警务室要设立相关执法部门的报警电话,发现网吧违规经营的、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的、出售色情书刊、音像制品的,学校门前乱停乱放车辆的、有人在校门口向学生出售食品以及有人进入校园寻事闹事的,及时与执法部门取得联系,消除校园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十一)、各学校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高度重视群众和家长来访。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科教兴国的战略意识,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切实把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不同时期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保证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

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在积极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的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以台账为目标开展工作,把整治项目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把项目整治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中央、省、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今年5月份和8月份,组织开展两次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集中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开展之前,各成员单位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与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制订周密的整治行动方案。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组织进行自查和互查,及时进行总结,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地方,要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推广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

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学时、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乡派出所要选派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警,到所在辖区的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同时要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为法制副校

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巩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成果,建立综治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各校在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的“五个结合”,严格要求,使“安全文明校园”名副其实。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文明校园进行跟踪评估和指导,使之不断保持先进性。对于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要坚决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校园内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寄宿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店、小卖部等的管理,做到证照齐全,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充分保证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等符合卫生标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并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各类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接处警,依法严惩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安监站、工商所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测和管理,开展经常性查验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种学校建筑设计,加强对学校校舍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确保校舍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推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对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进行宣传表彰,并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学校治安和学校稳定的,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关系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地、县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主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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