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法律

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只能建设,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下属重要成员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定程序聘任的,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董事会及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总法律顾问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一人,根据需要,亦可设副总法律顾问一至三人。副总法律顾问协助总法律顾问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副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任,并将聘任情况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如下:

1、总法律顾问每届任期三人,可连聘连任;

2、总法律顾问任期届满,应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继任总法律顾问到任;

3、总法律顾问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的,应由总经理提名新人选履行聘任程序;

4、总法律顾问职务出现空缺时,由副总法律顾问主持日常工作;

5、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兼任总法律顾问。

第七条担任总法律顾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法律顾问:

1、曾因渎职或工作失误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受到单位经济处分的;

2、曾被判处刑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第九条总法律顾问工作中遇见下列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1、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中,设计与本人亲属利益的;

2、总法律顾问本人作出的经营性决定,需要对该决定出具意见或审批的;

3、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认为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组织、领导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

3、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制定和实施总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制度规定,组织法律业务培训;

5、组织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防范规则,开展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和整改;

6、组织制定和实施普法工作规划和安排;

7、组织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工作规划和安排;

8、审批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要求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办理法律事务的申请;

9、决定公司外聘律师;

10、对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11、对设计公司重大权益的纠纷,作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决定;

12、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设置法律事务部,作为承担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机构),由总法律顾问直接领导。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及其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3、协调指导集团下属成员企业法律事务职能管理工作;

4、具体落实合同管理,审核格式合同和重大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5、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ji 招投标及改制、兼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营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6、办理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有关法律事务;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提供与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9、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10、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11、联系外聘常年或专项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12、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及总法律顾问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法律事务管理原则和制度

第十三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管理机构依法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前防范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十四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干涉,其他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应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企业发生设计本单位重大权益纠纷或存在此类风险的,应按程序及时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通报,法律事务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总法律顾问。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业务发展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相对完备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部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务院国资

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4、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对生产经营管理提出法律建议,为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依法经营作出重要贡献的;

2、通过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为公司或本单位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重要贡献的;

4、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及其以上级别国家机关表彰的;

5、其他为公司或本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

第二十条对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表彰和奖励,采取以下形式:

1、授予荣誉称号;

2、给予单项奖励;

3、按照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计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

第二十一条总法律顾问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开展工作,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总法律顾问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或公司”)外聘律师工作的管理,确保外聘律师为集团的经营管理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单项法律服务顾问。 第三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公司(又称为“签约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职业律师在一定期限内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条聘请单项法律服务顾问是指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单项法律服务合同,又律师事务所指派职业律师为公司提供包括案件代理、非诉讼项目及其他专业法律服务。 第二章聘用条件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5.1 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5.2 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3 信誉良好、价格合理,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5.4 在全国或本地区综合实力或单项专业实力排名靠前; 5.5 在公司制定的优选律师事务所名单内。 上述优选律师事务所名单,由集团法务部就公司所涉及业务领域内的专业律师进行市场调查,并对相应领域的优秀律师进行排名,形成优选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以该名单内律师事务所作为优选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6.1 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6.2 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6.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6.4 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等。 在聘请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人时,承办律师与办案机关的人脉关系作为聘用条件之一。 第三章常年法律顾问 第七条公司就日常经营性事务可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分公司及职能中心不得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第八条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日常: 8.1 就合同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8.2 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起草、合同谈判; 8.3 就日常经营性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8.4 参与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或提供法律意见; 8.5 其他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承担的工作。 第九条外聘律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应当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该合同必须详细列明法律顾问的职责、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期限、考核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期限原则为一年。 第十条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一般采取定额付费方式。定额付费指根据法律服务合同,公司向律师事务所按照约定的固定金额支付律师费的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采取定额付款聘请律师,首付款比例一般不得大于%,且原则上应在签订顾问合同起一个月之后支付。 第十二条对于经我方评价不能有效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我方有权酌情减少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具体以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新版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重庆市司法局 监制 重庆市律师协会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 人代表: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工作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期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所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岀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既包括向 甲方提出口头建议意见,也包括向甲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査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増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査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规避或防止潜在风险;

