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可以享受4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从7月1日起执行。税收支持农业发展是我国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那么如何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健康发展之路呢?

一、要弄清楚税收政策内涵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

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换言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上述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

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四)其他相关税收

按照前述税收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的涉农经济活动的税收优惠还有: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中"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

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

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5、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6、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7、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二、要把握好税收征管要求

(一)要严格区分社内、社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社外企业或者个人生产的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再销售的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照顾。所谓"本社成员"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成员。"这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传统概念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他的内涵相当丰富,按照法定手续入社的即为"本社成员",否则则不是"本社成员".

(二)要严格区分免税农业产品与应税农业产品。按照财税[2008]81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必须是免税农业产品才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免税农业产品范畴。那么哪些产品属"免税农业产品"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主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而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则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该严格加以区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根据买价按13%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

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税[2002]12号文件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符合免税农业产品要件的方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换句话说,对不符合免税农业产品条件的应税农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时务必要考虑增值税问题。

(三)要严格区分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商品或许有很多品种,但只有也仅有"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六种商品并"向本社成员销售"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照顾,经营的其他商品则均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要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十七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如实准确核算,严格区分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不同税率商品的销售额,否则则不能享受低税率及免税政策照顾。

(四)要严格区分农用与非农用。营业税规定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房产税规定的"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印花税规定的"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耕地占用税规定的"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农用地的"、契税规定的"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等"农用"应税项目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照顾,而非"农用"的项目则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各项税收。

(五)要准确核算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照规定准确核算后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这里既有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又有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因此,必须准确划分和核算各自的收入。

三、要办理全相关配套手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在其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而对成

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规定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同时要求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还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要具有关证件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建立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部2008年1月16日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通知,在总则中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要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规范其会计工作,要"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等。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仅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核算的需要,也是加强内部管理、分配盈余的需要,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发展的需要。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税收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我们要将农民

专业合作社办成农民信得过、托得了、靠得住的经济实体,真正成为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全体成员谋求共同利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为引导周边群众共同走向小康之路的领头羊。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武威市凉州区福顺 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元-1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2018年8月28日起执行。

税收基础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将其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并在会计上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进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2.某个体商店系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货8 000元,销货9 360元,则其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C )元。 A.54.4 B.374.4 C.360 D.540 3.以一个月为一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自期限满之日起( D )天内申报纳税。 A.3 B.5 C.10 D. 15 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B )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 B.30 C.10 D.45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

6.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货物,是指( B )。 A.不动产 B.有形动产 C.无形资产 D.有形资产7.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应纳销项税额的发生时间为(D )。 A.发出货物的当天 B.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 C.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8.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增值税属于( A )。 A.生产型 B.收入型 C.消费型 D.分配型9.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C.将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10.某煤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瓶装煤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0000元,同时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3510,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 D )。 A.17596.7 B.17510 C.13510 D.13000 11.某日用化妆品公司将自产的日用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产品制造成本8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为100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销售额为( D )。 A.80 B.96 C.88 D.100

税收基础知识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包括答案) 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 A、公益性捐赠 B、业务招待费 C、工会经费 D、职工教育经费 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 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 A、营业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增值税 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 有(AB)

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 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A、2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 A、1‰ B、3‰ C、5‰ D、10‰ 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 (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A、征税对象的性质 B、管理和使用权限 C、税收和价格的关系 D、预算收入构成和征税主管机关的不同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 (1)年度内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 (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 (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 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私事。

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理论分析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2010-04-19 11:47:28 阅读3796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理论分析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 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

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税收基础》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727)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税收基础》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727) 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下列关于税务规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制定税务规章 B.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属于立法解释的范畴 C.税务规章一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税务规章 2. 2018年5月1日前,下列项目适用17%税率征税的有( )。 A.商场销售鲜奶 B.花农销售自种花卉 C.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 D.国营瓜果销售公司批发水果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属于(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4.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年终加薪 B.拍卖本人文字作品原稿的收入 C.个人保险所获赔款 D.从投资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 5.下列合同和凭证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是( )。 A.企业将财产赠给政府所书立的书据 B.未按期兑现的合同 C.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 D.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二、多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至少两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5分,共20分) 6.下列选项中,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特征的有( )。 A.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C.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D.从不同购买方收取货款 7.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2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 固定资产 30000 贷:股金 320000 资本公积 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税收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说课讲解

