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煅煤、普煅煤厂项目的环评报告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煅煤、普煅煤厂项目的环评报告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煅煤、普煅煤厂项目的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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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新太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电煅煤、普煅煤厂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石嘴山市新太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04 年 7 月15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该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评价单位(公章):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原宁夏环境保护研究所)

项目负责人:童云峰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建设项目环评资料清单1

新建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土地使用批文或规划红线图。 2、拟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3、各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4、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5、拟建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 6、拟建项目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间、年生产时数。 7、拟建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 8、拟建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2)工艺流程说明(尽可能详细),有化学反应的应给出反应方程式; (3)原辅材料消耗(具体格式见下表);

(4)生产设备(具体格式见下表) (5)物料衡算(或物料使用定额)。 (6)给排水平衡(含工艺水、公用工程用水、清洗水、冷却水以及其它生产用水等及相应的排水)。 (7)污染物产生情况:①废气给出废气量(排气风机的风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及浓度,烟囱高度、内径、出口温度;②废水给出废水量、主要污染物浓度;③固废给出产生量、主要成分。 (8)如果该项目拟采取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请提供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流程及工艺说明。 (9)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先进水平。 9、若有危险废物,还应提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

拟建技改类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请提供技改之前的全厂的生产情况,包括: (1)已建、在建项目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物料消耗、生产设备,现有职工人数; (2)已建项目的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情况(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表);(3)已建项目的环保设施资料、验收(例行、监督)监测报告。 2、当地环保局下达给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3、技改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若为异地技改,则应给出技改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批文。 4、各级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5、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6、全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特别注明技改项目的位置。 7、技改项目新增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年生产时数。 8、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1)。 表1 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 9、技改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2)工艺流程说明(含各个工段的工艺说明,尽可能详细),有化学反应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附件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 一、水利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 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二、能源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 核电厂:全部(包括核电厂范围内的有关配套设施)。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3—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新建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项目。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建设的年吞吐能力100万标准箱及以上项目。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 四、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不包括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 化工: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 五、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 六、核与辐射 除核电厂外的核设施:全部(包括核设施范围内的有关科研实验室)。 —4—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附件1

附件2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工作程序说明 “环评”执行情况检查 局监察大队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历年来“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单位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限期不履行的单位和私营、个体业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 窗口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需提供下列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一、申请报告(内含建设单位名称,拟建设地址、总投资、主要生产产品、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环保篇章); 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现场勘察 窗口受理申请后,当日反馈到新项目办,新项目办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选址、选项、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二、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可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项目确认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制度,由新项目办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认可后,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项目确认单。对不宜建设的项目,写出书面通知,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周围环境现状(人文、经济、遗产、文物保护、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等);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拟采取的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评估结论。 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一.基本报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具体程序细分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核): 1、项目建议书;委托相关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框算和资金来源渠道、原材料及水电气配套条件、三废情况及处理措施、项目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然后拿出建议; 2、总平面规划图;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总平面图是拿来报废的,因为规划部门的设计任务书还没出具; (二)、选址意见书和选址通知书核发(当地规划部门) 1、附项目建议书批复; 2、按控规核发项目地块相关设计指标,即选址通知书; 3、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选择建筑方案和设计单位;

(三)、用地预审(国土部门) 1、用地农转用手续相关资料; 2、在用地现场公示,相关街道、村居出具证明; (四)、环评报告审批(环保部门) 1、委托相关单位写环评报告书,花钱的,然后由环保部门安排评审会,作修改后上报环保部门; 2、环评公众调查表; 3、环评报告项目现场公示程序;没有不良反映的话,再作环评批复; (五)、建筑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 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中间过程很长,发布标书到开标30日,顺利的话选择好设计单位及方案,然后进行修改,再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10多个单位进行评审,出具会议纪要; 2、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作修改; 3、图纸到审查中心做日照分析,如有不合规定,重新调整到满足为止; 4、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业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交由公安的交警部门来会审并提出意见后修改;若车位不足或者车道等不满足当地要求,则总平面又得重新调整,到全部满足后再报批; 5、规划建筑方案上报待批复,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时间都是前置的,等他们审查后认为可以上报才会接件,这时间不纳入部门办事承诺时段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Ⅱ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三份;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生产经营简要可行性分析复印件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3)《环境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一、环评报批所需资料: (1)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通过国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2)省环保局及以下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申报时,建设单位需报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和项目批准立项或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环评报批时,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审查意见的要求,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经组织审查后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二、环保验收审批所需资料: (1)验收申请(文字中应包括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按批准的环评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防治污染能力是否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环保设施安装质量是否符合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是否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