4、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谈判或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讨;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

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度工作总结.doc

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度工作总结 北京*******工贸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司法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在这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以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的法律事务,现将过去一年时间里本人提供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重点作好公司债权案件诉讼及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首先,xx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公司法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在20xx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础上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深入。 对所有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催收工作。 1、对于证据比较充分拖欠时间比较长的案件的直接起诉进行诉讼。 2、对于有偿还意愿并表示继续偿还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案件由专人进行负责。 3、对于欠款时间长寻找相对人有难度的交给公司新设立的清欠办进行处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师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 5、由公司领导层对负责催收工作的专人进行督导。 其次,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积极处理执行、诉讼案件件。xx年主要处理工作及案件如下: A:四川省巴中华西、达龙地产案件, 1:沧州中院协助执行 2:院的裁定下发, 3 :河北高院的开庭。 4:配合北京取证 5:河北高院艰苦判决 6;河北高院的判决修改最终使本案尘埃落定。此案择机申请执行 B:山东海德路桥、淄博果里案件的工作, 1 沧州申请执行工作 2:沟通工作(审理法官法官多次) 3:河北省高院的申诉工作多次(石家庄) 4:撤销执行后的取证工作。明年重点申诉 C: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南方,案件的重审工作, 1:历经任丘开庭、 2:沧州法院证据的重新调取。 3:沧州开庭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以下小编为你整理了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一) 烟台冠佳经贸有限公司前身是济钢集团烟台标准件厂,公司法人代表为苗兴雨,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前进路7号。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钢铁冶炼及技术咨询服务,加工、制造、销售:钢材、水泥及制品,水渣,煤气,锻造件,标准件,铝合金,水泥制品,铸铁件,氧氢气,保温材售,进出口业务,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房屋、设备租赁及转让等。本年度公司因原址进行重建开发,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是涉及众多关于该工程的协议书、合同书的起草与签订,协助公司在开发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诉讼方面,主要涉及公司下属的鲍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同司机的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同胡乃君、孙鼎信二人的执行恢复问题,由于胡孙二人恢复执行案件时间较长,执行难度较大,所以,我方积极联系芝罘区人民法院,到济南查询胡、孙二人的资产,在查到二人确实有相关资产后立即进行冻结划扣,为公司挽回一部分损失,目前该案件仍在执行中此外,我还与公司就新开发的商铺与其他商业开发公司、个体

工商户进行协商,促进公司旧址改造完成后可以第一时间投入、盈利。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二) 成都XXXX新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20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20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20xx年3月14日

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和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法律顾问,是指为公司提供常年、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负责对公司外聘法律顾问进行统筹管理。按照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选聘、考核评价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公司总法律顾问指导综合办开展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对外聘法律顾问进行统筹管理,组织对外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选聘外聘法律顾问,落实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要求,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第二章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从集团备选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如遇事项保密、时间紧急或其他原 - 1 -

因,可在备选库内直接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 第六条选聘外聘法律顾问提供常年、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的,均应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合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综合办作为主办部门。签订专项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合同,由提出需求的职能部室作为合同签订的主办部室。 第七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提供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二)协助起草、修改、审查章程、合同、规章制度以及日常业务中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提供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 (四)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五)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应对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参与商务谈判,并负责谈判中有关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款的起草、审核; (七)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 (八)协助公司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 (九)代理或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动产及不动产的登记、担保手续等; (十)及时告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法变化情况,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 2 -

【法制制度】秦皇岛市海港区法律顾问档案管理制度

【法制制度】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档案 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法律顾问档案管理,根据《律师法》、《档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法律顾问档案管理工作由海港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顾问办),顾问办设在区法制办,区法制办主任兼任顾问办主任。 第三条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法律服务,都应建立卷宗并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顾问办负责。 第四条顾问办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顾问办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五条法律顾问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分别立卷归档。 第六条法律顾问档案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七条法律顾问档案由顾问办统一保管,法律顾问因故不担任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八条法律顾问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 第九条业务办结后,由相关处室如实填写《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单》,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条法律顾问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

