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针对基本建设财务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制定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财税体制、投资体制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独立核算的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但不包括经财政部批准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策,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有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

提交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还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合同、开工许可证等文件资料的复制>。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

第六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建立健

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

财产物资及时做

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概算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

资金作为资本金。

非经营性项目筹集建设资金仍按现行制度管理。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项目据以向投资者发给出资证明。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国家资本金包括中

央财政预算拨款、地方财政预算拨款、政府设立的各种专项建

设基金、其它财政性资金等。

第十条对于国家投入资本金比例较大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资本金应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拨款的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到位。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

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

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

,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四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五条经营性项目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后,财务管理不再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在建项目已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仍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非经营性项目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其包干节余按投资比例分别用于归还贷款和进行分配,其中国家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包干节余,30%上交同级财政部门;20%上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支出;50%作为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建设工期长

的项目,其单项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后有节余的,可按单项工程节余的20%预提包干节余,待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决算时统一清算。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办理竣工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按投资比例分别用于归还贷款和进行分配,其中国家投资形成的结余资金,50%上交同级财政部门;20%上交主管部门,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支出;30%作为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

第十七条应交财政的包干节余和竣工结余要在办理竣工决算

后三十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建设成本包括建>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它投资支出。

第十九条建>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二十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

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

用的设备。

第二十一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帐损失

、借款等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施工机构转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

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概(预)

算审查费、(贷款)项目评估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车船使用税、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二条其它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

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

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试题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投资评审办法、建设资金监督办法、结算办法、竣工报告编制办法等。(1-19为单选题,20-42为多选题,43-63为判断题,64-77为问答题,78-87 为案例题。 1、()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A建设管理部门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主管部门 D各单位

2、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内,向同极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A15 B20 C30 D45 3、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时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A在项目建设期间 B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 C项目建成交付使用 D工程完工 4、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应该()。 A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B计入待摊投资,转入其他收入 C直接冲减工程成本 D直接列入其他收入 5、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 )内上交财政。 A15 B30 C45 D90 6、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支出应列入() A建筑安装支出 B待摊投资支出 C其他投资支出 D设备投资支出 7、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 )。 A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 B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 C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5% D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8、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公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年后再清算。 A10,1 B5,1 C5,2 D10,2 9、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A1 B2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 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部门

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规 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政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二)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建设内容,做好财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三)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四)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五)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管理 1.工程价款支付原则 1.1工程项目价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保障工程的正常开展。

1.2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时,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款项。 2.工程价款支付程序 2.1由基建科经办人员审核支付凭证,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报基建项目负责人审核。 2.2经基建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再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进行报批。 2.3由基建会计根据工程概算,对施工合同、监理报告、支付凭证和审批意见复核后送交出纳办理付款。 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3.1工程备料款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额度,取得有效付款票据经审批后支付。 3.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审核的工程工作量计算表经审批后支付,其最高预付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85%,余款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95%)。 3.3材料、配件和设备款的支付。款项首先要控制在概算内,其次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最后要办理验收手续,同时应控制这些物资的采购与工程进度同步。 3.4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结算时应预留不低于总造价5%作为工程质量的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结清。工程项目结算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经审批后支付结算款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调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入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年修正本)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年修正本)公布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12.04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有效门类:财政 (2012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9143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

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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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

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继续教育练习题

1 部门预算将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编制方法分别为(4)。 定员定额;定员定额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定员定额 定员定额;项目管理 2 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第2号颁布的《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确定的预算管理形式不包括(3)。 全额 自收自支 收支两条线 差额 3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政对大学采用的定额补助方式一般是(4 )。 以奖代补 项目补助 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 生均定额补助 4从1989年到1997年,我国初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统一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标志是(1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全额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5以下选项中,属于《规则》修订主要内容的是(1)。 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收付实现制 在全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收付实现制 在全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5《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但不包括(3 )。 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社会力量举办的社会团体 7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支出预算管理的制度,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是(2 )。 全员预算、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预算 以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 以收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 强调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以产出为导向的绩效预算 8 以下各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主要任务中,属于此次《规则》新增内容的是(3)。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 防止资产流失 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 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9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特点是(4)。 事业单位自主选择的引入 企业采用的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核算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图文稿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公布 财政部|2016-05-06 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4月26日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 (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按照规定实行代理记账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 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 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 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 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 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 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 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 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 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 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 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 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 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杜绝违纪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 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第一条 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是规范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第三条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第四条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第五条 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第六条 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