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环评文件提出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 (2)《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者《验收申请卡》。(分别对应环评时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委托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表》(污染型建设项目)或《生态调查报告》、《生态调查表》(生态影响型),编制《验收申请卡》的项目可不提供。 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程序: (一)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的单位,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可自行填写。 2、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总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省环保局及以下审批的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项目。 2、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后,环保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确定环评等级,分别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教程文件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 一、工作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包含了环保设施设计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 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填写《项目建设环评审理申请表》。 2、环保部门现场勘查,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3、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或预批范围、是否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 查。同意做环评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4、建设单位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当然也可以先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然后再提交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5、环评单位编写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送交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进行评估,修改完善 后送交环保局审批。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 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注:1)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1、申请与受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书; 2、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简本(含电子文档);4、经行业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5、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7、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8、项目对周边环境或公众安全影响重大的,需提交当地政府的相关意见;(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本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

环保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六)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是否提出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七)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3、批准及期限 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批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技术评估、受理审批三个阶段。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需要较长的时间,主要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节比较多,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数据资料要很长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一般为2个月左右,编制时间长短主要是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备;技术评估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受理审批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整个程序需要4个月左右。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一、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 1、立项程序 1)制项目计划书 2)报市发改委立项 2、可研程序 1)托有编制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报市发改委评审 3)由市发改委批复可研 3、环评程序 1)报市环保局(确定环评等级) 2)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环评报告 3)点项目或高污染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4)报市环保局评审

5)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 4、规划选址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建设场地地形图 2)规划院办理建设规划 3)办理规划选址(如建设规划面积超 5 万平方米必须到建设厅规划处办理规划选 址) 4)办理规划用地蓝线 5、土地预办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 2)办理土地预办 6、项目初步设计程序 1)准备立项、可研、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初步设计 3)报市发改委评审 4)由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 7、建设规划红线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土地预办 2)办理规划红线 8、施工图设计程序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审核程序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查合格证 2)报审图中心评审 3)由审图中心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建设用地许可证程序 1)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规划红线、土 地预办、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交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4)办理用地所有权许可证 11、工程招投标程序 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发布 3)招标进件(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建委招标办办理)。必须准备文件:计划、施 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消防审批、规划审批(规划红线)、资金证明(建委资金计划表也可)。 4)确定招标、评标、定标方式(确定评标人员组成) 5)评标、定标 6)办理中标通知书 7)签定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8)办理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含安全监督手续) 9)办理开工许可证(住建局)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 一、工作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包含了环保设施设计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填写《项目建设环评审理申请表》。 2、环保部门现场勘查,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3、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或预批范围、是否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 同意做环评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4、建设单位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当然也可以先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然后再提交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 5、环评单位编写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送交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进行评估,修改完善后 送交环保局审批。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 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注:1)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8、建设单位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开始施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批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2—

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3—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 (完整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X环发[201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说明理由。

二、申报.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纸质版一式6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版1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 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审查与审批 开发科标科科长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 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目“禁批”、“限批”的具体规定; 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4、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5、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 6、是否影响本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7、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开发科标科负责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一般分为两类: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的主要内容是评价该项目在该地区内建立是否会对该地区的环境造成影响,并为减少一系列的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称环评)的办理流程分一下几步: 1、企业项目建立之前携项目立项文件和发改委的审批文件向 环保局相关部门(泸州地区一般是建管股和审批股)递交 申请。 2、企业根据环保局批复的环评执行标准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 位编写环评报告(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环评报告书、报告 表还是登记表) 3、环评单位经过现场勘查根据执行标准编写环评报告制定成 册后将文本交当地环保局审批。 4、环保局审批无异议之后将环评文本公式于当地环保局官 网,在公式期内无异议即可组织专家评审,有异议则返还 修改。 5、专家评审是环评技术检查的最后一道关卡。通过专家评审 环评即算告一段落。 6、评审会通过后,环保局会将环评最终文本再次公式与当地 环保局官网。公示期无异议则可向企业下达环评批复。 环评具体操作流程图见下一页。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流程 企业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后环评算告一段落,可以可根据各部门对项目的要求着手开始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后可组织试运行(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看试运行之前是否需要向环保部门递交试运行申请和批复)试运行期间如能达到正常的工况负荷和预计产能即可向环保局递交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流程如下: 1、项目完成建设并进行试运行。 2、企业向环保局提出环保竣工验收申请。 3、企业携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评报告书(表)、试生产批复委托 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4、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通过对项目现场的勘查结合企业情况编制 竣工验收方案进行检测。 5、如通过检测项目情况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则根据检测结果编写 竣工验收报告书(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 延续、注销流程图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区县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申请单位向市辐射环境监 督监测站提交书面材料 当场受理并要求网 上申报单位信息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 市环保局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符合 条件 的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站按决定进行处理向申请单位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核发辐射安全许 可证书对准予许可的对不准予许可的