文书材料,报顾问办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法律顾问档案应按照封面、卷内目录、服务材料、卷底的顺序排列。 第十二条顾问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保管和防护工作,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失职人员应给予适当处罚。 第十三条借阅档案应经顾问办主要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凡涉及国家机密或相关处室要求保密的档案,一般不得查阅和借阅。 第十四条法律顾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和短期二种。 凡属长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凡属在一段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顾问办负责解释。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标准版)协议书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

编号:FS-DY-20120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 有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

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小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xx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初稿) 为完善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加强本公司各部室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方案所称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发出律师函,法律知识的宣传等依需要为xx公司提供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部室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方案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范程序选聘,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二章企业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一)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施领导,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做好本公司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投标招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 (三)协助本公司主要经营者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本公司法律事务机构; (四)主管本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部室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五)对本公司各部室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第三章法律事务部门 第六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主管全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公司各部门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服务,由总法律顾问直接领导。 第七条公司应当支持法律事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为开展法律事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一x公司: 为加强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我分公司每年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工作,为公司守法经营、实现经营管理规范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公司与x事务所签订了为期x年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为给予我公司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为我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指定了x律师、x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x律师、x律师是具有较丰富的执业和管理经验的律师,承担x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一年来,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积极履行法律顾问的责任与义务,在为公司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核法律文书等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x公司的合法权益,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且法律顾问费收费合理。按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对x律师、x律师在过去多年的合作情况的评估,x公司拟与x事务所续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继续指定由x律师、x律师两位律师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合同期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费用为人民币x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x公司批复。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二公司领导: 最近时期以来,我公司因业务涉及一些法律事务,如与客户签订合同风险的防范、对公司员工法制教育等,须委托律师帮助,办公室拟委托律师作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妥否?请批示。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三: 随着规范化的发展,涉及法律事务日益增多,为保障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更好的依法行政。自20XX年以来,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其中,服务期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止,费用为每年叁万元。 随着今后发展规范化的需要和法律顾问业务量的增大,特请示: 1、是否继续聘请事务所作为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实行一年一签。 2、我单位已于年初将聘请法律顾问经费列入今年的财政预算,如财政局对该笔预算给予批复,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将从财政预算中开支;如财政局未对该笔预算给予批复,建议聘请法律顾问经费从经费中列支。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模板(律所自用)

