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土地增值税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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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测试题

一.单选

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 .赠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C .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 .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及解析】C,ABD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参见财税[1995]48号、财税

[2008]137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

A .营业税、印花税

B .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 .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及解析】C,允许扣除的税金是房屋土地流转环节发生的税金,房产税是保

有环节缴纳的税金,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

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不在与转让

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扣除。(财税[1995]48号)

3.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 .企业出售办公用房

B .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

C .双方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配自用房产

D .企业长期出租办公用房

【答案及解析】A,B、D没发生产权转移,C属于免税范围见财税[1995]48号4.在何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0%计算扣除()

A .凡不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B .凡能按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C .不论利息能否分摊或是否有金融机构的证明,开发费用一律按10%扣除

D .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划分不清的

【答案及解析】A,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土地增值税采用()

A .超率累进税率

B .超额累进税率

C .比例税率

D .定额税率

【答案及解析】A,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6.选择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的依据是()

A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B .增值额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之比

C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D .扣除项目金额与增值额之比

【答案及解析】C,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7.对于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据实列支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

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在()以内计算扣除

A .3%

B .5%

C .10%

D .20%

【答案及解析】B,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8.下列哪种情况属于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A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 .转让二手房的

C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的

D .以长期租赁形式出租房产的

【答案及解析】C,见财税[1995]48号

9.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

A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

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

出租或自用的

【答案及解析】D,见国税发[2009]91号

10.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旧房及建筑物的()

A .房产当前市场价值

B .房产余值

C .房产评估价格

D .房产账面净值

【答案及解析】C,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1.土地增值税是在房地产的()环节征收的

A .出租

B .转让

C .使用

D .建设

【答案及解析】B,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2.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A .实际支出

B .扣除项目金额

C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 .房地产开发成本

【答案及解析】B,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3.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是( )

A .30%

B .40%

C .50%

D .60%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4.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所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是()

A .土地出让金

B .耕地占用税

C .前期工程费

D .开发间接费用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5.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基数的是()

A .销售费用

B .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财务费用

C .房地产开发成本

D .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管理费用

【答案及解析】C,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6.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项目中不包括()

A .评估出的重置成本价

B .评估费用

C .转让环节缴纳的营业税

D .购置家具电器成本

【答案及解析】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7.不允许作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20%扣除的项目有()

A .耕地占用税

B .土地征用费

C .拆迁补偿费

D .利息支出

【答案及解析】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8.下列哪项成本不属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9〕245号)中所述的四项成本()

A .前期工程费

B .公共配套设施费

C .基础设施费

D .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案及解析】B

19.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商品房收入5000万元,土地增值税准允扣除项目金额为4200万元,则适用税率为()

A .30%

B .40%

C .50%

D .60%

【答案及解析】A,增值额=5000万元-4200万元=800万元,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

额的比值=800万/4200万<50%,故适用税率为30%

20.在北京市范围内,企业转让房地产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房屋坐落地企业核算地不一致,则纳税地点为()

A .房地产坐落地

B .企业核算地

C .企业法人居住地

D .纳税人自由选择

【答案及解析】B,见京政函[1998]88号,注意前提是“在北京市范围内”21.纳税人即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计算土地增值税。

A .合并

B .按占地比例分摊分别

C .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分别

D .按收入比例分摊分别

【答案及解析】C,见京地税地〔2007〕325号

22.自2010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2011年3月17日之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如下说法有错误的是()

A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

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B .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C .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增值税

D .普通住房商品房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D,见京建发[2010]677号、市局2011年第5号公告

23.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中,清算成本分摊比例为()

A .已售建筑面积/可售建筑面积

B .已售土地面积/可售土地面积

C .已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D .已售建筑面积/总土地面积

【答案及解析】A,见京地税地〔2008〕92号

24.关于土地增值税,以下选项正确的表述是()

A .土地增值税只针对土地的转让行为征税

B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没有取得收入,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C .土地增值税所有扣除项目金额都可以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据实扣除

D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方式分案头审核和实地审核两种

【答案及解析】D,见国税发[2009]91号

25.对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减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B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C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预缴

D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答案及解析】B,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6.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以下属于应单独扣除的税金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土地增值税

B.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C.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答案及解析】B,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1995]48号

27.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按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A. 400

 B. 350

 C. 750

 D. 7750

【答案及解析】C,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0 + 6000)×5%=750(万元)

28.企业转让存量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A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 .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和评估费用

C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 .加计扣除

【答案及解析】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9.下列情况不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A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B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C .合作建房后分房自用的

D .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项目并出售的

【答案及解析】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

[1995]48号

30.以下不属于判断是否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的是()

A .是否取得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

B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是否发生转让

C .转让的是否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D .是否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答案及解析】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3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住宅项目,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B.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应按占地面积计算分摊

C.单位和个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转让的,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