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学习资料整理 指导参考范文范例 ,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包括实物)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第七条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 没逐项核定,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从俭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的原则编报。工作目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准,逐项核定。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第八条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第九条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不得截留、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16

常见手足口病的中医辩证治疗 这是由于手足口病的发[3],“和温病”范畴手足口病在祖国医学中属于“时疫”同时多具有发热等暴发性、季节性以及极强的传染性和流行性,生具有突然性、。范畴[4]认为手足口病属于中医学“湿温”前期症状。此外亦有学者依据临床证候,临床医家对手足口病的病因病机看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口咽部疱疹为主disease)是一种以手足肌肤、foot and mouth 手足口病(hand 加以描述,Seddon年由新西兰要症状的急性儿童传染性疾病。该病最早于1957和肠道(CA16)组16型我国自1981年上海始见本病,主要病原为柯萨奇病毒A。现西医临床主要以抗病毒治疗为主,例如甲氰咪胍、阿昔(EV71)[1]病毒71型、利巴韦林(病毒唑)、病毒灵及更昔洛韦等,均有一定疗效。)(无环鸟苷洛维也被应由于细胞因子干扰素在抗病毒感染中是最早出现的防御反应因子,此外,。中医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辨证施治,随症加减,[2]用于手足口病的治疗以便更好地治疗并控制现对手足口病的中医治疗作一简要述评,取得较好疗效。该疾病的发生与流行。1 病因病机这是由于手足口病的发[3],温病”范畴和手足口病在祖国医学中属于“时疫”“同时多具有发热等季节性以及极强的传染性和流行性,生具有突然性、暴发性、。[4]”范畴湿温前期症状。此外亦有学者依据临床证候,认为手足口病属于中医学“临床医家对手足口病的病因病机看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主要由外感实邪疫毒而致1.1 研究认为:本病由于外感时行邪毒,经口鼻而入,客蕴肺脾,波张立秋[4]这种湿热之邪具有外发肌肤而成。本病感受的邪毒为特殊的疫毒之邪,及营分,轻咳、流涕、强烈的传染性,发病初期为毒热伤及肺脾,导致肺卫失和而见发热、咽红等感冒症状,重者出现吐泻等脾伤证候,继而毒热入血、循行全身,而脾主四肢,开窍于口,邪伤脾则手足口受邪而热,热郁为疹,毒透成疱,引起手足口部位发生红疹,渐变水疱,并且出现口痛、咽痛、流涎、拒食、烦躁以及手足痒指出本病属于温病中的风温,病因是感受春季或冬季风热痛等症状。马爱军[5]病邪。外感风热病邪,多从口鼻而入,肺居高位,首当其冲。由于肺主气属卫,与皮毛相合,卫气敷布于皮毛,邪正相争,因而病变初起可有发热。风热病邪留上熏口咽,形成皮肤的白色疱疹。肺受风热之邪,郁蒸卫表,恋气分,酝酿淹缠,故口腔部出现疼痛性小水疱,破溃后呈现灰白色糜烂或浅溃疡。 1 内外因共同作用1.2 通过大量临床治疗,认为本病多因内有湿热蕴郁,外感时邪疫毒所[6]刘敏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各随第五十八难》云:“致。《难经·中药喘敷灵三伏天穴位贴敷防治缓解期小儿.[14]李玉兰,罗菲,张晶樱,等601-604. :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24(7)哮喘的临床研究[J].:中医儿科杂志,2006,2(1)综合外治法治疗小儿哮喘96例[J].纪彤[15],田永萍.46-48. 32007,27(3):[J].吉林中医药, 50[16]黄传萍.药物灸治疗小儿支气管哮喘例7-38. ,200[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陈述枚,何政贤,等.小儿内科学[17]黄绍良,283. :4太子健缓解期防治小儿哮喘作用机理的实验研究.俞景茂,周大兴[18]赵育 芳,589-592. :(自然科学版),2005,44(4)[J].厦门大学学报[J].淋巴细胞凋亡的作用止哮平喘方对哮喘豚鼠T,周燕萍,王鹏.[19]胡作为夏秋之间,时邪疫其经所在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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