完美WORD格式 客户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客户信息 全称: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EMAIL: 大成信息 业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EMAIL:[ ]@https://www.360docs.net/doc/772863886.html, 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2—4楼,210024 2—4/F, 72West Beijing Road Nanjing 210024, China Tel: 86-25-83755100 Fax: 86-25-837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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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含分支机构)及(列于附件的)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对甲方进 行一次法律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月内向甲 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法律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原因、需要 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入法律 顾问工作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方与乙方 就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重要内容。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是落实这一内容的有效举措。11月2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率先组织所属10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开展述职,检验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和成效,交流法制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推动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这一做法务实有效,值得总结推广。 中国石化从上、中、下游、科研、工程和专业公司各个板块选取了10家有代表性的单位总法律顾问进行述职。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代表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履行情况、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参加述职的10位总法律顾问中,专职总法律顾问5人,兼职总法律顾问5人。中国石化在京的23家企事业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负责人一同听取了述职报告。 述职中,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回顾了自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以来,尤其是2011年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他们自觉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全面组织领导本企业法律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中国石化提出法律工作要实现从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型转变这“两个根本转变”以来,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在切实履行好七项职责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总结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履职方式:一是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发运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对招投标、经营证照等涉及的法律事务进行管理,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推进了法律管理的E 化,促进了法律工作的“两个根本转变”;二是深入进行系统化研究,通过进行国内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境外法律环境研究、编印国别(地区)《投资贸易法律指南》等,为经营决策和项目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保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法律风险,确保境外法律工作“走得顺、走得好、走得安全”;三是切实推进全程化管理,法律人员积极参与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法律管理工作在各环节、各项目的全覆盖。这些灵活多样的履职方式无论是在法律工作上,还是在风险防控上,都给10家企业带来了显著成效:法律机构更加健全,法律人员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得到解决,未发生因违法、违规或未经法律审核引发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业务国际化保持良好势头,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内容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doc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 我国国有企业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多年,已经初见成效。聘用法律顾问的请示怎么写?下文是聘用法律顾问的请示,欢迎阅读!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一 x公司: 为加强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我分公司每年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工作,为公司守法经营、实现经营管理规范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公司与x事务所签订了为期x 年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为给予我公司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为我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指定了x律师、x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x律师、x律师是具有较丰富的执业和管理经验的律师,承担x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一年来,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积极履行法律顾问的责任与义务,在为公司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核法律文书等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x公司的合法权益,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且法律顾问费收费合理。按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对x律师、x律师在过去多年的合作情况的评估,x公司拟与x事务所续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继续指定由x律师、x律师两位律师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合同期从x 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费用为人民币x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x公司批复。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二 公司领导: 最近时期以来,我公司因业务涉及一些法律事务,如与客户签订合同风险的防范、对公司员工法制教育等,须委托律师帮助,办公室拟委托律师作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妥否?请批示。 聘用法律顾问请示三 ××××××: 随着××××××规范化的发展,涉及法律事务日益增多,为保障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更好的依法行政。××××××自20XX年以来,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其中,服务期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止,费用为每年叁万元。 随着××××××今后发展规范化的需要和法律顾问业务量的增大,特请示××××××: 1、××××××是否继续聘请××××××事务所作为 ××××××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实行一年一签。 2、我单位已于年初将聘请法律顾问经费列入今年的财政预算,如××××××财政局对该笔预算给予批复,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将从财政预算中开支;如××××××财政局未对该笔预算给予批复,建议聘请法律顾问经费从××××××经费中列支。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27817 编 号: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G compa ny legal advisor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总则 1. 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2. 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 3. 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 二、工作方式。 1. 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

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 2. 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 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 1. 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2. 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 3. 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4. 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 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5. 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二、工作范围 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策划、法律文件、协商谈判、法务管理、法律培训等。具体为: 1、解答法律问题,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法律事务,就聘请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方案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公告债务催讨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聘请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 4、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5、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聘请方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6、对聘请方无形资产提供法律保护方案;

