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秦玉秀:中国建筑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揭秘

发布时间:2012-04-25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秦玉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

秘笈一:建立企业法务管理的根本着力点在于体系建设

媒体:中国建筑是从何时开始推行企业和项目的法律风险全面管控制度建设的?有什么特点?

秦玉秀:中国建筑的企业架构是总部——工程局(设计院、国内外直营公司)——号码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各级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直接面向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各级施工企业处于完全竞争性的市场中,面临的市场环境极为复杂,潜藏着各式各样的法律风险。其中项目经理部作为直接的生产单元更是直接与业主、分包商、材料商发生经济行为,承担项目履约的责任,是利润的产出地和风险的多发地。

建立企业法务管理的根本着力点在于体系建设

通过对各企业类型法律风险的分析,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国建筑内部仅仅加强总部的法律工作是不够的,为有效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从2001年以来,中国建筑逐步重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企业“运作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的工作要求,着力部署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建设。

2002年中国建筑总部正式设立了法律事务部,从机构队伍建设、制

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制定颁布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要求系统各级企业建立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充实人员。2004年,抓住国资委在53家中央企业进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的契机,进一步确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并在四家二级企业进行总法律顾问试点。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企业总法律制度全面推进,要求二级、三级施工企业全部设立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法律专业人员。在公司总部的引导和推动下,各级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逐年发展,主要的二级、三级施工企业均设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法律工作队伍也逐年壮大。

在法律体系搭建完毕的基础上,2009年借助公司整体上市的契机,中国建筑将法律管理逐步向企业经营业务各个领域渗透,最终形成了业务全覆盖的法律管理。根据公司经营转型的需要,中国建筑将法律管理工作从工程施工领域覆盖至房地产、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运营等投资业务,并通过对上述投资项目的立项、决策、审查到过程监控,实现了全过程监控的投资法律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开展的情况,为有效防范海外经营法律风险,中国建筑从海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入手,通过推进海外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海外法律风险防控力度,逐步建立了海外法律管理体系。目前,中国建筑法律管理实现了从单一法律管理向综合业务管理的转变,实现了从国内法律管理向海内外法律管理的转变。

媒体:这种自上而下的“体系”的建设主要有哪些内容?

秦玉秀:简单讲就是自上而下地统一总法律顾问职责,统一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立要求、统一制度手册和流程、统一在一个法律与合同信息系统下运行、规范岗位及人员的职责、职权、工作方式。

中国建筑各级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参与企业重要决策,行使总法律顾问的权利,并按照总法律顾问职责要求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目前各级已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均通过文件形式明确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必须参加企业重要决策会议,并对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同时,中国建筑多个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认真注意观察分析,善于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归纳总结、分析研究;在处理企业经济纠纷过程中,及时敏锐地发现、总结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案。通过认真调查研究以及对翔实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从法律角度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或方案,被接受采纳后形成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实现了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

中国建筑对各级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提出了统一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的要求。二级企业、二级施工企业的主要区域公司、三级施工企业全部设立法律事务工作机构。设计院、专业公司、海外机构原则上均应设置单独或合署的法律事务部门。为项目开发设立的项目公司,可以在合同管理等部门,设置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律事务岗位人员。统一各级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工作职能。其中,二级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职能应包括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法律服务、授权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法务)、项目法律事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二级企业对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名称、职能岗位设置应统一。统一法律岗位人员配置标准。重要子企业法律部门法律岗位人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他二级企业及三级施工企业法律部门法律岗位人员不少于4人,并应满足项目法律顾问设置要求。

由于法律业务的不断增长,中国建筑的法律人员从2002年的190人增加到2010年的851人。

在这十年里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的包括总法律顾问及法律部门管理制度、项目及合同审查制度、法律事务手册、合同管理手册(施工分册)等制度和文件,使得企业工作有“法”可依。

中国建筑的法律纠纷案件统计、法律人员情况、法律服务统计和合同评审等数据在2008年以前一直采用纸质表格方式进行统计和分析,工作效率偏低,并且数据具有滞后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企业法律与合同管理的动态监控,最终实现法律信息化管理目标,中国建筑在2008年着手建立了法律与合同信息系统。在这个信息系统里我们建立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人员信息库、律师库、普法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库等模块,并进行了系统的多次升级。各级单位通过信息系统这个平台,加强了对工程合同与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为履约监控及风险预警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秘笈二: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生命力在于融入项目

媒体:在内部建立法律风险管控制度是很多企业通行的做法。但为什么你们能取得这样令人羡慕的成绩?