一村一《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一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两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

《税收基础》期中试卷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税收基础》期中试卷班级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共20分) 1.税收的主体是( )。 A.国家 B.纳税人 C.企业 D.行政机关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 )。 A.公债 B.税收 C.规费 D.国有资产收益 3国家征税凭借的是( )。 A.财产权力 B.所有权 C.行政权力 D.公共权力 4.税收最基本的职能是( ) 职能。 A.组织收入 B.调节经济 C.社会管理 D.调节收入分配 5.“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这句话体现的是税收的( )职能。 A.组织收入 B.调节经济 C.社会管理 D.监督惩罚 6.把税收制度作为税制结构,是从()而言的。 A.法律角度 B.经济角度 C.政治角度 D.社会角度 7.关于纳税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B.当存在税负转嫁时,纳税人和负税人就不一致 C.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D.纳税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8.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 A.计税依据 B.纳税单位 C.税目 D.税率 9.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 )。 A.从价税和价外税 B.从价税和从量税 C.价内税和价外税 D. 从价税和价内税10.属于财产与行为税的是( )。 A.企业所得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印花税 1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 )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 B.增值额 C.利润 D.营业额 12.增值税的类型不包括( )。 A.生产型增值税 B. 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 流转型增值税 13.一般纳税人生产( ),应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A.农机 B.计算机 C.手机 D.啤酒 14.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项目时,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A.生产免税商品 B.个人消费 C.无偿赠送给客户 D.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15.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销售额不包括()。 A.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B.收取的滞纳金 C.已缴纳的销项税额 D.收取的装卸费 16..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A.购物网站销售服装而支付的运费 B.外购用于集体福利的红酒而支付的运费 C.外购机器设备而支付的运费 D. 外购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而支付的运费 17.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日内缴纳税款。 A.10 B.15 C.60 D.180 18.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B.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抵达的当天 C.发生视同销售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帐、复帐和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帐目。

第十六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 第十七条:现金日记帐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帐目。 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程序、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征收事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 3、征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4、速算扣除数:是为简化计税程序而在计算公式中使用的一个固定常数,该扣除数所反映的具体内容是应税所得额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5、加成征收: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收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二、论述题 1、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不同? 答:起征点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实行免征额规定时,无论课税对象数额是多少,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对扣除的部分免于征税,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2、违反税务管理、帐簿凭证管理的基本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根据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任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或者损坏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得重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对依法规范合作社得财务会计活动,准确核算合作社得各项经济业务与资产状况,加强合作社得内部管理,明晰合作社及其成员得产权关系,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得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得意义与作用.?第二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总则?(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得实际情况,财政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得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与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得会计人员.设置与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不具备条件得,也可本着民主,自愿得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三)合作社得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得监督。?(五)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得会计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有关法规政策,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第三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得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合作社使用得会计科目共37个,分为五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与损益类.各合作社可根据自己得业务特点,选择自己适用得会计科目。?一、资产得核算 合作社得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等。合作社得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在核算时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牲畜资产、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17个会计科目。 1、现金得核算 (一)货币资金得核算:包括现金与银行存款两个科目。?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得库存现金。 (2)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得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得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得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得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3)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管理费用”,“产品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持有得库存现金。 例1:某养殖合作社将100头育肥猪出售,每头售价800元,计价80000元。其分录为:?借:现金80000?贷:经营收入80000?例2:某合作社用现金150元购置账本一套。其分录为:?借:管理费 用150?贷:现金150

《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标准答案

《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1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3.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是怎么划分的?分析它们的作用和优缺点。 答:增值税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课税对象: 答: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可以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 2.定额税率: 答: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3.进项税额: 答: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专门为计算所得税服务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以税法为依据,在计税收入的基础上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累进税率的形式又可分为(全累税率)和(超累税率)。 2.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3.房产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据房屋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

