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文档 (4)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文档 (4)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文档 (4)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消防设施:

1、灭火器:首先对原有的灭火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必须换。

A、设置在教室、宿舍、办公楼的走廊上,实验室、多功能教室、会场、厨房等特殊场所室内,以及其他需要的重要部位。

B、标准:一般是4KG或大于4KG的ABC干粉灭火器,两个灭火器为一组,厨房必须配备一具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C、固定在位置明显的墙体上或摆放在灭火器箱内,并在上方用明显的标识标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指南”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下方用黄、橙、红等颜色鲜明线条等标出警示线。

2、消火栓:对所有消火栓进行试水检查,并检查箱内的消防卷盘、水带、水枪等设施,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换。

A、消火栓下方地板上应画出长方形警示线,尺寸为50cm*80cm(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警示线尺寸,但本校内尺寸应统一)。警示线内不应堆放物品。

B、消火栓箱上贴消防知识宣传画,宣传画上除必须用红色醒目大字标注“消火栓、火警119”外,其余可自行设计。(备注:需留出小口,方便打开消火栓箱。)

C、消火栓旁边配备“消火栓操作方法”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完毕,贴封条,封条上盖公章、写明日期。

3、应急灯:安全出口正上方、疏散楼梯的每一层、疏散通道等位置,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4、安全疏散标志:疏散走道、转角处等均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标志,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

二、各室设置:

1、校门口值班室、宿舍值班室

A、均有“消防器材柜”,器材柜上标注“消防器材柜”,柜内配备“手电筒、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头盔、战斗服、灭火器”等,各学校可按本校实际情况增加器材,按值班人数配备。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旁边的“器材检查表”上标明(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

B、墙上有“义务消防队结构图”“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学校室外消火栓平面图”“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备注:建筑物较多的学校可将“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装订成册,放在校门口值班室。)

C、设有“每周消防安全检查登记本”,内容包括每周对校园内消防设施检查的记录。

2、教学楼

A、每层均有“教学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教学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3、宿舍楼

A、每层均有“宿舍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宿舍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B、每一间宿舍门口用带箭头的卡片表明疏散方向,或者在每间宿舍内贴“疏散示意图”。

C、每间宿舍应张贴警示标语,上面应包括哪些电器容易引起火灾、使用电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禁止使用明火等内容。

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例如:实验室

A、用明显的标识标注室内存储了易燃易爆物品。

B、按照储存的化学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食堂、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

A、室内每个安全出口都要用“安全出口”警示标志标明,在需要的位置应配备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

B、每个门口都有“安全疏散示意图”。

6、行政办公室

A、张贴“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消防安全指导员”。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室

A、应设有:消防安全知识、火灾案例等多种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图,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张贴参观安排表。

B、室内配备电视机或电脑,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

C、常用消防设施实物与配套说明。常用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标志、消火栓及其内部配件、灭火器、自救式呼吸器、逃生软梯、缓降器、报警器、火灾探测器、应急灯等。

8、校园广播站、电视台

A、定期播放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节目,在“节目播放表”中体现。

三、其他:

1、在校园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栏”。

2、除楼梯外,疏散通道中有一、二级台阶的,用颜色鲜明线条或“警示带”等标明楼梯台阶。

3、在相应的房间内悬挂相应的规章制度,例如:在消防安全培训室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则

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

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

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

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

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

2.2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2.2.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定期接受培训;

——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

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

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

三、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0.1 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达不到下列规定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3.0.1.1 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学校、幼儿园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幼儿园,幼儿园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楼层上.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学校、幼儿园,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学校和幼儿园.

3.0.1.2安全疏散设施

3.0.1.2.1疏散出口数量

幼儿园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学校符合下列要求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单层学校,当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

——层数为二层或三层的学校、当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且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学校,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0.1.2.2疏散宽度

学校、幼儿园内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2m;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学校、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其中,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学校建筑面积(m2)的乘积,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密度指标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人.

3.0.1.2.3疏散距离

学校、幼儿园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分别不宜大于22m、20m;单层、多层学校、幼儿园的房间至疏散楼梯的距离分别不宜大于35m、25m.

3.0.1.2.4疏散楼梯间

下列学校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设置在超过5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内;

——建筑面积≥500m2,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建筑内;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设置在其他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内.

下列学校、幼儿园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

——设置在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高层民用建筑等其它建筑内.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按gb50045—95标准确定.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执行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标准.

3.0.1.2.5其它要求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宜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台阶.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不应设置、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3.0.1.3内部装修

3.0.1.3.1设在地下建筑内

学校、幼儿园的公共活动用房的室内装修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0.1.3.2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

设有中央空调的学校、幼儿园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它装饰材料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

其他学校、幼儿园的公共活动用房,顶棚、墙面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

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0.1.3.3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学校,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学校,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不低于b1级,地面、固定家具及家具包布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学校,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

3.0.1.4建筑消防设施

3.0.1.