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流程图申请前信息公开(5个工作日)后提交(网上),提交有关资料至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详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或区县环保局相关业务科室网上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 申请单位提出补件要 求审核通过予以公示、 发放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部门会签、经办人汇总意见、局务会 研究)和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不通过 向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发证理由 不予受理的项目,向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企业提出申请 (均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填报)

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不属实 情况属实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监察人员现场核实 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研究并做出 决定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相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行政批文并告知申请单位

从事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许可不合格合格 不通过同意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污控科组织进行技术评估 市环保局组织对技术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和现场核查,并做出决定 一次告知需要 补充的全部材 料提交《危险废物处置许可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相关材料: (一)《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县、市环保部门初审意见; (三)符合与申请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和经营方式要求的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明; (四)与所申请经营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工具及相关证明。无自备运输工具的,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单位签定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运输工具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六)堆存设施、设备的详细情况; (七)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规章制度文本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行政批准发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北仑区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爱得信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新碶富春江路38号 项目概况:宁波爱得信机械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现位于北仑区新碶富春江路638号,是一家从事汽车铸件、零部件及机械配件、电器的制造、加工与组装,以及模具的研发及制造的企业。 随着市场需求和企业的发展,2017年1月经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仑发改备〔2017〕3号),企业拟投资4380万元实施“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0179m2,建筑面积15055.28m2,建成后可年产铝合金精密压铸件300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间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故本环评不再分析施工期影响。 2、营运期间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1)熔化烟尘 企业拟对3台集中式熔化炉、3台可倾式坩埚溶解炉上方设置上吸收集气罩将熔铝烟尘收集后,经耐高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统一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脱模废气、保温开炉烟尘 本项目产生的保温开炉烟尘及脱模废气企业拟在各压铸机及保温炉上方分别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统一经水幕喷淋处理后经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打磨、抛光及抛丸粉尘 本项目粉打磨、抛光粉尘经分别收集后集中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此外,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4)机加工异味 本项目机加工设备在作业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润滑油,起冷却、润滑作用,润滑油、切削液在机加工过程中受热挥发产生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挥发量极少。通过在生产车间设置机械通排风设施排出车间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天然气燃烧废气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一: 确认是否需要环评 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法》、《环评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项目是否需要环评及环评类别(书、表、登记表或豁免),具体还需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二: 选择可靠的环评单位 与环保部门确认后,建设项目需环评的报告书、报告表,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评,环评单位可在环保部、省(市、县环保部门网站查询),按照“十三五”环评改革方案,不限制环评单位门槛,只要满足相应条件都可以做。应尽量找口碑好,质量好、服务好,后续服务跟的上的环评机构。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三: 主动配合环评单位工作 1、主动与环评单位及环保主管部门踏勘现场(平面布置、主要产污环节等)及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等。 2、协助监测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及时提供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需要的资料(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车间布置图、环保设施及雨污布置和项目建议书等)。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四: 环评报告审查 环评报告书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环评报告需上开评审会的,建设单位应配合环评单位做好上会审查。 环评评审会目的有两个: 1)对建设单位的项目选址、产业政策等问题,从环保角度角度研究是否可行。若不可行,和环评单位责任不大; 2)对环评单位的环评报告进行审查,环评单位报告编制质量如何,资料数据是否真实,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五: 申请环评批复 环评单位对报告修改完善、建设单位审阅后,及时上报给有审批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有: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申请(一式2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及PDF(或word)电子版(报告书一式3份;PDF 电子版全文须包括带章的资质证书、个人证书、审批登记表、相关图件,并去除涉密信息,文件大小<10M); 3)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证明材料; 4)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合同; 5)公众参与调查表合订本(负责调查的建设单位盖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至几个): 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2.规划部门关于项目选址意见书; 3.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 4.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5.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六: 审批期限 现在各地简政放权,优化审批,因此审批时间不一,但法定期限为: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登记表15个工作日。 注:受理之日算起。 环评如何办理流程,第七: 总结: 1)企业自身情况应弄清,合规合法;

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流程

新建项目“环评”和“司时”验收流程 、工作流程1、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包含了环保设施设计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填写《项目建设环评审理申请表》。 2、环保部门现场勘查,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3、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或预批范围、是否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 同意做环评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4、建设单位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当然也可以先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然后再提交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 5、环评单位编写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送交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进行评估,修改完善后 送交环保局审批。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 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 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注:1)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 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8建设单位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开始施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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