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附件1.3: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教师、学院、教务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二级学院年级、班级、专业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有);3.申请时间为课程开课学期的二至四周;4.选择“自学+辅导”方式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指定教师指导;5.学分统计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或两者兼有时请填写;6.学生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补修样表) ( 2018-2019 学年第 1 学期) 姓名张三学号XXXXXXX二级学院商学院年级、班级、专业1708财务管理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中国近代史纲要1051061110041 2□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 补修 1801财管,1-12周周 三(5-6),李四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转专业,需补修未修课程 申请人签名:张三联系方式:XXXXXX XX 年 XX 月 XX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

长安大学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学生 姓名 学号年级班级代码 院/系 名称专业名称课程编码学分原成绩课程编码课序 号学分任课 教师修读方式 院系审核意见: 拟重/补修原始课程情况 填表须知: 1.学生填写此表前应首先了解拟重(补)修课程是否为当前学期在开课程,或学校准备开设的重修班课程(详见具体相关通知),否则申请将不被受理; 2.该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本人及开课单位留存(申报多门课程的申请表可复印); 3.原则上学生选择参加的重(补)修课程须为面向其所在学院下一年级同专业开设的教学课堂,由学校统一增开的重(补)修课堂除外; 3.学生跨院选择重(补)修课程,需学生本人与课堂讲授老师联系,确定相关选课信息; 4.当前学期未增开重(补)修课堂的课程,学生持本表(审批后)前往渭水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完成网上选课环节。 教学秘秘书签字: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教学分管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1)重修:学生修读课程结业考核未通过,下一个学年重新修读该门课程,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 (2)补修:因转学、转专业、年级异动或跨校交流培养等原因,未取得当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的学生,需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称为“补修”; (3)插班重(补)修:一般情况下,学生拟重修的课程需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相应课程的课堂进行插班重修; (4)自学重(补)修:重修课程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不跟班听课,直接参加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事先需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5)组班重(补)修:学校根据当前学期需重(补)修学生成绩分布情况,针对需求人数较多的课程会酌情增开部分重(补修)课堂(详见具体相关通知); (6)课程考核方式:重修课程的考核仅组织一次结业考核机会,仍未通过的成绩不再组织补考,补修课程的考核形式同其他计划内课程。重(补)修课程考核原则上均不予申请缓考; (7)课程成绩记载:重修课程通过的成绩以"60分"或"及格"登记入册;补修课程的成绩等同其他计划内课程。 修读申请类型/理由长安大学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制表:教务处 □课程考核未通过(重) □因违纪课程考核成绩无效(重) □因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补)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级拟重/补修课程本学期开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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