7、应聘请方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9、单位内部事务处理; 10、单位法律事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 11、单位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2、协助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协助聘请方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3、在聘请方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4、接受聘请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制度 1、法律顾问经常性工作将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为主要内容; 2、法律顾问按聘请方要求提供工作总结,经聘请方确认、考核,并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3、法律顾问在服务年度末与聘请方座谈沟通,提交法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0最新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0】东莞顾字第DG 号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020】顾字第DG 号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住所地/通信地: 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及接受短信号: 微信号: 受托人(乙方):北京市XX(东莞)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东莞市XXXX号XXXX楼 邮编:523000; 承办律师电子邮箱: 手机及接受短信号: 微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在东莞市东城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接受聘请及指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依法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配合完成法律顾问的辅助工作。若所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现指派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乙方法律服务内容(以下内容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乙方受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义务,是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2.1 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决策,从法律上予以必要的分析,提供法律依据,降低决策风险;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2 帮助、指导甲方建立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完善、规范甲方目前的管理及运营制度。 2.3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2.4 若甲方产品拟申请著作权保护等,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并协助甲方就其产品申请著作权等。 2.5 就甲方遇到的民商事纠纷(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行政纠纷等诉讼事务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若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需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出庭等处理的,则需按本合同第五条第5.4款的规定处理】。 2.6 根据甲方的授权,就甲方有关债权债务等事项,起草、签发律师函或代甲方起草有关催告函件等【所发出的函件内容,事先须经甲方确认】。 2.7 为甲方民商事合同项目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项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但有关专项或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则甲方需另行委托乙方处理、计付律师费】。 2.8 向甲方提供有关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等法律咨询【一般以口头或电邮方式提供,若遇较重大的事项且必要时、则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第三条双方的工作原则 3.1 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权益,协助甲方预防或避免纠纷的发生,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纠纷。 3.2 甲、乙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乙方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甲方应及时征询乙方律师的意见,采纳乙方律师的合理化建议、法律意见。 3.3 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全面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同时,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由于甲方提供的情况及文件、资料有误,而导致乙方出具不恰当的法律意见,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4 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若甲方基于其他考虑或者未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作出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5 甲方应对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给予乙方合理的工作时间;若需要乙方律师参加有关会议、审查合同,事先需提交必要的材料,以使受指派律师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甲方一般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3.6 为使乙方受指派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更好地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向受指派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 证据等材料原件在双方之间的交接,以经双方签字的材料移交清单为准。 3.7 乙方及受指派律师对于在上述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或隐私等,负有

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秦玉秀: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发布时间:2012-04-25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秦玉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 秘笈一:建立企业法务管理的根本着力点在于体系建设 媒体:中国建筑是从何时开始推行企业和项目的法律风险全面管控制度建设的?有什么特点? 秦玉秀:中国建筑的企业架构是总部——工程局(设计院、国内外直营公司)——号码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各级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直接面向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各级施工企业处于完全竞争性的市场中,面临的市场环境极为复杂,潜藏着各式各样的法律风险。其中项目经理部作为直接的生产单元更是直接与业主、分包商、材料商发生经济行为,承担项目履约的责任,是利润的产出地和风险的多发地。 建立企业法务管理的根本着力点在于体系建设 通过对各企业类型法律风险的分析,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国建筑内部仅仅加强总部的法律工作是不够的,为有效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从2001年以来,中国建筑逐步重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企业“运作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的工作要求,着力部署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建设。 2002年中国建筑总部正式设立了法律事务部,从机构队伍建设、制

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制定颁布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要求系统各级企业建立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充实人员。2004年,抓住国资委在53家中央企业进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的契机,进一步确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并在四家二级企业进行总法律顾问试点。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企业总法律制度全面推进,要求二级、三级施工企业全部设立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法律专业人员。在公司总部的引导和推动下,各级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逐年发展,主要的二级、三级施工企业均设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法律工作队伍也逐年壮大。 在法律体系搭建完毕的基础上,2009年借助公司整体上市的契机,中国建筑将法律管理逐步向企业经营业务各个领域渗透,最终形成了业务全覆盖的法律管理。根据公司经营转型的需要,中国建筑将法律管理工作从工程施工领域覆盖至房地产、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运营等投资业务,并通过对上述投资项目的立项、决策、审查到过程监控,实现了全过程监控的投资法律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开展的情况,为有效防范海外经营法律风险,中国建筑从海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入手,通过推进海外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海外法律风险防控力度,逐步建立了海外法律管理体系。目前,中国建筑法律管理实现了从单一法律管理向综合业务管理的转变,实现了从国内法律管理向海内外法律管理的转变。 媒体:这种自上而下的“体系”的建设主要有哪些内容?

