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样本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样本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580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

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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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 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 2 .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 .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 .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 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 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 .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 b .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c .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 .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 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活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 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 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 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 .访客车辆则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 .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管理处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 10 .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届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管理处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2 .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 13 .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 .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否则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执行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执行工作方案 篇一: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为切实做好汽车维修工作,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的。《规范》的发布实施,对加快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经营不诚信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 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规范》既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应达到的要求,也是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标准,更是社会和客户评价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涉及面广,影响大。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汽车用户充分认识《规范》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引导全行业共同营造服务规范、竞争有序、客户满意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环境。 三、加强培训,确保顺利实施。我们要认真组织好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多层次、多形式

开展学习培训。在开展《规范》的培训工作中,使广大从业人员更加充分了解掌握《规范》的内容,确保《规范》顺利实施。 四、抓好贯彻落实,保证严格执行。要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对现行相关服务规范进行清理,对与《规范》不一致的要予以补充、调整和废止。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阶段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希望通过《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 20XX年4月6日 篇二: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JT/T816-20XX) 关于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公 告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1月10日起实施。 该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 JT/T816-20XX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交通标准化》刊物上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小度写范文201806公告车辆通告【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模板

201806公告车辆通告【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范文一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现就车辆停放通告如下。即日起,凡进入公司的二轮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等),均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越过黄线进入生产区。对车辆的停放规范由门卫负责监督和告知。 因运送货物或大件物品而必须进入生产区域的二轮车,由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并电话确认后给予放行,同时需告知限速及停留时间不得过长,车辆离开公司时必须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对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仍有车辆违规进入或停放在生产区的,公司将对车辆所有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元/次的罚款。 若车辆在公司内造成安全事故,除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外,在生产区内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告中车辆所有人包括公司内员工及外来人员,相关责任人包括门卫及工程承包商。公司员工受到处罚的,罚款在工资中体现;若外来人员受到处罚的,当场到公司财务部交款或在工程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门卫凭财务部罚款单据或工程扣款单给予放行,否则门卫有权扣留车辆。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范文二 各位车主: 为规范生活区车辆停放工作,人事行政部已将车棚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车辆分区停放。现生活区共有三个车辆停放区,分别为摩托车(含电动车)修停放区、自行车停放区、临时车辆停放区。请所有车主注意将自己的车辆按区停放,严禁混停现象,如发现乱停或违规停放(如占用通道),人事行政部将采取措施对车辆进行扣留,事后请车主至西门岗办理违规停放整改单(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将公布明确)。 二、区域停车规定。自行车停放至黄线内,严禁将车辆停放至黄线区域外,如果黄线区域车位不够,请将车辆停至临时自行车停放区(篮球场西侧)。摩托车(含电动车)停放至黄线内,车主分别从东西两侧通道内将车辆停至内线内,车头方向分别朝南北方。车辆通道禁止停车(如果占用车辆通道,将会导致车辆堵塞,车位不足,影响他人停放)。 人事行政部 10-20 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范文三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依据贞丰县整脏治乱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10年4月2日起,全镇所有载客营运的中巴车一律停放在客车站候客。 2、以新发街路口为中心50米以内的交通道路和空地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3、禁止车辆在董箐路口停车。 4、各种车辆需要在沙坡路口及集镇内其它区域停车的,必须把车有序整齐的停放在镇城管办指定的区域内。 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处 基 地 车 辆 停 放 管 理 办 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修订) 1总则 ............................................. 2 目的............................................. 3 适用范围......................................... 4 管理办法......................................... 4.1 办公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 4.2 地下停车场停放规定 .........................

4.3 住宅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 4.3.1 住宅区住户车辆停放管理................ 4.3.2 住宅区临时车辆停放管理................ 5 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5.1 术语和定义 ................................. 5.2 智能卡的管理 ............................... 5.2.1 发卡范围.............................. 5.2.2 智能卡授权领用流程:.................. 5.2.4 用卡须知.............................. 5.3 电子通行识别系统管理 ....................... 5.3.1 电子通行申办流程...................... 5.3.2 电子通行注销流程...................... 5.4 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 6 管理职责......................................... 6.1 生产办公室: ............................... 6.2 车辆管理办公室: ........................... 6.3 治安消防部: ............................... 7机动车辆停放要求和处罚细则 ...................... 8附则............................................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7465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的规定

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 停放的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进出及停放的规定各科室、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现对校园机动车辆进出、停放进行规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定 1.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 2.学校东大门为学校机动车辆进出通道,不经门卫检查允许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出。 3.严禁无牌、无出入证、无证机动车辆驶入校园。 4.学校教职工车辆需随车携带某某学校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卡)进出校门。无通行证(卡)或丢失通行卡者到学生科申请办理。 二、机动车辆行驶规定 1.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按照交通标识行驶。 2.不得超速行驶(限速15公里/时)。 3.校园内严禁鸣喇叭。 4.严禁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辆。 三、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停放要求 1.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按照各地点指定车位停放:

(1)办公楼:所有车辆应整齐有序停放在西广场靠综合楼大门右侧各自车型的停车位处。如小车位不够停放时,以第二列由东往西整齐有序停放,再不够时才在第三列整齐有序停放。其它地方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尤其是大门通道,否则当作违停论处。 (2)教学区:所有车辆应整齐有序停放在南广场各自车型的停车位处,如小车位不够停放时,车辆停放在南大门的停车棚处,按照停车位整齐有序停放。其它地方不准乱停乱放,尤其是学术报告厅门前,教学楼各间楼梯口处及东大门天桥下位置,否则当作违停论处。 (3)实训中心:所有小车一律要整齐有序停放在西路南边的停车位处,如车位不够停放时,乃靠北环路南边单边整齐有序停放;所有摩托车停放在南门两边停车位处。其它地方不准乱停乱放,尤其是实验楼内花园及校道拐弯处,否则当作违停论处。 (4)教师公寓:按照各自停车位停放,小车位不够停放时,将车辆停放在南门停车棚内,其它地方不准乱停乱放,尤其是人行通道及消防通道,否则当作违停论处。 (5)学生宿舍楼:所有小车停靠在宿舍区校园路东边(单边)停放;摩托车、助力车及自行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各栋宿舍门前绿化带两边,不准停放在门口及堵塞通道,否则当作违停论处。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拉萨公交集团汽车维修公司服务质量标准 (讨论稿)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公司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汽车维修公司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活动,能用于汽车维修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评定汽车维修公司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要求的能力。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7号令) GB/T 5624《汽车维修术语》 三、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汽车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公司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2、汽车维修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公司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四、业务接待 (一)服务公示 1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2、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公司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1)业务受理程序; 2)服务质量承诺; 3)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4)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5)质量保证期; 6)公司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公司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二)接待服务 1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3、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5、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三)接车诊断 1公司应制定接车规范文件,规定人员职责、告之事项以及接车诊断流程。 2、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设置检测工位(区域)。 3、接车诊断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诊断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承诺书

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承 诺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承诺书我公司将以优质的服务,纯正的配件,优惠的价格为每个客户承修车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会严格执行《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管理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计算工时费用,绝不提价和虚算工时,为客户提供厂商关于各类零部件的真实报价。维修清单如实填写所更换配件的部位及材料、工时费。 二、我公司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机动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的各项法规、标准。对送修车辆所用配件均为原厂配件,并经过国家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绝不使用“三无”产品。 三、建立维修养护机动车辆电脑档案,签订维修合同,做到“一车一档”,保存期两年,档案内容完整,查询方便。根据客户需要和修理类别开展跟踪服务、提醒服务,并做好用户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 四、我公司会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坚决做到: a、维修质量 1.长期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方面的职业素质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各项质量管理法规,确保维修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质量保证期: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

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每部维修竣工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在确认符合技术规定标准后交付用户使用。 3.严把质量关,在维修中使用的零部件,全部采用原厂和国家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产品,绝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b、维修进度 准确预计维修工作量,抓好技术指导及配件供应等工作环节,确保各工序按计划进行,我公司对所修车辆随到随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维修时间,保证用户及时用车。 c、在安全方面我公司保证做到: 1.修车期间,所有维修车辆及车上物品、装饰件、标志等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污染。 2.配件、油料、密封件材料等质量纯正,所有维修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仪表准确,润滑到位,密封不漏气、不漏油,紧固件不滑丝、不松动,扭矩、胎压符合标准,搭铁、接头接触良好,导线无裸露,方向、刹车等直接涉及安全的装置操作灵敏、稳定、可靠,确保交付用户使用后车辆无故障。 3.对不在报修项目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通知托修单位征得同意后进行排除与维修。 d、服务质量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 部分:汽油发动机 GB/T 3799.2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 部分:柴油发动机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CB/T 16739.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户customer 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 机动车维修服务servic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3 整车修理 whole motor vehicle repair 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3.4 原厂配件 original eqipment manufacturer parts 纳人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体系和配件供应体系的配件。 3.5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 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和车辆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组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必须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予以辞退。 2、外购配件入库,一定要有采购员、质检员和保管员参加验收,并严格对进料品质、单据、价格和有关资料清点验收,确认质量良好,价格适宜,符合标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微机台帐。没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所有物质、配件,原则上不准发出使用。 3、由于特殊情况,凡直接送修理班组使用的外购配件,由班组负责人和司机验收并开领料单,经办人应及时向材料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凡因配件质量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更换。 5、入库后的零配件必须做好明细台帐和“货位标签卡”,分类存放,做到堆码整齐,帐、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蚀性物质必须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行车道、人行横道、绿地等非划定区域停放车辆。 10、如发生火警、车祸或意外事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在未通知车主前,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如将车辆拖至安全地点,阻挡可疑车辆离开现场等。 11、进入园区的车辆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车辆、公共设施损坏的,车主或驾驶人负责赔偿,在未处理前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该车离场。 12、车主须妥善保管停车卡(凭证),如有遗失,须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因停车卡(凭证)遗失出场时,车主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登记核实后,按入场时间缴交停车费及补卡工本费30元/张后方可出场。 1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物业服务中心。