秦玉秀:刚才谈的“体系”是我们建立内部法律风险管控制度的一个特点,但仅此显然不够。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非常注重“融入”。我们认为,任何“体系”的建设都不能偏离企业的生产经营,换言之,企业法律管控体系必须融入生产经营。

中国建筑法律工作始终把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作为法律管理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的四个方面高度融合,有效提高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通过处理诉讼案件,总结企业及项目存在的管理问题。中国建筑通过对诉讼案件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败诉的原因不是企业法律人员专业水平低,而是由于工程项目在资信管理、资料档案保管、质量安全控制、变更索赔、材料采购等方面存在缺失,由于证据不利导致案件败诉。因此我们及时总结案件,从中归纳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管理建议反馈公司领导。由于有血淋淋的教训,因此得到公司的高度重视,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二是通过建立项目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体系,实现风险防范前移。中国建筑建立了项目法律顾问管理体系,通过法律人员及合约人员共同参与项目履约全过程,加强工程索赔、签证、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件审核等管理,提高了项目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控制经营源头的法律风险。(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我们首创了把法律服务分三个层次融入项目的做法。一是由专业法务人员领衔一些大中型项目的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在对合约人员进行大量、全面培训的基础上,让他们兼任项目法务经理;

三是在一些小项目上聘请预算员担任法务联络员,发现问题后马上通知专业法律人员前往处理。

目前,中建正在施工的4000余个项目有93%设置了项目法律顾问,我自己也兼任了一些(比如央视新大楼)大项目的总法律顾问。其他800多名专职法务人员也都兼任了2至3个不等的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这样做的好处是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务人员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并把法务工作和商务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项目发生法律风险的概率大大地减低了。而且,即使发生诉讼纠纷,我们也不会象过去那样陷于被动,因为对证据比较有把握。

三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特别注意防范投资风险,保证上市公司符合证券监管要求。各企业法律部门积极参与各类重大经营活动,包括投标、招标、投资、融资、担保、产权转让,以及企业的分立、合并、改制、重组、破产、解散、收购与反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实现上述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审查。

在公司上市后为应对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局面,中国建筑加强了投资决策的法律管理,并持续推进过程监控法律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法律风险。法律部门对投资项目评估的参与比较深入,一般均采取资料分析与实地考察结合的方式,提早介入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可行性研究,以深化项目论证效果。法律部门坚持以防范法律风险为原则,以提高投资项目回报为标准,配合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投资质量,防止公司投资业务盲目扩张。针对公司“投资带

动总承包”的市场战略和当前投资项目出现的突出法律问题,我们制订了《投资项目中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对房地产、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实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提出操作建议,规范了下属单位的投资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投资法律风险。中国建筑成功上市后,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除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外,还需要面临证劵监管机构的监控,符合对上市公司合法守规的要求。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不同的权责分配和行使也体现着公司合法守规的要求。上市后的变化,对公司法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部门需要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成除公司未上市前法律业务以外的上市公司法律工作,例如公司年报中重大合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律师询证函以及按照国家证监会及北京市证监局要求针对突发性事件及时进行核查和反馈等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对外部形势变化的研究,为生产经营服务。在发生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环境的时候,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的时候,以高度的敏感度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问题,协助生产经营部门分析问题,讲解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条,寻找对策,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通过实现四个方面的融合,法律管理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法律部门成为生产经营部门非常依赖的重要力量。

秘笈三:注重实效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根本

媒体:如此严格的法律风险管控制度与目前市场条件下企业的经营肯

定会产生一些矛盾。怎样处理?

秦玉秀:应该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很现实的。我认为,有效的企业法务管控首先应该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吻合。以法务人员对项目合同的审查为例,我们在看到被审查合同存在“风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机会”。不能一味的“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应该积极为企业想办法,尽可能做到既能规避、减少风险,又能承接项目,尽可能促成项目成功。

当然,在有些情况下,企业的负责人最终没有采纳法务人员的意见,但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风险管控工作的失败,因为这个决定毕竟是企业负责人在听取法务人员的风险提示并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换言之,是在对风险有了相对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

媒体:据说现在中建下属企业负责人这几年普遍都很重视法务人员的意见。这是怎样做到的呢?