范围,但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D.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额时,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可按纳税人当期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数额,据实

扣除。

【答案及解析】C,A应该是建造普通标准住宅,B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D房

地产开发费用除利息支出外均不能据实扣除

3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立项批准文件之日起(b)内,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手续

A.15日

B.30日

C.7日

D.3日

【答案及解析】B,见京地税地〔2009〕105号

3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下列税务处理符合现行土地增值税规定的是()

A.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B.其建造成本费用一律不得作为扣除项目

C.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公用事业单位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其成本、费用均可以

扣除

D.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2011年3月17日之后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

地增值税

B.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C.现行土地增值税最低预征率为1%

D.现行土地增值税最高预征率为5%

【答案及解析】C,现行土地增值税最低预征率为2%,见市局2011年第5号公告35.关于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表述错误的是()

A.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是指本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出具的纳税人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过程中涉及土地增值税征免税情况的法律文书,仅

供纳税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手续时使用。

B.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工作分为即时受理审核和程序性受理审核。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也需要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D.涉及税收减免、不在征税范围事项应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方可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答案及解析】C,见京地税地〔2010〕124号

36.某工厂转让一栋造价550万元的旧办公楼,转让收入为700万。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成,则应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30

B.140

C.120

D.50

【答案及解析】A,转让存量房地产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价计算扣除。

该房评估价=1000×0.6=600(万元)

增值率=(700-600)÷600×100%=16.7%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00×30%=30(万元)

37.转让二手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可以按建筑物评估值计算

B.可以按建筑物余值计算

C.可按购买建筑物时取得的发票值计算

D.可按建筑物无原值房产计税价值计算

【答案及解析】B,见财税〔1995〕48号、财税〔2006〕21号、京地税地

〔2007〕325号

38.以下哪项不属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事由

A.预缴土地增值税

B.土地增值税零税款

C.土地增值税免税

D.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A,A应为已缴纳土地增值税,见京地税地〔2010〕124号

39.土地增值税有关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

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B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

增值税

C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没有配建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

用住房及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

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D .经济适用房项目可不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答案及解析】D,见财税[2008]24号、市局2011年第5号公告、京地税地

〔2009〕134号

40.以下哪项不符合土地增值税项目注销条件

A .项目已清算并全部销售完毕

B .该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85%以上

C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D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为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户

【答案及解析】B,见京地税地〔2009〕105号

41.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能确认的收入是()

A .货币收入

B .实物收入

C .租赁收入

D .视同销售的收入

【答案及解析】C,见国税发〔2009〕91号

42.有关土地增值税的收入确认,表述错误的是()

A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

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

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B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C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D .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

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

收入。

【答案及解析】C,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函

[2010]220号

43.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正确的是()

A .确认收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B .确认收入、计算增值额、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C .确定适用税率、确认收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

D .确认收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4.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过程中,应按规定核定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四项成本的情况不包括()

A .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B .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C .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低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

积四项成本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D .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

积四项成本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及解析】C,见京地税地〔2009〕245号

4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转让二手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A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B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C .评估费用

D .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的罚款和滞纳金

【答案及解析】D

46.可享受条例细则规定的土地增值税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的情况是()

A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销售房地产

B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二手房

C .个人转让住宅

D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租赁房地产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

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A. 180

B. 249.75

C. 300

D. 360

【答案及解析】B,扣除项目金额=50+200+(200+50)×10%+60+(50+200)

×20%=385(万元)

增值额=1000-385=615(万元)

增值率=615÷385=159.74%

应纳税额=615×50%-385×15%=249.75(万元)

48.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加开发成本之和的()计算扣除。

A.5%以内

B.10%

C.10%以内

D.20%以内

【答案及解析】A,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9.关于转让旧房确定扣除项目金额,表述错误的是()

A .可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B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C .地上建筑物的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

D .可以扣除评估费用

【答案及解析】C,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京财税[2006]790号

50.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 .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B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C .房地产开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

D .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应按建筑

面积计算分摊。

【答案及解析】C,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京地税

地〔2007〕325号

二、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至少有两个选项是正确的)

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形式有()

A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等

B .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

C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

D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答案及解析】AC,

2.下列不征收或减免土地增值税的有()

A .一方出资、一方出地,双方合作建房并出售的行为

B .企业因名称变更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人名称变更

C .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的房地产产权转让的

D .将房地产出租

【答案及解析】BD,对于A,一方出资、一方出地,双方合作建房并自用,属于

免税范围,再出售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3.下列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项目的有()

A .前期工程费

B .房地产转让的营业税

C .房地产销售费用

D .房地产开发项目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

【答案及解析】CD,A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B属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4.下列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项目的有()

A .以分期付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B .个人转让居住用房

C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转让房地产项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

D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5%

【答案及解析】B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

[2008]137号

5.房地产公司销售新房与非房地产公司出售二手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额时,处理方