4.1消火栓

下列学校、幼儿园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设置在超过5层或体积≥10000m3的民用建筑内;

体积超过5000 m3图书馆、书库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

3.0.1.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下列学校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

——设置在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建筑内;

——设置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或设置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gb50084—2001的有关规定.

3.0.1.

4.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书库以及建筑高空超过50米的学校的公共用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的有关规定.

3.0.1.5火灾应急照明

学校、幼儿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其照度地上不应低于0.5lx,地下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 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15s.

3.0.1.6疏散指示标志

——学校、幼儿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疏散走道.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20min(设置在高充超>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 min),且在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3.0.1.7建筑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按gbj 140—90标准执行,灭火器的选型应适于扑救学校、幼儿园火灾,宜选用abc.

3.1.2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1.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四、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一般规定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教工、职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各部门责任人应对下属教工、职工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工、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和培训的内容,并保证一定的课时.在学生活动的公共区域,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图画,并通过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结合全国“119”“3.2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应做好记录.

4.1.2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组织、引导学生、幼儿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火灾案例等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1.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学校、幼儿园讲授消防常识课程的老师;

—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4.2防火巡查、检查

4.2.1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要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做好检查记录,存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巡查、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2.2巡查工作应以学生、幼儿宿舍为重点,夜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并以下列内容为主要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及是否做到人走后停火、停电;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 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师生员工 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公安部《机 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大学教 职工行政处分规定》(浙大发人〔2008〕33号)、《浙江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浙大发学〔2005〕24号) 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校内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本级班子其他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驻校园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

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燃油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三、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填写《校园大型活动审批表》,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

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保卫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园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保卫处参加。 七、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保卫处备案。 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九、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十、学生宿舍、教室和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十二、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灾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四条保卫处负责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协助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其他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制定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培训和演练; (八)落实学校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模板

目录 引言 (1)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 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6) 四、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7)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 六、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9) 七、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0) 八、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1) 九、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12) 十、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13) 十一、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14)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7) 三、防火巡查制度 (18) 四、防火检查制度 (19)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1)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3)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5)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7)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8) 十、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9) 十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30)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31)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32) 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34) 十五、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7) 十六、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8) 十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9) 十八、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40) 十九、消防值班制度 (41) 二十、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2) 二十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3)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4) 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5) 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6) 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7) 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 一、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 (52)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摘要】高校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安全值班制度、用电管理制度等。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高校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扎实细致,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全面实行学院、部门和系(院)、师生员工“三级”教育责任制,经常性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学院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防自救的知识技能等消防知识。 2)凡新生入校、调入的教职员工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 3)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处要经常组织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网络及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从而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消防安全意识。 4)安全管理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进行灭火技能操作及火灾预案演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战斗能力,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2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管理的问题,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安全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每月在学院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系(院)每周对所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学院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管理处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着重对电源、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 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 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 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电脑、打印机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6、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峰上龙小学校长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主动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决策。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北京大学法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2017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 年

2017 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

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 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 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二级单位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学校统一计划部署,保卫部门监控监管,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防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校内二级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区和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有依法参加或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的权利;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

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协助学校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年度经费预算;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 (五)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目录 引言 (1)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 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6) 四、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7)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 六、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9) 七、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0) 八、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1) 九、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12) 十、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13) 十一、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14)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7) 三、防火巡查制度 (18) 四、防火检查制度 (19)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1)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3)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5)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7)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8) 十、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9) 十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30)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31)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32) 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34) 十五、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7) 十六、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8) 十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9) 十八、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40) 十九、消防值班制度 (41) 二十、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2) 二十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3)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4) 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5) 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6) 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7)

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甘肃煤炭工业学校是平川公安分局消防科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师生以及在本校住宿、工作、学习、施工、经商、租赁学校房屋的集体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分管副校长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卫科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行使学校消防安全

监督管理职能。各科科室长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科室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本科室的防火安全员。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代表学校与各科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某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某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校办产业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__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消防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由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部,处,所,直属单位创安领导小组(治保会),各科,室,班级实行逐级防火负责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我校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保卫处为我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我校消防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各单位创安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应确定一名行政领导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指定本单位所属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 第三章预防与监督 第七条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学校在重大节日前进行大检查,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排 除火险隐患.凡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火责任制, 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要对新进校的职工和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重点防火单位,要建立防火档案,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建立义务消防火,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九条学校划拨消防专项经费,用于消防设备,器材的维修和更新. 第十条灭火器由单位自购,维修,管理.保卫处负责公共场所消防器材的采购,分配,维修.

第十一条必须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严禁挪用和损坏.各单位必须保证所管理的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有效和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楼道. 第十三条在要害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必须执行《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各单位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研究其危险性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六条电器线路的安装由后勤部门根据规范进行.请校外单位安装的须经总务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从事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 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 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 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