秦玉秀:原因有很多,但有一条是根本的,那就是你提供的法律服务能不能给企业带来实际的效果。就中建而言,这几年,我们在施工产值增加39%的情况下,诉讼案件下降了42%。我想这可能也是下属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务工作的原因之一。

秘笈之四:随时跟踪企业和行业的重点问题

秦玉秀: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法务工作也必须随时跟踪企业和行业在变化中出现的新问题并予以解决,只有这样,企业的法务工作才有生命力。

2007年下半年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国建筑多个签订固定价格

合同的项目面临成本损失的风险。经过调研和分析,中国建筑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材料涨价损失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需高度重视的法律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并对今后的合同价格模式进行了规范。有效地降低了建材暴涨的成本风险和法律风险,并防止将来类似风险的再次发生。最后,绝大部分项目经与业主协商,业主同意进行价差调整,共挽回损失数亿元。

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内房地产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一批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工,为妥善应对由此引起的履约困难事件,中国建筑及时制订了《关于采取合同法律措施加强房地产项目工程承包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房地产承包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指导。中建还针对投资项目出现的法律问题,制订了《投资项目中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对房地产、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实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导,真正做到了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完整版)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基本框架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框架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故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 1、针对产品开发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和颁布新产品开发的业务指引文件。 (2)与重要的客户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的市场情况、产品缺陷以及客户需求等信息。 (3)建立与一线销售人员沟通的会议机制,确保及时依照市场形势做出适当反应,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4)实行专项听证制度:在一项投资产品推出前,应由运营管理中心组织风险管控中心、财务中心和其他各业务部门,召开质询会议,对产品进行反复质询和论证,以保证质量,控制风险。 (5)当产品项目正式推出时,应报备运营管理中心及风险管控中心,风险管控中心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编制风险报告,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适时调整。 2、针对市场营销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颁布营销策略,对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对销售渠道分类、管理流程、选择标准、市场策略、激励措施和控制手段、培训内容及计划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并制定清晰的标准化业务流程。 (2)市场拓展业务可按照各项目分成项目小组,采用项目小组负责制。 (3)杜绝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不当承诺,采用欺诈方式促成客户成交,一经发现公司将严重处理。 3、针对合同管理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合同起草、审批及签订的管理制度。 (2)严格依照流程和制度审查合同签订和费用支出,做到合同责任清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全.doc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1)

第十五章附则(31) 附件(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

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B/T27914-2011) 目次 前言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5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6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 附录A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 附录B法律风险清单示例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 前言 本标准在GB/T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市展达律师事务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红、叶小忠、吕多加、薄勇、王志华、白莲湘、艳武、瑛、孔雪屏、玉秀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1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pdf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 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 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 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 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 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 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 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 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 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1. 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 话; 2. 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 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 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 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 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 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

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 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 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 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 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落实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新疆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研究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究院及各部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研究院企业管理部是法律风险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称“归口部门”),研究院内各部门是法律风险管理执行部门(以下称“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研究院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研究院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不作为或者作为,而对研究院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研究院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研究院战略目标为向导。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研究院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合,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研究院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研究院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研究院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全员参与。(三). 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研究院内外部持续发展。(四) 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实现持续发展。研究院用合法的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五)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第六条 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渐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研究院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机制与职责第二章 研究院管理层或者由研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第七条负责 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第八条(一)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的 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新疆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研究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究院及各部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研究院企业管理部是法律风险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称“归口部门”),研究院内各部门是法律风险管理执行部门(以下称“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研究院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研究院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不作为或者作为,而对研究院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研究院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研究院战略目标为向导。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研究院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合,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研究院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研究院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研究院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

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发展。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研究院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实现持续发展。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研究院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 第六条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渐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研究院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第二章机制与职责 第七条研究院管理层或者由研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 (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组织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三)研究提出重大法律风险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52723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话; 2.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欢迎参观」不能省略; 5.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销控主柜台,如有违反者以罚款一千元论处; 6.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专案助理处问销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活页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数据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是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数据、报表给予

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附件4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法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第二条企业法律风险是一般被认为是指在企业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因为企业及其员工做出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等。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

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文化, 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法律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是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层、审计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等部门及分厂内设置的有法律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六条法律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 成员:审计处,财务管理处,物资供应处,计划销售处,人力资源处,设计所,公司办公室,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办、保密保卫处,工艺处,总师办及各分厂第一行政负责人。 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主要负责人:规划发展处处长 (二)职责: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制度。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

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地市分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或者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 (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指导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三)批准重大法律风险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制;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完整版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 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 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