法不同的扣除项目金额有()

A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成本

B .加计扣除

C .印花税

D .房屋折旧费

【答案及解析】BC,A都有,D都没有,B房地产开发企业独有,D房地产开发企

业将印花税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

6.土地增值税中,下列准予从转让收入额中据实扣除的项目有()

A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C .各项利息支出

D .管理费用

【答案及解析】AB,利息支出据实扣除有一定条件,管理费用不能据实扣除,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转让存量房的纳税人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以扣除与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

( )

A .营业税

B .城建税

C .印花税

D .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ABC,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8.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

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abcd

A .企事业单位

B .国家机关机关

C .国有企业

D .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及解析】ABC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A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

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

经出租或自用的

B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C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D .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后,认为需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

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答案及解析】ABCD,见京地税地〔2008〕92号、国税发[2009]91号

10.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并出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过程中,下列费用准予从收入

总额中扣除的有()ad

A .开发小区内排污、环卫、绿化支出

B .出售旧房的重置成本价

C .从金融机构贷款超期支付的罚息

D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

【答案及解析】AD,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函

[2010]220号

三、计算题(共2题)

1.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栋写字楼出售,取得的销售收入总额2000万元,支付开发写字楼的地价款(包含契税)400万元,开发过程中支付拆迁补偿费100万元,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费8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520万元,开发过程向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1年,金融机构年利率5%。施工、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共计260万元。该企业销售写字楼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共计11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该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答案及解析】

收入20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100万元+80万元+520万元=7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80万元,其中:

1、利息支出=500*5%=25万元

2、其他=1100*5%=55万元(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能据实

扣除)

税金=110万元

加计扣除=1100*20%=22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700+80+110+220=1510万元增值额=2000-1510=490万元

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490/1510=32%<50% 故适用税率为30%

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490*30%=147万元

2.某工厂将其闲置的旧厂房连同周围的占地(有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一家生产企业,共取得转让收入1200万元。该厂在建设上述厂房征地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合计为110万元,转让上述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等金额共计56万元。经当地房地产评估中心评估,并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厂房重置价为8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请计算该厂转让上述旧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答案及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10+56+800×70%=726万元

增值额=1200-726=474万元

增值率=474÷726=65.3%故适用税率为40%

应纳土地增值税=474×40%-726×5%=153.3万元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 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 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 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 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 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 栋花园别墅,其中80 栋出售,10 栋出租,10 栋待售。每栋地价14.8 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 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

土地增值税情况计算方法详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基本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税额:《条例》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 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 (二)增值额:《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 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三)销售收入:《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 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 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 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 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1、一般销售收入: (1)一般销售收入的概念: 《细则》第五条:条例所称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 济收益。 2、非直接销售收入及自用: 国税发[2006]187号。 (1)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 销售房地产。 按下列方法确认收入:A、按本企业同年在同地区销售同类房屋的平均价计算;B、按当地同年同类房屋平均销售价计算。 (2)将开发产品用于自用或出租:产权未转移,不征土地增值税,相应成 本费用税金不得扣除。 (四)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条例》第六条) 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例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元/M2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1,500元×10,000平方米=1,500万元

3、计算加计扣除: (300+1500)×20%=1800×20%=360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000-2,510=1,490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万元 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

土地增值税计算实例

土地增值税计算实例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表 例一: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 允许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 (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 (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 (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 (9)应纳税额=3395×40%-6005×5%=1297.75(万元) 例二: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计算过程如下: 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 (14.8+0.2+50)×80=5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0.5×80+5200×5%=300(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 14400×5%×(1+5%+3%)=777.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 5200×20%=104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 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 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 应纳增值税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 六、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时间:2014-04-16 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例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元/M2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万元?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300+1500)×20%=1,500元×10,000平方米=1,500万元?3、计算加计扣除:?( 1800×20%=360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0-2,510=1,490万元?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 00%?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万元 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 例3:某企业转让一栋旧仓库,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32万元。该仓库原造价400万元,重置成本800万元,经评估该仓库六成新.该企业转让旧仓库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多少万元? 收入总额=60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800×60%+32=512(万元)?增值额=600-512=88(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88÷512×100%=17。19%,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88×30%=26。4(万元)

最新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最新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一、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在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 2、以房地产转让实现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3、征税范围比较广; 4、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5、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1、不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 2 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40%;

