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编制原则 (2)

3.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2)

4.森林防火动火管理条例 (2)

5.森林防火措施 (3)

6.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5)

6.1应急预案启动 (5)

6.2应急救援机构设置 (5)

6.3术语和定义 (5)

6.4预案编制依据 (6)

6.5方针与原则 (6)

6.6应急救援程序 (6)

6.7应急救援执行程序 (7)

6.8施工现场突发事件风险分析、预防与环境综述 (8)

6.9现场施工的安全防火要求 (8)

6.10现场的安全防火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8)

6.11应急资源 (9)

6.11.1人力资源 (9)

6.11.2应急设施 (9)

6.11.3消防设备设施资源 (10)

6.11.4外部应急资源 (10)

6.12职责 (10)

6.12.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0)

6.12.2组长职责 (11)

6.12.3副组长职责 (11)

6.1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11)

6.12.4消防护卫队的职责 (11)

6.13应急救援人员分工 (12)

6.14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以及对外求援的联系方式 (13)

6.14教育、培训与演练 (13)

6.14.1教育、培训 (13)

6.14.2演练 (15)

6.15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 (15)

6.16互助协议 (15)

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站前工程L X Z Q-2标

三工区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丽香铁路LXZQ-2 标工程施工设计图及现有的图纸;

(2)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云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规定;

(3)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

(4)当地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

(5)国家现行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规范;

2.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按照“精干机构、精兵强将、精良装备”和“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原则进行森林防火施工组织安排。

3.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目前天气干燥、气温高,工程开工用火、用电量频率增加,为切实做好丽香铁路二标三工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工区各部门、各施工队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责任,对工区驻地和所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工区特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毅

副组长:王云强张楠陈世凯

成员:李国兵曾伟雄陈广玲蒋猛袁国锋彭杨陈之军胡吉平马彪何达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蒋猛

4.森林防火动火管理条例

工区将在施工期间安排昼夜值班,严格值班纪律和动火管理制度。

值班电话:

(1)各施工现场,凡动用明火(包括冬季施工取暖用火),必须填写用火许可证。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做到火明人在,人离火封(灭)。对未经保卫部门批准,因不慎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2)对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的地方,禁止使用火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火炉时,必须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

(3)严禁使用草帘在房内搭设临时顶棚或做挡风墙,不得用汽油、煤油、酒精和其它油类生火,违者要从严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职工宿舍、办公室、材料库(室)严禁使用电炉子、煤气炉取暖、做饭。违者除没收器具外,一次罚款100~200元,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如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损失由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炉子,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其防火要求和火炉取暖的防火要求同样对待。

(6)对油漆、酒精、机油、氧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分库进行保管。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库房的搭设要与锅炉、配电室、油库等要害部位保持一定的距离,大门一律向外开,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非电焊工严禁私自使用电焊,对私自使用电焊造成火险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300元,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8)电焊工使用的氧气瓶要与乙炔发生器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同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火热源相距10m以上,更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或雨淋。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

(9)焊割结束时,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并要关闭电源、气源。对麻痹大意,造成火灾事故者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10)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灯泡瓦数不得超过40瓦。灯泡同其他易燃物体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11)严禁在灯泡上用纸罩代替灯罩或烘烤衣物,更不得在电线上搭挂衣物,对违犯者可给予批评教育,经劝阻仍不听者,经予罚款50~100元.

5.森林防火措施

(1)工区各部门各施工队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工区对各施工队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做好安全布置并承担直接责任,接受项目部指挥部、滇西铁路公司、当地政府、总监办和驻地办的领导,负责本工区合同段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

(2)工区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云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各工区现场、路线范围内及驻地要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宣传牌。

(3)工区按已经动工项目及时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所用的灭火设施必须配备充足,各种防护设施配备齐全,工区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群众性灭火队伍。

(4)确保通讯畅通,工区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工区负责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5)一旦发生火情,工区各部门、各施工队要迅速作出反应,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灭火,同时逐级进行上报。对因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指挥部、总监办的要求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工区各下属架子队要注意明火,油罐的安放位置必须合理并保证安全,配备有灭火器材和避雷措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放置到安全位置,并加强夜间值班;避免意外事故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工区各部门、各施工队的森林防火人员、物资、设备要准备到位,随时接受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总监办的调用。

(8)由工区负责人组成的“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工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如有特殊原因须向森林防火指挥部组长进行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9)保通方面施工便道厚度、宽度等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标识醒目,并确保畅通,满足各种救援车辆的通行。