律师事务所申请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解决方案(仅供参考) (1).docx

律师事务所申请政府法律顾问 服务方案范例(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一、法律服务内容: (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问题 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应服务部门的要求参加部门办公会议、工作组会议,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 同时,参与论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各项改革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收集社会对该类决策、改革措施的不同声音,并从合法性、可行性等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内容。 第三,针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二)文书业务 代为起草、审核、发布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草拟、修改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等文书。 对政府在采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流转、劳动等方面的有关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加强实体性审查,避免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越权行为的发生。 对于某些重大问题,应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有关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充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谈判等非诉讼业务 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政府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民事活动的次数越来越高,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诸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投资、采购等经贸活动的谈判也相应增加,具体法律事务不断涌现。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到前期谈判、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一系列的非诉讼业务中去,从前期就进行风险的防控,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合同协议的履行期间,监督执行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预测相关风险,积极预防和化解执行纠纷。 我所在接受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委托后,积极准备并参与到各项合同谈判中,及时从法律层面做出响应,对相关合同进行起草、审查、风险防控、,并根据委托要求由我所派出谈判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洽谈。 (四)诉讼仲裁、调解业务 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推动了公民和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出现对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公民和企业不再以过去简单的上访、闹事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懑,而是采取诉讼、仲裁等形式予以处理。但

英文版法律顾问手册合同管理办法

Contracts Management Procedure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se Procedures have been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C Contrac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the company in order to make the contracts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standardized and procedural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contracts management and to protect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rticle 2 Contracts management referred to herein means a series of such activities as the planning, organization, control, mediation, li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by the Company as a subject to the economic legal relationship pursuant to law, in relation to the signature, 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and rescission of and disputes over contracts. Article 3 Contracts management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management system integrating the

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启示

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启示 作者:编辑裴中同发布于:2011-12-23 11:10:21 文字:【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和保障,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副总、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赴美国开展了大型跨国企业法律管控模式培训,重点结合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深入考察了解了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一、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发展总体情况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美国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美国大型跨国公司保障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据全球法律顾问协会统计,目前,在美国500强企业中,共有480家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定位于高级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从美国企业营业收入和雇员人数两个指标看,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倾向于设立总法律顾问。美国企业普遍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既与美国国家的法治传统与文化密切相关,更是企业市场化竞争和国际化经营的内在需要。企业总法律顾问建设在美国大企业受到重视,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第一,美国政府对市场的法律监管日趋严格,对企业合规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政府意识到,仅仅依靠企业自律,只会使美国经济和股东的利益受到更大损害,因此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监管和主动调查,并不断完善相关法案。例如,美国政府通过出台《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又称《多德-弗兰克法案》),强化金融市场监管,并在法案中特别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旦查实,不仅将对企业处以高额罚金,而且最高可将罚金的30%作为对举报人的奖励,这对企业造成了巨大震慑,使企业不得不更加重视自身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据美国高通公司总法律顾问介绍,在美国大企业,只要总法律顾问认为某项公司决策或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层将毫不犹豫地调整或停止这项决策和行为,因为在美国,公司违规经营的成本将大大高于经营所能带来的收益,而且公司一旦因违法而丧失诚信,将很难继续在市场上立足。因此,美国大企业普遍选择在高管层面设立总法律顾问,从而强化企业合规管理,防范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 第二,美国大企业在规范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下,需要通过总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更好地监督并实现权力制衡。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是维护股东权益的基本途径。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确保企业行走在合法合规道路上的制度保障,已经成为美国大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在美国公司规范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股东会和经理层分权制衡,但股东作为出资人,由于其并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而难以持续地保障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也难以确保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公司股东往往选择在经理层设立总法律顾问,确保公司依法经营管理,避免内部人控制。例如,美国通用(GE)、IBM、高通等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既是经理层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董事会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决策层和执行层提供法律意见。除此以外,美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往往还负责公司内部调查。如波音公司、高盛集团等总法律顾问介绍,一旦有人举报公司员工违法违规,须由法律部门开展有关内部调查。一些企业的法律部门还同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以上这些做法,表明总法律顾问在美国企业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美国大企业的全球化经营战略,不仅需要由总法律顾问来统领全球法律事务,而且需要由具有权威的企业高管构建严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人才、技术、产品,是美国大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特点。在国际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大量的法律事务,涉及复杂的国际规则,面临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用工、环境保护以及反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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