3 超过100%至200%的部分的税率为50%; 4 超过200%的部分的税率为60%。 四、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国家才是所有者,才能出让);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如果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就不能暂免征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的出租,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的抵押,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权属的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房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并没有发生权属的变更,因此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 税率为 30% 100%的部分 税率为 40% 200% 的部分 税率为 50% 税率为 60%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具体公式如下 (一)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 30% (二)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 40%-扣除项 目 金额 X 5% 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50%-扣除 X 35% 公式中的 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扣除项目 (一)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 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 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 前期工程费 ,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 “三通一 平”等支出。 3、 建筑安装工程费 ,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以自营方式发生 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 基础设施费 ,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 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 公共配套设施费 ,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 开发间接费用 ,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 ,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 旧 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允许 据实扣除 ,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按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金额之和的5%以内 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 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金额之和的10% 以内计算扣 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评估价格 ,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 ,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税金 ,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 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 (四)增值额超过 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X 6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 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时间:2014-04-16????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例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元/M2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1,500元×10,000平方米=1,500万元 3、计算加计扣除: (300+1500)×20%=1800×20%=360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000-2,510=1,490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万元 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

土地增值税与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 个实例 时间: 2014-04-16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例 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 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 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 元 /M2 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 元,不能按转让房 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 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 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 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1,500 元×10,000 平方米= 1,500 万元 3、计算加计扣除: (300 +1500 )×20 %= 1800× 20%= 360 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 )×10 %= 180 万元,应按照180 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 170 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 300 + 1,500 + 360 + 180 + 170 = 2,51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商品房销售收入= 4,000元×10,000平方米= 4,000 万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000 - 2,510 = 1,490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 1,490 / 2,510 ×100 %= 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 %-扣除项目金额×5% =1,490 ×40%- 2,510 ×5% =596 -125.50 =470.50 万元 例 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 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 浮幅度的金额为 100 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如何计算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如何计算 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除了对个人转让住宅类的旧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外,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旧房扣除项目金额难以确定,有的地方一律实行核定征收,不仅随意性较大,而且会造成税负不公。本文整理了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几种计算方法,供读者参考。 情形一:纳税人能提供原购房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加计扣除项目的“每年”,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1年。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步骤: ①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原购房发票金额(1+5%N)+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其中N代表原购房发票所载日期

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的年数; ②计算土地增值额=旧房及建筑物转让价款-扣除项目金额; ③计算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④根据土地增值率找出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 ⑤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情形二:纳税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或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时,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此外,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也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但对纳税人下列成本费用不得计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老会计人的经验) 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除了对个人转让住宅类的旧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外,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旧房扣除项目金额难以确定,有的地方一律实行核定征收,不仅随意性较大,而且会造成税负不公。本文整理了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几种土地增值计算方法,供读者参考。 情形一:纳税人能提供原购房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加计扣除项目的“每年”,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 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1年。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步骤: ①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原购房发票金额(1+5%N)+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其中N代表原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的年数;②计算土地增值额=旧房及建筑物转让价款-扣除项目金额;③计算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④根据土地增值率找出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 ⑤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情形二:纳税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或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时,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此外,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也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但对纳税人下列成本费用不得计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

最新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详细讲解及会计处理

最新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详解及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 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概括的说,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或: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具体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土地增值税计算例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3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5%+15000×5%×7%+15000×5%×3%=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9925=507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75÷9925≈51.13%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5075×40%-9925×5%=1533.75(万元)。

某工业企业转让一幢90年代建造的厂房,当时造价100万元,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600万元,该房子为7成新,按500万元出售,支付有关税费计27.5万元。计算企业转让旧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1)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7.5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27.5=447.5(万元) (4)增值额=500-447.5=52.5(万元) (5)增值率=52.5÷447.5×100%=11.73% (6)应纳税额=52.5×30%-447.5×0=15.75(万元)

如何用EXCEL计算房地产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何用EXCEL计算房地产企业应交土地增 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收取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为您带来的关于用EXCEL计算房地产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EXCEL计算房地产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其税率实行四级超率 累进税率,见下表: 级增值额与扣除税率速算扣除 数项目金额的比率(%)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300 2 超过50%-100%(含)的部分405 3 超过100%-200%(含)的部分5015 4 超过200%的部分6035

土地增值税在实际计算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数据,人工计算难免会出现失误,用Excel则能很轻松解决这个问题,且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下面作者将与大家共同讨论一下用Excel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在完成下面工作之前我们先假设一个前提,即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有效证明,且利息金额不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第一步:建立Excel工作表,取名为“土地增值税”,在工作表的A1、B1、C1、D1、E1、F1、G1、H1、11、J1、单元格分别输入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收入、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税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财务费用、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其他扣除项目、允许扣除项目之和、土地增值额、应交土地增值税。 第二步:输入公式 在F2单元格输入“ =(C2+D2)*5% ”,代表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扣除(如上述假设不存在,只需把5%变为10%,且“财务费用”变为“0” 即可); 在G2单元格输入“ =(C2+D2)*20% ”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在H2单元格输入“二B2+C2+D2+E2+F2+G2 ”,此公式用于计算准予扣除项目之和; 在I2单元格输入“二A2-H2 ”,此公式用于计算土地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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