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经费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经费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

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前教育发展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幼儿教育事业随着

基础教育的发展,无论在数量和教学质量及管理方面,都有快速的发展和提高,体现了启蒙教育的特点,为小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1年10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11月初提出: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体育活动、课堂教学、劳动、娱乐活动和日常生活等7种教育手段来完成的,任何一项不可偏废。课堂教学以游戏为主,教学方法通过直观和感官作用,提出“寓教于乐”,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1990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随着《条例》和《规程》的实施,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开展体、智、德、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开展启蒙教育,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幼儿教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在县财力紧缺的情况下,采用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向企业、社会各界、干部家长多方筹资,

逐步改善办园条件。为把县幼儿园办成示范幼儿园,1988年县财政和教育局拨款万元,修建1幢9间教室建筑面积689m2的教学楼,缓解了幼儿入园的矛盾;1993年地、县两级拨款37万元,单位和个人捐集资13万元,共筹措50万元,修建1176m2的综合楼,变多年的“走读式”为“全日制”;1994年行署教委资助4万元,修建了供儿童游戏的城堡,戏水池;20XX年集资40万元修建了一幢综合楼,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在重点投入县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各乡镇开办的学前班也得到加强,与中心学校的建设同步发展,为乡镇幼儿教育创造了条件。

县幼儿园始建于1958年,是全县幼儿教育的示范,至今已有48年的办学历程。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坚持贯彻《条例》和《规程》,提升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理清思路,制定方案,确立了“11234”的发展思路。即“坚持一个方针,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个规程,抓好三项建设,突出四个环节”。坚持一个方针:坚持以毛**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一个目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实施两个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抓好三项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育人环境建设;突出四个环节:保教齐抓、教研教改、家园共育、养成教育。由于坚持实施深化这一办园方略,使全园不断发展并获得新的成

绩,截止20XX年底,学校占地2440平方米,校舍面积3153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214平方米,幼儿达15个班,入园幼儿640人,教职工40人,1993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1994年评为地区级文明单位,1997年评为省级“文明学校”,1998年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XX年经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XX年选派教师参加全市第三届幼儿教师课堂大奖赛,获全市第一名。同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实施“幼儿双语教学”和“心智教育儿童英语”的互动教学,启发幼儿智力,提高素质,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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