(10)工区随时接受总监办森林防火领导组的检查,对不能达到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落实。

在森林防火方面,要做到早防范、早准备、早落实、早解决,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丽香铁路线路的正常施工。

6.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置已发生的森林火灾,保护全工区施工地段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6.1应急预案启动

凡在我公司所属工区参与施工的人员,在一旦突发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具体包括:火场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等。

6.2应急救援机构设置

组长:

赵毅工区经理

王云强工区书记

副组长:

张楠陈世凯李国兵曾伟雄

组员:

蒋猛陈广玲袁国锋彭杨陈之军胡吉平马彪何达林崔贤涛韩鹏飞

6.3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②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而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③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④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辩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

6.4预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

6.5方针与原则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工区森林火灾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响应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就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以保护人员安全优先。

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应急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从以往的应急救援案例发现,在出现紧急情况后的30min内有效地控制事故是非常关键的。

另外,突发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也就决定了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的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区域为主,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

6.6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发生→接警→警情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救援行动→事态控制→应急恢复→应急结束(关闭)

图6-1 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响应程序

6.7应急救援执行程序

一旦发生险情或突发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工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警后,必须立即安排工点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救护队员(如工点负责人不在现场由现场技术员负责),带齐所需救援设备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并查看实情和部署可靠救援实施方案。保护现场,同时一道展开救护,将现场内有可能被险情波及的人员、设备立即疏散转移到安全地方,救援时按“先重后轻、先人后物、先多后少”的原则进行。同时,向救援指挥部报警,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做出响应,将险情报总公司安质部及上级相关部

门单位,同时,调派救护车辆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险,并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及时详细反馈救援现场情况,如事态严重需请求外援服务机构的,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命令协调员李中仕或庞静进行外援联系。

6.8施工现场突发事件风险分析、预防与环境综述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①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现场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现场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现场施工人员随意丢烟头点燃易燃物;假设现场机械冒火;假设现场用电过热冒火;假设雷电冒火等,均可能造成森林火灾人员伤亡。

②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响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6.9现场施工的安全防火要求

①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视征地范围周边及现场施工安全。

②驻地及油库等易燃物品场所设置相当数量的灭火器。

③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进入现场作业,易燃地段禁止吸烟,施工前班组长做好安全施工交底。

④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⑤所有电动机具、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持证的操作手进行操作和维修,非电工或操作手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

⑥所有机械必须由专职操作手操作和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

6.10现场的安全防火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①森林火灾预防

工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

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②火场气象预测预报

森林防火期内,掌握气象部门对林区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工作。火灾发生时,要对火场气象变化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③林火监测

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和气象部门卫星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林火热点变化情况,根据卫星监测和气象测报,组织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点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及时报告,形成立体型林火监测网络。

④信息报告和处理

工区凡发生森林火情时,必须按规定将火情发生地点、时间及火场情况,及时向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核准情况,向当地森林防火办报告:重大森林火灾;12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与邻市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需要请求属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6.11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可分为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资源、专用应急设备。各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用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下面列出了主要应急资源,其他应急资源及每一种应急资源的数量、分布位置、归属部门等详细情况,见支持性附件。

6.11.1人力资源

工区现有消防抢险队员17人,义务抢险救援队伍60人。

6.11.2应急设施

(1)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控中心(工区办公室)就作为应急指挥中心。工区办公室配有人员全天值班,具有连续控制人员调配和报警通讯。如果本中心需要撤离,该功能立即转移到工区安全部。如果发生紧急情况需要从主控中心撤离,工区安全部就作为全体应急指挥和控制的场所。主控中心人员要转移到该处。

(2)行政会议室:

一旦紧急情况定级,行政会议室就作为媒体中心运作。

(3)医疗救援资源

公司工区医疗救援工作主要由当地人民医院委托承担。

6.11.3消防设备设施资源

(1)主要设备

工区现场主要有干粉手提式灭火器60个、方便铲30把、消防水桶200个。

(2)个人防护设备

工区专业抢险救援队有防化服10套、空气呼吸器10具及防毒面具8套等。

(3)监测设备

工区预安装监测装置一台。

6.11.4外部应急资源

交通事故报警:122

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6.12职责

6.12.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本工区“现场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物资安全疏散网络。

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工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③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和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⑤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抢险救援行动预案,统一部

署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⑥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上报,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6.12.2组长职责

①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②组织指挥工区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救援行动。

③在启动市应急救援预案时,作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负责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和接受指令。