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税率减收房产。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用(公益、救济性3%)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题2分,共20分) 1.税收是凭借( C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B 国家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 C 政治权力D.人权 2.在特定税种中依据应纳税额再多征一定比例的税款称为( C ) A.税收附加 B 特殊增税 C.加成征收D.综合负担 3.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 )。 A.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C 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 4.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D )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A.3%一20%B.15%一20%C.5%一15%D.5%一20% 5.对同一类应税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适用的纳税办法是( D )。 A.自行贴花B。委托代征

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近日,安县农业局、安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财政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结合本县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制定、印发了《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财务管理作出了具体规范,值得各县借鉴和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一、会计人员和方法、帐簿设置制度 1、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执行财政部(财会[2008]9号)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2、会计人员应具有会计资格证,并经过财政、农业部门进行专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取得岗位证书。 3、会计方法必须使用借贷记帐法,并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的37个会计科目记帐,在收支核算上都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方法。会计每月做帐一次,业务量小的每季一次。 4、合作社要建立总帐,还要设现金、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质、固定资产,股金等明细帐进行核算。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

5、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管理,合作社每季度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室报财务季报和统计季报。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库存限额。 合作社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都要存入合作社开户银行或信用社进行管理。 2、现金的管理。 (1)合作社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 (2)合作社发生现金收入,应在当日内存入所开帐户,特殊情况不超过3日,不准公款私存; (3)会计每月(季)做帐,都要与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并填制结存单。 3、存款帐户管理 (1)开户管理:合作社原则上在农行或信用社开设专户,开户预留合作社法人、财务公章(会计保管),出纳私章3个印鉴,每月核对一次存款及余额; (2)大于库存限额的收支都通过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4、有价证券。 合作社有价证券由出纳专人保管,会计要设立登记簿,详细记载有价证券的名称、类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 三、固定资产购建制度

2017年电大税收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 2010-06-01 13:59 一、理论分析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二、计算分析题 1、分析: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达到起征点的按收入全额征税. 计算:应纳税额=8000*10%=800(元) 2、分析:该项规定属于免征额,应扣除1000元的费用,只就其超过部分征税. 计算:应纳税额=(5000-1000)*15%=600(元) 3、分析: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出口退税(人民币结算),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额=115*7*(17%-12%)=32.3万元

税收基础试题

一、单选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工薪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可按月减除3500元费用外,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其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现为( C )元。 A.2800 B.3200 C.1300 D.4800 2.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 D )元。 A.800 B.1600 C.2000 D.3500 3.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C )日内申报纳税。 A.5 B.10 C.15 D.20 4 按税负能否转嫁对税收进行分类可以把税收分为(C )。 A. 流转税. 所得税 B. 实物税. 货币税 C. 直接税. 间接税 D. 从价税. 从量税 5. 把税收分为流转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资源税和行为税是按(B )进行的税收分类。 A. 税负能否转嫁 B. 课税对象性质 C. 税收管辖和支配权 D. 计税依据采用价值量还是实物量 6. (A)是影响并决定税制结构的最基本因素。 A. 经济因素 B. 政策因素 C. 制度因素 D. 管理因素 7.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一般实行以(C )的税制结构。 a. 流转税为主体 b. 行为税主体 c. 所得税为主体 d. 财产税为主体 8、我国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中不包括(C)。 A、经济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9、纳税人纳税是否自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A )。 A、税制与征管是否公平 B、税率的高低 C、税负的轻重 D、征管效率 10、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细则的规定,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等原因,纳税人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最长不得超过(B)。 A、1 个月 B、3 个月 C、半年 D、一年 1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D)。 A、财政机关批准 B、财政机关备案 C、税务机关批准 D、税务机关备案 12、下列不属于商品劳务课税的是(A )。 A、农业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13、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B)。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基 D、税源 1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C )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A、10 日 B、20 日 C、30 日 D、60 日 15、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纳税登记申报之日起(C )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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