汽车维修服务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规范QC-****综-04.2 1服务公开 1.1 公开有关证照及经营项目。 1.2 公开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 1.3 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1.4 公开服务程序。 1.5 公开负责人、维修员、检验员的姓名、照片及资质。 2工作环境要求 2.1作业场所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要求,各区域标识清晰。 2.2维修设备、工具及各类物资要定置摆放,完整、清洁、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2.3生产环境保持清洁,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零件不落地、废料油污不 落地)。 2.4维修工位除在修车辆零件、材料及维修工具以外,不得摆放其它物资。 2.5要按环保规定及时处理废气、废水、废油、废旧物料(含废电池)及噪音,不得造成 环境污染。 2.6维修人员、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在工作期间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着装整洁。 3行为规范 3.1 对待客户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3.2接车时,要如实确定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品质及价格、维修费用,签订维修合同或 托修单,按明码标价收取维修费用。 3.3如客户自带配件,要求出示合格证,并做好登记,否则不得装车使用。 3.4要按维修项目、工艺技术标准进行维修;要追加维修项目或更换配件时,应征得客户 同意;要及时对客户提出的异议作出合理解释,协商解决。 3.5不欺诈顾客;不使用假冒、伪劣、废旧的配件材料,杜绝“三无”产品装车使用 3.6掌握修车进度,小修不过时,一级维护30分钟,二级维护半个车日。节假日,夜间 安排人员值班。 3.7爱护用户财产(车辆),修理工具禁止在车体、座位等处任意摆放。 3.8交车时,要提供配件材料明细表,工时、材料费用结算清单或维修发票。 3.9不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维修;不承修报废、拼装及来历不明的车辆。 3.10不接受用户吃请,不向用户索、拿、卡、要。 3.11要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跟踪服务,保存车辆的维修资料不少于1年。 3.12采取问卷调查、回访用户等措施,受理用户投诉、抱怨,做到件件有回音。 ***********公司版本:第B版第1 页共1 页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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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公交集团汽车维修公司服务质量标准 (讨论稿)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公司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汽车维修公司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活动,能用于汽车维修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评定汽车维修公司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要求的能力。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7号令)GB/T 5624《汽车维修术语》

三、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汽车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公司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2、汽车维修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公司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四、业务接待 (一)服务公示 1、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2、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公司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1) 业务受理程序; 2) 服务质量承诺;

3)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4) 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5) 质量保证期; 6) 公司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公司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二)接待服务 1、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3、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5、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 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 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编号:0.0修正 历史文件记录 修订人修订时间文件编号修订内容备注 1.0 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 2.0 适用范围 公司在职员工(包含销售系统员工)、分包单位、及来访客人 3.0 流程起点与终点 起点:制度流程制定/修订; 终点:制度流程评估再改进。 4.0 术语、定义及缩写 停放的车辆:停放在公司内及公司各门口的30米范围内的小型轿车、面包车、客运车、货运车辆; 分包单位员工:特指在公司内设定办公地点的非公司的单位与个体经营单位; 5.0 职责 6.0车辆属性规范 6.1公司办公用车、高层领导及中层领导车辆: 6.1.1通行证颜色为蓝色; 6.1.2停车区域在办公楼前及综合楼后标有车牌号码的固定车位上; 6.2公司在职员工私家车辆: 6.2.1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的私家车辆; 6.2.2通行证颜色为绿色;

6.2.3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东侧道路及一酿周边划分的停车区域的固定车 位; 6.3分包单位、施工单位车辆: 6.3.1通行证颜色为黄色; 6.3.2停放在公司综合楼前标有相应部门的固定车位,分包单位车辆公司只提供 一个固定车位给相应部门领导或办公用车停放,停放在综合楼前固定停车位上; 6.3.3其他员工车辆停放在公司二酿车间前的临时停车位上,不固定车位; 6.4来访车辆、参观车辆,来访车辆在登记完成后方能进入公司停放:停放在公 司正门外临时停车场内,经领导允许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在一酿前预留的来访停车位; 6.5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各区域回到公司开会的车辆; 6.5.1通行证颜色为白色; 6.5.2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在组织会议期间进入公司后停放在二酿车间 前的临时停车位; 6.5.3停放不下时可停放在公司食堂后或听从保安员指挥在指定地点停放; 7.0 流程管理标准 7.1.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必须听从当值保安指挥停放; 7.2固定车位上只能停放固定车辆号码车辆,其他车辆严禁停放; 7.3.停放车辆时车辆要停放在车位线内,摆正车身; 7.4.车辆停放过程中统一车头向前,车尾向后停放;车辆未按照规定标准停放的 保安员会及时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马上调整; 7.5.小型轿车、面包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宿舍区域停放; 8.0 考核 8.1绩效考核: 1.占用固定车位停放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全厂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200元/ 次,第三次罚款400元/次,第四次违规的列入黑名单,严禁进入公司;2.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及保安指挥的罚款1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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