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最新版

附件4 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法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企业法律风险是一般被认为是指在企业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因为企业及其员工做出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等。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

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法律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是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层、审计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等部门及分厂内设置的有法律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六条法律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 成员:审计处,财务管理处,物资供应处,计划销售处,人力资源处,设计所,公司办公室,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办、保密保卫处,工艺处,总师办及各分厂第一行政负责人。 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主要负责人:规划发展处处长 (二)职责: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制度。 二、各部门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涉法律风险控制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法律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险控制办法,并针对本部门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分析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

分析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 发表时间:2018-09-18T15:00:30.31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7期作者:王希彬田长军郭伟超 [导读] 摘要:供电企业是关乎电网企业规划城乡、利用土地、建设电力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单位,也是电网企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无棣县供电公司 251900) 摘要:供电企业是关乎电网企业规划城乡、利用土地、建设电力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单位,也是电网企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供电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会遇到一些法律风险,因此必须依照法律来经营企业。此文指出供电企业要全面依法管理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希望可以对我国供电企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关键词:供电企业;依法管理;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渐完备,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企观念越来越深入,供电企业管理也更加规范。供电部门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接触部门必须要遵守法律,这样可以使工作人员在与公众交流中遵守公司规则,即使遇到难以调节的矛盾也不会引起客户的法律追究。 一、依法管理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 1. 供电企业依法管理的内容【1】 供电企业依法管理指企业依法发展、依法运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制度、管理制度、处事制度等。 (2)依法保障职工的法定权利。 (3)签订合同的过程法制化,按照合同运营。按照法律发放劳动工资,有专门的法律机构。 2. 供电企业依法管理的重心 企业法律风险指企业未按照国家法律变动而改变或企业未完成其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依法管理是对其企业战略、销售方面、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法律约束,以下风险最为突出【2】: (1)企业法律法规风险,其外部表现最显著。 (2)安全制造及销售风险是最基础的风险。 (3)党政廉纪风险主要表现在约束体制及权力平衡等内部现象。但在某些条件下其会转变成法律风险,因此企业要重点实行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供电企业重点管理法律风险 有效管理及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的关键。因此企业必须建立综合全面、健全的防御法律风险的措施,明确各层次、各范围的风险点,并建立有效的防范。 二、供电企业法律风险在关键领域的表现 由于未有效解决长期累加的深入矛盾和之前遗留问题,一些供电企业在招用劳动力、销售态度等方面仍存在违规现象。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3】: 1. 建设电网方面的法律风险 电网建设拆迁、征占通道、环境达标等方面自从实行《物权法》后就具有了新的挑战。电网建设的有关政策是电企工作的挑战之一。如果企业物权意识薄弱,不注重保护所应有的物权,就可能使企业受到法律处罚甚至导致民事诉讼等风险。 2. 窃电及欠费方面的法律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供电企业运营利润往往被拆迁变更、房屋租售、缴费主体不清等问题所影响。因此收电费成为供电企业的挑战,甚至有些欠费会导致企业破产。自从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之后,其履行职能及执法主体一直有所欠缺,导致某些单位甚至个人私自偷窃电力现象十分严重。 3. 供电服务方面的法律风险 县级供电服务点面多线长,涉及范围广。供电员工因执行其工作而受到殴打、谩骂、围攻等人身攻击,服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限电未及时通知、用户抵抗、抢救事故不及时等,因此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提出了更高要求的《供电监管办法》。 4. 劳动人员方面的法律风险 供电企业劳动人员的法律风险表现在劳动维护、待遇福利、解除劳动关系及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如今供电企业存在劳动派遣等多种用工制度,但是仍然有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用工制度导致供电企业在用工方面存在风险。因此供电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应该是如何既遵守《劳动合同法》又妥善解决群体诉讼等有关问题。 5. 电力营销存在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电力制度的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营销的发展不仅仅为供电企业与客户的联系桥梁,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但是供电、用电检查及收费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三、供电企业应对法律风险的主要措施 1.提高法律风险的警觉度 供电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将各项工作都法制化。不断开展全员法律学习、培训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办事的思想意识,逐步形成按回家法律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操作的习惯。时刻提高法律风险警觉度,充分发挥出员工遵守法律规范带来的的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2. 提前防控法律风险 (1)提前意识到法律风险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法规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分析调查,尽早发现识别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2)按时发布企业风险警报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安全控制 1. 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 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 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S!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

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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