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税徭役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徭役制度
作者:徐运杰
作者机构:湖南省新宁县一中,湖南,新宁,422703
来源: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ISSN:1003-8434
年:2009
卷:000
期:008
页码:213
页数:1
中图分类:F812.42
正文语种:chi
摘要: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1)春秋:春秋前期,管仲曾建议齐国试行“相地而衰征”(按土地差别征税);春秋后期,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实行“初税亩”即按平均产量规定一亩的税率,以后成为以收益为基础的田赋税制。(2)秦朝:“令黔首自实田”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也为征收赋税提供了依据。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