6.12.3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工作。

②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或负责具体指挥、调度各保障小组参加公司的应急救援行动。

③在总指挥不在抢险救援现场时,受总指挥委托担任总指挥,履行总指挥职责。

6.1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①全权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②负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保证现场抢险救援行动与总指挥部的指挥和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

③进行事故的现场评估,并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备案,必要时,与总指挥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进行直接沟通,确立抢险救援方案。

④必要时,提出现场抢险增援、人员疏散、向政府求援等建议并报总指挥部。

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6.12.4消防护卫队的职责

(1)消防护卫队队长的职责

①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检查本部门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演练。

②负责组织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③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救援工作。

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火情进行监测,并向现场指挥报告。

⑤负责制定消防队员自身安全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等。

⑥根据现场指挥员安排执行其他工作。

(2)消防护卫队其他成员的职责

①在队长的指导下,学习应急救援知识、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②负责火灾扑救工作。

③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救援工作。

④负责现场抢救转运被困、受伤人员。

⑤负责组织事故后的洗消工作

⑥根据现场指挥或队长的指挥执行其他工作。

6.13应急救援人员分工

组长:组织指挥、协调本工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组员:组员分为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

五个小组具体分工为:

①场指挥组:(陈广玲)负责事故报警、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安全通道管制、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②事故处置组:蒋猛陈之军马彪

抢修被事故破坏的设备、道路交通设施、通讯设备、设施;修复用电设施、铺设临时线路、保证事故现场应急用电;控制重大危险源灾害的进一步发展;设法使引发事故或致事故扩大的设备、设施停止运转。

③医疗救护组:胡吉平、袁国锋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④物资供应组:彭杨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及运输工作。

⑤善后处理组:(何达林、崔贤涛、韩鹏飞)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监测工作;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6.14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以及对外求援的联系方式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以及对外求援的联系方式

6.14教育、培训与演练

6.14.1教育、培训

工区安全部负责培训工作,应根据本预案实施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或应急技能培训。培训应保持相应记录,并做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1)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

A.如何识别危险;

B.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程序;

C.易燃品泄漏处理措施;

D.毒物泄漏控制措施;

E.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F.防护用品的配戴;

G.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H.部门的标准化操作程序。

(2)公众的培训内容

A.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

B.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

C.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D.基本防护知识;

E.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F.在污染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G.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3)对现场指挥人员的培训

正确识别和熟悉现场平面图和实际位置;区域的布局;撤离的路线;危险源的位置;指挥的手势、音响、旗语、信号等。

(4)操作人员的培训

指导鉴别异常情况的方法,各种异常情况处置的具体方法,各种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的方法;与上级的联络方法。

(5)护队(组)的培训

督促业务训练,深入可能发生事故的地域,熟悉情况;参与审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实施中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协助搞好企业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掌握并检查救灾器材及设备的布置、管理和贮备情况,训练急救人员,进行自救教育以及基本的应急医务人员应掌握的急救措施操作程序。

(6)消防队员火灾应急培训

识别了解火灾的类型、燃烧方式、引发原因、燃料的不同特性,在不同的火灾类型中燃料的燃烧状态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教其会使用简易的灭火器,熟悉消防水系统的位置和使用。

(7)应急培训的评估

每次培训完成后,工区安全部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采取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或调离岗位,以保证此岗位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8)应急培训的要求

A.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故情景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的人员应培训不同的内容;

B.周期性:培训时间相对短,但有一定周期,一般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C.定期性:定期进行技能训练;

D.真实性:尽量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6.14.2演练

为了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及提高救援队伍的实际救援能力,就必须进行演练。工区安全部选折合适时间,提前组织进行一次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消防、通信演习。其他应急功能依实际需求不定期开展演习。在进行演练时,要先制定出演练计划,再安排统一时间组织进行室内、实地演练、单项训练、部分演练、综合演练,演习应保持相应记录,并做好应急演习评价结果、应急演习总结与演习追踪记录。

演习内容分为:

A.反应失控,反应器温度剧增;

B.电器故障发生火灾;

C.设备运转失灵;

D.易燃品发生的火灾;

E.火灾发生时,物料阻断,包括作为动力源的物料。

6.15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应急预案是本公司所属工区的各类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预案的分支细化预案。本应急预案预在相关单位部门备案。本预案不与其他任何预案发生冲突。

6.16互助协议

为了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活动,补充公司内部的应急人员、应急设备、设

施及物资的不足,工区已与玉龙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签署相关协议,力求以最大的相互力量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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